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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C:出埃及記 23

出自基督徒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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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記

第二十三章


本章繼續並結束了西乃山上所頒佈的典章。這裏,I。一些律法和責任,特別關係到第九誡命,關於假見證(1節),以及虛謊的審判(2,3,6-8節)。還有一個律法,要對我們的敵人友善(4,5節),並且不能欺負寄居的人(9節)。II。還有一些特別對猶太人的律法。安息年(10,11節),每年三次的守節(14-17節),以及一些相關的律例。III。若他們遵守,神對他們恩典的應許。神將帶領他們穿過曠野到神所預備的地方去(20-24節),他們將大大繁榮(25,26節),他們將擁有迦南地(27-31節)。但是他們必須不與各國各族相混合(32,33節)。


V。1-9


這裏,I。警告他們關於審判爭訟的事情;以色列民有比列國都好的律法仍然不夠,而是還要謹慎公正地執行,按照這些律法來公正管理和審斷。1.這裏警告他們既不可作虛謊的見證以及誣陷,參與散佈謠言,來陷無辜之人於不義;也不可幫助惡人迫害別人,做妄證來害人。作假見證來陷害別人,甚至使那人被冤枉以致於死,犯了說謊、迫害、邪惡、偷盜、謀殺等等的罪,重重玷污了爭訟審判上的公義,也會把許多人都牽扯入同樣的罪。沒有什麼人間的惡,比這個罪更有像漣漪一般傳染的作用。但是這個警告的前一部分,不只是有關於爭訟,也涉及了人們的日常談話:不 可 隨 伙 布 散 謠 言 ;因此,抹黑別人、背後說別人的讒言、散佈傳播謠言詆毀人,這些都是作假見證的罪的表現。一個人的聲譽其實取決於他周圍人們的評價,正如一個人的地產甚至生命取決於法庭的裁決審斷;因此,故意編造或散佈謠言、尤其是詆毀良善人的人,就是在犯罪;他違反了真理、正義、恩慈的律,正如法庭上一個作假見證的人所犯的罪----而且那說謠言的可能害人更深,使被傷害的人無法也無力挽回與彌補。這裏說:「你不可隨伙布散謠言」,也包括不可接受謠言;因為有時接受謠言也像賊一樣壞;如果我們不欣然接受,那些背後說讒言的人也不會產生很大傷害。有時我們不可避免地聽見別人在講述着詆毀的話語,但是我們必須不去接受,即,必須不能帶着欣喜高興的表情去滋滋有味地聽別人背後說壞話;也不要冒然相信那些不真實的毀謗鄰舍的話。這是維護別人名譽的友善態度,因為我們自己也不願意這樣被人背後說壞話。2.這裏警告審判的官長不可妄斷。(1)他們不可在爭訟的事情上隨眾行惡,受眾人的影響,違背公正的審判。在猶太人中間,訴訟的案件由一組審判官審理,審斷須按照多數法官的意見;在投票時,每個法官必須按自己對事實的判斷,儘可能地嚴格與公正不偏;儘管眾百姓的觀點與判斷可能截然不同。因此(對我們也是類似),在猶太人的審判官審理投票的時候,從級別最低或最年輕的法官開始投票,免得他受資歷高的法官的影響。法官們必須不能受個人的背景或其他眾人的影響。這裏第二節的前面一半,說出了一個重要原則:不 可 隨 眾 行 惡 , 不 可 在 爭 訟 的 事 上 隨 眾 偏 行 。 隨大流、跟隨眾人,絕對不能作為我們行惡的藉口;僅僅因為大路上人多,並不能說明那是一條正確的路。我們必須謹慎,思想我們應該做什麼,而不是盲從於眾人的行為;因為我們最終將要受我們造物主的審判,而不是接受眾人或是其他同事的審判。因 為 引 到 滅 亡 , 那 門 是 寬 的 , 路 是 大 的 , 進 去 的 人 也 多 (太7:13)。(2)他們不可屈枉正直,即使偏袒窮人也是不可。正確的就是正確的,錯誤的也一定要懲罰;不能以同情的名義作出偏向有損的審斷,罔顧正義。如果一個窮人是一個壞人,做了壞事,卻在審斷訴訟的時候就因為貧窮而同情偏向他,這是愚蠢的;聽 訟 不 可 分 貴 賤 , 不 可 懼 怕 人 , 因 為 審 判 是 屬 乎 神 的(申1:16,17)。(3)同樣,也不可在審斷訴訟的時候欺壓窮人,欺負弱勢無助的人。此時審判的官長必須確定窮人是被公平對待的:若他們是良善誠實的,不可屈枉正直(6節):「你不可在審判的事情上欺壓歧視窮人,要記住他們是你貧窮的鄰舍,是你的骨肉弟兄,不要因為他們貧窮,就得不到公正公平的對待」。(4)他們必須憎惡、厭煩、遠離虛假的事以及惡事(7節):「你們要使自己遠離虛假;不只是自己不能作假,覺得只要自己自潔就好了;而是更要遠離別人的虛假,把那些虛假的事與惡事看作危險罪惡的網羅。你們決不能殺無辜的人和義人;要遠離虛假,因為你們不知道這些惡的事情最後會發展成什麼。但是公義的神絕不會放過這樣的罪而不懲罰:「因 我 必 不 以 惡 人 為 義 」。即,「我必懲罰那些冤枉地責罰別人的人」。百姓的審判官長們、法官們自己也要被那至高的審判官審判。(5)他們必須不可收受賄賂。他們不可被饋贈與賄賂弄花了眼,作出不公正的審判、冤枉義人、放過罪人、顛倒別人的正直;不但如此,他們根本就不能受任何貴重的禮物饋贈賄賂,免得這會潛在地影響他們、搬弄他們、作違背公義的事情。因 為 賄 賂 能 叫 明 眼 人 變 瞎 了 。(6)他們必須不能欺壓寄居的人。雖然他們中間的外邦人或許不繼承他們的應許之地,但是他們在爭訟的事情上也要得到公平對待,能夠和平地享有自己的財富;並且,如果他們被人欺負虐待,正義也要在他們身上得到伸張,儘管他們只是在以色列民中間寄居的外人。這裏的原因與(出22:21)相同,你們曾是在埃及寄居的,你們了解寄居人的心情;你知道他們的傷悲;現在你們得救,你們應該體恤他們。II。關於對鄰舍友善的律法。我們必須盡力對任何人良善,即使是針對與我們為敵的人(4,5節)。愛我們的敵人,善待那些恨我們的人,這不只是一個新約的命令,也是一條古老的律法(箴25:21,22)。這裏,1.若我們要對敵人友善,那麼對朋友就更該如此;這裏只提到仇敵,因為人們都知道應該善待朋友。2.如果不去幫助仇敵避免他們的財物受損,都是錯的;那麼主動去坑害仇敵,豈不是錯上加錯。3.如果我們看見鄰舍的牲畜失迷了路,就要去牽回來給他;那麼,當我們看見鄰居自己失迷了路,走進罪惡與滅亡,我們豈不是更應該用愛心和警示,把他們尋回。見(雅5:19,20)。並且,如果我們看見一頭驢,被重擔壓住而摔倒,就應該上前幫助;那麼,當我們看見失喪沉淪的靈魂,豈不更應該以安慰和鼓勵扶持,上前幫助;對那內心恐懼憂苦的人說:堅強起來。(腓2:4)各 人 不 要 單 顧 自 己 的 事 , 也 要 顧 別 人 的 事 。(箴24:11,12)人 被 拉 到 死 地 , 你 要 解 救 。 人 將 被 殺 , 你 須 攔 阻 。你 若 說 , 這 事 我 未 曾 知 道 。 那 衡 量 人 心 的 , 豈 不 明 白 嗎 ? 保 守 你 命 的 , 豈 不 知 道 嗎 ? 他 豈 不 按 各 人 所 行 的 , 報 應 各 人 嗎 ?


V。10-19


這裏,I。關於安息年的設立。每七年土地要休耕;那一年土地要不耕不種,所以他們不會期待有豐收和收割:但是當年土地自己長出的少量出產仍可以吃。這是為了,1.顯出神所賜給他們的豐饒的土地----如此眾多的以色列民可以在這片土地上得飽足,而且仍能每七年收藏存下土產。2.提醒他們自己對神的信靠,以及按着神的旨意使用、收穫、收藏土產。神以此可以試驗他們是否在最攸關切身利益的事情上遵從神。我們後來看見以色列人不遵守這條命令,也就放棄了他們所得的益處(代下36:21)。3.教導他們對神意旨安排的信心。他們要盡他們的職分----第六天要積存兩天的嗎哪,第六年要積存兩年的糧食,所以第六年的時候,他們將會有豐收和增產。以此,他們要學到,不為生命憂慮吃什麼,喝什麼(太6:25)。如果我們在自己的事情上謹慎、謹守、勤奮,我們就要信靠神的意旨安排為我們供應每日的飲食。II。這裏重申了第四條誡命,是關於安息日的。即使在安息年的時候,他們也不要覺得安息日與其它的日子一樣,而是,他們必須仍然敬虔地謹守。III。所有對別神的敬拜和尊敬,都要嚴厲地禁止。這裏也給了一個一般性的警告:凡 我 對 你 們 說 的 話 , 你 們 要 謹 守 。我們可能會迷失道路,或左或右,也將為此面臨危險的後果,因此我們應小心省察自己。人可能會因為自己的輕忽和大意把自己引向滅亡的路;若沒有謹慎和謹守神的話語,他們會墮入罪的泥潭:尤其是,由於拜偶像是他們極其容易上癮、也容易被試探的罪,他們必須盡力努力驅除他們中間對偶像和假神的尊敬或崇拜,驅除他們言語思慮之間迷信的形式,以憎惡的心情決不提及它們。在基督徒的學校里,我們多麼期望他們能遠離那些異教的荒謬,遠離魔鬼的引誘,完全遠離那些偶像與迷信的敬拜。我們真地是沒有從基督的身上學習到我們應該學習的敬虔。IV。這裏嚴肅地要求他們按着神所願意的方式來敬拜神(14-17節)。1.一年三次他們所有的男丁要來朝見耶和華,也使他們能夠更好地彼此相愛,彼此交通,在神面前作一個潔淨尊貴的民。2.他們必須一起來到神面前,顯出自己的心,仰望神的聖潔居所,向自己的神獻上尊敬和感恩,使他們的喜樂與幸福出於神歸於神。3.他們必須在神面前擺設筵席,一同吃喝,來表明他們對良善的神的喜樂與感激之情;因為筵席是為了歡笑(傳10:19)。看我們所事奉的是怎樣一位主,他給我們的職分就是在他裏面喜樂,他把筵席賜給那等待盼望他的僕人!不要把信仰和敬虔稱作嚴肅拘謹哀愁的事,那莊嚴的事奉也是莊嚴的筵席。4.他們不可空手來朝見神(15節)。他們要帶來甘心樂意的奉獻,表明對那施良善者的尊敬和感激。同樣,正如他們不可空手來見神,我們也不可帶着空洞、空乏的心來敬拜神;我們的靈里要裝滿恩典,裝滿敬虔和虔誠的情感,裝滿聖潔的盼望,把我們自己的心奉獻於神,因為神必悅納這樣的祭祀。5.逾越節(以及除酵節),五旬節,住棚節,是神為他們設立的三個節期,在春、夏、秋季:不是在冬天,因為那時旅行不便;不是在收割的忙季中間,否則他們收割不便;所以,他們沒有理由說這是神在難為他們、迫使他們,而是他們要甘心情願地來敬拜神。V。這裏給出關於三個節期的一些具體的指示,儘管沒有像後面(利未記)那樣詳細展開。1.在逾越節以及除酵節的節期,不可獻上有酵的餅。也不可將祭牲的脂油留到第二天早晨(18節),免得變臭變壞。2.在五旬節(收割節),這時他們剛開始準備收割,他們必須把首先初熟之物帶到神的面前,以虔誠的敬獻,來使後面的整個收割與收穫能夠成為聖潔(19節)。3.在收藏節(住棚節),他們要向神獻上收穫的感恩,也為下一次收穫完全地倚靠神。他們也不能像有些外邦人那樣迷信地以為用什麼辦法可以使自己豐登得利;那些人以為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就可以有什麼迷信的結果來滿足他們的私利。在以色列中間,這樣愚蠢的行為必須要被憎惡。


V。20-33


這裏是對以色列的恩典應許,鼓勵扶持他們儘自己的職分;並且每一個應許之中也有與之相關的警告和指示。I。這裏應許到,神將引領他們走過這曠野,進到應許之地:看哪,我差遣我的使者在你前面(20節)。儘管是經過曠野,儘管是進入被敵人佔領的土地,但是神應許將在路上護衛他們;同樣,神將看顧護衛那屬靈的以色列,使他們經過這世界的曠野,免於地獄的攻擊。神也應許他們,將帶領他們進入那為他們設立、為他們預備和存留的應許之地;同樣,基督也是如此為跟隨他的人預備和存留了他們在天上的居所,因為他是信實的。這裏的指示和警告是,他們要向那神的使者謹慎、順從:「你 們 要 在 他 面 前 謹 慎 , 聽 從 他 的 話 , 不 可 惹 他 ( 惹 或 作 違 背 ) , 因 為 他 必 不 赦 免 你 們 的 過 犯 。」 注意,1.基督必救贖那順從跟隨他的人。(太17:5)「這 是 我 的 愛 子 , 我 所 喜 悅 的 。 你 們 要 聽 他 。」 2.我們對神大能與良善的敬畏應當驅使我們去順從跟隨神。我們應竭力避免冒犯我們的保護者和賜恩惠者,因為若我們不倚靠他,我們就失去恩典與良善,我們就會滅亡。因此,我們要在他面前謹慎,向他表示極度的尊敬和小心。畏懼耶和華,敬畏他的良善。3.對那些向主信實的人,基督也必對他們信實,並且會把他們的事情當成自己的事情:我將與你的敵人為敵人。就像在亞伯拉罕的時候,神祝福那祝福他的人,咒詛那咒詛他的人。神願意與他的子民利益與友誼一致。II。還應許到,將帶領他們,進入迦南地,在那裏有一個安穩舒適的安居之所。看這裏,1.這應許的條件是多麼簡單合理----只要他們單單敬拜自己的神,那唯一真正的神,而不敬拜那地之民的眾偶像假神。這些偶像假神以及滿足人私慾的迷信,根本不是神,他們也沒有任何理由對它們表示尊敬。不僅不要敬拜它們,還要拆毀打碎他們的柱像偶像,以表明他們對偶像的憎惡,表明他們決意永遠不跪拜他們,也防止別人去跪拜他們;這正如把那些行邪術之人的書堆積起來燒毀(徒19:19)。2.神的這應許是多麼豐富。(1)神賜福於他們的食物。他賜福他們的糧與水;神的賜福使他們的飲食更新鮮宜人,勝過那沒有神賜福的油膩與酒渣。(2)他們將健康長久:我將防止、去除你們中間的疾病,你們的土地上不會有瘟疫。這瘟疫是各地各國所懼怕的。(3)他們財富的增長。他們的牲畜不會貧弱,也不會掉胎,這是他們繁榮的表現。(4)他們都能滿了年日的數目,都能活到老年:你們的日子都滿足,也不會在中年早逝。神對我們的祝福在今天就是如此。III。神應許到,他們將戰勝和征服敵人,那些現在佔據迦南的人;他們必被趕出。1.神將要施展他的大能,而不是憑以色列人的刀劍,去驅趕那些迦南人。我 要 使 那 里 的 眾 民 在 你 面 前 驚 駭 , 擾 亂 , 又 要 使 你 一 切 仇 敵 轉 背 逃 跑 。雖然迦南人頑梗,但是他們不能在神的大能面前站立。他們的罪惡滿盈,可以與魔鬼為伍,卻不能抵擋神的能力。神將使他們在以色列前面驚嚇,黃蜂也會飛在以色列前面,把他們攆出去。神能使用這樣微小的生物來懲罰以色列的敵人,正如在埃及所降的災禍。若神願意,黃蜂也可以趕出迦南人,正如獅子也可以被神使用(書24:12)。2.神要以智慧把迦南人漸漸地,而不是一下子趕出去。正如以色列成為大族以前,神容讓迦南人佔據那片土地;現在漸漸趕走他們,使以色列可以更加繁榮加增。注意,在教會漸漸興旺繁榮的過程里,有神的智慧。教會的敵人漸漸衰微,使我們可以被護衛着,持續地倚靠神。屬神子民的心中的罪與敗壞也是如此,被漸漸地趕出去,被漸漸地潔淨。神在他的意旨安排里,常耽延他的恩典,當我們還沒有準備好接受恩典的時候。迦南有足夠的空間容納以色列民,但以色列民的人數還不足夠來完全佔滿和接受迦南的土地。我們不是在神裏面被轄制;如果我們被轄制,我們是被自己轄制。迦南美地應許給他們,但是他們直到大衛時代才完全得享那地;而且他們的罪使他們速速地失去了神的賜福。在這裏與此迦南應許相應的指示是,他們不可與他們這些拜偶像的人立約。那跪拜神像的,不可在這地居住,除非他們去除了自己的偶像。這樣,以色列人可以避免與那些拜假神的人親近,不會墮入那些跪拜假神偶像的危險。否則,如果他們與拜偶像者常常來往交談,他們心中對罪的畏懼和憎惡就會逐漸消退;他們就會覺得,這也沒什麼壞處,而且為了表示對新朋友的友善,也去跪拜那些假神和偶像,然後就這樣一步一步落入致命的羅網。注意,那些想遠離罪惡的,也要遠離行惡的人;生活在壞人的鄰居中間,是危險的;別人的罪會成為我們的羅網,如果我們自己不小心謹守的話。我們必須把那些引誘我們犯罪得罪神的事情,看作最大的危險。無論我們有什麼樣的友誼,什麼樣的朋友,如果這些使我們離開對神的職分,那就是我們生命中最壞的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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