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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一體 3
第三章 進一步的聖經的證據
在聖經雖然沒有一節經文,以公式、教條式的陳述來提到三位一體的教義,可是卻有許多章節提到三個位格,顯明各位格是合一的,而祂們彼此之間又有所分別。在馬太福音28:19所提的大使命中,教訓我們洗禮「要奉父、子、聖靈的名。」在這種基督教的入教禮儀中,特別提出三位一體的教義,目的就是要使人記得這是一條非常重要的教義信仰。瓦費德博士說:「我們在這裏所見證的,就是在祂的宣告中最嚴肅地發表三位一體的教義,乃是教會的創立者真神的一種權威性的宣佈。以色列人曾以耶和華的名義敬拜獨一真神;基督徒們也敬拜同一真神稱之為父、子和聖靈。這是基督教顯著的特性;那就是說三位一體的教義是按照主自己對這教義的意見,那是祂所建立之宗教的明確標誌。」(聖經的教義155頁)。
在使徒的祝禱中——「原主耶穌基督的恩惠,神的慈愛,和聖靈的感動常與你們同在」(林後13:14),這乃是一個禱告,向基督求恩惠,向父求慈愛,向聖靈求交通——都是指望同一個目的。這一種形式在洗禮上、在神性上都是一樣的,每一個位格神性里都被認為是當然的;在過去的年代中沒有別的解釋更合理地能被教會所接受,那就是說神存在於三個位格之內,而這三個位格是同質、同權、同榮。
在論到主耶穌受洗的記事上我們清楚看見了關於三位一體的實際教訓,這是任何人可以明了的——基督人子成為人的樣式站在那裏,為眾目所視,眾手所指,有父神的聲音從天上來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聖靈好像鴿子降在基督身上(太3:16-17)。
在宣佈耶穌降生時,神的三個位格都昭然可見:「天使回答說,聖靈要臨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你,因此所要生的聖者,必稱為神的兒子」(路1:35)。這裏我們看到聖靈的臨在,至高者的能力,並且說這孩子要稱為神的兒子。在同樣記述中,馬太福音1:18-23,也提到三位一體的三個位。
論到父、子和聖靈的區別,耶穌也曾宣佈過,祂說:「我要從那裏差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他來了,就要為我作見證。」(約15:26)。 在基督最後的講道和禱告中(約14-17章)祂向父說話,也代表父應許要差另外一位保惠師來,就是聖靈,聖靈要引導、教訓、默示門徒。這裏再一次特別清楚地承認父、子和聖靈的位格與神性。
耶穌所有的教訓,毫無疑問都是三位一體論的。基督根據希伯來人對子的觀念——無論父是什麼,子也是什麼——宣稱祂是神的兒子(太9:27;24:26;可8:31;路10:22;約9:35-37;11:4);並且猶太人也很了解祂的意思,認為祂以自己「與神是同等的」(約5:18),換言之,他們認為祂妄稱自己是「神」(約10:33)。祂說祂認識父,父也認識祂,彼此互相認識:「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沒有人知道子是誰,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沒有人知道父是誰」(約10:23;太11:27)。「神的兒子」這個頭銜,包含着在知識上與權能上是絕對與神相通的,這頭銜歸屬於祂的,也是為祂所接受的(太8:29;14:33;27:40,43,54;可3:11;路4:41;22:79;約1:34,49;11:27)。祂雖然堅稱祂永遠的住處是在神那裏,可是祂以同樣清楚的言語使祂自己與父有別:「耶穌說,倘若神是你們的父,你們就必愛我,因為我本是出於神,也是從神而來,並不是由着自己來,乃是祂差我來」(約8:42)。祂向祂的門徒說:「到那日,你們要奉我的名祈求,我並不對你們說,我要為你們求父,父自己愛你們,因為你們已經愛我,又信我是從父來的,我從父出來到了世界,我又離開世界,往父那裏去」(約16:26-28)。
我們相信三位一體教義最主要的理由,就如在別處所提過的,並不是由於一般人的思想趨勢是朝着這個方向,也不是由於任何自然界的對比,而只是由於這是聖經所清楚啟示的基督教教義。對那些接受聖經權威的人,證據是確鑿的。不承認聖經是神權威啟示的人,我們不想同他們辯論三位一體的教義,只任他們去研究聖經的默示罷了。除非我們同意聖經是從神而來的權威啟示,辯論有關三位一體的教義是無用的基督徒發現聖經有許多足以信賴的憑據,因此確信必要接受聖經有關三位一體的教訓,雖然這教訓是我們有限的頭腦所不能充分了解的,我們也要相信。
雖然在聖經中的確有許多關於三位一體教義的證據,就和其他的基督教教義系統一樣,可是在聖經中找不到一處完整的系統形式來闡述三位一體的教義。此教義不同的內容,即如神的合一性,父、子和聖靈都具有同等的神性,祂們各別的位格,祂們彼此之間的關係,祂們對教會與世界的關係等等,從創世紀第一章到啟示錄最後一章都散在聖經中的每一部分,特別是在新約中講的更加清楚。只有個別地證明這些內容時,整個教義才會充分地顯明出來。三位一體的教義是記載在聖經中,並非一個具有形式的定義,而是些不連接的暗示;我們把這些片斷的東西集合起來,使它們成為有組織的整體,然後我們才能看出它的真正意義。此教義在聖經中就像物質在溶液中一樣,必須使它結晶才能看得清楚。聖經不是一本系統神學的書,而只像一個採石場,從這裏可以得到建造聖殿所需的石頭。聖經雖然沒有給我們一個形式的神學系統的說明,但它給我們許多未加工的材料,使我們能夠把它們組織起來,使其系統化,而找出其有機體的關係來。例如在聖經任何地方我們都找不到有關聖經的默示、神的主權、或基督的位格等教義形式的說明,聖經記述有關這個世界和人的創造、罪的侵入,和神對罪人之救贖的目的。聖經特別告訴我們,神的恩典臨到特殊的一群人——以色列人,和基督教的創立;而關於各教義的事實,僅僅提到一些邏輯上的關係。因此這些教義的事實需要經過邏輯的分類與整理,然後成為有系統的神學。聖經的材料並不是按照神學的系統而排列的,乃是按神在另外一個範圍中的程序安排的。祂也沒有給我們有關生物學、天文學、經濟學或政治學等充分發展的體系。我們只能從自然界和經驗中找出一個未經組織的事實,盡我們所能的讓它們發展成為一個體系。因為這些教義並不是以系統的和形式的姿態出現,當然會有不同的或錯誤的解釋發生。
就是在新約中對三位一體的教義,也沒有達到系統的敘述,而是以偶發的暗示方式來陳述的,或許令人感到驚異。雖然這個教義並沒有爭辯性的理論和教條上的說明,可是在新約中到處都認定這個教義;並且未經修飾的自然性和單純性的情形,更能給人深刻的印象和啟發。我們不僅發現一些散在聖經中的經文,而且有豐富的三位一體的含意。就如巴特萊博士(Dr Bartlett)所說的:「這些三位一體的教訓充滿了全部聖經,以致作牧師的和無偏見的讀者,在探求這個題時所遭遇的難處,並不是缺少經文的證據,而是太豐富了使他們感到為難」(三位一體的神22頁)。
瓦費德博士指出整本聖經充滿了三位一體的教訓:
「耶穌基督和聖靈就是三位一體教義的基本證據。這就是說不管是那種證據,不管它從什麼來源引出的。耶穌基督乃是神在肉身顯現,聖靈是神的一個位格,就是三位一體教義的充分證據。當我們在新約中尋求三位一體的證據時,我們不僅發現散在各處有關三位一體的暗喻,和許多教訓,而新約所提供的這許多證據中最主要的乃是基督的神性,和聖靈之神的位格」(聖經的教義146頁。)
對我們感到困難的教義,(尤其是在極端主持一神論的人中間,更感到困難)在已被接受的基督教真理中,若能夠靜然、不知不覺地佔一席位,而未經過爭辯,未遭遇抵抗,那誠然是人類思想史中最顯著的相互現象之一。可是我們不必去找遠的例子。譬如,奇異的事情都發生在舊約結束之後與新約開始之前。我們再引瓦費德博士的話:
「有一件事我們要加以注意的,那就是自從貴格利時代起慣常所注意的,就是舊約啟示的工作,是要把神性合一的基本道理,堅固地放在神百姓的思想與心靈中;但是在這個工作尚未完成之前,就告訴他們說在合一的神裏面有多數的位格是很危險的。可是延遲啟示三位一體的真正理由,乃基於神看救贖是恆久的發展;因為啟示三一神之合一性的時機尚未成熟,一直等到神差遣祂的兒子來完成救贖,聖靈來作成聖的工作時,才能把這個真理啟示出來。話語的啟示必須要等到事實的啟示完成以後,因為事實可以帶給我們必要的解釋,無疑的,從事實中也可以得到它全部的意義與價值。在合一的神性中,有三個位格的啟示,若沒有明顯事實,就成為一種抽象的真理,並且對發展神的國度毫無意義,那也和在聖經中所顯示給我們的屬神的程序方法完全相反」(「聖經的教義」145頁)。
神存在於父、子和聖靈三個位格的啟示,事實上乃是以理性來說明基督教救贖教義的惟一基礎。因此關於神性中多數位格的啟示,目的並不是要使人莫名其妙,和不可思議,而是有關救恩計劃的完全啟示的必須步驟。神子道成肉身和五旬節聖靈降臨,在救恩的計劃當中是兩個最重要的階段。三位一體的啟示是附帶於整個救贖計劃的發展之中,在寫新約聖經的時候,三位一體的教義已為基督徒所接受的教義了。因此當他們彼此談論與書信往來上,都假定這種普遍的三位一體就觀念,而不是在彼此教導一些有關大家都同意的事情,結果我們發現這個教義是在各處預先假定的,並且是以暗喻的形式出現的,而不是一種直接的說明和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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