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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C:撒母耳記上 1
亨利馬太聖經注釋簡本
撒母耳記上
第一章
撒母耳的歷史,就像是參孫的歷史一樣,從他出生的時候就開始記載;後來施洗約翰、還有我們的主耶穌也都是從他們出生的時候就開始記錄。聖經中有的重要人物是從他們盛年的時候開始記載;而有的則是像這裡一樣從他們被懷孕結胎的時候就開始書寫。神曾經對耶利米說的話,也是給我們每一個人:(耶1:5)我 未 將 你 造 在 腹 中 , 我 已 曉 得 你 。然而有的人來到這個世界上,要比其他人更令人矚目,就像這裡的撒母耳一樣;神憑着他自己的自由和權柄而施行恩慈與公義。參孫的故事,開始於神的應許(士13);然而撒母耳的故事,則是從記述他母親的禱告開始。參孫的出生來自於神使者的預言;而撒母耳的出生則是由於他母親向神的祈求。在他們的身上,都顯出神話語的權能,以及人禱告的大能。撒母耳的母親是哈拿,是本章的核心人物。I。哈拿的愁苦----她沒有孩子;她的對頭也以此欺負她;不過幸好她的丈夫善待她(1-8節)。II。在這個愁苦、苦難之下,哈拿向神禱告並許願;大祭司以利對她的鼓勵(9-18節)。III。撒母耳的出生與乳養(19-23節)。IV。撒母耳被獻給神(24-28節)。
V。1-8
這裡記述先知撒母耳將要出生所在的家庭。他父親的名字是以利加拿,按着祖先是一個利未人,是出於哥轄家族的(代上6:33,34)。蘇弗的這一族人漸住到了以法蓮的山地,以利加拿也就出生、生活在那裡。(米迦的利未人也曾是從伯利恆搬到以法蓮山地(士17:8))。I。這是一個敬虔的家庭。以色列人的家庭都應敬虔;但是利未人的家應該尤其如此。牧師傳道人的家,應該是信仰上的榜樣。以利加拿每年上到示羅那裡,在神的帳幕那裡敬拜、祭祀萬軍之耶和華。這應該是在聖經裡面第一次稱神為萬軍之耶和華;在後面這個名字會經常地出現。在先知撒母耳的時代,神的百姓稀少而脆弱;而以色列的敵人卻人數眾多、勢力強盛;然而,神的這個名字提醒人們,他是萬軍之耶和華,是天地的主宰。以利加拿是一個鄉村的利未人,看起來也沒有什麼位置或職事要在聖所作服事的工作;而是作為一個普通的以色列人,前來敬拜獻祭,獻上禱告與感恩;他持守在這敬虔之中,每年都到示羅那裡敬拜。1.此時在以色列人中,敬虔的信仰已經逐漸消退;有人已經開始敬拜偶像別神;在以色列中已經出現普遍的謬誤和偶像之罪;然而此時以利加拿仍然持守着真正的敬虔。不管別人怎樣,他和他的家人卻要事奉耶和華。2.以利的兩個兒子,何 弗 尼 , 非 尼 哈 當 耶 和 華 的 祭 司。我們在後面看見這兩個人是很壞的;然而以利加拿仍然堅持到聖所去獻祭。神告訴以色列百姓,要去那聖所之處去敬拜神;禁止他們在別處拜神;因此,以利加拿嚴格地謹守神的命令,到示羅去敬拜事奉耶和華。儘管祭司沒有盡他們的職分,但是以利加拿仍會自己向神盡他的職分。感謝神,在福音之下,我們今日敬拜神不是限於某一個具體的地方;而是都在基督的身體、教會中;(弗4:11,12)。沒有人轄管我們的信心;我們的職分也應是向着那些幫助我們成為聖潔的人;而對那些像何弗尼或非尼哈這樣的人,他們敗壞在神的面前,因而他們向神所獻的祭是神所憎惡的;不過,神的聖潔禮儀制度並不是倚靠於這些經管之人的純潔。II。然而,以利加拿的家庭也是一個分裂的家庭;在這分裂的背後,既有人的罪,也有令人傷心的事。若他們家人都能一起敬虔在神面前,就不會有這樣的分裂之事。1.這分裂的起始原因是以利加拿娶了兩個妻子;這違犯了那起初的婚姻制度。(太19:5,8)起初不是這樣的。這個問題,給亞伯拉罕家庭、雅各家庭都帶來了很大困擾;現在,困擾又臨到以利加拿的家。神的律法給我們這個世界帶來多少安慰和輕省;而我們如果任憑自己行事,又會陷入怎樣的混亂!2.從這個錯誤中又衍生出新的問題:兩個妻子彼此不合。他們得神不同的恩賜:毗尼拿,就像利亞,有自己的子女,然而卻被丈夫愛得不多;哈拿,就像拉結,沒有兒女,但是卻是丈夫所親愛的;以利加拿偏愛哈拿,也不顧及別人知道(5節)。然而她們二人秉性不同:毗尼拿因為有子女,所以變得狂妄傲慢;哈拿卻因為沒有孩子而暗自神傷、憂煩。以利加拿在她們二人之間也很難相處。(1)儘管有這些紛擾,以利加拿仍來服事神的祭壇,在那裡獻祭;而且是帶着妻子孩子們一同前來;即使她們彼此不合,至少在敬拜神的事情是彼此一起的。假如一個家庭中不能解決紛爭,至少不要讓這紛爭影響了對神的敬拜。(2)以利加拿盡力來鼓勵哈拿,讓她在苦境中精神振作起來(4,5節)。在耶和華的節期,以利加拿獻上平安祭,祈求神賜平安給他們的家庭;當他和家人一起吃祭物的分時,雖然他也給了毗尼拿和子女們祭肉的分,但卻給了哈拿雙份,以表明對哈拿的特別之愛。【1】雖然哈拿無子女,但是以利加拿對她的愛絲毫不減。基督愛他的教會,儘管教會軟弱、貧瘠;人也應當這樣愛自己的妻子(弗5:25)。我們不應當由於親人的軟弱或是他們的愁苦,而對他們不好;否則就是違背神的旨意,使我們的親人苦上加苦。【2】由於哈拿愁苦,受辱,心情低落,以利加拿就更加盡力向哈拿顯出愛戀。我們應當有智慧和職分去支持、憐恤那軟弱的人,扶持那些垂頭喪氣的人。【3】以利加拿把平安祭的祭肉給哈拿,來表明他的愛。我們對朋友和親人的關愛,也應當顯明在我們為他們的禱告裡。我們越愛他們,就越要多為他們禱告。(3)毗尼拿就很生氣,大大激動哈拿。【1】她以哈拿的無子來指責羞辱她,蔑視她;用嘲諷的口氣向她說話;好像哈拿不受神的喜悅似的。【2】她嫉妒以利加拿對哈拿的愛;他越是對她憐恤關愛,毗尼拿就越是羞辱欺負哈拿。【3】他們來到示羅、神殿敬拜神的時候,毗尼拿更越發如此。此時就更顯出毗尼拿的罪以及惡意;因為此時他們應該雙手潔淨、無憤怒、無紛爭。這時毗尼拿欺辱哈拿也就更加顯得尖損刻薄;不只是因為他們此時是同伴,也因為哈拿此時願意在神面前沉靜地事奉敬拜,不受打擾。我們想要潔淨、和平的時候,也是我們的敵人最想來攪擾我們的時候。當神的眾子侍立在耶和華面前時,撒旦也想來站在其中(伯1:6)。【4】毗尼拿年復一年地這樣欺辱哈拿,而不僅是一次兩次;也不怕丈夫對自己的不滿;她對哈拿也絲毫沒有同情。【5】毗尼拿這樣做,是要讓哈拿整日愁苦;這樣她就可以自己獨占丈夫;又或是她看見哈拿哀哭,自己就很高興。若有人喜歡看別人悲傷,那麼,這就是此人內心卑劣情感的證據。我們應當互相擔負彼此的重擔,而不是互相增加對方的重擔。(4)哈拿無法忍受毗尼拿的欺辱:她哭泣吃不下飯(7節)。這使她自己和別人都難受;她自己悲傷不能吃飯,也影響了家中所有人的心情。這是他們在耶和華的節期時的事情;此時他們不可在悲傷愁容里吃神的聖物(申26:14)(利10:19)。然而這是哈拿的軟弱;她由於這些屬世界的哀愁而使自己不能在神裡面有聖潔的喜樂。容易悲傷哀愁的心靈,常常也容易被別人的中傷和譏諷所傷害;這種脆弱的感情也是人自己的敵人,使自己不能得到神的安慰、不能得到聖潔的生命。人的彼此不滿和怨恨常常侵損婚姻中的彼此關係,使被侵害的一方嘆息哭泣,以致眼淚遮蓋耶和華的壇(瑪2:13);這樣的傷害,神必會看見、注意。(5)以利加拿盡力地說話來安慰哈拿。他另娶這個妻子,哈拿沒有責備抱怨他對自己不恩慈、或是埋怨毗尼拿;就像撒拉曾經向亞伯拉罕抱怨那樣。哈拿也沒有要向毗尼拿以怨報怨,想辦法找毗尼拿的麻煩、向她報復。這就使得哈拿更加令人同情。以利加拿向哈拿表示極大的同情、愛戀與安慰之心:你 為 何 哭 泣 , 不 吃 飯 , 心 里 愁 悶 呢 ? 有 我 不 比 十 個 兒 子 還 好 嗎 ?【1】他看見哈拿這樣傷心,自己也是極其不安難受。婚姻中的人在靈里相合,也應彼此分擔哀愁。【2】他滿含愛憐地責備哈拿:為什麼哭泣愁悶呢?這是他出於愛中的責備,就如神對人的責備一樣;我們也應如此,彼此對待。他讓哈拿想想為什麼要哭泣悲傷。儘管哈拿有正當的理由而哀傷,但是不應該哀傷到如此程度,以致於在敬拜耶和華的時候不能吃聖物。如果,我們心中的悲傷使我們轉離了我們自己對神的事奉和職分,使我們不能得到在神裡面的安慰,使我們不能對神的恩慈感恩,使我們不能信靠神對我們的良善;那麼,這樣的悲傷就是出於罪、是過度而不適當的。這樣的悲傷哀愁,會成為我們的陷阱,使我們不能得到在基督裡面的喜樂,阻擋我們盡職分、得慰藉。【3】以利加拿告訴她,在他那裡,有對她全部的愛情;這足可以彌補她的心傷。有 我 不 比 十 個 兒 子 還 好 嗎 ?我們應當數算我們所得的慰藉和恩典,以使我們在患難面前不會過度地悲傷;患難本是我們當經歷的,但是慰藉我們卻不要失去。若我們把兩方面並列,我們必須同時看見順境與逆境的方面;否則我們就是沒有順從神的意旨安排,也是對我們自己不妥當。神使亨通和患難這兩樣並列(傳7:14);而我們也應當如此。
V。9-18
以利加拿溫柔地責備勸說哈拿,不要過度悲傷;現在我們看見這勸說帶來了好的結果。I。她現在開始吃飯。丈夫的勸說,沒有使她更加心硬、悲傷;而是使她看見丈夫的關愛、看見丈夫也在為此心情難受。因此她振作起來,來到飯桌前。控制我們自身的悲傷或是情感,正如控制我們的食慾一樣,都是需要我們內心的堅強以及舍己。II。這更把哈拿帶入向神的禱告之中。丈夫的話,以及面前的困難和境況,使哈拿思想;「我這樣憂憤、這樣煩惱悲傷,是正當的嗎?這悲傷對我何益呢?與其我自己辛苦地擔當這憂愁煩惱,為什麼不卸下擔子,為什麼不在禱告中把這煩憂交在神的手裡,向神傾訴呢」?以利加拿說,有我不比十個兒子更好嗎?這或許更使哈拿想到,不管自己的丈夫怎樣,反正,神總是自己可以尋求的;我要倚靠神,把我所有的憂傷都向神傾訴;在神那裡,他必給我安慰和解救。哈拿要來到神恩典的寶座前,莊重懇切地傾訴、祈求、哭泣、祈禱。他們現在就在示羅,在神聖所帳幕的門口;在那裡,神應許必與屬他的百姓子民相遇;這就是那禱告的殿。他們最近剛在這裡獻過平安祭,並以此得到神的恩惠和恩慈;並且,神悅納他們的獻祭,他們得到安慰,因而他們剛吃過平安祭的祭肉。現在,借着這獻祭,不僅表明使罪得贖,也表明我們的禱告被神悅納和垂聽;我們必須要在祈求中注目於那所獻之祭上。1.在哈拿的禱告中,充滿熱切和敬獻之心。我們也可以在其中得到教導,作為對我們自己的禱告的指引。(1)她把目前心中的悲傷,轉為禱告之中的敬虔和懇切:哈 拿 心 里 愁 苦 , 就 痛 痛 哭 泣 , 祈 禱 耶 和 華(10節)。我們所經歷的苦難,應該使我們更加熱切地來到神的面前。我們的主耶穌也是這樣,在心中傷痛的時候,禱告更加懇切(路22:44)。(2)哈拿的眼淚,混合在她的禱告裡。這不是一個乾巴巴、沒有表情的冷淡的禱告:她痛痛哭泣。正如那真誠的、真正的以色列,在神面前哭泣懇求(何12:4);眼睛注目於神的恩慈和溫柔;因為他了解在患難中的靈魂。哈拿的禱告,是發自肺腑;她的眼淚,如同泉涌。(3)哈拿的禱告和祈求,非常具體,然而也非常謙卑。她向神祈求有一個兒子,並許願把他獻給耶和華,在神的聖所帳幕事奉。神允許我們,在禱告中不僅可以祈求那些一般性的良善之事,也可以祈求那些具體的迫切所需之事。但是哈拿不是像拉結那樣說,「你給我孩子,不然我就死了」(創30:1);而是,她非常謙卑、感恩。(4)在這裡,哈拿作了一個莊重的許願和誓言。如果神賜給她一個兒子,她就要把他獻給神(11節)。他出生就是利未人;因而本身就是敬獻於神的服事的人;然而借着這個許願,他更要作一個拿細耳人、在神面前作一個聖潔、奉獻的人。當我們尋求神的恩慈的時候,我們要把神給我們的恩賜用來榮耀神,要歡欣地以之用於對神的事奉之中。在盼望神恩慈的時候,我們也要記住我們向神的職分。(5)哈拿默默地說着這些禱告,沒有旁人能聽見她的話。她的嘴唇在動,但是沒有聲音(13節);因為她知道、也深信,神是鑑察人心的神,他知道人心的所思所想。那些拜偶像假神之人,以為要大聲呼喊,他們的神才能聽見(王上18:27);然而耶和華看見人心底最深處的意念。這也表明,哈拿在神面前的謙卑,並聖潔地自以為恥。哈拿絕不是像(賽58:4)所描述的那些禁食卻紛爭叫喊的人。這是哈拿心中一個暗暗的禱告;雖然是在公開的場合、在禱告的聖所,但是她的禱告是出於心底;而不是像那些在人前炫耀的法力賽人一樣。我們不必為真誠的禱告而羞恥,但是我們要避免一切炫耀和虛偽。2.以利對他的誤解和嚴厲責備。以利現在是大祭司;他坐在聖殿的門邊、自己的位子上,檢視着殿中的情況(9節)。神的帳幕這裡稱為殿,因為這是一個固定的地點。以利坐在那裡,看見哈拿,以為她是醉酒了(13,14節):你 要 醉 到 幾 時 呢 ? 你 不 應 該 喝 酒 。這也是彼得等使徒們被聖靈充滿的時候,別人對他們的誤解(徒2:13)。或許在當時這個悖逆的世代,人們常常看見有醉酒的婦人在聖殿的門邊;否則以利的兩個兒子也不會那麼容易犯罪(撒上2:12)。所以以利把哈拿也當成這樣的人了。罪惡的瀰漫和擴散,一個後果就是無辜之人也常常會被懷疑。疾病傳染的時候,每個人都會被懷疑得了病。(1)這是以利的錯誤。他沒有細察,就這樣嚴厲地責備人。如果他自己的眼睛昏花,他可以讓周圍的人幫他查看。醉酒的人常常喧鬧失控,但是這個可憐的婦人是安靜和鎮靜的。尤其作為大祭司,他更應體恤那軟弱和失迷的人(來5:2)。我們常常捕風捉影地急躁指責別人,常常急切地判斷別人的不是;我們這樣對人的態度是不對的。我們應當盼望眾人的好處,不要動輒批評;保羅在已經知道很多關於別人犯錯的消息的時候(林前11:18),仍只是稍微地相信,期望他們不是如此。我們特別要小心,不應在敬虔的事情上,冒然責備別人;免得我們把別人稱作虛偽、過激或是迷信,然而那人的所作所為卻是出於熱忱,是被神所悅納的。(2)這對哈拿來說,是在她的傷口上撒鹽;她剛被以利加拿責備說她不吃不喝,現在又被以利責備,說她醉酒。人即使做正確的事情,也會被人指責;在任何時候,我們都不要因為受委屈冤枉而覺得奇怪。3.哈拿的謙卑辯解。她沒有向以利回嘴,也沒有反責他對自己的冤枉。當我們被別人冤枉斥責的時候,我們要加倍小心,管住自己的嘴,不要以怨言回答怨言。哈拿覺得只要謙卑地把事情說清楚就可以了;我們也應當如此謙卑。(1)她清楚地講明實際的情況:主 阿 , 不 是 這 樣 。 我 是 心 里 愁 苦 的 婦 人 , 清 酒 濃 酒 都 沒 有 喝 , 但 在 耶 和 華 面 前 傾 心 吐 意 。不 要 將 婢 女 看 作 不 正 經 的 女 子 。(2)她解釋自己現在所作的:我 因 被 人 激 動 , 愁 苦 太 多 , 所 以 祈 求 到 如 今 。當我們被別人不當地指責的時候,我們不僅應努力澄清自己,而且還要盡力使我們的弟兄了解為什麼誤解的原因。4.以利的友善回答與安慰(17節)。作為大祭司,他鼓勵哈拿,告訴她平平安安地去,並以神的名祝福她;雖然不知道她具體所求的是什麼,然而願意支持她的祈求;願耶和華允准她所求的;此時以利已經非常相信哈拿的敬虔與謹守。對於那些不了解我們而指責我們的人,我們的溫和謙卑或許可以贏得他們,使他們反而成為我們的朋友;使他們對我們的指責變為對我們的祝福。5.哈拿安心地回去(18節)。她懇求以利仍然為她祈禱;然後就回去吃飯(祭物不可留到第二天早上吃),面上也不帶愁容了。在禱告中,哈拿向神陳情,把這些煩憂都已經交在了神手裡;現在,她不再憂愁悲傷。不僅她在神面前禱告、祈求,以利也為她祝福祈禱;她深信,神一定會向她施恩慈,允准她的祈求,或是彌補她的所缺。在感恩的心靈里,禱告能使心得到安慰;(腓4:6,7) 應 當 一 無 掛 慮 , 只 要 凡 事 借 着 禱 告 , 祈 求 , 和 感 謝 , 將 你 們 所 要 的 告 訴 神 。神 所 賜 出 人 意 外 的 平 安 , 必 在 基 督 耶 穌 里 , 保 守 你 們 的 心 懷 意 念 。我們對神的祈求,必不會落空。禱告必使我們得安慰。
V。19-28
I。耶和華的節期過去以後,以利加拿以及家人回到拉瑪。在那裡的每天,他們都敬拜神;即使是在臨走的一天,他們也是清早起來先敬拜耶和華。我們的早晨,應該從敬拜神開始;讓那在首先的,也為我們的首。他們馬上就要一家大大小小一起啟程,然而他們仍然先是敬拜耶和華。禱告和敬虔,並不會耽誤我們的旅程。他們已經花了好幾天的時間敬拜神;然而他們不介意再多敬拜一次;我們不可在良善之事上疲乏。II。撒母耳的出生以及取名。終於,神記念了哈拿;她所渴望的終於臨到;哈拿懷孕生子。雖然神好像忘記了屬他百姓的重擔,苦難,祈禱,但是實際上,神最終必向他們顯明,神沒有忘記他們。媽媽給這孩子取名,叫撒母耳(20節);神聽見她的禱告和懇求,看見她的苦情。當神垂聽、應允我們的禱告,我們更要有特別的記念和感恩(詩116:1,2)。哈拿以此要讓兒子將來記得自己在神面前的職分;因為他是哈拿向神求來的,也是哈拿敬獻與神的。由於禱告而得到的孩子必應是一個良善的孩子;在(箴31:2)利慕伊勒王的母親提醒他是許願而得的孩子。III。哈拿小心仔細地乳養他;不僅是因為他是自己所親愛的,更因為她把孩子敬獻給神。我們養育兒女,不僅是因為律法和親情,也因為是在恩典之約中,把孩子獻給神。見(結16:20,21)。以利加拿如同每年一樣又上示羅去敬拜神,並且這裡特別提到去那裡還所許的願;或許是以利加拿因哈拿生子而在這裡還願(21節)。但是哈拿這一年沒有和家人一起上示羅去。1.這是因為她不願離開還沒有斷奶的孩子。婦人怎能忘記吃奶的孩子呢?神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那些在家裡要照顧小孩子、而不能參加公共地敬拜神的人,他們可以在這裡得安慰;如果他們的內心向主,神仍會恩典地悅納他們;雖然他們在家裡,但是仍然可以分在那屬靈爭戰中的掠物。2.她要等到孩子再長大一點才去;並且要把孩子永遠留在那裡。即使堅定還願的人,也可能會因某種原因稍稍耽延。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獻祭的牲畜要等一段時間後才可獻祭(利22:27)。果實在成熟的時候最好。以利加拿同意哈拿的請求(23節):就 隨 你 的 意 行 吧 。夫妻同負一軛,彼此扶持、容讓、鼓勵,尤其是在敬虔和慈善之事上齊心協力,這是多麼美好、宜人的事情。以利加拿還加上一句自己的祈禱:但 願 耶 和 華 應 驗 他 的 話 。願神保守這孩子,經歷嬰兒時期的成長,並顯明神悅納哈拿所許的願;使整件事情成就。真誠敬獻孩子的父母,可以為兒女禱告;願神保守、成就他們。IV。這孩子被莊重地帶到神的聖所。1.又 帶 了 三 只 公 牛 , 一 伊 法 細 面 , 一 皮 袋 酒 。這些被殺牲畜的獻祭,有燔祭、贖罪祭和平安祭,是祈求神悅納在這裡所獻的撒母耳的生命作為活祭。我們與神之間的約,必須要借着獻祭而立;就是那永遠的贖罪之祭。2.神垂聽、應允哈拿的禱告;現在哈拿向神的良善表示極大的感激。她向以利說話(26,27節),因為他曾經鼓勵哈拿。主 阿 , 我 敢 在 你 面 前 起 誓 , 從 前 在 你 這 里 站 着 祈 求 耶 和 華 的 那 婦 人 , 就 是 我 。我 祈 求 為 要 得 這 孩 子 。 耶 和 華 已 將 我 所 求 的 賜 給 我 了 。神回應、垂聽我們的禱告,我們應當謙卑地感恩,在神裡面得勝,把榮耀歸於神。這是在神面前我們生命的見證。(詩66:16-19)(詩34:2,4,6)。3.所 以 , 我 將 這 孩 子 歸 與 耶 和 華 , 使 他 終 身 歸 與 耶 和 華 。 於 是 在 那 里 敬 拜 耶 和 華 。(1)無論我們敬獻、歸於耶和華的是什麼,我們都首先是從他那裡得來。我們所有獻上的禮物,都首先是神賜給我們的禮物。(代上29:14,16) 我 算 什 麼 , 我 的 民 算 什 麼 , 竟 能 如 此 樂 意 奉 獻 。 因 為 萬 物 都 從 你 而 來 , 我 們 把 從 你 而 得 的 獻 給 你 。耶 和 華 我 們 的 神 阿 , 我 們 預 備 這 許 多 材 料 , 要 為 你 的 聖 名 建 造 殿 宇 , 都 是 從 你 而 來 , 都 是 屬 你 的 。(2)無論我們敬獻於神的是什麼,他必豐富地回報我們,使我們得到說不出的好處和利益;特別是當我們扶助貧窮人的時候;(箴19:17)憐 憫 貧 窮 的 , 就 是 借 給 耶 和 華 。 他 的 善 行 , 耶 和 華 必 償 還 。哈拿把他終身歸給神,終身作拿細耳人。我們與神的約也是如此,就如同一個婚姻之約;只要我們活着,就是屬於他的,永遠也不離棄。
最後,兒童應該儘早學習敬拜神;他們的父母應該指教他們,來尊崇敬拜神,使他們儘早敬虔在主的裡面;神會恩典地接納他們,教導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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