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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信經
使徒信經The Apostolic Creed (Early Second Century)是最簡短且在今日教會中使用最為普遍的一篇,全篇共十二條。據說在五旬節後,十二使徒分散往各地傳道,為確保真理的合一,臨行前制定了此信經,由各使徒每人提供一句,所以共有十二句。此說已不可考,但大部份人認為是後人根據使徒所傳之道而寫成的,故你〈使徒信經〉。最早曾在愛任紐(Irenaeus,ca.130~c,200)二世紀的著作中發現,但今日所呈現之形式是大約於七世紀間形成的。
此信經乃是根據教會的需要而制定的。在早期教會中,信徒受洗加入教會之前所需要的基本真理教導,即以此信經為準則;一般教會的教導也以此為根基,而教會信仰之純正與否也以是否符合信經的教導為考核。在早期教會受逼迫時,信徒皆秘密地信守此信經,直至逼迫結束。而何時成為公共崇拜的一部份則不可考。也有人認為信經具有辯證的性質:撒伯流派(Sabellianism)宣稱聖父、子、聖靈是獨一神之三種顯示;馬吉安(Marcion,100~165)否定基督道成肉身及復活;諾斯底派(Gnosticism)不承認基督有身體;多納徒派(Donatism)不接納大公教會;使徒信經清楚指出以上各派之錯誤。
此信經可分為三段:第一段宣認父神為創造之主;第二段宣認基督為神也為人,並承認其救贖之工;第三段宣認聖靈、大公教會及信徒成聖之生活。使徒信經不是抽象偏重邏輯的陳述,而是真實的信仰告白,歷代教父皆尊崇此經,且至今仍為各宗派所接納,成為眾教會彼此相通的基礎。
使徒信經
1.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
2.我信我主耶穌基督,上帝的獨生子;
3.因着聖靈感孕,從童貞女馬利亞所生;
4.在本丟披拉多手下受難,被釘在十字架上,受死,埋葬;
5.降在陰間;第三天從死里復活;
6.他升天,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邊;
7.將來必從那裏降臨,審判活人,死人。
8.我信聖靈;
9.我信聖而公之教會;我信聖徒相通;
10.我信罪得赦免;
11.我信身體復活;
12.我信永生。阿們!
我信上帝(來11:6);全能的父(創17:1;賽9:6);創造天地的主(創1:1)。我信主耶穌基督(約4:21)上帝的獨生子(約3:16),因聖靈感孕(路1:35),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路1:27);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太27:26),被釘十字架(路23:33),受死(路23:46),埋葬(路23:53),降在陰間(羅10:7),第三天從死人中復活(徒2:31-32);升天(路24:50-51);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邊(路22:69);將來必從那裏降臨(徒1:11),審判活人死人(徒10:42)。我信聖靈 (約16:7-15)。我信聖而公之教會(弗5:26-27),我信聖徒相通(弗4:16),我信罪得赦免(約壹1:9)。我信身體復活(林前15:44),我信永生(約6:68),阿們。
使徒信經及相關經文:
我信上帝(來11:6);
Heb 11:6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
全能的父(創17:1;賽9:6);
Gen 17:1 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
Isa 9:6 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
創造天地的主(創1:1)。
Gen 1:1 起初,神創造天地。
我信主耶穌基督(約4:21)
Joh 4:21 耶穌說:「婦人,你當信我。時候將到,你們拜父,也不在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
上帝的獨生子(約3:16),
Joh 3:16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因聖靈感孕(路1:35),
Luk 1:35 天使回答說:「聖靈要臨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你,因此所要生的聖者必稱為神的兒子(或作:所要生的,必稱為聖,稱為神的兒子)。
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路1:27);
Luk 1:27 到一個童女那裏,是已經許配大衛家的一個人,名叫約瑟。童女的名字叫馬利亞;
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太27:26),
Mat 27:26 於是彼拉多釋放巴拉巴給他們,把耶穌鞭打了,交給人釘十字架。
被釘十字架(路23:33),
Luk 23:33 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髑髏地」,就在那裏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又釘了兩個犯人:一個在左邊,一個在右邊。
受死(路23:46),
Luk 23:46 耶穌大聲喊著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裏。」說了這話,氣就斷了。
埋葬(路23:53),
Luk 23:53 就取下來,用細麻布裹好,安放在石頭鑿成的墳墓里;那裏頭從來沒有葬過人。
Luk 23:33 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髑髏地」,就在那裏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又釘了兩個犯人:一個在左邊,一個在右邊。
受死(路23:46),
Luk 23:46 耶穌大聲喊著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裏。」說了這話,氣就斷了。
埋葬(路23:53),
Luk 23:53 就取下來,用細麻布裹好,安放在石頭鑿成的墳墓里;那裏頭從來沒有葬過人。
降在陰間(羅10:7),
Rom 10:7 誰要下到陰間去呢?(就是要領基督從死里上來。)」
第三天從死人中復活(徒2:31-32);
Act 2:31 就預先看明這事,講論基督復活說:他的靈魂不撇在陰間;他的肉身也不見朽壞。
Act 2:32 這耶穌,神已經叫他復活了,我們都為這事作見證。
升天(路24:50-51);
Luk 24:50 耶穌領他們到伯大尼的對面,就舉手給他們祝福。
Luk 24:51 正祝福的時候,他就離開他們,被帶到天上去了。
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邊(路22:69);
Luk 22:69 從今以後,人子要坐在神權能的右邊。」
將來必從那裏降臨(徒1:11),
Act 1:11 「加利利人哪,你們為什麽站着望天呢?這離開你們被接升天的耶穌,你們見他怎樣往天上去,他還要怎樣來。」
審判活人死人(徒10:42)。
Act 10:42 他吩咐我們傳道給眾人,證明他是神所立定的,要作審判活人、死人的主。
我信聖靈(約16:7-15)。
Joh 16:7 然而,我將真情告訴你們,我去是與你們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師就不到你們這裏來;我若去,就差他來。
Joh 16:8 他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
Joh 16:9 為罪,是因他們不信我;
Joh 16:10 為義,是因我往父那裏去,你們就不再見我;
Joh 16:11 為審判,是因這世界的王受了審判。
Joh 16:12 「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或作:不能領會)。
Joh 16:13 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原文作進入)一切的真理;因為他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
Joh 16:14 他要榮耀我,因為他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
Joh 16:15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說,他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
我信聖而公之教會(弗5:26-27),
Eph 5:26 要用水藉着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
Eph 5:27 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
我信聖徒相通(弗4:16),
Eph 4:16 全身都靠他聯絡得合式,百節各按各職,照着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體漸漸增長,在愛中建立自己。
我信罪得赦免(約壹1:9)。
1Jn 1:9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我信身體復活(林前15:44),
1Co 15:44 所種的是血氣的身體,復活的是靈性的身體。若有血氣的身體,也必有靈性的身體。
我信永生(約6:68),阿們。
Joh 6:68 西門彼得回答說:「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