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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真道聖言/2015年1月1日

出自基督徒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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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要理問答

42 問:十誡的總綱的是什麼?

答:十誡的總綱,就是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我們的上帝,並且愛鄰舍如同自己。


Q. 42 What is the sum of the ten commandments?

A. The sum of the ten commandments is, To Love the Lord our God with all our heart, with all our soul, with all our strength, and with all our mind; and our neighbors as ourselves.


  ■略解略解:神給我們的全部誡命,在此總歸一個字,那就是愛。凡全心全意愛神與鄰舍的人,就是實踐律法。鄰舍在此意思,不單是生活在我們四周的人,而且是像基督在路加福音十章所教導的,那些與我們有血緣關係的人,或者就是一般人。

  1.太廿二37~40: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 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聖經經文


太 22:37 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 神。

太 22:38 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太 22:39 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

太 22:40 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譯本比較


小要理問答42 十誡的總綱的是什麼? 答:十誡的總綱,就是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我們的上帝,並且愛鄰舍如同自己。 (@基督徒百科)


大要理問答

98 問:道德律的總綱是什麼?

答:道德律的總綱是十誡,十誡是神在西乃山上親口頒佈的,親手寫在兩塊石版上,並且記在出埃及記二十章。前四誡包含了我們向神當盡的本分,後六誡是我們向人當盡的本分。


Q. 98. Where is the moral law summarily comprehended?

A. The moral law is summarily comprehended in the Ten Commandments, which were delivered by the voice of God upon mount Sinai, and written by him in two tables of stone; and are recorded in the twentieth chapter of Exodus; the four first commandments containing our duty to God, and the other six our duty to man.


99 問:為要正確理解十誡,必須遵從哪些規則?

答:為要正確理解十誡,必須遵從下列規則:

1. 律法是全備的:每個人都有義務以全人來完全遵從,活出義的生活,永遠完全順服;因此律法要求以最完美的標準來克盡職守,以最高的要求嚴禁罪惡。

2. 律法是屬靈的:其範圍涉及人的悟性,意志,情感,與心靈其他一切功能;也包括言語,行為,態度。

3. 十誡論到同一事情,會重複出現在幾個誡命中,乃是按照其不同層面來吩咐,有的是要求遵行,有的是禁止。

4. 十誡吩咐一項正面責任時,同時禁止負面違反此責任的罪;禁止人犯負面的罪時,同時吩咐與此罪相反的正面責任。所以,十誡中應許遵行者得福時,即涵蓋違背者必遭對應的刑罰;警告違背者必遭刑罰時,即涵蓋遵行者必得對應的恩福。

5. 神所禁止的,任何時候都不可作;祂所吩咐的,永是我們的責任;但每個責任並非是每時刻都要行。

6. 論到一項罪惡或責任時,同類的罪惡也遭到禁止,同類的責任也在命令的範圍之內;這包括了彼此相關的,所有原因,方式,場合,表現,以及導致的誘因。

7. 十誡禁止或吩咐我們作的,我們有義務在處境中,盡全力去使他人在其處境中盡責任,也避免觸犯所禁止的,或遵行所吩咐的;

8. 十誡吩咐他人所遵行的,我們根據處境與呼召,有義務幫助他們去遵行;並且留心不要涉入十誡禁止他人所作的。


Q. 99. What rules are to be observed for the right understanding of the Ten Commandments?

A. For the right understanding of the Ten Commandments, these rules are to be observed:

1. That the law is perfect, and bindeth every one to full conformity in the whole man unto the righteousness thereof, and unto entire obedience forever; so as to require the utmost perfection of every duty, and to forbid the least degree of every sin.

2. That it is spiritual, and so reacheth the understanding, will, affections, and all other powers of the soul; as well as words, works, and gestures.

3. That one and the same thing, in divers respects, is required or forbidden in several commandments.

4. That as, where a duty is commanded, the contrary sin is forbidden; and, where a sin is forbidden, the contrary duty is commanded: so, where a promise is annexed, the contrary threatening is included; and, where a threatening is annexed, the contrary promise is included.

5. That what God forbids, is at no time to be done; what he commands, is always our duty; and yet every particular duty is not to be done at all times.

6. That under one sin or duty, all of the same kind are forbidden or commanded; together with all the causes, means, occasions, and appearances thereof, and provocations thereunto.

7. That what is forbidden or commanded to ourselves, we are bound, according to our places, to endeavor that it may be avoided or performed by others, according to the duty of their places.

8. That in what is commanded to others, we are bound, according to our places and callings, to be helpful to them; and to take heed of partaking with others in what is forbidden them.



威斯敏斯特信條


第二十章 論基督徒的自由和良心的自由

二、惟獨神是良心的主10,在信仰或崇拜上凡與聖經相反,或在聖經以外屬乎人的教訓與命令,就是賣掉良心的真自由11;若勉強人不加理解的相信12,又要求人絕對的、盲從的順服,這就是毀滅良心的自由和理性13。


三、凡以基督徒自由為口實而犯罪的人,或心中懷着惡欲,就是破壞基督徒自由的目的;這目的就是,我們既從仇敵手中被救出來,就可以一生在主面前坦然無懼地以聖潔和公義服事他14。


小要理問答詳細釋義

第 二 課

問42 十誡的總綱是什麼?

答:十條誡命的總綱,就是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我們的神,並且愛人如己。

問43 十條誡命的序言說什麼?

答:十條誡命的序言說: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為奴之家領出來。

問44 十條誡命的序言對我們有什麼教訓?

答:十條誡命序言的教訓就是:因為耶和華是神,也是我們的神,又是我們的救主,所以我們應當遵守祂一切的誡命。


我們可以在這一部分要理問答中找到兩個重要的原則。(1)首先是愛心完成律法這個偉大的真理。(2)然後是得救使人更具責任去遵守神的誡命這真理。因為這兩個原則都為今日世代所否認,我們探討時會一併涉及某些時下流行的錯誤教訓。

這些流行而錯誤的教訓之一,認為律法和愛心之間存着一度基本的衝突。據說律法要求一事,而愛心則強蠻地行另一事。譬如,律法說我們不可撒謊或偷盜。可是據說有種情況,為了愛其他人類的緣故,需要我們去撒謊(來保護他們)或偷竊(來餵飽他們)。這個觀念會以不同的名號稱呼。(「新道德觀」The New Morality、「情境倫理學」Situation Ethics等等)但是根據這個教訓,它們的基本論點是:愛心可以違反律法,律法也可以違反愛心。而要理問答中的教訓卻與此相反。更重要的是,聖經的教訓,即那無謬誤的神的說話,也與此相反。這種錯謬教訓的擁護者,有時還試圖指出耶穌會托愛心名義違背律法。可是,這不是聖經所教導的。在登山寶訓中,耶穌清楚地教訓我們說,他來不是要廢掉律法(太5:17)。他會警告門徒不要違反任何誡命,也不可教人如此(太5:19)。他還繼續討論了幾條誡命。他的確堅拒過些受猶太人曲解和增添的律法傳統的捆綁。但是,他也會指出律法本身是如何的絕對。他指出律法極嚴謹地要求完美(太5:48)耶穌不但沒有說愛心和律法之間存有衝突、他反而教導他的門徒愛心,也惟有愛心能導致遵守律法!耶穌說「你若愛我,就必守我的命令」。(約14:15)他又說「有我命令又遵守的,這人是愛我的」(約14:21)。受聖靈感動的使徒約翰也說:「守他誡命的,就是愛神了」。(約一4:3、)

主的完美生活也證實了本要理問答的教訓。因為從來沒有人好像主一樣把那完美的愛活現出來。他愛神,一如我們所本該做的。他也愛鄰舍如自己。可是這些行為有沒有迫使主違反誡命呢?絕對沒有。因為聖經說,他在各方面受試探如同我們受試一樣,但卻沒有犯罪(來4:15)。而「罪就是違背律法」(約一3:4)。因此,我們可以總括地說,凡是愛而具有違背神律法之意圖的,都是錯誤的觀念。假若我們盡心、盡性、盡意、盡力去愛自己,無怪乎我們去作神禁止的事。假若我們很愛另一個人,情形也是差不多。可是假若我們十分愛神,然後愛鄰舍(即是其他人,那麼)我們便自然甘心樂意行神的旨意。我們也說「(不是我的旨意)是你的旨意成就。」故此,愛使我們遵行律法。

另一個現今流行的錯謬教訓是由於不清楚新舊約的整體性所致。這個教訓的基本錯誤是把神的律法(十誡)放在兩個不同的聖約中處理。此類錯誤的其中一種說法是,神的百姓必須在舊約時期先守神的律法,然後神就因看他們的順服以拯救報答他們。但是,我們從序言中(問43,出20:2)得知此說不確。神從為奴之地埃及把他的子民拯救出來,並非因為他們謹守了律法。非也,神是先拯救然後才給十誡。所以他們並非為了得救才守律法。他們要守律法正因為他們已被拯救的緣故。這也正是基督徒生活的途徑。新約聖經沒有說我們先要遵守神的律法然後努力遵守神的誡命。因此在這件事上,新舊約並無分別。這種錯謬的另一形式或者較前一類更具危險。此一說法認為既然基督已經為他的百姓守了神的律法,基督徒因此再無需要遵守十誡了。換句話說,這教訓認為新約信徒在得救之後,較舊約的信徒更不需要遵守十誡。聖經說「你們是重價買來的,因此,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林前6:20),聖經其中一個偉大的原則是,神向誰多給就向誰多取,向誰少給就向誰少取(路12:48),正因為這樣,以色列人較外邦更有責任遵守十誡。如今,基督徒因為已經接受了基督完成了的工作的好處,較舊約時代的以色列人更有理由遵守十誡了。

在下列幾課中,我們會依次思想十誡,但是,作為今課的備忘,我們要把摩西十誡某些地方作概括性的強調。(1)第一、十誡是顯明神全部的旨意。我們無需在十誡外再加添什麼。教會必須注意的其中一事便是小心這種加添十誡的試探。假若我們正確地明白這十條誡命的意義,我們必定知道它們已經足夠。(當我們逐條研究誡命時,就會更清楚此真理了。)(2)第二、我們需要察覺到,十誡的安排實具聖靈控制的秩序。耶穌說「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事奉他」(太4:10)十誡所蘊藏的也正是這個次序。頭四個誡命教導我們有關真實的敬拜。而第四條誡命的一部分,與及其餘那六條則教導我們如何去事奉祂。因此,律法的兩個基本部分顯示出一個聖靈控制的次序。這個聖靈控制的次序就是在每一條誡命中也能察覺出來。讓我們以下圖解釋此點:


我們馬上便看到十誡有一秩序。而且組織的原則明顯是以神為中心。神是無比的重要。誡命愈是直接與神有關在表中的次序就愈高。誡命愈是間接與神有關,次序也就愈低。然後,十條誡命都先表達人對神的責任,才到人對人的責任。有時基督徒以為頭四條誡命教導我們對神的責任,而後六條則教導我們對人的責任。這種表達方式並不令人滿意。基本上,全部誡命都是教導我們對神的責任。諸如敬拜神和服侍祂。而人生的全部、基本上沒有比這個要求更多了。這一點又帶我們到了結論的第三點。(3)律法是一個絕對的整體。我們若違反這些誡命中的一條,事實上無法不等於違反了全部(雅2:10)。保羅說,貪婪就是拜偶像(西3:5)。換句話說,當我們違背了第十條誡命,我們已開始離棄真神,而這也就是拜偶像(違反了第一條誡命)

問 題:

1.要理問答42至44所教導的兩大原則是什麼?

2.試述兩種與此兩原則相悖的流行說法。

3.關於律法和愛,耶穌說了些什麼?

4主的一生中,以何者(律法或愛)為重?試解釋?

5.忽略或違反十誡的愛是一種怎樣的愛?

6我們怎麼知道舊約時代的人不是在遵守律法以後才得救呢?

7.為什麼我們可以肯定的說新約信徒較舊約信徒更有理由遵守律法?

8.試述有關摩西十誡整體的三大原則?

9.十誡的安排(次序)中,有何明顯的原則?

10.為什麼把十誡分成兩個圖表:一個說明我們對神的責任,一個說明我們對人的責任,是不正確的做法呢?

11.試解釋何以保羅說貪婪就是拜偶像。


小要理問答釋義問答

四十二問:十誡的總綱是什麼?

回答:十誡的總綱就是:我們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我們的上帝;又要愛人如己(太 22:37-40)。




問1:十誡最初寫在多少塊法版上?

回答:十誡最初是由上帝在西乃山上親自寫成,寫在兩塊石版上,交給了摩西。「那時耶和華吩咐我說:『你要鑿出兩塊石版,和先前的一樣,上山到我這裏來。你先前摔碎的那版,其上的字我要寫在這版上。所傳於你們的十條誡,照先前所寫的,寫在這版上」(申10:1,2,4)。




問2:寫在這些石版上的十誡的總綱是什麼?

回答:十誡的總綱就是愛。




問3:第一塊法版的總綱是什麼?

回答:寫在第一塊石版上的律法所直接關涉的是上帝,其總綱就是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上帝。「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上帝,這是誡命中的第一」(可12:30)。




問4:何謂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呢?

回答: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所指的是我們的愛的至上、熱情和活動,藉此我們選擇主,親近他,以他為樂,以他為我們的首善,出於愛,運用我們靈魂和身體的一切官能順服他。




問5:第二塊法版的總綱是什麼?

回答:寫在第二塊石版上的律法所關涉的是人,其總綱就是要愛鄰舍如同自己。「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可12:31)。




問6:誰是我們的鄰舍?

回答:每個人都是我們的鄰舍;所以,我們有責任愛所有的人。




問7:愛我們的鄰舍如同自己是什麼意思?

回答:愛我們的鄰舍如同自己,就是用對待我們自己的那種真誠和堅定的愛來愛我們的鄰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