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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C:士師記 14
第十四章
本章所記述的事情,讓我們看起來覺得參孫不像是一個神所揀選、差派的人,不像是歸於神的拿撒勒人,也不像是以色列的拯救者;然而參孫的確是歸於神的人,是以色列人的拯救者。I。參孫娶非利士人的女子為妻(1-5,7,8節)。II。參孫戰勝獅子,並從其中得蜜(5,6,8,9節)。III。參孫的謎語(10-14節);他妻子得到謎底,告訴那些人(15-18節)。IV。參孫殺三十非利士人(19節);婚約廢棄(20節)。
V。1-9
I。這裏,參孫在神的特別意旨安排之下,借着與非利士人的聯姻,而與非利士人爭戰----這是一個奇怪的方法;然而其實參孫本身就是一個謎語,那看似軟弱的罪身,卻成就良善的大事。神並不是要參孫來作我們效仿的對象(因為我們不是憑效仿,而應是憑神的真理與管轄行事);而是要參孫作基督的一個預表。(羅8:3,4)律 法 既 因 肉 體 軟 弱 , 有 所 不 能 行 的 , 神 就 差 遣 自 己 的 兒 子 , 成 為 罪 身 的 形 狀 , 作 了 贖 罪 祭 , 在 肉 體 中 定 了 罪 案 ,使 律 法 的 義 成 就 在 我 們 這 不 隨 從 肉 體 , 只 隨 從 聖 靈 的 人 身 上 。基督雖然不知道罪、在他裏面沒有罪,然而他卻為我們成為罪身的形狀,並戰勝罪、毀滅罪。1.若按着通常情理來看,我們可以看見,(1)參孫對非利士女子的喜悅是一件軟弱和愚妄之事;此事看起來非常不妥。參孫不僅是一個以色列人,更是一個奉獻於神的拿撒勒人,然而他卻貪戀那敬拜假神、偶像的非利士人嗎?一個對自己弟兄忠誠敬虔的人,竟然要和敵人聯姻嗎?他看見那女子(1節),就喜悅她(3節)。看起來並非是參孫喜悅她的智慧或是貞德,又或是要把她當作自己的幫手和伴侶,而只是喜悅她的面容外表。世人憑外表選擇自己妻子的,終會看見,自己懷中摟抱的,不過是一個非利士人。(2)然而參孫值得稱讚的是,他並沒有按己意肆意行事,而是先徵詢父母的意見。他告訴父母,自己想要娶那非利士女子為妻(2節)。這裏他是天下所有兒女的榜樣。從第五誡命里,兒女應當在婚事上徵求父母的意見和同意;兒女本是屬於父母的,但是在婚事中,兒女離開父母,與自己的配偶結合。(箴28:24)。(3)參孫的父母勸誡他,不應與那不信耶和華之人同負一軛。讓那些自稱信主,卻與褻瀆之人聯姻、同負一軛的人,在這裏好好聆聽參孫父母勸誡的話。那樣混雜的家庭之中,不會有對神的敬畏。「難道在你本國之中,在以色列中,就沒有你喜悅的女子,而一定要去娶非利士人的女子嗎」?在挪亞洪水以前的舊世界,那些屬神的孩子們就是這樣敗壞了的;他們與罪人的女兒們聯姻,使他們自己以及家庭都敗壞了(創6:2)。神禁止以色列人與那些迦南當滅之族人通婚,其中就包括非利士人(申7:3)。(4)若非是在這裏有極其特殊的情況和原因,參孫的堅持就是極其不當的。在此特殊情況下,參孫父母溫柔地對待參孫,而不是武斷地拒絕參孫到底。正如兒女應當在主里遵從自己的父母,父母也應當避免激怒兒女,免得他們灰心泄氣。這位拿細耳人參孫,他敬重、服從於父母,徵求他們的同意,並直到得到父母的同意才前行;在這裏,參孫不只是所有兒女應當尊敬父母的榜樣,也是對孩童耶穌的預表;在(路2:51)耶穌順從父母,與他們一起回到拿撒勒去。2.然而,這裏清楚地說明,這份婚事是出於耶和華(4節)。不僅是後來神使此事轉為對非利士人的攻擊,更是神在開始的時候就把這個選擇放在參孫心裏,使他可以有機會與非利士人爭戰。娶非利士人本身並非是罪惡;禁止以色列人與非利士人通婚,是因為他們會墮入非利士人的偶像之罪以及褻瀆之罪的危險之中。在這裏,不僅沒有這樣的危險,而且更是有機會為以色列作良善的事。在前章(士13:25)說到,參孫時時受神的靈的感動;這裏,當參孫作出這樣的選擇決定的時候,他也一定清楚地感到聖靈的感動;否則他就不會一直堅持沒有聽從父母的勸誡,他的父母也不會最終與他同去。這件婚事,使參孫與非利士人打交道,並最終戰勝他們。看起來,此時非利士人欺壓以色列人的方式,不是以眾多的軍隊,而是以小股力量的不斷騷擾侵犯。因此,同樣,參孫也將以類似的方式對待非利士人;借着這件婚事,參孫來到他們中間,成為非利士人肋下的荊棘和刺。耶穌基督,把我們從這個當下罪惡的世界中拯救而出,戰勝這世界的罪惡之王;他自己來到這遍滿污穢和仇恨的世界上,成為罪身的形狀;從某種角度上也可以說是與之聯姻,然而借着這聯姻,他戰勝、毀滅那我們屬靈的敵人,以他自己的膀臂,成就對我們的拯救。II。在神的特殊意旨安排之下,參孫得激勵和鼓勵,攻擊非利士人。為此,神以兩件事情預備了參孫:----1.在亭拿的葡萄園,參孫遇見一隻獅子,並殺死了它(5,6節)。許多人拒絕承擔自己本來應當承擔的服事,是因為他們不知道自己的力量。神藉此事,使參孫知道,憑着神的靈的大大感動,他可以成就怎樣的事情;使參孫不畏懼那將要面對的種種困難和強敵。大衛也是如此,首先是戰勝那獅子與熊,之後,在那些未受割禮的非利士人面前,也不害怕(撒上17:36)。(1)參孫所遇見的,是一隻少壯獅子,是最兇猛的;這獅子看着他,向他吼叫,要把參孫當作掠物。此時參孫在葡萄園裏獨自一人。(2)令人矚目的勝利:參孫手無寸鐵地撕裂了那獅子。基督在公開傳道之前,也是這樣獨自徒手地戰勝了那獅子(太4:1等);並最終戰勝、毀滅了那罪惡之王、魔鬼撒旦。參孫殺死獅子以後,並沒有向人炫耀;謙遜與謙卑是勇士頭上榮耀的冠冕。2.參孫再次經過那裏的時候,看見一群蜂子和蜜在死獅之內(8,9節)。我們的主耶穌戰勝了撒旦,那吼叫的獅子;信靠基督的人因而得到豐富的力量和滿足,其甜如蜜,得到那勝利的喜悅;這甜蜜的喜悅,更源源不盡,可以與朋友分享。
V。10-20
這裏記述了參孫的婚宴,以及參孫戰勝非利士人。I。參孫按着那裏的婚宴規矩設擺七日的宴席(10節)。雖然他是一個拿細耳人,但是他在此事沒有例外,而是也按着那裏少年人的規矩如此行事。信仰與生活中的事務並不相背;一個良善敬虔的人,也是一個良好的同伴。II。非利士人的親屬請了三十個人來陪伴參孫。III。參孫給他們出了一個謎語,並給他們定了七日之內猜出或是猜不出的代價:吃 的 從 吃 者 出 來 。 甜 的 從 強 者 出 來 。在這謎語裏,也包含着神的意旨安排與恩典。神去除罪惡,把良善和拯救帶給屬他的教會和百姓;那些要威脅毀滅神百姓的,反而失敗,反成就神百姓的得贖;那些福音的敵人,反成就了神福音的傳播(腓1:12);人的憤怒,反成就對神的讚美;等等;這些,正如神使那吃的從吃者出來,甜的從強者出來。IV。這三十個非利士人,自己不能想出謎底,就逼迫參孫的妻子,要她去探出謎語的意思。或是由於愚魯,或是出於愚妄,這三十個人中間竟然無一人能夠想到,還有什麼比獅子更強呢?還有什麼比蜜更甜呢?他們野蠻兇狠,威脅新娘說要燒她和她父的房屋,威脅妻子背叛自己的丈夫。V。參孫的妻子從他這裏得到謎底,告訴了她本國的人。那三十人脅迫他的妻子;現在參孫妻子來誘騙參孫。她向參孫埋怨,「你是恨我,不是愛我」。(這話,其實本來應該參孫向她說)。她一直在參孫面前啼哭不止。最終,參孫告訴了她。(彌7:5,6)。當那三十個人來說出謎底的時候,參孫同意了給他們工價;儘管參孫本可以向他們爭辯。但是參孫也對他們說,你 們 若 非 用 我 的 母 牛 犢 耕 地 , 就 猜 不 出 我 謎 語 的 意 思 來 。他們是利用了參孫的妻子。撒旦引誘我們犯罪的時候,也是如此;若它不是利用我們裏面敗壞的本性,它也不會給我們帶來傷害。VI。參孫把從其他非利士人那裏得到的掠物給了這三十人工價(19節)。神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使他下到亞實基倫,擊殺了三十非利士人,奪了他們的衣裳,給那猜出謎語的三十人。非利士人大大受損,他們為了三十件衣服,喪了三十條命。VII。現在參孫看出他的這些新的親屬都是些什麼貨色。他的伴郎欺哄他,他的妻子背叛他;因此參孫大大發怒(19節)。對非利士人生氣,好過戀慕他們;若我們與他們聯合,就會陷入他們的網羅之中。參孫回到他的父家去。我們在世界所遇到的罪惡、不友善、與失望,應該使我們更加盼望那屬天的家園,使我們的信心和禱告更加堅定。參孫剛走以後,他的新娘就跟了別人了(20節)。參孫生氣的時候,她不是為自己的過錯懇求他的原諒;而是立刻跟了別人,那新郎的陪伴。看人的心是多麼地詭詐、不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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