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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基督教歷史故事6 -5
〖 第五節 教會和國家 〗
加爾文與路德一樣講了教會和國家的分離,但他不象路德擁護君主獨栽政治,反而強調神政政治(theocrasy),即強調舊約式上帝的直接統治。
他主張世俗權威不能支配教會,而教會的權威應從國家權威中獨立。教會的權威不可以建立於國家權威之上,只是應擁有跟日內瓦的市政同等的權威。從根本上,他主張教會與國家應是相互協作的關係,並且加爾文不同意路德的兩元論式的區分,而理解為神的一個統治。
加爾文雖不是日內瓦的統治者,但作為聖經教師,站在預言者的立場上用聖經話語勸勉、教導世俗統治者們,使他們制定符合上帝旨意的日內瓦政策。從而成功地進行了日內瓦市的改革和成聖。
政治王國不要只單純關心的有關衣食住的現實生活,而應當關心市民的聖結、敬虔、畏懼的生活(《基督教要義》第三卷19章15節)。因為上帝建立了國家,所以應該為上帝的正義而服務。因此相同的上帝的權威應成為市民法的根據(《基督教要義》第四卷20章1-21節)。
關於對國家的服從方面, 加爾文比路德更為進步。作為個人的基督徒反抗他們統治者的權威是不可以的,因為國家的權威是從上帝的權勢而來。不管是軟弱的統治者,還是惡的統治者都應順從(《基督教要義》第四卷20章22-30節)。
但是這裏有兩個例外。在最高統治者(王)下的官吏們(lower magistraters)應為辯護和保護百姓的利益盡他們的義務。反之,為了百姓應不要順從暴君的統治(《基督教要義》第十四卷20章31節)。
另一例外是,與基督的旨意和法則相矛盾的時候不能順從。基督一直是王,所以不能順從違背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基督的旨意和法規的統治者。
路德只強調在信仰的問題上不應順從——象殉道者一樣,但加爾文認為不僅在信仰問題上而且包括政治問題(《基督教要義》第四卷20章32節)。加爾文引用了使徒行傳5:29彼得的話(當順從神,而不當順從人),也引用了保羅的話(你們是重價買來的,因此不要作人的奴僕。林前7:23)。
他強調用基督貴重的血價買來的我們應只作基督的僕人。象但以理不順從王的命令,堅持祈禱(但 6:22)一樣,象何西阿嚴歷地指責以法蓮造金牛像一樣(何 5:11),象耶利米與撒母耳各自指責尼布甲尼撒和掃羅王一樣, 加爾文強調應以先知的使命感反抗王、不服從不義的權勢。這種抵抗精神流傳給了反抗瑪利女王的約翰·諾克斯(John Knox)和抵抗希特拉的本·懷特(Ditrich Bonhoeff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