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CCBible/Bible101/DBible 微博@基督徒百科@Bible101@歌珊地圣经引擎@如鹰展翼而上 QQ群 4619600/226112909/226112998 同步推送#今日真道圣言#
MHC:出埃及記 29
出埃及記
第二十九章
本章的命令指示是,I。關於祭司的敬獻和受膏,以及關於使壇成聖(1-37節)。II。關於每日的獻祭(38-41節)。伴隨這些的是神恩典的應許,將在他們的服事之中祝福他們。(42節等)。
V。1-37
這裡,I。關於亞倫和他的兒子們被奉獻成聖,向神作祭司的職分;這要以極其莊重的禮來進行,使他們自己也為此肅穆,敬重所承接的職分,也使百姓都對他們的職分尊敬。1.這禮節極其完備,有神具體詳實的指示;因為之前從未有人這樣做過,更因為這將今後一直就成為大祭司就職的禮例。現在,(1)所行的禮節是,奉獻那蒙神所揀選的人,為神的祭司;他們憑着這奉獻,擺上自己,從今以後全身心地服事神;神也憑着這禮,悅納他們;也使百姓知道,他們不是自取為祭司的身份,乃是出於神的呼召(來5:4,5)。他們這樣與其他人分別出來,從一般的服事中分別出來,分別為聖,來親近地服事神。注意,那所有來為神作工的人,都要在神面前成聖。一個人只有首先被神悅納,才能前來為服事神的作工而努力。把他們奉獻上,也是使他們聖潔完全。(2)來主持行這奉獻受膏之禮的人,是摩西,是被神所差派的。雖然亞倫是要為百姓的緣故被膏為祭司,但是百姓卻不是來膏亞倫的人;而是摩西,神的僕人,在這裡代替神,來膏亞倫。憑着神的特別差派,摩西在這裡做的是祭司的工作,因此那屬於祭司的祭物也有摩西的分(26節)。(3)行這禮的地方是在會幕的門口(4節)。神喜悅住在那至聖所的會幕里,百姓在會幕前的院子中以及外面敬奉神;所以,會幕的門口就是最好的地方來膏祭司;這樣使祭司成為神與人之間的中保,站立在兩者之間,手放兩者身上。亞倫和兒子們在會幕門口受膏,也因為他們都將是看守這門的人。(4)這裡有許多受膏奉獻之禮的細節。【1】他們都要用水洗身;表明承接神的聖職的人必須是潔淨的(賽52:11)。那要使自己成為聖潔的人,必須洗淨身體與靈魂的罪污(林後7:1)(賽1:16-18)。他們現在全身用水洗,但是之後當他們供職做祭司事奉的時候,只需要用水洗手腳即可(出30:19);因為「凡洗過澡的,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約13:10)。【2】他們都要穿上聖服(5,6,8,9節);表明僅清洗去除外在的污穢還不夠,還必須穿戴恩典的聖靈,穿戴公義的聖袍(詩132:9)。他們必須束上腰帶,正如一個預備好、要努力工作服事的人;他們必須穿上袍子和冠冕或是裹頭巾,正如那對自己的職事和工作深感光榮的人。【3】要將聖潔的膏油倒在亞倫頭上,使他來受膏(7節)作大祭司;也使所有的會眾,被這芬芳的香氣和甘甜的滋味所充滿,使他們的心得喜悅;這也表明神的靈澆灌在亞倫身上,使他能夠起來服事神。弟兄之愛的溫暖,被比作好像聖潔的膏油澆在亞倫頭上(詩133:2)。其他低層級的祭司也要受膏(出30:30),但沒有提到是像膏大祭司那樣,把膏油澆在頭上(利21:10);只是在膏油混合祭牲血的時候,才要撒到大祭司與眾其他祭司身上(21節)。【4】要為亞倫和他的兒子們獻上祭牲。首先,必須要有贖罪祭,使他們被贖回(10-14節)。「律 法 本 是 立 軟 弱 的 人 為 大 祭 司」,所以亞倫他們必須首先為自己的罪獻上贖罪的祭,然後才能來為百姓獻祭(來7:27,28)。他們要把手按在祭牲的頭上(10節),以此表明和承認自己本是有罪該死的人,並盼望憑着這祭牲的代贖,自己的罪能夠得到赦免。這裡為祭司的贖罪祭,與其它時候為百姓的贖罪祭的過程與目的基本相同;只是,在為百姓獻贖罪祭的時候,祭司要吃百姓所獻的祭牲的祭肉(利10:18),表明祭司取代、承擔了會眾百姓的罪;但是這裡,為祭司自己所獻的祭牲,牛的皮、肉等,要在營外焚燒(14節)。這也意味着,律法在這裡的缺陷和不完全,因為嚴格說來,在這裡祭司自己的罪無法被取代、承擔;而是必須期盼那更好的大祭司與更美的獻祭的到來。第二,必須有火祭,把全羊燒在祭壇上。這是為了歸榮耀於神,表明他們完全地敬獻自己的生命來服事神,作為一個活祭,用聖潔之愛的火來點燃(15-18節)。必須是先獻贖罪祭,然後獻火祭;因為,若沒有除去罪,人的服事不被神所悅納(賽6:7)。第三,必須要有平安祭;要敬獻上公綿羊。在火祭中,神從他們的祭司服事中得榮耀;而憑這裡的平安祭,神使他們得安慰。為表明神與人之間所立的相互的約,這裡,1.祭牲的血在他們與神之間分享(20,21節);一部分血撒在祭壇四周,歸於神;另一部分在他們身上(20節)和衣服上(21節)。這樣,借着獻祭的祭牲,使他們得到平安的確據;他們完全在神面前分別為聖,來服事神。血抹在耳垂、手指和腳趾上,表明全身都歸在主里,即使耳垂和腳趾都不例外。血和膏油彈在他們的衣服上,是最美的裝飾,因為它們預表了基督的血,以及聖靈的恩膏;使他們完全成為聖潔與美麗,得以來到神的面前。我們讀到(啟7:14)中「用 羔 羊 的 血 , 把 衣 裳 洗 白 淨 了」。2.關於祭牲的肉也是同樣,(1)亞倫要拿着肉,以及餅在手裡,在神面前搖一搖,作為搖祭,然後獻於神在壇上為火祭。這樣神以此接納亞倫和他的兒子們為僕人。肉的另一部分,給摩西(26節)以及亞倫和他的子孫(28節)。(2)對這另一部分,亞倫和他兒子們要在會幕的門口吃這肉和餅。他們吃這些贖罪之物,表明了得救贖赦罪的歡喜與感恩,以及與神喜樂的交通;獻祭與吃祭物的筵席,的確就是為了能夠與神有喜樂的交通。(羅5:11)不 但 如 此 , 我 們 既 借 着 我 主 耶 穌 基 督 , 得 與 神 和 好 , 也 就 借 着 他 , 以 神 為 樂 。若有吃剩下的,必須用火燒了,一點也不能留到早晨,因為那是獻祭的聖物。2。亞倫和他兒子們承接聖職的禮要進行七天。(1)他們應在這七天裡肅穆地行這奉獻受膏的禮,告別遠離從前的罪,思考此事的莊重和嚴肅。這禮也要在以後的世代遵行(30節)。那以後繼承亞倫的也要穿上這聖服,在七天的時間裡,承接這聖職。(2)七天之中的每一天,都要獻上一隻公牛為贖罪祭,表明,【1】他們的罪能被得贖得饒恕,這對他們是極其重要的事;他們要清醒地認識己罪,要悔改。【2】這樣每天獻贖罪的祭,說明這祭牲並不能真正使他們得以完全(來10:1,2)。因此他們必須要存有那更好的盼望。3.祭司受膏,奉獻自己給神,此事中有那將來的更好的事情的影。(1)我們的主耶穌是我們的大祭司,他是天父所定意、所安排的;他被聖靈所膏,在萬人之上,他穿聖潔公義的服飾,榮耀華美;(來9:12)並 且 不 用 山 羊 和 牛 犢 的 血 , 乃 用 自 己 的 血 , 只 一 次 進 入 聖 所 , 成 了 永 遠 贖 罪 的 事 。(來2:10,11)原 來 那 為 萬 物 所 屬 , 為 萬 物 所 本 的 , 要 領 許 多 的 兒 子 進 榮 耀 里 去 , 使 救 他 們 的 元 帥 , 因 受 苦 難 得 以 完 全 , 本 是 合 宜 的 。因 那 使 人 成 聖 的 , 和 那 些 得 以 成 聖 的 , 都 是 出 於 一 。 所 以 他 稱 他 們 為 弟 兄 , 也 不 以 為 恥。因而他成為我們永遠的定例(9節)。(2)所有跟從、信靠基督的人都是屬靈的祭司,奉獻神所悅納的屬靈的祭(彼前2:5);他們被基督的血洗淨,而成為屬神的祭司(啟1:5,6)。他們穿上聖潔華美的衣服,被聖靈恩膏(約一2:27)。他們的手中是服事的工作;借着基督一次永遠的祭,他們奉獻自己來服事神。基督的血撒在他們心裡,洗除他們從前必死的事;從而來作祭司,事奉那永生的活神。神的靈與能力,借着基督,施在我們的靈魂里(比較(路11:20)和(太12:28)),正如摩西的手指把血彈在亞倫身上。也表明福音的傳道人被肅穆莊嚴地分別為聖,被嚴肅莊重地按立;正如那在莊重的工作中被委以重任的人。II。那獻祭的聖壇,那在七天之中每天獻上贖罪祭的壇,是為祭司而設立的聖壇。不只是它本身分別為聖,它也使之上所獻的祭為聖(太23:19)。基督是我們的聖壇;他為我們成聖,使我們以及我們的工作也因此能夠成聖,被神悅納(約17:19)。
V。38-46
在這一段我們有,I。每日的獻祭。每天早晨和黃昏,都要獻一隻羔羊,以及素祭和奠祭,都要獻於耶和華為火祭,作為他們世世代代常獻的燔祭。這些都要在耶和華面前,在會幕門口,作為百姓所獻的祭;全以色列都要以此得恩惠和安慰;這是贖他們每日的罪的祭,也是他們每日受神恩典的感恩祭。這是他們每日的職分。注意,1.這預表了基督持久地為神的子民和教會代求,使他們潔淨,使他們成聖;是為他們一次獻上永遠的祭,也是持久的恩慈。2.這告訴我們應當每日以禱告讚美向神獻上屬靈的祭;無論是早晨還是黃昏,都謙卑地來倚靠他,向他獻上感恩。我們必須把每日的敬獻和禱告都看作我們重要的職分,也是我們每日所得的最喜樂的安慰。不論我們忙於什麼事物之中,早晚的敬獻都決不能忽視;我們應謹守每日禱告的時間。那使自己靈魂饑渴的人,也不能在神的施恩寶座前持久地事奉神。II。神賜給以色列極大的寶貴的應許,向他們施恩惠;他們若遵行這神所設立的禮例,神就必與他們持久地同在。神應許了,1.他將與他們持久地交通;他不僅與摩西相遇,向摩西說話,也要和所有的以色列人相遇(43節),也接納他們每日的獻祭。注意,對於那些按着神所定的旨意、道路和律例,來勤勉地敬奉神的人,神一定會與他們相遇。2.神將看顧、顧念他所設立的會幕、聖壇以及祭司的禮;他將悅納在此向他所敬獻的。注意,那向神的榮耀而成聖的,也必被神的榮耀所成聖。若我們盡我們的職分,神必顧念;他必悅納那向他所真誠奉獻的。3.他將住在他們中間;他是與他們立約的神;將會給他們確定而且令人安慰的記號,顯明他的同在與恩典:我 要 住 在 以 色 列 人 中 間 , 作 他 們 的 神 。注意,無論神在哪裡設立屬他的會幕,神自己必住在那裡。(太28:20)我 就 常 與 你 們 同 在 。那住在神殿中的人,神必與他們同住。他 們 必 知 道 我 是 耶 和 華 他 們 的 神 , 是 將 他 們 從 埃 及 地 領 出 來 的 , 為 要 住 在 他 們 中 間 。 我 是 耶 和 華 他 們 的 神 。注意,那在神的約中,得到神安慰的確據的人,是真正幸福的人。我們若有此確據的安慰,一切就已足夠;不需要什麼,能使我們更加幸福。
http://matthew-henry.blog.163.com/blog/static/208088318201261334424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