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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身體 - 靈命經歷四層第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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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mplate:生命的經歷; 靈命的四層(十九項)

本文摘自:http://bbs.creaders.net/rainbow/bbsviewer.php?btrd_id=645321&btrd_trd_id=366937

作者:theson

每一個要有屬靈爭戰的人,都必須先認識身體。可說沒有一件事,需要我們認識身 體,比屬靈爭戰更急切。因為屬靈爭戰,並不是個人的,乃是身體的。不是我們單 個信徒能彀和仇敵爭戰,乃是整個身體才能對付仇敵。所以我們要說到屬靈爭戰, 就不能不先來看認識身體。

為何我們必須到靈命第四層,才題起認識身體這個問題?因為我們這裡所說的身體, 乃是指著基督那奧秘的身體,就是教會說的。這身體,乃是基督那在我們眾人裡面 的生命,和我們調和而成的。當我們的生命經歷還在第二、三層裡面的時候,我們 還是活在自己的生命里,對主調成這身體的生命就無法認識。乃是當我們的己生命 徹底解決了,有了過約但河的經歷,而進入第四層了,我們才能摸著這身體生命的 實際,而認識這身體。

我們每一個得救的人,都是基督身體上的一個肢體。那麼,我們每一個人裡面的生 命,是一個肢體的生命,還是一個身體的生命?聖經和經歷都證明,我們每個人雖 是基督的一個肢體,但我們每個人裡面所有的,絕不是肢體的生命,乃是身體的生 命。我們身體上所有的肢體,都是共同有身體裡面那一個生命。所有活在身體上的 肢體,它裡面所有的生命,都必是其他的肢體所有的生命,也就是全個身體裡面的 生命。就如身上一隻耳朵,除非被割下來,它裡面的血,必同時是眼裡的血,鼻里 的血,也同時是全身的血。照樣,在基督奧秘的身體上,任何一個肢體,如果和身 體是聯貫的,是有交通的,就他的生命必是身體的生命;身體的生命,也必是他的 生命。他離開眾肢體不行,眾肢體離開他也不行。因為他和眾肢體裡面所有的生命, 都是一個身體的生命,是無法分別,更是無法分開的。就是這個生命,是把我們眾 人聯起來,成為基督的身體的,說得更準確、更透徹一點,是和我們眾人調成基督 的身體的。

但這件事,在我們還未把自己身上的難處對付乾淨以前,是沒法清楚經歷到的。我 們若是還憑肉體活著,還活在自己裡面,還憑天然的能力事奉神,基督在我們裡面 那身體的生命,就沒法彰顯出來,我們也就沒法認識這身體。人越憑肉體活著,就 越不覺得需要這身體的扶持。人越憑己意而行,就越不覺得需要教會的托住。人越 憑天然事奉,也就越不覺得需要肢體的配搭。乃是一個人肉體受了對付,己意受了 破碎,天然生命受了擊打,然後他裡面的生命才給他一個感覺,叫他覺得,他不過 是身體上的一個肢體,在他裡面的生命是沒有法子獨立的,所以這生命也就要求他, 帶著他,去和別的肢體交通,和別的肢體聯結。到這時候,他才開始認識一點身體, 也才有資格來摸屬靈的爭戰。

所以一面說,人要有屬靈的爭戰,來解決神的難處,必須先對付肉體、自己、和魂 生命,先解決自己的難處;另一面說,人要有屬靈的爭戰,必須先認識身體,而要 認識身體,活在身體裡,也必須先對付肉體、自己、和魂生命。所以不論是從爭戰 一面說,或是從認識一面說,都需要人經過前三層的對付,脫離了肉體、自己、和 魂生命,而達到第四層的生命經歷才可以。

現在我們就從幾大方面,來看認識身體的事。我們先從神的計畫說起。

壹 神的計畫

神從永世里就有一個計畫,要得著一班人,叫他們有他的生命和形像,而與他聯合 為一。在神這計畫的目標里,特別有兩件事,是我們在說到認識身體的時候,所必 須注意的。

第一,神要把他自己作到人裡面來,把人作得和他一樣。這件事,是絕對和他兒子 有關係的。聖經給我們看見,神乃是在他兒子裡面。神的所是、所有,神本性一切 的豐盛,都是在他兒子裡面。(西二9。)可說,若沒有神的兒子,也就沒有神。�

平常我們對兒子的觀念,不過重在兒子是父親生的,而兒子和父親還是可以分開的 兩個人。但聖經所說神的兒子,卻重在神的表現,和神並不分開的。約翰一章十八 節說,『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這給我們看 見,神的兒子就是神的表明,也就是表明出來的神。從來沒有人看見神,但現在因 著神的兒子把神表明出來,人看見了神的兒子,也就是看見了神。這就如今天地上 的人都是亞當的後代,也都是亞當的表現。一面說,今天人看不到亞當;但另一面 說,今天到處都可以看到亞當,因為亞當就在他許多子孫的裡面。所以我們看見了 地上的人類,就不能否認亞當的存在。同時,從這些人類身上,我們也就認識了亞 當裡面一切的故事。照樣,神的兒子就是神的表顯,神的出現。神在他兒子之外沒 有表顯,也沒有出現;所以神和他的兒子是不能分開的。

神和他的兒子,既是這樣不能分開,因此神計畫的目標,也就和他的兒子不能分開。 神要把他自己作到人裡面來,就是要把他兒子作到人裡面來;神要把人作得和他自 己一樣,就是要把人作得和他兒子一樣;神要人與他聯合為一,也就是要人與他兒 子聯合為一。因此,創世記一章二十六節,雖然用豫表的說法,說出神在創造時就 有意思要人像他,而有他的形像和樣式;但到了新約,卻清楚而具體的點出,神要 人有他的形像,就是要把人『模成他兒子的模樣』。(羅八29,原文。)人被模成 他兒子的模樣,也就是有他的形像了。

第二,神所要得著的這一班與他兒子聯合為一,和他兒子一樣的人,在他眼中看來, 並不是單獨一個一個的,乃是集體的、合一的。這個思想,我們可以從聖經所說我 們與他兒子的關係,那三種不同的說法看出來。

第一,說我們是神兒子的眾弟兄。(來二11,羅八29。)從這一面看,好像我們是 單獨的,一個一個來作神兒子的弟兄。但聖經這一種說法,乃是重在說到我們和基 督一同表現神。在基督還沒有道成肉身以先,神在宇宙中只有一個兒子,只有一個 表現。等到基督道成肉身來到地上,把他的生命分賜給我們,叫我們也成為神的兒 子,而作了他的弟兄,從此在宇宙中,神就有了許多兒子。那一個兒子怎樣是神的 表現,這許多兒子也同樣都是神的表現。所以說到我們是基督的眾弟兄,乃是重在 我們和基督一同來作神的兒子,一同來作神的表現。雖然如此,聖經的意思也不是 說,我們是單獨的。因為雖然我們是一個一個的作基督的弟兄,但聖經又說,我們 乃是神的一個家。(提前三15。)我們雖是神許多的兒子,卻不是以許多單個的兒 子作單位,乃是所有的兒子成為一個家,以一個家作單位。所以還是集體的。

第二,說我們是基督的配偶。(弗五31~32,林後十一2。)也許有人想,得救的人 有千萬,大概基督也有千萬個配偶,好像多妻一樣。但是聖經給我們看見,基督只 有一個配偶,就是我們這千萬個得救的人,合起來而成的教會。

聖經說到我們是基督的配偶,是重在說到我們是出於基督,是基督分出來的一部分, 就像夏娃是從亞當分出來的一部分一樣。當初亞當並沒有分出許多部分,只分出一 部分,就是一條肋骨,成了夏娃。照樣,基督也沒有分出許多部分。基督並沒有分 出一部分,來叫這位弟兄得救,再分出一部分,來叫那位姊妹得救。基督只分出一 部分,來叫教會得救。教會是基督分出來的那獨一部分。所以說到我們是基督的配 偶,就比說我們是基督的眾弟兄,集體得多了。

第三,說我們是基督的身體。以弗所一章二十三節說,『教會是他〔基督〕的身體。』 林前十二章二十七節說,我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十章十七節 又說,『我們雖多,仍是一個身體。』這些話,都給我們看見,我們乃是基督的身 體,並且我們不是每一個人都個別的是基督的一個身體,乃是大家合起來,成為基 督一個奧秘的身體,而各自作這個身體上的一個肢體。所以身體這個說法,最能說 出我們乃是集體的、合一的。

前面說到我們是基督的配偶,是重在教會是出於基督的。這裡說到我們是基督的身 體,是重在教會是與基督一體的。夏娃怎樣是出於亞當,又歸於亞當,與亞當成為 一體,教會也照樣是出於基督,又歸於基督,與基督成為一體。基督是頭,教會是 身體,二者是無法分開的。所以教會的本身是一,教會和基督也是一。這就更說出 神所要為他兒子得著的,乃是這樣集體的一班人,而不是單獨的,個別的一些人。


歸納起來,我們在神的計畫裡,可看見五點:第一,神要把他自己作到人裡面來, 和人聯合,使人像他。第二,神乃是在他兒子裡面,所以他要把自己作到人裡面, 就是要把他兒子作到人裡面;他要得著人和他聯合為一,就是要得著人和他兒子聯 合為一。第三,神所要得著和他兒子聯合為一的人,乃是他兒子的眾弟兄,要和他 兒子一同作兒子,一同彰顯他自己。第四,這班人又是他兒子的配偶,乃是出於他 的兒子,是從他兒子分出來的。第五,這個配偶,不只是出於他的兒子,也要歸於 他的兒子,作他兒子的身體。等到這個身體一出來,神的計畫就完成了。所以簡單 的說,神的計畫,就是要為他兒子得著一個身體,就是教會;教會是基督的身體, 乃是神的計畫惟一的目標。神的創造是為此,神的救贖是為此,神歷世歷代的工作 也都是為此。等到這一個目標達到了,基督的身體出來了,就配偶也有了,眾弟兄 也有了。那時,神的心願和目的就達到了,神的計畫也就完成了。所以我們要認識 身體,必須認識神的計畫。

貳 神的創造

第二,我們來看神的創造。我們前面說過,神的心願是要一班人都有他的生命,作 他的彰顯。為著這一個,他就來創造。但是當神創造人的時候,卻沒有造出許許多 多人來,只造了一個人,就是亞當。神能造一個人,當然神也能造千萬個人。但為 何神不這樣作?為何神不同時造出千萬個人,卻只造出一個亞當,然後再叫亞當生 出千萬個人來?那個原因,就是在於神的思想乃是一。

有史以來,人類的數目多得無數,但因為都是出於亞當,所以在神看來,就只是一 個人。在神看,宇宙中只有一個人,並沒有千千萬萬個人。林前十五章四十五和四 十七節,就是一個憑據。使徒在那裡說到亞當和基督,就說是『頭一個人』,和 『第二個人』。而這第二個人,又是『末後的』一個人。所以從創造直到如今,在 神的心目中,除了基督之外,只有一個人。神為著達到他的目的,完成他的計畫, 只創造了一個人。這就是說出神沒有意思把他自己作到千萬個單獨的人里。他只要 把他自己作到一個集體的人里,在這一個集體的人里彰顯他自己。

神造女人也是這個原則。在創造裡面,神也只造了一個女人,就是夏娃。我們都知 道夏娃乃是豫表教會。造男人只造一個,就是說,神只要一個集體的人來作他的形 像。造女人只造一個,也就是說,神只要一個集體的人,就是教會,來作基督的配 偶。總之,在神的創造里,他的思想就是一,而這個一,就是我們所說的身體。

參 神的救贖

第三,我們來看神的救贖。在神的救贖里,他的思想還是一。雖然在我們的經歷中, 有的人是現在得救的,有的人是幾十年或幾百年前得救的,有的人是在中國受浸的, 有的人是在外國受浸的,好像不同時,也不同地,但就神而言,他從來沒有救單個 的人,他是一救就把整個教會都救贖出來了。

對於這事,舊約以色列人出埃及的豫表,表明得很清楚。當初以色列全家,乃是同 時同地契羊羔的肉,抹羊羔的血,也是同時同地過了紅海,出了埃及。固然,若是 以我們人小的眼光來看,有的人是在這裡契肉抹血,有的人是隔了幾百家在那裡契 肉抹血。過紅海的時候,有的人走在隊伍的前頭,有的人走在隊伍的後頭,中間可 能差了幾千尺,時間也可能差了幾十分。但在神大的眼光看來,他們契肉抹血都是 在蘭塞一地,過紅海也都是同時過去的。

比方螞蟻搬運食物,在它們看,要從房間的這一角,搬到那一角是很遠了。但以我 們人的眼光看,它們不過都是在一個房間裡面。照樣,以我們的眼光看,我們眾人 得救,有早、晚、彼、此。但在神看,千年如一日,一日如千年。所以,以神永遠 的眼光看,我們大家的得救,都是同時的。他並不是把我們一個一個單獨的救了來, 他乃是把我們全體當作一個人救了來。所以在他的救贖里,正像在他的計畫,和他 的創造里一樣,那個思想還是一。他沒有計畫為他兒子得著兩個身體,只得一個, 他沒有來為他兒子創造兩個人,只造一個,同樣,他也沒有為他兒子救出兩個人, 只救一個。無論在神的計畫裡、創造里、救贖里,都只有一,都只是一,而這個一, 就是身體。

肆 在基督里

我們既蒙了救贖,到基督里來了,這在基督里的地位,仍然是一。我們各人在自己 裡面,就是千萬個。我們一在基督里,就只是一個。在基督里,只有一個教會。在 基督里,只有一個奧秘的身體。這個在基督里的奧秘身體,就叫作一。身體屬靈的 意義,就是一。甚麼時候我們基督徒作得不一了,就是不在身體裡了,也就是證明 我們沒有看見身體是甚麼。

以弗所書是專講教會的,它講教會乃是基督奧秘的身體。但以弗所書也是一本講 『一』最多的書。它一共講了七個一:一個身體,一位聖靈,一個指望,一位主, 一個信,一個浸,一位神。(弗四4~6。)七是完全的數字。所以這完全的一,是 在身體裡。這完全的一,也就是在基督里那奧秘的身體。

伍 在聖靈里

在基督里是一,在聖靈里更是一。這在聖靈里的一,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交通。 我們都活在聖靈里,就有這個交通,就有這個一,也就有身體的實際。我們一失去 這聖靈里的交通,就沒有這個一,也就沒有身體了。

陸 在生命里

在生命里,我們還是一。我們在生命認識十四點裡已經說過,我們裡面所得著的生 命,並不是局部的,乃是整體的。因著聖靈的交通,我們每一個人所得著的生命, 都是全部的,不是分割的。我裡面的生命,就是你裡面的生命,也就是神裡面的生 命。所以我們眾人裡面的生命,是一個,我們眾人在這個生命里,也是一個。不只 那些好的基督徒,在生命里,和我們是一個,就是那些不好的、失敗的、軟弱的基 督徒,在生命里,和我們還是一個。這在生命里是一,也就是基督那奧秘的身體。


柒 在交通里

這裡所說的交通,就是生命的交通。我們眾人在生命里既是一,就在出於這生命的 交通里,當然也是一。在聖經中,『交通』這個字,原文就有『一』的意思。有一, 就有交通;沒有一,就沒有交通。所以我們在交通里,也是一。今天在基督教里, 常有人提倡聯合。這是證明他們已經不合一了,已經不在交通里了,所以才需要聯 合。若是我們每一個人都活在交通里,結果不必聯就是合的,就是一的。而這個一, 就是基督的身體。

捌 在經歷里

以上七點既都是一,那麼在我們的經歷里,也該是一。我們若在經歷里也是一,也 感覺一,也摸到一,那就是我們認識身體,而活在身體裡了。但事實卻不簡單。在 神的計畫裡,在神的創造里,在神的救贖里,在基督里,在聖靈里,在生命里,在 交通里,都是一,這都是神那一面所成就的事實,都沒有問題,但在我們這一面, 我們在經歷中能否也是一,這就因人而異了。有的人已經經歷到一點,有的人還沒 有。我們現在所著重要講的,就是這在經歷里的一。

首先我們要知道,這對『一』的認識與經歷,和屬靈的年齡有絕對的關係。幼稚浮 淺的人,對於一的認識和感覺就淺、就輕;老練成熟的人,對於『一』的認識和感 覺就深、就重。比方一個初蒙恩的弟兄,覺得自己是剛得救的,而別的弟兄,有的 是五年前得救的,有的是早十幾年就得救的,那差別太大了。等到他有一點愛主了, 就覺得那些不愛主的弟兄姊妹,比他太不如了。他若學了一點屬靈的功課,就感覺 他比那些沒有學過的弟兄姊妹,強得多了。他有時和比他幼稚的弟兄姊妹一同聚會, 就感覺他們的禱告不行,內容發表都跟不上,所以他就不願開口。他這樣一直覺得 和別人不同,就是沒有一的感覺,也就是證明他自己還是在幼稚中,還不認識身體 是甚麼。

老練的弟兄姊妹,就不是這樣。他們常有兩面好像是矛盾的感覺。一面覺得那些幼 稚的弟兄姊妹,實在和他們相差太多;另一面又覺得他們和弟兄姊妹們都是一樣。 弟兄姊妹感覺怎樣,他們也能隨著感覺怎樣。人在靈性上越幼稚,就越感覺和別人 有分別。人在主里越深,屬靈經歷越高,這個分別的感覺就越沒有了。所以我們在 經歷里不能一的原因,就是在於幼稚浮淺。若是我們在生命里的經歷,深到第四層 了,自然就沒有分別的感覺,而有一的感覺。這就是認識身體了。

如果以對付來說,認識身體也可算作一種對付,就是對付單獨。所有不認識身體的 人,都是單獨的人。他們的看法是單獨的,他們的行動是單獨的,他們的生活是單 獨的,他們的工作也是單獨的。人所以有這些單獨的光景,都是因著還活在肉體、 自己、和天然裡面。單獨這個東西,是靠著肉體、自己、和天然而活的,也是繞著 這些而生的,正像藤蘿是繞著樹木而生的一樣。所以只有等肉體、自己、和天然這 棵樹被對付倒了,單獨的藤蘿才能死了。人只有把肉體、自己、和天然,嚴格的對 付過了,才能把單獨對付掉。人不單獨了,就是認識身體了。

所以認識身體,並不是一個道理,講一講,聽一聽,就能懂了。認識身體,乃是已 往許多經歷的結果,經歷到末了,就認識這個東西了。這就如我們要去遊覽一個名 勝,必須先走一段路,路走完了,地方到了,也就看見了。認識身體,也是這樣。 我們若要認識身體,要在經歷中摸著身體的實際,也就要好好在屬靈的路程上走一 段路,爬一段坡。我們要從了結已往起,經過對付罪,對付世界,對付良心等等, 一站一站緊緊的爬,一個一個功課好好的學,特別是對付肉體、自己、和天然,更 要嚴格的學,等到靈命的前三層我們都經歷了,爬到第四層了,自然而然我們就達 到一個地步,能認識基督這奧秘的身體了。

實在說,一切真實屬靈的認識,都不能離開經歷,都是根據經歷而有的。經歷達到 甚麼地步,屬靈的認識才能達到甚麼地步。比方一個聖經中的真理,起初因著我們 經歷購不上,就不能透徹認識,最多不過在裡面有一點感覺而已。但我們若能跟隨 那個感覺,好好去經歷,到有一天,這個真理就會在我們裡面放光,一面是真理印 證了經歷,一面是因經歷而認識了真理,所以我們就有了一個真實的屬靈認識。

比方人若沒有生命交通的經歷,就不會懂得甚麼叫作住在主裡面;人若沒有隨從靈 而行的經歷,也就不能知道膏油塗抹的教訓究竟是甚麼。照樣,人若沒有對付肉體, 棄絕自己,破碎天然的經歷,也就不能認識甚麼叫作身體;對於身體的道理可能知 道一點,但那個究竟,那個實際,卻是摸不著的。基督的身體不是一個道理,基督 的身體乃是一個實際。人必須爬過一段經歷的坡,才能看見,才能摸著。所以我們 要認識身體,並不在於苦求。不是說我們禁食禱告三晝三夜,就能看見了,這沒有 用。對身體的認識,乃是經歷的結果,乃是走屬靈路程的結果。經歷彀了,路程到 了,自然就認識了。

我永不忘記,在已往一次特別聚會中,一位年長同工的信息。他一再著重的說,必 須先有羅馬八章,才能有羅馬十二章。必須經過羅馬八章的治死肉體,才能達到羅 馬十二章的認識身體。所以我們必須從開頭就嚴格的對付,尤其到了對付肉體、己、 和天然,更要認真,更要厲害,直到我們有了羅馬八章治死肉體的經歷,就能看見 羅馬十二章的身體。我們的身體(即肉體)治死了,基督的身體就顯出來。這是一 個屬靈的實際,沒有假冒,也無法假冒。好像別的屬靈東西,還可以假冒,謙卑可 以假冒,溫柔可以假冒,信心可以假冒,愛心可以假冒,甚至屬靈都可以假冒,但 認識身體這件事沒法假冒。經歷到了,認識了就是認識了,經歷不到,不認識就是 不認識,道理講得再多也沒有用。

玖 認識身體的驗證

認識身體既是這樣實際的一件事,那麼我們憑甚麼才能知道一個人已經認識了身體? 這,我們至少可以找出三點來驗證:


一 不能單獨

人認識身體的頭一個證明,就是不能單獨。我們已經看過,前面所列的七個大點, 在神的計畫裡,在神的創造里,在神的救贖里,在基督里,在聖靈里,在生命里, 在交通里,都是一,都不能分離,都不能單獨。所以我們若真認識了身體,真有了 這七大點的一,結果必不能單獨了。人還未認識身體之前,他是單獨的,他也能單 獨。他的生活、行動、工作、事奉,都是單獨的,外表好像和弟兄們在一起,卻沒 有真實的配搭和聯絡。但等到他在生命里往前去,認識了一點身體,他就看見作基 督徒不是單獨的,乃是團體的。他若要一直活在主裡面,就不能失去身體的交通, 也不能離開肢體的配搭。到這時候,基督的身體對於他就是一個實際的東西。他在 教會中,就再也不能單獨事奉了。他從最深處,感覺需要別人和他一同作基督徒。 他在主面前,不只重大的行動和工作,需要弟兄姊妹,就是連讀經、禱告,都非有 別的肢體不可。沒有弟兄姊妹的配搭,就不能工作,沒有教會的扶持,也不能生活。 到這時候,他就很自然的,和眾聖徒配搭成一個身體,而無法分離。所以,凡還能 單獨的,就是沒有認識身體;凡真認識身體的,定規不能單獨。


二 知道別人不在身體裡

人認識身體的第二個證明,就是能知道別人不在身體裡。一個人認識了身體,不只 他自己是實實際際的活在身體裡,並且別人是否活在身體裡,他也能很清楚的分辨。


人認識身體以後,所以有這分辨的能力,完全是因為他在主裡面的交通達到了那個 深度而有的。我們知道,我們和主的交通,乃是隨著生命的經歷而加深的。雖然我 們靈命在第一層時,就和主有交通,而我們靈命到了第四層時,也是和主有交通, 但那個交通的深淺卻大有分別。當兩個交通程度不同的人在一起時,交通深的人, 能遷就交通淺的人,與他有交通。不過那個交通,只能限在對方的程度以內,若是 超過,就顯得格格不入,對方就購不上了。因此,經歷深的人,能將就經歷淺的人, 而經歷淺的人,就不能將就經歷深的人。這是屬靈交通的一個大原則。

就因這緣故,在主裡面深的人,能認識淺的人,而在主裡面淺的人,不能認識深的 人。我們若被主帶到第四層,有了第四層深的交通,當我們與人接觸時,就能藉著 交通,而認識對方是否已經到了第四層,已經認識了身體。但我們自己如果還未到 第四層,還不認識身體,就沒法分辨別人如何。

舉一個最淺的比方。若是我們還未重生,別人和我們談到重生的事,就覺得格格不 入,並且別人有沒有重生,我們也不懂得。若是我們已經得著重生,就不只能在重 生這件事上,和人談得來,並且我們對那些還未重生的人,也很容易感覺到。我們 能感覺別人未得重生,那就證明我們是重生的人。

再比方,我們若是有過奉獻,和對付罪的經歷,也就能很容易的認識那些還沒有這 些經歷的人。因為他們和主的交通,還未達到這一層,對我們所談的,就摸不著邊 際,沒有甚麼反應。反過來說,我們如果也沒有這些經歷,就別人是否已經奉獻並 對付罪了,我們也不會有感覺。

不只我們能藉著交通,來斷定人是否認識身體,並且認識身體這個經歷的本身,也 可說就是一個交通的問題。人在身體裡,就在交通里;人不在身體裡,也就不在交 通里。基督徒很多,卻大都失去交通的地位,失去交通的實際。這就是說,他們沒 有看見身體,沒有在身體裡。因此,我們能在交通中,驗證我們是否在身體裡。我 們若是真認識了身體,定規能知道別人在不在身體裡。因為別人若未活在身體的實 際里,就不在身體這個交通里,我們和他們在這一點上就是交不通的,因此只要一 接觸就知道了。反之,若是我們從來感覺不到別人不在身體裡,那就證明我們也不 在身體裡,我們還沒有認識身體。所以,我們是否認識身體,也可以從我們接觸人 的時候,裡面感覺的光景得到驗證。


三 認識權柄

認識身體的第三個證明,乃是認識權柄。一個人是否認識身體,就是看他是否認識 權柄。真認識身體的人,定規認識權柄;不認識權柄的人,就是沒有認識身體。認 識身體,和認識權柄,乃是沒法分開的。

認識權柄,和前面所說的不能單獨,也是相連的。可說認識權柄,也就是不能單獨。 人是否認識權柄,就看他是否還能單獨。若是一個人還能單獨,還覺得單槍匹馬來 事奉神就可以了,並不需要和人配搭,這就證明他沒有認識權柄,沒有認識身體。 因為權柄只能在身體裡,在配搭中顯出來。如果一個肢體是單獨的,是孤立的,他 和別人就沒有權柄的關係。但我們若看見神所要得著的,乃是一個身體,而我們不 過是這身體上的一個肢體,絕不能單獨存在,一單獨就是脫節的,這時我們就必須 好好認識權柄,各自守住在身體裡的地位,而與眾弟兄姊妹有配搭。

那麼,權柄究竟是甚麼?簡單的說,權柄就是元首基督的權柄,顯在身體上的次序 里。比方我們肉身的身體,最上面的是頭,這頭就是全身體的權柄,而顯在身體上 的次序里。在頭以下有手,有軀幹,再下有腳,四肢百體都有一定的次序。所以, 一個肢體除非是單獨的,它就不能不在這個次序裡面。一個肢體如果是在身體上, 就必定是在這個次序裡面,一面有別的肢體作它的權柄,一面它也作別的肢體的權 柄。比方一隻手掌,上面是膀臂,下面是手指,所以很自然的,膀臂就是手掌的權 柄,手掌又是手指的權柄。這些權柄,就是根據它們的次序,也就是頭的權柄顯在 它們這些肢體的次序里。我們所說的權柄,也就是指著基督在他身體上的次序里所 顯出的權柄。我們都是基督身體上的一個肢體,自然也都有我們各自的地位和次序。 如果我們受過屬靈的教導,在神面前真受過帶領,認識了肉體,對付過己,破碎了 天然的生命,就我們一在弟兄姊妹中間,必能立刻知道自己的次序,曉得誰在我前 面,誰在我後面,誰是我的權柄,我是誰的權柄,也就是知道誰是元首在我身上的 權柄,我是元首在誰身上的權柄。這正如一個家庭中,兄弟姊妹每一個都很清楚自 己的排行;誰該聽誰的話,誰該是誰的權柄,彼此都很清楚。所以這種權柄,都不 是人自居的,也不是人選舉的,乃是一個自然生命的次序,就是元首基督在他身體 的各肢體上所顯明的。只有那些活在肉體裡,隨從己意,憑靠天然的人,才會顯出 彼此爭大的醜態。凡真學過功課的人,都能認識元首在身體上的權柄,而安息在自 己該守的次序上,是自然的,也是滿足的,無所謂謙卑,也無所謂驕傲。就是他服 權柄,也是極其自然,不是咬著牙根勉強服的。這樣的人,就是一個認識權柄的人, 也就是一個認識身體的人。因為認識權柄,就等於認識身體。所以認識身體這件事, 也可稱作認識權柄。

所以我們若是還不認識自己在身體裡的次序,就證明我們生命的光景,還沒有達到 第四層。我們若是在一、二、三層里,已經有過各樣的對付,特別是對肉體、己意、 和天然,都對付得徹底了,聖靈在我們裡面,自然就會帶領我們認識我們各自在基 督身體裡的次序,使我們中間的生活、事奉,都滿有身體配搭的味道。這樣,基督 的身體就能逐漸顯在我們中間了。

總括的說,我們若對身體有了認識,自己是可以知道的。雖然我們是在甚麼時候開 始認識的,我們不一定知道,但我們有了那個認識,總是知道的。這就如人的病得 痊癒,病退去那個準確的時間,難以知道,但病好了總是知道的,因為那個感覺不 同了,表現也不同了。照樣,一切真實屬靈的認識,雖然難以準確的指出是在那一 天,那一時,那一分開始進入的,但事後卻都能有很清楚的表現。因此,人若真認 識了身體,遲早總要顯出以上所說的三種光景來。第一,他再不能單獨了;第二, 他能覺出別人不在身體裡;第三,他在弟兄姊妹中間,不必特為去找,就很清楚自 己在身體裡的次序,知道誰是他的權柄,他是誰的權柄,也就是知道元首的權柄是 顯在誰的身上。這三點,就是認識身體的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