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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有禁止信徒喝酒嗎?

出自基督徒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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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ook.png 聲明:本文主要摘自網頁聖言資源中心問題解答, 以便基督徒朋友作資料查詢和學習之用。無任何商業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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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聖經似乎沒有全面「禁酒」

從聖經的舊約到新約,似乎沒有絕對性禁止人喝酒。聖經有時對渴酒似乎提供了一些正面的肯定。

A. 酒是神所賜的福氣之一。當以撒為雅各祝福的時候,他求神賜雅各更多「五穀新酒」(創二十七28)。

B. 它似乎是歡樂時不能缺少的東西(詩一零四15)。耶穌基督在迦拿的婚筵中亦曾用水變酒,讓婚筵的歡樂可以延續(約二1-11)。

C. 保羅曾勸勉提摩太因為胃口不清而稍微用點酒(提前五23) 。

二. 聖經卻明說:「不可醉酒」

A. 挪亞與羅得這兩位義人,皆因酒後失控而分別作出羞恥與亂倫的事(參創九21-24;十九30-38)。

B.「醉酒」是不信主的人的特徵之一。這種人不能承受神的國(林前五11;六10),而且它與聖靈所結果子的性質剛好相反(加五21)。

C. 保羅勸勉信徒「不可醉酒」,因為酒能使人放蕩(弗五18)。而且末世的信徒更應該謹慎,要行為端正,不可荒宴醉酒,使自己陷在罪惡之中(羅十三13)。

D. 保羅多次要求擔任聖職的人(如執事,長老,監督)「不可近酒」(或作「不可流連於酒肆」)(提前三8),或被酒精所控制而生事(提前三3;多一7)。


三. 耶穌曾在迦拿婚筵中用水變酒(參約二1-11),是否表明信徒可在飲宴場合中喝酒?

耶穌在迦拿婚筵中所變的「酒」,它的本質必須從新約的歷史情況去理解。根據 Robert Stein 的研究,他發現希臘時代的酒是三至四份水調一份酒。猶太人的經典他勒目(Talmud)亦指出,逾越節時所用的酒是三份水,加一份酒而調製而成,若與現代飲用的酒的強烈度,實在大為遜色。另外 按 Norman Geisler 的計算,在新約時代,要喝上二十二杯酒才相等於今日的兩瓶馬丁尼酒(Martini)的份量。(參 Norman Geisler 所著書:To Drink or Not to Drink?)

故此,耶穌在婚筵上所變出來的酒,與今日在筵宴上所飲用烈酒不能同日而語。


四. 信徒可以飲用「提摩太酒」嗎(提前五23)?

要明白「提摩太酒」是在甚麼樣的酒,必須看清楚保羅這勸勉的上文下理。保羅對提摩太說:「因你胃口不清,屢次患病,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點酒。」(提前五23)。

這句話是一「插句」。當保羅要提摩太「不要在別人的罪上有份,要保守自己清潔」之後,他便想起有關另類「清潔」的問題:提摩太的生理衛生。保羅吩咐他「不要照常喝水」,大概是指不要飲用沒有煮過的水,對於一個胃口不清的「病人」,最好是渴點酒可以較為衛生與清潔。可見提摩太當時的身體並不甚佳。

「提摩太酒」明顯有醫藥的作用,而且只要「稍微用一點」,適可而止就好。不能作為贊成今日普遍或隨意喝酒的論據。


結語

歸納起來,聖經雖沒有完全禁酒,但卻清楚反對陷入「醉酒」與「酗酒」的情況。信徒對酒當持的最佳態度是:「保持距離,以策安全!」因為我們很難分辨「醉」與「不醉」的界線。渴酒而希望不會渴醉,正如「在懸崖邊緣跳舞」,或是「玩火」,同樣危險。

況且,若是你的朋友知道你堅守「滴酒不沾」的原則,他們亦不會將「多喝一點也無妨!」的壓力加在你身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