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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真道聖言/2014年12月26日

出自基督徒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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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要理問答

42 問:十誡的總綱的是什麼?

答:十誡的總綱,就是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我們的上帝,並且愛鄰舍如同自己。


Q. 42 What is the sum of the ten commandments?

A. The sum of the ten commandments is, To Love the Lord our God with all our heart, with all our soul, with all our strength, and with all our mind; and our neighbors as ourselves.


小要理問答詳細釋義

第 二 課

問42 十誡的總綱是什麼?

答:十條誡命的總綱,就是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我們的神,並且愛人如己。

問43 十條誡命的序言說什麼?

答:十條誡命的序言說: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為奴之家領出來。

問44 十條誡命的序言對我們有什麼教訓?

答:十條誡命序言的教訓就是:因為耶和華是神,也是我們的神,又是我們的救主,所以我們應當遵守祂一切的誡命。


我們可以在這一部分要理問答中找到兩個重要的原則。(1)首先是愛心完成律法這個偉大的真理。(2)然後是得救使人更具責任去遵守神的誡命這真理。因為這兩個原則都為今日世代所否認,我們探討時會一併涉及某些時下流行的錯誤教訓。

這些流行而錯誤的教訓之一,認為律法和愛心之間存着一度基本的衝突。據說律法要求一事,而愛心則強蠻地行另一事。譬如,律法說我們不可撒謊或偷盜。可是據說有種情況,為了愛其他人類的緣故,需要我們去撒謊(來保護他們)或偷竊(來餵飽他們)。這個觀念會以不同的名號稱呼。(「新道德觀」The New Morality、「情境倫理學」Situation Ethics等等)但是根據這個教訓,它們的基本論點是:愛心可以違反律法,律法也可以違反愛心。而要理問答中的教訓卻與此相反。更重要的是,聖經的教訓,即那無謬誤的神的說話,也與此相反。這種錯謬教訓的擁護者,有時還試圖指出耶穌會托愛心名義違背律法。可是,這不是聖經所教導的。在登山寶訓中,耶穌清楚地教訓我們說,他來不是要廢掉律法(太5:17)。他會警告門徒不要違反任何誡命,也不可教人如此(太5:19)。他還繼續討論了幾條誡命。他的確堅拒過些受猶太人曲解和增添的律法傳統的捆綁。但是,他也會指出律法本身是如何的絕對。他指出律法極嚴謹地要求完美(太5:48)耶穌不但沒有說愛心和律法之間存有衝突、他反而教導他的門徒愛心,也惟有愛心能導致遵守律法!耶穌說「你若愛我,就必守我的命令」。(約14:15)他又說「有我命令又遵守的,這人是愛我的」(約14:21)。受聖靈感動的使徒約翰也說:「守他誡命的,就是愛神了」。(約一4:3、)

主的完美生活也證實了本要理問答的教訓。因為從來沒有人好像主一樣把那完美的愛活現出來。他愛神,一如我們所本該做的。他也愛鄰舍如自己。可是這些行為有沒有迫使主違反誡命呢?絕對沒有。因為聖經說,他在各方面受試探如同我們受試一樣,但卻沒有犯罪(來4:15)。而「罪就是違背律法」(約一3:4)。因此,我們可以總括地說,凡是愛而具有違背神律法之意圖的,都是錯誤的觀念。假若我們盡心、盡性、盡意、盡力去愛自己,無怪乎我們去作神禁止的事。假若我們很愛另一個人,情形也是差不多。可是假若我們十分愛神,然後愛鄰舍(即是其他人,那麼)我們便自然甘心樂意行神的旨意。我們也說「(不是我的旨意)是你的旨意成就。」故此,愛使我們遵行律法。

另一個現今流行的錯謬教訓是由於不清楚新舊約的整體性所致。這個教訓的基本錯誤是把神的律法(十誡)放在兩個不同的聖約中處理。此類錯誤的其中一種說法是,神的百姓必須在舊約時期先守神的律法,然後神就因看他們的順服以拯救報答他們。但是,我們從序言中(問43,出20:2)得知此說不確。神從為奴之地埃及把他的子民拯救出來,並非因為他們謹守了律法。非也,神是先拯救然後才給十誡。所以他們並非為了得救才守律法。他們要守律法正因為他們已被拯救的緣故。這也正是基督徒生活的途徑。新約聖經沒有說我們先要遵守神的律法然後努力遵守神的誡命。因此在這件事上,新舊約並無分別。這種錯謬的另一形式或者較前一類更具危險。此一說法認為既然基督已經為他的百姓守了神的律法,基督徒因此再無需要遵守十誡了。換句話說,這教訓認為新約信徒在得救之後,較舊約的信徒更不需要遵守十誡。聖經說「你們是重價買來的,因此,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林前6:20),聖經其中一個偉大的原則是,神向誰多給就向誰多取,向誰少給就向誰少取(路12:48),正因為這樣,以色列人較外邦更有責任遵守十誡。如今,基督徒因為已經接受了基督完成了的工作的好處,較舊約時代的以色列人更有理由遵守十誡了。

在下列幾課中,我們會依次思想十誡,但是,作為今課的備忘,我們要把摩西十誡某些地方作概括性的強調。(1)第一、十誡是顯明神全部的旨意。我們無需在十誡外再加添什麼。教會必須注意的其中一事便是小心這種加添十誡的試探。假若我們正確地明白這十條誡命的意義,我們必定知道它們已經足夠。(當我們逐條研究誡命時,就會更清楚此真理了。)(2)第二、我們需要察覺到,十誡的安排實具聖靈控制的秩序。耶穌說「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事奉他」(太4:10)十誡所蘊藏的也正是這個次序。頭四個誡命教導我們有關真實的敬拜。而第四條誡命的一部分,與及其餘那六條則教導我們如何去事奉祂。因此,律法的兩個基本部分顯示出一個聖靈控制的次序。這個聖靈控制的次序就是在每一條誡命中也能察覺出來。讓我們以下圖解釋此點:


我們馬上便看到十誡有一秩序。而且組織的原則明顯是以神為中心。神是無比的重要。誡命愈是直接與神有關在表中的次序就愈高。誡命愈是間接與神有關,次序也就愈低。然後,十條誡命都先表達人對神的責任,才到人對人的責任。有時基督徒以為頭四條誡命教導我們對神的責任,而後六條則教導我們對人的責任。這種表達方式並不令人滿意。基本上,全部誡命都是教導我們對神的責任。諸如敬拜神和服侍祂。而人生的全部、基本上沒有比這個要求更多了。這一點又帶我們到了結論的第三點。(3)律法是一個絕對的整體。我們若違反這些誡命中的一條,事實上無法不等於違反了全部(雅2:10)。保羅說,貪婪就是拜偶像(西3:5)。換句話說,當我們違背了第十條誡命,我們已開始離棄真神,而這也就是拜偶像(違反了第一條誡命)

問 題:

1.要理問答42至44所教導的兩大原則是什麼?

2.試述兩種與此兩原則相悖的流行說法。

3.關於律法和愛,耶穌說了些什麼?

4主的一生中,以何者(律法或愛)為重?試解釋?

5.忽略或違反十誡的愛是一種怎樣的愛?

6我們怎麼知道舊約時代的人不是在遵守律法以後才得救呢?

7.為什麼我們可以肯定的說新約信徒較舊約信徒更有理由遵守律法?

8.試述有關摩西十誡整體的三大原則?

9.十誡的安排(次序)中,有何明顯的原則?

10.為什麼把十誡分成兩個圖表:一個說明我們對神的責任,一個說明我們對人的責任,是不正確的做法呢?

11.試解釋何以保羅說貪婪就是拜偶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