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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基督教歷史故事5 -3
〖 第三節 自由和愛:基督徒的自由 〗
1. 歷史的背景
1517年《九十五條論綱》貼出後,路德不得不明確地攻擊羅馬天主教教會體糸和教義。1520年6月15日教皇下喻赦書以逐出教門來威脅路德。
10月10日接到赦令後,路德以公開的形式將《基督徒的自由》寄給利奧十世,努力爭取與教皇和羅馬天主教會和解。
他描寫利奧十世為"如同狼群中之羊"或"獅子洞中的但以理"。用兩天寫出來,而且11月初出版的《基督徒的自由》是路德信仰最有說服力、最簡明的告白。
這篇論文是他著作中一顆名珠而被廣泛流傳,包含了加拉太書的自由和獨立宣言的精神。他依據福音說明真正的自由是在基督里的自由(εν χριστω),他強調從其師斯陶皮茲(Staupitz)和陶勒爾(Tauler)那兒學來的(《德國神學》:1518年編輯)《在基督裏面的自由》之神秘主義。
2. 自由和愛的函數關係
(1)自由
基督徒享受的自由是成為一切事物之主人的自由。是通過信仰而得的自由,所以沒有必要服從任何人,任何事物。路德解釋說信仰意味着以前的我浸入水中被葬,新人從水中得生。信仰的力量第一是解放,第二是信靠心和公義,第三是內在的神秘的結婚。
(2)愛
路德將自由和愛的關係用哥林多前書9:19節的話語來解釋,"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
這自由與愛的辨證式相互作用的關係,是由耶穌基督來解釋的。基督雖是萬物的主人,但他自女人而生,且生於律法之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而成為僕人(加 4:4)。
"他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已取了奴僕的形象"(腓2:6,7)。基督徒的生活是跟隨、效法基督形象的生活。
這是中世神秘主義者最樂於稱道的思想。與上帝的生命接觸之靈的夫妻關係,是基督與聖徒的關係。人因信得自由,因信稱義。但是信心通過愛進行、在愛中體現,並且表現在所有善行中。
但是在行善之前人首先要良善。行善之前首先重生為良善的人格,要從良善的人格中流出善行。就好象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一樣(太 7:18)。
樹結果子,果子在其樹上成長。根據建築者的善和惡,建造或好或壞的房子。因而,正如信心使人類成為信徒,信仰使信徒行為變為善。但善行不能使信徒變好,也不能使信徒成為義人。
沒有善行的信心是死的信心,所以我們不能拒絕行善。相反我們應當命令他人行善並在高水平上教導他人行善。信心本身是行為,所以有信心的人一定會結出寶貴的生命果子。
(3)自由和愛的信仰
中世基督徒背負律法和善行的沉重包襖,過着十分辛苦的信仰生活。需要朝聖,極力想擁有聖者聖女的遺物或遺體的一部分;他們誤認為禁慾的獨身生活是聖潔的信仰生活;想通過禁食、買贖罪卷等行為得到救贖。路德為了讓世人從所有道德神學的重擔和中世紀中期和後期的理性思辨的包袱中得到自由,強調惟獨因信,才能從罪中得以解放、從死亡中得以解放,特別從某個人(從教皇)那兒得解放。
同年路德所著的《教會的巴比倫之囚》使監禁於告解聖事之囚的中世基督徒得以自由。即從只有神父才能喝聖餐的葡萄酒,而平信徒只能吃聖餐之餅的巴比倫之囚中,基督徒得到了自由,他們開始可以一起分享餅和杯了。
並且在巴特堡城中,路德將聖經譯成勞動者易懂的德語,從只有神父才能用拉丁文讀經的俘虜狀態中,使平信徒也得到了可以讀聖經的自由,而且在只有教皇才能解釋聖經的監獄狀態中,他還開闢了在聖靈的引導下平信徒也多種形式地解釋聖經之路。
並且路德將拉丁語禮拜儀式更換為平信徒都能聽懂的通俗德語形式,而且使信徒從彌撒中得到自由,改成以講道為中心的禮拜。
不僅因此,路德將修道院的修女一個個救出來讓她們結婚,最後他與剩下的修女結了婚。這意味着路德打開了聖職者結婚的自由之路。
最終路德被天主教定為姦淫罪逐出教門時,路德陷入了絕望當中,他的夫人為此穿着葬禮服準備參加上帝的葬禮。當路德回家看到便問,"你準備參加誰的葬禮?"妻子回答說,"上帝的葬禮"。路德說,"永恆的、全能的上帝怎麼能死呢?"當時,妻子反問說,"不是因為上帝死了,你才絕望的嗎?"這一勸慰之言使路德得到了新的力量。
路德強調信徒自由不要停留在利已的靈性滿足中,而要成為愛和奉獻的僕人,並為得更多的人而成為仁愛的僕人時反而可以享受更多的自由,如同藝術家當埋頭於藝術的時候,享受自由一般。基督徒當為他人的利益、福祉奉獻愛心時,得到自由。愛不僅是自由的目標,也是將我們從魔鬼的誘惑和功擊之中得到保護的安全之路。
路德說,當我們順從成為基督的僕人時,我們才是真正的自由人。不要敬畏人,但要敬畏神。雖不順從人,但因順從神而享受自由。成為基督的奴僕時,從所有的人中得到自由,但是順從和作基督的奴僕起源於愛。加拉太書5:13說:"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服事。"
3. 義認化(稱義)和成聖
路德在這種層面上的也有成聖概念。即以自己的死(mortification)在基督里活,在鄰舍里活;以信仰在基督里死,在基督里活;以愛在鄰舍里死,在鄰居里活,因自我死了的愛而自然地走向他的鄰舍。
這種義認化(稱義)和成聖雖好象是緊密相連的,但義認化(稱義)是因着聖靈先賦予的信心(imputation),成聖也是因着聖靈先賦予的愛(imputation)得以完成的。在這裏排除了人類的努力和參與,而且不需要自由意志的責任性,並沒有我們的本性參與上帝的本性,或如此得以改變的神聖化(divinization)或成聖(impartation)。
(討論題目)
我們果真是得到了自由的信徒嗎?
我們是否用得到的自由作事奉鄰舍僕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