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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真道聖言/2014年9月30日

出自基督徒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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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要理問答


問答22 問:基督是神的兒子,祂是如何成為人?

答:神的兒子基督成為人,乃是自己取了真實的身體與理性的靈魂,借着聖靈的能力,在童貞女馬利亞的腹中受孕,為她所生,但是沒有罪。


Q 22. How did Christ, being the Son of God, become man?

A. Christ, the Son of God, became man, by taking to himself a true body, and a reasonable soul, being conceived by the power of the Holy Ghost, in the womb of the Virgin Mary, and born of her, yet without sin.


小要理問答詳細釋義


第 十 七 課

問22 基督既為神的兒子怎樣成為人?

答:神的兒子基督成為人,乃是取人實在的身體 和理性的靈魂 ,藉着聖靈的能力,在童貞女馬利亞的腹中成胎而生 ,但是沒有罪 。


從上一課我們認識永生神的兒子基督成為人。祂繼續為具有神、人不同兩性之位格,直到永遠。在這一課,我們繼續討論這事如何成就。為了討論此題,我們首先討論比較羅馬天主教和改革宗對基督從童貞女而生的見解。

羅馬天主教強調「童貞女」這個字,馬利亞是被關注的對象。結果她被高舉,她被譽為神之母及天后。在改革宗的見解中,基督是被關注的對象,強調「降生」這個字。基督雖為永生神的兒子,祂降生(在日期滿足的時候)卻生為人子。這表示祂被降卑,被顯為卑微。祂本遠在人類之上(為創造者及萬有之神)卻降與人同等。祂甚至戴上荊棘冠冕,代替所有的罪人接受咒詛。

為了避免對這聖經及要理問答中之重要教訓有所誤解,我們必須提出「稱馬利亞為神之母是否正確?」這問題。從以下的圖解可看出,「神之母」馬利亞這句話經常被用以稱頌馬利亞。當這句話被用以高舉馬利亞與神同等時,這話是絕對錯誤並冒犯神的尊榮。但同時,我們要明白同樣這句話可用以表達某些真確的事實。聖經、要理問答都教導我們耶穌基督是具有二性之位格。祂是神同時又是人,當耶穌從馬利亞出生時,祂是神同時又是人。馬利亞所生的嬰孩是位神——人。故此馬利亞是耶穌(祂是神)的母親。在這意義上,稱馬利亞是神之母不單正確,而且相當需要,但留意我們這樣說並不是高舉馬利亞與神同等,而是因為耶穌實實在在的降到馬利亞之地位上。



我們必須避免兩種錯誤以幫助我們對這要理問答所講之奇妙事情有正確的觀念。(1)第一種錯誤是把童貞性與無罪混淆。羅馬天主教對童貞女馬利亞的解釋並不是馬利亞於耶穌出生之前是童貞女。根據羅馬天主教的教導,馬利亞於耶穌出生後仍然是童貞女。換句話說,根據羅馬天主教的教訓,馬利亞從未與她丈夫同房。很明顯,這是極為邪惡的教訓。如果馬利亞與約瑟結婚(事實如此)而又拒絕與他同房,她將因此對她丈夫及對神犯罪(參林前7::3-5)。聖經記載約瑟「沒有與她同房,等他生了頭胎的兒子」(太1:25)。這節經文清楚指出耶穌出生後,約瑟和馬利亞同房。羅馬天主教支持這教訓的原因是:馬利亞必須是童貞女,馬利亞方是聖潔的。馬利亞必須是聖潔,耶穌方生而無罪。(2)第二種是新神學派的錯誤。新派人士拒絕接受任何神嘖。他們大部份認為基督不是無罪的。部份新派人士或許承認耶穌是無罪的,但他們堅持耶穌無罪並不一定因為祂由童貞女而生。他們說就算耶穌是馬利亞和約瑟的肉身兒子,祂仍然能夠是無罪的,祂仍然是神在人性中道成肉身。但耶穌說:「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凡從靈生的,就是靈」(約3:6)。換言之,如果耶穌如其他人一樣(由肉身父母親所生),祂會有罪性。這並不表示夫婦的性愛關係是有罪的,而是性愛關係成果而誕生之嬰孩是有罪的。(過程並沒有不妥之處,而是成果有罪)。

換句話說,耶穌從童貞女而生這事實是必須的,因為耶穌惟有藉神跡而降生,方沒有罪而具真正之人性。這完全是聖靈的大能,與童貞女馬利亞之聖潔及德行無關。天使向馬利亞說:「聖靈要臨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你。因此所要生的聖者,必稱為上帝的兒子。」(路1:35)。說馬利亞被「蔭庇」這意思是:雖然馬利亞是一充滿罪惡的人(除了耶穌外,所有人都如此))聖靈看祂所生的孩子是無罪的。我們從「因此所要生的聖者」這句話可清楚看出作工的是聖靈,而不是馬利亞,聖靈是整個神跡的基礎。故此如要理問答所說,基督從馬利亞獲得人性,但沒有取祂的罪性。」要理問答中之「實在的身體」指耶穌了如我們所有的軀體(但是沒有罪)。我們要強調這點,因為在早期教會史上有被稱為「幻影派」(Docetism)之異端,主張基督只「似乎」,(或顯出)有肉身身體。他們說神不可能有肉身,亦不可能受苦及死亡。這教訓在今日並不普遍,較常見的是否認基督的神性。但有些教會(如非洲多處之埃及人教會)仍只相信基督的神性(祂是神)而拒絕祂的人性(祂有實在的身體及理性的靈魂)。要理問答中之:耶穌有理性的靈魂」的意思是:正如我們有身體及靈魂,耶穌也有人的身體及靈魂。在早期教會史中,有人只承認耶穌有真正的身體,但否認祂也有理性的靈魂。他們認為基督的神性取代了祂肉身內之靈魂。但這說法同樣是對聖經明明的教訓及我們救恩的要素予以否認。正如聖經記載耶穌的飢餓、口渴、痛苦等(證明祂有實在的身體),聖經也記載祂的憂愁、悲痛及祂智慧的增長等(證明祂有理性的靈魂)。如聖經所記:「所以祂凡事該與祂的弟兄相同,為要在上帝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祂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來2:17,18)

我們要再次強調,沒有基督從童貞女出生的教義,就沒有罪人得救的福音。韋敏斯德大要理問答其中兩條問答很清楚的指出這教訓。「為何中保必須是神?」「中保必須是神,以致祂能保存人的本性,使人不在神之無限震怒及死亡的權能下,以致祂的受苦、順服及代求大有功效,以致祂能滿足神的公義、討神的喜悅、買贖神的選民,賜予他們神的靈、戰勝他們所有的仇敵並給他們永遠的拯救」。換句話說,這是一件偉大的工作,除了神之外沒有人能夠去作。但另一方面,我們要問:「為何中保必須是人?」「中保必須是人,以致祂能改進我們的本性,服在律法之下,為我們的本性受苦及代求,體貼我們的軟弱。以致我們能接受兒子的名份並心安理得,大有膽量的接近施恩寶座。」人需要救恩。換言之,需要得救的既是人,那麼只有藉着人的順服,這得救的工作才能完成。基督要救人,祂也必須成為一個人。「使神與人和好的中保必須同時是神又是人之位格,以致神接納祂每一性與我們所作的都是全人類的工作。」換句話說,我們所需要的救主是能夠親近人又親近神。惟有基督方能這樣做,因為祂是具有神、人不同兩性之位格,直到永遠。

問 題:

1.圖中所顯示有關於羅馬天主教之錯謬為何?

2.有關於改革宗的正確教訓為何?

3.稱馬利亞為「神之母」是否正確?試解釋之。

4.羅馬天主教將童貞性與什麼混淆?

5.馬利亞於耶穌出生後是否仍為童貞女?證明之。

6.新神學齡前士對基督的出生有何錯誤之看法?

7.為何基督由童女而生是必須的?

8.為何聖靈蔭庇馬利亞?(路1:35)

9.「真實的身體」所指為何?何種異端否認耶穌有真實的身體。

10.「理性的靈魂」所指為何?早期之異端如何否認之?

11.證明耶穌 同具有真實的身體和理性的靈魂。

12.這教義對救恩是否必須?試列舉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