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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對借錢與欠債的問題看法如何?

出自基督徒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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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劉聽眾問︰「聖經馬太福音五︰42教導我們︰「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是否凡有向你借貸的都不能推辭呢?我一個鄰居家中有事,向我借七千元錢,我推辭了,沒有借他,原因是他們家有錢不用,竟向別人借,借了又不願還,欠外面很多債;以前他家人不論求什麼,包括錢財方面,我都沒少幫助,可是這次我卻拒絕了他,也得罪了他。為此我求告過神,心裹雖沒有不安或自責,可是對於我這次的行為和聖經的話相對照,我不敢確定我自己到底有否違背聖經上的真理……。」

   另外一位夏聽眾又問︰「基督徒因欠人債務,不得不費盡心力拼命去勞動掙錢還債,也佔用了大量時間和精力,耽誤了讀經、禱告,更影響了聚會和傳道,該怎麼辦?」

   以上都是有關借錢的問題。第一封是從「借錢者」的角度問,第二封是以「還債者」的身份問,都是和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的問題。「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這節經文是從馬太福音五︰42摘錄出來的,究竟這節經文的上下文提的又是什麼呢?原來,從馬太五︰38-48耶穌所教導的重點是談論到「愛仇故」方面,而且這番話是在山上教導門徒時所說的。耶穌一面教,一面舉一些假設的例子,有關「借貸」,就是其中一個例子。此外,「有要打右臉的連左臉也給他打」,也是一個很多人都熟悉的例子。這些假設的例子,主要是讓門徒了解例子背後的真理和原則,而不是這些例子的本身。

   在39節的上半段,耶穌帶出的真理原則是︰「不要與惡人作對。」另外,44節又提到︰「要愛你的仇敵。」所以這整段經文的上下重點是︰面對惡人,我們要用愛心接待他們,不要以惡報惡。敵人如果落在困境中,不要幸災樂禍;相反的,要用天父慈悲饒恕的態度和原則來處理。所舉例子都是在以色列民族範圍之內的。因此,劉聽眾您提出的那節經文,今天的信徒應該按其中的屬靈教訓來遵守,卻不一定要按其中的字面意思去做。

   聖經倒是有好幾處是直接提到借錢給窮人方面的,借的對象有包括屬神的子民或不屬神的外邦人,但都是指貧窮、有需要的人而說的。例如箴言書十九︰17說︰「憐憫貧窮的,就是借給耶和華,他的善行,耶和華必償還。」劉聽眾,您家的鄰居可不是貧窮人家,更不是你的仇敵(你並非因為仇恨他們而不借錢),卻是因為看透他們家有錢不用,老愛佔別人的便宜,而且借了又不還,撒賴!像這種情況你不借反倒對他們有幫助,刺激他們去思想為什麼別人不肯幫忙?問題錯在哪裹?希望他們能痛定思痛,不再做這樣可恥的事才是真正幫助他們呢!

   記得好幾年前,教會弟兄姊妹曾經在一次的團契聚會中討論一個很實在的問題--對沿途討錢,四肢健全的乞丐(年紀也並不老),基督徒應該抱怎樣的態度?我們的結論是小心不要濫用愛心,不必猛挖錢包以為就是有愛心。真正的愛心是介紹他去上一些職業訓練課,或帶他去職業介紹所,更或替他留意報章上徵求員工的專攔,鼓勵他應該建立謀生的技能,不怕從最低做起。基督徒的愛心行動應該配合了智慧與靈巧,當然更離不了從基督而來的真誠愛心。

   至於夏聽眾問的欠債問題,讓我們看到了欠債帶來的後患是大的。夏聽眾信中提的還債光景大概是指欠了數目不小的債務。如果欠倩者是為了做生意,投資應該按本人的資金多少來決定生意的大小,否則風險太大,只怪自己起了貪念,結果落入愁煩試探當中,只好自食其果了。如果是為了添置一些昂貴、超出自己經濟能力的產業或物業而欠下一筆債,這也算是貪心帶來的一種後果。聖經教導信徒,有衣有食就當知足。又說︰要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其他的神必按最美好的心意加給我們,信徒今生不應該讓錢財佔據我們的意念,真正的富裕是心靈的滿足,是專心遵循神的話語。

   夏聽眾,我們盼望欠債者從中吸取了寶貴的教訓,儘快償還債務,重新過真正心靈富足的生活。總括來說,基督徒最好儘量避免欠債,如果向非基督徒借了不還更容易失去見証。財富多對基督徒來說並非不可,也更不是罪過,但我們卻要切切留意避免成為財富的奴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