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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C:利未記 10

出自基督徒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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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本章記述的事情,對記述利未祭司禮例律法的打斷,就像前面金牛犢的事情,對記述會幕的事情的打斷一樣。I。亞倫的兒子拿答和亞比戶的罪與死(1,2節)。II。亞倫在這災難之前默默不言(3節)。III。關於埋葬他們等的事情(4-7節)。IV。關於祭司前來事奉的時候,不可喝酒的命令(8-11節)。V。儘管發生這令人不安的事情,摩西囑咐他們仍要去做服事的工作(12節等)。

V。1-2

I。拿答與亞比戶的罪:我們必須稱之為大罪,不管在我們的眼中看為怎樣;因為對此罪的懲罰就清楚地顯明這罪是多麼地在神面前看為可憎;我們確知,神的審判是公義的,是按着真理與事實。但拿答亞比戶的罪是什麼呢?這裏所記的事情,就是他們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凡火,這是神不曾吩咐過他們的。(民3:4)也是同樣的記述。看起來,他們此時根本就沒有得到任何吩咐,要他們前來上香。的確,他們是在之前已經受了承接聖職之禮,而且,作為祭司,這也是他們的工作職分,來在香壇祭壇前事奉。但是,看起來,開始時整個的服事工作是由亞倫來負責的;因為他親自來宰祭牲(利9:8,15,18),而亞倫的兒子們只是在旁邊作幫手(利9:9,12,18)。進入會幕的時候,也是摩西和亞倫自己進去(利9:23)。但是拿答與亞比戶驕傲於自己所新承接的職分,迫不及待地想要越位去作那個最高、最榮耀的部分;儘管之前這些特別的服事都是在摩西的特別指示之下,都是來自於神的吩咐。他們沒有得到神的吩咐,也沒有去問摩西,覺得自己在會幕門口呆的時間夠長了,就擅自主張拿起自己異樣的香,私自進入會幕,用自己的凡火燒香。在(出30:9)裏面清楚地禁止在金香壇上奉上異樣的香。在(出39:38)我們看見,這些香都應是摩西在保管;而拿答亞比戶沒有知會摩西,也沒有徵得他的許可,就用自己的凡香來供奉,也因此他們的香燒出的煙就稱為凡火。神的確曾要求祭司奉香,但是此時,神並沒有吩咐他們如此行。因此,他們的罪如同(代下26:16)中的烏西雅王,他在神殿中擅自越位來燒香;他們的心中是自己的驕傲和對神的藐視。祭司應當按自己的職分前來燒香(路1:9),但是此時在這裏,拿答亞比戶譖越了職位。2.他們二人心中的不敬虔,不看重神的吩咐,也使他們更加地愚妄;他們沒有用聖壇上不滅的聖火,就是從耶和華面前出來的焚燒了祭物的火,那火是用來獻祭並燒香的(啟8:5)。反而,他們用的是自己的凡火,神根本沒有吩咐過他們這樣去做。在服事神的事情上,按自己的私意,不按神的吩咐與旨意,是危險的;我們的神指示了來到他面前的道路,指示了應該怎樣來敬拜他的方式;若有人恣意妄為,任憑己意,必得神的懲罰。3.燒香的事情,應該總是由一個祭司來進行;而他們兩人同時前來燒香,這是錯誤的。4.他們所作的事情,草率魯莽,迫不及待。他們急匆匆拿來自己的香爐,沒有尊崇與肅穆的心:當所有人在耶和華的榮耀面前俯伏敬拜的時候,他們覺得自己的職位高貴,不需要像他們那樣使自己卑微。他們離神的會幕很近;這近距離卻使他們失去了尊崇神的心;他們以為,現在既然自己是祭司,就可以任意妄為,隨便自己想怎樣做都可以。5.我們有理由設想他們二人此時喝醉了酒,因為接下來緊接着在(8節)就給出了相關的律法。他們之前在吃平安祭的筵席,其中也有酒的奠祭;此時他們的頭腦或許是輕飄飄的,至少是心裏面因酒而歡愉。他們飲酒,卻忘記了神的律法(箴31:5),也因而犯了致命的罪。6.無疑,他們那樣做是恣意、愚妄、魯莽的。否則,若他們是出於真誠、無知誤犯的罪,他們應該可以因着之前頒佈的律法(利4:2,3),可以前來為自己獻上贖罪的祭;但是,他們的內心是頑梗愚妄,內心藐視神的尊嚴、權柄與公義,這樣的人必被剪除(民15:30)。II。對於他們的罪的可怕的懲罰: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2節)。那燒盡了祭物的火(利9:24),也在這裏燒滅了他們;這表明,如果人的救贖與贖罪不被神所悅納,他們就會被神公義的烈火所吞滅。若之前燒盡祭物的火使百姓敬畏,那麼這裏則更應使他們帶着畏懼的心引以為戒。1.拿答亞比戶所受的懲罰之嚴厲。(1)他們都被從神那裏來的火燒死了。罪的工價乃是死。(2)他們都死得極其突然。他們甚至沒有時間求神饒命。雖然神常常忍耐我們的罪,但是有時他也將懲罰立即施於罪人。神的審判來到的時候,是一瞬之間:愚妄頑梗的罪人把自己帶入速速的滅亡之中,他們也不配有反覆悔改的空間。(3)他們死在耶和華的面前;即,在遮蓋施恩座的幔子前面。即使是神的恩典本身,也不容人侮慢,不容人侵犯。那在神面前犯罪的人,也死在神的面前。拒絕神救恩的罪人、被神咒詛的罪人,要在羔羊面前,在火與硫磺面前受痛苦(啟14:10);這表明基督也不會為這樣恣意頑梗的罪人作中保。(4)他們死於神的火中,因為他們是以凡火犯的罪。他們藐視了那從耶和華面前而出、燒盡祭物的火,以為其它的火也能可以用來奉神;現在神公義地用他們所不敬的火來滅絕他們,使他們知道神的權能。這樣,那些不願被神恩典的聖火所拯救的人,必被神公義的烈火所滅。他們沒有被燒成灰燼,甚至袍子還在(5節);而是,仿佛被閃電擊中一樣,他們被立刻治死;這些情況顯明神所用的是大能之火(賽30:23)。(5)聖經後面兩次提到他們都無子(民3:4)(代上24:2)。他們心中驕傲與頑梗,並藐視神;神公義地塗抹他們的名,把他們的自傲置於灰塵之中。2.但是為什麼神這樣嚴厲地審判懲罰他們?他們不是亞倫的兒子嗎?不是耶和華的祭司、摩西的侄子、天國所看重的嗎?不是有聖膏油來灑在他們身上,就像是神在人中揀選、為自己所分別出來的嗎?他們不是在承接聖職的七天之中都勤勉地服事,來盡神所差遣的職分嗎?這些事情不能為他們的愚妄頑梗而抵罪嗎?他們還年輕,是初次來進行服事,這些理由或藉口不能使他們的懲罰減輕嗎?而且,最近剛剛分派了許多的事情需要祭司來事奉,而亞倫只有四個兒子;現在兩個兒子死了,那亞倫他們在會幕中事奉的人手就更少了。亞倫的家庭人數因此大大減少,以後的祭司制度也會有後繼乏人的危險。但是,所有的這些,都無法成為犯罪者犯罪的藉口。因為,(1)這是一個極大的冒犯神的罪。這是明明地藐視摩西,以及神給摩西的律法。至今為止,他們所作的每件事情都是按着摩西清楚的指示,都是來自神清楚的吩咐。而這裏,聖經明明地講,他們做了耶和華所沒有吩咐的事情來敬奉神;他們是按着自己的意思,憑己意而恣意行事。神現在教導百姓要順服遵守,按着神的管理來做每件事情,就像僕人做事按着主人的吩咐一樣;然而,這兩個祭司卻自己破壞律法,不遵從神,這樣的事情必受神的審判懲罰。他們的人格品性也使他們的罪更加深重。作為亞倫的長子們,神所選召來事奉的人,他們所犯的這樣的大罪,必不被神忽視。在他們的罪中,是對神之榮耀的藐視和蔑視;神剛剛顯明不滅的聖火,而他們竟然罔顧,要用自己的凡火來按己意做事。(2)對他們的懲罰是必要的公義,尤其在現在敬拜的禮制剛剛建立的時候。在律法中常常講明,要從民中剪除這些犯罪、藐視神的人;現在神以此事作為神公義的見證。現在獻祭的律法剛剛確立,為免得人被試探引誘、輕忽地對待獻祭,這裏他們二人所受的懲罰,就是對所有其他人的警告;使他們敬畏神,以敬畏肅穆的心,來對待敬拜的所有事情。以此,神顯明律法的莊嚴榮耀,使祭司警醒,小心來對待律法;只有這樣才能免得死亡。這絕不是一個空空的警告,如果他們不謹慎謹守,也要面對這樣的懲罰。無疑,這件初發的事情,警告、也避免了人後來的許多犯罪。亞拿尼亞和撒非喇(徒5:1-10)也是如此受神的審判懲罰,因為他們竟然欺哄聖靈,那剛剛新降下的聖火。(3)正如百姓在接受了十誡律法以後,就速速墮入拜偶像的罪;這顯明了律法的軟弱之處,它不能完全去除人的罪。這兩個祭司的犯罪與受審判懲罰,也表明了祭司制度在開始建立的時候,也有這樣的不完美的情況,就是它只是預表了基督將作我們的大祭司;而它本身不能遮蓋神公義的烈火。基督作我們的大祭司,他從來沒有、也從來不會,有任何不完美之處。

V。3-7

我們可以設想,拿答亞比戶的死,一定使許多的人都極度震驚;驚慌害怕的神情,表現在他們的面容之上,也一定會有許多困擾的表情。但是不管別人如何,摩西仍然鎮靜謹守,知道當說什麼、當做什麼,沒有任何慌亂或是不悅;就像大衛在(撒下6:8)中也是如此。摩西保守自己的靈魂,也知道繼續照看管理神的會幕與聖所。I。摩西努力使亞倫平靜,在這個時刻,使他仍能保守敬虔的心。摩西是在苦境中出生的兄弟,也知道體恤安慰那軟弱的人,使那心意軟弱的人剛強。1.摩西安慰亞倫的話:「這就是耶和華所說的」。給困境之中的人的最大的安慰,就是直接來自神的話語。這是神所說的話語,沒有人能否認,沒有人能抵抗。若我們仔細仰望神的意旨安排與作為,仔細查看聖經的話語怎樣被成就;若我們仔細比較神的話語、應許與神的工作;我們就可以看見其中的和諧以及絲絲入扣的一致,看見它們怎樣彼此相輝映、相成就。這裏,(1)神在哪裏曾說這樣的話?在(出19:22)中,神說了類似的話語;但是神在整個律法中的旨意和主旨,都是這樣的意思:神是聖潔的神,是大有權柄的神,人應當以聖潔和遵從來敬拜他,也要按着神所吩咐、指示的道路與方式來敬拜他。若有人藐視、忽視、蔑視神以及神的律法,必受審判懲罰。神有許許多多的指示都是與此直接有關,比如(出29:43,44)(出34:14)(利8:35)等等。(2)神所說的是什麼呢?(神在恩典之中,今日也對我們的心如此說話!):我 在 親 近 我 的 人 中 要 顯 為 聖 , 在 眾 民 面 前 , 我 要 得 榮 耀 。 首先,每當我們前來敬拜神的時候,就是作為屬靈的祭司,來到神的面前親近神。這要使我們帶着極其敬虔、肅穆、尊崇和奉獻的心,來靠近神,把自己的心擺在他的面前。第二,我們的心,要仰望那顯為聖的神,即,讚美神的聖潔;在所有的敬拜之中,仰望神的聖潔、無瑕疵、純潔、極致的完美(賽8:13)。第三,我們在敬拜神的時候,神顯為聖;我們是在榮耀他,因為神的聖潔就是神的榮耀;我們在自潔、肅穆、莊嚴的聚會中敬拜神,我們也就是在所有的眾人面前榮耀他,表明我們對神之榮耀的信心與盼望,也願其他的一切人被感,也前來靠近他、榮耀他。第四,如果我們在敬拜之中不敬虔、不自潔,那麼,神的聖潔榮耀就不顯在我們的敬拜之中;而是,神的聖潔與榮耀將彰顯在我們之上:他必會懲罰審判那褻瀆神名、輕慢神的人。我們的生命氣息,都是神之所賜;我們仿佛租借之人;如果租金不主動交付,那麼神必會討取。(3)這些話語對現在的此事有什麼具體意義?它們怎樣能使亞倫平靜無語?【1】亞倫應當安靜,因為他的這兩個兒子是罪有應得;他們被從民中剪除,因為他們沒有敬虔自潔、沒有使神的榮耀與聖潔在他們所作的事情中顯出。神的公義,雖在人的身上顯得嚴厲;但是,我們卻不可抱怨,而只要順服。【2】亞倫應當滿足,因為這件事情其實是彰顯了神的榮耀,使世世代代的人都看見神不偏的公義與審判。2.摩西的話在亞倫身上的果效:他就默默不言;即,亞倫謙卑忍耐地在此事上順服於神的聖潔旨意;他閉口無言,因為神已經顯明他的話語。他或許之前有怨言和傷心(就像那些敗壞之人要說的話),但是他明智地壓住了那些,以手捂口,默默無言,因為害怕自己的內心翻騰而使舌頭犯罪。(1)當神糾正我們、修剪我們的罪,我們的職分應當是在這修剪之下順服,默默無語;而不是向神發怨言、與神爭吵,不服從於神的公義,甚至敵視神。我們應接受神所做的一切;不僅是忍耐,而且是接納----即使是接納神對我們罪惡的懲罰與修剪。就像在(撒上3:18)中(儘管那裏的情況,與這裏很不相同),以利所說的話。若我們的兒女得罪了神(伯8:4),神使他們受報應、被審判懲罰;我們雖然或會為自己的兒女悲哀,但是我們必須以敬畏的心看待神的公義,不可有任何阻擋或是怨言。(2)當一顆屬神的靈魂面臨困苦的境地,最好的安慰就是那來自神榮耀的安慰;這安慰平息了亞倫的悲哀,使他在神面前默然無語,沒有任何抱怨。雖然在此事中,亞倫失去了許多;但是,摩西讓他看見,神在此事中得榮耀,因此亞倫沒有任何負面的言語:若神的聖潔榮耀顯出,這也就是亞倫的滿足與安慰。在亞倫的心中,神的聖名、殿、律法、榮耀,遠遠勝過自己家裏的榮譽。不,無論是在這件事,還是在金牛犢的事上,利未都不承認自己的弟兄,也不認識自己的兒女;他教訓雅各神的典章與律法:(申33:9,10)他 論 自 己 的 父 母 說 , 我 未 曾 看 見 。 他 也 不 承 認 弟 兄 , 也 不 認 識 自 己 的 兒 女 。 這 是 因 利 未 人 遵 行 你 的 話 , 謹 守 你 的 約 。他 們 要 將 你 的 典 章 教 訓 雅 各 , 將 你 的 律 法 教 訓 以 色 列 。牧師傳道人和他們的家人,有時受到這樣的試煉,使他們可以作敬虔忍耐以及信靠神的榜樣,使他們可以用自己所受到的安慰來安慰別人。II。摩西接下來的指示。那二人的屍體不適合放在這裏;摩西讓他們的兩個表兄弟來把他們抬到營外。二人上前來,把他們穿着袍子抬到營外。這袍子本是拿答亞比戶祭司身份的表示,是他們所驕傲的。神的公正與公義在此顯明;百姓看見,知道即使是這祭司的袍子,也不能阻擋神的義怒。這祭司的衣服很快就變成葬衣,或許說明律法的功效乃是死;並且,當時間來到的時候,所有舊約時代的祭司的制度將被廢除,埋葬在耶穌基督的墳墓之中。III。摩西對亞倫及另外兩個兒子的話。1.作為祭司,他們不應該為此哀傷憂愁。他們不可表現得披頭散髮,垂頭喪氣,也不可跟隨屍體到會幕的門外(7節)。在後面(利21:11),也禁止大祭司為朋友親人的死亡舉行哀悼,即使是為自己的父母:不 可 挨 近 死 屍 , 也 不 可 為 父 母 沾 染 自 己 。但是普通的祭司可以為自己的親人舉行哀悼:(利21:2,3)除 非 為 他 骨 肉 之 親 的 父 母 , 兒 女 , 弟 兄 ,和 未 曾 出 嫁 , 作 處 女 的 姐 妹 , 才 可 以 沾 染 自 己 。這裏,亞倫和他的另兩個兒子不應當哀悼憂愁,因為,(1)他們現在有敬奉神的工作和服事要做,不可停止(尼6:3);服事神,勝過服事親人,這是把榮耀歸於神。他們對神的情感與崇敬,以及勤勉於服事神的工作,要超過他們對在這世上朋友親人的情感;基督也是如此:(太12:47-50)有 人 告 訴 他 說 , 看 哪 , 你 母 親 和 你 弟 兄 站 在 外 邊 , 要 與 你 說 話 。他 卻 回 答 那 人 說 , 誰 是 我 的 母 親 。 誰 是 我 的 弟 兄 。就 伸 手 指 着 門 徒 說 , 看 哪 , 我 的 母 親 , 我 的 弟 兄 。凡 遵 行 我 天 父 旨 意 的 人 , 就 是 我 的 弟 兄 姐 妹 和 母 親 了 。我們也在這裏得到教導,當我們從事於服事神的聖潔職分之中,應當清理自己的心思意念,不要被屬世的事情與情感、掛念、顧慮所纏累。讓我們一直專心致志、心無旁顧地來服事主。(2)這也因為拿答亞比戶是因為犯罪而被神的手所剪除,因此他們不可為這二人哀悼、垂足頓胸,免得他們自己也受罪的試探引誘,或是冒犯神在審判之中的公義。他們不應當憂愁,而是應該完全地使自己歸於神,遵從於神。我們對神榮耀的關心,要超過我們對自己私人情感的關注。看摩西怎樣警告他們,使他們順服,也平息他們的哀愁:不 可 蓬 頭 散 發 , 也 不 可 撕 裂 衣 裳 , 免 得 你 們 死 亡 , 又 免 得 耶 和 華 向 會 眾 發 怒 (6節)。並再次說:恐 怕 你 們 死 亡 (7節)。看神的公義審判,應當怎樣使我們警醒:我們必須加倍小心警惕自己犯罪,免得我們也像他們一樣死亡。他人的死亡,尤其是突然地喪命,不應激動我們的情感,而是應使我們冷靜、心中有對神聖潔的敬畏,使我們警醒地遠離罪,並且嚴肅看待那也將臨到自己的死亡。摩西告訴他們:「因為耶和華的膏油就在你們的身上」;所以,你們當謹慎持守你們的職分與榮耀,歡欣地來盡服事神的職分。那因着神的恩典,得到神的膏油之人,不應該使自己被纏累於世上的哀愁之中;那是引向死亡的哀愁。無疑,亞倫及他的兩個兒子都很難於完全沒有悲傷的情感;但是,恩典與理智應使他們能夠把握自己的情感,在這個苦痛試煉的境地,使自己忍耐、順服:他 們 就 照 摩 西 的 話 行 了 。因為他們知道,這是出於神的吩咐。那使自己置於神的管理之下、使自己的情感置於管理之中的人,有福了。2.百姓要哀哭哀悼:只 要 你 們 的 弟 兄 以 色 列 全 家 為 耶 和 華 所 發 的 火 哀 哭 (6節)。會眾要哀哭,不只是因為他們失去了兩個祭司,更是因為神所顯現的義怒。他們要為那耶和華面前所點燃的火而哀哭。亞倫及其另兩個兒子因為親情太近,有被親情困擾纏繞的危險,因此禁止他們哀慟的行為;而以色列會眾則有可能表現出冷漠不關心的態度,因此要讓他們哀哭傷悲,使他們警醒自己。因此,自然要在神恩典的管理之下,按着需要,或抑制、或伸張。

V。8-11

亞倫以敬畏謙卑的心遵從了神,所以現在神榮耀地直接向他說話(8節)。神告訴亞倫,進會幕的時候,清酒濃酒都不可喝,免得你們死亡。這或許是要他們從拿答亞比戶身上引以為戒,特此警告他們。1.關於這個警告本身:清酒濃酒都不可喝。在其它的時候允許他們喝(並不是每個祭司都會作拿細耳人),但是在會幕服事、盡職的時候不可喝酒。這也是以西結的殿中的律(結44:21);福音的牧師傳道人也不可醉酒(提前3:3)。醉酒是不好的,尤其在牧師傳道人中間,這樣的行為更為惡劣;他們應當有清醒的頭腦和清潔的心靈。2.若違反,他們所將受的懲罰:免得你們死亡;免得你們在酒醉的時候就死去;那日在你們不知不覺的時候就來到(路21:34)。或,免得你們被神的手所剪除。死亡的危險,當使我們時刻警醒(彼前4:7)。那不敬不虔的人說:讓我們吃吃喝喝吧,因為明天就要死了;這樣的人是多麼頑梗,也是多麼可憐。3.這警告與禁止的原因。他們必須清醒,否則就會辜負自己的職分;他們醉酒的時候,會落入罪的試探引誘(賽28:7)。(1)他們清醒,才能夠分辨事情,分辨什麼是聖物,什麼是俗物,才不使兩者混淆(10節)。向主服事的人,面對人與事的時候,當辨別什麼是聖潔的,什麼是不潔的;他們要能夠分辨善惡、美醜(耶15:19)。(2)這樣他們才能教導教訓百姓,因為這是祭司的工作(申33:10)。醉酒沉迷的人不配以神的典章律法教導眾民,既因為這樣的人是在肉體血氣之中,不知道屬靈的事;也因為這樣的人,一手建造,一手拆毀。

V。12-20

此事的中斷以後,摩西指教亞倫前來繼續服事。困境的困擾,不應該使我們偏離服事的職分,而是更應該激勵我們,前來服事。這裏特別強調亞倫「剩下」的兒子。這說明了,1.亞倫應當對此感激欣慰;雖然失去了兩個兒子,但是,神為他存留了子嗣;他應為剩下的余民感恩,並且以服事來表示自己這樣的感恩。2.神對他們的存留,應使亞倫和兒子們更進一步地以加倍的謹守和勤勉,來事奉神,而不是逃離自己的職分。I。現在,摩西重申了前面所說過的指示,就是關於吃祭物的吩咐(12-15節)。祭司們應當能夠分辨潔淨的與不潔之物(10節),也應當能夠分辨什麼是至聖的物,以及什麼是一般潔淨、可吃的。素祭與火祭中歸祭司的分,是至聖的,因此要在會幕的院子、聖處吃,而且必須只能是亞倫及兒子們吃(12,13節);而平安祭的胸與腿的肉,則可以在院外一般的潔淨的地方吃,而且他們的家人、兒女也可以前來吃。素祭與燔祭,都是唯獨為了神的榮耀;而平安祭則是表達了人所得的喜悅與安慰;前者因此更加為聖,也要對之表示更加的尊敬。這樣的分別,祭司們一定要謹慎遵守,絕不可大意犯錯。摩西沒有講述更多的理由,而是強調:所 吩 咐 我 的 本 是 這 樣 (13節)。這就是足夠的理由:因為這是神所吩咐的指示(林前11:23)。II。摩西現在急切地尋找作贖罪祭的公山羊(利9:15)。給贖罪祭的律法是這樣:如果祭牲的血帶入聖所,正如為祭司的贖罪祭;那麼,祭牲的肉就要在營外焚燒,否則祭司就要在聖處吃這肉(利6:30)。其中的意義在這裏講明(17節),就是,祭司們要擔當會眾的罪。即,他們預表了基督擔當我們眾人的罪孽。而現在,公山羊的血,並沒有拿到聖所去。1.這是摩西對他們的溫和責備。這裏再次強調亞倫的兒子們是「剩下」的(16節);這也是對他們的警告;摩西向他們發怒。雖然摩西是世上最溫和謙卑的人,但是他也會發怒;當他看見人不遵從神、不榮耀神,看見祭司、敬拜之禮被人輕慢,摩西就會發怒。但是摩西對待亞倫及兒子們的語氣方式是溫和的,特別是考慮到他們剛剛經受了之前發生的事情對他們心裏面的衝擊。摩西只是告訴他們這件來自神的吩咐與事實,就是祭物應該要在聖處吃;摩西並沒有向他們惡言惡語。2.亞倫為這件事情的辯解。摩西的怒氣與指責是針對以利亞撒和以他瑪(16節)的,但是他們或許是按着亞倫的允許或安排去做的,所以亞倫來道歉與辯解。(1)亞倫怎樣談及自己所經的災:我遇見這樣的災;這災臨到我,這悲哀的事情臨到我心裏。亞倫是在人中間選出的大祭司,因此,也不能完全去除人的感情,即使是在穿上了聖服以後;亞倫現在有平安、和平(3節),但是他內心也有泛起的哀傷,這種情感就像大衛在(詩39:2)中。在苦難中,即使是在一顆真誠地順服於神的心靈里,也會有一絲深深的對苦難的感覺。「這樣的災以前沒有臨到過我,我也沒有想到會發生。我的靈只能下沉,當我看見家人們都失喪;當神憤怒的時候,我的需求與缺乏是多麼深重」。像這樣的話,我們可以說很多很多,讓人更加傷悲、讓苦難顯得更重;但是最好要少說話,默默無言,默然無聲。(2)亞倫怎樣以這個災來為祭物的事情作解釋。在哀傷之中,他肯定會以悲傷的情緒,來吃祭物;而這樣的行為,會被神悅納嗎?亞倫沒有辯解說是自己心情不好,沒有胃口吃;而是敬畏於神,擔心不被神所悅納。【1】我們所有信仰、敬虔、敬拜的活動中,一切的目的與盼望,就是能被神所悅納;特別是在主的晚餐、聖餐之禮中,因為那就是我們所吃的祭物。【2】我們屬世的情感與悲哀,會極大地阻擋我們前來服事、盡我們的職分;因為它使我們不能平靜專注,仿佛卸下我們的車輪,使我們步履沉重,不能疾行;也因為它使神對我們不喜悅;神願意我們都歡欣鼓舞地前來事奉他(申12:7)。(何9:4)他 們 必 不 得 向 耶 和 華 奠 酒 , 即 便 奠 酒 也 不 蒙 悅 納 。 他 們 的 祭 物 , 必 如 居 喪 者 的 食 物 , 凡 吃 的 必 被 玷 污 , 因 他 們 的 食 物 , 只 為 自 己 的 口 腹 , 必 不 奉 入 耶 和 華 的 殿 。(拉3:14)你 們 說 , 事 奉 神 是 徒 然 的 , 遵 守 神 所 吩 咐 的 , 在 萬 軍 之 耶 和 華 面 前 苦 苦 齋 戒 , 有 什 麼 益 處 呢 ?3.摩西對亞倫所說的話的反應:摩 西 聽 見 這 話 , 便 以 為 美 。或許摩西認為他們這樣做是有義的。神已經吩咐過,若有吃不完的祭物,要及時焚燒。我們如果是由於其它的原因、而不是罪的原因,而不能前來事奉服事,那我們會得神的恩允;因為神喜愛憐恤良善,不喜愛祭祀。至少,摩西認為亞倫所陳述的情況,極大地緩解了他們此事之中的錯誤;他們的靈雖願意,身體卻軟弱。神借着摩西,在此顯明,他的憐恤以及對人心的鑑察。看起來,亞倫是真誠願意被神所悅納的;這樣內心正直、真心盼望神的人,會得到神的原諒與諒解。我們也要注意,不要不問青紅皂白地苛責人,對每件事情吹毛求疵地責備斥責,卻忘記了憐恤與良善;也要考慮自己、體恤別人,免得我們也被引誘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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