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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要義」每日靈修版II131-140
「基督教要義」每日靈修版 - Book I 對創造主上帝的認識
DAY 131 [3.2.24a] 信心不朽的確據,建基在基督與我們的聯合
天主教為了維護經院哲學傳下來的有害哲學,他們說信徒沒有得救到底的確據,只有暫時的確據,此說法直到今日仍然迷惑人心。他們編造說:「確據」是與「不信」參雜混合在一起。他們承認:人何時仰望基督,就有充分的盼望;然而因為人總是不配得這一切的恩惠(神在基督裏所賜下的),他們說人看到自己的不配時,應該懷疑搖動和猶豫躊躇。簡言之,他們將信徒的良心放在「盼望」與「懼怕」之間,時而盼望,時而懼怕,輪流跳來跳去。他們將盼望和畏懼如此關連:盼望興起,懼怕被壓抑;懼怕興起,盼望就再次跌落。
當撒但發現牠從前慣用的詭計、摧毀信心的方法失效時,牠就嘗試採用更陰險的挖地道手段。牠從更改「信心」的定義下手。反反覆覆屈服於絕望的信心,能算是信心麼?他們說:若你仰望基督,就確定得救;若你倚靠自己,就必定滅亡;所以,不信和盼望必須輪流佔據你心。這等於是叫我們認為基督站在遙遠之處,而不是居住在我們心裏!
然而事實真相是:我們在基督裏盼望救恩,並非從遠處望見他,而是因他重生我們,連結我們在他身體內,不僅在他一切的恩惠上有分,也使我們在他自己裏面。因此,我們要用他們的論點「你若想到自己的不配,必然是滅亡」起始來反駁他們的錯謬。既然神已經將基督賜給你了,也將他一切的恩惠賜給了你,所以基督的一切都成為你的了,使你成為基督的肢體了,與他合而為一;有他的義遮蓋你一切的罪;他的救恩使你徹底脫離滅亡;他以他配得的替你代求,使得你的不配被遮蓋,所以在神眼中你已經被潔淨。
的確如此,我們不應當將基督與自己分開,或將自己與基督分開。反而,我們應當勇敢的抓住在基督裏的團契,他將自己與我們聯合。所以,保羅教導我們:「基督若在你們心裏,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羅8:10)。若按照這些人的無稽之談,保羅應當這樣說:「基督的確在自己裏面有生命;但是你們是罪人,仍然伏在死亡和咒詛之下」。然而,保羅所說的正好相反,因他所教導的是:我們自己應得的定罪滅亡,已經被基督裏的救恩吞滅了。而且為了證明此真理,他所採用以上所說的相同理由:「基督並非在我們外面,乃是居住在我們裏面」。
「基督教要義」每日靈修版 - Book I 對創造主上帝的認識
DAY 132 [3.2.24b-25a] 信心的兩層面
主基督與我們的連合,不僅是永不分離的團契,也是他藉着奇妙的交通,日日使我們與他更親密的合為一體,直到我們完全與他合而為一。我們並非否認「信心」有時會受干擾,因為信心軟弱時會處處受猛烈攻擊;所以在試探的密雲幽暗中,信心之光幾乎熄滅。但是無論如何,信心絕不停止迫切尋求神。
當我們靠神恩典省察自己的靈魂時,發現我們的靈魂似乎有兩個相反的層面。我們若考慮罪人靈魂的本身,我所能說關於這靈魂最真實的話是:它是愚昧無知,毫無價值的(詩73:22)。我們無需列舉靈魂的各項罪惡;因為它是被罪壓制、被黑暗籠罩、作宴樂的奴僕、各樣私慾蠢蠢欲動、臣服於情慾引誘、充滿迷惑、總是傾向罪惡。總之,滿了羞辱和混亂。誠然,我們所有的義,若在真理之光的審察下,「都像污穢的衣服」(賽64:6),何況我們的不義,將要如何比擬呢?「你裏頭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太6:23)。那麼,無疑的「人好像一口氣……如同影兒」(詩144:4),「如同畜類一般」(詩73:22)。人一無所有。然而,神所顯為大的人怎麼可能是全然虛空呢?神所心繫的人怎麼可能是虛空呢?
弟兄姊妹們,我們不要灰心。即使我們自己心裏是一無所有,也許在神的心中我們仍是寶貴的。「發慈悲的父」阿(林後1:3)!悲慘之人的父阿!你怎麼會這樣專心顧念我們呢?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裏,你的心也在那裏」(太六 21)。既然我們是虛無的,我們又怎會是你的財寶呢?「萬民在你面前好像虛無,被你看為不及虛無,乃為虛空」(賽40:17)。在你面前的確如此,在你心裏卻非如此;在你真理的審判裏的確如此,在你信實的心意裏卻非如此。你確實是「使(召)無變為有的神」(羅4:17)。我們的確是「無」,因為你所召的本是「無」;同時我們也是「有」,因為你召我們變為「有」。雖然我們本身是「無」,然而你卻將我們變為「有」。
「信心」承認自己本身是一無所有,然而在神裏面成為樣樣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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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133 [3.2.25b-26] 信心尊敬並敬畏神
使徒所說「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羅9:11)顯示:信心不在於自己,乃是在於神;我們本身是「無」,召我們的主使我們從「無」變為「有」。「我們毫無所有」與「主使我們變為有」之間的連結是奇妙的。的確,如此連結的這兩方面,是不會互相抵銷的!我們若從這兩方面殷勤省察自己,即從一方面看,我們是毫無所有;從另一方面看,我們被顯為大。這樣我們所誇的,就會顯得合乎中道,也許比以前更加有根有基,因我們所誇的不是自己,而是指著主誇口」(林後10:17)。我們若思想「他若定意拯救我們,我們必要得救」(參考耶17:14),我們就能安心。
攀上更高的瞭望台,讓我們尋求神的城、神的殿、神的居所,以及他的新婦。我們以敬畏的心說:『我們在神的心中,才算為「有」。唯獨因為神尊榮我們,我們才算為「有」,並非因為我們自己有尊榮。所以,真實得救的信心,必定敬畏主。
眾聖徒都見證以信心「敬畏耶和華」,聖經稱之為「智慧的開端」(詩111:10;箴1:7),有時則稱之為「智慧的訓誨」或「智慧」本身(箴15:33;伯28:28)。「敬畏神」有雙重涵義,因為神是我們的父親,是我們的主。所以,凡是真誠敬拜他的人,都會竭力作他順服的兒子和盡忠的僕人。主藉先知稱兒子對父親的順服為「尊敬」,而稱僕人對主人的盡忠為「敬畏」。他說:「兒子尊敬父親,僕人敬畏主人;我既為父親,尊敬我的在哪裏呢?我既為主人,敬畏我的在哪裏呢?」(瑪1:6)。他雖然區別「尊敬」與「敬畏」,卻將此二用詞融合在一起。
所以,我們「敬畏耶和華」的心,是由「兒子的尊敬」與「僕人的敬畏」所組成的。同一心靈擁有這兩種情感,是天經地義的!只要思想神對我們是怎樣慈愛的父親,即使沒有地獄,我們也有足夠的理由不敢得罪他,因為這遠比死亡可怕。再者,我們的肉體情慾傾向於肆無忌憚的犯罪,為了採取一切手段治死這肉體,我們也必須隨時牢記:神是我們的主,我們在他的大能之下生活,他憎惡一切罪孽;而且凡是偏邪行惡的人,惹動神向他們發怒,必不能逃脫神的報應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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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134 [3.2.27] 兒女的敬畏和奴僕的畏懼
使徒約翰說:「愛裏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裏含着刑罰,」(約壹4:18)。這與我們所說的「兒女的敬畏」沒有衝突。約翰所說的「懼怕」是出於不信的恐懼,與信徒的敬畏截然不同。因為惡人懼怕神並非怕招惹神的不喜悅,他們要的只是避免受懲罰;他們怕神是因他們知道神有報應他們的大能,當他們聽到神的怒氣時,就會恐懼顫抖。他們之所以如此懼怕神的烈怒,是因為他們知道神的烈怒必會臨到他們,害怕隨時會來。
然而,信徒們害怕得罪神勝過怕受懲罰,不像非信徒懼怕神的刑罰迫在眉睫。這使得信徒更小心謹慎,免得得罪神。所以保羅教導信徒說:「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因這些事,神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弗5:6;西3:6)。他並非威脅說神的忿怒會降在信徒身上,乃是勸誡信徒思想神的忿怒,是為惡人預備的,根據他們惡行的罪案,免得信徒仿效行惡而招致神的忿怒。
然而,若單單是威脅警告,惡人很少理會。當神從天上以如雷貫耳的話語警告他們時,他們遲鈍剛硬的心仍然頑梗不化。當神的手一旦伸出擊打他們,他們就不得不恐懼害怕。此種恐懼是一般稱之為「奴僕的懼怕」,與神兒女「真誠自願的敬畏」作為強烈對比。
有些人提出取巧的說法:介於上述兩者之間,有另一種畏懼,是奴僕的且不敢過份作惡,有時此畏懼會征服惡人的心,使他們願意悔改,開始對神有正確的敬畏。其實,這不過是神改變罪人的「奴僕的畏懼」,來拯救他成為神的兒女,開始有「真誠的敬畏」。這只是罪人悔改過程中的經歷而已,並非另一種畏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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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135 [3.2.28] 信心的確據並非保證在世上成功,乃是神的恩眷
信心仰望神的恩典,我們在他的恩典中明白自己獲得了救恩和永生。因為神恩待我們,我們就什麼好處都不缺;當他向我們保證他愛我們,我們就對他的救恩有豐滿充足的確信。先知說:「神阿,使你的臉發光,我們便要得救!」(詩80:3)。聖經以此為我們得救的總結,即基督廢去了神對我們所有的冤讎,接納我們進入恩典中(弗2:14)。這就表示當神與我們和好時,就沒有什麼能攔阻萬事互相效力使我們得益處。
所以,信心既然領受了神的愛,就擁有今世和來生的應許(提前4:8)與一切恩福的確證,就是從聖經所得知的。信心並非應許自己在今生長壽、榮華富貴,因為神預定給我們的救恩,並非這些屬世的事。信心反而滿足於此確據:不論我們在今生過日子有多少事物讓我們失望,神總不讓我們失望。信心主要的確據,在於來世的盼望,這是神的話所應許的,毫無疑問。
然而,神所愛的人在地上遭受的困苦患難,不論如何,都無法攔阻他們以神的恩典為他們全然的喜樂。所以,福氣的總結就是神的恩典;因為神的恩典是源頭,一切美善從此湧流至我們身上(雅1:17)。眾所周知,每當聖經論到永遠的救恩或我們所領受的任何好處,都提醒我們神的愛。為這緣故,大衛歌頌神說「因你的慈愛比生命更好」(詩63:3),敬虔的心必感受「他的愛」比「生命本身」更甘甜和更可羨慕。
簡言之,即使臨到我們的一切都是萬事如意,但若我們不知神是愛我們或是恨我們,則我們的快樂也將變為悲慘和咒詛。但若神以父親般的愛向我們仰臉,則即使我們的苦難也將變為祝福。因為苦難將轉化成使我們得救的幫助。因此保羅列舉各式各樣的苦難,卻誇耀這一切都不能使我們與神的愛隔絕(羅8:35,39);並且保羅總是以神的恩典作為他禱告的起頭,因為一切的興旺從神的恩典而來。同樣,大衛單單高舉「神的恩典」來得勝一切攪擾我們的恐懼:「我雖然行過死蔭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為你與我同在」(詩23:4)。除非我們的心在神的恩典中得到滿足,從中尋求平安,並深信詩篇的話:「以耶和華為神的,那國是有福的!他所揀選為自己產業的,那民是有福的!」(詩33:12);不然,我們的心總是動搖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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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136 [3.2.29] 神的應許就是信心的支柱
神賜給我們的應許,是白白的恩典,這救恩應許是信心的根基,因為信心安穩立在其上。信心確信神在萬事上都是真實可靠的,無論是他所吩咐或禁止的,他所應許或警告的;信心也以順服領受神的誡命、不行他所禁止的、留意他的警告。無論如何,信心始於應許,並倚靠應許,以及在應許上成終。因為信心在神裏面尋求生命:生命不是在誡命或刑罰的宣告中找到,乃是在憐憫的應許中;生命只能在白白賜下的應許中找到。
因為有條件的應許,要我們再回去倚靠自己的行為來履行條件,這樣的應許不能使我們得生命。因為我們裏面沒有能力履行條件,所以得不著所應許的生命。所以,我們若不想使信心搖動戰慄,就必須以救恩應許來支撐信心。神顧念我們的慘況,甘心樂意白白將救恩應許賜給我們,絕對不是我們配得的。
所以使徒保羅如此見證:福音是我們所傳信主的道(羅十 8)。他將「福音」與「律法的誡命」和「應許」作區分。神用來叫世人與自己和好的「福音」是宏恩的媒介,惟有福音才能堅固信心(林後5:19-20)。這就是為何保羅經常教導「信心」與「福音」之間的密切關連。他說所交託他的福音事工,是使人「信服真道」(羅1:5),也教導「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因神的義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羅1:16-17)。的確如此!福音是那使人與神和好的事奉(林後5:18),所以福音充分確證神對我們的恩慈,再也沒有其他證據可比擬;信心就是得着這樣的認識。
因此,當我們說信心必須建立在神白白的恩典應許上時,我們並非否認信徒當領受神話語的每一方面。我們乃是指出:信心正確的目標是神憐憫的應許。信徒應當承認神是審判的主,報應惡行;另一方面也恰當默想神的慈愛,因為聖經描述神「本為良善」(詩86:5),「有憐憫,有恩典,不輕易發怒,且有豐盛的慈愛」(詩103:8),「善待萬民,他的慈悲覆庇他一切所造的」(詩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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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137 [3.2.30-31a] 信心唯獨倚靠恩典的應許
神的真理就是信心的對象,無論是警告的話或是賜恩的盼望。因此,使徒說挪亞出於信心,面對即將來臨的洪水災難(來11:7)。挪亞因着信,蒙神指示未見之事,就是世界將被毀滅,他動了敬畏的心。這就證明:信心帶來了敬畏,包括畏懼即將來臨的刑罰;所以信心的定義並未排除對刑罰的畏懼,這是正確的。信心相信神的話所說的每一部分。
我們特別強調這兩點:第一,除非人獲得神所賜白白的應許,否則他的信心不能站立得住;第二,除非信心將我們與基督聯合,否則這信心無法使我們與神和好。這兩點都值得我們注意。我們所區分神兒女的信心與惡人的信心、信徒的信與非信徒的信是截然不同。若有人相信神所吩咐的命令都是公義的,他的警告刑罰都是真實的,是否就能證明那人為信徒呢?斷乎不是!惟有依靠神憐憫的信心才是真實得救的信心。
我們討論信心的目的是什麼呢?豈不是為使我們明白何為「救恩之路」嗎?然而,除非信心使我們連結在基督身上,我們怎能稱它為「得救的信心」呢?因此,我們對「信心」的定義,強調信心必帶來得救的果效,以區分「信徒的信」和「非信徒的信」,這是合理且必須的。這就顯示為何保羅稱「福音」為「信主的道」(羅10:8),因為真實得救的信心,必定是信靠主基督,不是只知道神的誡命與刑罰。
真實的信心需要神的話,就如果子需要樹的活根。根據大衛的見證,惟有認識主名的人,才能仰望倚靠他(詩9:10)。然而,這認識並非出於任何人的幻想,乃按照神親自彰顯他慈愛的見證。詩篇確認此真理:「耶和華啊,願你照你的話,使你的救恩臨到我的身上」(詩119:41);「求你救我,因我尋求了你的訓詞」(詩119:42,40,94)。我們在此必須先注意信心與「神的話」的關係,然後再注意信心所產生的結果,即「救恩」(詩篇119:146-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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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138 [3.2.31b] 神的話對信心的重要
信心必須倚靠神的話,也必須倚靠神的大能,因為信心依靠神的大能才能持續,也惟有藉此才能將神所應得的榮耀歸給他。保羅說亞伯拉罕的信是單純的信心:他信神(羅4:3),相信神應許他必有蒙福的後裔,且滿心相信神的大能必能作成(羅4:21)。同樣,保羅說到他自己:「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他能保全我所交付他的,直到那日」(提後1:12)。
信心相信神的大能,然而人若反省自己的光景,許多小信懷疑常常滲入心中;並且充分承認那些稱頌神的大能、將他所應得的榮耀歸給他之人,他們的信心必大得長進。我們都承認:神能成就他旨意所定的一切事;然而,當微小的試探以恐嚇擊打我們,使我們恐懼不知所措時,這就表明我們偏離神的大能,寧可相信撒但的恐嚇,也不相信神的應許。這就是為何當以賽亞想要將救恩的確據深印在神的子民時,壯觀的描述神的無窮大能(賽40:25-31),這常見於以賽亞書40-45章中。
當以賽亞開始論到「罪得赦免」和「與神和好」的盼望時,他常常轉論到一些似乎與主題無關的長篇大論:談到神何等奇妙的掌管天地萬物和整個自然界秩序。其實,他所談的正是與主題密切相關的。因為除非我們的眼睛看見神的大能成就萬事萬物,否則我們的耳朵就聽不進神的話,或認識其真正的價值。
聖經在此宣告神的大能是何等有效,因為敬虔之心總是支取神的大能來滿足需要;也特別注目神的大能作為,這些大工見證他是我們的天父。這也是聖經常常提到「救贖」的原因,要教導以色列人得知:神是救恩的創始者,也是救恩的永遠保護者。大衛以自己的經歷提醒我們:神賞賜各人的救恩福氣,必會堅固我們在未來繼續信靠他。事實上,在看來似乎神離棄我們時,我們必須伸展思想,回想神從前如何恩待我們,這必使我們的靈魂甦醒,正如詩篇所說:「我追想古時之日,思想你的一切作為」(詩143:5);「我要提說耶和華所行的……記念你古時的奇事」(詩7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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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139 [3.2.31c] 信心靠神的話得以堅固
我們無論是如何思想神的大能作為,若是沒有神的話引導,則必將稍縱即逝。所以,我們有充足理由宣告:除非神以他恩典的話語光照人心,否則人必不能有信心。
然而,也許有人會提出:我們當如何看待撒拉和利百加?這兩位婦人似乎有火熱的信心,卻違背了神的話。撒拉,因熱切地期盼神所應許的兒子,就將她的婢女交給她丈夫(創16:2,5 )。不可否認,她在多方面犯了罪;但我們現在所說的是她因熱忱的誤導,沒有聽從神的話而出此下策。然而,我們確定她的渴望是出於信心。利百加確信神的聖言啟示,她兒子雅各蒙揀選,她卻以詭計為雅各獲得這福分(創27:9)。她欺哄了她的丈夫,以撒原是見證與傳承神恩典的。她強迫她的兒子說謊。她以各種手段和詭計敗壞了神的真理。總之,她因輕視神的應許,就盡全力用人的手段毀壞之(創27章)。
她的行為雖然是犯罪,應受譴責,卻並非是完全沒有信心。因為她必須克服許多困難,勇敢的追求這些並非世俗的利益,並且她這樣作必須面對許多的艱辛危險。同樣的理由,雖然族長以撒犯罪,我們也不會視他為全無信心的人。他雖然領受了同樣的聖言啟示(論到他小兒子蒙福得尊榮),卻仍然偏袒他的長子以掃。
這些例子確實教導我們:人的信心常有錯誤混雜,然而真信心總能勝過這些罪惡。利百加的錯誤並沒有使所應許福分的果效落空,所以這罪也沒使她的信心無效,因這信心在她心中作王,也是她行為的起始和原因。然而,利百加所犯的罪顯示:人心是多麼不可靠,只要稍微放縱情慾,就立刻轉向偏離神。然而,即使人的缺陷和軟弱阻撓信心,卻無法消滅信心。同時,人的缺陷和軟弱警告我們:應當如何儆醒等候神的帶領。並且也教導我們:信心若非被神的話堅固支持,否則必將消逝。若非神以慈繩愛索在暗中保守撒拉、以撒、利百加,使他們順服他的話,他們的信心早就被自己的詭詐伎倆所消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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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140 [3.2.32a] 信心的應許在基督裏應驗了
神一切的應許都包含在基督裏,因為保羅說整個福音包含在「認識基督」裏(羅1:17)。他也教導說:「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藉着他也都是實在的」(林後1:20)。其理由非常明顯:當神應許任何事時,他藉此見證他的恩慈,所以神一切的應許都見證他的愛。即使是惡人,他們也領受了神豐富不斷的恩福(太5:45),他們給自己帶來更重的審判刑罰。因他們既不思想也不承認,這一切的恩福臨到他們,是出於神的手;即使他們承認了,也不在內心思念神的良善。
因此他們不能領會神的憐憫,如同野獸一般,因他們與禽獸一樣得着神豐盛的恩典,卻不領悟。他們慣於拒絕神向他們宣告的應許,因此為自己招致更嚴厲的報應。當神的應許在我們心裏喚起信心時,應許的果效才表現出來,然而我們的失信和忘恩負義永不能抹煞這些應許的力量和特性。所以,既然主藉他的應許呼召人,不僅領受他恩慈的果效,也勸人思考這些果效,他同時向人宣告他的愛。因此我們必須重申此要點:任何應許都是神見證他對我們的愛。
然而,若不藉着基督,沒有人能得着神的愛,這是千真萬確的。「這是神的愛子」(太3:17;17:5),表示聖父的愛住在他裏面。並且,愛從他那裏澆灌到我們身上,正如保羅所說:「恩典是他在愛子裏所賜給我們的」(弗1:6)。因此,在基督親自為我們代求時,神的愛必定臨到我們身上(羅8:34;來7:25)。所以,使徒在稱他是「我們的和睦(平安)」(弗2:14);保羅又說基督使我們與神聯合,使神以父親信實的愛待我們(羅8:3-17)。因此,神賜給我們的每一應許,我們都應當注目仰望基督來領受。保羅教導:神一切的應許都是在基督裏,得以確立和實現(羅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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