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CCBible/Bible101/DBible 微博@基督徒百科@Bible101@歌珊地圣经引擎@如鹰展翼而上 QQ群 4619600/226112909/226112998 同步推送#今日真道圣言#

MHC:約翰福音 11

出自基督徒百科
跳至導覽 跳至搜尋

120626【譯】何葉-【校】陳傳道

  第11章

  章節大綱

  第1-6節 拉撒路病了。   第7-10節 基督要再去猶太。   第11-16節 拉撒路的死。   第17-32節 基督到了伯大尼。   第33-46節 基督復活了拉撒路。   第47-53節 法利賽人商議謀害耶穌。   第54-57節 猶太人尋找耶穌。


  第1-6節

  基督所愛的人病了,這也是正常的;肉體的疾病能矯治人的墮落,也試驗神的子民的美德。基督的到來不是為了保守祂的子民脫離這些愁苦,而是為了拯救他們脫離罪惡以及將來上帝的震怒;然而,生病或苦難時,我們應當像需要親朋一樣呼求我們的主。願我們能對此體會上帝在這些表象背後的美意,這一切全都為着榮耀神:病痛、損失、失望,都是如此;當神得着榮耀時,我們就得着了滿足。耶穌愛馬大和她妹妹,也愛拉撒路。這一家子滿得主的愛和平安;耶穌所愛的人都是最喜樂的人,而他們也正是愛耶穌的人。哎,即便在小家庭里,這中例子也該是罕見的。神其實一直預備着慈愛的心意,即便在看似耽延的時候。所以,當肉體的或靈魂的,普眾的或個人的解救之工處於耽延,請耐心等候,救恩必定會來,只是要等到最合宜的時候。


  第7-10節

  基督從不領子民進入危險境地,卻會在危險中與眾共進退。我們總是傾向於覺得自己對主很熱情,其實我們只熱衷於自身的財富、名譽、安逸和平安;因此我們有必要審查自己的操守。我們在世的日子會被延長,直到我們的做工結束,直到我們的見證完成。按神話語所說的,按神旨意確定的,當人在履行職責時就會享有安慰和滿足。基督,不論去到何處,都與我們隨時同行;我們若願意跟隨祂的腳步,也當如此行。如果一個人順着自己的心思意念行事,循着塵世的航向走行,如果他喜愛自己屬世的邏輯勝於顧念神的旨意和榮耀,那麼,他就會墮入誘惑和網羅里。他跌倒是因為在他裡面沒有亮光;而我們裡面的光是指引我們道德行為的,不是叫我們順着天然本性行事。


  第11-16節

  既然我們對末日復活胸有成竹,那麼,對於死後得着永生的復活我們為何不能滿懷信心盼望、把褪掉軀殼死亡當做脫衣睡覺一樣容易呢?對真正的基督徒而言,死亡只不過是睡着了,放下在世的辛勞,安然休息。不但如此,這裡的死亡比入睡更幸福,因為入睡只是暫時的歇息,而死亡卻是塵世中沉溺和艱苦的終結。門徒們當時認為基督沒必要去拉撒路那兒,暴露主自己和大家。就是這樣的啊,如果一份正當工作需要我們去做,但此過程中危險重重,我們常常就會盼着由別人去完成。但是,請注意,當基督將拉撒路從墳墓中復活,很多人便因而信賴了祂;就是這很多的作為使得那些人所信的真理得以完全的啊。讓我們就到基督吧;死亡不能隔絕基督的愛,也不能阻擋我們聽令主的呼召。向多馬學習吧,在艱難的歲月里,基督徒們務要彼此鼓勵。既然主耶穌甘為我們獻出生命,那麼,不論何時神要我們死,我們也必當心甘情願就義。


  第17-32節

  有一間房子,裡面裝着對神的畏懼,其上停着神的賜福;儘管它被設計成充滿憂傷的房子。恩典會保守心靈遠離悲傷,卻不會遠離這房子。當神憑藉恩典和旨意,通過憐憫和安慰向我們前來,我們應該,像馬大那樣,用信心和盼望以及禱告迎上去拜祂。當馬大迎接耶穌,馬利亞仍舊坐在屋裡;如此性情從前曾對她極為有益,使得她伏在基督的腳前靜聽主的話語;但是,當災難來臨時,也正是這同一性情導致她難受不堪。我們須憑智慧防備如此性情啊,要善用我們天性中的優點。當我們無知該對什麼特別尋求或期盼時,請讓我們把自己交託給上帝;請由上帝來成就祂的旨意。為了增強馬大的盼望,我們的主宣告說自己就是復活和生命。我們的主在任何一個方面都是復活,包括源頭、實體、初熟的果子,以及復活的意義。經歷死亡後,蒙贖的靈魂活在喜樂中;而復活之後,身體與靈魂都將永遠擺脫罪惡。在我們熟讀熟聽基督講論另一個世界的種種偉大時,我們要俯伏思量,我們真的相信這一真理嗎?如果我們像我們應該相信那樣相信永生的事實,眼目下的苦與甜便不能像現在這樣讓我們刻骨銘心。當我們的主基督來了,祂會呼召我們。祂從祂的話語和命令中來,用祂的話語和法令要求我們,要求我們遵循祂的話語和法令,要求我們就到祂。所以,那些,在平安中伏在基督腳前聆聽主的教訓的,可以滿得安慰;那些,在困境中俯伏在主的腳前聆聽主的教訓的,也可以飽享恩典。


  第33-46節

  基督對這些遭受苦難的朋友所懷的溫慈的同情,透過祂心靈深處的憂慮表現了出來。信徒們的一切愁苦,主都是一同承受的。祂對大家的憐愛,在祂對已故友人生還時的親切慰問中畢現無餘。祂道成肉身,成了血肉之軀,一顰一笑都與人的兒子無異。這些在祂的流淚中體現無遺。祂是憂患之子,熟知哀痛。同情的眼淚恰似基督的悲憫。但是,很多人聽聞傷心故事後表面落淚,其實質卻是鐵石心腸,反倒認為自己感情豐富而引以為豪,對此,基督從未給予過認可。從迷亂的歡笑中全身而退,安慰人之困苦,這些是我們可以做到的,主耶穌為我們做了表率。況且,我們所有的疾病愁苦,我們的主無不體恤。當石頭挪移,當偏見不再,當萬難都被克服,時進到內心的路也就鋪成了,這便是高舉靈魂達到聖潔生活的妙招。我們若遵行基督的話,仰賴祂的能力和誠實,我們就會看見上帝的榮耀,並會因這看見而喜樂不已。我們的主耶穌已經以己為例告訴了我們在禱告中要呼求父神,要恭敬謙卑、虔誠無畏地,像孩子親熱自己的父親一樣去親近神。祂公然地,雙目炯炯、擲地有聲,在神面前慷慨陳詞,令眾人信服是神差遣祂這獨子來的世界。祂本來可以默然無聲地運行能力和旨意以及聖靈不可見的作為來醫治拉撒路,但祂卻大張旗鼓地行了。這就是福音呼召的一個模型,死的靈魂藉此從罪的墓穴里被拯救提升:在末日,天使長一聲吹號,塵土中睡着的人都將醒來,被傳喚到至高的審判長面前。基督所復活之人在罪的墓穴與這世界中是沒有安身之處;他們必須前行。拉撒路徹底重生了,不僅重獲了生命,也擁有了健康。罪惡的人不能自我復甦靈魂,但可以運用恩典;信徒不能自我聖化,但可以將每一份重擔阻撓卸下交託。同樣地,我們不能轉變我們的親朋,但我們要引導他們、警戒他們,也要邀請他們。


  第47-53節

  再沒有能比這裡所記載的更透徹地洞悉人內心處的愚昧狂野,以及對神冥頑不靈的敵視的了。口裡所預言的話,卻非心中美德之道義的清楚見證,悲哉。我們企圖通過犯罪逃脫災難,我們採取最有效的程序提升地位;正如那些以反對基督的國度妄想掠奪屬世利益的人所做的一樣。如此下去,對惡者的懼怕必將向他們襲來。他們必然朝基督聚集,以基督為統治者和庇護所,這才是靈魂的徹底改變;而基督的死就為了成就這事。主以死買贖了他們,賜聖靈給他們:祂在受死中對信徒們的愛必然將他們緊緊綁在一起。


  第54-57節

  在逾越節前,我們應當重新悔改。很多人自願受洗,憑信仰操練,遠比附近的居民更虔誠,在逾越節前花時間來了耶路撒冷。我們若盼望見着上帝,就必須鄭重其事地做準備。人的任何策略總不能更改神的旨意:當假冒偽善者以政體和駁斥自我取悅,當世俗之人為自我的籌劃趨之若鶩時,耶穌卻為自己的榮耀和對子民的救贖而預備一切,毫不動搖。

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read.asp?BlogID=4470083&PostID=45877189

全本

約翰福音11章

我們在本章看到基督在接近死前所行那件著名神跡的記載,就是讓拉撒路從死里復活,這件事只有這位福音書作者才記載了下來;因為其他三位福音書作者是讓自己專注於基督在祂最經常居住的加利利所做的事,在受難周之前極少把他們的記載放在耶路撒冷;而在這方面,約翰的回憶主要是講述在耶路撒冷發生的事;所以這一段是為他的筆保留的。一些人認為,其他福音書作者寫作時,拉撒路還活着,所以在此時,他應該已經去世之前記載此事,這既不與他的安全,也不與他謙卑不願記錄此事的情況吻合。對它的記載比對基督所行的任何其它神跡的記載更詳細,這不僅是因為它的許多詳情非常具有啟發性,這神跡本身是如此極大的證據,證明基督的使命,還是因為它是那將要成為一切證據中至高無上的那一件,就是基督祂自己的復活的一個憑據。在此有,I. 傳到我們主耶穌那裡關於拉撒路病了的消息,祂是怎樣對待這消息的,1-16節。II. 當祂聽到他的死訊,祂探訪他的親人,她們對這探訪的接待,17-32節。III. 所行的讓拉撒路從死里復活的神跡,33-44節。IV. 這神跡對其他人帶來的影響,45-57節。

約11:1-16

有一個患病的人,名叫拉撒路,住在伯大尼,就是馬利亞和她姐姐馬大的村莊。這馬利亞就是那用香膏抹主,又用頭髮擦祂腳的;患病的拉撒路是她的兄弟。她姊妹兩個就打發人去見耶穌,說:「主啊,禰所愛的人病了。」耶穌聽見,就說:「這病不至於死,乃是為神的榮耀,叫神的兒子因此得榮耀。」耶穌素來愛馬大和她妹子並拉撒路。聽見拉撒路病了,就在所居之地,仍住了兩天。然後對門徒說:「我們再往猶太去吧。」門徒說:「拉比,猶太人近來要拿石頭打禰,禰還往那裡去嗎?」耶穌回答說:「白日不是有十二小時嗎?人在白日走路,就不至跌倒,因為看見這世上的光。若在黑夜走路,就必跌倒,因為他沒有光。」耶穌說了這話,隨後對他們說:「我們的朋友拉撒路睡了,我去叫醒他。」門徒說:「主啊,他若睡了,就必好了。」耶穌這話是指着他死說的,他們卻以為是說照常睡了。耶穌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拉撒路死了。我沒有在那裡就歡喜,這是為你們的緣故,好叫你們相信。[如今]我們可以往他那裡去吧。」多馬,又稱為低士馬,就對那同作門徒的說:「我們也去和祂同死吧。」

我們在這些經文中看到,

I. 對這故事中主要涉及各方的具體敘述,約11:1-2。 1. 他們住在伯大尼,一個離耶路撒冷不遠的村莊,基督上去過節時通常住在那裡。它在這裡被稱作是馬利亞和馬大的村莊 ,就是說,她們居住的村莊,就像伯賽大被稱作是安得烈和彼得的城一樣,約1:44。因為我看不到有理由像一些人認為的那樣,馬大和馬利亞是這村莊的主人,其他人是她們的佃戶。2. 有一位兄弟叫拉撒路;他的希伯來文名字很有可能是以利亞撒,這名字被簡略,加上一個希臘文詞尾,就變成了拉撒路。我們的救主可能是預料到有這一件事,而在那故事中用了拉撒路這個名字,在那故事當中,祂的目的是要表明義人死後馬上在亞伯拉罕懷裡蒙福的光景,路16:22。3. 有兩姊妹,馬大和馬利亞,她們看起來是持家的人,管理家庭事務,而拉撒路可能是過着一種隱退的生活,讓自己專注於學習和默想。這是一個正派、幸福、管理得井井有條的家庭,一個基督大大與之交往的家庭,然而在當中既沒有丈夫也沒有妻子(因為看不出有任何這樣的跡象),而是由一位弟兄掌管,他的姐姐和睦同住。4. 兩姊妹中其中一位被特別描述為是那用香膏抹主的馬利亞,約11:2。一些人認為她是那位我們在路7:37-38看到的婦人,她曾經是一個罪人,一個壞女人。我倒是認為這指的是這位福音書作者所講的膏基督的那件事(約12:3);因為其他福音書作者確實沒有指這一件事是另外一件事,但約翰經常在他寫的福音書中一個地方指着另外一件事說話。敬虔和敬拜的非同平常之舉,不僅要蒙祂悅納,還要在教會中得到讚譽,太26:13。患病的拉撒路是她的兄弟;我們所愛的人患病,這是我們的痛苦。我們朋友越多,我們就越經常因同情而受痛苦;他們對我們越親愛,這痛苦就越大。我們安慰的加增不過就是我們憂慮和苦難的加增。

II. 那傳給我們主耶穌,關於拉撒路病了的消息,約11:3。他的姊妹知道耶穌在哪裡,在約旦河外很遠的地方,她們派一位特別的信使到祂那裡去,告訴祂她們家所受的苦,在這件事當中她們顯明了,1. 她們對兄弟的愛和關切。儘管可能他的產業在他死後要歸給她們,然而她們卻熱切希望他活下去,正如她們應當希望的那樣。現在他病了的時候,她們顯出對他的愛,因為弟兄為患難而生 ,姊妹也是如此。正如我們的朋友喜樂時,我們一定要與他們同樂,我們的朋友哭泣,我們也一定要與他們同哭。 2. 她們對主耶穌的看法,她們願意把她們一切的憂慮讓祂知道,就像耶弗他一樣,把她們一切的話說給祂聽。雖然神知道我們一切的缺乏、憂傷和掛慮,祂卻要從我們這裡知道這一切,並因我們把這些陳明在祂面前而得尊崇。她們傳遞的信息非常簡短,不是祈求,更不是命令或強迫,只是把情況講明,帶着一種有力懇求的溫柔提示,「主啊,禰所愛的人病了。」她們不是說, 我們所愛的,而是說,禰所愛的。我們在禱告中得到的最大鼓勵是從神祂自己那裡,從祂的恩典那裡得來的。她們不是說,主,看啊,他愛禰,而是禰愛他;因為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這就是愛了。我們對祂的愛是不值一提的,但祂對我們的愛是永遠也說不夠的。請注意,(1.) 在主耶穌的朋友和跟從者當中,有一些人是祂特別愛,超過愛別人的。在十二門徒當中,有一個是耶穌所愛的。(2.) 基督所愛的人生病,這不是什麼新奇的事:萬事都同樣臨到所有人身上。身體方面的疾病糾正神百姓的敗壞,試驗他們的美德。(3.) 我們病了的時候,我們身邊有為我們禱告的人,這對我們是極大的安慰。(4.) 我們為那些病了的人禱告,如果我們有根據指望他們是基督所愛的人,我們的禱告就大得鼓勵;我們有理由去愛那些我們有理由認為基督愛他們、看顧他們的人,並為他們禱告。

III. 關於基督如何接受帶給祂、關於祂的朋友病了的消息的敘述。

1. 祂預言這件事,以及病的結果,可能派專差把這預言作口信急送給拉撒路的姊妹,作為在祂拖延到她們這裡來的時候對她們的支持。祂預言兩件事:—

(1.) 「這病不至於死。」這病是致命的,證明是不治的,無疑拉撒路確實是死了四天。但是,[1.]那並不是這病被派來要作成的差事;不像通常的情形,這病來不是傳召人進墳墓,而是在當中有一個進一步的目的。要是它真是被派來作成這差事,他從死里復活就要挫敗這企圖了。[2.] 那不是這病的最終結果。他死了,然而可以說他沒有死,因為factum non dicitur quod non perseverat—那沒有永遠成的事,不能說是成了。死是永遠告別這個世界;這世界是我們不再迴轉走在其中的道路;在這個意義上這病不至於死 。墳墓是拉撒路永遠的家,他直到永遠的家。就這樣基督講到祂要使之復生的小姑娘,「她不是死了。」好人的病不管如何嚴重,是不至於死,因為它不是至於永死。身體向這個世界死,是靈魂向另外一個世界生;當我們或我們的朋友病了的時候,有康復的盼望,這會給我們主要的支持,但對於這盼望,我們可能會失望落空;所以在我們不可能失望落空的事情上建造,這就是我們的智慧了;如果人是屬基督的,就讓最糟糕的來得淋漓盡致吧,他們不可能受第二次死的害,那麼第一次的死也不能傷害他們過甚。

(2.) 「乃是為神的榮耀,」可以有一個機會,顯明神榮耀的大能。聖徒受苦,目的是為神的榮耀,使神有機會向他們表明眷顧;因為最甘甜的憐憫,最有果效的憐憫,是那些由苦難引發生出的憐憫。讓這使我們順從神護理最難明的安排,它們都是為了神的榮耀,這疾病,這損失,或這失望都是如此;如果神得榮耀,我們就當心滿意足,利10:3。這是為神的榮耀,因為這「 叫神的兒子因此得榮耀,」因為這給祂行那充滿榮耀的神跡的機會,使他從死里復活。就像之前,那人生來瞎眼,讓基督可以得醫治他的榮耀(約9:3),同樣拉撒路必須要病和死,使基督得榮耀,顯明是生命的主。讓這安慰那些為基督所愛的人,在他們一切苦難之中,這些苦難的目的都是叫神的兒子因此得榮耀,祂的智慧、能力和良善,在支持和解救他們的事情上得榮耀;見林後12:9-10。

2. 祂推遲探望祂的病人,約11:5-6。她們已經懇求,「主啊,禰所愛的人病了,」這懇求得接納(約11:5):耶穌素來愛馬大和她妹子並拉撒路。就這樣信心的主張在天庭得到認可。在這裡人可能會認為事情接着會是這樣,祂聽見拉撒路病了,就盡祂所能急忙往他那裡去;如果祂愛她們,現在就是時候急忙往她們那裡去,以此表明這愛,因為祂知道她們在耐心等候祂。但是祂採用了相反的方法來表明祂的愛:聖經不是說祂愛她們卻拖延;而是說祂愛她們所以拖延;當祂聽見祂的朋友病了,祂不是快快到他那裡去,而是就在所居之地,仍住了兩天。 (1.) 祂 愛她們,就是說,對馬大和馬利亞,對她們的智慧和美德評價甚高,超過祂門徒中的其他人,所以祂延遲到她們那裡,好使祂可以試驗她們,使她們所受的試驗最終可以得着稱讚和榮耀。(2.) 祂愛她們,就是說,祂定意為她們作某樣重大和非比尋常之事,為安慰她們行如此一件神跡,是祂從未為祂任何一位朋友行過的;所以祂推遲到她們那裡去,讓拉撒路可以在祂來之前死並埋葬。如果基督馬上來,並且醫治好拉撒路的病,祂所行的不過就像為許多人行的;如果祂在他剛剛死去的時候讓他從死里復活,祂所行的不過就像為一些人行的;但是推遲祂的解救如此之久,祂就有一個機會,為他行的超過為任何人行的。請留意,即使在看似延誤的事情上,神也有恩惠的計劃,賽54:7-8;賽49:14,等等。基督在伯大尼的朋友沒有被祂忘掉,雖然當祂聽到她們的困苦,祂並沒有急忙往她們那裡去。當拯救的工作,無論是在現世還是在屬靈方面,在集體還是個人方面停留不動,這只不過是暫時停下,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

IV. 祂準備前往探訪在伯大尼的朋友時與門徒的談話,約11:7-16。這談話如此極其無拘無束和親密,以致它表明基督所說的,「我乃稱你們為朋友。」祂談論了兩件事 — 祂自己的危險和拉撒路的死。

1. 祂去到猶大,自己要遇到的危險,約11:7-10。

(1.) 在這裡基督告知祂的門徒,祂去到猶大,往耶路撒冷去的目的。祂的門徒是知道祂意圖的人,對於他們,祂這樣說(約11:7),「我們再往猶太去吧,雖然猶大的那些人不配這樣的眷顧。」就這樣基督對那些已經常常拒絕祂的人再發溫柔的憐憫。我們可以把這看作是,[1.] 對祂在伯大尼的朋友行善的目的,對於她們的受苦,以及這一切惡化的光景,祂是非常清楚,儘管她們沒有再送信給祂;因為儘管在身外,祂卻是在靈里與她們同在。當祂知道她們被帶到最後情急的時候,兄弟和姊妹已經彼此最後告別的時候,祂說:「現在讓我們去猶大吧。」當可憐他們的時候,日期已經到了的時候,基督必起來憐恤祂的百姓;最糟糕的時候通常就是定下的日期 — 當我們指望失去了,我們滅絕淨盡了;那時祂要開墳墓,我們就知道祂是耶和華,結37:11,13。在苦難的深淵,讓這一點,就是人的絕境就是神的機會,耶和華以勒,就因此保守我們不至落入絕望的深淵。或者,[2.] 對門徒勇氣的試驗,他們是否願意冒險跟祂到那裡去,在那裡他們在如此最近的時候受到人企圖奪去他們主人性命這件事的驚嚇,他們把這件事看作也是企圖奪走他們的性命。到猶大去,最近這對他們來說變得太過刺激,這樣說就是對他們的試驗。但基督不是說:「你們往猶大去吧,我要留下在這裡躲避;」不,而是「我們往猶大去吧。」請注意,基督從來不把祂的百姓帶進任何危險,而是在危險中陪伴他們,即使在他們行過死蔭的幽谷時也與他們同在。

(2.) 他們反對這次的行程(約11:8):「拉比,猶太人近來要拿石頭打禰,禰還往那裡去嗎?」在這裡,[1.]他們提醒祂不久前祂在那裡遭遇的危險。基督的門徒容易過於他們的主所看的,把受苦看得比實際更嚴重,想起受傷害的事,記得更久。祂忍受了那對祂的得罪,這件事過去了,被忘掉了,但是祂的門徒不能把它忘懷:近來,不是的 —現在,仿佛這件事就發生在今天,他們要拿石頭打禰。儘管這是至少兩個月之前的事,對這驚嚇的回憶在他們腦海里還是像新近的一樣。[2.] 他們驚奇祂要還往那裡去。「你要與那些已經把禰從他們的疆界驅逐出去的人在一起,以此恩待他們嗎?」基督饒恕過犯的道路高過我們的道路。「禰要把自己暴露在一群如此對禰發狂怒的人當中嗎?你還往那裡去嗎?往禰在那裡受到如此惡待的地方去嗎?」在此他們表現出對他們的主極大的關心,就像彼得說主阿,萬不可如此的時候一樣;要是基督打算擺脫受苦,祂並不需要朋友勸祂如此行,但祂已經向主開口,祂不願、不能回頭。然而,雖然門徒顯出對祂安全的關注,他們與此同時顯出,第一,對祂能力的不信;仿佛祂現在不能像從前一樣,保證祂自己和他們的安全。祂的手臂縮短了嗎?在我們為基督教會和國度的利益掛心時,我們卻是一定要安穩滿足於主耶穌的智慧和能力,祂知道如何在一群狼當中保護群羊。第二,對自己受苦的秘密懼怕;因為如果祂受苦,他們就肯定他們也要受苦。當我們個人利益碰巧與公眾利益同路而行時,我們很容易以為自己是在為萬軍之耶和華大發熱心,而實際上我們只是在為我們的財富、名望、舒適與安全大發熱心,是以求基督的事為幌子在求自己的事;所以我們需要分辨我們的動因。

(3.) 基督對這反對的回答(約11:9-10):「白日不是有十二小時嗎?」猶太人把每一天分成十二個小時,按照日子延長或縮短他們的小時,所以對他們來說一個小時是日出日落之間時間的十二分之一;一些人如此認為。或者,他們所處的位置比我們要靠南方近得多,他們的白日和我們的不一樣,有幾乎十二小時長。神的護理賦予了我們白日來做工,分配它的時間足夠做工;全年計算,每個國家都有同樣多的白日和黑夜,加上微明的時候時間就更多了。人的一生就是一個白日;這白日被分成不同的時期、光景和機遇,按神指定的,就像被分成或短或長的小時;思想到這一點,這應使我們不僅在生命的工作方面非常忙碌(如果白日有十二小時,每一個小時都應該用盡責充滿,沒有一個小時應該被浪費掉),但也要使我們非常坦然面對生命的危險;我們的日子要長久,一直到我們的工作做完,我們的見證完成為止。基督就是把這一點應用在祂的情形當中,表明祂為什麼一定要往猶大去,因為祂得到要去的清楚呼召。為闡述這一點,[1.] 祂讓人看到,當一個人按照神的話語普遍命令,神的護理具體決定的那樣持守在盡責的道中,他心裡得到的安慰與滿足:「 人在白日走路,就不至跌倒;」就是說,如果一個人盡責,思想他的責任,把神的旨意放在他面前,作為他的守則,平等看待神一切的誡命,他自己心中就不會猶豫,而要行正直路,步步安穩,帶着一種聖潔的信心。就如在白日走路的人不至跌倒,而是穩固歡喜行在他的路中,「因為看見這世上的光」,藉着這光看見他前面的道路;同樣一個好人,沒有任何出於對枝節安全的考慮或險惡的動機,依靠神的話語作他的原則,看神的榮耀是他的目的,因為他看見那兩個大光,定睛在它們上面;就這樣,在他的一切疑惑當中,他得着一位忠心的嚮導,在他一切危險當中,他得着一位大有能力的護衛,,加6:4;詩119:6。基督無論走到何處,都是在白日走路,如果我們要跟隨祂的腳蹤,我們也當如此。[2.] 祂讓人看到,一個不是按照這原則行的人,他所落在當中的痛苦和危險(約11:10):「若在黑夜走路,就必跌倒;」就是說,如果一個人行在他心意的道中,按他眼見的行事,按照這世界的道路,— 如果他諮詢他自己屬血氣的想法,超過尋求神的旨意和榮耀, — 他就落入試探與網羅,要大大不安和驚恐憂慮,因着一片樹葉搖動而顫抖,無人追趕卻逃跑;而一位正直人嗤笑短槍颼的響聲,萬人入侵也堅立不懼怕。見賽33:14-16,他跌倒,「因為他沒有光,」因為我們裡面的光對於我們道德行動而言,就如我們身邊的光對我們自然的行動而言一樣。他裡面沒有一個正確的原則,他不真誠,他的眼目滿是邪惡。就這樣基督不僅證明祂往猶大去是有理,還鼓勵祂的門徒與祂一道去,不懼邪惡。

2. 在這裡基督和門徒之間談論拉撒路的死,約11:11-16,在當中我們看到,

(1.) 基督告知門徒拉撒路的死,表明祂往猶大去,要做的就是看顧他,約11:11。祂預備了門徒在這一次往敵人領地作危險行軍後,接着告訴他們,

[1.] 拉撒路的死訊這明確的情報,儘管祂沒有收到關於此事的通知:「我們的朋友拉撒路睡了。」請看在這裡基督是怎樣稱呼一位信徒,怎樣說到一位信徒的死的。

首先,祂稱一位信徒作祂的朋友:「我們的朋友拉撒路」。請注意,1. 基督和信徒之間存在着一種友情的盟約,以及隨着這約的一種友好感情和相交,我們的主耶穌要承認這一點,不以此為恥。正直人為祂所親密。2. 基督樂意承認是祂朋友的人,祂所有的門徒都應當以他們為他們的朋友。基督說拉撒路是他們共同的朋友:「我們的朋友。」3. 死本身不能破壞基督和一位信徒之間友情的聯結。拉撒路死了,然而他還是我們的朋友。

第二,祂稱一位信徒的死為一場睡覺:「他睡了。」用這樣的名稱稱呼死,這是好的,因為這要讓死對我們來說變得更熟悉,不那麼可怕。拉撒路的死在一種獨有的意義上是一場睡覺,就像睚魯的女兒的死一樣,因為他要快快復活;因為我們肯定要在末日復活,死難道會帶來很大不同嗎?復活得永生的信心盼望為什麼不應當使我們從容脫下身體去死,好像我們脫下衣服去睡覺一樣呢?一位好基督徒,死的時候不過是睡了:他是歇了昨日的工,為着下一個早晨讓自己重新得力。不,死在這方面勝過睡覺,即睡覺只不過是我們憂慮勞苦的括號,但死是我們憂慮勞苦的句號。靈魂不死,而是變得更加活躍;但身體睡覺,不再有任何動盪,不再有任何恐懼;不再騷動,不受打擾。對惡人來說墳墓是一座監獄,它的屍衣是羈押留待處決囚徒的桎梏;但對義人來說墳墓是一張床,它一切的束縛是一場安舒平靜好覺的柔軟束縛。儘管身體朽壞,但它要在早晨起來,仿佛從未見朽壞一般;這只不過是脫下我們的衣服,為着結婚那日、加冕那日將這衣服修補整理,到時我們必然要起來。見賽57:2;帖前4:14。希臘人把他們的墳墓叫作宿舍 — koimeteria。

[2.] 具體表明祂在拉撒路的死這件事上美好的計劃:「我去叫醒他。」祂本可以留在原處卻做成此事:祂曾從遠處使一個快要死的人得到復原(約4:50),祂是能從遠處讓一個死人活過來;但祂要把這尊榮加在這神跡之上,在墳墓邊行出這神跡:「我去叫醒他。」正如睡覺與死相似,一個人被叫,特別是按着自己的名字被叫,從睡覺中醒來,這是復活的象徵(伯14:15):禰呼叫。基督一說了「我們的朋友睡了」,就馬上加上一句,「我去叫醒他。」基督在什麼時候告訴祂的百姓情況如何糟糕,祂也同時讓他們知道祂能多輕易、多迅速糾正這情形。基督告訴祂的門徒,祂去猶大是要作成此事,這可以幫助他們除去與祂同去的恐懼;祂不是去聖殿執行一項公開的任務,而是私下到訪,這不會如此大大把祂和他們暴露出來,這是向他們都要感謝的一家人行善。

(2.) 他們誤解了這告知的意思,對此所說的錯話(約11:12-13):他們說,「主啊,他若睡了,就必好了。」 這表明,[1.] 他們對他們的朋友拉撒路的某種關心;他們希望他會康復;sothesetai —這一次他要得救免於死。很有可能他們因着信使帶來關於他生病的消息,以為他患上的其中一樣最威脅生命的症狀就是無法休息,不能睡覺;現在他們聽說他睡了,他們就得出結論,認為燒退了,最壞的情形已經過去。睡眠常常是人自身的藥品,使人軟弱疲倦的力量得到復原。死的睡覺確實如此;如果一位好基督徒這樣睡了,他就必好了,比他在這地上更好。[2.] 更關心他們自己;因為在此他們暗示,現在基督沒有必要到他那裡去,讓自己和他們都暴露在危險之中。「如果他睡了,他很快就會好了,我們就可以留在原地。」就這樣我們願意去盼望,神呼召我們去行的善工,若行的時候會有危險,這工可以自己做成,或者借他人之手做成。

(3.) 他們的這個錯誤被糾正過來(約11:13):耶穌這話是指着他死說的。在此請看,[1.] 基督門徒的認識仍是多麼遲鈍。所以讓我們不要把所有誤解了基督一些話含義的人都定罪為異端分子。加重我們弟兄的錯誤,這是不好的;然而這是一個嚴重錯誤,如果他們記起舊約聖經是多麼經常把死稱作睡,他們就原本可以輕易防止出這個錯。當基督用聖經上的話說話時,他們應該明白祂的意思。另外,他們的主走兩三天的路,只是為了把一位朋友從自然的睡覺中叫醒(這是任何別的人都可以做到的),這聽起來是很奇怪。我們可以肯定,基督決定要做的事,是某件重要和不平常的事,是一件值得祂親自去做的工作。[2.] 福音書作者是多麼認真糾正這個錯誤:耶穌這話是指着他死說的。那些用人不明白的語言,或使用比喻說話的人,應該從中學習到要解釋自己的意思,禱告求神讓他們可以作解釋,防止出錯。

(4.) 耶穌對他們清楚直接宣告拉撒路的死訊,以及祂決心到伯大尼去,約11:14-15。[1.] 祂告訴他們拉撒路死了;祂之前朦朧說的話,祂現在是清楚地說,不用比喻:「拉撒路死了」,約11:14。基督知道祂聖民的死,因為這在祂眼中是極為寶貴(詩116:15),如果我們不思想這事,不把它放在心上,祂就不喜悅。請看基督是何等憐憫人的夫子,祂是何等屈尊俯就那些出錯的人,用祂接下來的言行解釋之前難懂的地方。[2.] 祂告訴他們祂推遲如此之久不去看他的原因:「我沒有在那裡就歡喜,這是為你們的緣故。」要是祂及時去到那裡,祂是可以醫治他的疾病,不讓他死去的,這要大大安慰拉撒路的朋友,但這樣祂的門徒除了他們已經經常看到的以外,就看不到關於祂大能的進一步證據,這樣他們的信心就得不到增長;但現在祂去讓他從死里復活,有很多之前不信祂的人就信祂(約11:45),同樣祂可以行很多事,讓那些信祂的人在信心方面不足的方面可以得完全,這是基督旨在要做的:「好叫你們相信。」[3.]祂決意現在去伯大尼,帶祂的門徒與祂一起去:「我們可以往他那裡去吧。」不是「讓我們去他姊妹那裡,去安慰她們」(這是我們最多能做到的),而是讓我們往他那裡去;因為基督能行奇事給死人看。死把我們和我們所有其他朋友隔絕,切斷我們與他們的聯繫,卻不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也不能使我們脫離祂呼召的範圍之外;正如祂要堅固祂與塵土所立的約,同樣祂能到訪塵土。「拉撒路死了」,但「 我們可以往他那裡去吧」;雖然那些說如果他睡了,就沒有必要去了的人,也許會快快地說,如果他死了,去就沒有意義了。

(5.)多馬激勵與他同作門徒的人歡喜跟隨去做他們的主要做的事(約11:16):多馬,又稱為低士馬。多馬在希伯來文,低士馬在希臘文中意思是一位雙生子;聖經講到利百加(創25:24)說她腹中是雙子;所用的詞是Thomim。有可能多馬是一位雙生子,他對那同作門徒的人說(基督如此肯定地說「我們可以往他那裡去吧」時,他們可能帶着懼怕和擔憂彼此對望),非常勇敢地說,「我們也去和祂同死吧」,和祂(他),就是,

[1.] 和拉撒路,他現在死了;一些人這樣理解。拉撒路是基督和祂門徒親愛的朋友,也許多馬與他特別親密。現在如果他死了,他就說,「我們也去和他同死吧。」因為第一,如果我們活下來,我們就不知道沒有他怎麼可以活下去。」很有可能拉撒路為他們做了很好的服事,為他們提供庇護的地方,為他們作供應,是當作他們的眼目;現在他不在了,他們就沒有別人與他們同心,他說:「所以我們也和他一起死吧。」就這樣我們有時候容易認為,我們的生命是被牽制在某些我們親愛的人的生命里的:但神教導我們,當那些我們以為沒有了他們我們就不能活的人死了,我們要靠祂自己活着,安心活着。但這並不是全部。第二,「如果我們死了,我們希望和他幸福地在一起。」他如此堅信死的另一邊有一種福樂,因着他們自己所蒙的恩和拉撒路在這福中的份,他有如此的盼望,以致願意他們去與他同死。死,與我們的基督徒朋友一起去到因他們被遷移到當中而變得豐富的那世界裡,這要比留下來,留在一個因着他們離開而變得貧瘠的世界裡要好。我們更多的朋友被遷到那裡,把我們捆綁在這個世界上的繩索就越少,牽引我們的心到天上的繩索就越多。好人講到死是多麼高興,仿佛死不過就是脫下衣服睡覺一般!

[2.] 「讓我們去與我們的主同死,祂現在因為冒險進入猶大,就把自己暴露在死亡之中;」我倒認為這是這裡的意思。「如果祂去到危險當中,讓我們按照領受的『來跟從我』的命令,也去與祂共命運。」多馬對猶太人反對基督的惡意,神對祂的旨意(他經常把這旨意告訴他們知道)如此了解,以致他現在準備要死,這就絕非是一個奇怪的想法。現在多馬顯明,第一,滿有美德願意與基督祂自己同死,這是出於對祂強烈的愛,儘管他的信心是軟弱的,正如後來顯明的那樣,約14:5;約20:25。你在哪裡死,我也在哪裡死,得1:17。 第二,熱心盼望去幫助與他同作門徒的人有同樣的心志:「讓我們去,全部人一起,與祂同死;如果他們拿石頭扔祂,讓他們也拿石頭扔我們;誰願意在這樣一位主死後還活下來呢?」就這樣,在艱難的時候基督徒應當彼此激勵。我們可以彼此說, 我們也去和祂同死吧。請注意,想到主耶穌的死,這應當讓我們願意,不管神什麼時候要我們死,我們都心甘情願。

約11:17-32

耶穌到了,就知道拉撒路在墳墓里已經四天了。伯大尼離耶路撒冷不遠,約有六里路。有好些猶太人來看馬大和馬利亞,要為她們的兄弟安慰她們。馬大聽見耶穌來了,就出去迎接祂;馬利亞卻仍然坐在家裡。馬大對耶穌說:「主啊,禰若早在這裡,我兄弟必不死。就是現在,我也知道,禰無論向神求什麼, 神也必賜給禰。」耶穌說:「你兄弟必然復活。」馬大說:「我知道在末日復活的時候,他必復活。」耶穌對她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馬大說:「主啊,是的,我信禰是基督,是神的兒子,就是那要臨到世界的。」馬大說了這話,就回去暗暗地叫她妹子馬利亞,說:「夫子來了,叫你。」馬利亞聽見了,就急忙起來,到耶穌那裡去。那時,耶穌還沒有進村子,仍在馬大迎接祂的地方。那些同馬利亞在家裡安慰她的猶太人,見她急忙起來出去,就跟着她;以為她要往墳墓那裡去哭。馬利亞到了耶穌那裡,看見祂,就俯伏在祂腳前,說:「主啊,禰若早在這裡,我兄弟必不死。」

事情已定,基督要往猶大去,祂的門徒與祂一道去,他們專心上路;在路上有一些事情發生,其他福音書作者有記載,如醫治耶利哥的那位瞎子,撒該的歸正。我們在前往行善的道路中,絕不可認為是偏離了自己的道路;也不可如此專注一件善工,以致忽略了其它善工。

祂終於到了伯大尼附近,聖經說伯大尼離耶穌撒冷大概有六里路,約11:18。指出這一點,是表明這神跡實際是在耶路撒冷行的,所以算在它的份上。基督在加利利所行的神跡更多,但那些在耶路撒冷,或在耶路撒冷附近行的神跡是更奪目;在那裡祂醫治了一個病了三十八年的人,另外一個生來瞎眼的人,讓一個死了四天的人復活。基督來到伯大尼,請留意,

I. 祂發現祂的朋友們是在怎樣的情形里。他最後一次與他們在一起時,很有可能祂離開他們,他們都安好,在健康和喜樂方面都好;但當我們離開我們的朋友,我們並不知道在再次相見之前,有何改變會臨到我們或他們(儘管基督知道)。

1. 祂發現祂的朋友拉撒路在墳墓里,約11:17。祂來到村子附近時,很有可能路過屬於村子的墓地,祂被鄰舍,或者某些祂遇見的人告知,拉撒路已經埋葬四天了。一些人認為拉撒路是在信使到耶穌這裡來,報告他病了的消息的那一日死的,就這樣計算,祂在所居之地住了兩天,路上用了兩天。我倒是認為拉撒路正是在耶穌說,「我們的朋友睡了,他現在剛剛睡了」的時候死的,他死了和下葬之間的時間(在猶太人中間這段時間是很短的),以及他躺在墳墓里的四天,是這次旅程所用的時間;因為基督是公開行路,這從祂穿過耶利哥可以看得出來,祂住在撒該家,這花了一些時間。所應許的救恩,儘管總是確鑿臨到,卻常常是慢慢臨到。

2. 祂發現祂的朋友在悲傷中活着。馬大和馬利亞幾乎完全因着她們兄弟的死被愁苦吞沒,這在聖經說有好些猶太人來看馬大和馬利亞,要安慰她們的地方可以看出。請注意,(1.) 一般來說,有死的地方就有送喪的人,那些對他們的親屬和睦友善,對他們所處的世代有貢獻的人被接走時更是如此。死者的家被稱作遭喪的家,傳7:2。當人歸他永遠的家,弔喪的在街上往來(傳12:5),或者單獨坐下靜默。我們在這裡看到馬大的家,一個有對神的敬畏的家,祂的祝福停留其上,然而卻成了遭喪的家。恩典要使憂愁離開人的心(約14:1),而不是離開人的家。(2.) 有哀傷之人的地方,就應該有安慰的人,我們對哀傷中的人當盡的責任,就是與他們同哭,安慰他們;我們與他們同哭,這對他們來說是某種安慰。我們落在目前哀傷的感覺中,容易忘記那些要向我們施行安慰的事,所以需要人提醒我們。我們愁苦時得到提醒,這是蒙了憐憫;對那些愁苦的人,我們作提醒的人,這是我們的責任。猶太人的夫子非常強調這一點,責成他們的門徒留心去在死者下葬之後安慰哀傷的人。他們為她們的兄弟安慰她們,就是說,向她們說關於他的事,不僅講到他留下的美名,還講到他進入的那有福光景。當神把敬虔的家人和朋友從我們這裡接走時,不管我們有什麼理由自己受苦(我們被留下,惦記他們),卻有理由因着那些人接受安慰(他們是在我們之前去到一種福中,在那裡他們不需要我們)。猶太人探訪馬大和馬利亞,這表明她們是出名的人,人看重她們;這也表明她們行事,是樂於幫助所有的人;所以儘管她們跟從基督,然而那些不尊重基督的人對她們卻是有禮。在這當中也有神的一樣護理作為,如此多的猶太人,很有可能是猶太人的婦女,要聚在一起來安慰哀傷的人,這使他們完全見證了這神跡,看到和基督相比,他們是何等可憐的安慰者。基督通常並不找人來見證祂的神跡,然而若只有親屬見證,這神跡必將遭人反對;所以神的旨意如此安排此事,讓那些偶然聚集在一起的人為這神跡作他們的見證,讓不信閉口不言。

II. 在這次見面中,祂和祂留下的朋友之間發生的事情。基督推遲祂的臨到一段時間,這讓祂的臨到更被人接受,更受人歡迎;這裡的情況就是這樣。祂的離開讓祂的重返更顯寶貴,祂的不在教導我們應該如何珍惜祂的同在。我們在這裡看到,

1. 基督和馬大見面。

(1.) 我們被告知她出去迎接祂,約11:20。[1.] 看來馬大迫切盼望基督到來,切切等候。她要不是派送信的人出去,把祂一出現的消息告訴她,就是經常問道,你們看見我心所愛的沒有?讓第一個發現祂來到的人帶着這喜訊跑到她那裡去。不管情形如何,她在祂來到之前就聽到祂來的消息。她等了很久,經常問道,祂上來了嗎?得不到關於祂的消息就無法忍受;但長久盼望的終於來到。默示快要應驗,並不虛謊。[2.] 當人把耶穌來了的好消息告訴馬大時,她把一切拋開,出去迎接祂,表示最熱烈的歡迎。她拋開對來探訪她的猶太人的一切禮節和致意,快快出去迎接耶穌。請留意,當神藉着祂的恩典和護理,在憐憫和安慰的道中臨到我們時,我們應當憑着信心、盼望和禱告出去迎接祂。一些人認為馬大出到村外迎接耶穌,為的是讓祂知道家裡有一些猶太人,他們並非祂的朋友,如果祂樂意,就可以離開他們。[3.] 馬大出去迎接耶穌時,馬利亞仍然坐在家裡。一些人認為她沒有收到這消息,坐在她的客廳里接待人到訪弔唁,而忙於家務的馬大早於她知道了這個消息。也許馬大不願告訴妹妹耶穌來了,渴望得着首先接待祂的尊榮。Sancta est prudentia clam fratribus clam parentibus ad Christum esse conferre — 神聖的精明引導我們到基督那裡,父母兄弟都不知道我們在做什麼。—馬多納(Maldonat)論該章節。其他人認為馬利亞確實聽到耶穌來了,但如此被哀傷壓制,以致不願動身,而是選擇沉浸在哀傷中,坐下沉思她受的苦,說道,我哀傷合乎理。把這記敘和路10:38的記敘作比較,我們就可以看到這兩位姊妹性格的差異,每個人會受到的試探,以及各自的長處。馬大天性活躍忙碌;她喜愛這裡哪裡都去,每件事都做;當她因此不僅為許多事掛慮、心裡忙亂,還受阻不能敬拜時,這就成了她的網羅:但現在,在受苦的日子,這種活躍的性情幫助了她,使她心擺脫憂傷,讓她快快去迎接基督,這樣她就更早從祂那裡領受了安慰。另一方面,馬利亞的天性是喜愛沉思、內斂。在從前,當這性情把她帶到基督的腳前聽祂教訓,使她脫離讓馬大心裡忙亂的那些干擾來服事祂時,這對她有利;但現在在受苦的日子,這相同的性情成了她的網羅,讓她難以控制她的憂傷,使她落入憂鬱之中:馬利亞卻仍然坐在家裡。在這裡請看,謹慎防備我們天性帶來的試探,善用其長處,這就是我們何等大的智慧了。

(2.) 這裡詳細講述了基督和馬大之間的交談。

[1.] 馬大對基督說話,約11:21-22。

首先,她抱怨基督長時間不在和拖延。她說這話,不僅是出於對她兄弟之死的哀傷,還是出於對主看似沒有愛心的不滿: 「主啊,禰若早在這裡,我兄弟必不死。」這裡是,1. 信心的一些證據。她相信基督的能力,儘管她的兄弟病情非常嚴重,然而祂卻能醫治這病,本能夠防止他死亡。她相信祂的同情,只要祂看到拉撒路病得如此厲害,他親愛的家人都為他流淚,就會生出憐憫,阻止如此令人難過的破口,因為祂的憐憫不致斷絕。但是,2. 這裡有可悲的小信的例子。她的信心是真實的,但就像壓傷的蘆葦一樣軟弱,因為她說,「主啊,禰若早在這裡」,這就限制了基督的能力;她本應知道基督能在遠處醫治,祂滿有恩典的動工不受祂身體臨在的限制。她也同樣責備基督的智慧和愛心,當她們派人去找祂時,沒有快快到她們那裡去,仿佛祂沒有計算好祂工作的時間,來得太遲,現在留在原處,不來更好;至於現在任何的幫助,她幾乎連想也沒有想。

其次,然而她用基督在天上的關係勝過一切的念頭糾正和安慰自己;至少她因着責怪她的主、暗示祂來得太遲而責怪自己:「就是現在,我也知道,」儘管情況絕望,「禰無論向神求什麼, 神也必賜給禰。」請留意,1.她的盼望是多麼願意。雖然她沒有勇氣求耶穌讓拉撒路從死里復活,沒有先例,有哪一個人死了如此久之後復活的,然而她像一位謙虛渴求的人一樣,謙卑地把這情況交由主耶穌滿有智慧與憐憫地考慮。當我們不知道具體求什麼、期望什麼時,讓我們在廣泛方面把自己交給神,讓祂行祂看為是好的事。奧古斯丁論這節經文時說,Judicii tui est, non præsumptionis meæ—我把這交由禰決定,而不是交給我的自以為是。我們不曉得禱告求什麼時,那位偉大代求的主知道為我們求什麼,神總是聽祂的代求,這要給我們安慰。2.她的信心是多麼軟弱。她本應說:「主,禰要行什麼,禰就能行什麼;」但她只是說,「禰要求什麼,禰就能得着什麼。」她已經忘記了子在祂自己有生命,祂用自己的能力行神跡。然而要鼓勵我們的信心和盼望,我們就一定要想到這兩點,哪一點也不能排除在外:就是基督在地上的主權,祂在天上的關係與代求。祂一手拿金權杖,另一手拿金香爐;祂的能力總是占優,祂的代求總是有效。

[2.] 基督回答馬大的傷心話,對她說的安慰話(約11:23):耶穌說:「你兄弟必然復活。」馬大抱怨,回頭看,帶着遺憾思想基督不在,因為她認為,要是祂在,我的兄弟現在還會活着。我們很容易在這樣的情形里因着幻想本來會發生的事,因而加添我們自己的愁苦。「要是用了這種方法,用了這位醫生,我的朋友就不會死;」這是超過我們所能知道的:但這給我們帶來什麼好處呢?神的旨意成就時,我們要做的就是向祂順服。基督指示馬大,還有在她裡面的我們,向前看,思想那必然的事,因為那是肯定的,要帶來確實的安慰:「你兄弟必然復活。」第一,具體對拉撒路來說,這是真的:他現在馬上就要復活;但基督泛泛講這件事,作為一件要成的事,而不是祂自己要做的一件事來講,我們的主耶穌就是如此謙卑地講祂做的事。祂也是含糊地講,讓她一開始不能確定祂是要馬上讓他復活,還是要等到末日,就這樣試煉她的信心與忍耐。第二,這是適用在所有聖徒身上,適用在他們末日的復活上的。請注意,當我們埋葬了我們敬虔的朋友和親屬,想到他們要復活,這是對我們的安慰。正如靈魂死的時候不是失喪,而是先去了,同樣身體不是失喪,而是存起來了。想一想你聽到基督說:「你的父母、你的孩子、你的配偶要復活;這些枯乾的骸骨就要活了。」

[3.] 馬大用來調和這話的信心,以及用來調和這信心的不信,約11:24。

首先,她以他在末日必復活這話為可信的話。雖然復活的教義仍要從基督的復活得到完全證明,然而因它已經被啟示出來,她就堅信,徒24:15。 1. 必有一個末日, 時間之內所有的日子要以此來數算和完成。2. 那日必有一普遍的復活,那時地和海要交出它們的死人。3. 必有每一個人具體的復活:「我知道我要復活,我所親愛的這位和那位親人要復活。」正如在那日骨與骨要互相聯絡,同樣朋友要與朋友互相聯絡。

其次,她卻看似在說,這話不像它其實那樣,是十分可佩服的:「我知道在末日復活的時候,他必復活;但現在這與我們有什麼關係呢?」仿佛復活進入永生的安慰是不值一提,或者不能給她足夠的安慰緩和她的苦楚。請看我們的軟弱和愚昧,竟容許當前感官之事在苦與樂方面都比那些是信心對象的事更深深打動我們。「我知道在末日復活的時候,他必復活;」這豈不足夠了嗎?她似乎認為這並不足夠。就這樣,因着在當前十字架下的不滿足,我們就大大輕看我們將來的盼望,輕視它們,仿佛它們不值得考慮。

[4.] 耶穌基督對她的進一步教導和鼓勵;因為祂不願吹滅將殘的燈火,折斷壓傷的蘆葦。祂對她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約11:25-26。有兩件事,是就目前苦難而言基督要她相信的;它們是我們在類似的情形里,我們的信心應當牢牢抓住的事情。

第一,基督的能力,祂主權的能力:「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我是生命的源泉,復活的元首和創始。」馬大相信祂求什麼,神都賜給祂,但祂要她知道,藉着祂的話語祂能行萬事。馬大相信人要末日復活;基督告訴她,祂有能力掌握在祂自己手中,死人要聽見祂的聲音(約5:25),很容易從這推論出來,祂能讓死了許多個世代的全世界的人復活,無疑就能讓一個只不過是死了四天的人復活。請注意,復活與生命都在於耶穌基督,祂將是他們的復活與生命,這對所有真基督徒來說都是說不出的安慰。復活是回到生命中;基督是作成那返回的那一位,是返回到當中的那生命。我們盼望死人復活和那將來世界的生命,基督是這兩樣,是這兩樣的創始者和動因,是我們對這兩樣盼望的根據。

第二,新約的應許,這給我們進一步盼望的理由,我們必復活。請觀察,

a. 這些應許是向誰發出的 — 是向那些相信耶穌基督的人,向那些認同並相信耶穌基督作神人之間和好與相交唯一中保,領受神在祂的話語中為祂兒子所作的見證,真心聽從這見證,回應這見證一切偉大目的的人發出的。後面那個應許的條件是這樣表明出來的:「凡活着信我的人」,我們可以把這理解為是,(a.) 肉體生命的活:凡活在這世上的,無論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無論他在哪裡生活,如果他相信基督,就要因祂活着。然而這限制了時間:凡活着的人,只要他在這地上在這考驗的狀態,信我,就要在我裡面得福,但死後就是太遲了。凡活着信的,就是因信而活的(加2:20),是有一種影響他的行事為人的信心。或,(b.) 屬靈生命的活:活着信的,就是憑信心重生得到一種屬神並屬天生命的人,對這樣的人來說,活着就是基督 — 以基督作他靈魂的生命。

b. 應許是什麼(約11:25):雖然死了,也必復活。不,是必永遠不死,約11:26。人由身體和靈魂組成,神為這兩樣的福祉都作了供應。

(a.) 為身體;這是蒙福復活的應許。儘管身體因着罪而死(沒有補救,它必要死),然而它必復活。伴隨着死人光景的各樣難處在這都被忽略不計,變得根本算不得什麼。雖然死刑的判決是公義的,雖然死亡的結果是可怕的,雖然死亡的繩索是牢固的,雖然人死了、埋葬了,死了腐壞了,雖然被分散的塵土和一般的塵土如此混在一起,人的手段無法分辨,更不用說把它們分開,不管你要多麼強調這一面情形的困難,然而我們相信人必復活:身體要復活,成為一個榮耀的身體。

(b.) 為靈魂;這裡是蒙福不死的應許。凡活着信的,因信與基督聯合,因着這聯合的功效在靈里活着的人,必永遠不死。那靈命也不會被熄滅,卻要在永生中得以完全。正如靈魂按本質是屬靈的,因此不朽;所以如果憑信心靈魂過一種屬靈的生活,與它的本質一致,它的福樂也將是不朽的。它必永遠不死,除安穩蒙福之外,必無它樣,它的生命不像身體的生命,沒有任何中斷干擾。身體的必死最終要被生命吞滅 ;但靈魂,相信的靈魂的生命,要在人死的時候馬上被不死吞沒。他必永遠不死,eis ton aiona ,永遠 — 正如居普良引述的那樣,Non morietur in æternum。 身體必不永遠死在墳墓里;它要死(像那兩個見證人一樣),但只不過是一載,二載,半載;時間不再有的時候,所有時間的計算列數完成時,有生氣從神那裡進入它裡面。但這並不是全部;靈魂不會經歷那永遠的死,不會永遠死。因信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在基督里有分的(復活在於基督),有福了,聖潔了,就是蒙福歡喜的;因為在這樣的人身上,第二次死,就是永遠的死,將沒有權柄;見約6:40。基督問她:「你信這話嗎?你能應用出來,對此加以認同嗎?你能相信我對此說的話嗎?」請注意,我們讀到或聽到基督關於另外那世界的大事的話時,就應當嚴肅自問:「我們信這話,這具體的真理,有如此多難明地方的這話,切合我光景的這話嗎?我對這話的信使它對我成為實在,以致我不僅能夠說我信這話,還能說我是這樣信這話嗎?」馬大過分想着她的兄弟在這個世界復活;基督在給她這件事的盼望之前,引導她去思想另外一種生命,另外一個世界:「不管那如何,但你信我告訴你關於將來光景的這話嗎?」如果我們真的按我們理當的那樣相信永恆的事情,目前的挫折和安慰就不會像現在這樣大大影響我們了。

[5.] 馬大誠實認同基督說的話,約11:27。我們在此看到馬大的信條,她所見證的美好認信,是與彼得為此受到表彰所作的認信一樣的(太16:16-17),這就是事情的總意。

首先,這裡是對她信心的指引,就是基督的話語;她沒有任何修改、例外或附帶條件,就接受基督對此所說的一切:主啊,是的,這樣她就認同照着基督祂自己的意思,祂所應許的全部和每一部分都是真實的:是了。信心是對神啟示的回聲,返回同樣的話語,決意照此遵守:伊麗莎白女王說:「主啊,是的,正如聖道如此說,我如此信並接受。」

其次,她信心的根基,就是基督的權柄;她相信這話,這是因為她相信說這話的那一位是基督。為了支持上層建築,她求助於基礎。我信,pepisteuka, 「我已經相信禰是基督,所以我確實相信這話。」在這裡請留意,

a. 對於基督,她相信什麼、認信什麼;三件事,結果都是一樣的:— (a.) 祂是基督,或彌賽亞,在這名和觀念下所應許和所期望的那位受膏者。(b.) 祂是 神的兒子;聖經就是這樣稱彌賽亞的(詩2:7),不是僅按職分,而是按本性稱。(c.) 就是那要臨到世界的,ho erchomenos。教會如此多世代以來作為將來等候的萬福之福,她作為現在接受。

b. 她因此推論出來的,她對此的斷言。如果她承認這一點,即耶穌是基督,那麼相信復活和生命都在於祂就不難了;因為如果祂是基督,那麼(a.) 祂就是光和真理的源泉,按照祂自己的話,我們就可以相信祂所說的一切都是信實的、從神而來的。如果祂是基督,祂就是那位先知,凡祂向我們所說的,我們都要聽從。(b.) 祂是生命和有福的源泉,所以我們既可以相信祂的真實,也可以相信祂的能力。身體變成了塵土豈能再活呢?像我們這樣受到攔阻遮蔽的靈魂怎能長遠活着呢?我們不能相信這事,但我們相信作神的兒子的那一位,祂在祂自己有生命,為我們有生命。

2. 基督和另外一位姊妹馬利亞見面。在此請留意,

(1.) 馬大通知她基督來了(約11:28):她說了這話,就像一個無須多說的人,就回去,思想放下負擔,叫她妹子馬利亞。 [1.] 馬大自己從基督領受了教訓與安慰,就叫她妹妹,與她分享。有一段時間,馬大要把馬利亞從基督那裡拉開,要她來幫助自己,因為她侍候的事多(路10:40);但為了彌補她的過失,在這裡她努力要吸引馬利亞到基督這裡來。[2.] 她暗暗的叫她,在她耳邊低聲說,因為旁邊有人,有猶太人,他們不與基督為友。聖徒受到一種秘密和使人分別的邀請,進入與耶穌基督的相交,這邀請是向他們,而不是向別人發出的;他們有食物吃,是世人不知道的;有喜樂,是外人與之無干的。[3.] 她按基督的命令叫她;祂命令她去叫她妹子 。這呼召是有效的,不管是誰帶來這呼召,都是受基督差遣的。「夫子來了,叫你。」第一,她稱基督是夫子,didaskalos, 一位教導的夫子;他們通常用這銜頭稱呼祂,祂以此為他們所知。喬治·赫伯特(George Herbert)先生喜歡稱基督作我的夫子。第二, 她以祂的到來夸勝:夫子來了。我們長久盼望等候的那一位,祂來了,祂來了;這是當前愁苦中最好的強心藥。「拉撒路走了,我們在他身上所得的安慰走了;但夫子來了,祂比最親愛的朋友更好,祂裡面的要充充足足補償我們失去的一切。教導我們的來了,祂要教導我們如何從我們的愁苦中得益處(詩94:12),祂要教導,也要安慰。」第三,她邀請她的妹子來見他:「祂叫你,問你怎樣了,要你去。」請留意,當基督我們的夫子來的時候,祂叫我們。祂在祂的聖道和聖禮中來到,叫我們到這些當中,用這些叫我們,叫我們到祂自己這裡來。祂特別叫你,提名叫你(詩27:8);如果祂叫你,祂就要醫治你,祂就要安慰你。

(2.) 得到對她的這通知,馬利亞急忙到基督那裡去(約11:29):馬利亞聽見這好消息,即夫子來了,就急忙起來,到祂那裡去。她沒有想到祂與她多麼相近,因為祂常常更接近那些在錫安憂傷的人,是他們不知道的;但當她知道祂是多麼近在身旁,就起來,喜不自禁跑去見祂。最稍微提到基督施恩臨近,對活的信心都足夠了,這信心隨時預備接受提醒,聽到第一聲呼召就回應。基督來的時候,[1.] 她沒有考慮哀悼的禮節,而是忘記禮儀,在這種情形里通常的做法,跑着穿過村莊,去見基督。什麼時候也不要讓禮節和面子的精巧細節剝奪了我們與基督相交的機會。[2.] 她沒有諮詢鄰舍,沒有諮詢同她在一起安慰她的猶太人; 她把他們都撇下,到祂那裡去,不僅沒有徵求他們的意見,甚至沒有請他們同意,或為她的粗魯請求他們原諒。

(3.) 我們被告知(約11:30)她在哪裡找到主;祂還沒有進入伯大尼,只不過是在村子的盡頭,仍在馬大迎接祂的地方。在這裡請看,[1.]基督對祂工作的愛。祂留在墓地附近,好使祂可以快快到那裡去。祂不願進村,不做完祂來要做的工,就不讓自己休息,恢復旅途的疲勞;祂也不願進村,免得看起來像是擺排場,為要召集群眾觀看神跡。[2.] 馬利亞對基督的愛;她仍愛得多。雖然基督延遲,看似不好,然而她卻對祂沒有任何責備。讓我們這樣出到營外到基督那裡去,來13:13。

(4.) 與馬利亞在一起的猶太人,對她如此匆忙離開的誤解(約11:31):他們說,「她要往墳墓那裡去哭。」 在這次打擊中,馬大比馬利亞承受得更好,馬利亞是一個靈里溫柔愁苦的女人,這是她天生的性情。這種性情的人需要提防憂鬱,應當得到人的同情與幫助。這些來安慰的人發現他們的客套不能幫助她,她自己反而更加憂愁了:所以她出去,變成這個樣子時,他們得出結論,她是要往墳墓那裡,要在那裡哭。請看,[1.] 哀傷之人是多麼常常愚昧和犯錯;他們想法設法要加劇自己的哀愁,把壞的變成更壞。在這樣的情形里,我們容易以自己的痛苦為樂,一種奇怪的以苦為樂,說,我們縱情憂傷,甚至於死,這樣行是好的;我們容易緊緊抓住那些加劇痛苦的事情不放,當我們的責任就是在受苦中讓自己順服神的旨意時,這對我們有什麼好處呢?哀傷的人不像那些沒有指望的人一樣憂愁,他們為什麼要往墳墓那裡去哭呢?苦難本身令人傷痛,我們為什麼要使它加劇呢?[2.] 安慰的人的智慧和責任是什麼;就是盡其所能防止那些過度哀傷的人哀愁再生,讓哀愁轉到另一個方向。那些跟着馬利亞出去的猶太人就是這樣被帶到基督那裡,成為祂其中一個最榮耀神跡的見證。基督的朋友憂愁時緊貼他們是好的,因為這樣我們就可以來更好認識祂。

(5.) 馬利亞對我們主耶穌說的話(約11:32):她來,一隊安慰的人跟着她,她伏在祂腳前,就像一個被強烈的愁苦壓倒的人,大大流淚(這從約11:33看得出來)說,「主啊,禰若早在這裡,我兄弟必不死,」 就像馬大之前說的一樣,因為她們常常彼此對說這句話。在這裡,[1.] 她的姿勢非常謙卑順服:她伏在祂腳前,這超過更能控制感情的馬大所做的。她伏下,不是一個消沉哀傷的人,而是伏在祂腳前,謙卑懇求。這位馬利亞曾經在耶穌腳前坐着聽祂的道(路10:39),在此我們看到她在那裡做另一件事。請注意,那些在平安的日子讓自己坐在基督腳前,從祂領受教訓的人,可以在苦難的日子安穩相信地讓自己伏在祂腳前,盼望得到祂的眷顧。她伏在祂腳前,是一個在做成的一切事上順服祂旨意的人,把自己交付給體現在祂現在將要做成事上的美好旨意。我們受苦時一定要要使自己伏在基督腳前,為着罪憂傷懊悔、自我降卑,忍耐着把自己交給神安排。馬利亞使自己伏在基督腳前,這象徵着她對祂極大的尊敬和尊崇。臣民通常以這樣的姿態尊榮他們的君王和王子;但我們的主耶穌不像地上的王子,在世上的榮耀中顯現;那些以此敬拜的姿勢尊榮祂的人,必然看祂不僅僅是人,而是要藉此把祂當作神來尊榮。馬利亞藉此就像馬大一樣,是真正承認相信基督教信仰,實際上是說,「我信禰是基督」;聖經把向基督屈膝和口稱基督為主看作是等同的,羅14:11;腓2:10-11。這是她當着跟着她的猶太人的面做的,這些人儘管是她和她家人的朋友,卻是基督的大敵;然而在他們眼前她伏在基督腳前,就像一個人不恥於承認她對基督的尊崇,也不懼怕因此得罪她的朋友與鄰舍的人。他們憎恨這事,這隨他們好了,她伏在祂腳前;如果這是惡劣的事,她願意更加惡劣;見歌8:1。我們是服事一位沒有理由為祂感到羞恥的主,祂接納我們的服事,這足以抵消人的責難和他們一切的咒罵。 [2.] 她的話非常可憐:「主啊,禰若早在這裡,我兄弟必不死。」 基督延遲,目的是為要達成最好的,事情也證明如此;然而兩姊妹都非常不當地這樣譏誚他,實際上是把他們弟兄的死責怪於祂。對於這反覆的挑戰,祂大可公正地恨惡,本可告訴她們,祂還有別的事情要做,而不是聽命於她們、服事她們;當祂做的事許可祂時,祂必然要來:但這樣話祂一句也沒有說;祂思想她們受苦的境況,想到遭受損失的人認為自己可以有權說話,所以對這種迎接的粗魯之處視而不見,這給了我們一個在這種情形里溫柔謙卑的榜樣。馬利亞不像馬大那樣,她不再說話;但從接下來的事可以看出,未能用語言說出來的,她用眼淚補足;她說得比馬大少,但哭得比她多;在基督的耳中,敬虔之愛的淚水發出一種聲音,一種大而有力的聲音;沒有雄辯的話像它的。

約11:33-44

耶穌看見她哭,並看見與她同來的猶太人也哭,就心裡悲嘆,又甚憂愁,便說:「你們把他安放在哪裡?」他們回答說:「請主來看。」耶穌哭了。猶太人就說:「你看祂愛這人是何等懇切。」其中有人說:「祂既然開了瞎子的眼睛,豈不能叫這人不死嗎?」耶穌又心裡悲嘆,來到墳墓前;那墳墓是個洞,有一塊石頭擋着。耶穌說:「你們把石頭挪開。」那死人的姐姐馬大對祂說:「主啊,他現在必是臭了,因為他死了已經四天了。」耶穌說:「我不是對你說過,你若信,就必看見神的榮耀嗎?」他們就把石頭挪開。耶穌舉目望天,說:「父啊,我感謝禰,因為禰已經聽我。我也知道禰常聽我,但我說這話是為周圍站着的眾人,叫他們信是禰差了我來。」說了這話,就大聲呼叫說:「拉撒路出來!」那死人就出來了,手腳裹着布,臉上包着手巾。耶穌對他們說:「解開,叫他走!」

我們在此看到,I. 基督對祂受苦朋友溫柔的同情,親自分享他們的痛苦,這表現在三方面:—

1. 通過祂裡面的憂愁和心裡的悲嘆(約11:33):耶穌看見她哭,看見馬利亞為失去親愛的兄弟哭,看見與她同來的猶太人也哭,為失去一位好鄰居和朋友哭;當祂看見這是何等一個哭泣之人的地方,一個波金,祂就心裡悲嘆,又甚憂愁。在這裡請看,

(1.) 表現在馬利亞和她朋友眼淚中的人的悲傷。這裡是對這個世界,這流淚谷何等的寫照!人性本身教導我們,我們所愛的親人被死取走時為他們哀哭;護理藉此要我們哭泣悲哀。有可能拉撒路的產業轉給了他的姊妹,對她們的財富來說是相當大的加添;在這樣的情形里人會說,現在雖然他們不能希望他們的親屬死(即他們不說他們希望),然而如果他們死了,他們不會希望他們活過來;但這兩姊妹,不管因着兄弟的死得着了什麼,卻是真心希望他可以活過來。信仰教導我們,想到我們自己也在身內,就要與哀哭的人要同哭,像這些猶太人與馬利亞同哭一樣。真正愛朋友的人要分享他們的喜樂哀愁;因為友情不就是感情的交流嗎?伯16:5。

(2.) 神兒子的恩典和祂對愁苦之人的憐憫。他們在一切苦難中,他也同受苦難,賽63:9;士10:16。基督看到他們都流淚時,

[1.] 祂心裡悲嘆。祂容許自己受試探(就像我們被某些極大的苦難打擾時受試探一樣),卻沒有犯罪。這個說法表明,第一,祂對那些為着拉撒路過度哀傷的人不悅,就像在可5:39一樣,「為什麼亂嚷哭泣呢?這裡多麼忙亂!這樣對相信有一位神,一個天堂,以及另外一個世界的人來說是合宜的嗎?」或者,第二,祂對人落在其中的災難光景、墮落之人伏在其下的死的權勢有切身體會。現在要對死和墳墓展開猛攻,祂就激發自己與之交手,以報仇為衣服,祂的烈怒將祂扶持;為了更堅決承擔化解我們哀傷、醫治我們悲痛的工作,祂就樂意讓自己感受哀傷悲痛的重壓,在這些重擔之下,祂現在心裡悲哀。或者第三,這表明祂對祂愁苦朋友的親切同情,這是受苦教會如此懇切尋求的愛慕的心腸和憐憫,賽63:15。基督不僅看似關心,祂還是心裡悲哀;祂內在和真切地被這情形打動。大衛冒充的朋友假裝同情,掩蓋他們的敵意(詩41:6);但我們必須向基督學習,讓我們的愛和同情不可虛假。基督的悲嘆是深深和出於內心的悲嘆。

[2.] 他憂愁。祂自己憂愁;這樣,這句話是非常特別。祂有人性一切的哀愁和情感,因為在凡事上祂必須與祂的弟兄相同;但祂完全支配他們,所以只有他們受呼召的時候,按着受呼召的,他們才能脫離憂愁;祂從不憂愁,只有祂看到合理時才自己憂愁。祂常常讓自己憂愁,但從不因憂愁失常失衡。祂的憂愁和同情都是自願的。祂有權柄舍了他的憂愁,也有權柄再取回來。

2. 祂對她們的關心表現在祂親切詢問關於祂去世朋友可憐遺體的事情上(約11:34):「你們把他安放在哪裡?」祂知道他被安放在哪裡,然而卻問,這是因為,(1.) 祂要以此表明自己是一個人,即使在祂準備行使一位神的能力時也是如此。有了人的樣式,祂就讓自己遷就人的方式方法:Non nescit, sed quasi nescit — 他並非無知,而是顯出仿佛祂是無知,奧古斯丁在此說道。(2.) 祂問墳墓在哪裡,免得如果祂憑着自己知道的直接去到墳墓那裡,不信的猶太人就因此懷疑祂和拉撒路串通,在這情形里使用詭計。許多解經家根據屈梭多模的觀點得到這個看見。(3.) 祂要這樣提升祂沮喪朋友的期望,期望會有某件大事發生,以此轉移他們的哀傷;仿佛祂說:「我來這裡不是說一番哀悼的話,與你們共灑幾滴沒有結果意義不大的眼淚;不,我有其它的工要做;來,讓我們往墳墓那裡去,去那裡做我們的工。」請注意,嚴肅去做我們的工作,這是對抗無節制憂傷的最好解決辦法。(4.) 祂要以此向我們表明,聖徒躺在墳墓中時,祂是特別看顧他們的屍首;祂留意他們安放在哪裡,要找他們。不僅有與塵土所立的約,還有對塵土的保護。

3. 這表現在祂的眼淚上。祂身邊的人沒有告訴祂屍首安葬在哪裡,而是希望祂來看,直接領祂到墳墓那裡去,讓祂的眼睛可以因着這苦難更感動祂的心。

(1.) 當祂前往墳墓時,仿佛祂是在送屍首到那裡去,耶穌哭了,約11:35。這是一節非常簡短的經文,但給人許多有用的教訓。[1.] 耶穌基督確實真正是人,不僅取了人的血肉,還取了人的靈魂,能受喜樂、哀傷和其它感情的影響。在這個詞的兩種含義上,基督表明祂人性的這個證據;即作為人,祂能哭;作為一個滿有憐憫的人, 祂願意哭,然後才表明祂神性的這個證據。[2.] 祂是一個多受痛苦,常經憂患的人,正如賽53:3預言的那樣。我們從未讀到過祂笑,但不止一次我們看到祂流淚。就這樣,祂不僅表明哀傷的光景會與神的愛相容,而且順着聖靈撒種的人必須要流淚撒種。[3.] 憐憫的淚水是與基督徒相宜的,讓他們最與基督相似。憂愁中的人有朋友同情他們,特別有如此一位像他們的主耶穌一樣的朋友,這對他們就是一種安慰。

(2.) 人對基督的哭有不同解釋。[1.] 一些人對此作出一種善意和直接的解釋,是非常自然的(約11:36):猶太人就說:「你看祂愛這人是何等懇切。」他們看來驚奇,祂對一個與祂非親非故的人竟愛得如此強烈,因為基督大部分的時間是在加利利,離伯大尼甚遠。按基督的這個榜樣,我們向無論是生還是將死的朋友顯出我們的愛來,這樣做是合宜的。我們一定要為我們那在耶穌里睡了的弟兄哀傷,就像充滿愛的人一樣,雖然這不是沒有指望;就像那些埋葬司提反的虔誠的人一樣,徒8:2。雖然我們的淚水於死人無益,這淚水卻使對他們的懷念不被遺忘。這淚水錶明祂對拉撒路特別的愛,但在祂為所有聖徒死這件事上,祂愛他們的證據與之相比是毫不遜色。祂只是為拉撒路滴下一滴眼淚時,他們說,「你看祂愛這人是何等懇切。」對於祂為我們捨命,我們是有何等大得多的理由說,你看祂愛我們是何等懇切,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更大的。[2.] 其他人對此發出一種動怒、不公的責備,仿佛這淚水錶明祂無力幫助祂的朋友(約11:37):「祂既然開了瞎子的眼睛,豈不能叫拉撒路不死嗎?」這狡猾暗示,第一,從祂的眼淚看出,拉撒路的死讓祂極其哀傷,若祂能不讓他死,祂是會這樣做的,因此既然祂沒有這樣做,他們就會認為祂不能;就像祂要死的時候,因祂不救自己,從十字架上下來,他們就得出結論,說祂不能;沒有想到神的能力總是由神的智慧引導動工,不僅僅按祂的旨意,還是按照祂旨意的深思熟慮;對此順服,這對我們來說是合宜的。如果基督所愛的朋友死了,如果祂所愛的教會受逼迫受苦,我們絕不可把這歸咎於祂能力或愛心有任何缺陷,而要得出結論,這是因為祂看這是為了最好。第二,所以這就可以有理由質疑祂是否真的開了瞎子的眼睛,即到底這是不是一個騙局。祂不行這個神跡,他們以為這就足以使前一個神跡失效;至少看來祂能力有限,所以這不是一種神的能力。基督很快就要通過使拉撒路從死里復活說服這些毀謗的人;這是更大的作為,祂本可以不讓拉撒路死,但祂不這樣做,因為祂要更大大榮耀祂自己。

II. 基督來到墳墓這裡,以及為行這神跡所作的預備。

1. 基督臨近墳墓又再次悲嘆(約11:38):耶穌又心裡悲嘆,來到墳墓前:祂悲嘆, (1.) 這是因着那些帶着懷疑議論祂能力,責怪祂不阻止拉撒路的死的人的不信而不悅;祂憂愁他們的心剛硬。祂從來沒有像為人的罪和愚昧,特別像為耶路撒冷的罪與愚昧那樣,太23:37,為自己的疼痛和受苦如此大大悲嘆過。(2.) 受到新哀痛的感動,哀傷的姊妹臨近墳墓時,比從前更熱切可憐地生出這新的哀痛;祂溫柔的靈體會到她們的哀哭,受到觸動。(3.)一些人認為祂是靈里悲嘆,因為要滿足祂朋友的願望,祂要把拉撒路再次帶進這罪惡愁苦的世界,讓他離開他剛剛進入的安息;這是對馬大和馬利亞行善,但對祂而言,這就像一個人剛剛進入安全寧靜的港口,又把這人推進狂風怒浪的大海。如果不去管拉撒路,基督就會快快去到他那裡,進入另外一個世界;但被挽回得生命,基督就是快快把他留在這世上。(4.) 基督悲嘆,就像一個親身感受人性不幸光景,服在死之下的人,祂現在要救贖拉撒路脫離這死。就這樣祂激發自己,在祂要作的禱告中抓住神,好使祂能大聲哀哭獻上懇求,來5:7。牧師受差遣,通過傳福音使死人復活時,應因着他們向其傳道、為其禱告之人的可悲光景而大受感動,想到這點他們自己就發出悲嘆。

2. 這裡描寫了拉撒路安葬當中的墳墓:那墳墓是個洞,有一塊石頭擋着。普通人的墳墓很有可能挖得像我們的一樣;但出名的人,就像我們的一樣,是安葬在洞穴里,拉撒路就是這樣安葬的,基督埋在當中的那墳墓也是如此。很有可能這風俗在猶太人當中被保留下來,為的是效法列祖,他們把他們的死人埋葬在麥比拉的洞裡,創23:19。這樣處理他們朋友的屍首,表明他們期望他們可以復活;石頭滾到墳墓那裡,或者像這裡一樣,擋着墳墓時,像放在但以理被扔到當中的坑(但6:17)的坑口,事情毫無更改時,他們認為肅穆的葬禮就結束了;表明死人與活人分離,走上那往而不返之路。這石頭可能是一塊墓石,上面刻有文字,希臘人把它稱為mnemeion — 一種記錄,因為這既是對死人的紀念,也是對活人的提醒,讓他們想起我們所有人都當想起的事。拉丁文稱之為Monumentum, à monendo,因為它發出警告。

3. 基督頒令把石頭搬開(約11:39):把石頭挪開。祂要人把這石頭挪開,好使所有旁觀的人可以看到屍首躺臥在墳墓中,死了,還開一條路,讓屍首出來,讓它顯為是真正的屍首,而不是一個鬼影或幽靈。祂可能要一些僕人來把石頭挪來,使他們可以因着屍體腐化的臭味作見證,即這樣它是真正死了的。當石頭挪開,偏見被除去克服,道路打通,神的話語可以進入心裡,在當中做它的工,說它要說的話時,這就是通向讓靈魂復活、得屬靈生命的美好一步。

4. 馬大反對打開墳墓:「主啊,他現在必是臭了,因為他死了已經四天了。」或者,他變得可厭了,tetartaios gar esti quatriduanus est; 他在另外一個世界已經四天之久了;作墳墓的公民和居民四天了。很有可能馬大知道屍首臭了,他們要挪開石頭的時候,就這樣大聲喊了起來。

(1.) 因此很容易看到人身體的實質:四天只不過是短暫的時間,但這段時間卻給人的身體帶來何等大的改變,如果這麼久沒有食物,身體會發生很大變化,那麼這麼久沒有生命,變化會何等大得多呢!哈蒙德博士說,屍首在體液發生劇變後(這劇變在72小時內完成),自然就變得腐壞;猶太人說到了死後第四天,人的身體發生如此改變,以致人不能肯定它還是不是那人的身體;萊福引用的邁蒙尼德(Maimonides)就是這麼說的。基督在第三日復活,因為祂必不見朽壞。

(2.) 很難講清楚馬大說這話的目的。[1.] 一些人認為她是帶着恰當的慎重說這話的,正如禮節教導關於屍首的事情一樣;現在屍首開始腐壞了,她不想它被這樣公開展示,讓人觀看。[2.] 其他人認為她說這話是出於對基督的關心,免得屍首的臭味令祂不悅。非常討厭的事情被比作是敞開的墳墓,詩5:9。如果有任何事情是可憎的,她是不願她的主靠近它;但祂根本不是那種不能忍受異味的柔弱敏感之人;如果是這樣,祂就不會到訪人的世界,罪已經把這世界變成一個完全的糞堆,全然可憎,詩14:3。[3.] 從基督的回答來看,這應該是她不相信和不信靠的言語:「主啊,現在嘗試對他行任何的善都太遲了;他的身體開始腐爛,這腐壞的屍首要活過來是不可能的了。」她對他的情形放棄了,看作是無助無望了,最近和從前都沒有任何已經開始見朽壞的人得復活的例子。當我們的骨頭枯乾,我們就可以說,我們的指望失去了。然而她這不信的話使得這神跡變得更明顯和更傑出;藉此看出他是真的死了,不是處在昏迷里;因為雖然屍首的姿勢可以仿冒,臭味卻是不能的。她認為這事是不能做的,這就更尊榮了做了的這一位。

5. 基督對馬大信心軟弱所作的溫柔責備(約11:40):「我不是對你說過,你若信,就必看見神的榮耀嗎?」祂對她說的這句話之前並無記載;很有可能是她說「主啊,我信」(約11:27)時對她說的;在這裡重複時被記錄下來,這就足夠了。請留意,(1.) 我們的主耶穌已經給了我們能想象得到的一切確據,保證真誠的信心最終要得最大的賞賜,得着那有福的看見:「你若信,就必看見在這世界神為你作的、在另外那世界對你作的那榮耀顯現。」如果我們相信基督的話,依靠祂的能力與信實,我們就要看見神的榮耀,因那看見得福。(2.) 我們需要常常得到提醒,記起我們的主耶穌以此鼓勵我們的這些可靠的恩典。基督並沒有直接回答馬大說的話,也沒有作任何具體應許,表明祂要做什麼,而是命令她抓住祂已賜下的那普遍保證:只要信。我們很容易忘記基督說過的話,需要祂用祂的聖靈提醒我們:「我不是對你說過如此這般的話嗎?你認為祂會收回祂的話嗎?」

6. 雖然馬大反對,但出於對基督的順服,墳墓被打開了(約11:41):他們就把石頭挪開。當馬大安心下來,撤消她的反對,他們就動手。如果我們要看見神的榮耀,就必須要讓基督隨己意行事,不是命令,而是認同祂。他們把石頭挪開,這是他們能夠做到的一切;唯獨基督能賜生命。人能做的只不過是預備主的道路,填平山谷,推倒山頭,像這裡一樣,把石頭挪開。

III. 所行的這神跡本身。因着挪開石頭而被吸引過來的旁觀者,聚集在墳墓旁,不是要使塵歸塵,土歸土,而是要從塵再得回塵,從土再得回土;他們的期望被激發起來,我們的主耶穌就讓自己開始做工。

1. 祂把自己交給祂在天上永活的父(約6:57),在這裡如此仰望祂。

(1.) 祂使用的姿勢非常特別:祂舉目望天,這是祂提升思想的外在表現,向旁觀的人表明祂從哪裡得能力;也為我們樹立了一個榜樣;這外在的標記是向我們舉薦,讓我們如此行;見約17:1。看那些褻瀆地對此不以為然的人,對此是如何回應;但這事特別吩咐我們要向天上的神舉起我們的心;禱告難道不就是內心上升到神面前,指引內心的情感和動作朝着天上嗎?祂舉目,就是朝上看,所看的超越拉撒路安葬其中的墳墓,不看這帶來的一切困難,好使祂的眼睛可以專注在神的全能上;這要教導我們像亞伯拉罕那樣,他不顧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思想從不考慮這些,就這樣得到如此大的信心,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心裡起疑惑,羅4:20。

(2.) 祂是帶着極大的確信對神說這番話,這樣的信心是與祂相稱的:「父啊,我感謝禰,因為禰已經聽我。」

[1.] 祂在此以自己為榜樣,教導我們,首先,在禱告時向父神呼求,像小孩子靠近父親一樣親近祂,帶着謙卑的敬畏,卻又帶着聖潔的勇敢。第二,我們禱告感謝祂時,我們來乞求更多的憐憫時,要帶着感恩的心承認從前領受的眷顧。述說神的榮耀的感謝(不是述說我們自己的榮耀,像法利賽人對神說我感謝禰),是我們獻上懇求的合宜形式。

[2.] 但我們救主在這裡的感謝,為的是表達祂對成就這神跡不可動搖的確信,祂自己有能力,與祂的父同行這神跡:「父,我感謝禰,我的意思和禰的意思在這件事上,和過往一樣總是一致的。」以利亞和以利沙作為僕人,藉着懇求使死人復活;但基督作為子,藉着權柄使死人復活,祂在自己有生命,有能力讓誰復活就讓誰復活;祂講到這件事,仿佛這是祂自己的作為(約11:11):「我去叫醒他」;然而祂講這事,仿佛祂是通過禱告,因着祂的父聽祂而得着的:很有可能祂一次又一次心裡悲嘆時(約11:33,38)為此獻上禱告,是在思想里禱告,用說不出來的嘆息禱告。

第一,基督說這神跡是對禱告的應允,1. 因為祂要這樣自己卑微,雖然為兒子,還是學了順從,祈求和得着的順從。祂中保的冠冕是因祈求賜給祂的,雖然這是祂理當有的,詩2:8,約17:5。祂禱告求要得着創世以前祂有的榮耀,雖然祂從未喪失這榮耀,本可以要求得着這榮耀。2. 因為祂喜悅如此來尊榮禱告,無論在哪裡,每當祂打開神大能和恩典的寶庫,都以禱告為打開的鑰匙。祂就是這樣在禱告中教導我們,藉着活生生地行使信心來進入至聖所。

第二,基督確信祂的禱告蒙應允,承認,

a. 祂感恩領受這應允:「我感謝禰,因為禰已經聽我。」雖然這神跡還沒有行出來,這禱告卻是蒙了應允,祂在勝利之前已經得勝。沒有其他人能要求得着基督所有的這一種確信;然而我們卻可以憑相信應許,在神實在賜下憐憫之前盼望這憐憫,並以這盼望為喜樂,為此向神獻上感謝。在大衛的敬拜中,以禱告求憐憫開始的同一首詩篇,是以為此獻上感恩為結束。請注意,(a.) 我們應當用感恩來特別感謝神應允禱告的憐憫。除了賜下這憐憫本身,我們還應把我們糟糕的禱告被神留意看作是極大的眷顧,加以珍惜。 (b.) 我們應當用快快的感恩回應神答應禱告的第一跡象。正如神施憐憫我們,甚至我們尚未求告,就應允,正說話的時候,就垂聽,同樣我們應該甚至在祂應允之前就以讚美回應祂,祂還在說美好和安慰的話時就感謝祂。

b. 祂歡喜確信神隨時快快應允(約11:42):「我也知道禰常聽我。」 讓誰也不要以為這是現在神賜予祂的某種非同尋常的眷顧,是祂從前從未得到過的,也不會再有;不,在全部工作過程中,祂有這同樣神的大能伴隨着祂,除了祂知道與神旨意所定相符的工之外,祂什麼也不做。(祂說)「我感謝禰,因為在這件事上得蒙垂聽,因為我肯定在每件事上得蒙垂聽。」在此請看, (a.) 我們主耶穌在天上享有的關係;父常聽祂,祂可以每次都來到父面前,每件任務都在父面前取得成功。我們可以肯定,祂升天,這關係不會削弱,這可以鼓勵我們依靠祂的代求,把我們所有的懇求都交在祂手中,因為我們肯定父常聽祂。(b.) 祂對這關係的肯定:「我知道。」關於此事,祂沒有絲毫猶豫懷疑,而是在自己心裡完全滿意父對祂的滿足、在每件事上與祂的一致。我們不能有像祂一樣如此特別的確信;但這一點我們是知道的,就是我們若照祂的旨意求什麼,祂就聽我們,約壹5:14-15。

第三,但基督為什麼在眾人面前表明祂靠着禱告得到這神跡?祂加上一句,這是「為周圍站着的眾人,叫他們信是禰差了我來」;因為禱告可以講道。1. 這是為了除去祂仇敵的反對,以及他們的責難。法利賽人,以及他們培養出來的人褻瀆地認為,祂是與魔鬼達成協議而行神跡;現在,要證明事情與此相反,祂公開向神說話,用的是禱告,而不是念咒,不是像那些交鬼的人一樣,聲音綿蠻,言語微細 (賽8:19), 而是用眼望天,用聲承認祂與天上的神的交通,對天上的神的依靠。2. 這是為了堅固那些相當傾向祂的人的信心:「叫他們信是禰差了我來,」 不是來滅人的命,而是拯救他們。摩西為了表明神差他來,讓地開了,把人吞了下去(民16:31);以利亞為了表明神差他來,讓火從天上降下,把人吞滅;因為律法的作為是威懾人和使人死,但基督藉着使一個死了的人復活證明祂的使命。一些人這樣解釋:基督如果宣告祂是靠自己能力隨意行此事,祂一些軟弱的、尚未認識祂神性的門徒,就會以為祂把太多歸在自己身上,就會因此跌倒。這些嬰孩不能吃乾糧,所以祂選擇說自己的能力是領受、得回來的,祂是舍己地說到祂自己,以便祂能更清楚地對我們說話。Non ita respexit ad swam dignitatem atque ad nostram salutem — 在祂的話里,祂考慮我們的得救,過於祂的尊貴。— 詹森。


2. 祂現在讓自己專心幫助祂那葬在地里死去的朋友。祂大聲呼叫說:「拉撒路出來!」

(1.) 他本可以安靜行使祂的能力和意志,用人看不見的生命的靈的作為讓拉撒路復活;但祂用呼叫,大聲的呼叫做成此事。

[1.] 表明發出使拉撒路復活的大能,祂是怎樣造了這件新事;祂說有就有。祂大聲呼叫,表明這工作的巨大,以及運用在當中的大能,並激發自己,仿佛這是進攻死亡的門,就像士兵吶喊着交戰一樣。大能呼叫對拉撒路說話,這是應當的;因為首先,要叫回來的拉撒路的靈魂是在遠方,不是像猶太人幻想的那樣在墳墓周圍盤旋,而是離開去了陰間,靈的世界;我們叫那些在遠處的人,大聲說就是很自然的。其次,要被叫起來的拉撒路的身體是睡了,如果我們要把任何人從睡眠中喚醒,通常我們就會大聲說話。祂大聲喊叫,好使聖經可以應驗(賽45:19),我沒有在隱密黑暗之地說話。

[2.] 預表其它神跡的作為,特別是基督的大能將要成就的其他人的復活。這大聲呼叫是一種預表,首先是預表了福音呼召,藉此呼召死人要被帶出罪的墳墓,這是基督之前已經說過的復活(約5:25),祂的話語是成就此事的方法(約6:63),現在祂給了一個關於此事的雛形實例。祂藉着祂的話語對人說,你仍可存活,祂對他們說,你仍可存活,結16:6;從死里復活,弗5:14。當以西結對那些已死並枯乾的骨頭髮預言,從神而來的賜生命的靈就進入了他們裡面,結37:10。那些從回頭離開所行的道存活這神話語的命令推論出人自己有能力使自己歸正和重生的人,也可以從這對拉撒路的呼叫得出推論,就是他有一種能力讓自己復活得生命。其次這預表了在末日天使長號筒的聲音,藉此聲音那些在塵土中睡了的人要被喚醒,被召到那極大的審判台前,那時基督要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呼召或命令,像這裡一樣,出來,詩50:4,祂要招呼上天交出人的靈魂,並招呼下地交出他們的身體,為要審判祂的民。

(2.) 這大聲呼叫不過是短短一句話,然而在神面前有能力擊破墳墓的營壘。[1.] 祂叫他的名字拉撒路,就像我們要呼叫沉睡的人醒過來時叫他們的名字一樣。神對摩西說,「我按你的名字認識你」,表明祂的眷顧。 叫他的名字,這表明死了的這同一個人要在末日復活。一一稱眾星的名的那一位,能按名字分辨在地上塵土之中屬於祂的眾星,一個也不失落。[2.] 祂呼召他從墳墓出來,對他說話,仿佛他已經活過來一樣,除了從墳墓出來,什麼事情也無需做。祂不是對他說,活過來;因為必須由祂自己賜生命;而是對他說,動起來,因為靠着基督的恩典我們在靈里活過來時,我們一定要激發自己動起來;罪的墳墓和這個世界不是那些基督已經使之甦醒的人所處的地方,所以他們一定要出來。[3.] 這件事是按照目的的:那死人就出來了,約11:44。能力伴隨着基督的話語,使拉撒路的靈魂和身體複合,然後他就出來了。聖經描寫這神跡,不是按它不可見的源頭來描述,為要滿足我們的好奇心,而是按照它可見的果效,為要堅固我們的信心。有人問拉撒路的靈魂與身體分離的那四天裡,他的靈魂在哪裡?聖經沒有告訴我們,但我們有理由認為它是在樂園裡,喜樂蒙福;但你會說:「那麼讓它回到身體的囚牢中,這對它豈不真的是一種不善嗎?」就算是,然而為了基督的榮耀和服事祂國度的利益,這對他的害處並不大於聖保羅知道離世與基督聯合是好得無比時,繼續留在肉身中對他的害處。如果有人在拉撒路復活後問他,能否講述描寫他靈魂離開身體或重返其中的事,或者他在另外那個世界看到了什麼,我想這些變化對他而言都是如此無法解釋,以致他必然認同保羅的話,「或在身內,或在身外,我都不知道;」 看到和聽到的,是不可表達、不可能表達的。在一個感知的世界上,我們自己不能說出對屬靈世界任何充分的認識和關於那世界的事,更不用說向別人傳遞了。讓我們不要貪求比聖經所寫的更有智慧,而這裡是聖經所寫關於那位拉撒路復活的一切,就是那死人就出來了。一些人觀察說,雖然我們讀過聖經關於許多從死里復活之人的記載,他們無疑在這之後與人有親密交談,然而聖經從未記載過他們當中任何人所說的一個字,只有我們的主耶穌說的話除外。

(3.) 這神跡成就,是[1.] 快快地。在出來這條命令和他就出來了這結果之間沒有任何間隔;dictum factum— 一說即成;要有生命,就有了生命。就這樣,復活的改變將會是在一霎時,眨眼之間,林前15:22。能成就此事的大能,能在瞬間成就此事:禰呼叫,我便回答;像拉撒路那樣,呼之即來,我在這裡。[2.] 完全地。他是如此徹底得復生,以致他起來離開墳墓,就像從床上起來一樣有力,不僅重得生命,還重得健康。他不是復活將就着活,而是像別人一樣活。[3.] 還帶着這另外一個神跡,就像一些人認為的那樣,他從墳墓中出來,雖然被裹屍布纏繞,手腳裹着布,臉上包着手巾(這是猶太人埋葬的風俗),出來和被埋葬時是同一樣裝束,好顯明這是他本人,而不是另外一位,他不僅活了,還堅強有力,裹着裹屍布,還能夠作某種行走。臉上包着手巾,這證明他確實曾死了,因為若非如此,這麼多天還不到,這就會令他窒息而死。旁邊的人給他鬆綁,會摸他,看見他,看到就是他本人,就這樣見證這神跡。這裡請看,第一,我們離開這世界時隨身帶走的是何等少 — 只有一塊包裹的布和一具棺材;墳墓里沒有換洗衣服,除了單單一塊裹屍布就什麼也沒有了。第二,在墳墓中我們會處在什麼樣的光景中。眼睛被蒙住,還能有什麼智慧或計謀可言,手腳被捆綁,還能有什麼工作可做?這就是我們要去的墳墓里的情況。拉撒路出來,被他的裹屍布阻擾,行動不便,我們大可以想象那些在墳墓周圍的人對此極其吃驚和懼怕;我們如果看見一具屍首復活,也會如此反應;但基督為了讓事情平緩下來,就吩咐他們做工:「解開,解開他的裹屍布,好讓這作睡衣,直到他回到自己家裡,然後他要自己走,這樣穿着,無需引導或扶持,回到自己家中。」正如在舊約以諾和以利亞被接走,是可見地證明一種眼不能見和將來的光景,一件事大約是發生在列祖時期中段,另外那件發生在摩西之約時期,同樣拉撒路的復活,是在新約時期,為要證實復活的教義。

約11:45-57

那些來看馬利亞的猶太人見了耶穌所作的事,就多有信祂的;但其中也有去見法利賽人的,將耶穌所作的事告訴他們。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聚集公會,說:「這人行好些神跡,我們怎麼辦呢?若這樣由着祂,人人都要信祂;羅馬人也要來奪我們的地土和我們的百姓。」內中有一個人,名叫該亞法,本年作大祭司,對他們說:「你們不知道什麼。獨不想一個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國滅亡,就是你們的益處。」他這話不是出於自己,是因他本年作大祭司,所以預言耶穌將要替這一國死。也不但替這一國死,並要將神四散的子民都聚集歸一。從那日起他們就商議要殺耶穌。所以耶穌不再顯然行在猶太人中間,就離開那裡往靠近曠野的地方去,到了一座城,名叫以法蓮,就在那裡和門徒同住。

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有許多人從鄉下上耶路撒冷去,要在節前潔淨自己。他們就尋找耶穌,站在殿裡彼此說:「你們的意思如何,祂不來過節嗎?」那時,祭司長和法利賽人早已吩咐說,若有人知道耶穌在哪裡,就要報明,好去拿祂。

我們在此看到對這滿有榮耀神跡的結果的記載,這就像往常一樣,對一些人來說,這作了活的香氣叫他們活,對其他人,則作了死的香氣叫他們死。

I. 一些人受到它的吸引,被帶領來相信。猶太人見了耶穌所作的事,就多有信祂的,他們應當信,因為這是無可辯駁的證據,證明祂從神而來的使命。他們常常聽過祂的神跡,然而卻質疑這些是否屬實,以此迴避這些神跡要他們來確信的事;但現在他們親自看見這事成就,他們的不信被征服,他們最終投降。但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我們越看見基督,就應看到有更多理由愛祂和信祂。那些來看馬利亞,來安慰她的猶太人中有一些人是這樣。我們向別人盡行善的本分時,就是把自己放在領受從神而來眷顧的道中,我們行善,就有機會得到善。

II. 其他人因此生氣,在他們的不信中變得剛硬。

1. 告密的人就是這樣(約11:46):其中也有人,他們是真神跡的目擊證人,與被勸服如此相反,以致他們去見法利賽人,他們知道法利賽人與祂有不共戴天之仇,將耶穌所作的事告訴他們;不僅僅把這當作值得他們留意的一件新聞,更不用說把它當作對他們的勸說,讓他們更善意地看待基督,而是帶着惡毒動機,激發那些無需刺激就反對祂的人來更猛烈逼迫祂。這是一個奇怪的例子,(1.) 是最頑梗不信的例子,拒絕順從最大有力量的說服方法;很難想象他們怎能逃避這有力的證據,但他們已經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2.) 是最根深蒂固的敵意的例子。如果他們不高興別人相信祂是基督,然而人會以為他們本應軟化下來,被說服不去逼迫祂;但如果水不足以熄滅火,它就要使火燒得更旺。他們說耶穌所作的事,講的不過是實情;但他們的惡意給他們的報告塗上了一層等同於說謊這魔鬼行徑的色彩;曲解真實的,這與捏造虛假同樣糟糕。多益被稱作是說謊和詭詐的舌頭(詩52:2-4;詩120:2-3),雖然他說的事情是真的。

2. 百姓的判官、領袖、那些瞎眼的領袖,因着向他們作的這報告變得更惱怒,在此我們被告知他們做了什麼。

(1.) 他們召集舉行了一次特別公會(約11:47):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聚集公會,就像預言的那樣,詩2:2,臣宰一同商議,要敵擋耶和華。猶太人公會的商議本應是為了公眾益處,但在這裡,他們以此為幌子,向百姓行最大的傷害和惡事。那屬於民的平安之事被遮蔽,不讓信任它商議的人的眼看到。這公會召集,不僅為了合議,還是為了互相惹動怒氣;正如鐵摩鐵,正如煤燒煤,木頭點火,同樣他們是為要用對基督和祂教訓的敵意彼此激怒點起火來。

(2.) 提出情況,表明極其重要,後果嚴重。

[1.] 爭論的問題是他們要用什麼方法對付這位耶穌,阻止祂影響壯大;他們說,「這人行好些神跡,我們怎麼辦呢?」關於使拉撒路復活的報告被提出來討論,諸位父兄被召集來盡力幫助,仿佛一位強敵已經在他們國家的中心與一支軍隊作戰。首先,他們承認基督的神跡是真實的,祂行了許多神跡;所以他們是自己作見證反對自己,因為他們承認祂的國書,卻不承認祂的使命。其次,他們考慮要做什麼,自責沒有更早做一些事,有效把祂壓制。他們根本不考慮是否應當接待祂,承認祂是彌賽亞,雖然他們自稱等候彌賽亞,耶穌給了極多證據,證明祂就是彌賽亞;但他們理所當然認為祂是一位敵人,作為敵人,當受鎮壓:「我們怎麼辦呢? 我們沒有責任去支持我們的教會嗎?如此破壞我們利益的教導如此傳播,這對我們還算不得什麼嗎?我們豈應溫順交出我們得着百姓喜愛的陣地呢?我們要看着我們的權威遭人藐視,我們藉此謀生的手段被毀,卻不激發自己行動起來嗎?這段時間我們都在做什麼?我們現在在想什麼?我們總是思考,什麼也不做嗎?」

[2.] 這問題變得嚴重,是因為他們認識到他們的教會和百姓要遭遇的來自羅馬人的危險(約11:48):「如果我們不讓祂閉口不言,把祂除掉,人人都要信祂;這就是立一位新王,羅馬人就要對此發怒,也要來,派一支軍隊來,奪我們的地土和我們的百姓,所以現在不是小打小鬧的時候。」請看他們達成的意見,

第一, 對他們自己能力的看法。他們說話的語氣,仿佛以為基督工作的擴展與成功有賴他們的默許;仿佛除非他們由着祂,祂就不能繼續行神跡,使人作祂的門徒;仿佛他們有能力征服勝過死亡的這一位,或者仿佛他們能與神爭戰,並且得勝。但坐在天上的那一位,對軟弱無力的惡毒幻想自欺,自以為無所不能是發出嗤笑。

第二,對他們自己對策的看法。他們幻想自己是極富洞察力和遠見的人,在他們對事情預先的道德判斷上極其敏銳。

a. 他們自己預言,再過短短一段時間,如果祂仍得自由繼續,人人都要信祂,以此為他們自己的目的,承認祂的教訓與神跡本身具有極大說服力,是無法抗拒的,人人都要改變成為祂的信徒。就這樣,他們現在把祂的影響說得非常厲害,雖然為了另一種目的,這同一批人曾努力讓人藐視祂的影響,約7:48,「官長豈有信祂的呢?」人要信祂,這是他們害怕的事,那時他們一切的手段都要失敗了。請留意,福音的成功是它的敵人所懼怕的;如果人得救,他們就完了。

b. 他們預言,如果大部分的民被吸引跟從祂,羅馬人的怒氣就要被吸引過來落在他們身上。他們要來奪我們的地土;整個國家,特別是耶路撒冷,或聖殿,那聖地,以及他們的地土,他們親愛的,他們的偶像;或者他們在聖殿中的高位,他們權力和人對其信賴的地位。確實羅馬人對他們非常猜疑,監視他們,知道他們不要別的,只要掙脫他們軛的能力和機會。同樣確實如果羅馬人讓一支大軍蜂擁臨到他們,他們就很難對此作出任何抵擋;然而這裡是表現出一種懦弱,若非耶和華的祭司因着邪惡失去了在神和一切好人里的影響,否則人是不會在他們身上看到這懦弱的。他們若堅持正直,就無需懼怕羅馬人;但他們說話,就像一群垂頭喪氣的人,就像猶大的人卑賤地對參孫說,「非利士人轄制我們,你不知道嗎?」士15:11。 人失去了敬虔,就失去了勇氣。但是,(a.) 任何因着基督福音的擴展,羅馬人被激怒反對他們的民的危險性都是不存在的,因為這福音絕不會與列王和各省有害,反而極其有益。羅馬人根本不嫉妒祂日益增長的影響力;因為祂教導人給該撒納稅,不以惡報惡,而是背起十字架。羅馬巡撫審判祂時,查不出祂有什麼罪來。羅馬人因祭司被激怒來反對猶太人的危險、大於因基督被激怒的危險。請留意,無中生有的擔憂常常掩飾着邪惡動機。(b.) 要是真有危險,因容忍基督的傳道令羅馬人不悅,這卻不能成為他們仇恨逼迫一位好人的理由。請注意,[a.] 基督並祂福音的仇敵常常用看似關心眾人益處和共同安全來掩飾他們的敵意,為了這樣做,就污衊祂的先知和牧師是連累以色列的人,是攪亂天下的人。[b.] 屬肉體的對策通常以國家利益為理由反對公義的準則。當人關心自己的財富與安全,勝過關心真理與責任,這就是從下而來的智慧,是屬地的,屬情慾的,屬鬼魔的。但請看這是什麼問題;他們假裝害怕容忍基督的福音會導致羅馬人廢了他們,所以不管對錯,讓自己來反對這福音;但事情證明,他們逼迫福音,這把他們懼怕的事帶到他們身上,使他們惡貫滿盈,羅馬人來奪走他們的地土和百姓,他們的土地不再認識他們。請注意,我們企圖通過犯罪逃避的那災難,我們是採取最有效的途徑使之落在自己頭上;那些以為靠反對基督的國度來獲取或推進他們自己世俗利益的人,要發現耶路撒冷是比他們以為更重的石頭,亞12:3。惡人所怕的必臨到他,箴10:24。

(3.) 該亞法這一次在公會上作了一番惡意但奧秘的發言。

[1.] 一眼就可以明顯看出它的惡意,約11:49-50。他是大祭司,所以是公會的主席,在辯論問題之前主動決定此事:「你們不知道什麼,你們的猶豫暴露出你們的無知,因為這不是一件容得辯論的事,如果你們思想那句你們認同的諺語,就是一個人替百姓死,就是你們的益處,這件事很快就要定案。」在此,

第一,出謀策劃的人是該亞法,本年作大祭司。大祭司的職分由神指派,固定由亞倫家男性後嗣擔任,任期是他自然的壽數,然後傳給他男性後嗣;但在那些墮落的年間,這職分變得雖不像領事職分、一年一任,卻經常改變,好使他們能與羅馬當局建立關係。本年正好由該亞法擔任此職。

第二,這主張的要點簡而言之就是,總要找出這樣那樣的辦法將耶穌處死。我們有理由認為,他們深深感覺到祂就是彌賽亞;但祂的教訓與他們珍愛的傳統和世俗的利益如此相反,祂的目的如此挫敗他們對彌賽亞國度的觀念,以致他們決定,不管祂是誰,都一定要被處死。該亞法不是說,堵住祂的口,將祂囚禁、流放,雖然對約束一位他們認為危險的人來說,這些完全足夠;而是祂一定要死。請注意,那些挺身而出反對基督教信仰的人,通常是讓自己失去了人性,因着殘忍臭名昭著。

第三,這暗示看似有理,帶着那古蛇一切的狡猾與惡毒。1. 他暗示自己是精明的,作為大祭司,我們必然期望他在這方面是極為優秀,雖然烏陵和土明失去已經很久了。他是多麼蔑視地說道:「你們不知道什麼,你們不過是一般的祭司;但你們一定要容許我看問題比你們更深入!」就這樣,那些掌權者靠此把他們敗壞的命令強加於人;因着他們應當是最有智慧、最佳的人,就要求每人相信他們確實如此。2. 他理所當然認為情況明顯,不容爭辯,看不到這一點的人是非常無知。請留意,人常常強權施行判斷與司法。誠實在街上撲倒,它跌倒時,是完全跌倒;真正不得進入,它被排除在外時,是完全被排除,賽59:14。3. 他堅持一句政治格言,即社會福益應當優先於具體個人的福益。一個人替百姓死,就是我們的益處,我們作為祭司所得的益處,我們的一切都落在危險當中。一人為服事國家而不顧生命危險,這是有益,不僅如此,還是真正尊貴(腓2:17;約壹3:16);但以公眾安全為藉口處死一個無辜之人,這是魔鬼的伎倆。該亞法狡猾地暗示,最偉大最好的人,儘管是major singulis — 比任何個人更偉大,卻是minor universi s— 比群眾集體要小,應當認為為救他的國家免於毀滅,他的性命就是用得其所,啊,其實是死得其所。但以阻止想象出來的對一國的傷害為藉口,謀殺一位顯然是對一國極大祝福的人,這究竟是什麼呢?這個問題應該這樣問:為了保護他們的民事利益免於一種他們沒有理由懼怕的危險,就給他們自己和他們一國招來流人的血、流先知的血的罪,這是他們的益處嗎?把神和他們的榮耀從他們中間趕走,而不是冒羅馬人不悅的風險(如果神與他們同在,羅馬人就不能傷害他們),這是他們的益處嗎?請留意,只按世俗考慮而見機行事的屬肉體政策,雖然自以為靠犯罪可以救所有人,最終卻是敗壞所有人。

[2.] 該亞法這計謀中的奧秘之處一眼看上去卻不顯明,而是由福音書作者引導我們認識的(約11:51,52):他這話不是出於自己,這不僅是他自己敵意和計謀的話,而且在這番話中他預言了(雖然他自己並沒有意識到),耶穌將要替這一國死。 這是對一句惡毒的話作的寶貴註解;受咒詛的該亞法的計劃按如此分析,是落在配得稱頌的神的計劃之內。愛心教導我們,要按最好的來理解我們所怕之人的言語和舉動;但敬虔教導我們善用這些,甚至與這些要達到的目的相反。如果惡人在他們所做反對我們的事情上,是神的手,為要使我們降卑歸正,那麼為什麼他們就不能在所說反對我們的話上作神的口,為要教訓我們、令我們知罪呢?但在該亞法所說的這句話中,有來自天上特別的指引,讓他說出能具有非常崇高意義的話來。正如所有人的內心都在神的手中,同樣他們的舌頭也是如此。說「我們的舌頭是我們自己的,所以我們可以說想說的話,不向神的審判交賬,或者我們能說想說的話,不受祂護理和能力的約束」的人,他們是矇騙上當。巴蘭來咒詛以色列,不能說他想說的話,拉班來追趕雅各時也是如此。

(4.) 福音書作者解釋並詳述了亞該法的話。

[1.] 他解釋了亞該法的話,表明這話不僅是要成就一個極美目的,它還是在神的計劃之中。他這話不是出於自己。為挑動公會反對基督的詭計,他說這話是出於自己,其實是出於魔鬼;但這話作為神諭,宣告藉着基督的死,拯救神屬靈的以色列脫離罪和忿怒的旨意和目的,他這話就不是出於自己,因為他對此事一無所知,他不是這樣的意思,他心也不這樣打算,因為除了心裡想毀滅,剪除,他就別無其它企圖,賽10:7。

第一,他預言,那些預言的人,在他們發預言時,說話不是出於他們自己。但該亞法也身列先知當中嗎?是的,pro hac vice — 這一次是,雖然他是一個壞人,是基督並祂的福音的死敵。請注意,1. 神能,並確實經常使用惡人作工具,成就祂自己的目的,完全與他們自己的企圖相反;因為祂不僅用鎖鏈拘束他們,不讓他們行他們要行的惡,還用籠頭牽引他們,行他們不願作的服事。2. 口中預言的話,不是心中存有恩典原則無繆的證據。「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作先知講道嗎?」主要把這當作無意義的懇求加以拒絕。

第二,他預言,因他本年作大祭司;不是說他作大祭司,這就有什麼可以使他、讓他有資格作先知;我們不能認為教皇的冠冕首先默示披戴這冠冕的那最卑賤頭顱,使其發預言;但,1. 作為大祭司,因此在公會中成為重要顯赫,神就樂意將這重要的話放在他,而不是任何別的人的口中,讓聽從或不聽從這話都變得更嚴重。人認為偉人的格言配受特別重視:王的嘴中有神語;所以這神語被放在大祭司口中,讓這話就是出於他的口得建立,即基督為這國的好處死,不是為祂手中任何的不義死。他本年正好作大祭司,這年被安排是在得救之年,這時彌賽亞君王必被剪除,但不是為自己的緣故(但9:26,英文欽定版如此說),他必須承認這一點。2. 本年作大祭司,那是出名的一年,將有聖靈豐富的澆灌,超過過往任何時候,這是按照那預言(珥2:28-29,比較徒2:17), 這有福澆灌的一些水滴輕輕落在該亞法身上,就像桌上兒女的餅的碎渣落在狗當中一樣(萊福博士如此說)。 本年是利未祭司職分終止的年份;出於本年作大祭司的他的口,強迫人絕對順服,不應為那國獻上牲畜(就像他們歷世歷代以來獻祭那樣),而是獻上祂自己,就這樣終止了贖罪祭的獻上。他是不知不覺作成這順服,就像以撒祝福雅各一樣。

第三,他預言的內容就是耶穌將要替這一國死,所有先知正是為此事作見證,他們預先證明基督受苦難(彼前1:11),基督的死必然成為以色列的生與得救 ;他說的這一國,是指那些在這國中頑固堅持猶太教的人,但神指的是那些在這當中要領受基督教訓,成為跟從祂的人,所有相信的人,亞伯拉罕屬靈的後裔。該亞法現在謀劃的基督之死,成就了對他計劃要使之安全和堅固的那一國利害關係的毀壞,因為這件事把神的忿怒降在他們身上,盡到極處;但這成就了對他希望藉此毀壞的那利害關係的推進,因為基督從地上被舉起來,就吸引萬人歸向祂。這裡預言是是一件大事,就是耶穌將要死,為別人死,不僅僅是為他們的益處,還是代替他們,替這一國死,因為藉着祂的死,救恩首先傳給他們。如果猶太人通國一致相信基督,接受祂的福音,他們就不僅得救直到永遠,還是作為一國,得救脫離他們的苦難。這泉源是首先為大衛家開的,亞13:1。祂為那一國死了,以致通國不致滅亡,而是所留的餘數要得拯救,羅11:5。

[2.] 福音書作者詳述該亞法的這番話(約11:52),不但替這一國死(不管這國是多麼強烈認為自己是上天的寵兒),並要將神四散的子民都聚集歸一。在此請觀察,

第一,基督為之而死的那些人:不但替這一國(猶太人的國)死,否則神的兒子做這如此大工,只是為了使雅各得保全的,以色列中被趕散的人歸回,那相對而言就為小事;不是的,祂一定要施行救恩直到地極,賽49:6。 祂一定要為神四散的子民死。1. 一些人把這理解為是指當時正四散在外邦人世界的神的子民,各國虔誠的人(徒2:5),敬畏神的人(徒10:2),敬拜神的人(徒17:4),一半歸信猶太教的人,他們服事亞伯拉罕的神,但不是服在摩西的禮儀律之下,那些嘗了自然宗教的滋味,但分散在各國之中,沒有他們自己的嚴肅會、也沒有任何具體的認信,藉此統一自己,使自己與他人分別出來的人。現在基督死了,把這些人收聚在一個大群之中,從祂得名,由祂治理;這就是設立一面旗幟,讓所有看重神、關心自己靈魂的人可以歸於此,可以讓自己投身其下。2. 其他人認為這還包括所有屬於恩典揀選之中,蒙召作神兒女的人,雖然尚未出生,但因為他們是被預定得兒子的名分,弗1:5。這些人四散在地上各處,出於各族各民(啟7:9),在世上歷世歷代,直到時間的末了;這些是敬畏他,直到世世代代的人,祂以祂的血為贖罪祭時,就是着眼於這些人;正如祂祈求的,祂是為所有相信祂的人死。

第二,就這些人而言,祂死的目的和意義;他死,是為了收聚那些走迷路的人,把那些分散的人聚集歸一;邀請那些遠離祂的人到祂這裡來,把那些彼此遠離的人在祂裡面團結起來。基督的死是,1. 大大吸引我們的心;為此目的祂被舉起來,吸引人歸向祂。人的歸正就是把他們聚集歸一到基督那裡,以祂作他們的王和避難所,就像鴿子被吸引到窗邊;祂死,為要成就這點。藉着死,祂買贖他們歸祂自己,為他們得到所賜的聖靈;祂為我們死而顯明的愛大大吸引着我們的愛。2. 我們合一的偉大中心。祂聚集他們同歸於一,弗1:10。他們與祂為一,一體,一靈,在祂裡面彼此合一。各處各個世代的聖徒都在基督里相遇,正如所有肢體在元首里,所有枝條在根里相遇一樣。基督藉着祂死的功德舉薦合為一的所有聖徒得神恩典與眷顧(來2:11-13),藉着祂死的激勵,命令他們都各自彼此相愛,約13:34。

(5.) 這場爭論的結果,就是公會決定要將耶穌處死(約11:53):從那日起他們就商議要殺耶穌。他們現在明白了彼此心裡的意思,所以每人都心意已定,就是耶穌一定要死;看來一個委員會成立,de die in diem — 每天開會,考慮此事,商議此事,接受建議如此做成此事。請注意,惡人的惡是漸漸成熟的,雅1:15;結7:10。他們那當受咒詛的針對耶穌的計謀現在有了兩個相當大的進展。[1.] 他們之前各自思想的事,現在他們是聯合一致,在這件惡事當中如此彼此加力,更自信地繼續去行。惡人在惡事上交換意見,給自己和對方肯定和鼓勵;心思敗壞的人發現其他人與自己同心時,是額手相慶:這時之前看似不可行的惡事,不僅看來是可能,還是可以輕易做成,vis unita fortior — 力量團結,更有效力。[2.] 他們之前希望做成,但沒有藉口的事,現在有了一個好似有道理、為自己辯護的口實,用來如果不是除去罪疚感(這是他們最不在乎的事),就是除掉惡名,就這樣平息若不是個人方面、卻是政治方面的良心(一些人狡猾地作這樣的分別)。只要有藉口可說,許多人就會繼續非常安心地行惡。在這裡,他們決心無論對錯都要將祂處死,這就證明祂後來所受審判的一切形式,只不過是做樣子和門面;他們之前決定了要做什麼。

(6.)基督於是隱匿起來,非常清楚他們秘密陰謀的決定,約11:54。

[1.] 祂暫停公開露面:耶穌不再顯然行在猶太人中間,不行在猶大的居民中間,這些人、特別是耶路撒冷的人,可以完全被稱作是猶太人;ou periepatei — 他不走來走去,不在他們中間走來走去,不從一個地方走到另外一個地方,按着從前行事自由和公開的樣子傳道和行神跡,而是雖然留在猶大,卻在當中隱藏。大祭司們就這樣把以色列的光藏在了斗底下。

[2.] 祂退到鄉間偏僻的一角,如此偏僻,以致祂隱退到其中的那城的名字幾乎是在別處沒有被提及的。祂到靠近曠野的地方去,仿佛祂被從人當中趕了出去,或倒不如是和耶利米一樣,希望祂可以在曠野有行路人住宿之處,耶9:2。祂進了一座叫以法蓮的城,一些人認為它就是以法他,即祂在當中出生的伯利恆,這座城是在猶大曠野的邊上;其他人認為這是在代下13:19提到的以法拉音。祂的門徒與祂同去,他們不願撇下祂孤單一人,祂也不願撇下他們在危險之中。祂留在那裡,dietribe,在那裡與人交往,祂知道該如何在私下與人交往,以此善用沒有機會公開傳道時這段隱退的時間。祂與門徒交往,他們是祂被暴力趕出聖殿時祂的家人;祂在那裡的diatribai,講論,無疑是極造就人的。我們不能行我們願行的善時,必須行我們能行的善。但基督為何此時退下?這不是因為祂懼怕仇敵的權勢,或不信自己的能力;祂有許多方法能救自己,也不是不願受苦,或沒有為受苦做好準備;但祂退下,第一,表明對耶路撒冷和猶太人的不悅。他們拒絕祂和祂的福音,所以祂讓自己和祂的福音離開他們,這是完全有道理的。教師之首現在隱藏(賽30:20);在那裡沒有關於祂的默示,這是那很快要臨到耶穌撒冷的濃濃黑暗的可悲預兆,因為它不知道眷顧它的時候。第二,讓祂敵人對祂的殘暴更無法辯解。如果那讓他們難以忍受,被認為是危害公眾的,是祂的公開露面,祂就要試着看一看,他們的怒氣是否會因祂隱退而打消;大衛逃到迦特時,掃羅就滿意,不再追索他了,撒上27:4。但這些惡人追索的是生命,那寶貴的生命。第三,祂的時候還沒有到,所以祂拒絕危險,按人常做的那樣行,既是批准、鼓勵祂的僕人在逼迫時逃走,也是安慰那些被迫不能為主所用、被淹沒在隱秘偏僻中的人;門徒不強於他的主。第四,祂暫時退下,是為了讓祂時候到了重返耶路撒冷顯得更突出奪目。這加增了祂下一次公開露面,得勝駕騎入城時祂支持者喜樂的歡呼。

(7.) 在祂隱退期間人切切追問祂在哪裡,約11:55-57。

[1.] 這緣於逾越節近了,在這節期他們期望祂按習慣在場(約11:55):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這節期在他們的日曆上有重要位置,在一定時間之前就盼望它到來。這是基督進入公開事奉以來第四次、也是最後一次過逾越節,確實可以這樣說(就像代下35:18那樣),在以色列中沒有過這樣的逾越節,因為在當中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現在逾越節臨近,有許多人從鄉下各地方上耶路撒冷去,要潔淨自己。這是,第一,那些沾染任何禮儀方面不潔的人必須的潔淨;他們來,讓潔淨的水灑在他們身上,按律法行其它潔淨的禮,因為他們不潔就不能吃逾越節的晚餐,民9:6。就這樣,在我們的福音逾越節之前,我們必須更新我們的悔改,憑信心在基督的血里洗,才環繞神的祭壇。或者,第二, 通過禁食和禱告,以及其它信仰方面的操練,自願潔淨,或自我隔離;許多比鄰舍更敬虔的人在逾越節前花一定時間做這些事,選擇在耶穌撒冷進行,因着它有聖殿敬拜的優勢。就這樣,我們一定要用嚴肅的預備,在我們準備與神相遇的山的四周劃定界限。

[2.] 這詢問非常迫切:他們說:「你們的意思如何,祂不來過節嗎?」約11:56。

第一,一些人認為這是那些對祂懷有善意,期望祂來的人說的,好使他們可以聽到祂的教訓,看見祂的神跡。那些一早從鄉下出來,好潔淨自己的人,非常渴望要見基督,也許帶着這期望提早上來,所以當他們站在殿裡,他們潔淨的地方,就詢問基督有什麼消息。有任何人能給他們盼望,讓他們知道可以預見祂嗎?如果有這些人,這些最虔誠的人,最受信仰感動的人,表明這對基督的尊重,這就是對大祭司敵意的對抗,反對大祭司的見證。

第二,似乎看來詢問關於祂事情的人是祂的敵人,他們希望有機會可以抓拿祂。他們看到城裡滿了從鄉下出來的敬虔人,對於在他們中間找不到祂感到奇怪。按照他們的職分,他們本應協助那些來潔淨自己的人,卻在設計對付基督。當耶和華的祭司變得好像牛犢的祭司,在米斯巴如網羅,在他泊山如鋪張的網,肆行殺戮(何5:1-2)— 當不是用無酵餅守節,而是自己因着最惡劣的邪惡的酵發酸變質,猶太人的教會是何等可悲墮落了!他們問,「你們的意思如何,祂不來過節嗎?」這隱含着,1. 對基督充滿猜忌的責難,仿佛祂怕暴露自己而寧願懈怠不守耶和華的節期。其他人若因輕視信仰不來,他們是不會受到責備;但如果基督為保守自己的緣故不在(因為神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就像大衛的情形,他的座位在節期空設,而掃羅要他來,只是為了有機會用槍把他扎在牆上(撒上20:25-27等),這就被用來向祂發出責難。看到人褻瀆出賣聖潔的律例,用在這如此不聖潔的目的上,這真令人難過。2. 他們懼怕擔心抓不住他們的獵物:「祂不來過節嗎?如果祂不來,我們的手段就被破壞了,我們就都完了;因為不可能差派隨員到鄉下把祂抓拿上來。」

[3.] 公會發出逮捕祂的命令是非常嚴厲的,約11:57。 猶太人大公會發出一條公告,嚴厲責令要求,城裡或鄉下若有任何人知道祂在哪裡(公會謊稱祂是一名罪犯,逃跑逃避公義),他們就要報告,好讓祂被捉拿,很有可能向任何發現祂的人許諾有獎賞,對那些窩藏祂的人施加懲罰;就這樣他們向眾人表明,祂是一個可憎的危險之人,一名歹徒,人皆可以擊打。掃羅為捉拿大衛,亞哈為捉拿以利亞,都曾發出這樣的公告。請看,第一,他們是如此專注這逼迫的事,他們在當中勞苦,是何等孜孜不倦,而在現在這個時候,如果還有任何對信仰和自己職分的認識,他們本來是可以找別的事去做的。第二,他們何等願意拉扯別人在他們的罪中有份;若有任何人能出賣基督,他們要他們認定自己有責任如此行。他們就是這樣濫用對百姓的影響,為要達成最惡劣的目的。請注意,邪惡領袖慣以為常地把他們之下的人變成自己不義的工具,這就使他們罪加一等了。但儘管發出了這公告,雖然毫無疑問許多人知道祂在哪裡,然而祂在一些人的感情中有如此的影響力,神在其他人的良心上有如此的約束力,以致祂一直沒有被發現,因為主把祂藏了起來。


http://www.old-gospel.net/viewthread.php?tid=412&extra=&page=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