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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要義」每日靈修版II211-220

出自基督徒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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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要義」每日靈修版


DAY 211 [3.4.32c-33a] 報應是公義的刑罰,管教是慈愛的責罰


報應性的刑罰彰顯神的義怒,管教性的責罰彰顯神的慈愛,這是第一個區分。二者帶來的結果也截然不同。惡人在神的鞭打下呻吟,因他們沒有衡量事情的原委,反而不理會自己的罪惡和神的報應刑罰;這樣的忽視使他們的心剛硬。或者,因他們埋怨並敵擋神,向他們的審判主咆哮,所以他們的暴怒使他們瘋狂,愚蠢莫及。然而,信徒在受神鞭打的警戒時,立刻自卑省察自己的罪,並因受戰兢和恐懼擊打,而在禱告中懇求神的赦免。可憐的心靈受此痛苦折磨,若非神減輕這些痛苦,則神忿怒只要輕微彰顯一點,他們必昏厥百次。


第二個區分是:報應性的刑罰是要懲罰惡人;管教性的責罰則是要造就義人。惡人受神的鞭打時,他們已開始(以某種方式)根據神的審判而遭受刑罰。他們拒絕留意神這義怒的彰顯,所以不能逃罪免受刑罰;然而他們雖然受罰,卻仍硬心不悔改。他們只是在所受的苦難中發現神是審判主,施行公義的報應。


然而神用杖責打兒女,並非是要他們為自己的罪付代價,而是要藉此引領他們悔改。故此,我們明白這些管教的責罰是為了他們的未來,並非為了他們的過去。我們可用屈梭多模的話來表達此真理:「神為這緣故責罰我們,不是要刑罰我們過去所犯的罪,而是要糾正我們,免得我們將來犯同樣的罪」。奧古斯丁也說:「你所受的苦(就是你所抱怨的)是你的良藥,並非你的刑罰;是你的管教,並非你的咒詛。若你不想失去天上的產業,就不當挪去鞭打」;「弟兄們,你們當知道,世人所呻吟的一切苦難,對你們而言乃是良藥苦口,而非定罪的刑罰」。我們引述他們的話,免得有人以為上述教導是新奇古怪的。


神因為他的子民忘恩負義而在怒中勸誡他們,原因是他們悖逆頑梗的藐視一切責罰。以賽亞說:「你們為什麼屢次悖逆,還要受責打嗎?……從腳掌到頭頂,沒有一處完全的盡是傷口……」(賽1:5-6)。這樣的勸誡清楚顯示,神的責罰是為了管教他的子民。 「基督教要義」每日靈修版


DAY 212 [3.4.33b-34a] 信徒經歷神的管教,不可灰心喪志


舊約眾先知多次多方論述,神責罰子民是為了管教,不勝枚舉。我們只需簡明指出,神管教他的會眾的惟一目的,就是使會眾謙卑和悔改。因此,當神奪去掃羅的王位時,這就是神報應性的刑罰(撒上15:23)。然而,當他奪去大衛幼子的性命(撒下12:18)時,這責罰是為了改正他。保羅說:「我們受審的時候,乃是被主懲治,免得我們和世人一同定罪」(林前11:32),這也是管教性的責罰。我們既然是神的兒女,天父的手磨練我們使我們受苦,這並非要敗壞我們的刑罰,而是要教訓我們的管教。


奧古斯丁教導我們,人們從神所遭受的處罰,外在看來是同樣的,然而其內在目的應當從不同的觀點來看。對聖徒而言,這些責罰是在他們蒙赦罪之後的爭戰和操練;對惡人而論,因他們的罪未曾蒙赦免,所以這些刑罰是對他們罪的報應。奧古斯丁列舉大衛和其他敬虔之人所受的責罰,並說他們經歷這些使人謙卑的責罰,目的是操練他們的敬虔。


以賽亞說「要對耶路撒冷說安慰的話……他的罪孽赦免了」,猶太子民的罪得赦免,因他們從神手中已遭受足夠的管教(賽40:2),並非說:我們的過犯蒙赦免,是倚靠自己付出罪罰的代價。反而是說:「你們已經受夠了責罰(照着所受的又重又多的苦難),因為經歷長久的痛苦和憂傷,現在是你們領受到大好信息的時候,完全的憐憫臨到你們,使你們的心歡暢,並感受我是你們的天父」。神在此彰顯父親的身分,回轉施恩給他的孩子,這是在他公義且嚴厲的管教之後。


信徒在苦難中,如何才能被堅固而剛強壯膽呢?必須默想神的話語:「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就是稱為主名下的城」(彼前4:17;耶25:29)。若神的兒女相信神對他們的嚴厲責罰,是出於他的報應,則他們會如何呢?因為那些受神的手擊打之人,他們將神視為刑罰人的法官,就必會想像神是發怒和敵對的;也必會恨惡神的鞭打,視之為咒詛與定罪。總之,人若感覺神的目的是報應刑罰他,他就不可能相信自己是神所愛的。然而,那至終在神的鞭打下獲益的人,是那些相信:神發怒是對他所犯的罪惡,而神對他是憐憫和慈愛的 。 「基督教要義」每日靈修版


DAY 213 [3.4.34b-35a] 管教性的責罰,是嚴格的試煉


若是信徒懷疑神對他的憐憫和慈愛,就必經歷詩篇作者的恐懼:「你的烈怒漫過我身;你的驚嚇把我剪除」(詩88:16)。摩西也說:「我們因你的怒氣而消滅,因你的忿怒而驚慌。你將我們的罪孽擺在你面前,將我們的隱惡擺在你面光之中。我們經過的日子都在你震怒之下;我們度盡的年歲好像一聲歎息」(詩90:7-9)。反之,大衛教導說,天父管教是幫助我們,而非壓制我們。他稱頌神的管教,說:「耶和華啊,你所管教,用律法所教訓的人,是有福的!你使他在遭難的日子得享平安;惟有惡人陷在所挖的坑中」(詩94:12 -13)。


有時看來神似乎任憑非信徒,不理會他們的罪,而對自己的子民嚴加管教;誠然這是嚴峻的試煉。大衛在詩篇94篇對此提出信徒蒙安慰的理由:「你使他在遭難的日子得享平安」,信徒藉着律法的勸誡,得以明白他們蒙召喚歸回正道,就證明神關心他們的救恩。然而,不虔不義的人一頭栽進於自己的罪中,至終陷入坑中。不論他們所受的刑罰是永恆或暫時的,都沒有兩樣。因為戰爭、饑荒、毒害、疾病,與永死的刑罰一樣,都是神對他們的咒詛;這些災難的目的,是作為神的忿怒施行報應的工具,來刑罰惡人。


我們現在都知道神管教大衛的目的為何,是要證明謀殺和姦淫是大大的得罪神。神宣告他所親愛和忠心的僕人大衛,是犯了如此嚴重的罪,是要教訓大衛,以後再也不敢犯這樣的罪。然而,這處罰並非作為大衛必須補償給神的罪債。我們也應當以「管教」來看待神的另一個責罰。神因大衛悖逆數點百姓,以可怕的瘟疫擊打他的百姓(撒下24:15)。神雖然白白的赦免大衛的罪,然而,為了作為歷世歷代的公開鑑戒,也為了使大衛謙卑,神叫所有人都認清有罪必罰,所以神嚴厲地管教大衛。 「基督教要義」每日靈修版


DAY 214 [3.4.35b] 赦罪是白白的恩典,管教是一生的功課


我們應當從「神管教他子民」的目標,來看待全人類所受的咒詛(創3:16-19)。因為當我們蒙恩之後,仍要忍受世間一切的悲慘苦難,這苦難是因我們始祖亞當犯罪所招致的刑罰。這些苦難警告我們:神是多麼不喜悅我們違背他的律法。當我們藉此這悲慘遭遇而感到沮喪而謙卑下來時,就會更迫切的尋求真正的福氣。若有人認為今生的災禍,是因為我們的罪而加給我們的刑罰,而沒有別的目的,則是全然愚昧的。


屈梭多模也有相同的看法:「若神施行懲罰的目的,是為了呼召持續在罪惡中的人悔改,則在人悔改後繼續懲罰就是多餘的」。因此,神知道每一個人的性情不同,就因材施教。他待此人較為嚴厲,待那人較仁慈。所以,當神要顯明他施行懲罰不會過當,他嚴厲責備剛硬頑梗的人,因他們受擊打後仍不停止犯罪作惡(耶5:3)。同樣緣故,神也指責「以法蓮是沒有翻過的餅」(何7:8),顯然他們心硬不接受管教,沒有悔改離開罪惡,而蒙赦罪。


神如此教導我們,表示只要我們悔改,他就饒恕恩待我們。是我們對神的悖逆,使得他嚴厲的管教我們,對付我們的罪;然而只要我們改邪歸正,神就不會再嚴厲管教。既然我們都是如此剛硬愚昧,需要神的管教,所以我們智慧的父神管教所有屬他的兒女,一生之久毫無例外,這是他的美意。


然而令人訝異的是,天主教抓住大衛的例子,堅持說他為自己的罪付上代價來補罪,而完全不理會聖經眾多例證,讓他們可以看明罪得赦免是神白白的恩典。聖經記載:稅吏離開聖殿時已被稱義;也沒有再受刑罰(路18:14)。彼得所犯的罪得到赦免(路22:61),聖經記載他的眼淚,卻沒有說彼得需要補罪。那癱子聽到主對他說:「放心吧!你的罪赦了」(太9:2),他沒有受任何的刑罰。聖經記載一切的赦罪,都是出於神白白的恩典。罪如何得赦免,其準則應當從聖經多處的例證來明白,並非是從某一特殊管教的例子來強解。 「基督教要義」每日靈修版


DAY 215 [3.4.36] 善行絕非刑罰的補贖


但以理勸尼布甲尼撒王以施行公義斷絕罪過,以憐憫窮人除掉罪孽(但4:27),並非表示王的公義憐憫能挽回神的忿怒,或補贖自己罪債刑罰。千萬不可有如此想法,因為除了基督的血,絕沒有別的贖價!當但以理勸王說「斷絕罪過,除掉罪惡」,他是指王得罪人的方面,並非王得罪神的方面。他等於是說:「王啊,你施行暴政統治、壓迫謙卑人、剝奪貧窮人、苛刻不義對待你的百姓;如今你當以憐憫和公義取代你的惡行、斷絕暴政與壓迫」。


所羅門也說:「愛能遮掩一切過錯」,不是在神面前,而是在人面前。整節經文說:「恨能挑起爭端;愛能遮掩一切過錯。」(箴10:12)。在這經文中,所羅門以他慣用方式,將恨惡所產生的罪行與愛所結的果子作對照。他的意思是,那些彼此相恨的人,互相撕咬、掠奪、責駡、傷害,以及在每件事上挑錯;然而彼此相愛的人,互相遮蓋許多事、不計較許多事、寬恕許多事。這並非說這人包庇那人的過錯,而是寬恕這些過錯,並以勸誡來糾正它們;而不是以責駡來惹動更多過錯。無疑的,彼得引用此經文,必是以此同樣意義來解釋(彼前4:8),因為若不按此正意解釋,就是曲解聖經。


當所羅門教導「因憐憫誠實,罪孽得贖」(箴16:6)時,他並非指藉着憐憫誠實的行為,在神的眼前補了罪,神的義怒被挽回,而免除了原本要對罪人施加的刑罰。反而,就如聖經通常的教導,神表明他將憐憫那些離棄了過去惡行,在敬虔和真理中歸向他的人。所羅門等於是說:當我們停止犯罪時,神就不再發怒,也不再刑罰我們。他並非是指罪蒙赦免的原因,而是指真悔改歸正的模式。就如眾先知常常斥責假冒為善的人,因他們企圖以虛假儀式代替神所要求的悔改;反而,神喜悅正直和履行愛心的責任。


照樣,希伯來書的作者稱讚行善和捐輸的事,提醒我們這樣的祭是神所喜悅的(來13:16)。基督斥責法利賽人,因他們只注重洗淨杯盤的外面,卻忽略內心的清潔;他吩咐他們施捨給人,使凡物都潔淨(路11:39-41;太23:25),他絕對不是勸他們為自己補罪。反而,他只是教導何為神要的潔淨。 「基督教要義」每日靈修版


DAY 216 [3.4.37] 愛主是蒙赦免的結果,並非原因


路加福音7:36-50中,主耶穌講的「開恩免債」比喻,說到得恩免多的人,對主人的愛更多。任何明理之人在讀過此比喻後,都不會同意天主教以此來支持「罪人自己補罪」的謬論。經文中說到法利賽人心裏想:主根本不知道他所接納的這婦人是誰。因他以為,只要基督知道她是怎樣的罪人,就不會接納她。他也以此推斷,基督若受蒙蔽到此地步,則必不是先知。


基督為了顯明她不是罪人,因為他已經赦免其罪,就講解這比喻:「一個債主,有兩個人欠他的債;一個欠五十兩銀子,一個欠五百兩銀子……債主就開恩免了他們兩個人的債。這兩個人哪一個更愛他呢?」那法利賽人回答說:「我想是那多得恩免的人」。主說:「她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因為她的愛多」(路7:41-43,47)。


基督在此所說的,並非將婦人的愛作為她蒙赦罪的原因,乃是作為她已蒙赦罪的證據。因為基督所說的,乃是根據「那婦人」與「那被免了五百兩銀子債務的人」的對照。主並沒有說,這欠債的人蒙赦免,因他的愛多;反而乃是說,他的愛多,是因他所欠的多(五百兩銀子)蒙了赦免。因此,我們應當這樣應用這對比:你以為這婦人是罪人,但你應當認出她並不是,因她的罪已蒙赦免。她的愛(她藉此感謝基督的恩典),應當使你確信她的罪已蒙赦免。


這是根據結果來追溯原因的論證,以後來的事實證據來證明已經發生的事。基督清楚見證她是如何得蒙赦罪:「你的信救了你」(路7:50)。因此,我們是藉着「信」得着赦免;我們是藉着「愛」來向主獻上感謝,見證主的恩慈。 「基督教要義」每日靈修版


DAY 217 [3.4.38-39] 天主教「補罪論」是腐化了早期教父的教訓


早期教會神學家對認罪補罪的解釋,無足輕重。因為幾乎所有留傳至今的神學著作,在這方面的解釋若非錯誤,就是過於草率。然而,他們尚不至於像天主教中世紀創新的「補罪論」,是如此魯莽愚昧。屈梭多模說:「人在哪裏切求神的憐憫,神就在那裏不究察人的罪;人在哪裏懇求憐憫,神就在那裏不施行審判;人在哪裏尋求憐憫,神就在那裏不刑罰人;哪裏有憐憫,那裏就沒有究察;哪裏有憐憫,祈求就蒙赦免」。無論人如何扭曲這些話,這些話所教導的絕不可能同意經院哲學家的補罪論。


早期教會著作《論教會的教義》記述:「悔改的補罪是要幫助當事人戒除犯罪的誘因,這並非給人門路依從自己想法來贖罪債」。這清楚顯示:「補罪是為了補償所犯的罪」的說法,在當時是被大家嘲笑的,因為他們將所有的補罪,小心謹慎用來禁戒繼續犯罪而已。屈梭多模教導說:神向我們所要的,就是在他面前流淚承認我們的過犯。這類的論述在他和其他教父著作中經常出現。


奧古斯丁說:基督的身體是真正與唯一的贖罪祭,不只是為了洗禮中所除淨的那些罪,也是為了後來因我們軟弱而趁虛而入的罪。因這緣故,全體教會天天呼求:「免我們的債」(太6:12);這些罪債得蒙赦免,都是藉着基督一次永遠的獻祭」。


早期教會中所謂「補罪」,不是當事人為了付給神的贖價,乃是所作的公開見證;使得這些被宣判開除教籍的人,在被接納回到教會團契時,藉此向教會保證他們已經悔改。因為當時教會強制要求那些悔改的人,以禁食和盡其他本分,來證明他們真正全心恨惡從前的犯罪生活,從記錄中刪除他們從前的惡行。如此,他們是在向教會而非向神行「補罪禮」。奧古斯丁在《教義手冊》中表達相同的教導。中世紀所使用的認罪和補罪禮,源自這早期的儀式。然而,中世紀天主教敗壞了早期教會的儀式,真是邪惡的子孫,毒蛇的種類(太3:7;12:34),原來儀式好的一面已經蕩然無存! 「基督教要義」每日靈修版


DAY 218 [3.5.1] 天主教關於「贖罪券」的教義,以及其惡果


「贖罪券」乃是從「補罪論」而來,天主教認為罪人認罪告解之後,罪咎得赦免,今生的罪罰仍存留,需要以功德補罪(償還罪債);由於主基督和聖徒們的功德存留在教會的「功德庫」有許多,教皇有權打開功德庫發放功德給需要補罪的人,大赦其今世的罪罰(後來包括煉獄之火刑)。如此的「特赦免罰」,後來發行票卷,可用金錢購買(付代價買功德),被稱為「特赦卷」(俗稱「贖罪卷」)。


天主教以「因人的軟弱,補罪不足」作為假冒理由,所以提供「贖罪卷」給信徒。他們瘋狂到極端地步,將贖罪券的「特赦免罰」定義為:教皇以其諭令,分發基督和眾殉道者們的功德。教皇派這些人已經精神錯亂,需要藥物治療;與他們爭辯是無用的。這些如此愚昧的謬論,根本不值得反駁,因它經過多次被拆穿駁斥,其迷惑力日漸衰殘。然而,天主教至今仍然持守這些謬論,我們仍必須簡要地揭穿其謬誤,為了幫助一般信徒免受其害。


「贖罪券」在天主教屹立至今,其放蕩無稽的教義仍安然在天主教會中,此事實就充分證明:這幾百年中來,人們是如此被洗腦,深深陷在這幽暗迷信裏。人們看見自己被教皇和傳播其諭令的同黨所愚弄,他們靈魂的救恩被當作交易營利的對象,幾塊銅幣作為得救的工價;教皇發放的交易,沒有免費的。在這詭詐掩飾下,人們看見自己所奉獻的,被教皇黨徒騙取,用來吃喝嫖賭作污穢之事。


然而,人們也看見,最熱心推動贖罪券的販子,也是最藐視贖罪券的人;並且贖罪券這怪物一天比一天更為兇殘放蕩的推廣,沒完沒了。每日都有新的斂財花招出枱,也就有新的錢財被擄掠。然而,人們卻以極為虔誠的心買下贖罪券,甚至作為聖物敬拜之,他們被欺騙以為可藉此獲得功德。當世人開始聰明一點來思考,贖罪券才會漸漸式微,直到人們認清真像,「特赦免罰」的謬論才有可能徹底消失。 「基督教要義」每日靈修版


DAY 219 [3.5.2] 贖罪券是違背聖經的教導


許多人看出推動贖罪券之販子卑鄙詭計,他們詐騙、偷竊、貪婪,愚弄人們;但卻沒有看出這罪惡的根源本身。因此,我們應當不僅指出贖罪券的性質,也要揭露它在每一方面都是污穢的。天主教稱基督、聖使徒、殉道者們的功德,為「教會的功德庫」。就如我們所指出的,他們假冒說,此功德寶庫是交給羅馬教皇作為掌門人,由他長控分配這些大功大德;他可以自己分配,也可委託別人來管理分配。因此,「全括的贖罪卷」(涵蓋一生與煉獄)和「年度贖罪券」(只能赦免某些年度)都是由教皇自己管理;「百日的贖罪券」由紅衣主教管理;「四十日的贖罪券」由主教管理!


其實正確的說,這些贖罪券褻瀆基督的寶血,也是撒但的伎倆,誘惑信徒離棄神的恩典,離棄在基督的生命,誤導他們偏離救恩的真正道路。他們否定基督的血足夠赦免罪惡、使人與神和好、補贖罪債;這等於是說基督的血已枯乾和用盡,所以必須用贖罪卷來彌補其缺乏。難道還有比這更褻瀆基督寶血的麼?


彼得說:「眾先知也為他作見證說,凡信他的人必因他的名蒙赦罪」(徒10:43)。但是贖罪券卻以彼得、保羅、殉道者的功德,使人蒙赦罪。約翰說:「耶穌的血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壹1:7)。贖罪券教導殉道者的血,能潔淨人的罪。保羅說:「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意即替我們補贖罪債),「好叫我們在他裏面成為神的義」(林後5:21)。但贖罪券卻補贖罪債的功能,放在將殉道者的血中。


保羅向哥林多信徒宣告且見證:惟有基督為他們釘了十字架且受死(林前1:13)。贖罪券則宣告:「保羅和其他聖徒為我們死。」保羅在另一處說:「基督用自己的血買來教會」(徒20:28)。贖罪券卻以殉道者的血作為另一贖價,能補贖人的罪債。「基督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來10:14)。贖罪券則宣稱:基督使人成聖是不足夠的,殉道者使成聖之工得以完全。約翰說:「這些人……曾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淨了」(啟7:14)。贖罪券則教導,這些人在聖徒的血中洗淨自己的衣服。贖罪卷的異端教訓,真是大大背離聖經! 「基督教要義」每日靈修版


DAY 220 [3.5.3a] 反駁贖罪卷和殉道者的功德


羅馬主教利歐在寫給巴勒斯坦人的信中,非常明確的反駁「贖罪卷」這種褻瀆;信中說:「在耶和華眼中,看聖徒之死極為寶貴(詩116:15),然而無辜之人的死不能為世人贖罪。義人是領受,而非賞賜冠冕的;信徒的堅忍可以用來作為榜樣,卻不能賜給人公義。顯然,他們各人之死是其個人之死,並非因他的死償付他人之罪,因為只有一位主基督,唯獨在他裏面眾人被釘十架、受死、埋葬和復活」。這樣的觀念極其正確,值得銘記在心;他也在其他地方重複此教訓。


的確,沒有比利歐主教此論述更清楚的,更能揭穿這褻瀆的贖罪卷。奧古斯丁也同樣正確判定:「雖然殉道者身為弟兄,為弟兄而死,但沒有任何殉道者的血是為赦罪而流的。赦罪是基督親自為我們成就的,他賜赦罪給我們,並非叫我們模仿他為人流血贖罪,而是要我們因他的赦罪歡喜感恩」。他也教導同樣的真理:「就如神的獨生子成為人子,為要使我們靠他成為神的兒女;照樣,基督親自為我們擔當刑罰(他本不該遭此災禍),使得我們藉着他(我們本不該得此恩福)獲得神白白的恩典。」


毫無疑問,天主教一切教義都是出自可怕的褻瀆,東拼西湊而來,但「贖罪卷」比其他的教義是更令人震驚的褻瀆。他們應當認認以下這些,是不是他們持守的教義:「殉道者藉着自己之死,給予神更多,配得更多的功德,超過自己所需;如此盈溢甚多的功德可以分給別人;所以,殉道者將自己的血與基督的血混合,免得他們的剩餘功德浪費了;並且由於這兩者血的混合,他們便捏造出教會的功德庫,用以赦罪和補贖罪債」。這真是可怕的異端邪說!


天主教這樣的說法,簡直就是將基督的救贖掏空,使他徒有救主之名,並視他為另一位普通小聖徒,幾乎不能與眾聖徒團體中區分出來!然而事實是,唯有基督的名配傳揚;唯有他配被高舉;唯有他的名配得頌讚;唯有他配受仰望;當問到如何得蒙赦罪、除罪、成聖,唯有他是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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