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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要義」每日靈修版221-230
DAY 221 [2.3.1b-2a] 罪人是全然敗壞
自從人犯罪墮落之後,心地黑暗盲目,因此行事虛妄邪惡(弗4:17-18)。有主基督的恩典,才能拯救我們脫離這全然敗壞的狀態。以賽亞論到主基督國度的預言,說:雖然「黑暗遮蓋大地,幽暗遮蓋萬民」(賽60:2),主耶和華卻要作他教會子民永遠的光(賽60:19)。他見證: 主的光唯獨在教會中興起照耀,教會之外的世人只有黑暗與盲目,別無所有。聖經詩篇與先知書,多處論到人的敗壞虛妄。大衛說的對:人「放在天平裏就浮起,他們一共比空氣還輕」(詩62:9)。這樣的描述真是當頭棒喝,因為罪人的一切思想都是愚昧、輕浮、狂妄、悖逆。
聖經嚴厲斥責人心的敗壞:「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耶17:9)。我們只需引用一段經文,如明鏡來看清人性的全部真相。使徒保羅在羅馬書3:10-18引用多處舊約經文,見證人類的驕傲狂妄: 「沒有一個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詩14:1-3;53:1-3);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詩5:9);嘴裏有虺蛇的毒氣(詩140:3);慢苦咒罵苦毒(詩10:7);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賽5:7);他們眼中不怕神(詩36:1)」。
保羅以如此雷霆萬鈞的譴責,不是針對某些人,乃是針對亞當所有的後裔、全人類。他不是指責某一時代的人道德敗壞而已,乃是每一時代所有人的敗壞罪性。這段經文的用意,不僅是指責人們叫他們悔改,乃是告訴他們:所有人都已身陷罪惡的災禍中,只有神的恩典憐憫才能拯救他們。保羅陳明這些見證,是要證明我們人性已經徹底失喪、壞到極處。我們若不認清自己的敗壞真相,我們不會謙卑悔改、信靠主耶穌。因為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為要召罪人悔改!
DAY 222 [2.3.2b] 罪人的墮落,是本性的全然敗壞
聖經羅馬書3:10-18顯明人已經敗壞墮落,不僅是在風俗習慣上敗壞,而是本性的敗壞。使徒保羅的論證非常清楚:除非主的憐憫恩典,人是別無拯救,因為人自己已經失喪墮落(羅3:23-26)。保羅引證舊約經文來證明: 他所說的是何等的真實。首先,羅3:10-11告訴我們: 「沒有一個義人,連一個也沒有」,人喪失了正直清潔;然後, 「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人也失去了真實的悟性。背叛上帝的罪人,的確是失去了理智,因為尋求真神是智慧的開端(箴1:7)。一切離棄真神的人,必然在悟性上都敗壞了。
保羅繼續說:所有墮落的人都 「偏離正路,便為無用」敗壞了,以致於 「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所以,他們一旦放縱行惡,作出可恥的行為,玷污了他們的喉嚨、舌頭、嘴唇、口、腳、眼。最後,他們 「不怕神」不敬畏神,而敬畏神、謹守他的誡命,是人當盡的本分(傳12:13)。既然這些是人類遺傳的罪性,則想要在人性中尋找任何良善,都是枉然(可10:18)。
我們承認:這些罪性的特徵,不是同時都在每一個人身上都彰顯出來,然而沒有人可以否認人人有此罪性潛伏在心裏。正如身體中有病根潛伏滋長(雖然疼痛上未發作),我們不能稱此人是健康的。所以心靈中窩藏罪性的滿盈邪惡,就不能說人性是良好的。不過這個比喻並非在各方面都是恰當的。因為身體有疾病,還有些生命活力存留,但是心靈陷入罪性的深淵,則不僅是有邪惡纏繞,更是喪失所有的良善,全然敗壞了。
DAY 223 [2.3.3] 神的普遍恩典約束世人的罪性與罪行
我們從聖經認清世人都犯了罪(羅3:23),都死在罪惡過犯裏,本性是悖逆可怒之子(弗2:1-3)。然而每一時代總有一些人,道德修養比較高尚,一生想要追求美德。他們行為上也有缺失,然而也曾盡力想作誠實的人,也有些善行。這些例子看來世人本性中也有良善之處,這似乎與聖經所說 「人的本性已經徹底敗壞、毫無良善」有所衝突。其實是沒有任何衝突,因為我們不要忘記: 神的普遍恩典仍在罪人身上。此恩典像陽光雨水也臨到不義之人、歹人身上(太5:45)。
人性已經徹底敗壞墮落,神的普遍恩典不是潔淨人的罪,乃是在人心中限制其活動。如果神完全放鬆,讓每一個人不受約束的順從其罪惡情慾,則所有的人都會徹底放縱其情慾,偏離正路,行各樣邪惡的罪行,如保羅在羅3:10-18所列出的。那些人 「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快」: 他們的手搶劫行兇; 「喉嚨是敞開的墳墓,用舌頭弄詭詐,嘴唇裏有虺蛇的毒氣」,他們的所作的是無用的、邪惡的、腐敗的、致死的;他們心中沒有神,內心敗壞,眼目高傲,心懷不軌…。總結來說,他們所有的肢體都是預備去行那沒完沒了的罪惡。
難道你以為你的本性比他們好、是例外?既然每一個心靈都是臣服在如此敗壞罪性之下,正如保羅所率直描述的,我們確知:若是主容許任憑世人的情慾照其所傾向的,徹底活出此罪性的話,則後果不堪設想。挪亞洪水之前的世人,就是如此: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遍地滿了強暴(創6:5)。沒有一個野獸會如此瘋狂,沒有一條河流會如此氾濫猛流,成為洪水。
主的選民蒙主拯救醫治,成為新造的人,脫離罪性致命的危害。至於其他的人,主就以普遍恩典作為韁繩來勒住他們,使他們不至為所欲為,來保存現今的世界(創8:21-22)。所以,主叫有些人有羞恥之心,約束他們不敢放縱各樣污穢情慾;另有些人,主叫他們懼怕律法的刑罰,雖然他們不遮掩其不潔之心,但是也不敢明目張膽觸犯法律。還有些人知道誠實為上策,所以他們願意在某種程度上誠實;另有些人道德高尚守法,目的是要超人一等,讓其底下的人來服從他。總之,主的護理,藉着普遍恩典來約束人心、勒住敗壞的人性,使其不能發作橫行。然而這普遍恩典,並非潔淨罪人之心。
DAY 224 [2.3.4] 所謂 「好人」的美德善行,是來自神的特別恩賜
有人會問:世上的 「好人」具有某些美德善行, 「壞人」行為卑劣不堪。如果好人壞人的本性一樣,則為何會有如此的分別呢?品性好的人,如果小心培育,是否就有真實良善呢?我們承認: 世人中有些人有好品行,這些外在的善行,是神所賜的普遍恩典,然而人有這些道德善行,不能證明他的本性是良善的。世人不論他的品性如何高人一等,不論他如何培育其品德,他仍然是屬血氣的人。究察所謂 「好人」的心思與理智,其本性是墮落敗壞的,若樹根是敗壞的,如何能結出正直的果子呢?
屬血氣的人本性沒有任何真實良善,所謂的 「善行」不可能出於他自己。外表上的好行為不能遮蓋內心的罪性,許多善行的背後有邪惡的動機。只要人的意志仍是被罪性捆綁,其意志就沒有追求真實良善的能力。所以,所謂 「好人」的善行,只能說是神所給予的普遍恩典,在程度上有區分。在某些罪人身上,神賜給他比較特別的恩典,約束他們的罪性,使他們作出一些善行,在人眼中是 「好人」。他們比 「壞人」所得的恩典多,所以在外行為上沒有那樣 「壞」。他們的道德表現高人一等,例如少年的官(可10:20)、悔改信主之前的保羅(腓3:6)。
所以,主賜給這人特別的恩典,卻沒有賜給那人;有人在這時候得着神的特別恩待,在那時候沒有得到。例如當主立掃羅為王時,叫他變成新人(撒上10:6),後來他顯出悖逆的心行惡時,他失去了這恩典。世俗君王中的好王,也是蒙神賜下與眾不同的恩典才華。這是神的護理,使作王之人有英勇仁義的品格與作為。我們也當如此來看一般人,一個人無論他表現如何優越,總是受他自己的罪性野心所驅使,自稱為義,這就使得他一切的美德善行被玷污了,不得神的喜悅。在人眼中看為尊貴的,在神眼中看為是憎惡的(路16:15)。
真實的良善,是以榮耀神為中心,若是沒有熱心信靠神、榮耀神,則已經失去正直的核心意義(林前10:31;羅14:23)。人若是沒有蒙聖靈重生,不可能熱心榮耀真神。所以,以賽亞說: 「敬畏主耶和華的靈」必住在主基督身上(賽11:2),凡是不在主基督裏的人,是不可能真正敬畏神。「敬畏主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詩111:10)。世人虛有其表的美德善行,在社會人士中得到他們的稱讚,但是在天上審判台前卻無法使人稱義。
DAY 225 [2.3.5a] 罪人犯罪是必然的,卻是出於自願
人的意志被罪惡所捆綁,就無法趨向良善,更是無法行真實的良善。唯有在悔改歸向神之後,才能開始向善。聖經說,完全是神的救贖恩典,才能使人悔改歸向神。所以,先知耶利米求告主:「求你使我回轉,我便回轉」(耶31:18)。他在同一章中說到信徒所蒙的屬靈救贖是「救贖脫離比他更強之人的手」(31:11)。這顯示: 罪人被主離棄,是在惡者的軛下被沉重鎖鍊捆綁。然而,罪人的意志仍然存在,是以最強烈的傾向想要犯罪。當人自己決定犯罪,屈身於罪的捆綁之下,犯罪是必然的。然而他的意志並未被剝奪,只是喪失了意志的正直。
人都有意志,然而立志向善是有益的,立志向惡是有損的。因此人人都立志,立志向惡是來自敗壞的本性,立志向善是來自神的恩典。人的意志既然失去了自由,必然趨向且導入邪惡。此真理是所有聖徒所共認的。然而有些人不知如何分辨 「必然」與 「迫使」有何不同,就會陷入迷惑而拒絕此真理。如果問這些人: 「神是不是必然良善? 惡者是不是必然邪惡?」,他們將會如何回答? 神的良善是與他的神性密不可分,所以神的良善與他的神性是同等必然。然而,惡者因犯罪墮落而與良善隔絕,所以他只能作惡,別無可能。
若有人邪惡的反對說:神作良善的事是被迫的,不得不藉以維持他的良善,如此想要人減低對神的稱讚。我們就立刻回答:神行作良善,不是因為他被迫使,乃是因為他的神性是全然且無限的良善,使得他不可能作惡。所以,神是必然的良善,並不防礙他的自由意志行善。惡者必然只能行惡,是出自他的意志犯罪。所以,罪人犯罪是因為他臣服罪性之下,必然犯罪,不能說這不是出於自己的意願。人是藉
自由選擇而陷入罪中,結果使他成為敗壞(這是自食惡果,當受的刑罰),此敗壞使他的自由成為必然作惡(弗2:1-3)。
DAY 226 [2.3.5b] 罪人的意志是為奴的,是由自的
區分 「必然」與 「迫使」不同的主要論點在於: 人因犯罪墮落成為敗壞,自願犯罪,並非違反其意願,也不是被迫使的。罪人犯罪是因其內心的強烈慾望,並非外在的迫使。罪人由於自己私慾的牽引而犯罪,並非外在而來的強迫。由於人本性的敗壞,他只能向惡,被罪性驅使,所以罪人的犯罪是必然的。
在一切活物中,唯有人是自由的,然而因為罪的介入,人受到強烈的驅使,這出於他的意志,並非出於他原有的本性。雖然如此,他原先的由自己選擇,並未被剝奪。只要人自願作的,就是他的由自的選擇。莫名其妙的惡化,人的意志被罪惡改變成更糟的狀況,使自己必然犯罪。但是此必然(雖然是來自意志的選擇)無法排除意志(的罪責),此意志(雖然是被領入歧途)也無法排除必然(的罪果)。因為此 「必然」是來自意志的自願。人所遭受的奴役之軛,是自願作罪惡之奴僕。
總而言之,人被罪惡奴役是悲慘的,人的意志是無可推諉的,因為當意志原本是自由的時候,自願選擇作罪的奴僕。人的心靈在離奇邪惡方式之下,在某種自願且誤用由自選擇必然的惡果,成為同時是為奴的與由自的:為奴是因為必然的惡果,由自是因為自願的選擇。然而,更奇怪與悲慘的是,人的意志是有罪責的(因為意志是由自的),是被奴役的(因為意志是有罪責的)。最後結果,意志被奴役因為意志是由自的! 這真是何等的悲慘! 唯有我們的救主耶穌才能救我們脫離此悲慘的罪況! (羅5:21;6:23)
DAY 227 [2.3.6a] 救贖大工是神恩獨作,顯示罪人是沒有能力行善
人性是如此敗壞墮落,唯獨神的恩典才能使我們得拯救與歸正。我們應當思想神如何施恩拯救我們,也就會認清我們的罪況有多嚴重。神所賜給我們的救恩,也顯示我們原本是何等的敗壞、毫無良善。使徒保羅告訴腓立比人,他確信:「那在你們心裏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腓1:6)。毫無疑問,」開始動了善工」是指悔改歸正的起始,這是從意志起始。
神在我們裏面起始動了善工,是指在我們心中喚起飢渴慕義的愛。或更準確的說,扭轉、塑造、引導我們的心歸向義。並且,最終堅固我們恆久忍耐,來成全這工。有些人錯誤以為人的意志只是軟弱,只是需要主先動一下善工,人自己就可以成全這工。所以,聖靈默示聖經,告訴我們:罪人的意志若是靠自己,什麼善工也不能作。聖經說:「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裏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裏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結36:26-27)。這裏說到人的意志必須完全徹底的改造更新,有誰能說: 人的意志只是軟弱、需要神提攜一下,就可以有效的選擇向善?
假若剛硬的石頭是柔軟可塑的,能用方法使其變軟扭轉,則 「神的恩典只是來補足人心的軟弱」此說法才有可能成立。但是聖經將人心比擬為石頭,顯示人心剛硬壞到極處、沒有任何良善(耶17:9),除非全然更換一顆新心(耶24:7)。所以,千萬不可將 「神恩獨作」改成 「神人合作」。既然神使我們悔改歸正,是改變我們的石心成為肉心,我們自己的意志所原有的,就除滅殆盡。取而代之的,是完全出自於神。
所謂 「原有的意志除滅殆盡」,不是說人的意志不存在了,因為悔改歸正並非使人失去人性。乃是說人性被徹底更新,成為新造的人;原有的邪惡意志被改變成良善的意志。這完全是神的作為,因為使徒保羅說: 「我們甚至不能承擔(思想)任何事」(林後3:5) 。
DAY 228 [2.3.6b] 我們得救是唯獨神的恩典,所以唯獨神得一切榮耀
罪人的意志不僅是軟弱,更是敗壞。所以神拯救我們,不是僅僅幫助軟弱的意志,也不僅是糾正敗壞的意志,乃是在我們裏面運行,賜給我們新心來立志行事(腓2:13)。據此,我們就明白: 意志中的每一良善,都是神恩獨作的結果。所以保羅說:「神在眾人裏面運行一切的事」(林前12:6)。保羅在此並非論到宇宙的治理,乃是向獨一真神獻上讚美,因他在信徒生命中所行的一切美善之事。這裏說 「一切」,當然是指屬靈生命的開始到末了,都是神的創作。
保羅在其他經文也教導一樣的真理:信徒在主基督裏,是本乎神(林前8:6;弗1:1)。我們在基督裏,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我們裏面的一切都變成新的了(林後5:17)。我們應當知道這 「舊與新」的對照,是指亞當與基督的對比。這是以弗所書2:10所清楚教導的: 「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保羅在此要證明的是:我們得救是本乎恩,白白的恩賜(弗2:5),因我們裏面任何的良善,都是來自在主基督裏的第二次創造。
假如說有絲毫能力是來自我們自己,則我們就有分於功德。然而保羅要我們認清自己毫無可誇,就論說:我們毫無功勞可言,因為我們「是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預備叫我們行的」(弗2:10)。這顯示: 善行的每一部分,從起初向善之心,都是來自於神、屬於神。
所以,詩篇100:3在說到: 「我們是他造的」之後,立刻說「我們是屬他的(不是我們自己造的)」,以免我們自誇 「神人合作」。經文接着說:「我們是他的民,是他草場的羊」,顯明這是論到重生的子民,屬靈生命的開始。此詩篇不僅將神所應得的讚美歸給他(因他拯救我們),更是明說救恩唯獨是神作的,我們毫無參與合作,所以榮耀唯獨歸給他,我們毫無可誇之處。救恩完全出於主耶和華!
DAY 229 [2.3.7] 不是神人合作,從始至終都是唯獨恩典
罪人的意志已經墮落,轉離良善,唯獨主的大能使其悔改歸正。有人認為神的恩典預備人的意志歸正,然後由人的意志自己來行動。此說法承認:恩典在每一善行之先,意志並非在恩典之前帶領,乃是在恩典之後跟隨。然而這其錯謬在於:意志並未全然敗壞,只是需要先有恩典提拔。聖經清楚指明兩件事:(1)主歸正我們的邪惡意志,其實是滅絕除去它;(2)主賜下良善的意志來取代它,這良善的意志完全來自神。當然恩典是在先,意志是跟隨恩典。但是此跟隨的意志,並非原先邪惡敗壞的意志,乃是新造的人的意志。
那些說 「人以自己的意志來跟隨先行的恩典」的人,將人的順服跟隨歸因於自己的能力,是大錯特錯,因為改造人的意志是主的大能作為。所以, 「意志需要恩典領導,恩典也需要意志配合,否則什麼也不能作」此說法是極大的錯誤,將恩典說成是能力不足,不能改變意志。這是明顯違背聖經(參考腓2:13)。若說人的意志是恩典的隨從,並非指: 意志在善行上有次於恩典的功勞,乃是指: 恩典改造人的意志,使之順服恩典的領導。
恩典當然是在一切行為之先,恩典是大有功效的,直到永遠。神使那不願順服的人順服,並且使順服的人結出果子,所以神是善行的創始成終者。人若是想在意志中找出什麼是屬於自己而不屬於神,則他什麼也找不着!主基督說: 「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人能到我這裏來的,…凡聽見父之教訓又學習的,就到我這裏來」(約6:44-45)。都是神的恩典先改變人的意志,使他選擇向善,使他知道所當行的,也使他照着所知道的去行。因此,當神以聖靈的恩典(不是以律法的字句)來教導人時,他就使學習領受的人,不僅是藉認識而明白,也藉意志來尋求,藉行動來達成。
DAY 230 [2.3.8] 新造的人,任何良善都是來自神
神是一切良善的源頭,這是理由充分、顯而易見的事實。只有蒙他所拯救的選民,才有趨向真實良善的意志。神揀選人的原因,不在人裏面。所以人會有正直良善的意志,這並非出於人自己,乃是源自神的主權美意,就是他在創立世界以先揀選我們的美意(弗1:4)。此外,還有另一理由: 因為立志為善、行善都是來自信心,我們應察考信心本身的來源。
整本聖經都宣告信心是神的白白恩賜。我們的本性原是全心向惡,當我們開始立志向善時,這完全是出於恩典,唯獨恩典。因此,主的子民悔改歸正,是根據主所立的兩大原則:他要除掉他們的 「石心」,並且賜給他們 「肉心」(結36:26)。這清楚見證: 要除去一切原本屬於我們的,使我們悔改歸向義;一切取而代之的,都是從他而來。主也在耶利米書中宣告:「我要使他們彼此同心同道,好叫他們永遠敬畏我」(耶32:39),接着又說: 「且使他們有敬畏我的心,不離開我」(耶32:40)。
主又在以西結書中說:「我要使他們有合一的心,也要將新靈放在他們裏面,又從他門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他們肉心」(結11:19)。他宣告: 我們的悔改歸正,是創造新的靈與新的心。還有比這更清楚的證據麼?我們意志若沒有被改造,則絲毫沒有良善正直。新造的人有良善正直的意志,完全是來自神,一點也不是出於我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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