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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立王

出自基督徒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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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封的「被立王」

  吳揚明,安徽省潁上縣陳店鄉大謝村小何莊的農,生於1945年,文化程度初中。1979年他開始信奉基督教,1983年到河南參加了非法組織「呼喊派」,1987年被依法判處一年徒刑。


  1988年,吳揚明刑滿出獄,卻發現自己原在「呼喊派」中的頭銜早已旁落,於是便決定標新立異,獨樹一幟,自創新教。他借用《聖經.路加福音》中「被立」的啟示,取名為「被立王」。作為一教之主,他也封自己為王,就是「被立的王」。從此,吳揚明走上了一條打着宗教旗號,宣揚封建迷信,欺騙信徒,違法亂紀的罪惡道路,直到1995年12月29日,一顆正義的子彈給他的生命畫上了句號為止。


  「被立王」自有「王法」


  在世界各地冒出來的林林總總的邪教組織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那些邪教教主,幾乎無一例外地自封為神,或稱「上帝」,或稱「耶穌再世」。吳揚明正是這樣。他十分欣賞「呼喊派」頭目李常受說的「現在沒有耶穌了,神要借着人講話傳道」。他自稱「耶穌再世」,受耶穌之拖救世,叫「被立王」。他一再鼓吹「耶穌已死,只有『被立王』才是唯一的真神,天堂的主宰」。他說耶穌兩字是「一隻耳朵硬,一隻耳朵軟,一隻耳朵進,一隻耳朵出。是一條魚掛在樹上,死定了」。「耶穌死後再次復活是以被立王出現,降臨人間,天國不在天上而是在地下」。吳揚明及其一幫骨幹分子,甚至把《聖經》中凡有耶穌的地方一概改為「被立王」,表示自己已取耶穌而代之。


  為了進一步神化自己,吳揚明規定信徒「三不准」:不准進教堂、不准做禮拜、不准唱讚美詩,只能一心一意祈禱「被立王」的名字。吳揚明還惡毒地攻擊基督教三自愛國會是「大淫婦」。要人們「棄惡從善」,歸順「被立王」。他們在聚會時,將吳揚明寫的荒謬歌詞,配上地方小調和流行歌曲曲調,作為讚美詞教唱,甚至用《東方紅》曲調填進荒誕的句子,如什麼「聖人已到,眾女跟隨把身獻」等,要求信徒人人會誦會唱,有些不識字的老人不會唱,不會背,就要罰站、罰跑,直至背出、會唱為止。


  為了鞏固自己的「王位」,讓更多的人迷信崇拜自己,吳揚明建立了一套嚴密的組織體系,自上而下等級森嚴,處罰嚴厲。吳揚明為最高首領,自封「被立王」,以皇帝自居,令信徒跪拜;賜封與他姘居的一個女教徒為「主母」,相當於皇后;還按被他誘姦的先後次序,封一些女教徒為「主」、「權柄」、「奉差」、「代權」。其中僅僅權柄就有16人,相當於大臣。教內保持着濃厚的封建色彩,下級見了上一級必須跪拜認罪。他還經常將女信徒關在屋裡,抄寫背誦他寫的《權柄與服從》、《歷驚基督的身體》,要她們在「蒙召」之前吟唱他寫的描繪蒙召快樂情景的「聖歌」。據南方某地信教群眾揭露,他們村里曾來過兩位年輕女子,自稱是「被立王」之命來傳教。他們組織信徒進行秘密聚會,每次聚會時都要求在聚會場所放一張皮着紅巾的椅子。聚會時,女信徒先進屋,男信徒後進屋,大家靜坐等待。當那位年輕女子高高地坐在椅子上時,在場的信徒都要向她跪拜,然後畢恭畢敬地聽她說教。


  「被立王」組織仿佛是一個游離於法律約束和社會規範之外的「獨立王國」,對內強調對教主的絕對服從,對外封閉。為了避人耳目,「被立王」的聚會一般都選擇在偏僻的地點,且多在晚上進行。按吳揚明訂下的「王法」,信徒之間不准互相說話,不准互問對方真實的姓名、地址,凡入教者都要隱去真實姓名,由傳教者為其起一個「靈名」,必須說話時要以靈名相稱。平時信徒之間實行單線聯絡,不准隨便串聯。新「蒙召」者外出必須有人跟隨監視,還要求穿着統一的服裝以便辨認。凡違犯規矩者,便用皮鞋踢下身。吳揚明還立下規定,教內只有職位高低之分,而無父母子女的區別,對不信此教的人,一概稱其為「外幫人」,即使是至愛親朋,骨肉親人,也要視如陌路。在「被立王」信徒的眼中,那些不信奉「被立王」的人是魔鬼,是惡人,是要下地獄的。


  「被立王」教義之「精髓」


  狂熱地渲染末世的恐怖性和緊迫性,倡言世界末日將至,唯有入他的教方可獲救,這是邪教最為慣用的伎倆。「被立王」並沒有完整系統的教義,吳揚明在傳教中講得最多、最起勁的,就是世界末日論。


  「被立王」傳教的重點在農村。那裡經濟、文化都比較落後,人民生活水平低下,許多人連溫飽問題都未能解決。由於缺醫少藥,那裡人們的健康狀況自然也不容樂觀。他們急於擺脫貧困,想改變現狀,期待有朝一日時來運轉,生活從此有所改變。吳揚明正是抓住了這些信徒的心理狀態。他在說教時反覆強調「世界末日即將來臨」,並造謠惑眾,宣稱:「我要預告你們,2000年是世界的末日,到時人要死去三分之一。信被立王的可以消災免難,不信的都要死,都要下地獄。」這些聳人聽聞的恐怖語言嚇壞了那些孤陋寡聞、單純老實又急於想升天堂的信徒。他們輕信吳揚明所講的「不信『被立王』的都死,只有信了『被立王』才能得永生」的奇談怪論,於是,紛紛加入了「被立王」。一時間,「被立王」猶如瘟疫一樣,在許多貧困地區蔓延開來,並在短短的幾年中,影響到全國20多個省市。


  「被立王」竭盡權利,大肆宣傳世界末日論,一方面是為了編造謠言蠱惑人心,乘機發展教徒,另一方面是為了煽動群眾對社會不滿,對政府不滿。他們說,地球毀滅之時,也就是改朝換代之日,共產黨將要下台,「被立王」將掌權為王。1994年7月,彗星與木星相撞,這一天文奇觀本屬自然現象,「被立王」的骨幹卻乘機說什麼「這是地球毀滅的預兆」,鼓動信徒抓緊時間,積極傳教,拯救靈魂,並肆無忌憚地宣稱,要在2000年以前推翻「撒旦」政權(指共產黨政權),用「被立」精神建立「神國」大業。果然,在那一陣子,「被立王」利用了一些不明真相的群眾,到全國各地散發所謂的「公開信」,宣傳「先知預言,末日預兆」,威脅政府、愛國教會和廣大群眾要「徹底悔改,歸順上帝」。借「世界末日」,宣傳改朝換代,這就是「被立王」教義之「精髓」。


  自稱「神體」侮辱女性


  以耶穌再世、「被立王」自居的吳揚明,口口聲聲吹噓自己的身體是「神體」,並編造種種神聖的理由,以之為幌子,對女教徒進行身心摧殘。他故意歪曲聖經教義,將「妻子應順服丈夫、與丈夫合為一體,如同順從主一樣,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這樣一段比喻性的話,解釋為女教徒應像妻子順從和獻身於丈夫一樣,順從並獻身於作為教主和耶穌化身的他,與他肉體上合為一體;將「蒙召」解釋為年輕女教徒心甘情願把身心交給神(即吳揚明本人),聲稱只有與「神體」發生關係才能「蒙召」得救,並說這是「神對凡人的拯救」;將「見證」解釋為其他女教徒觀看他與被「蒙召」的女教徒搞性關係。女教徒們紛紛上當。吳揚明白天吃補品,晚上摧殘女性,被誘姦人數難以計算,僅1993年,在徐州一地,就有七八十人之多,其中最小的才12歲。此外,還有母女、姐妹同被吳揚明誘姦的。可憐那些單純樸實的花季少女,被甜蜜的幻覺欺騙了。不惜棄學離家出走,以被吳揚明「蒙召」為榮,一心做着當「父王」的皇后、妃嬪的美夢,而一旦大夢驚醒,卻已留下終生難愈的創傷。


  一名16歲的南方女孩,是這樣回憶她信教及「蒙召」過程的:


  我是在大姐家裡見到四姐的,四姐就對我講信「被立王」的好處,從此我就跟着她們去傳教。1993年8月,我跟四姐、「常青」、「賜福」共4個人去,從大灣坐汽車轉到英德火車站,先到南京,後從南京坐火車去徐州,共兩天兩夜。在徐州,我曾同「父王」睡過一次覺,同我在一床上的還有一個比我大的女子。當時我睡在左邊,「父王」先與我發生性關係,這是我第一次這樣,那時我什麼也不知道,我只有14歲。只記得具體時間是8月中旬的一個晚上。「常青」來叫我見「父王」,她帶我到「父王」的房間。我去時,那個女的還未到,她一進來,自己脫光衣服先上了床……大約10天後,我就被派跟「看清」去了廣西,後又去貴州,從貴州又到廣西,直到春節前我才回家。回來後,我不想去了,太辛苦了,自己又不會傳,但他們嚇唬我,說要是我不去的話,一個月後將會有大災難。我很害怕,所以又去了一個月。上面的人說回來後一個人帶一個人去徐州,我帶鄰村一個女孩去後就回來了。我很後悔,我恨四姐,要不然我已經讀初一了,現在我無臉見人……


  騙錢謀財破壞家庭


  「被立王」的活動經費來自信徒的「奉獻」,吳揚明規定每個信徒的捐獻要占自己家產的十分之一,這叫做「十輸其一」。他勸誘說,「大難就要來臨,不要把錢財看得太重。信被立王的,要拿出家產的十分之一,作為奉獻,交給神,去拯救你們。」可憐那些貧困地區的信徒,原本家境貧寒,為了表示自己的虔誠,不得不節衣縮食,有的甚至變賣家產,弄得一貧如洗。他們哪裡知道,「被立王」用他們的血汗錢租下了豪華的樓房,擁有2輛轎車和20多萬元的財富,為他的糜爛生活。提供了雄厚的物質基礎。


  許多人信了「被立王」之後,如同中了邪一般,學生退學,工人辭職,農民棄地,整天沉溺於宗教迷信活動。「被立王」鼓勵信徒外出傳教,有些信徒離家出走,奔赴各地進行「傳道」、「開荒」,發展教徒。有的長期流竄在外傳教,引發了不少家庭矛盾。


  廣東省河源市東埔鎮某中學教師黃某,原來有一個幸福的家庭,妻子溫柔,兒女孝順。可是,自從「被立王」傳入後,一切都發生了變化。他的妻子、兒子、女兒、女婿都成了邪教的信徒,好端端的家庭被破壞。他在忍無可忍之際,給女兒寫了一封絕情信。1995年10月15日《青年報·生活周刊》摘要刊登了這封信:


  XX:


  我現在懷着悲痛的心情寫了一封絕情信給你,不管你看後是否更加憎恨我。自從那絕代的邪教傳入我們家,你就千方百計地對我進行報復,因為你傳來的「福音」是沒有上下之分的,就是說已沒有父母、子女之分,只有「兄弟姐妹」之分的絕代倫理。也就像你以前對我說過的那樣,你和你們教徒是一家人,不信你們那一套的是另一家人,現在你就可以實現你的願望了。本來我以前應該制止你們,可是現在已晚了。以前我是這樣想的,你們通過學習、信仰來增進親友之間的感情,搞好和睦相處的家庭,而現在正好與自己的願望相反,你們已說出你們的心裡話,相信你們那一套的就是你們的親人,直至現在發展到夫妻分居,哪裡還有幸福和溫暖的家庭存在。因為你們既然六親不認,那麼我就沒有親人。我將永遠離開你們,因為我與你們已經沒有任何關係了。從今以後我不想見到你。我寧願收養別人的孩子,使自己今後有一個較好的歸宿,來安度晚年。


  遭到破壞的家庭又棄止黃先生一家。


  有一位女信徒自從迷上「被立王」後,不原在幹家務,兩個孩子仍下不管。更為荒唐的是,她相信所謂的守聖潔,拒絕與丈夫同床睡覺,時常在夜晚瞞着家人出去聚會,任憑年幼的孩子哭鬧不停。她視幫她照料家務的婆婆如陌生人,不理不睬。她甚至打算拋棄家庭,外出傳教。家人硬是把她扣下來,但她的心已經完全變了。


  村民蔡某的三個女兒信仰「被立王」後,與同村的其他兩個女孩離家出走,家人傾家蕩產,四處尋找。


  村民劉某的孩子患病發高燒,他那位迷信「被立王」的媳婦將孩子背上山去,請當地聚會點頭頭祈禱,結果因此耽誤了治療而死亡。


  加油站工人伍某的妻子信「被立王」後,不再料理家務,三天兩頭往聚會點頭頭家裡跑。伍某懷疑妻子與那位頭頭有不正當關係,夫妻倆天天吵架,鬧着要離婚 。


  這樣的事例太多了。「被立王」打着基督教的旗號,到處宣揚他的歪理邪說,欺騙信徒,造謠惑眾,聽到之處無不留下斑斑劣跡,嚴重攪亂了正常的社會秩序,影響了社會的安定團結,它已經把自己置立於人民群眾的對立面,理應受到群眾的抵制和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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