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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神學(章力生)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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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mplate:系統神學(章力生)卷三

卷三 人類論 第伍章 人類之原型——上帝的形像

壹 此說之沿革

照聖經所記,人乃是「照着上帝的形像,按着他的樣式而造。」(創一26)所以人乃與神有關,不可須臾或離。照這個道理來追索,在外邦的文獻里,也有這種觀念,例如使徒保羅對雅典人說:「眾位雅典人哪!我看你們凡事很敬畏鬼神。我遊行的時候,觀看你們所敬拜的,遇見一座壇,上面寫着『未識之神』。……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的上帝,既是天地的主,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他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就如你們作詩的,有人說:『我們也是他所生的。』」(徒一七22一28)


一、初期教父

初期教父大家有共同的意見,認為人裡面上帝的形像,乃含有理性與道德的特質,且能成為聖潔;但有些教父且認為還含有肉體的性格。愛任紐與特土良復把上帝的「形像」與「樣式]二者加以區別,認為前者乃是肉體的性格,後者則為心靈的特質。亞歷山大的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ndria)和俄利根,卻駁斥肉體相似之見,而認為「形像」乃指人之所以為人的特性而言;而「樣式」並非人所必有之特質,乃是可加培養或可能喪失的。這個見解,甚至乃被阿太那修(Athanasius)、希萊理(Hilaory)、安勃羅斯(Ambrose)、奧古斯丁及大馬色的約翰(John of Damascus)所贊同。伯拉糾(Pelagius)和他的門徒卻認為「形像」乃僅為人所賦有的理性,使其可認識上帝;和意志,使其可加選擇而行善;以及治理低級受造之物。


二、經院哲學

經院哲學者(或稱煩瑣哲學者)承受初期教父之說,把「形像」與「樣式」二者加以區別;但他們立說,並非完全相同。「形像」乃指理性和自由的智能;「樣式」乃含有原有的公義。他們復說,前者乃為天生的恩賜,乃是人之所以為人的本性;而後者,乃為原有的公義,乃是一種超凡的恩賜,對於低劣的人性有牽制的作用。但是他們所說的原有的公義,究竟是否於人被造之時一次賦與,抑或以後因為人當他服從之時所得的賞賜,乃有不同的意見。人之所以有永生,乃是因原有公義所積的功德的報賞。


三、改正宗

改教者反對將「形像」與「樣式」加以區別,而認為原有的公義乃含在上帝的形像之內,乃屬於人類原有的本性和最初的情況。但是路德和加爾文彼此乃有不同的意見。路德不從上帝形像里去探求人原有的天賦,例如智慧的性能,而乃完全從原有的公義中去求,所以乃因犯罪而完全喪失。加爾文則有不同的意見。他認為「上帝的形像乃上帝賦予亞當的完全正直,當他理智清明,則他的情感便服從理性;他一切的感官都受適當的管制,而把他一切的至善歸屬於造物主美善的恩賜。雖然上帝形像主要的中心乃在人的心意或靈魂裡面,但是他的權能與感力,沒有一部分,不發出榮耀的光輝。」這乃包括一切自然的天賦以及心靈的品質,這就是所稱的原有的公義,便是真知,正義與聖潔。整個的形像被罪所敗壞,僅有屬靈的品質也完全喪失。


四、新神學

蘇西尼派,以及有些早期的阿敏念派,認為上帝的形像乃僅指治理低級的受造之物而言。施萊瑪赫則反對原有完全正直的本性,以及原有公義的教義。他以為道德的完善,或公義與聖潔乃都是發展的結果。因此他便以為如果說人在被造的時候有公義與聖潔的本性,乃都是一種矛盾的說法。所以人裡面上帝的形像,乃僅為一種對於神聖的某種感受性,以及可能符合聖善境界以及發展像神的性能而已。其他新神學家如馬敦生(Martensen)和喀夫旦(Kaftan)之流也附和施氏的謬論。乃似「人皆可為堯舜」的人文主義思想。


貳 人裡面上帝的形像

一、形像與樣式

聖經裡面,關於「形像」與「樣式」二詞,乃為同義的,每加互用,所以二者並非指不同之事。在創世記一章二十六節,二詞並用;在二十七節則僅用前者,這乃顯然指明,二者並無不同,乃為一物。在創世記五章一節僅用「樣式」一詞,而第三句,二詞又加並用。在創世記九章六節又僅用「形像」一詞。可見「形像」「樣式」,實乃一而二,二而一,當無用疑。

在新約裡面,哥林多前書十一章七節用「形像」「榮耀」二詞;在歌羅西書三章十節則用「形像」一詞;在雅各書三章九節則僅用「樣式」一詞。由是可證二者在新約舊約,乃是並用或互用的。

這乃指示我們,人在被造的時候也是照他「樣式」造的,這個「樣式」並非以後才賦予的。一般人的意見認為,所以加「樣式」二字乃是為更清楚說明,這個「形像」乃是最像上帝,乃是一個完善的形像。質言之,在人被造的時候,上帝的原型,在人的身上成了他的副本;人不但帶有上帝的形像,而乃真是他的形像。此在哥林多前書十一章七節已清楚指示,人乃「是上帝的形像和榮耀」(並參林前一五49)。有些學者,如波爾氏(Bohel)等神經過敏,以為創世記一章二十六節「形像」的前置詞乃為『in』,而「樣式」的前置詞乃為『after」乃有很大分別。其實在希伯來文並無分別,而且這兩個前置詞乃可互用,且可倒用的。在創世記一章二十六節,「形像」前乃用『in』,在「樣式」乃用『after』,但在五章三節在「形像」前則用『after』,在「樣式」前則用『in」在歌羅西書三章十節「形像」前亦為『after』,與創世記一章二十六節都相反,可證兩個前置詞並無分別,可以互用。


二、原有的公義

人被造時上帝的形像,其中乃含有原有公義的意思,或說是真理,仁義與聖潔。創世記一章三十一節指示我們:「上帝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並且「正直」(傳七29)。新約又指示我們,世人要在基督里更新,他把世人帶回從前原有的情況。他所恢復過來的世人的情況,並非中立的,不善不惡的,亦非不即不離的平衡狀態,而乃有真知。正如歌羅西書三章十節說:「穿上了新人;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又如以弗所書四章二十四節說:「這新人是照着上帝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這真理、仁義和聖潔三個要素,乃構成原有的公義;此乃因犯罪而喪失,而在基督里恢復過來。上帝的形像,從更嚴格的意義說,乃可說是上帝道德的形像。世人被造時的道德形像,使我們知道,世人原有的情況不是無罪的道德中立狀態。


三、知德

但是上帝的形像,乃不僅限於真理、仁義與聖潔。這些都因犯罪而喪失,乃還含有人類自然的素質,此乃人之所以為人的知力,情感與道德的自由。人在照上帝的形像被造的時候,乃有知德的本質,那並未因犯罪而喪失,否則將不成其為人。這些本質雖因犯罪而敗壞,但猶存留在世人裡面。吾人應加注意,世人犯罪墮落以後,不論其靈性狀況如何,在聖經裡面,乃仍稱他們是照上帝的形像被造的(參創九6;林前一一4;雅三9)。所以殺人流血乃被視為滔天大罪,因為此乃攻擊上帝的形像(參創九6)。從這些經文而看,世人雖犯罪墮落,但仍不應說他已完全失去上帝的形像。


四、靈性

上帝形像還有一個因素,便是靈性。這在聖經敘述上帝造人的時候已經表明。創世記二章七節說:「耶和華上帝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生氣」乃是生命的重大要素,「有靈的活人」乃為人的本質。靈魂乃連於身體,且復適於身體;但也能脫離身體而存在。從這點來說,人乃是一個屬靈的實體,也是上帝的形像。除了靈性以外,還有一個問題,就是人的身體是否也構成一部分上帝的形像,其答案乃是正面的。因為聖經說人——不僅是人的靈魂——是照着上帝的形像造的;人——有靈的活人,如果沒有身體,乃是不完全的。複次,照聖經所說,殺人流血乃是表示毀滅人的身體(太一○28,並參創九6)。身體可說是靈魂表達他自己的媒介。而且最後身體也要變成靈體。哥林多前書十五章四十九節說:「我們既有屬土的形狀,將來也必有屬天的形狀。」腓立比書三章二十、二十一節說:「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他要按着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


五、不朽

上帝的形像還有一個因素,乃是不朽。提摩太前書六章十五、十六節說:「那可稱頌、獨有權能的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就是那獨一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里,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要將他顯明出來。」這似乎說僅有上帝「是獨一不死」的;但聖經也十分清楚顯示世人,在某種意義上,人也是不朽的。上帝的「獨一不死」固是他的主要特質;但唯其如此,乃可從他裡面賦予世人不朽的生命。人在被造的時候,乃是不朽的,乃是「有靈的活人」(創二7)。不僅是因為他靈魂乃賦有一種無限的實質,而且乃因在他裡面不含死亡的種子,世人被造時原有的景況乃是不受死亡律支配的;死亡乃是世人自取其禍,乃是他故意抗命而受的處罰。因為創世記二章十六、十七節明言:「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照創世記三章十九節,乃包含身體的死亡。從使徒保羅在羅馬書五章十二節;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二十一節所指示的,「死乃從罪而來」;在羅馬書六章二十三節說:「罪的工價乃是死」。死乃為罪的工價,世人原來乃是不朽的,所以聖經又說:「惟有上帝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里,乃是永生。」(羅六23)


叄 人乃是上帝的形像

照聖經的教訓,人的本質乃是上帝的形像。因此人乃和其他受造之物有區別,乃是上帝創造之極峰,人乃為萬物之首,我國成語也說:「人為萬物之靈」。照聖經所記「上帝說:『我們要照着我們的形像,按着我們的樣式造人……』」(創一26、27,並參九6;雅各三9)。有些學者以為「形像」「樣式」二詞,乃有分別,有的說「形像」乃指身體而言,「樣式」乃是關乎靈魂。奧古斯丁認為前者乃指心智,後者乃指德性。貝拉明氏(Bellarmine)則以為「形像」乃指天賦的,自然的才能;而「樣式」乃是後加的,超自然的。還有些人,則復以為「形象」乃是先天的;「樣式」乃是後天的。其實二者乃並無區別,二者乃異詞而同義,後者在修辭上僅為一種附加說明。此則於上文已加詳論,無非乃更強調其極度相似而已。此二詞並用,乃為說明人乃實在就是上帝的形像。

在神學上,上帝的形像乃是一個最重要的學說,因為上帝的形像,乃是人之所以為人最大的特色,亦為表示人和上帝的關係。因為人是上帝的形像,這一個事實,乃使人和禽獸以及其他被造物不同,甚至天使也不能分享這個榮耀。加爾文雖曾說,我們不可否認天使也是照上帝的形像而造,但他又認為人是上帝的形像乃亦包含他的身體,所以他能「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一28)。但是天使並無這種權能;而乃為「服役的靈,奉差遣為那將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來一14)。

關於「上帝的形像」這個問題,各種不同的學派,有不同的見解,茲特就其要,加以分論:


一、改正宗的見解

改正宗乃步加爾文的後塵,乃比路德宗與天主教,對於上帝的形像有更為總體性的見解。但是對於此說具體的內容,他們並非完全一樣。例如達勃耐(Dabney)認為這與人的本性並無絕對的關係。如果失去形像也不致毀滅整個的人性,乃僅影響若干外形而已。又如麥克佛遜(McPherson)的見解,則與其相反,他認為此乃屬乎人類主要的本性,是不可或缺的。他說「如果失去形像,則人便不成其為人。基督教神學如果對於罪是否會失去上帝的形像問題,勿過庸人自擾,則可免去許多無關宏旨的爭辯」。這兩種見解針鋒相對,不能迎刃而解。除此以外,改正宗方面還有其他顯著不同的見解。有些人則以上帝的形像,乃僅限於人在被造之時公義與聖潔的道德的品質;另有些人則主張除此以外,還要加上身體。加爾文則認為上帝的形像,雖亦在身體上發出若干他榮耀的光輝,但是其中心乃是在人的靈魂。他深覺上帝的形像乃構成人原有的完善,此乃彰顯真理、公義與聖潔,已因犯罪而失去。他復說,上帝的形像乃伸展到凡是人性超過一切動物的事。這個廣義的上帝的形像觀,在改正宗神學界,乃很占優勢。費濟世氏(Witsius)說,上帝的形像,乃包括:(a)前因,即為人之心靈與不朽的本質;(b)聖潔;以及(c)後果,就是統治權。土雷丁氏(Turrentin)也和他有同樣的見解。

總而言之,改正宗關於上帝的形像的見解,可分五點:(a)就人的靈魂或心靈而言,則為質樸性、屬靈性、不見性與不朽性。(b)就人的精神或心理的性能而言,則人乃為一種理知的道德的動物,有理知和意志的作用和功能。(c)就人的理性與道德純全的本質而言,則能彰顯真理、仁義和聖潔(弗四24;西三10)。(d)就人的身體而言,這並非物質的實體,而乃為適乎靈魂的器官,共受他的不朽性,而藉此作為統治低級受造之物的利器。(e)就人統治世界而言,有些改正宗學者,為着反對蘇西尼派,未免過猶不及,認為這種統治乃為上帝特殊處置的結果,而並不屬於形像。與此有關的,還有一個問題,便是上帝的形像是否屬於人實在的本質,改正宗神學家毫無疑慮的說,上帝的形像確是構成人的本質。但是有兩種成分須加分辨:一種乃是不可或失的,否則人便不能成其為人,此乃包含靈魂主要的品質與性能;另外一種乃是並非絕不可缺的,即使失去,仍復為人,此乃靈魂優良倫理的品質及其性能。從狹義的觀念說,上帝的形像乃是與原有的公義相同的。這乃是道德的完善,這已因犯罪而喪失,且還會喪失。


二、路德宗的見解

現在流行的路德宗關於上帝的形像之見解,乃和改正宗有重大的分別。路德自己雖說對此有寬大的見解,其實乃是很偏狹的。在十七世紀以及現在,有些路德宗神學家,對於上帝的形像有廣義的見解;但是很大多數卻持一種狹義的見解,認為上帝的形像乃僅為屬靈的品質,乃是上帝原來賦予的,這乃就是原有的公義。唯其如此,他們不完全承認人類主要的本性一方面乃與天使不同,另一方面也與動物異類。他們說,人類因有上帝的形像,所以像天使,因為天使也有上帝的形像;他們既共有上帝的形像,所以他們彼此的分別乃無關緊要。另一方面,人類既因犯罪而完全失掉上帝的形像,他們所異於禽獸者乃微不足道,正如我國成語「人之異於禽獸者幾稀」,他們乃僅有細微宗教的或神學的意味而已。人獸最大的不同,乃在上帝的形像,此則已因人犯罪而完全失去;因為這樣,路德宗又主增殖說(關於此說,已見上章),以為人類的靈魂乃和動物一樣,是從生殖而來。路德宗幾乎否認人類精神上的合一,而強調肉體上的合一,罪乃藉肉體生殖而來。新正統派巴爾德(Karl Barth)的立場比較接近路德宗,而非改正宗,他說人類犯罪的結果,不但損毀了上帝的形像,而且已經完全消滅。


三、天主教的見解

天主教對於上帝的形像,他們並無一致的見解。於此我們僅能就他們流行的意見而論。他們認為上帝在造人的時候,乃賦予人類某種自然的恩賜,此即靈魂的屬靈性,意志的自由,以及身體的不朽性。靈性,自由與不朽乃是自然的秉賦,此乃構成所謂自然的上帝的形像(Natural Image of God)。此外復把人自然的恩賜加以調節,使較低的服從較高的。其因此所獲的協和,他們稱之為自然的公義(justitia,Natural Righteousness)。然而雖是如此,在人裡面乃有一種自然的趨向,便是他低級的情慾,要反抗理性與良知較高力量的權威。這種趨向,乃稱為邪情惡欲(concupiscence),其本身並非是罪,但倘使容許它從意志而變成任意的行為,便成為罪。上帝為着控制這種低級的脾性的發展,所以在自然恩賜(dona naturalia)以外,再給超自然的恩賜(dona supernaturalia)。這些乃包含原有的公義(donumsuperadkitum,super natural likeness to God)。這些超自然的恩賜雖因犯罪而喪失,但並不使人類基本的特性完全瓦解。


四、其他各派之見

照蘇西尼派以及早期阿敏念派之見,認為上帝的形像,乃僅限於人對於低級受造物之統治。「再浸禮派」(Anabap-tist)認為初人乃為有限的屬地的受造之物,尚非上帝的形像,但藉着重生,便可成為上帝的形像。伯拉糾派,以及大部分的阿敏念派和唯理主義者,大同小異的都以為上帝的形像乃在人自主的個性,合理的品德以及宗教道德的氣質裡面,而以與上帝靈交為人生的目的。


肆 人乃神像的原型

上帝的形像和人的原型,乃有很密切的關係,所以兩者須同加考慮。關於這個問題,各派立說不一,茲分論之:


一、基督教的教義

基督教所講的,乃認為人在被造之時,乃是在一種公義與聖潔相當完善的境界。這並非說人已達到至高至善的境界。他乃被認為藉着順服,乃想望日進無疆,漸漸達到完善。他乃像一個孩子,在程度上尚未完善,他的情況,乃是預備的,暫時的,他或可更完善並更聖潔,但也可歸於墮落!他的本性乃賦有原有的公義,此乃上帝的形像無上的榮耀,所以乃是生在一種絕對的完善的境界。失去原有的公義,乃是失去人類本性那種理想的境界。人失去了原有的公義以後,雖仍可為人,但不復在那理想的境界。易言之,人的本性已經惡化與敗壞。複次,人在被造的時候,乃是不朽的。這不僅限於他的靈魂,而乃是他整個的人。人在被造之時,並沒有死亡的種子在他裡面,照人性原有的本質,人是不必死亡的。倘使他沒有犯罪,他是不應死的。我們又應知道,人類原有的不朽性,並非完全消極的或肉體的,而乃為積極的,靈性的。此乃指我們的生命還要與上帝聯合,要享受至高者的寵愛。這就是聖經裡面生命的基本觀念,乃為生命之道。


二、天主教的見解

天主教對於人類原有的境界,乃有不同的見解。照他們的意見,原有的公義,並不屬於人類完善的本性裡面,而乃是超自然的,後來加添的。人在被造的時候,乃是僅賦予各種自然的性能;而藉着自然的公義(Justitia naturalis),這些性能會彼此和諧地協調。那時人並沒有罪,乃生在一種完善的天真純仆的境界;「然而罪趁着機會,就藉着誡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裡頭發動」(羅七8;西三5;帖前四5)。世人原來所構成的,沒有積極聖善的本質,也沒有罪,但卻受一種作惡的趨勢所困擾,結果就犯罪。於是上帝在人自然素質以外,就加上超自然的恩賜,那就是原有的公義,使低劣的脾性與情慾能夠服從。當人墮落的時候,便失去原有的公義,但人性原有的素質仍復完整無傷。屬血氣的人乃和亞當未賦予原有公義之前的境界完全相同,只是有更強的作惡的傾向而已。


三、唯理派的見解

伯拉糾派,蘇西尼派,阿敏念派,唯理主義者,進化論者,都漠視原有聖善境界的觀念。前四者都承認人被造的時候乃是在一種無罪的,對道德宗教中立的境界,但乃賦予一個自由意志,所以他們可以自由選擇。進化論者,則以為人最初乃是在一種野蠻狀態,乃和禽獸所差無幾。唯理主義者以為乃憑他自由選擇決定他的品德,聖善乃是人對邪惡鬥爭得勝的結果,因此他們以為實在的公義與聖善乃是自相矛盾的觀念,亞當被造之時,也不可能是一種聖善的境界,此乃無啻褻瀆上帝。複次,伯拉糾派,蘇尼派和唯理主義者,都認為人在被造之時,並非不朽的,死並非犯罪的結果,而乃為所構成的人的本性自然的結果。這也是藐視上帝,乃都違背聖經的教訓。


伍 人類本真的分析

如欲確定人類的本真,不可憑私意揣摩,首當以聖經為依歸。人類的本性,照聖經所說,乃是上帝的作為,所以創世記一章三十一節說:「上帝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聖經又指示我們,創造和復興,乃是平行的,例如以弗所書四章二十四節說:「……這新人是照着上帝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歌羅西書三章十節說:「……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這復興後的新人,也是和當初上帝造的人一樣,是照着上帝的形像,接着上帝的形像造的。

但是照神學家史屈朗(A.H.Strong)的意見,在解釋這些經文的時候,要注意兩重危險:一為把人放得太高,使他不能再有進步的可能;二乃把人放得太低,使他陷於低無可再低的程度。為求避免這兩重的危險,我們須把人類本真的要素(Essentials)與本真的「附益」(Incidents)分開。(著者按:「Incidents」一詞,中文字典譯作「附隨事件」,但與上文「要素」二字不能成對,爰本論語「先進」篇,「而附益之」,及漢書侯王表「設附益之法」,譯作「附益」,意指增益。俾可二二相對。是否有當,幸賢者教之。)

創世記一章三十一節說:「上帝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歌羅西書三章十節說:「……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以弗所書四章二十四節說:「……新人是照着上帝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

斐利比氏(Philippi)說:「人類的本真,必與(1)罪惡顯著不同;(2)而與復興後的新人並行。但我們乃難於了解這種境界。一則,重生的情況乃是和我們現在的本性不合的。誠如加拉太書二章二十節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着……。」而我們原來的境界乃是生來的。二則,這乃是一種幼年時代。我們雖曾經過幼年時代,也看見這種時代,但卻很難完全進入這種時代。而要重新產生原有的本真,乃更為困難。三則,世人外在的環境以及他的機體,已經遭遇極大的變化。所以現在不是過去的形跡。職是之故,我們現在唯有依靠聖經,當以聖經作我們的指標。凱約翰(John Caird)說,在我們屬靈生命開始的時候,我們不能看到理想完善的境界,只有在最後的階段才能看到。世人既是有限的,他不能以有限測無限。關於這個問題,神學家多馬修(Thomasius),艾勃拉(Ebrard),范郎端齊(Van Oosterzee)以及霍祺(Hodge)另有專著,可加參證。

茲照史屈朗之說,把人類本真的(甲)要素與(乙)「附益」,分論如後:


甲 人類本真的要素

人類本真的要素可用創世記一章二十六節:「上帝的形像」一語先加概括的說明。人乃是照着上帝的形像,按着上帝的樣式而造(創一26、27)。但是上帝的形像,到底含有什麼要素呢?舉要言之,可分兩種:一為與上帝相似的本性,或為性格;二為與上帝相似的德性,或為聖潔。

創世記一章二十六、二十七節「上帝說:『我們要照着我們的形像,按着我們的樣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本性」與「德性」兩種要素,乃是不同的,我們須加明確分辨,這是非常重要的。前者乃為人所具的性能——便是理知,情感與意志;後者乃為人正常的脾性——便是嗜好,癖性,與情操。上帝對前者,便授予某種權能;對於後者,又指示他們權能的方向。從人是照上帝本性的形像而造來說,人乃有道德的本性;從人是照上帝道德的形像而造來說,人乃有聖潔的情性。上帝對前者給他自然的能力;對後者,則給他道德的能力。希臘的前輩,注重前者;拉丁的前輩,則注重後者。

主耶穌為太初之道,他降世為人,住在世人中間(參約一1-44),成為人類的本原,人類便和基督同具上帝的形像。這個形像是不會完全失喪的。當主耶穌基督的靈控制世人意志的時候,罪人便能完全恢復上帝的形像,而他們的生命也和他合而為一(參約一七11)。主耶穌對那些控告他褻瀆他的人,用詩篇八十二篇六節的話回答他們說:「……你們是神,都是至高者的兒子。」約翰福音十章三十四至三十六節:「耶穌說:『你們的律法上豈不是寫着「我曾說你們是神」麼?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若那些承受上帝道的人,尚且稱為上帝;父所分別為聖,又差到世間來的,他自稱是上帝的兒子,你們還向他說「你說僭妄的話」麼?』」照彼得後書一章四節說,世人「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就得與上帝的性情有分」;則何況主耶穌,我們稱他是上帝,豈不更正當麼?哥林多前書十一章三節說:「基督是各人的頭」。所以每一個人,甚至品格最低的仍有上帝的形像,可以顯現發揮出來。這並非說有值得稱道的價值,乃是說有得救的可能。茲將(一)與上帝相似的本性,(或為性格),和(二)與上帝相似的德性(或聖潔),分論如後:


A. 與上帝相似的本性(性格)


上帝所造的人,乃是有位格的,因為人有性格(perso- ndlity),所以乃與禽獸不同。因為人有性格,所以人乃有兩重的性能(power),能夠知道他自己和世界以及和上帝的關係;並且能照道德的目的,作自我的抉擇。由於他的性格,所以當他被造以後,就能夠知道選擇他的目標——他人生的發展,究竟是以自己,以世界,抑或以上帝作為基準或中心。人類與上帝相似的本性,乃是不能讓與的,並且構成他得蒙救贖的性能,復使沒有得救的人之生命也有價值,也可貴的。因為「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因為「上帝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創九6;並參考創一26)。

關於「性格」(personality)一詞,學者頗多論著,不勝枚舉。簡單的說,性格乃是自覺(self一con- sciousness)和自決(self一determination)。此乃和禽獸不同,它們不能自覺自決,所以人類無論在智力上和道德上,乃有更高的權能。

但是人雖是照上帝的形像而造,這形像(Image)不能完全表徵上帝。只有基督乃是眼不能看見的上帝本體的「真像」(Very Image,Express Image)(來一3)。主耶穌基督乃是上帝形像絕對的原型(Archetype),人雖是照上帝的形像而造,但是並非絕對的,乃是相對的;並非原型的,乃是衍生的。主耶穌基督乃是「那不能看見之上帝的像」(西一15)。惟於此我們應加注意,上帝既是靈,人既是照他的形像而造,這形像不可能是物質的。人因為得着上帝形像首要的元素——就是性格,那便不容有物質,因為上帝造人之時,「將生氣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創二7)。

這上帝形像第一個元素,乃是人決不會失去的。甚至精神錯亂失常的人,僅使他原有的形像模糊,而不能完全把它毀壞。路加福音里那塊失落的錢,乃仍刻着君王的像。所以人的本性是應加尊重的;而「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上帝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創九6)。哥林多前書十一章七節說:「男人本不該蒙着頭,因為他是上帝的形像和榮耀」;雅各書三章九、十節說:「用舌頭咒詛那照着上帝形像被造的人……這是不應當的。」詩篇八篇四、五節說:「世人算什麼,你竟眷顧他?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點,並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彼得前書二章十七節說:「務要尊敬眾人」;啟示錄最後一章說:「生命樹……的葉子乃為醫治萬民。以後再沒有咒詛……他的名字必寫在他們的額上。……他們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啟二二1-5)

漢密爾頓爵士(Sir William Hamilton)說:「在地上,除了人以外,沒有偉大的;在人間,除了心以外,沒有偉大的。」但是我們對這句格言,須加審辨,這個心必須有道德的力量,而這些力量,尤須有正當的方向。莎士比亞(Shakespeare)說:「這是人何等奇妙的作品!他的智慧何等高貴;他的才能,何等無限;他的外貌和行動,何等可敬!他的作為,何等像天使!他的理解,何等像神!」輝敦氏(Whiton)說:「上帝不但賜我生命,並且與我同活。我原有的能力,乃是從上帝而來的能力的一部分,他信任我,放在我裡面,供我運用。」每一個人都有他的地位與價值,反映上帝和基督。他猶如一個字裡的一筆;一句話里的一字,從上下文裡各有其意義;而全句乃藉它們而構成。

康德說:「我們行事為人,不可以人為利用的工具,而應尊重對方的目的。」倘使每一個人都有神聖的元素,則我們沒有權可以利用人僅僅為滿足我們一己的樂利。我們接待他,如同接待基督,接待基督,就是接待那差他來的(參太一○40)。主耶穌是葡萄樹,所有的人,乃是他的枝子,我們把他們剪去,只因他們不結果子,把他們扔在火里燒了,乃是因為他們丟在外面枯乾了。他們乃是原在葡萄樹上的枝子,乃是原有上帝的形像,乃是值得加以維護的(參約一五1-6)。譬如一個婦人,她的戒指不慎脫落,陷在泥坑裡面,她就捲起雪白的膀臂,伸手到泥坑裡面,把它找起來。倘使那戒指上面沒有鑽石,沒有價值,她決不會作此苦工。路加福音十五章里那塊失落的錢,失去的羊,那個離開父家的浪子,乃都是值得尋找,值得拯救的。

主耶穌說:「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二#28)「唯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五8)「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提前一15)主耶穌有時雖會動怒,例如馬可福音三章五節:「耶穌怒目周圍看他們,憂愁他們的心剛硬……。」又如約翰福音二章十三至十七節:「耶穌就上耶路撒冷去。看見殿裡有賣牛、羊、鴿子的,並有兌換銀錢的人,坐在那裡。耶穌就拿繩子作成鞭子,把牛羊都趕出殿去,倒出兌換銀錢之人的銀錢,推翻他們的桌子;又對賣鴿子的說:『把這些東西拿去!不要將我父的殿當作買賣的地方。』他的門徒就想起經上記着說:『我為你的殿心裡焦急,如同火燒。』」所以主耶穌動怒,不是為他,乃是為神;不是對人,乃是對事。誠如上文所引羅馬書五章八節的話說:「唯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上帝雖恨罪,卻是愛罪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主耶穌本是上帝,「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腓二7)他謙卑柔和,舍己愛人。「他本來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他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林後八9)。他生在馬槽,周行傳道,沒有枕頭的地方。他潔淨麻瘋,叫死人復活。他並且為我們的罪「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8),受最慘苦的死刑。這乃可證人類靈魂在上帝眼中,無限的珍貴;且又教訓我們,即使最卑微的人,乃是我們的兄弟,我們也應效法基督,捨身救人。美國華盛頓總統竟對一個奴隸還禮。林肯總統在到李敞孟(Richmond)的時候也對黑奴脫帽致敬,但是一個婦人從摟上窗戶看到以後,卻為之大吃一驚,實在太離奇!英國柏恩斯氏(Robert Burns)有一天和愛丁堡的貴族在路上同行,柏氏遇到一位同鄉,和他寒暄交談,這位貴族在旁聽得很不耐煩,過後責備他說,不應當和這種衣衫襤褸的人交談。柏氏回答說,我「不認衣冠,只認人」,我不是看衣冠,乃是對人談話。「上帝不以外貌取人」(加二6)。他珍惜我們,甚至以重價買我們(參林前六20)。我們更應效法基督,尊重他人,愛人如己,一視同仁,無分彼此,因為人有與上帝相似的本質,有他的性格(personality)。


B.與上帝相似的德性(聖潔)


除了上文所論的「自覺」與「自決」兩種權能以外,上帝造人,又使他有兩方面的性情與意旨;一方面以上帝作為人生最高的目標;一方面使人作上帝德性有限的反映。聖潔既是上帝基本的特性,則他所創造的人類,必以聖潔作為他的形像(人)主要的特性。聖經明確地教訓我們,原義乃是形像(人)的本質與要素。例如傳道書七章二十九節說:「上帝造人原是正直」;以弗所書四章二十四節說:「這新人是照着上帝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歌羅西書三章十節說:「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

上帝的形像,除了其原有的天賦的權能以外,還有正當的道德的旨趣。上帝所造的人,不僅無罪,聖經復明確指示我們,人還有如同上帝那種的公義。照經學家梅耶(Meyer)說,上文所引的以弗所書四章二十四節其中「照上帝」,乃是指照上帝的樣式或模型(ad exemplum Dei)。還有上文所引的歌羅西書三章十節:「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照梅耶的解釋,這「知識」乃是上帝的知識,乃是眾德之源,乃和內心的聖潔是不能分開的。聖潔乃有兩方面的意義;(1)乃為理解與知識(Perception and Knowledge)。(2)為傾向與性情(Inclina- tion and Feeling)。哥林多後書四章四節:「基督本是上帝的像。」這裡的「上帝的像」,不是僅指本性(natu- ral),而且也是德性的。主耶穌是「上帝的像」,他的本質既乃在他的聖潔,則人在被造的時候,其「上帝的像」,自必像基督那樣的聖潔。始祖墮落最大的不幸,便是失去與上帝相似的德性(聖潔)。人類在本原上,他的「上帝的像」,雖是不能消滅的;但是因為始祖犯罪墮落的結果,已經把「上帝的像」傷毀了,這乃是人類最大的不幸。

所謂人性的尊嚴,並非全指人的本性而言,而尤在從上帝的意思而說,要看人的將來如何,這便是失喪的靈魂與基督聯合以後,要恢復他失去的形像。因為有這將來的希望,所以甚至最卑賤的人,在上帝眼中乃是神聖的。在十誡的第二部分,其最大的罪,乃便是在不孝敬父母、殺人、偷盜、損人利己,辜負他人。而其禍根乃是在悖逆上帝,唯我獨尊,有我無人。林肯總統嘗謂:「上帝一定愛平凡的人,否則他不會造這許多的人。」白萊德福(Bradford)說:「時代的哲學說,適者生存,其餘的讓他們自生自滅。但是從基督教的觀點說,這種道理,不能適用到人類,因為所有的人,都是上帝的兒女,他們乃是至高的『適者』。人類所以生病、軟弱、貧困、被棄、流浪,這乃是最強的事實的論據,人類需要救恩!所以每一個人,須從基督的觀點來看人類。唯有這樣,才能改變社會,彰顯公義」。

這公義乃是「上帝的像」所含有的原有的公義,須從四方面來看:

1.原有的公義(或原義),並非構成人性的本質或要素,否則當人犯罪的時候,便不再有帶人性的存在。

世人每天改變他們的嗜好,但並不改變其人性的本質。當罪被稱為本性的時候,乃是指其先天的(inborn)而言。有一位專門攻擊基督教的天主教批評家莫勒氏(Moehler)誣稱馬丁路德傳講說,人在墮落之時,就失去其主要的本性,而代以另一種本質。殊不知路德乃是從原罪而言,他僅說,人類從始祖墮落以後,人性就改變,並非失去。我們從父母而生,我們好像窖匠手裡的泥,乃是被他作壞了(參耶一八1-6),我們在作胎兒的時候,就成了罪。人類在被父母生產的時候,就有其原罪,即俱有其一切的本質與本性,就要犯罪,罪成為人的要素。人不但是罪人,而且就是罪。

2.原義不是外來的恩賜,非與人性無關,也非被造以後加添的。人當被造的時候,就有上帝的形像,並非以後贈與的。

始祖被造的時候,即有神聖的本性,但是從亞當墮落以後,人類就有罪性。上文所提的天主教批評家莫勒氏以為上帝不能使人作為,殊不知上帝無論在人初造之時,或在人重生之時,乃都賜人不同的氣質與性情。

3.但人的原義,並非不變的,亦非無缺點的,所以仍有犯罪的可能。雖然始祖基本是良善的,但仍有作惡的能力。人雖有傾向上帝的性情與能力,但卻缺乏追求聖善,堅定的心志。世人愛慕上帝的心,乃像兒童初期孝順父母的心,雖是至誠,卻未發展。

4. 始祖雖然犯了罪,但世人仍保有其和上帝的相似性,惟其如此,所以能得到上帝的救恩。所以何葛氏(Hooker)把「能」與「望」加以判別:前者雖已失去,後者卻仍保持;否則上帝的救恩對世人便沒有用處。因為失去了前者,所以「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三10一12)。因為仍保持後者,所以「藉耶穌基督從死里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可以得着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你們這因信蒙上帝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着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因此,你們是大有喜樂……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着稱讚、榮耀、尊貴。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卻是愛他;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並且得着你們信心的果效,就是靈魂的救恩。」(彼前一3-9)世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能恢復與上帝相似的德性,只有上帝能「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着他們。基督本是上帝的像」(林後四4)。詩篇七十二篇六節:「他必降臨,像雨降在已割的草地上,如甘霖滋潤田地」。浦賽氏(Pusey)以這節經文來描寫毫無希望的滅亡世界,卻有神秘隱藏的力量能夠出死入生。從以上的檢討,我們可以進而批判有關本章主題——人類之原型、上帝的形像這兩大學說。


C. 人類原型的學說


關於人類原型與本真的學說,概可分為兩種,倡此說者,自以為他們的學說,乃更合乎聖經,因此更為合理,其實乃為謬見。我們須加衡校,加以批判駁斥。其一,他們以為上帝的形像,乃僅為人的性格(personality)。其二,他們以為上帝的形像,乃僅為人對宗教之自然的性能,茲分論之:


一、上帝的形像乃僅為人的性格


這種學說,否認對於人性裡面固有的德性,有任何積極的定論,而認為人類起初就俱有屬靈的性能,且能彼此完全協調。此說乃倡自施萊瑪赫,後來慕勒(Julius Muller)和霍夫孟(Hofmann)也附和其說。

慕勒的學說。他以為人類墮落,乃是在他先存的境界(Preexistent State),照這種說法,則殊不可能使其相信亞當乃有與上帝相似的德性。因其原有關於上帝形像的見解,勢必令其懷疑。佛萊特雷(Pfleiderer)也有相似的謬見,他以為人類原有的境界,乃像兒童天真爛漫的情慾,在其裡面乃有理想發展的可能性(Anlage),只有靠着努力奮鬥,始能實現其理想。上帝的形像固在原有境界已經存在,但這僅是真正上帝形像的可能性(Anlage)。上帝形像的實底(Reality)乃首先向第二亞當顯現,此乃神國的本質。

在美國方面,代表此派學說,認為上帝的形像乃僅為人的性格的學者,則為雷孟氏(Raymond),他在其神學著作里說,在人被造時的上帝的形像,並不含有決心渴慕聖善的意志。他此說的根據,乃在以為倘真有此意志,則勢將令人沒有墮落的可能。殊不知,我們在上文已加論及人的原義,並非不變的,並非沒有缺點的,乃仍有犯罪的可能。

我們對於這種學說,要提出以下三點駁議:

1.此說之謬一——此派乃無啻以人為自己聖潔之主。殊不知我們聖潔的情況,並不是我們自己意志或任何作為的結果,此乃為上帝更新的大能,「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里造成的」(弗二9、10)。人無論在道德上,身體上都是上帝的被造物。在人重生的時候,上帝不但賜人行善的能力,且復賜其渴慕良善的新的愛心。倘在重生(新創造)的時候是這樣,則在其初造之時自也如此。因此聖善乃是由神創造的。聖潔唯有從上帝而來,他以之賜給人,也給天使。所以我們可以向上帝如此祈禱:「上帝阿,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裡面重新有正直的靈」(詩五一10);「求你使我的心,趨向你的法度」(詩一一九36)。我們唯有仰賴神恩,始能心意更新,渴慕良善,不能靠自我自力。

2.此說之謬二——人既在當初被造之時,就知有上帝,自必有嚮往上帝的情感和心志;因為唯有聖潔的心,始能對聖善的上帝有正確的認識,此乃理所當然之事。因為在人的心裡,原來充滿神聖的愛,從這種愛裡面,就會發生對於上帝的知識。我們唯有愛上帝,始能知道上帝,認識上帝。但這種愛,並非徒憑人的意志。沒有人可用命令強使他愛,因為也沒有人可以給他這種愛。在亞當裡面,愛乃是一種天賦的衝力。哥林多前書八章三節說:「若有人愛上帝,這人乃是上帝所知道的。」約翰壹書四章七至八節說:「愛是從上帝來的。凡有愛心的,都是由上帝而生,並且認識上帝。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上帝,因為上帝就是愛。」

信仰乃是以聖愛為條件的知識。這種認識上帝,領悟上帝作為的信心,並不是出於人的見解或幻想。這乃是對於屬靈的實底的確信,乃是真切確實的,一方面有我們理性的見證,一方面又有上帝的見證。譬諸審美學,一方面固為理智的產品,一方面又需有確認美的能力,還要有對美的愛心,而且這種能力與愛心,兩者乃是不可分的。又如倫理學,其理亦然,一方面固為理智的產物,同時亦需要確認道德上的公義的能力,這要有對道德和公義的愛心,而且這種能力與愛心,也是不可分的。同理,神學固為理性的產物,但是這種理性必含有對於上帝的認識,而這種知識又有與對上帝的愛心,有不可分離的關係。

單用邏輯,不能表現日落的美景,或高貴的性格,在知識之先,需有愛美愛正義的心,所以我們不能僅憑理知認識上帝,我們的心與知並行,始能了悟神聖的事。巴斯噶(Pascal)說,世俗的事,僅憑知就能愛;神聖的事,乃是先要愛,然後才能知。所以信仰乃是最高的知識,乃是整個靈魂的作為,非憑一隻眼睛,乃需兩隻心眼;知愛雙全,始能洞察奧秘,認識上帝。一個天文學家,他的科學,只有一隻眼睛,所以是不完全的。理性主義者的錯誤,乃在他們沒有正確的異象(vision)。因為理知已和心「離婚」,所以沒有正常的情操與性情,也無正確的人生目的。理知說,我不能知道上帝,這乃確是實情;但是聖經說:「屬血氣的人不領會上帝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唯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林前二14)。「世人憑自己的智慧,既不認識上帝,上帝就樂意用人所當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林前一21)。

聖經在另一方面又宣稱:「我們因着信,就知道……。」(來一一3)。在聖經裡面,心與知乃有很大的關係,心乃為知的器官,能夠管制我們的意向。耶利米書二十四章七節說:「我要賜他們認識我的心,知道我是耶和華……要一心歸向我。」馬太福音五章八節說:「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上帝。」約翰福音七章十七節說:「人若立志遵着他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上帝,或是我憑着自己說的。」以弗所書一章十八節說:「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使你們知道他的恩召有何等指望,他在聖徒中得的基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

3. 此說之謬三——此派以上帝的形像乃僅為人的「性格」,此種說法,實在遠離聖經的真理。蓋一為神聖的,一為血氣的,彼此判若天壤,實乃比擬不倫。上帝的形像,必須確確實實相似,並非人力的仿造。善惡之間,不可中立,否則便已犯法。奧古斯丁說,為善為惡,一舉之間,即已犯罪!邸立志(Delitzsch)說:「性格僅為上帝的形像的起點,並非就是形像之本身。」

惠滕氏(Whedon)在他所著的《意志論》一書中說:「亞當的本性在被造的時候,乃是純潔的、完善的;但當他自由運用他的意志的時候,他就用全力背道而馳!」可見我們的聖潔,非靠自己的意志:「不是出於自己……原是他的工作。」(弗二9一10)


二、上帝的形像乃僅為人對宗教自然的性能


這種學說,先由經學院學派所倡導,乃為羅馬天主教的教義。他們把「形像」和「樣式」加以區別。前者(創一26)乃是在人最初被造之時就屬於人的本性。而後者則為因人的順服所有作為的結果。為求易於順服,並使能更有把握與神相似,因此須加三個因素,這便是上帝超自然的恩賜,乃似勒馬的繩索一樣,藉以管制人肉慾的衝動,而能使其受理性的控制。職是之故,原有的公義(或稱原義)不是自然的秉賦,而乃為人的順服和上帝超凡的恩賜所產生的結果。

天主教認為人類靈魂的白紙上面,乃有兩個印記。喀夫旦(Kaftan)代表天主教說,至善的上帝,乃是超越有限的心智及其理解的性能。在當初就超過世人被造的本性。世人既未切身的有超自然的恩賜在裡面,所以他們唯有完全依靠教會,由教會指示他們何者是真理。

用象徵的說法,天主教義認為人在被造之時,沒有純粹的公義(Pura naturlia on puris naturalibus),因為他順服,就得到上帝的賞賜(donum supernaturale on super-additum),賜他一套義袍,保護他,使他穿上(Vestitus)。但是這套衣服,乃有一種神秘的迷惑力,乃可被剝奪,他的仇敵可以打擊他,剝奪他的衣服,他犯罪以後,他就成為一個被剝奪的人(spolioatus)。但他的境況和他被打擊以前就不同了,好像一個被剝去衣服的人,僅僅稍異於赤身裸體的人(spoliastusanudo)。他現在乃如當初被造時候一樣的境界,只因失去了他慣常所穿的衣服,因此稍感軟弱。他仍可以得另一套衣服……事實上他還可掙兩套或更多套,拿來出售,或送贈他人。

天主教這種道理,乃有很多可議之處。

1.天主教把形像和樣式加以區別,殊不知二者乃為同義的,所以加後者,乃是為加強語氣;二者並用,無非乃是指「真像」而言,此於上文已加詳論。

2.照聖經所說,「形像」與「樣式」,二者都是被造時就有的,後者並非後加的超自然的恩賜。可見他們此說,在聖經裡面,實在找不到絲毫的根據。

3.照天主教義,人在被造之時,沒有純粹的公義(見上文);殊不知聖經明明說:「上帝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可見其說乃牴觸聖經。不但此也,此說以為人在被造時沒有純粹的公義,因此落入試探而不能不犯罪,此乃諉過於上帝,使上帝作人類的罪魁,實屬大逆不道!

4.此說乃直接牴觸聖經的真理,一則他們以為始祖犯罪乃僅削弱人性,而非敗壞人性。二則以為重生僅為加強舊人原有的力量,而非為新人心志的更新(參弗四23、24)。此派認為始祖犯罪以後,乃僅被剝奪了當初被造時所得的特殊的恩賜,但卻仍能服從上帝,且能與上帝合作,得到他自己的救恩。殊不知聖經明白宣示「(他)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弗二1)。他們乃「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羅八7)。「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真是苦阿!」(羅七18一24)所以「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里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弗二10)。

羅馬教宗關於上帝造人的見解,乃異乎奧古斯丁,他認為世人被造時乃是有缺陷的,乃是頹廢的、軟弱的,所以需要超自然的恩助,以資補救。基督教與奧古斯丁關於世人被造時原有的境界,則有不同的見解,認為乃有原有的公義(pura naturalia),此乃為上帝的恩典,乃有聖靈住在裡面,故能皈向上帝。

由於羅馬天主教和基督教對於人類本真原型基本教義的不同,於是就發生關於罪惡與重生各種不同的見解。基督教認為人類在被造的時候,乃有與上帝相似的德性或聖潔。所以罪就使他喪失了他完善的本性(nature of its integrity),而使他完全敗壞,而有犯罪作惡的脾性與傾向。「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創六5),邪情惡欲都由原罪而來。人類自始祖墮落以後,就沒有原義。因為沒有對上帝的愛,人類就不復有合乎上帝律法要求的行為,情感與思念;聖經否認失喪的世人能有正當的理解、思念、認識與作為的能力。因此人的本性,需要新的創造,要成為「新造的人」(林後六17),要從死里復活。這唯有上帝,藉着神聖靈的大能,始能作成。這乃是上帝大能的作為,人除了上帝先給他力量以外,是完全無能為力的。

羅馬天主教卻以為人被造時的上帝的形像,乃僅為人對宗教的性能。他的罪僅使他失去隨附的和偶有的。失喪的人和未失喪的人之分別,乃僅為剝去衣服赤身露體的人(spo-liatus a nudo)。他所失喪的乃僅似一種神秘的符咒(magic spell),雖離開了他,卻仍有他各種主要的能力。一切邪情惡欲,不能算罪,因為此乃屬乎尚未墮落之前的本性。他的罪,乃僅使他回到原有邪情惡欲的原來的境界。他如作了邪惡的決定,僅是覺得心志軟弱。因此他們認為人無需從死里復活。好像瘸腿之人,僅需一根拐杖;好像虛弱之人,僅需一些補品;又好像有病的人,僅需服用藥品。所以,世人乃力能轉向上帝;在重生的時候,聖靈乃僅使屬血氣的人驚醒起來;使芸芸眾生裡面沉睡的天賦之力,振作起來。當世人的力量和上帝的力量聯合起來的時候,便即重生。這無啻說:重生乃是人神同工的結果。他們又說,在受洗的時候,原罪就蒙赦免,一切稱為罪的,乃都破除去。凡是受洗的人,便無需再經任何重生的過程。人不但有力量為他自己的得救與上帝同工,並且還能在律法要求之外,做額外的功德,天主教一切的聖禮,連同他們其他的信條,如靠行為得救,煉獄之火,召喚已故的聖者,乃都是從其關於人類本真原型的謬妄教義而來。


乙 人類本真的「附益」(Incidents)

我們在上文曾加提及,照神學家史屈朗的意見,人類的本真,須從(1)本真的要素(Essentials)和(2)本真的「附益」(Incidents)兩方面看。茲再進而論人類本真的「附益」(關於此詞譯法,另見上文「伍」說明)。


一、人類得了上帝形像的結果


1.在人體的形態上反映上帝的形像:上帝所造的人,甚至他的肉體也象徵那構成上帝樣式的高貴質素。「耶和華上帝用地上的塵土造人」以後,要等上帝「將生氣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創二7)。

靈乃直接表現上帝的形像,體乃間接的把他表現出來。經院哲學家稱靈魂乃是上帝本來的完全的形像,而身體僅象徵他的形像而已。靈魂乃是上帝直接的反映,身體僅為那反映的反映。

2.使人血氣的衝動要受聖靈的控制:人類的靈魂與身體,一方面乃是彼此配合,沒有衝突;但從另一方面看,人體的完善,並非究竟的,絕對的,乃僅暫時的,相對的,還要達到更高的境界。

奧古斯丁說,亞當的智慧和我們的相比,猶如鳥和烏龜。在沒有墮落時候的生殖,可以不致有邪情惡欲,初生的孩子可能有完善的境界。麥格納斯(Albertus Magnus)認為我們始祖,雖曾遭鉅石擊打,可能覺得沒有痛苦。愛理琴那(Scotus Erigena)認為那時男性女性還沒有分辨。浦彌(Jacob Boehme)認為腸腔(intestinalcanal)以及其他相關的器官乃是始祖墮落的結果。他還有一個幻想,認為最初的地球乃是透明的,在地球上沒有暗影,因為世人犯了罪,地才不透明而有黑暗,藉着救贖,始能恢復最初的境界,而使黑夜成為往事。騷斯(South)在他《證道集》中說:「人到世界來乃像一個哲學家……亞理斯多德僅是亞當之拙劣的作品」。阿博德(Lyman Abbott)氏說:「聖經並不以亞當視為一部活的百科全書,而還是一個沒有經驗的人」。哥林多前書十五章四十六節說:「但屬靈的不在先,屬血氣的在先;以後才有屬靈的」。我們還在血氣的境界,人體的完善,並非究竟的,絕對的,僅是暫時的,相對的,還要受聖靈的控制。

3.治理各樣活物:上帝賜給亞當一種見識,能知萬物,所以當耶和華上帝「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樣走獸,和空中各樣飛鳥,都帶到那人面前,看他叫什麼。那人怎樣叫各樣的活物,那就是它的名字。」(創二19)但是這種天賦的識見,還要發展成為創造科學文化高度的知識。創世記一章二十六節:「上帝說:『我們要照着我們的形像,按着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里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並參詩八5-8)這兩節經文,被有些解經者誤解,以為上帝的形像,乃僅在管理動物與自然世界;殊不知這節經文裡乃有「使他們管理」五字,這乃是指有了上帝的形像的結果,並非上帝的形像的定義。

創世記二章十九節說:「耶和華上帝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樣走獸,和空中各樣飛鳥,都帶到那人面前,看他叫什麼……」二章二十節說:「那人便給一切牲畜和空中飛鳥、野地走獸都起了名。」創世記一章二十六節:「上帝說:『我們照着我們的形像,按着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里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詩篇八篇五至八節說:「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點,並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你派他管理你手所造的,使萬物,就是一切的牛羊,田野的獸,空中的鳥,海里的魚,凡經行海道的都服在他的腳下。」亞當能給一切牲畜,飛鳥,走獸起名,這乃可知他乃有對萬物的見識。人不但能給牲畜等起名,且原來能治理(1)自己,(2)萬物,和(3)人類。 人的勇敢與善良的心,有力量可以制服野獸;在沒有墮落以前的人,治理各樣的活物,從 不虐侍他們;他們不必用怒目盯着凝視那最野的馬。在法國巴黎有一個少年婦人,受了催眠以後,被放在獅子坑裡面,她絲毫不覺懼怕,獅子對她也絲毫不加注意。有一位英國軍官的小女孩,在非洲離開了營地,迷失了路,整夜和許多獅子為伍。她的父親找到了她以後問她說:「喀德靈娜(Katrina),你和獅子在這裡,怕不怕呢?」她回答父親說:「一點也不怕,那些『大狗』同我一起玩,有一隻獅子還暖我的身體。」這正似以賽亞書六十五章二十五節所講的境界。麥克拉倫(Mac-laren)說:「治理各樣動物,乃是有了上帝形像的結果。這不是徒為人自己的利益而使用;而乃是『副王的權柄』(Viceroy’s authority)為着榮耀真王而應當運用的。」這一個原則雖給我們權柄,但也有限制,我們不可任意殺害和活活治死下等動物作食物。創世記九章二、三節說:「凡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地上一切的昆蟲並海里一切的魚,都交付你們的手。凡活着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這一切我都賜給你們,如同菜蔬一樣。惟獨肉帶着血,那就是它的生命,你們不可吃。」

蘇西尼派(Socinian)誤以為上帝的形像,無非就是治理各樣活物的權。他們對於罪惡的觀念,甚為淺薄,他們不以為罪有嚴重性,不相信罪會使人性完全敗壞。阿敏念派也有同樣的錯誤。

4.與神彼此靈交:我們的始祖可以親自與上帝靈交,聽他的教訓。「耶和華上帝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耶和華上帝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創二15、16)。從創世記第二、不到三章來看,耶和華上帝乃有形有體的向亞當、夏娃顯現。馬太福音五章八節說:「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上帝。」約翰壹書三章二節說:「我們現在是上帝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歌羅西書三章三至四節:「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上帝裡面。基督是我們的生命,他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他一同顯現在榮耀里。」啟示錄二十二章三至五節說:「在城裡有上帝和羔羊的寶座;他的僕人都要事奉他,也要見他的面。他的名字必寫在他們的額上。」


二、人類得了上帝形像的「附益」


1.有快樂的社會環境,俾能發展人類的本性——關於伊甸的性質和夏娃的創造,乃有各種的學說。

伊甸,意指歡樂愉快,故稱伊甸樂園。霍柏金斯(Hop- kins)在其所著《聖經的人類觀》一書中說:「人乃包含女人。如果僅造男人,不造女人,則失去造人的意義。亞當給他妻子起名叫夏娃,但是上帝稱他的名為亞當」。漢利馬太(Mathew Henry)說:「上帝造夏娃,不是從他的頭頂,使她高高在上;也非從他的腳,把她被踩在腳下;而乃在其肋旁,乃是使她平等,使她在膀臂之下,乃可加以保護;且使她靠近他的心,可以愛她。」史蒂文(Stevens)在他所著的《保羅神學》一書中說:「在男女兩性的關係上,乃是互相依靠的,女人固然乃是由男人而出,但是男人也是從女人而生。哥林多前書十一章八至十二節說:『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並且男人不是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為男人造的……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無男;男也不是無女。因為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但萬有都是出乎上帝。』」

有人認為黃金時代,就是理想的形像,乃似千禧年。人之所以異於禽獸,乃在他們能有理想,他們要以上帝作他們的目標,乃是證明他們是上帝的子孫。黑格兒也有同樣的思想,認為人類的進步發展,乃以天堂作崇高的目標。所以關於人類原型本真以及上帝形像的學說,可以使人確信,人類乃原有這種理想的境界,現因始祖犯罪而失喪,我們靠人力不能恢復;但是上帝藉主耶穌基督,他為世人的罪,受了死的苦,就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里去,一同在新天新地(參來二9、10;啟二一)。

我們以嚮往這種理想的崇高極樂的境界,藉求發展人類的本性,這非徒托空想,而須經過試煉。茲加申論:

2.藉着試探,鍛煉人類的德性——人類還未達到確實聖潔的境界。而乃正像天真的孩子,只有經過試探,始能臻於完善。所以在伊甸樂園乃有各樣的樹,「……又有生命樹和分別善惡樹。」(創二9)「耶和華上帝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二16、17)這一個簡單的吩咐,卻有深重的意義,要試驗始祖順服的心。試探並非一定會使他墮落,卻正相反,倘能拒絕試探,便可以加強他的德性。

多馬修(Thomasius)說:「邪惡乃是良善必有的轉折點,這乃是魔鬼的學說與哲學。」那棵分別善惡樹,乃為一棵考驗的樹。一個父親乃有權要求他的兒子,以履行孝道作為承繼他產業的條件。聖經曉諭我們:「不可輕看主的管教,被他責備的時候,也不可灰心;因為主所愛的,他必管教……你們所忍受的,是上帝管教你們,待你們如同待兒子。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的呢?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的;你們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兒子了。再者,我們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們,我們尚且敬重他,何況萬靈的父,我們豈不更當順服他得生嗎?生身的父都是暫隨己意管教我們;惟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他的聖潔上有分。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來一二5一11)「我們有活潑的盼望,可以得着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你們這因信蒙上帝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着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因此,你們是大有喜樂;但如今,在百般的試煉中暫時憂愁,叫你們的信心既被試驗,就比那被火試驗仍然能壞的金子更顯寶貴,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着稱讚、榮耀、尊貴。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卻是愛他;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並且得着你們信心的果效,就是靈魂的救恩」(彼前一3-9)。我們應嚮往這崇高的境界,有受苦的心志,忍受試探,堅苦卓絕,鍛煉德性。

3.持守聖道,得着不朽的生命——科學指示我們,這血肉之體,是要朽壞的。但是上帝早經預備,可以防止朽壞,保持青春。其法就是生命樹(創二9)。倘使亞當能夠持守正道,則其身體就可純化,有健全發展,不致死亡。這必朽壞的就可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就可變成不死的。

生命樹乃是象徵人要與神相契,且要依靠他。而對他的靈魂來說,這生命樹乃有聖禮的意義,使其念茲在茲,追求聖潔;人非聖潔,則雖長生不死,乃徒令其受無限的愁苦,雖生猶死。所以始祖犯罪墮落以後,便被逐出伊甸園,「又在伊甸園的東邊安設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要把守生命樹的路」,「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就永遠活着」(參創三22一24),就要永永遠遠受苦。所以基督教的永生之道,和外邦宗教的長生不老乃是完全異趣,不可並為一談。

人類之原型,乃為上帝的形像。「我們現在是上帝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約壹三2)。 本書為未授權圖書,源自網絡,在此刊登只為交流學習之用,請勿用於其它目的,謝謝。若侵犯了您的版權,請來函告知刪除。 電郵 ccwiki@ccwiki.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