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箴言靈訓要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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箴言提要
箴言提要
箴言第一章
箴言第二章
箴言第三章
箴言第四章
箴言第五章
箴言第六章
箴言第七章
箴言第八章
箴言第九章
箴言第十章
箴言第十一章
箴言第十二章
箴言第十三章
箴言第十四章
箴言第十五章
箴言第十六章
箴言第十七章
箴言第十八章
箴言第十九章
箴言第二十章
箴言第廿一章
箴言第廿二章
箴言第廿三章
箴言第廿四章
箴言第廿五章
箴言第廿六章
箴言第廿七章
箴言第廿八章
箴言第廿九章
箴言第三十章
箴言第卅一章
箴言靈訓要義

箴言綜合靈訓要義

第一篇 教師之訓誨(一1-九18)

第二篇 智慧人的箴言

一、人物的類型

愚蒙人

十四章十五節

愚蒙人是話都信;通達人步步謹慎。

廿二章三節

通達人見禍藏躲;愚蒙人前往受害。

廿七章十二節

通達人見禍藏躲;愚蒙人前往受害。

十四章十八節

愚蒙人得愚昧為產業;通達人得知識為冠冕。

這些箴言,使人憶起這卷書開頭給人的印象:愚人(或愚蒙人、愚昧人)極其需要智慧之道的訓誨(一4)。這樣我們便看見言及的愚人指沒有生活經驗的年輕人,他對世人的手段和詭計缺乏認識,容易受別人的影響和操縱,以達到他們自己的目的。所以他成了愚昧夫人招手招呼的最佳候選人(九16)。我們在這裡發現兩個理由,顯示愚人為甚麼在這個女士出現之處,成了這樣容易獵取的獵物:

(甲)他容易接受人告訴他為『福音真理』(十四15)的話。他從不會想起要停下來自問一下,這個人或這個女人是否可信任的人,或細心衡量一下他們所說的;或者去為自己尋出那些事實的究竟。簡言之,他並沒有學會為自己想一想。讓別人去為我們思想,總是比我們自己去思想容易,引致麻煩亦少得多,我們聽到我們想聽的,尤其引人動心。我們這樣行對自己就有危險,往往對別人也有危險。一聽見人說某人愚昧就相信,這在教會內外已造成太多傷害,產生太多不幸。煽動人者、誹謗人者、喜閒話是非者,都任憑我們輕信而不會可憐我們。

第二行把愚蒙人的輕信與通達人的慎重作對比。在這裡的要點可能是:通達人在行經人生道路時,總保持機警,小心注視前面的路;或更明確的說,他非常留神任何人告訴他的話,看那話引向何處。新英文譯本採用兩不相容的譯法,增強了這個對比:『愚蒙人相信他聽到的每一句話;聰明人明白證據的必要。』

(乙)他一點也不知道自己暴露於致命的危險之中,而那些危險必毀滅他,使他無法逃避(廿二3;廿七12)。到處都標貼了顯示有危險的標誌,但他得意忘形地不予理會一直向前沖,誤解他的遲鈍為威風。今天最顯着的這一類人也許是那涉足於毒品的年輕人。另一方面,通達人不但有『小心行動』的智慧,他也有智慧知道何時要膽怯,為寶貴的生命逃跑,把自己隱藏起來。

愚蒙人的輕信和自顯威風,混成一種使他易醉的雞尾酒,他發現愚昧這樣容易到手,是不足為奇的(十四18)。在第七章他與蕩婦相遇的故事,正是要強調那是何等輕易,而且這個故事讀起來幾乎就像這些言論的注釋一般。在那裡年輕人穿過街道向她的家走去,不注意那些危險的記號,相信從她口中吐露的每一句甜言蜜語,與她一同離去──並因此受苦。他成了愚頑人(十四18)。但愚昧夫人對愚蒙人並不能全憑她自己的主意而行;因為智慧女士也招手招呼他,向他提供她的救生命和賜生命的忠告(一22-23;八5;九4-6)。因此面對愚蒙人的問題是:他要留意誰的聲音,智慧女士的、或是愚昧夫人的呢?雖然箴言裡面的話特別對年輕人而講,卻是我們沒有任何一個人曾超越的問題。

愚妄人

愚妄人的印記(Ⅰ)

十七章十六節

愚昧人既無聰明,為何手拿價銀買智慧呢?

十七章廿四節

明哲人眼前有智慧;愚昧人眼望地極。

十七章十節

一句責備話深入聰明人的心,強如責打愚昧人一百下。

廿七章廿二節

你雖用杵將愚妄人與打碎的麥子一同搗在臼中,他的愚妄還是離不了他。

廿六章十一節

愚昧人行愚妄事,行了又行,就如狗轉過來吃它所吐的。

十八章二節

愚昧人不喜愛明哲,只喜愛顯露心意。

廿八章廿六節

心中自是的,便是愚昧人;憑智慧行事的,必蒙拯救。

十二章十五節

愚妄人所行的,在自己眼中看為正直;惟智慧人肯聽人的勸教。

十四章卅三節

智慧存在聰明人心中;愚昧人心裡所存的,顯而易見。

(譯按:上面所引經文,中文本除廿七22和十二15作『愚妄人』以外,其餘應譯作『愚妄人』之處均譯成『愚昧人』。)

以色列的智慧人並不喜歡忍受愚妄人(或愚頑人)。雖然他們希望愚蒙人會留意他們的訓誨並成為智慧人,卻不期望有從愚妄人而來的那種愚妄。愚妄人對人生僵化定型的心態、意向,是與智慧人所代表的一切相反的。但像美酒一樣,愚妄人並不是一夜之間成形的。智慧人無疑打算把有關愚妄人及其愚妄的箴言製成一系列快照,使人認真瞧一瞧,看看他們是否能認出自己──並得到警告!

(一)

古語云:『愚妄人就是穿上禮服也不見得聰明些』。上面所引的,是說明何以給愚妄人穿上智慧學校的學生服裝他依然是愚妄人。

在十七章十六節有一張近鏡,我們看見一個愚妄人在門口交學費,隨是一個有識別力的旁觀者諷刺的按語:這個人徒然浪費了他的金錢,因為他沒有下決心運用他的心思學習智慧,而只希望把智慧放在一個碟子上遞給他。我們獲得愚妄人處身課室中如此一幅圖畫是不足為奇的:正當其他學生全神貫注於教師身上,他卻忙於往窗外望,環顧課室四周,並抬頭望天花板,因為他胡思亂想(十七 24)。

缺乏留心和勤奮,實在並非不平常的學生弱點。所以有人可能會以為,加以適當的責,用皮帶抽打幾下,把一些愚昧從他身上抽出去,再把智慧反覆灌輸,是必要的。但這種辦法對於兒童雖然產生奇蹟(見父母的管教 {\LinkToBook:TopicID=154,Name=父母的管教}這個題目的內文),一句斥責對智慧人來說已經足夠,然而在愚妄人身上,甚至一百板都無絲毫衝擊力(十七10)。愚妄人積習難改,他的愚妄近乎不能根絕(二十七22)。

顯然愚妄人學不會智慧,並非單純地出於他是不中用的學生那一類,而是源於那更加根深柢固的東西。首先,他對於智慧幾乎沒有胃口。愚妄更加適合他的口味(十五14)。甚至引致『食物中毒』,可能對他有更佳教導作用,也似乎不能抑制他對愚妄的口味(廿六11)。其次,無論如何他並不以為可以從智慧學到任何東西。他認為在那裡辛辛苦苦思索並設法學習,並不會得到甚麼,即使有所得也無享受可言──至少不適合像他這樣的人,在他的舌尖上已有一切答案,而且正要爆發出高談闊論,叫人聽到他智慧之言哩(十八2)。當然,他是生活在愚妄人的樂園中;但無人能給他說出真相(廿八26;十二15)。智慧在智慧人心中固然受到熱誠歡迎(『是無拘束的』,十四33,新英文譯本的譯法),她從愚妄人則得到冷淡的對待(『不太舒服』,新英文譯本的譯法)。

愚妄人的印記(Ⅱ)

十三章十六節

凡通達人都憑知識行事;愚昧人張揚自己的愚昧。

十二章廿三節

通達人隱藏知識;愚昧人的心彰顯愚昧。

十七章廿八節

愚昧人若靜默不言也可算為智慧;閉口不說也可算為聰明。

廿六章七節

瘸子的腳空存無用;箴言在愚昧人的口中也是如此。

廿六章九節

箴言在愚昧人的口中,好象荊棘刺入醉漢的手。

十五章二節

智慧人的舌善發知識,愚昧人的口吐出愚昧。

十五章七節

智慧人的嘴播揚知識;愚昧人的心並不如此。

廿四章七節

智慧極高,非愚昧人所能及,所以在城門內不敢開口。

廿九章十一節

愚妄人怒氣全發;智慧人忍氣含怒。

十二章十六節

愚妄人的惱怒立時顯露;通達人能忍辱藏羞。

二十章十六節

誰為生人作保,就拿誰的衣服;誰為外人作保,誰就要承當。

二十章三節

遠離紛爭是人的尊榮;愚妄人都愛爭鬧。

十四章十六節

智慧人懼怕,就遠離惡事;愚妄人卻狂傲自恃。

十三章十九節

所欲的成就,心覺甘甜;遠離惡事,為愚昧人所憎惡。

十章廿三節

愚妄人以行惡為戲耍;明哲人卻以智慧為樂。

十五章廿一節

無知的人以愚妄為樂;聰明的人按正直而行。

十四章廿四節

智慧人的財為自己的冠冕;愚妄人的愚昧終是愚昧。

十四章八節

通達人的智慧在乎明白己道;愚昧人的愚妄乃是詭詐(或作自嘆)。

十四章十二節

有一條路,人以為正,至終成為死亡之路。

十六章廿五節

有一條路,人以為正,至終成為死亡亡之路。

(譯按:上列經文,除了最後兩處以外,在廿四7,十三19,十四8,十四12,十六25之『愚妄人』,中文本均作『愚昧人』或『愚昧』,其餘均作『愚昧人』。)

(二)

在智慧學校外面,愚妄人立即表明出是用甚麼材料做的。他所說所作的一切都鼓吹他的愚妄,他抓住每一個機會以愚妄自誇──與通達人適得其反,通達人知道有時候要說要行,有時候又要退隱、緘默(十三16;十二23)。

(甲)他的話語。『愚昧人默不作聲就是美德』。默不作聲也是智慧人的美德(十七27)。所以默不作聲的愚妄人與智慧人很少能加以分別。只要愚妄人保持緘默,有時智慧地點點頭,他便能享受那給予有正確判斷力、寡言之智慧人的尊敬(十七28)。如果愚妄人在課室中罕有的留神的瞬間偶獲這智慧的珍珠,我們不應抱太大希望,以為他會緘口不說。他不可能想象緘默適用於他。無論如何,他有一種癖好,喜歡拾人牙慧,並在所有不適當的時間、地點,把它們拋出去。他以為他能說出精簡的話便非常聰明了,但那些話總是達不到預期效果(廿六7),一點兒衝擊力也沒有(廿六9)。即使愚妄人說出一些智慧的話,總因時間不對而失去意義。

更典型地,愚妄人說的話明顯是愚蠢或懷惡意的,就像涌流的泉水傾瀉出來(十五2)。那些話語從他的『心』奔涌而出(十五7)。他的言語泄露他的心和人格沒有價值。即使說好話,也是說得太多(見十三3;十八7),不先想一想或聽一聽就信口開河(見十八13);然而要是說壞話,那誹謗等等壞話就輕易從他口中溜出來了(見十18;二十19)。

廿四章七節的言論說,事實上有時愚妄人保持緘默。『城門』,是長老考慮並決定影響社區事情、問題的地方。對這些討論作出明智的貢獻,是超乎愚妄人的能力,而且他知道無人會留心聽他所說的。因此他自緘其口。傳道經的哲人聯想到愚妄人可能保持安靜的時候:『有人保持緘默,因為他無話可答,然而另一人保持緘默,因為他知道何時發言』(二十6)。

(乙)他的行為。愚妄人除了因他所說的暴露其愚妄之外,他也往往因極輕微的激怒原因(十二16)而爆發怒氣(廿九11),並因性急向人挑釁且互毆(二十3──見暴躁之人{\LinkToBook:TopicID=142,Name=暴躁之人}這個題目的內文)──而顯露出自己真面目。

其後的幾個言論給人最黑暗的印象。雖然智慧人謹慎自己的行為,而且避免做任何傷人損人的事;愚妄人卻行為輕率毫無抑制不顧一切,不理自己使別人所受的損害和傷害(十四16)。『輕率』與一章卅三節譯作『安然』以及十四章廿六節譯作『倚靠』那個字是同一字根(譯按:十四16之『輕率無抑制』,中文本作『狂傲自恃』)。他的不顧一切加上他對自己才能極大的自信,總是以高人一等出現。他應該以任何其他途徑立身處世,這種想法他不能想象,實際上極其嫌惡(十三19);因為他認為那樣會損害他的戲耍(十23),並使生活變成非常單調(十五21)。不用說他是『無知』的。提及智慧人行走的人生道路是正直的道路(十五21──所以他知道甚麼才是真正的『快樂』,見十23),便使人聯想起箴言頭一大段自始至終發揮的『兩條道路』這個主題(尤其是四10-19的注釋──兩條道路{\LinkToBook:TopicID=124,Name=兩條道路(四10-27)})。愚妄人終於發現自己在壞人和惡人 中,他們行走引至死亡的又黑又滑的道路。

十四章廿四節希伯來原文第二行作『愚妄人的愚妄,終是愚妄』,這話說得並不使人覺得可怕。標準修訂本把希伯來文稍微修改(譯按:比照第一行的『冠冕』),用『花冠』代替『愚妄』。愚妄給愚妄人的一切努力加上冠冕,並且『裝飾』他的人生像把一個花環戴在他頭上(請比較一9)。麻煩在於愚妄人以為他的花冠很合適,而且傲然拿它來炫耀。但是『愚妄人的愚妄是欺騙人的』(十四 8),受欺騙最甚的還是他們自己。他遲早會發現他到處炫耀的是另一種花冠(十四12;十六25)。

(三)

詳述愚妄人印記的箴言,大抵都用概括的詞語論到他。那些詞語包括愚妄人許多類別和級別。在一極端愚妄人只是有太多的話要為自己說、令人煩擾的人;在另一極端愚妄人則是徹底邪惡、的確危險的人。其他品格的類型,我們會集中於一種或另一種愚妄人及愚妄之種種,不過愚妄人現在將以不同名稱來描述。有兩件事是不論甚麼膚色的愚妄人所共有的,它們非常清晰地浮現於這些箴言中:(1)不願意學習──不論是正式教導(十七16),管教(十七10),勸戒(十二15),或他自己的經驗(廿六 11),不論如何嚴厲(廿七22),都不願意有所學習;以及(2)缺乏自製──不論他們所說的(十五2),他們如何反應(十二16),或他們所作的(十四 16),都缺乏自製。愚妄人無論在何處被發現,的確有主要印記,那是所以使他真正成了愚妄人的因素,智慧人如果不小心的話,也是能立即使他們成為愚妄人的那種東西。

愚妄人的份

十章十三節

明哲人嘴裡有智慧;無知人背上受刑杖。

十章十四節

智慧人積存知識;愚妄人的口速致敗壞。

十四章三節

愚妄人口中驕傲,如杖責打己身;智慧人的嘴必保守自己。

十八章七節

愚昧人的口自取敗壞;他的嘴是他生命的網羅。

十八章六節

愚昧人張嘴啟爭端;開口招鞭打。

廿六章三節

鞭子是為打馬,轡頭是為勒驢;刑杖是為打愚昧人的背。

十章八節

心中智慧的,必受命令;口裡愚妄的,必致傾倒。

十六章廿二節

人有智慧就有生命的泉源;愚昧人必被愚昧懲治。

十章廿一節

義人的口教養多人;愚昧人因無知而死亡。

十九章三節

人的愚昧傾敗他的道;他的心也抱怨耶和華。

(譯按:上引經文除了第一處的『無知人』以外,其餘經文中的『愚妄人』或『愚妄』在中文本中除了十14、十四3,以及十8以外,均作『愚昧人』或『愚昧』。)

『謹守口與舌的,就保守自己免受災難』(廿一23),是智慧人學到的一個教訓。他知道怎樣智慧而又審慎地說話(十13);他也知道何時保持緘默,並等候合時宜說話的時候(『積存』,十14)。他智慧而又自律的言語,能導引他平安無恙行經許多布雷區的人生道路(十四3)。愚妄人便沒有那樣幸運了。他的口便是布雷區,每一次他張口,便把他的腳踏在地雷上(十八7)。由於他不負責或惡意的話,一定使人生氣,像要人在他鼻子上賞一記老拳,否則便與當局爭執,以致公然招鞭打(十八6)。誠然『鼻子挨了一拳流血』,是愚妄人了解的唯一言辭。他要是打算真的要學到甚麼的話,就要從這條難堪的路去學。因為他像馬或驢一般不可理喻(廿六3;見詩卅二9)。甚至驢能使有些愚妄人感到羞恥(見賽一3)。所以愚妄人最狠的仇敵就是他自己。他在周圍造成破壞和毀滅時,其實是使災難臨到自身,少量(十六22)或大量(十21)撒下了招毀滅的種子(十8)。

上引最後一處的言論,說到愚妄人吃他愚妄所結果子時典型的反應:他勃然大怒、大發脾氣,把他的災禍歸罪於上帝。這是他不願意學習他的功課最後的註解。從來沒有甚麼是他自己的錯。不幸臨到他,他認為他是眾人嫉妒、遭遇殘忍命運、或上帝怪念頭的受害者──下面的詩句捕捉到了人性的譏刺:

剛愎的人類!他們的意志隨意創造, 把他們所有的災禍都歸咎於絕對的天命; 將他們所有的罪都轉嫁給那些該死的神明, 並把所有愚妄都誤稱為命運的罪行。

事情變成對我們不利時,我們都太容易抗議,會說「那不是我的錯」,並歸咎別人。我們不幸的經驗教訓我們的寶貴功課,我們往往學不到。

下次你遇見愚妄人……

廿七章三節

石頭重,沙土沉,愚妄人的惱怒比這兩樣更重。

十七章十二節

寧可遇見丟崽子的母熊,不可遇見正行愚妄的愚昧人。

廿三章九節

你不要說話給愚昧人聽,因他必藐視你智慧的言語。

廿六章四節

不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話回答他,恐怕你與他一樣。

廿六章五節

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話回答他,免得他自以為有智慧。

廿九章九節

智慧人與愚妄人相爭,或怒或笑,總不能使他止息。

廿六章六節

藉愚昧人手寄信的,是砍斷自己的腳,自受(原文作喝)損害。

廿六章十節

雇愚昧人的,與雇過路人的,就像射傷眾人的弓箭手。

十四章七節

到愚昧人面前,不見他嘴中有知識。

十三章二十節

與智慧人同行的,必得智慧;和愚昧人作伴的,必受虧損。

廿六章一節

夏天落雪,收割時下雨,都不相宜;愚昧人得尊榮也是如此。

廿六章八節

將尊榮給愚昧人的,好象人把石子包在機弦里。

(譯按:上引經文除了廿七3和廿九9的『愚妄人』以及十七12、廿六4與廿六5的『愚妄』以外,其餘經文中的『愚妄人』,中文本均作『愚昧人』。)

愚妄人因他不負責和無自製的惱怒,易徹底引起糾紛和令人吃不消(廿七3)。舉起一塊大石頭或一個大沙包周圍走動,都比忍耐他要輕省。人遇見正行愚妄的愚妄人的確不幸(十七12)。他比一頭狂怒的熊更加危險,更難抑制(請比較撒下十七8;何十三8)。但無論如何,由於人遇見愚妄人比遇見熊更加可能,哲人傳遞一些勸戒的話,就是最好怎樣對待他:

(甲)保持緘默!(廿三9)。『說話給……聽[按字義是『耳』]』這措辭含有直接對愚妄人講的意思,而不是他偶然聽到時講的。哲人的忠告背後,包含設法供愚妄人操練的智慧,乃積累多年的經驗。只因他拒絕學習智慧言語或從中獲益,便給他機會把雙唇呶起,在他的愚妄中證實自己是愚妄人。有關耶穌不要把珍珠丟在豬前的言論,表明了類似的要點(太七6)。有時候最好任憑愚妄人獨自去學習行那條難行的路。

(乙)留心你怎樣回答他!(廿六4,5)。拉比為這兩節之間明顯的矛盾所困擾,不願接受箴言為聖卷。他們以第四節指屬世的事、並以第五節指屬靈的事來解決這個難題。但它們之間的矛盾便沒有比格言『慎思而後行』與『遲疑則失之交臂』之間的更甚了。哪一樣最好呢?答案是清楚的:一切要看情形而定!知道最好怎樣回答愚妄人需要機巧。你保持緘默麼?若不保持,可能很快便發現自己與他在同樣的水平上說話,使自己成了愚妄人(廿六4)。另一方面,你若不毫無拘束的地說出自己的意見,愚妄人的自負便無人加以抑制;更糟的是:他可能因此給別人和他自己留下深刻印象,認為他有可矜誇的智慧。愚妄人無論何時開口,智慧人便處於進退維谷之境,正如使徒保羅靈敏地知道的(見林後十二1-11)。知道哪一種做法,緘默或申斥,會在當時的情況造成最少的損害,乃是智慧和正確判斷的考驗。

(丙)勿與他爭論!(廿九9)。這言論特別涉及在法庭解決的爭論(見新英文譯本),並說,與愚妄人涉及訴訟,往往是麻煩多於價值,而且很少能圓滿解決的。就大體而論,這在辯論上同樣真實。愚妄人不能平心靜氣討論和辯論。他不會聽從理由,也不會被論據說服。相反地,他不是控制不住發怒,便是在庭外嘲笑你的觀點。因此與愚妄人爭論,除了使所有有關的人忿忿不平以外,不會有結論也不會有所得。

(丁)不可依賴他為你做任何事!(廿六6;廿六10)。請求愚妄人為你做一件事,准要知道事情一定做不好。至於在進行中他會導致的麻煩,……就別說了!打發愚妄人給你帶信,非但不能藉助其腳力,你反而等於砍了你自己的腳(廿六6);你給他一樣工作做,你可能也像用你的弓和箭去亂沖一般(廿六10)。至少,這是標準修訂本對這言論的了解。希伯來經文是絕不可能的。其困難的尺度可以比較欽定本的譯法便能看出來:『作成萬事的偉大上帝懲罰愚妄人,也懲罰違犯者』。但在經文中沒有一個人是代表『上帝』的。譯作『偉大』(希伯來文為rav)的那個字在約伯記十六章十三節和耶利米書五十章廿九節是『弓箭手』的意思,現代大多數版本都這樣翻譯(新英文譯本,新國際譯本,耶路撒冷譯本;但現代英文譯本則譯作『雇主』);它們在細節上雖然不同,大多數也都同意這是一句關於雇用愚妄人愚妄的諺語。

(戊)避免與他作伴!(十四7;十三20)。愚妄人很慷慨與他的友人分享他的愚妄,以色列哲人確信,與他作伴,是變成像他一樣的人最快的方法。因此他們再三警告我們要留意我們與誰為同伴(例如,廿二24-25;廿三20;廿八7;請比較林前十五33)。與愚妄人為伍,既不能藉言語、也不能藉 榜樣學到智慧。愚妄人能教的唯一智慧的功課,是在他遭受不幸時(請比較十九25)。但他的同伴會發現,他們自己成了實物教材的一部分!

(己)不可尊榮他!(廿六\cs161;廿六8)這兩部表明人想把尊榮賜予愚妄人,擢升他擔任社區中負公眾責任的某種職位。愚妄人既不配受這樣的尊榮,他們也不能負責任地盡他們在公眾的職責。因此用這種方法(或任何其他方法)去尊榮愚妄人,是曲解合時合宜的事,就像夏天降雪或收割時下雨一般(就是從三月至十月那漫長而又乾燥的季節);那就像大 要對抗歌利亞,而又不知道怎樣把石子適當地套在機弦的折縫中一樣可笑。今日的英雄崇拜,有些便落在同樣的判決下。

暴躁之人

十七章廿七節

寡少言語的,有知識;性情溫良的,有聰明。

十四章十七節

輕易發怒的,行事愚妄;設立詭計的,被人恨惡。

十四章廿七節

敬畏耶和華就是生命的泉源,可以使人離開死亡的網羅。

廿九章廿二節

好氣的人挑起爭端;暴怒的人多多犯罪。

十五章十八節

暴怒的人挑啟爭端;忍怒的人止息紛爭。

十九章十一節

人有見識就不輕易發怒;寬恕人的過失便是自己的榮耀。

十九章十九節

暴怒的人必受刑罰;你若救他,必須再救。

十四章三十節

心中安靜是肉體的生命;嫉妒是骨中的朽爛。

廿五章廿八節

人不制伏自己的心,好象毀壞的城邑沒有牆垣。

十六章卅二節

不輕易發怒的,勝過勇士;治服己心的,強如取城。

廿二章廿四節

好生氣的人,不可與他結交;暴怒的人,不可與他往來。

廿二章廿五節

恐怕你效法他的行為,自己就陷在網羅里。

十五章一節

回答柔和,使怒消退;言語暴戾,觸動怒氣。

三十章卅二節

你若行事愚頑,自高自傲,或是懷了惡念,就當用手 口。

三十章卅三節

搖牛奶必成奶油;扭鼻子必出血。照樣,激動怒氣必起爭端。

廿七章四節

忿怒為殘忍,怒氣為狂瀾,惟有嫉妒,誰能敵得住呢?

這個人像個導火線很短的炸彈。他按字義是『發熱的人』(『性情暴躁的人』,十五18)。這個『熱』字是個強烈的字。它是用來指蛇的『毒氣』(詩五十八4)和酒的『烈性』(何七5)的字。他也是『短鼻』的人(『易怒』,十四17)。在希伯來文這一個字有『鼻子』和『怒氣』雙重的意義。它們之間共同的連繫或許是『噴鼻息[帶怒氣]』吧。在三十章卅五節有這兩種意義的雙關語。與暴躁之人相對的是頭腦『冷靜』的人(十七27。譯按:中文本作『性情溫良』。『冷靜』一字另譯作『涼或涼爽等』)──既『涼爽』且易於令人爽快,就像水解除旅客的乾渴一般(廿五25)──而且是『長鼻』(『不輕易發怒』,十四29)的人。這是知道怎樣抑制自己脾氣和口舌的人。

在這些箴言中引伸的暴躁之人與頭腦冷靜的人之間的對比,也是埃及人智慧教訓一個標準的題目。在那裡理想的人物被描述為『冷靜』或『沉靜的人』:這種人保持他的冷靜,在他一切所說所行都顯示有紀律的約束。那與他相反的人是『衝動的人』,缺乏自製,是失禮、分裂、毀謗人的。論到這兩種人,埃及哲人所持的思想,認為沉靜、自製的人,會享受生命、順利、健康,然而衝動的人會陷於不幸的結局。阿曼尼摩比之訓誨\cs8把這兩種類型的人及其各別命運加以比較,所用辭語頗引人注目,使人聯想起詩篇第一篇和耶利米書十七章五至八節所說義人與惡人之間的對比:

至於衝動的人…… 他像一棵樹生長在曠野。 過了一瞬間它的葉子沒有了, 它伸展的極處在船塢; [或]漂到遠離它本處的地方, 火焰是它葬禮時穿的屍衣。 [但]真正沉靜的人保持自己與人的距離。 他像一棵樹生長在園中。 它長得茂盛並有雙倍的出產; 它[矗立]在它主人面前。 它的果實甘甜; 它的蔭下令人愉快; 它伸展的目的地在花園裡。

就我們所知,埃及哲人關注訓練國家的高級官員和公僕擔任治理事務,在那裡不論受到甚麼刺激,時時保持冷靜和清楚的頭腦是絕對必要的。或許由以色列哲人所提供的箴言,有些原來同樣要作為國家事務中任高位者的忠告。一個人掌管的權力愈大,他的忿怒造成的破壞就會更大,他更加需要有冷靜的頭腦。我們無論往何處看,暴躁之人並不在少數,這些箴言便同樣有廣大用途。

(二)

我們已經看見愚妄人的印記之一,是他的怒氣容易發作且完全不能控制(見十二16;廿九11)。所以暴躁之人是他的近親。這裡對這種人作了若干深刻的觀察:

(甲)他行事愚妄(十四17;十四29)。他怒氣發作時,一定表現愚妄。他的怒氣蒙蔽了他的判斷,掠奪了他一切洞見,因此他反應與行事都不符合當時情況應有的做法,輕舉妄動,完全無法預測,往往非常可怕,那些做法在他心情比較平靜時他自己大概會後悔的。是那抑制自己脾氣的人,才能清楚地思想並理性地行事。他對當時的情況能作良久而又冷靜的觀察,明智地加以衡量,不容許自己被激怒急忙去說或做任何事。

(乙)他引起紛爭(廿九22;十五18;十九 11)。如果要有兩個人才能發生爭吵,暴躁之人獨自一個便足以產生爭吵的熱度,綽綽有餘。只須一個人就能引起眾怒。我們都記得有理性的討論,只因有人發怒便變成一場 戰。不幸,這樣的事發生在教會事務的會議上,並非不為人所知。十九章十一節的言論,觸暴躁之人的「要害」之一:他立即動怒(請比較十二16)。稍微刺 他的自尊,他就會驟然震怒,並用辱或暴力反擊。一旦他冷靜下來,他仍然會對惹他生氣的人心懷壓抑的怨恨。容易發怒的人,通常也容易不饒恕人。與他作風相反的人,則量度大得多,對猛烈的攻擊才敏感;甚至被過分冒犯時,他仍有良知和道德的勇氣,保持鎮靜,肯饒恕並忘記。

(丙)他積重難返(十九19)。暴躁之人常常使自己陷入困境中,情況足以說明自己的做法是錯誤的。但他既然是愚妄人,就學不會這個教訓。這言論表明的要點是:把他從困境中保釋出來是有反效果的;因為那樣只會鼓勵他以為自己總有辦法逃避懲罰,結果使他每下愈況。

(丁)他並不健康(十四30)。暴躁之人不但是不宜結交的人(廿二24-25),他自己的健康也是不會太好的。『憤懣』(譯按:中文本作『嫉妒』)是代表使人『激動』的相當普遍的字眼,它包含嫉恨、嫉妒(六34;廿七4)與忿怒。精神狀態和情緒對一個人健康的影響如何,在這裡以色列哲人顯示出他們精微的洞察(請比較三8)。

(戊)他不能保自己(廿五28;十六32)。廿五章廿八節的言論,說到缺乏一般的自製,不過它在十六章卅二節的同類經文中則特別說到忿怒。無紀律的人就像城牆已被夷為平地的城。他無法抗拒從裡面而來的憤懣的破壞力量,也不能抵擋從外面而來的試探。誠然他已被打敗,如那城散布於廢墟之中。另一言論則說明與他作風相反的人的情形。經文承認自製對一個人而言來得不易──不會比取城容易和輕省。但他打的是一場更重大的仗,他的勝利應得到更佳的獎章。

(三)

在上引最後三處的言論中,哲人傳遞若干實用的忠告:(1)無論作何犧牲都要避免與暴躁之人交友。他的忿怒是易傳染的,而且會致命(廿二24-25)。阿曼尼摩比之訓誨傳遞同樣智慧的忠告:『不可與好生氣的人結交,也不可為了談話而拜訪他』;(2)你若發現自己與暴躁之人相遇,嘗試使用柔和的言語(十五 1)──這種言語往往有效;(3)最重要的,要確定你自己不是嫌疑犯(三十32-33)。最後的言論,警告人不可耽溺於那惹人生氣的傲慢和不當行為。哲人說,最好加以壓抑(『當用手 口』)而不可激動;因為你只會引起爭執,而且可能挨揍。

怒氣一旦發作,何處可止便不得而知了。那才是怒氣真正的危險。古時關於西緬和利未受審判的言論是可怖的(創四十九5-7;請比較卅四章)。耶穌譴責動怒,認為等於引致謀殺(太五21-22)。有時「義怒」確實是證明為十分正當的。例如,我們可能想到大聽了拿單所設的比喻而起的忿怒(撒下十二5-6)。有正義感的人對像這故事中那樣無情的人,怎能不勃然大怒呢?但聖經中無一處向我們推薦忿怒在任何情況下為合乎需要的反應。以弗所書四章廿六節並不推薦怒氣,反而警告人要小心。甚至義怒可能蒙蔽判斷,引致後來可能要後悔的衝動行動。大的實例便多麼容易顯示義怒竟可能是假冒為善和錯用的。義怒有時可以證明是正當的,但它決不能補償所帶來的惡果。

褻慢人

廿一章廿四節

心驕氣傲的人名叫褻慢;他行事狂妄,都出於驕傲。

廿四章九節

愚妄人的思念乃是罪惡;褻慢者為人所憎惡。

十四章六節

褻慢人尋智慧,卻尋不 ;聰明人易得知識。

十五章十二節

褻慢人不愛受責備;他也不就近智慧人。

廿六章十二節

你見自以為有智慧的人嗎?愚昧人比他更有指望。

十九章廿九節

刑罰是為褻慢人預備的;鞭打是為愚昧人的背預備的。

十九章廿五節

鞭打褻慢人,愚蒙人必長見識;責備明哲人,他就明白知識。

廿一章十一節

褻慢的人受刑罰,愚蒙的人就得智慧;智慧人受訓誨,便得知識。

廿九章八節

褻慢人煽惑通城;智慧人止息眾怒。

十三章十節

驕傲只啟爭競;聽勸言的,卻有智慧。

廿二章十節

趕出褻慢人,爭端就消除;紛爭和羞辱也必止息。

(譯按:上引以『褻慢人』或『褻慢』為主,其中亦涉及『愚妄人』或『愚妄』,其中除了廿四9以及廿六11之『愚妄事』以外,中文本均作『愚昧人』。)

褻慢人是愚妄人中最糟的一種。上引第一處言論觸及他的脈搏:他的脈搏立即以驕傲和自大跳動起來。他是最自負而又最固執己見的愚妄人。從他最好的來說,他從不試圖看看,更不要說尊重別人的觀點。他總是對的,而別人總是錯的。從他最壞的來說,他到處走來走去,臉上露出目空一切的鄙夷態度,對別人、對作為個人或體生活所珍視並斷定為有價值的東西,充分表明他的藐視。褻慢人的虛榮,作了量度萬事的尺度,這種虛榮藉降低別人的地位而增長了。他對任何人或任何事從來沒有肯定的話或好的話要說;他對於任何別人所說的,總是報以譏 的評論和澆冷水的卑鄙的話。

智慧女士在一章二十至卅三節中,對褻慢人所作的呼籲說得很清楚。他對人類的看法及其努力的原動力,在於他任性的棄絕那立基於敬畏耶和華的智慧。沒有甚麼能避開他輕蔑的注視和嘲笑的評論,他特別喜歡貶低他所揚棄的宗教信仰和道德價值。是這更黑暗的一面把褻慢人顯示出來,無論他出現在詩篇或先知書中,(詩一1;一二三4;賽廿八14;廿九20;何七5)。因此他找到惡人和罪人為意氣相投的同伴(詩一1)。與智慧人為伴,誠然令他厭煩,而且盡所能的要規避(十五12)。當然在這些辭語中他也看不見有這種人可以作伴。他既不認識自己也不認識他的同伴,因為他們是愚妄人,而且自欺,以為知道在哪裡可找到真智慧,以對抗所調智慧人膚淺的智慧。褻慢人極可能勤勉地尋求他那種『智慧』,而且精力充沛去促進那種智慧,但它基本上是空的(十四6)。因為他以他的虛榮作智慧的尺度,並違反常情以大膽的激進主義為樂,不外是一種自我的步態。那是使他這樣難教的原因(見九7-12的注釋──智慧女士與愚昧夫人{\LinkToBook:TopicID=133,Name=智慧女士與愚昧夫人(九1-18)})。大概哲人考慮到無望如愚妄人的例子時想到他,他畢竟不是像自以為有智慧的那個人的情形沒有希望(廿六12)。褻慢人,全然與愚妄人一樣,招致嚴厲的對待(十九29);不過他可能從中學不到甚麼,倒是可供愚蒙人從中學習的精彩實物教材(十九25;廿一11)。

褻慢人的自大與難教,只可與他擅長挑撥爭論和爭端相配(廿九8;十三10;廿二10)。他挑起派系爭吵,從不放過使任何爭論火上加油的機會,使人七竅生。智慧人會承擔使人和睦的角色(廿九8)。褻慢人過處,留下破壞處處,別人往往要費極大力量去修補。哲人清楚答案在何處:在他作出任何進一步的破壞以前,便把他趕出去。在嚴肅而又有理性的人 中,褻慢人是沒有地位的(廿二10;廿四9)。

褻慢人除了被別人鄙視,並被別人從他們中間驅逐出去以外,還有更多為他準備 。智慧會為他的嘲弄最後譏誚他(一26),上帝必親自在他身上改變形勢,因為『 譏誚那好譏誚的人』(三34)。

驕傲人

三十章十三節

有一宗人,眼目何其高傲,眼皮也是高舉。

十六章十八節

驕傲在敗壞以先;狂心在跌倒之前。

十一章二節

驕傲來,羞恥也來;謙遜人卻有智慧。

廿九章廿三節

人的高傲必使他卑下;心裡謙遜的,必得尊榮。

十八章十二節

敗壞之先,人心驕傲;尊榮以前,必有謙卑。

廿一章四節

惡人發達(發達原文作燈),眼高心傲,這乃是罪。

十六章五節

凡心裡驕傲的,為耶和華所憎惡;雖然連手,他必不免受罰。

十五章卅三節

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訓誨;尊榮以前,必有謙卑。

廿二章四節

敬畏耶和華心存謙卑,就得富有、尊榮、生命為賞賜。

(一)

『有一宗人,眼目何其高傲,眼皮也是高舉!』(三十13)。前面已經明示:這一宗人是智慧所恨惡(八13),為上帝所憎惡的(六16-17)。這些箴言從兩個對應的觀點去看驕傲:視之為愚妄,並視之為罪惡。

(甲)驕傲的愚妄。十六章十八節把驕傲概括起來說:『驕傲在……跌倒之前』。『驕傲』和『狂』這兩個詞,來自其基本意義為『要高高的舉起來』的字根。簡言之:驕傲的人認為,他比別人略勝一籌。他也不變地鄙視他認為略遜他一籌的人。驕傲與藐視並肩而行,彼此互相扶持。『法利賽人』時常感謝上帝,因他不像別的人有更高才能,賺更多錢,握有更大權力,完成更大成就或不論甚麼。但有一件事是確定的,那就是他的自負,與他實際成就的或能成就的,根本不成比例。他對他自己的價值與重要性妄自誇大,愚妄地期望別人像他那樣,想到他自己是多麼了不起。但他是在每下愈況的過程中,必定會招致十分應得的恥辱(十一2)。因為驕傲確實比野心更過分地誇張自己;遲早這膨脹的氣泡必定爆炸──正如莎士比亞筆下的吳爾斯(Wolsey)痛苦地發覺的:

……我曾冒險, 像那些靠充氣囊袋游泳的任性男童, 許多夏天都浮現於壯觀的海上, 但超過我所能涉及的深度,我趾高氣揚的驕傲 終於在我下面粉碎,並離我而去, 疲倦而長久的掙扎,任由一股猛烈的 水流擺布,它必然永遠把我覆蓋。

(乙)驕傲的罪。廿一章四節第一和第二行之間的關係,是不分明的。如果『燈』(譯按:見中文本小字)是對的話(欽定本作『耕種』),它可能是幸福(十三9)或指導行為(六23)的象徵。因此這言論可能譴責那或是自滿或是自私自利的驕傲是罪。新英文譯本不滿意希伯來原文,建議變作『眼高心傲──這些罪把惡人顯明出來』。驕傲的罪在十六章五節加以強調:它是上帝所憎惡的;而且驕傲的人必不免受罰。譯作『必定』的希伯來文片語,是饒有意味的。它按字義是『手連手』的意思──仿佛上帝已經說過,『在這裡我的手指 它[即驕傲──譯按]』,而且保證了這對比(請比較十一21)。

舊約,自始至終都給人首先看見驕傲是背逆上帝的罪。最饒意味的是:那些表示人之驕傲的希伯來文字眼,也是表示上帝的讚揚和威嚴的字眼。例如,十六章十八節『驕傲』這個字與在出埃及記十五章七節,以賽亞書二章十節,廿四章十四節,彌迦書五章四節,以及其他章節中譯作『威嚴』的字是同一個字。那『極點』唯獨屬於上帝。在人的驕傲與神聖的威嚴之間,有一種利益的衝突。驕傲自大的人和國家,不論他們知道或不知道,他們正在為自己僭竊那合法屬於創造主上帝、而不屬於受造者的東西。在最後的分析中,人驕傲的頂點,並不是極度愚妄地假定自己比其他人類略勝一籌,而是它有罪地假定自己比上帝更勝一籌。那是驕傲和最終極的罪的本質。

這是先知書許多章節中所強調的話。請特別注意以西結書廿八章,那裡用神話的言辭描述歷史上那個推羅王的驕傲和受的刑罰。這段描述,以他作為每一世代和每一種驕傲的代表。請也參閱以賽亞書十章十二至十四節、四十七章、耶利米書五十章廿九至卅二節,阿摩司書六章八節,俄巴底亞書三、四節,西番雅書三章十一至十三節。在這些章節中,視驕傲為各種各樣邪惡之根。但驕傲無須時常公然叛逆並滋生不法的。因為人把上帝貶謫至人類舞台的邊線,視為與他們怎樣過生活最無關聯的一環就夠了。先知對上帝刑罰人的驕傲最典型的聲明,見於以賽亞書二章六至廿二節,而且它們是我們的世代要認真留意的話(12-17節):

必有萬軍耶和華降罰的一個日子,要臨到驕傲狂妄的,一切自高的,都必降為卑。又臨到利巴嫩高大的香柏樹,和巴珊的橡樹。又臨到一切高山的峻岭,又臨到高台,和堅固城牆。又臨到他施的船隻,並一切可愛的美物。驕傲的必屈膝,狂妄的必降卑。在那日,惟獨耶和華被尊崇。

(二)

我們發現與對驕傲的譴責相提並論的,是對謙卑的稱讚。謙卑在我們要競爭的社會並不認為有很高的價值,被視為懦弱的一種表記,而不認為是品格的力量,幾乎被視為是公開邀請那些有野心的人在人生中力爭上遊的踏腳石。以色列哲人洞察力敏銳得多,卻採取一種不同的見解。依他們看,謙卑就是智慧的記號(十一2),正如驕傲是愚妄的記號一般。他們非常尊重謙卑、謙遜的人,他安靜地去做他的事,知道自己的限制,並不盲目向前力沖尋求自我發展。哲人察看世事時,在四點上看出謙卑人是智慧人:(1)他是受教的(見褻慢人{\LinkToBook:TopicID=143,Name=褻慢人}這個題目的內文),(2)他規避不必要的爭論和爭端(再看褻慢人{\LinkToBook:TopicID=143,Name=褻慢人}這題目的內文),(3)他不落入自命不凡的網羅中── 他沒有膨脹的氣泡要爆裂,而且無需怕自己會跌倒(十一2);以及(4)他行走安全而又穩當的路,向持久的尊榮和進步前進,基於認識他自己真正的價值而不是自命不凡。哲人目睹這制訂出的一個方法,在王面前實踐了出來(見廿五6-7關於智慧的朝臣 {\LinkToBook:TopicID=189,Name=智慧的朝臣}的注釋)。這要點在廿九章廿三節中用希伯來文一個雙關字加以強調,這個字幸而在翻譯時保存下來了:驕傲的人必降為卑(low),然而卑微的人(the lowly)(譯按:中文本譯作『心裡謙遜的』)必得尊榮。

但謙卑不單被智慧嘉許,而且贏得眾人的恩寵;更重要地,它也被上帝嘉許而贏得的恩寵(見三34)。在十一章二節的『謙遜』是個罕見的字眼,在別處只見於彌迦書六章八節,這一節概括上帝對人的要求,要人『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謙卑是眾人在上帝面前正確的態度。因此十五章卅三節與廿二章四節,同敬畏耶和華非常密切地連結起來,它是謙卑的真正來源和泉源。在上帝面前謙卑而行的人,必不會在眾人面前驕傲而行(彼前5-6)。

懶惰人

廿六章十四節

門在樞紐轉動,懶惰人在床上也是如此。

廿六章十三節

懶惰人說:道上有猛獅,街上有壯獅。

廿二章十三節

懶惰人說:外頭有獅子;我在街上就必被殺。

十九章廿四節

懶惰人放手在盤子裡,就是向口撤回,他也不肯。

廿六章十五節

懶惰人放手在盤子裡,就是向口撤回也以為勞乏。

十章廿六節

懶惰人叫差他的人,如醋倒牙,如煙熏目。

十三章四節

懶惰人羨慕,卻無所得;殷勤人必得豐裕。

十六章廿六節

勞力人的胃口使他勞力,因為他的口腹催逼他。

廿一章廿五節

懶惰人的心願將他殺害,因為他手不肯做工。

二十章四節

懶惰人因冬寒不肯耕種,到收割的時候,他必討飯而無所得。

十二章廿七節

懶惰的人不烤打獵所得的;殷勤的人卻得寶貴的財物。

廿六章十六節

懶惰人看自己比七個善於應對的人更有智慧。

十九章十五節

懶惰使人沉睡;懈怠的人必受飢餓。

十二章廿四節

殷勤人的手必掌權;懶惰的人必服苦。

十五章十九節

懶惰人的道像荊棘的籬笆;正直人的路是平坦的大道。

十八章九節

做工懈怠的,與浪費人為弟兄。

二十章十三節

不要貪睡,免致貧窮;眼要睜開,你就吃飽。

廿四章三十節

我經過懶惰人的田地、無知人的葡萄園,

廿四章卅一節

荊棘長滿了地皮,刺草遮蓋了田面,石牆也坍塌了。

廿四章卅二節

我看見就留心思想;我看 就領了訓誨。

廿四章卅三節

再睡片時,打盹片時,抱 手躺臥片時,

廿四章卅四節

你的貧窮就必如強盜速來,你的缺乏仿佛拿兵器的人來到。

六章六節

懶惰人哪,你去察看螞蟻的動作就可得智慧。

六章七節

螞蟻沒有元帥,沒有官長,沒有君王,

六章八節

尚且在夏天預備食物,在收割時聚斂糧食。

六章九節

懶惰人哪,你要睡到幾時呢?你何時睡醒呢?

六章十節

再睡片時,打盹片時,抱 手躺臥片時,

六章十一節

你的貧窮就必如強盜速來,你的缺乏仿佛拿兵器的人來到。

哲人顯然樂於對這個懶惰傢伙加以嘲弄和譏嘲。他們為他保留了一些上佳幽默和最生動的意象。我們閱讀他們的箴言時,會發出會心的微笑。我們今早起床的時候和今天我們怎樣消磨我們的時間,我們都要回想一下!

(一)

懶惰人的日子循陳舊常規進行。很自然地從床上開始(廿六14)。那裡是他感覺最舒適的地方。他窗外早晨嘈雜的聲音吵醒了他,告訴他現在是起床的時候了。但是他如同他床上的『樞紐』一樣,以潤滑的動作翻身過來,過一會又翻轉過去,再一會又翻轉過來──這其間睡眼惺忪地喃喃低語『再過五分鐘,只再睡一會兒』(六 9-10;廿四33)。懶惰人在他做任何事以前的五分鐘,通常都是冗長的,即使這樣,終歸要離床的。其後我們發現他已『病後復元』,縱令不是準確的說法,『而且能夠活動了』,從他的窗戶往外望,沉思先一天有甚麼未了事情和要完全的工作(廿六13;廿二13)。他會指他行將結束的一天盲目發誓說,他真的曾看見有隻獅子!還有甚麼更佳的理由令人可以留在家裡不出去工作呢?他決定既不宜出外,倒可以享受一頓悠閒的大餐。他充滿希望的開始:把手放在盤子裡(十九24;廿六15),但把食物放進口裡卻那樣令人厭煩,他不是放棄進食(十九24),就是需要稍睡片刻得回他的力氣(廿六15)。下午將盡,可能發現這個懶惰人坐在門階上,注視世人忙於他們的工作。人們若是有差使,他是準備好的。但最好勸告他們,那差使還是他們自己去做要好得多。那樣可以使自己省卻許多煩惱(十26)。因為懶惰人只會三心兩意到處浪費時間,直到他把所要做的事情都忘記了。

這些箴言當然是諷刺懶惰人,以誇張有趣的方式指出懶惰的男女的記號:(1)他們極其怠惰(廿六14);(2)他們有值得注意的才能為自己想出藉口,確實相信那些不論多麼荒唐的藉口(廿六13;廿二13);(3)他們對任何事都不能作出決定性的開始(總是『再過片時』,六9-10;廿四33);以及(4)一旦開始了,他們卻不能認真從事,以竟全功(十九24;廿六15;十26)。

(二)

最特別的事情是:懶惰人完全野心勃勃要在世上作人上人的成功人士;他也比大多數躺在床上夢想怎樣成事的人強得多!在十三章四節的那個『人』字最好譯作『胃口』,正如它在十六章廿六節的情形。在那裡它是催逼勞力人勞力的原因,這裡它是催逼懶惰人沮喪的原因。他有意願得到辛勤工作的報償,但沒有意願辛勤工作。他『卻無所得』。在廿一章廿五節他的『心願』可能是留在床上不做甚麼,或是得到他因此構不的事物的心願。不論哪一方面,都置他於死地──縱令不是按字面的意義,即使按其他每一種想象的方式都可能。從懶惰至沮喪最短而又必然的一步,在二十章四節顯示出來了。懶惰人在旁閒散地站,注視別人忙碌耕種他們的田地。但永遠是樂觀主義者,他竟然在收成的時候在期望得到豐盛的收成。這個人生活在空想的烏托邦領域中!任何懶惰人都是如此,以為自己不工作而應得到任何東西。十二章廿七節的言論,似乎在表明完全一樣的要點,不過希伯來原文就不是太清楚:懶惰的獵人必定無所『獲』(標準修訂本的譯法──或太懶去『烤』,欽定本,新國際譯本的譯法);那就是得到勞苦工作的報償。因此,勤勞是必需的。

懶惰人,是箴言所說自以為智慧的那不幸的其中一種人。他要以他懶惰的方式和妄想的智慧,與任何知識團體這世界的現實主義對抗,而且證明他是更加智慧的(廿六16)。當然自欺是所有生活在愚妄人樂園中能不受騷擾享受的奢侈品;但真實的世界便沒有多少時候見那些愚妄人或懶惰人作幻想了。假如他的滑稽動作有時娛樂別人的話(只要他們無須為任何事靠賴他,十26),同夥不幸的命運就決不是給他耍樂的:他會挨受貧窮和缺乏(十九15;六11;廿四34),喪失自主(十二24),而且一事無成,長久沮喪(十五19)。簡言之,他以他的倦怠自毀,正如別人必定被他的暴行毀壞一般(十八9;請比較六11)。在十五章十九節他與『正直人』之間的對比是預料不到的,暗示懶惰是一種不誠實麼?新英文譯本仿效希臘文的翻譯,反而把它譯作『殷勤人』。

『殷勤』人是與懶惰人相反的人。這個字按字義是『鋒利,銳利』的意思。他是孜孜不息做他的工作並獲得工作報償的人(十二27),他能為自己和家人豐富的預備(十三4),而且攀登至社會階梯的頂點(十二 24)。即使誠實工作的滿足和報償並沒有那樣豐富,他依然會辛勤工作,把飢餓拒諸家門之外(十六26)。

(三)

只是對人性認識太徹底了──它愛午睡假寐淺睡,而這代價是錯失許多機會──哲人謹慎詳細解釋這個教訓:『不要貪睡,免致貧窮;眼要睜開,你就吃飽』(二十13)。同樣的教訓在廿四章三十至卅四節中引伸出來,不過現在用介紹逸事的『昔時』予以加強,使這要點更加清楚(譯按:廿四30『我經過』,中文本因文體與習慣關係未把『昔時』『曾』經過的意思表明出來;七6就有這個『曾』,見下)。我們發現關於蕩婦的教訓便用完全一樣的方法予以加強(見七6-23)。不過在廿四章三十至卅四節,加強這教訓是從觀察一人的懶惰所得而來,在六章六至十一節,其加強則是從觀察螞蟻的勤勞所得而來。螞蟻無須驅迫也無須組織,在為自己的儲備上表現出勤勞、紀律、和知見之明。為了有益的策略希臘文七十士譯本加添了一段論蜜蜂勤勞的經文:

或者你去察看蜜蜂,並學習它如何勤勞、熱心的從事工作;它的勞動成果王帝庶人用於健康上,它為所有人所羨慕所敬重;它軀體雖然弱小,卻是由尊榮的智慧促成的。

我們人類能從觀察動物怎樣活動而學會智慧,委實不誇大(見三十27-28;伯十二7)。

酒徒

二十章一節

酒能使人褻慢,濃酒使人喧嚷;凡因酒錯誤的,就無智慧。

廿三章廿九節

誰有禍患?誰有憂愁?誰有爭鬥?誰有哀嘆(或作怨言)?誰無故受傷?誰眼目紅赤?

廿三章三十節

就是那流連飲酒、常去尋找調和酒的人。

廿三章卅一、卅二節

酒發紅,在杯中閃爍,你不可觀看,雖然下咽舒暢,終久是咬你如蛇,刺你如毒蛇。

廿三章卅三節

你眼必看見異怪的事(或作淫婦);你心必發出乖謬的話。

廿三章卅四節

你必像躺在海中,或像臥在桅杆上。

廿三章卅五節

你必說:人打我,我卻未受傷;人鞭打我,我竟不覺得。我幾時清醒,我仍去尋酒。

廿三章十九節

我兒,你當聽,當存智慧,好在正道上引導你的心。

廿三章二十節

好飲酒的,好吃肉的,不要與他們來往;

廿三章廿一節

因為好酒貪食的,必致貧窮;好睡覺的,必穿破爛衣服。

(一)

二十章一節里簡明的言論,為其後篇幅較長的經文定了音調。『嘲弄者』,是與我們較早所見章節譯作『褻慢人』的同一個字(譯按:中文本譯法略有不同,『嘲弄者』作『使人褻慢』,『使人喧嚷』原文則作『高聲爭論者』)。『酒』和『濃酒』的擬人法,是一種生動和詩體的方法說出兩者使那過度縱酒的人成為嘲弄者和高聲爭論者。他在清醒時可能是個安靜、不擺架子的人,但在飲料的影響下,他在他周圍造成爭論和爭吵的氣氛,使公眾受威脅。『入迷途(譯按:中文本作「錯誤」)』是與五章十九、二十節譯作『戀慕』的同一個字,不過我們認為更恰當的是『被包裹起來』的意思。它也出現於以賽亞書廿八章七節論醉酒的關聯中(譯按:中文本作『東倒西歪』),在那裡標準修訂本把它譯作『搖晃』。但在二十章一節和以賽亞書這兩處地方,大概指被酒包裹起來,全然被酒迷糊的意思(請比較新英文譯本的譯法)。順便說一下,在以賽亞書廿八章我們也發現醉酒與褻慢(東倒西歪,搖搖晃晃)相提並論(1-3節,7-8節,14節)。最後一句片語要點,或可能指飲過量的酒是不智慧的,或可能指飲過量的酒使人不智慧地行事。二者都是真確的。酒徒的愚妄是由愚妄調合的。

醉酒的愚妄,在廿三章廿九至卅五節詳盡地加以擴展。酒徒這幅寫真,極端生動與刻劃的功力,只有對蕩婦和懶惰人那些描繪可以比擬。懶惰、醉酒、淫蕩!它們構成可怖的三重唱,而且往往發現是連結在一起的。藉這三重唱,每一個恰似其他人一樣,生命耗盡、逐漸失去活力,並準備好飛撲並攫住未提防它的受害者。以色列哲人肯定這三者同樣要提防。

這段經文正中間,警告人不可被杯中物的血紅、閃爍及其下咽舒暢令人愉快的滋味催眠了(『觀看』)(31節;見歌七9)。『閃爍』按字義是『把它的眼給人』。似乎酒的『眼』和『舒暢』,具有蕩婦誘人眼色、圓滑言語,令人陶醉、令人迷惑同樣的能力(六24-25:然而廿三31的『舒暢』,來自希伯來文一個不同的字根。更嚴格說,它是『立即』下咽的意思)。三者都使人迷惑並給予愉快和享受的應許;但二者都致命地使人迷惑,因為它們每一樣在尾部(『終久』,32節;請比較『至終』,五4)都有刺。酒的滑過,就像蛇的滑過一樣,頭向後退並露出尖牙,正準備襲擊了。

酒毒的效果,生動地在卅三至卅五節描寫出來:(1)可憐的醉酒者陷入夢魘似的昏迷中,並不能直向目標看,也不能直向目標想,他發燒的頭腦和紊亂的心思已喪失與現實一切的接觸,變成幻想的犧牲品(33節);(2)眩暈的頭、要嘔吐的胃、和不穩固的腿,甚至把身子依附在一根燈柱上或懶臥在他床上,他覺得自己有如在海中被風浪衝擊的船上一般(34節;請比較詩一○七27)。這一節第二句最好譯作『像依附[或『躺臥』]在桅杆頂上的人』(新英文譯本的譯法),以及(3)他無痛苦的感覺(35節)。這裡提及的大概是他醉酒與人爭吵打架過程中所挨受的毆打(二十1)。他已被麻醉而無感覺了,甚至對自己惹來的痛苦不那樣敏感了。卅九節概括他可憐的狀態:他就是那個有憂愁、禍患,哀嘆、爭鬥,被猛打受傷,和眼目模糊的人。不但如此,仿佛這還不夠,廿三章廿一節還說,貧窮必然來到。這樣看來,這便是尾部的刺。那根最深的刺見於卅五節末了:『我幾時清醒?我仍去尋酒』。這段經文描述的並非只是一晚的醉酒和一早的宿酲。它描述經常飲酒者和酗酒者身體和精神愈來愈衰敗的結果。

廿三章十九節,哲人之子的心應嚮往的『道』,是智慧之道,要求他有清晰的頭腦和穩當的腳步。這裡暗示與酒徒之道對比,這酒徒在愚妄的道路上蹣跚而行,因醉變成糊塗的心思想他下一次的痛飲。這裡正如極常見的情形,智慧注意我們與誰為伍的問題(20節)。那在早上獨酌的可憐人,極可能在晚上已與他的友人開始豪飲了。

(二)

根據創世記九章二十至廿七節那個古老的故事,挪亞成了最先栽種葡萄的人,而且迅速成了痛快的醉酒者,因而自暴其丑,並成了眾子分裂的禍源。從那時開始舊約自始至終都有強烈譴責人酗酒的語氣。除了智慧人,先知也譴責酒徒。他們的譴責特別針對百姓的首領(見賽五11-12;廿八7;五十六11-12;何四11;七5;摩六6;請比較箴卅一4-5)。另一方面,舊約裡面也說到酒為人生中的美物,是上帝賜給人愉快身心的(創廿七2;士九13;詩一○四15;傳十 19)。也要注意酒及其用香料調和更強有力的品種能適當地用來作智慧的象徵(九2,5)。以色列哲人強有力的警告,是要人飲酒適度,而不是要人禁酒。傳道經精確地概括了他們的觀點(卅一25-30):

不可以豪飲為目標, 因為酒已毀滅多人。 火與水證實鋼的硬度, 酒照樣考驗驕傲人爭競的心。 酒像生命之於眾人, 你若飲酒適度的話。 生命之於一個滴酒不飲的人將怎樣呢? 它為使人快樂而釀造的。 飲酒適時適度 使心歡喜,使靈愉快。 飲酒過量,使靈痛苦, 使人憤怒、絆跌。 醉酒使愚妄人的忿怒變本加厲自害, 使其氣力衰退,傷損增加。

新約對放縱保持同樣譴責的語調。這裡也是教會身為領袖的必須特別小心(提前三3;多一7),然而任何酒徒都必須逐出教會(林前五11-13)。醉酒與屬靈盲目形影不離(路廿一34;羅十三11-14),使那人無資格承受上帝的國(林前六10;加五21)。這裡還有另一方面。耶穌在迦拿婚筵上慷慨的供應了美酒(約二1-10),使自己遭受『貪食好酒的人』的譴責(太十一18-19),並用新酒象徵的教訓(可二22),同時保羅向提摩太推薦飲酒的醫療價值(提前五23)。總之,聖經坦然承認酒的積極價值,也強調它的危險。基督徒在飲酒適度與完全禁飲之間,必須自行決定並要信服他自己的良心(請比較羅十四13-23)。要牢記:當用與濫用之間的界線是非常微小的,而且容易不知不覺地逾越了。

貪婪人

廿七章二十節

陰間和滅亡永不滿足;人的眼目也是如此。

廿八章廿五節

心中貪婪的,挑起爭端;倚靠耶和華的,必得豐裕。

廿三章六節

不要吃惡眼人的飯,也不要貪他的美味;

廿三章七節

因為他心怎樣思量,他為人就是怎樣。他雖對你說,請吃、請喝,他的心卻與你相背。

廿三章八節

你所吃的那點食物必吐出來;你所說的甘美言語也必落空。

十一章廿四節

有施散的,卻更增添;有吝惜過度的,反致窮乏。

十一章廿五節

好施捨的,必得豐裕;滋潤人的,必得滋潤。

貪婪的人品格兩種特性在這箴言中都特別顯露出來:無饜足的欲望,吝嗇鬼般討厭。

(一)

『亞巴頓』(Abaddon。譯按:中文本作『滅亡』),意義為『滅亡』,代表陰間一個詩使用的字眼(廿七20;見十五11;伯廿六6;卅一12;詩八十八 11)。這裡的意象又以陰間為怪物,永不能滿足它吞吃人的胃口(見關於一12的注釋──規避不良同伴 {\LinkToBook:TopicID=112,Name=規避不良同伴(一8-19)(續)}和那裡提及的章節)。這條箴言說,『人的眼目』就是這樣的;貪婪並垂涎他們見到的一切,但永無饜足(請比較傳二10;四8)。把人的『眼目』比作陰間,可能暗示他無饜足的欲望也像陰間一樣難以控制;對他們自己並對別人正是同樣殘酷無情的。這種概括的論述──論到人性,不只是那過度貪婪的人──並非包括無遺,比我們所願承認的卑鄙得多。我們基督徒讀的時候,容易把它當作對我們注重物質的社會一種詮釋,而未停下來反省一下它對我們自己的詮釋到甚麼程度。

人常常談起第十誡『不可貪戀』(出二十 17),是唯一譴責心意中有罪的態度,不是有罪行為的誡命。如果是這樣的話,剩下的思想的罪就會很少了。有罪的思想有方法在有罪的行為中結出果子來。當然在以色列智慧人看來,貪戀或貪婪並不是個人的惡行,而是對公眾的威脅。正如廿八章廿五節直言明說的,『心中貪婪的,挑起爭端』。他在社會上引起分裂並造成破壞。為要得能得到的一切(極多他決不能擁有)而有的困惱,像暴躁之人的忿怒(廿九22)或褻慢人的自大(廿二10)一樣,是容易潑動的。他是搜括者和陰謀者;無論看到甚麼就極想得到;而且十分飛揚跋扈,不介意他怎樣去得,已準備竭盡全力去得。他極喜愛而又無法獲得的東西,他便不得不以鄙視為足了。

雅各問了一個極率直的問題──他問善良基督徒的那種問題不是我們應期望的!──『你們中間的爭戰鬥毆,是從哪裡來的呢?不是從你們百體中戰鬥之私慾來的麼?你們貪戀,還是得不;你們殺害嫉妒,又鬥毆爭戰,也不能得。』(雅四1-2)這地球上大多數紛爭、或戰爭,都是根源於人的貪婪──不論是在錢財、地位、權力或聲望上,那裡找不到貪婪,那裡便少有爭吵或爭戰了。除此以外,廿八章廿五節那似相矛盾的話暗示:貪婪的盈利便是損失(請比較十一24);因為唯有『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提前六6)那的確是使人得富足的。

(二)

廿三章六至八節的忠告,給予人較溫婉的印象。這裡是守財奴罕有的其中一個宴會一幅素描。他設筵宴客,顯然一切都顯示自己是個慷慨的主人。他熱忱地說,『請吃,請喝』;他的客人也大嚼那些熱騰騰的菜餚,並進行熱誠的交談。但他心不在焉。他像個小孩子注視你給他的巧克力棒咬多大一口,而且極想知道會有多少剩下給他。他正在盤算(『計算』,7節。譯按:中文本作『思量』),看看他將要破費多少。但守財奴的吝嗇和虛偽已毒染了他的菜餚;當他的客人看穿了他時(他們必定會的),他們必定會厭惡地『吐出來』,而且後悔浪費在他身上的每一句友善的話語。吝嗇的人畢生的時間都在盤算,精確算算每一件事令他破費多少。艾略特(Eliot)筆下之普魯夫樂(Prufrock)說的話,會是適用於他的一句絕妙墓志銘:『我曾用咖啡茶匙量度我的一生』。所以他慷慨或友善的每一姿態都是虛偽的,而且在他的計算之灰燼中粉碎了。

十一章廿四節那突出的似相矛盾的話聽起來很真:吝嗇的人結果更窮,慷慨好施的人結果更加富裕(請比較十一25)。這言論想到對金錢的吝嗇和慷慨,而且留意到社會上的窮人。保羅論到基督徒的施捨,他這樣說:『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林後九6)。其中包含的原則適用於生活和人一般的關係:正如我們有時說的,我們只得到我們所存入的。

妖冶婦

廿三章廿六節

我兒,要將你的心歸我;你的眼目也要喜悅我的道路。

廿三章廿七節

妓女是深坑;外女是窄阱。

廿三章廿八節

她埋伏好象強盜;她使人中多有奸詐的。

廿一章十四節

暗中送的禮物挽回怒氣;懷中搋的賄賂止息暴怒。

三十章二十節

淫婦的道也是這樣:她吃了,把嘴一擦就說:我沒有行惡。

廿三章廿六至廿八節,恢復這卷書第一大段的語調和中心主題(見五1-23;六20-35;七1-27)。在那裡大量出現使人招致不幸的婦人(famme fatale),後來的段落很少見她揚起頭來,有點令人驚奇。或許哲人較早要人提防她的警告已足夠冗長有力,不再需要額外提醒了。

值得注意的是:與六章廿六節對照一下,廿七節似乎把公娼和蕩婦混在一起,視為同樣危險(見關於這一節和關於五3的注釋──慎防妖冶婦! {\LinkToBook:TopicID=125,Name=慎防妖冶婦!(五1-14)})。掘深坑是要設陷阱捕捉野獸(撒下廿三20;請比較耶十八 22)。因此這裡再論到妖冶婦作為女獵人的意象,正等候她的獵物落入陷阱(見六26;七21-23)。廿二章十四節的『口』,使我們聯想到那勾引人的言語是她主要的餌(見關於五3的注釋──慎防妖冶婦!{\LinkToBook:TopicID=125,Name=慎防妖冶婦!(五1-14)})。坑或井的深、窄,確保她的獵物會容易而又確實被捉住(請比較耶卅八6-13)。這裡可能也暗指陰間(見二18-19;五5;七27)。在一章十二節,『陰間』用『坑』作對比,這個字是詩體用的常見的陰間同義詞;見詩篇廿八篇一節(譯按:『如同下坑的人』之中文本意譯作『如將死的人』,未將『坑』字譯出);以賽亞書十四章十五節,卅八章十八節;以西結書卅二章十八節。廿二章十四節的『坑』字,在希伯來文與所有這些其他章節用的那個字不同。雖然如此,它與二章十八節『陷入』(那就是去陰間)這個動詞的希伯來文同一字根。廿三章廿八節那意象,從獵人變為強盜,這就使我們聯想到那落在她掌握中的人會被剝奪所有的一切,甚至被奪去他自己的性命(見五10-11;六32-35;七23)。

如果廿三章廿八節使人聯想到妖冶婦使奸詐人的數目增加的話,廿二章十四節便使人聯想到奸詐人幾乎全都處於陷入她坑中之虞。可怕的後果必會臨到他們,他們必因他們的奸詐經歷上帝的刑罰。

蕩婦對她足以致命的行動只有一件事要說:『我沒有行惡』(三十20)。對她來說,她的行為像吃一頓飯一樣自然。這話表明她無憐憫,就如同她道德癱瘓一樣;只因她良心剛硬,對道德問題不再清晰,否則對自己造成的損害不會視而不見。

奸人

廿四章八節

設計作惡的,必稱為奸人。

十二章二十節

圖謀惡事的,心存詭詐;勸人和睦的,便得喜樂。

十二章五節

義人的思念是公平的;惡人的計謀是詭詐的。

十六章三十節

眼目緊合的,圖謀乖僻;嘴唇緊閉的,成就邪惡。

十八章一節

與眾寡合的,獨自尋求心願,並惱恨一切真智慧。

廿八章五節

壞人不明白公義;惟有尋求耶和華的,無不明白。

廿一章八節

負罪之人的路甚是彎曲,至於清潔的人,他所行的乃是正直。

十三章五節

義人恨惡謊言;惡人有臭名,且致慚愧。

廿一章廿九節

惡人臉無羞恥;正直人行事堅定。

十三章二節

人因口所結的果子,必享美福;奸詐人必遭強暴。

廿一章十節

惡人的心樂人受禍;他眼並不憐恤鄰舍。

十六章廿九節

強暴人誘惑鄰舍,領他走不善之道。

十一章九節

不虔敬的人用口敗壞鄰舍;義人卻因知識得救。

廿九章廿七節

為非作歹的,被義人憎嫌;行事正直的,被惡人憎惡。

廿九章十節

好流人血的,恨惡完全人,索取正直人的性命。

十一章三十節

義人所結的果子就是生命樹;有智慧的,必能得人。

廿九章七節

義人知道查明窮人的案;惡人沒有聰明,就不得而知。

十二章十節

義人顧惜他牲畜的命;惡人的憐憫也是殘忍。

十五章廿八節

義人的心,思量如何回答;惡人的口吐出惡言。

十六章廿七節

匪徒圖謀奸惡,嘴上仿佛有燒焦的火。

十二章六節

惡人的言論是埋伏流人的血;正直人的口必拯救人。

十章十一節

義人的口是生命的泉源;強暴蒙蔽惡人的口。

十章六節

福祉臨到義人的頭;強暴蒙蔽惡人的口。

十章卅二節

義人的嘴能令人喜悅;惡人的口說乖謬的話。

十章二十節

義人的舌乃似高銀;惡人的心所值無幾。

除了妖冶婦以外,在一至九章大量出現的人物是惡人和他乖謬的言語以及他邪惡的行徑(一8-19;二12-15;四14-19;六12-15,16-19)。我們在這些箴言中又再碰上他。

(一)

廿四章八節給惡人起的『綽號』,按字義是『陰謀專家』(請比較新國際譯本譯的『陰謀家』)。『陰謀』與一章四節譯作『謀略』的字是同一個字,指值得弄到手的才幹,能計畫有目的和遠見的行動方針。然而這個奸人不像一章四節的愚人,他不需要有關的教訓。他是個熟練的策畫家,只不過把才幹錯誤地應用於邪惡的目的。他要干的壞事經細心策畫,冷靜計算,又熟練地完成,並非出於衝動、欠思考或粗心。他做壞事的老練,從『圖謀惡事』(十二20;請比較六14)的說法和『計謀』這個字(十二5)間接表明了。『計謀』是一章五節代表智慧人得的『技巧』(譯按:中文本作『智謀』)那個字,然而『設計』則是與希伯來文技巧工人或匠人有密切關係的那個字(賽四十19;耶十9;請比較結廿一31)。奸人用智慧人同類技能從事不法勾當,並用匠人同類專長做壞事。他若不是以詭譎的眨眼、緊閉的嘴唇(十六30)、暗諷的方式造謠中傷他的鄰居(請比較六 13-14),就是以臉上的表情示意已成功地完成鬼主意。

與他相反的人則是『謀善』的人(見十四22,以及忠誠與信實 {\LinkToBook:TopicID=167,Name=忠誠與信實}這個題目的內文);或者如十二章二十節這裡所說『設計好事』(譯按:中文本作『勸人和睦』)的人。在這言論中『好事』其實是翻譯希伯來文shalom,這個字我們通常都想到它為『和平(或平安,或和睦)』的意義(請比較新國際譯本譯的『那些促進和平的人』)。然而我們已經看見shalom包含福利、整體、和諧的概念(見三17的注釋──這人便為有福! {\LinkToBook:TopicID=121,Name=這人便為有福!(三13-20)})。新英文譯本適當捕捉了其中意義,把它譯作『那些謀求公眾幸福的人』。正直人對社區的整體和福利都有貢獻,然而邪惡的人則決心加以破壞。前者是社會之友;後者則是社會不共戴天之敵。簡言之,在箴言中這是把奸人的特點表明出來,並與正直人成對比的情形。如果標準修訂本在十八章一節的譯法是正確的話(希伯來經文是費解的),他與社區公共生活疏遠並加以敵視的言論便是註解──二者是互相助長的。

他們之間的對比還有另外一面。這是由其名稱義人與惡人的對比而特別加強了。雖然這些名稱表明那人對社會或為正確或為錯誤的關係,正如我們剛才所描述的,它們也使人聯想到他們對社會的姿態,乃肇端於他們對上帝正確或錯誤的關係。義人促進其和平(shalom)、而惡人則加以破壞的社會,乃是屬於上帝的社會,是與上帝立約之民的社區。因此惡人的邪惡,與他拒絕敬畏耶和華並肩而行,而義人則敬畏耶和華並遠離惡事。他們行動的宗教基礎在廿八章五節說得很明確,那裡把惡人與那些存謙卑順服的心『尋求耶和華的』人作對比。惡人缺乏對公義的認識,他不理上帝要人怎樣在公義與和諧的社會中一起生活的旨意,是由於對屬靈和道德的事都是盲目的。因此在十一章九節惡人被稱為『不虔敬的(或「不信神的」)』人。這宗教層面,充其量只是含蓄的,而且這些言論注意社會義行(請比較詩十五2-5;賽卅三15)。

(二)

邪惡的人其歪曲(廿一8)、可恥(十三5)、厚顏無恥(廿一29)的路,是『強暴』的路(十三2)。這是一個頗籠統的字眼,包括對別人任何一種敵對、有害的行動,或對他的權利任何的侵害,實際對身體的傷害。他的鄰舍(廿一10;十六29;十一9)、正直人(廿九27;廿九10)、以及窮人(廿九7),都是他惡意的目標;甚至為他工作的牲畜都感到其反撞力(十二10;請比較申廿五4)。惡人好流人的血(廿九10)。這就使人憶起一章八至十九節所說的那些強盜和殺人者。『完全人』可能是被他們殺害的無辜(請比較一11),或者更可能是那些反對他們的行動並要使他們繩之於法的人。這一節的第二行是費解的。希伯來原文作『正直人尋索他的性命』,這種說法大概可以說是不對的。標準修訂本把『正直』修改為『惡』(在希伯來文中是很小的改變)。可供選擇地,大約像『價值』這樣的意義,必須對『尋索』的曲解而來(請比較新英文譯本的譯法,『但正直人非常重視他的性命』)。在十一章三十節第二行經文,出現類似的難題。希伯來原文在這裡作:『那奪取眾多性命的是智慧人』。欽定本和新國際譯本按『贏得』的意義去了解『奪取』(『那得人的是智慧的』,那就是說智慧人吸引別人來領受他的智慧)。標準修訂本則仿效七十士譯本,把『智慧』修改作『不法』(這個字是在別處譯作『暴行』的同一個字,請比較新英文譯本),這在希伯來文字母中也是很輕微的改變(譯按:中文本廿九10 作『好流人血的,恨惡完全人;索取正直人的性命』。十一30的下半節作『有智慧的必能得人』。)

奸人的言語所作的暴行特別加以強調(十一 9)。他的口像染污的水泉(十五28),而且他的話語吞吃人毀滅人像『燒焦的火』(十六27;請比較雅三5-6)。『圖謀奸惡』最好譯作『想出鬼主意』(新英文譯本則意譯作『反覆惡意說人閒話』)。他散布閒言謗語專心中傷人,破壞別人名譽(十二6;十一9),不過他善於向他的受害人掩飾你的惡意和敵意(『掩飾強暴』,十11;十6。譯按:中文本作『強暴蒙蔽……』)。他這一方面的活動在眾多其他箴言中都更強並更廣的刻畫出來(見下一段說謊者,諂媚者,和傳舌人)。是奸人的言語造成的暴行和毀壞,深深印在哲人心上,並使他們充滿恐怖,這話說得並不過分。智慧人經熟慮(十五28)、賦以生命力(十 11,『生命的泉源』的隱喻,見三18的注釋──這人便為有福!{\LinkToBook:TopicID=121,Name=這人便為有福!(三 13-20)})、精選的話語,也在許多箴言中加以擴展,我們在後來將要查看(見善用言語{\LinkToBook:TopicID=195,Name= 善用言語(Ⅰ)}這個題目的內文)。

說謊者、諂媚者、和傳舌人

十二章廿二節

說謊言的嘴為耶和華所憎惡;行事誠實的,為他所喜悅。

十二章十九節

口吐真言,永遠堅立;舌說謊話,只存片時。

廿六章廿八節

虛謊的舌恨他所壓傷的人;諂媚的口敗壞人的事。

廿九章五節

諂媚鄰舍的,就是設網羅絆他的腳。

廿六章廿三節

火熱的嘴,奸惡的心,好象銀渣包的瓦器。

十八章八節

傳舌人的言語如同美食,深入人的心腹。

廿六章廿二節

傳舌人的言語,如同美食,深入人的心腹。

十六章廿八節

乖僻人播散紛爭;傳舌的,離間密友。

廿六章二十節

火缺了柴就必熄滅;無人傳舌,爭競便止息。

十一章十三節

往來傳舌的,泄漏密事;心中誠實的,遮隱事情。

二十章十九節

往來傳舌的,泄漏密事;大張嘴的,不可與他結交。

十一章十二節

藐視鄰舍的,毫無智慧;明哲人卻靜默不言。

十章十八節

隱藏怨恨的,有說謊的嘴;口出讒謗的,是愚妄的人。

廿五章廿三節

北風生雨,讒謗人的舌頭也生怒容。

十七章四節

行惡的,留心聽奸詐之言;說謊的,側耳聽邪惡之語。

這三種人物有兩件事是相同的:他們都是奸人,而且都用舌頭搬弄是非:

(甲)說謊者。高位必須給予說謊者,因為他是諂媚者和傳舌人的父親──而且也是假見證的父親,正如我們在後面將要看見的。以色列哲人對各種各式撒謊的譴責是不鬆懈的。這裡說到它的三件事:(1)它是上帝所憎惡的(十二22;請比較六13-17);(2)它懷藏並助長憎恨(廿六28;請比較十18;廿六 24-26:然而,這裡第一行是費解的;新英文譯本冒險把它譯作『撒謊的舌似乎使無辜成為有罪的』);以及(3)它是短命的;『只存片刻』(十二19)。如諺所言:『謊言無腿』。為挽救面子、逃避困難、圖謀小利而撒的謊,和藉經驗豐富而說話流利的說謊者所編欺騙的蜘蛛網,其實都無實質。說謊者遲早必定被人查出來。真相必然顯露,只有真言必『永遠堅立』。

撒謊的舌與『行事誠實』(十二22)以及『口吐真言』(十二19)成對比。『誠實(或「信實」,希伯來文為emunah)』和『真(實)或真(理)』(emeth)都來自同一字根。emeth這個字也能發現被譯作『誠實(或信實)』,尤其是它考慮到一個人整體行為的時候(例如,三3;王上二4;賽卅八3)。兩個字都有穩固、堅實、可靠所包含的基本意義。這便加強了舊約裡面『真實(或誠實)』重要的兩方面:第一『真理(或誠實)』不只是要傳講的,也是要實行的;第二,『誠實(或真實)』的人不但正確了解他得到的那些事實並照事情直說,也如那在言行上忠實、可信任、而又可靠的人(見\cf4 忠誠與信實{\LinkToBook:TopicID=167,Name=忠誠與信實}這個題目的內文)。要『忠於』別人,並只是針對最重要的事實。那對事實敏感的人,往往對人不敏感、而又以『坦白』自豪,必得不到智慧人的稱讚,因為他造成極多的損害正如說謊者造成的一樣。

(乙)諂媚者。這種人按字義是那『使[他的話語]圓滑』的人(廿九5)。這個字與較早以前用於形容妖冶婦『油滑的言語(譯按:中文本作「口比油更滑」)』那個字屬同一字根(見關於五3的注釋──慎防妖冶婦!{\LinkToBook:TopicID=125,Name=慎防妖冶婦!(五1-14)})。諂媚者的言語像她的一樣,都是用同樣流行的卑劣狡詐和欺騙人的話語。因此廿六章二十八節『諂媚的口』與『撒謊的舌』適當並列在一起。廿六章廿三節『圓滑的嘴(譯按:中文本作「火熱的嘴」)』的譯法是仿照七十士譯本的變體(新英文譯本即如此)。希伯來原文作『燒焦的嘴』(欽訂本,請比較新國際譯本)。如果希伯來原文正確的話,它大抵指友誼的熱誠抗議。然而一件陶器的光滑,與加上一層釉之間的比較,就使它具有更佳的意義。這句話可能指諂媚,或者更普遍地指任何一種缺乏誠意、坦白並掩飾惡毒意圖的話語。

雖然諂媚無須時常心懷欺詐,在箴言中典型的諂媚者是阿諛者,他畢生走巴結奉承人的路,設法博取別人的好感,為他自己的利益和目的而擺布他們。他的話不論有無欺詐成分,可能對一個人的自我有用處,而對他的腳則糟透了(廿九5)。狄斯累利(Disraeli)有一回對安諾德馬太(Matthew Arnold)說,『人人都喜歡受人諂媚;你來到王者跟前,就應當竭力阿諛』。這話的確有真理在其中,而且諂媚者深諳此道。說我們是多麼好的人總是令人愉快的,即使我們知道那人在誇張──當然只一點點!這件事情本身可能沒有多大害處。但難處在於我們可能很快便開始相信那些話,並且以為我們真是那樣好的人。諂媚產生驕傲並使它膨脹。這是它的『網羅』和它的『破壞』。

(丙)傳舌人。我們從其他的名稱:誹謗者,好說閒話者,泄露他人秘密者,搬弄是非者等等,更能認識這個令人厭惡的人物。傳舌人,他最糟的是經營誹謗生意。他無意純粹出於惡意去捏造並傳播另一個人的謊言。因此傳舌人與那個『說乖謬話的人』──那個顛倒是非曲直的人(見二15-17的注釋──智慧的戒備!{\LinkToBook:TopicID=125,Name=慎防妖冶婦!(五 1-14)})──是密友(十六28)。傳舌人則更常經營那更『體面的』(!)說人閒話的生意。他自然從未夢想要撒謊。因此他從事暗諷、片面真理的行業,歪曲、誇大事實使人認不出真相。他散布是非並非為了別的更佳理由,只是為了使他覺得自己有豐富的知識並地位重要(請比較十一12)。但是傳舌人,不論是作誹謗者、搬弄是非者、或好說閒話者,都是在做毒害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十六28),製造爭端(廿六20),出賣友人和鄰舍(十一13),而且也干暗殺──毀壞名譽和生命(請比較十一9;利十九16)的生意。

十八章八節對人性有令人哀傷的注釋。在這裡有兩種相關聯的思想。第一,人們似乎發現沒有甚麼比能令人津津有味的閒話甜品更可口的了──他們似乎總是情願相信最壞的情況。第二,傳舌人的話語一旦被消化了,便決不會忘記。那些話永不磨滅地深印在他們心思中。雖然聽者可能保守秘密不讓別人知道,就他已聽見這件事本身便意味已造成破壞;因為從此以後他對受害者的態度和關係完全不一樣了。留心聽傳舌人,就像自己完全是個傳舌人一樣要不得(十七4;請比較二十19)。拉比稱說人閒話或誹謗為『第三條舌頭』,並解釋其意義:『它殺了三個人:發言者,聽其言者,和所談論者』。避免受發言者、聽其言者的舌頭所殺害的金科玉律,其忠告再好不過的了:『要珍惜你鄰舍的尊榮,如同珍惜你自己的一般』(見美名這個題目的內文)。

義人和惡人

十章三節

耶和華不使義人受飢餓;惡人所欲的,他必推開。

十章九節

行正直路的,步步安穩;走彎曲道的,必致敗露。

十章十六節

義人的勤勞致生;惡人的進項致死(死原文作罪)。

十章廿四節

惡人所怕的,必臨到他;義人所願的,必蒙應允。

十章廿五節

暴風一過,惡人歸於無有;義人的根基卻是永久。

十章廿八節

義人的盼望必得喜樂;惡人的指望必致滅沒。

十章廿九節

耶和華的道是正直人的保障,卻成了作孽人的敗壞。

十章三十節

義人永不挪移;惡人不得住在地上。

十章卅一節

義人的口滋生智慧;乖謬的舌必被割斷。

十一章三節

正直人的純正必引導自己;奸詐人的乖僻必毀滅自己。

十一章五節

完全人的義必指引他的路;但惡人必因自己的惡跌倒。

十一章六節

正直人的義必拯救自己;奸詐人必陷在自己的罪孽中。

十一章七節

惡人一死,他的指望必滅絕;罪人的盼望也必滅沒。

十一章八節

義人得脫離患難,有惡人來代替他。

十一章十八節

惡人經營,得虛浮的工價;撒義種的,得實在的果效。

十一章十九節

恆心為義的,必得生命;追求邪惡的,必致死亡。

十一章二十節

心中乖僻的,為耶和華所憎惡;行事完全的,為他所喜悅。

十一章廿一節

惡人雖然連手,必不免受罰;義人的後裔必得拯救。

十一章廿三節

義人的心願盡得好處;惡人的指望致干忿怒。

十一章卅一節

看哪,義人在世尚且受報,何況惡人和罪人呢?

十二章二節

善人必蒙耶和華的恩惠;設詭計的人,耶和華必定他的罪。

十二章三節

人靠惡行不能堅立;義人的根必不動搖。

十二章七節

惡人傾覆,歸於無有;義人的家必站得住。

十二章十二節

惡人想得壞人的網羅;義人的根得以結實。

十二章十三節

惡人嘴中的過錯是自己的網羅;但義人必脫離患難。

十二章廿一節

義人不遭災害;惡人滿受禍患。

十二章廿六節

義人引導他的鄰舍;惡人的道叫人失迷。

十二章廿八節

在公義的道上有生命;其路之中必無死亡。

十三章六節

行為正直的,有公義保守;犯罪的,被邪惡傾覆。

十三章九節

義人的火明亮(原文作歡喜);惡人的燈要熄滅。

十三章廿一節

禍患追趕罪人;義人必得善報。

十三章廿二節

善人給子孫遺留產業;罪人為義人積存資財。

十三章廿五節

義人吃得飽足;惡人肚腹缺糧。

十四章九節

愚妄人犯罪,以為戲耍(或作贖愆祭愚弄愚妄人);正直人互相喜悅。

十四章十一節

奸惡人的房屋必傾倒;正直人的帳棚必興盛。

十四章十四節

心中背道的,必滿得自己的結果;善人必從自己的行為得以知足。

十四章十九節

壞人俯伏在善人面前;惡人俯伏在義人門口。

十四章卅二節

惡人在所行的惡上必被推倒;義人臨死,有所投靠。

十五章六節

義人家中多有財寶;惡人得利反受擾害。

十五章九節

惡人的道路,為耶和華所憎惡;追求公義的,為他所喜愛。

十五章廿六節

惡謀為耶和華所憎惡;良言乃為純淨。

十六章四節

耶和華所造的,各適其用;就是惡人也為禍患的日子所造。

十六章十七節

正直人的道是遠離惡事;謹守己路的,是保全性命。

十七章二十節

心存邪僻的,尋不 好處;舌弄是非的,陷在禍患中。

十八章十節

耶和華的名是堅固台;義人奔入便得安穩。

廿一章七節

惡人的強暴必將自己掃除,因他們不肯按公平行事。

廿一章十二節

義人思想惡人的家,知道惡人傾倒,必致滅亡。

廿一章十五節

秉公行義使義人喜樂,使作孽的人敗壞。

廿一章十八節

惡人作了義人的贖價;奸詐人代替正直人。

廿二章五節

乖僻人的路上有荊棘和網羅;保守自己生命的,必要遠離。

廿二章八節

撒罪孽的,必收災禍;他逞怒的杖也必廢掉。

廿四章一節

你不要嫉妒惡人,也不要起意與他們相處;

廿四章二節

因為,他們的心圖謀強暴,他們的口談論奸惡。

廿四章十五節

你這惡人,不要埋伏攻擊義人的家;不要毀壞他安居之所。

廿四章十六節

因為,義人雖七次跌倒,仍必興起;惡人卻被禍患傾倒。

廿四章十九節

不要為作惡的心懷不平,也不要嫉妒惡人;

廿四章二十節

因為,惡人終不得善報;惡人的燈也必熄滅。

廿五章廿六節

義人在惡人面前退縮,好象 渾之泉,弄濁之井。

廿六章廿七節

挖陷坑的,自己必掉在其中;滾石頭的,石頭必反滾在他身上。

廿八章一節

惡人雖無人追趕也逃跑;義人卻膽壯像獅子。

廿八章十節

誘惑正直人行惡道的,必掉在自己的坑裡;惟有完全人必承受福分。

廿八章十八節

行動正直的,必蒙拯救;行事彎曲的,立時跌倒。

廿九章六節

惡人犯罪,自陷網羅;惟獨義人歡呼喜樂。

題目論及義人和惡人的箴言,數量超過其他。我們已經注意到這些人物類型與『兩條道路』的主題之間密切的關聯(見二20-22注釋──智慧在戒備! {\LinkToBook:TopicID=117,Name=智慧在戒備!(二9-22)}和四10-19的注釋──兩條道路 {\LinkToBook:TopicID=124,Name=兩條道路(四10-27)})。誠然,這兩條道路明確地稱為『義人的路』(二20;四 18),和『惡人的路』(四14,19),我們在詩篇第一篇碰到這個主題。我們也發現各種不同的詞語描述這些道路,和那些行走在其中的人:例如,『惡道』,是『說乖謬話的人』行的(二12),以及『正直的路』,是『善人』,是『正直人』行的(四11;二20-21)。兩條道路這個主題,也發現貫穿於這些論義人和惡人的言論中(十9;十29;十二26;十二28;十三6;十四14;十五9;十六17;廿二5;廿八10;廿八18)。我們在較早以前已經看見這主題,主要是用來作教導的輔助,有助於教師概括他的教導增加衝擊力,又強調兩種不同生活方式,和行經人生程途旅客兩種不同目的地之間的對比,使他的學生在了解上不會有困難。我們已經在奸人{\LinkToBook:TopicID=149,Name=奸人}這個題目中思考過義人和惡人的生活方式。當前的這些箴言,是關注到他們對比的最後目的或命運。

(一)

這許多箴言全是論一個題目:義人順利,惡人則受苦──這只是可以想象的每一種情形的種種變化。

義的收穫(請比較十一18),就如這裡概述的,與一至九章所述,留意教師訓誨或獲得智慧而有的益處,都循差不多同樣的途徑而來。我們會想起在這卷書的那一段中也是這樣,最多考慮的是在道德和宗教方面的智慧。因此義人以穩定而又堅定不移的腳步,安全地行走人生的程途(十9;見三5-8,21-26的注釋──睦鄰之道{\LinkToBook:TopicID=122,Name=睦鄰之道(三21-35)});因為他的正直是嚮導(十一3;十一5;請比較二9;六22)和警(十三6;十六17;十四32;見二9-22的注釋──智慧在戒備!{\LinkToBook:TopicID=117,Name=智慧在戒備!(二 9-22)}),使他避開阻礙他腳步,並使他走錯的那些隱藏的陷阱和網羅(廿二5)。誠然上帝自己是他的保護(十29;十八10;見二6-8的注釋 ──……與上帝的賜與{\LinkToBook:TopicID=116,Name=……與上帝的賜與(二6-8)})。因此他的生命穩當地紮根,並建立在一個穩固的根基上(十25;十30;十二3;十二7;十二12),完全能平安度過那些威脅要毀壞它的風暴。他贏得了上帝的微笑(十一20;十二2;十五 9;十五26);享受亨通(十三21;十三22;十五6)而且決不會挨受空的食櫥(十3;十三25);同時他的每一種盼望都得以實現(十24;十一 23)。簡言之,他得到豐盛的生命(十16;十一19;十二21;十二28;請比較三16,18)。這樣他發現極多可歌可喜的,那便不足為奇了(廿九6;十三9)。

另一方面,惡人便沒有甚麼可令他歡唱的。他實際上是在所有的人中最可憐的。不錯,他為非作歹的做法可能帶給他財富(這財富他會投資在另外為非作歹的勾當上,十16),但他賺得的是虛浮的工價(十一18)──沒有真正實質,利益,或耐久價值的工價(請比較十三22;十五6;十七 20)。他行經人生黑暗而又乖僻的道路,每一步都有阻礙(廿二5),不幸咬他的腳跟(十三21;十一8;十二21);他的腳陷入網羅(十一6;十二13;廿九6);他的願望和期望,每次都遭受挫折(十3;十28;十一23);他賺得上帝的定罪(十一21;十二2;十四9;十五9;十五26),他會發現他依賴為安全保證的財富,不能給他提供保護,因為上帝要毀滅他(十29)。

(二)

以色列哲人堅信在他們所住這一個有秩序的世界上,智慧而又正直的行為必受賞,而愚妄而又邪惡的行為必受罰。有時他們論到行為及其後果之間的連繫,為這個世界大自然秩序的一部分:人種甚麼便收甚麼。因此『乖謬的人必充滿自己手段的結果,而善人則充滿自己行為的果實』(十四14;見一24-33的注釋──……和她所遭受的拒絕 {\LinkToBook:TopicID=114,Name=……和她所遭受的拒絕(一24-33)}。譯按:十四14中文本作『心中背道的,必滿得自己的結果,善人必從自己的行為得以知足』)。那是廿六章廿七節深坑和石頭的言論所表達的概念。由於這是上帝的世界,其他時間他們說到上帝察看義人和惡人,正好得到他們應得的賞罰(例如,十3;十29)。對這世界道德秩序的確信,箴言從頭到尾我們都隨處可見,但表達得最有力的則是關於義人和惡人命運的言論。

這樣看來,根據這些箴言,對於義人來說,這是可居住的非常好的世界,但對於惡人來說,這是非常壞的世界。卻並不是我們現在居住在其中的世界。在我們的世界上,義人並不是時常亨通,惡人也不是時常受苦。而且沒有理由假定以色列哲人居住在與我們不同的世界上。當然他們並不是完全不知道他們這整齊的規範與百姓的經驗並不相合。他們確實承認惡人有時亨通,而義人有時也經歷不幸,但這種情形並不過分煩惱他們。所需要的是一點點忍耐。惡人亨通時,他們不要嫉妒;因為他們的亨通是很不實在的,他們的燈遲早會熄滅(廿四19-20):義人遭遇不幸時,他們不必絕望;因為他們總是會再起來的(廿四16)。人強烈懷疑以色列的哲人把他們所信為應該的情形與實際所是的情形混淆了。我們必須求助於約伯記和傳道書這些智慧書,找到以色列智慧人關於義人受苦和惡人亨通之謎較成熟的意見(見二20-22的注釋──智慧在戒備!{\LinkToBook:TopicID=117,Name=智慧在戒備!(二9-22)})。

我們決不可忘記,這些箴言與那兩條道路這個主題相聯,還有教誨的目的。我們在較早以前已經注意到,除了把人生程途中,旅客的『生活方式』與『最終目的』作對比以外,兩條道路這個主題也用來強調所要作的方向之選擇。所以,如果這些關於義人和惡人的箴言,是與斷言道德的秩序有關的話,它也是要加強我們『遠離惡事』(十二26直譯)和『追求公義』的決心(十五9;見四20-27的注釋──兩條道路{\LinkToBook:TopicID=124,Name=兩條道路(四10-27)})。

二、不同背景中之智慧

A、家庭中

父母的管教

廿二章六節

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

廿九章十五節

杖打和責備能加增智慧;放縱的兒子使母親羞愧。

二十章三十節

鞭傷除淨人的罪惡;責打能入人的心腹。

廿二章十五節

愚蒙迷住孩童的心,用管教的杖可以遠遠趕除。

十九章十八節

趁有指望,管教你的兒子;你的心不可任他死亡。

廿九章十七節

管教你的兒子,他就使你得安息,也必使你心裡喜樂。

十三章廿四節

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

廿三章十三節

不可不管教孩童;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於死。

廿三章十四節

你要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靈魂免下陰間。

(一)

『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廿二6),是加於父母嚴肅的責任。希伯來原文這一行的下一半是含糊不明的。它只作:『按照他的[孩童的]道』。這可能意味訓練必須設法配合個別孩童的需要與才能。智慧的家長要時常把這一點牢記在心。但標準修訂本了解『他的道』指孩童應當行的道,即正道,就是智慧和正直的路(四 11)。

訓練之鑰是『管教』。我們讀這些箴言時,必須小心,不要把這個詞作太過狹窄的了解。管教首先是一件教導孩童的事情(見一2的注釋 ──智慧有許多切面(Ⅰ){\LinkToBook:TopicID=108,Name=智慧有許多切面(Ⅰ)(一1-6)(續)}),只有他後來因做錯事才責罰他。不附屬於教導更高目的之責罰,充其量是隨私意的,最惡劣的情形便是虐待孩童了。與許多人所想的似乎相反,箴言對父母管教所給的忠告多與傾聽的耳有關(見四1-9的注釋──治家智慧LinkToBook:TopicID=123,Name=治家智慧(四1-9)}),不在體罰!雖然如此,以色列哲人分享他們埃及相似人物的見解──正如他們輕描淡寫說的──『男童的耳 在臀部』;而且這一組箴言主要是在管教糾正方面。

推薦兩種管教的糾正方法:『杖打』和『責備』(廿九15);或者,正如我們會說的,即痛快的鞭打和有力的責。也許值得特別提及的是希伯來文的『責備』這個字,它也是表示說服人的論據的字眼,正如律師在法庭中會陳述的(請比較伯十三6;廿三4)。我們做父母的應平心靜氣,設法勸服我們的兒女時,常都傾向於提高我們的聲音。他們願意接受責備,便是智慧人的記號(九8;十二1)。把他們糾正過來,那就夠了。但是哲人相信,對尚要學習智慧的孩童,那是不夠的:責備的言語還須要用杖打的刺痛來加強、加深。

這裡所作的忠告:『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是歷世歷代以來給做父母和做教師的指導原則。以色列的哲人無疑對它極其重視。二十章三十節已把這一點說明了。近來許多人已對它加以猛烈抨擊,對其智慧及其人道表示懷疑。他們有其論點。無疑有些孩童簡直受到愚蠢的父母和教師野蠻的對待,並使他們的生活成為不幸。這些箴言字句被利用作為護符,而非出於精意。當然,體罰容易被人妄用而產生反效果,那並非意味體罰沒有其理性和適當用處的地位;但它應給人停頓一下的時間讓人可以思想。我們可以採取這種見解,即在一個穩定而又善良的家庭關係中體罰,對於一個孩童是無害的,而且可能對他有相當益處。我們也可能極想知道體罰是否真正的需要,為了同樣目的,是否沒有更好更有效的方法。無論如何,這些箴言教訓表明體罰對父母管教兒女是多麼重要,不在於這件事應怎樣去做。他們怎樣 手體罰,是對個別家長智慧的一種考驗。

(二)

管教孩童這種性質的工作,需要仁慈而堅定的手。在這裡涉及三方面:

(甲)它是一種困難的工作。它的困難由『愚蒙迷住孩童的心』(廿二15)這個事實而起。在這裡愚蒙是那「小魔鬼」,甚至在最甜密的小天使身上都使人覺察它的存在。它也是一個倔強的小魔鬼!它最愛照它自己的意思而行,而不願欣然接受被吩咐去做的事。因此只設法灌輸智慧(廿九15),就是像人設法把一種拼圖拼在一起卻發現那些拼塊的邊緣並不相配一樣。孩童心裡的愚蒙,也要從他裡面趕逐出來(廿二15)。

(乙)它是一種重要的工作。那束縛孩童的愚蒙,並不是為愚妄人所欣然接受和喜好的那種(請比較廿六11;十五21)──至少,還不是。它接近『愚蒙人』的愚昧,這種人不大加以思索便受一時興致所支配,愛好隨心所欲。但對於那些小魔鬼的麻煩是:他們若不能學得好一些,便習慣長成為大魔鬼了。學習的時候是『趁有指望』之時(十九18)──那就是在童年形成時期,愚蒙的花蕾尚未盛開為愚妄人的愚妄以前,便把它掐掉。若是長成了,甚至最嚴厲和最痛苦的管教都不能使他擺脫了(請比較十七10)。

(丙)它是一種嚴謹的工作。哲人堅信,在這裡有比着名的傳說中只屬『寵壞的孩童』更瀕臨危險的情形。不管束孩童,讓他隨便行動,或是純粹出於疏忽,或是出於他們認為對『自由表現』普遍崇拜的叛逆要給做父母的帶來羞恥和許多晚上的失眠(廿九15;廿九17);而更加重要地,這樣做便幾乎等於毀滅孩童了(十九 18)。『他必不至於死』(廿三13),杖打不會使他招致不能救治的傷害。這個說法,可能是誇張的說法。由於下一節繼續說『你……就可以救他的靈魂免下陰間』,這思想最可能指堅定的管教,會拯救孩童,不致走上引致死亡的道路,相反地會指引他沿 生命的道路行走(請比較十三14;十五24)。

認真負起教養他們兒女責任的父母,由廿二章六節可以得到鼓勵,可安心寄望於『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他們不能再做甚麼了。

孝敬父母

十章一節

所羅門的箴言:智慧子使父親歡樂;愚昧之子叫母親擔憂。

十五章二十節

智慧之子使父親喜樂;愚昧人藐視母親。

十七章廿一節

生愚昧子的,必自愁苦;愚頑人的父毫無喜樂。

十七章廿五節

愚昧子使父親愁煩,使母親憂苦。

廿三章廿四節

義人的父親必大得快樂;人生智慧的兒子,必因他歡喜。

廿三章廿五節

你要使父母歡喜,使生你的快樂。

廿三章十五節

我兒,你心若存智慧,我的心也甚歡喜。

廿三章十六節

你的嘴若說正直話,我的心腸也必快樂。

廿七章十一節

我兒,你要作智慧人,好叫我的心歡喜,使我可以回答那譏誚我的人。

十三章一節

智慧子聽父親的教訓;褻慢人不聽責備。

十五章五節

愚妄人藐視父親的管教;領受責備的,得 見識。

廿三章廿二節

你要聽從生你的父親;你母親老了,也不可藐視她。

三十章十七節

戲笑父親、藐視而不聽從母親的,他的眼睛必為谷中的烏鴉啄出來,為鷹雛所吃。

三十章十一節

有一宗人(宗原文作代,下同),咒詛父親,不給母親祝福。

二十章二十節

咒 父母的,他的燈必滅,變為漆黑的黑暗。

十九章廿六節

虐待父親、攆出母親的,是貽羞致辱之子。

廿八章廿四節

偷竊父母的,說:這不是罪,此人就是與強盜同類。

十章五節

夏天聚斂的,是智慧之子;收割時沉睡的,是貽羞之子。

廿九章三節

愛慕智慧的,使父親喜樂;與妓女結交的,卻浪費錢財。

廿八章七節

謹守律法的,是智慧之子;與貪食人作伴的,卻羞辱其父。

(一)

雖然由廿二章六節給予滿有希望的印象。許多父母都很有理由知道,事情的結果並非時常是那樣。可悲地,父母可能小心而仁慈地用正確方法養育他們的兒女,到頭來發現他們竟然是「冒牌貨」,便希奇自己到底對他們在哪裡做錯了。他們太過嚴厲麼?或者不夠嚴厲呢?或許他們如果曾……。他們不是看見兒女長成優秀又有責任感的青年而快樂,反而看見他們如愚妄人忙於他們的愚妄事而經驗痛苦悲傷憂愁。作一個愚妄人的父親,是夠難受的。古時以色列,作兒子的與他的父親並肩工作,到了時候會承繼他的衣 ,接受他的責任,繼續家族的名字,那就加倍難受了。

然而開頭幾處的箴言(十1;十五20;十七21;十七25)都不是失望的家長悲哀的感想,也不純基於對家庭生活難堪的事實觀察所得。它們倒是要使年輕人留下深刻印象,他們所作的能帶給他們的父母喜樂或憂愁。因此主題也是選取直接懇請的形式(廿三24-25;廿三15-16;廿七11),力勸他們『要給你的父親和你的母親有喜樂的原因』(廿三25,新英文譯本的譯法)是他們的行為有價值的動機和指南。這是與第五誡『當孝敬父母』(出二十12)頗為一致的。給父母帶來的喜樂沒有比他們兒女的孝敬帶來的更大了。

(二)

第二組箴言,可視為對第五誡若干內容和所強調的智慧的引伸。孝敬父母不但是兒女的本分;它也是有智慧的孩童的表記。這些箴言強調了表示孝敬父母的五種方法:

(甲)傾聽他們!(十三1;十五5;廿三22;三十17)。激憤、有時感到極度痛苦,『他就是不願聽!』這充分表明了許多父母設法把「家庭真理」教導他們的兒女時遭遇的難題。在這裡給我們看見對這難題根源清楚的分析:有些兒女是愚妄人;而且更有甚者,他們是『褻慢人』──他們對自己那樣過於自信,而腦袋裡也毫無見識,以致他們不但難教,也藐視那些設法教導他們的人。他們無疑視他們的父母為不懂事的老古板。他們並不需要用很多話語表達他們的藐視:他們的臉色就能表達一切(三十17)。

律法對悖逆而且不順服的兒女,就是在家中頑梗地拒絕聽從、學習的兒女,採取一種非常嚴厲的觀點。根據申命記廿一章十八至廿一節,他們要被人用石頭打死。這條規定,並非源於父母的智慧與權柄誇大的觀念,而是源於家庭作為孕育個人生命和社區生活的基礎是重要的,是合理的觀念。尤其是作為以色列與上帝立約的信仰一代一代傳下去的方法(申六4-7,20-24)。悖逆父母,便是悖逆上帝制定、設計的秩序與責任。是否有任何家長曾實際採取那最後的步驟,則是另外的問題。但這要點已經表明了。

哲人在三十章十七節明示了一個類似的要點。循『以眼還眼』的方向,侮慢而又悖逆的兒女會遭遇橫死,而且不得埋葬,作為飛鳥吃的廢肉(請比較王上十四11;耶十六4)。縱令不是那樣可怖,基督徒青年人應發現歌羅西書三章二十節的話不能看作是沒有強迫性的:『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

(乙)不要說他們的壞話!(三十11;二十20)。在律法中,咒 父母的也是一種死罪(出廿一17;利二十9)。雖然在那裡見到的最主要的惡行,是藉向他們發出咒詛傷害他們。廣義上,不論是否藉 辱或誹謗,都造成傷害。警告用來表明這樣講害人的話,最受害的乃是說話者自己:他,正如箴言說的,必會像燈熄滅,讓他落在漆黑的黑暗中。我們已經看見過用熄滅的燈來描述惡人命運的隱喻(見十三9;廿四20;伯十八5-6;廿一17)。在這裡用這個隱喻,並不是作處死的一種隱瞞說法(出廿一17),而且三十章十七節更不是回顧申命記廿一章十八至廿一節中的規定。這些處罰,在箴言着作的時候,未必仍然施行。這兩種情形的概念,只在表明上帝必定會留意而且必定會刑罰犯罪者。

要做的最適當的事情是『祝福』我們的父母(三十11),那就是稱讚他們。有些做兒女的人,從未做過挑剔他們父母過錯並批評他們的事。即使我們覺得我們的父母缺點很多,或許用多一些感激和少一些自私,可能我們就正好發現他們有更多的好事和更少的壞事要說了。

(丙)不可虐待他們!(十九26;廿八24)。如果標準修訂本的譯法是正確的話,在十九章廿六節第一行正視的惡行是「責打父親」。然而譯作『虐待』這個字的意義非常不確定。耶路撒冷譯本譯作『強奪他父親的』,這種譯法與第二行的對比更接近。那麼警告便是針對把年老父母逐出家庭讓他們自謀生計的事。因為這樣虐待父母的兒子是可恥的;而且這種背景必定會被人認出他是怎樣的人。安排年老的家長,由一個特別的家庭或老人院照顧,並不是現代版本。

雖然廿八章廿四節會包括通常的偷竊,這一節的惡行,大概指以某種看來似乎正當可行的事為藉口,得到他父母財產的企圖。假如是這種情形,馬可福音七章九至十三節,便給了我們一個可以使用這種做法的例子。我們有時聽見人說到一個孩童,說他在家中像魔鬼,在外面則像天使。真叫人感到驚奇!常識告訴我們,兒女若在家中沒有學會為人仁慈和誠實的表現,在外頭也不會有這種表現。

(丁)要盡你的本分!(十5)。有些兒女當他們的家是他們不必破費的旅館。他們在那裡吃喝睡覺,但有工作要做時便到處都不見他們了。他們真可恥!他們是他們父母的恥辱。

(戊)要留意你與誰為伍!(廿九3;廿八7)。年輕人結交的朋友,往往能成為他們與他們的父母之間磨擦的原因。對於父母來說,他們可能從參孫的父母那裡學到一個教訓。他們強烈地不贊成他挑選的妻子,但他們仍然去主持婚禮(士十四)。這教訓是要年輕人學的。簡言之,這樣的事提醒人與壞人為伍不但愚昧,也羞辱他們的父母,引致哀傷。他們必須記得,除了他們自己以外,他們還要考慮到他們父母美好的名聲。

好嘮叨的妻子

十九章十三節

愚昧的兒子是父親的禍患;妻子的爭吵如雨連連滴漏。

廿七章十五節

大雨之日連連滴漏,和爭吵的婦人一樣;

廿七章十六節

想攔阻她的,便是攔阻風,也是右手抓油。

廿一章九節

寧可住在房頂的角上,不在寬闊的房屋與爭吵的婦人同住。

廿五章廿四節

寧可住在房頂的角上,不在寬闊的房屋與爭吵的婦人同住。

廿一章十九節

寧可住在曠野,不與爭吵使氣的婦人同住。

男人會面帶會心的微笑閱讀這些箴言,但他們與他們的妻子在一起時就可能不會太舒適了。無疑她們會用她們自出心裁的幾句箴言勝過他們!

十九章十三節和廿七章十五、十六節裡面那幅圖畫,是刻畫雨水滲過木板疏鬆的地方連連滴漏的情景。木板是用來作普通房屋屋頂其上墁有灰泥或粘土的。這種屋頂,如果有某些外形乾燥的東西要保存在它下面,又不讓它塌陷的話,就必須時常加以注意(見傳十18)。在迦南人中,正如一個古老的民間故事告訴我們的,在潮濕天氣修理屋頂的,被視為好兒子最有價值的美德之一。沒有甚麼比屋漏(除了好爭吵、好嘮叨不休的妻子以外)更令人要發狂了。至少屋漏是可以塞住的;但是設法使潑婦馴服下來,那就極像人設法把風包裹起來或想抓起一把油一般!

因此為了保持一點和睦和安靜,可做的最好的事就是躲避她。有個哲人建議,如果那房子沒有小樓的話(王上十七19;王下四10),就設法躲到屋頂上去,在那裡受圍攻的丈夫總是能搭個帳幕的(猶底特書八章五節)。為了實用的措施,這箴言且加以複述。另一位哲人覺得為了安逸,這樣行仍然太過接近了。他建議最安全的地方是退到曠野去。兩個箴言所表明的要點是:任何一種不舒適和剝奪,無論多麼極端,都比家中的安逸(只要有個好嘮叨的妻子圍繞)要好過千倍。

在這些箴言中閃爍的不只有一種幽默感,然而也無法使他們從那今日稱為男性盲目排他主義的可怕行為挽回過來!

賢妻(Ⅰ)

十八章廿二節

得 賢妻的,是得 好處,也是蒙了耶和華的恩惠。

十二章四節

才德的婦人是丈夫的冠冕;貽羞的婦人如同朽爛在她丈夫的骨中。

十四章一節

智慧婚人建立家室;愚妄婦人親手拆毀。

十九章十四節

房屋錢財是祖宗所遺留的;惟有賢慧的妻是耶和華所賜的。

由於上一段的那些箴言,我們可能極想知道,十八章廿二節是否由一個樂觀而好幻想的年輕人創作的。他正尋求妻子。因為得 一個妻子是一回事,得一個賢妻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不過正如十二章四節明確表明的,所說的的確是指一個賢妻。第一行是響應、而第二行則是複述八章卅五節智慧女士之言:『尋得我的,就尋得生命,也必蒙耶和華的恩惠』──仿佛是說,得 賢妻與得 智慧是同等的。確是很高的讚揚,是從智慧人而來的!

娶妻不是一件小事,因為她會建立或拆毀丈夫和家庭。在十二章四節的『好』字(譯按:中文本譯作『才德』)與十八章廿二節用的那個字,在希伯來原文是不同的字。基本上它是『力量,堅定』的意思。它見於片語『一切大能的勇士』(書一14)中那個字,它也往往只是指『軍隊』的意思(出十五4,新英文譯本的譯法。譯按:中文本作『軍兵』)。在這裡它的意思是指堅強的本性,包括她作主婦的才能(請比較新英文譯本的譯法)以及她作為一個婦人的正直(請比較欽定本的譯法)。同一個字用於路得記三章十一節描述那個女傑為『一個有價值的婦人』。這樣的婦人的確是高貴的,她不但給丈夫帶來光榮與尊嚴,也把他裡面最佳的品德顯示出來。另一種妻子則是多麼不同啊,因 她可恥的行為,使她自己毫無價值,把恥辱帶給丈夫,而且像一種破壞健康而又致命的骨病,腐蝕他的活力(請比較十四30)。

猶太人拉比用稍微不同的手法,在如下軼事中也強調了一個妻子能使她丈夫變好或變壞的重大影響:

據說有個虔誠人,娶了一個虔誠女子為妻,因無生養,他們便同意離婚。虔誠人再婚,娶了一個邪惡婦人為妻,她使他成了邪惡的人。那虔誠女子再嫁,嫁了一個邪惡的人,而她使他成了公義的人。這結果全在乎婦人。

如現在的經文所示,十四章一節復回到九章一至六節的那一段經文,在那裡智慧女士建造她的房屋,並邀請愚蒙人進去享受她的飲食:智慧所苦心建造的。愚妄則苦心在拆毀。另一方面,正如標準修訂本在邊注中特別提及的,希伯來原文實際上作『婦人的智慧』,而且有些其他的現代譯本寧願保留這種譯法。因此新國際譯本把這一節譯作:『智慧的婦人建立她的家,但愚妄的婦人親手把它拆毀。』那種情形,這節箴言的概念顯然是:賢妻憑她婦人的智慧會為丈夫和兒女把房屋變成一個家,而且把力量和穩定帶給這個家,然而邪惡的妻子會使它倒塌在他們的身旁。拉比在他們的定見中捕捉到了在這裡的內在真理,說:『一個男人的家是他的妻子』。其中有一位告訴我們,他總是稱他的妻子為『我的家』。

賢妻,為丈夫的冠冕和家庭建立者這個主題,在卅一章十至卅一節作了詳盡的發揮。有這麼多得失攸關,並這麼多期望,以色列哲人要問這個問題:『賢妻(譯按:中文本作「才德的婦人」),誰能得呢?』(卅一10),或許就不足為奇了。這一節繼續說,她的價值『遠勝過珍珠』──這話最清楚的含意,表明她是稀罕的。十九章十四節所作出的答案是:這樣罕有的寶貝妻子,是從耶和華而來。有時從這句箴言引伸的教訓是:青年基督徒在選擇終身伴侶上,應尋求上帝的引導,好找到正確的那一位,是上帝揀選的配偶。這確實是好的忠告;但這與這個箴言實際所說的相距頗遠。在這裡有兩種概念。第一,娶妻是一件危險的事。人承受房屋和財富時,他準確知道為他貯藏的是甚麼,但他娶妻時,他決不能有充分的把握。只有時間會表明她是否為一個賢妻。第二,人發現自己蒙受福氣得了賢妻時,他能確信他已經得到從上帝而來的特別賜與(請比較十八22)。這是一個實例,在這裡我們要說上帝的賜與是賜給配得者。一個賢慧的妻子不適於配壞丈夫。

賢妻(Ⅱ)(卅一10-31)

擾害己家的父親

十一章廿九節

擾害己家的,必承受清風;愚昧人必作慧心人的僕人。

廿七章八節

人離本處飄流,好象雀鳥離窩游飛。

二十章七節

行為純正的義人,他的子孫是有福的!

至目前為止,我們看過的箴言中,關於給一家之主帶來麻煩的兒女與妻子,哲人已經說了頗多義正辭嚴的事情。然而無須提及不忍用杖責的事,他會成為一個模範父親和丈夫,幾乎似乎已被視為當然。他可能喜歡這樣看自己,但他的妻子和兒女都知道不是那回事;而且他們或許會覺得不公平,哲人的箴言傾向於偏幫對方了。這是有道理的。這些都是人的箴言,由做父親的和做丈夫的創製的。因此他們傾向於從他們的觀點去看事情。在更深的層面上,它們都反映萬事都平等的觀點,對家庭的穩定最大的威脅,是破壞為父的權威。如果在家庭中為父的權威被破壞了,這樣他在社區的地位也破壞了──而且連同它整個家庭的地位也破壞了。哲人同時也承認一家之主能使他妻子兒女招致極大禍患,像他們在家中造成的破壞一樣多。這是我們在這裡的三處箴言中論及的主題。

第一個箴言可以了解為或是(1)屬於對家主給家人招致痛苦並毀壞關係的做法,作一般性的警告,或是(2)對家產和財富作負責任和大意的處理特別的警告。譯作『擾害』和『己家』的希伯來文字眼是頗含混的,容許指其中任何一種。然而這言論其餘的話似乎更加切合後者。那浪費其資源的『擾害者』,結果必無有價值的東西遺留下來(『風』,請比較傳一14),而且事實上或實際上──結果會成為那智慧地管理其家庭者的僕人。這裡的教訓是:不好好照顧其家人和家庭的人,有一天會覺悟過來,並發覺他們都不在了。我們曾看見這樣的事情發生──按字義或隱喻地。

廿七章八節(第二個箴言)的『飄流』這個詞,是與該隱被放逐之地,即挪得(即『流離飄蕩』,創四16)之地有關係的遙遠的名字。在那裡他會是個『逃亡者和流浪者』(創四12直譯);而且那段經文說到這樣的一個人暴露於危險中,隔絕於親友和社區的保護。不論用甚麼話來描述一個逃亡者或流浪者,那可能是關於他不幸命運的注釋:暴露於危險,像離巢的鳥(請比較賽十六2),不安地想回家(巢)。所以這話會是情緒的一種表示:『無處可與家比』。但這箴言也能從不同的方向去了解。家是人所屬的地方,『漂泊者(或「飄流者」)』可能不是一個誠實的(縱令是不幸的)旅行者,而是一個無責任感的遊蕩者。這種情形下,這言論便加強了十一章廿九節所表明的要點。一個人應好好看顧他自己的家,不可讓那些受他照顧者自謀生計,像那些被棄的剛能飛的幼鳥一樣。

第三而且是最後一個箴言說得比另兩個更好。是那善待自己家人和整個社區的人給留下的,乃是他兒女能得到的最佳的一種產業。

老者

十七章六節

子孫為老人的冠冕;父親是兒女的榮耀。

二十章十九節

往來傳舌的,泄漏密事;大張嘴的,不可與他結交。

十六章卅一節

白髮是榮耀的冠冕,在公義的道上必能得 。

十七章六節,我們有一幅跨越三代家庭生活堅固而又和諧的美麗圖畫。在這裡沒有誤解或不相容的『代溝』。相反地,每一代從其他代發現豐富並得到榮耀和尊貴。有兒女在以色列人中被視為是神祝福的一種記號,而且被認為是使人在社區中受重視和有影響力的事物之一(詩一二七3-5;一二八3-4;一四四12-15)。有孫兒女在家裡到處走動,被視為蒙受了加倍的福氣(詩一二八5-6)。他們不但是老年人主要的喜樂之一,也是家族名字會繼續存留下去的一種保證。所以孫兒女是老年人適當的裝飾和滿足。那個可敬的約伯的故事,以如下的話把這觀念推向極致:『約伯……得見他的兒孫,直到四代。這樣,約伯年紀老邁,日子滿足而死。』(伯四十二16-17)第二行加添了補充的思想,即兒女的尊貴和榮耀,是由他們的父親賜與他們的。這是反映在像『以利加拿是……耶羅罕的兒子』(撒上一1)這種常見的希伯來人名字的形式。愚昧的兒子能給父親帶來羞恥的思想,在箴言中時常加以強調,正如我們已經看過的;愚昧的父親會把恥辱帶給他的兒子,不過加以暗示而已,但它同樣是真實的(見美名這個題目的內文)。

在二十章廿九節,年輕人和老年人的裝飾個別是『強壯』和『白髮』。對於『強壯』,其意義不只是指手臂的力量,也是指充分經驗及享受人生要提供的一切能力和才能。相反隨年齡而來的弱和缺乏活力,已由八十高齡的巴西萊適當地表達了,他拒絕大要他到耶路撒冷宮中與他同住的邀請,並且解釋道:『僕人……還能嘗出飲食的滋味,辨別美惡麼?還能聽男女歌唱的聲音麼?』(撒下十九35)。類似地,在傳道書十二章一至七節,我們見到最後『銀鏈折斷』以前的老年人與日俱增的弱生動而又真實的描述。但與日俱增的歲月在活力和強壯中喪失的,它們(應)在經驗和智慧中得。約伯在十二章十二節說,『年老的有智慧,壽高的有知識』(請比較伯十五10)。年輕人鹵莽而又任性的主張,與老年人審慎而又智慧的建議,有明顯的差異的,我們在列王紀上十二章能找到極好的例證。在那裡羅波安王聽從年輕人的主張,結果招致災禍。這個故事,也說明了一個事實,老年人並非經常因他們的年齡和智慧,而受到尊重,即使家庭和社區事務都穩固地掌握在他們手裡。就老年人在我們社會中的地位觀察所得,這箴言簡直不真實。就經驗的資源觀察所得,老年人要對年輕人的發展作出貢獻,這箴言是供應思想的養料的。同時老年人並不保證有智慧,年輕人也不一定沒有智慧。傳道書的那個哲人,仿佛把自己當作所羅門發言時,這樣回想道:『貧窮而有智慧的年輕人,勝過年老而不肯納諫的愚昧王。』(傳四13)

十六章卅一節的言論,依循所有關於義人和惡人命運的言論同一思想方向。白髮是公義生活的表記和報償。惡人未到老年以前必被剪除。當然,這是未考慮到一個事實,就是發現許多惡人都在嘲弄白髮。

家僕

廿九章十九節

只用言語,僕人不肯受管教;他雖然明白,也不留意。

廿九章廿一節

人將僕人從小嬌養,這僕人終久必成了他的兒子。

三十章十節

你不要向主人讒謗僕人,恐怕他咒詛你,你便算為有罪。

廿七章十八節

看守無花果樹的,必吃樹上的果子;敬奉主人的,必得尊榮。

十七章二節

僕人辦事聰明,必管轄貽羞之子;又在眾子中同分產業。

家奴或僕人在以色列許多更興旺的家庭中都可以找到(請比較卅一15;撒上廿五42;撒下九10)。頭兩處的箴言,有些話是給作主人的勸告。一個僕人可能非常倔強而又反叛成性,這樣就必須非常堅定的處置他。你若只是斥責他,他就會無禮不作聲盯住你,根本不理會你。這樣,你最好省得嘔氣,而揮動你可信任的杖(廿九19)。出埃及記廿一章二十至廿一節的法律,正反映有些僕人是受到多麼厲害的責打。第二處的言論(廿九21)表明了差不多完全相同的要點。這話是聯想到生在家中的奴僕(創十七23;出廿一4),而且警告主人在他還幼小時不可嬌慣他。第二行的意義不明確。新英文譯本把把它譯作『他會被證實為忘恩負義的』;而新國際譯本則譯作『他終久會給帶來悲傷』。作僕人的麻煩,清楚地,不待別人給他加上甚麼就已經夠多了(三十10)。

平衡對家僕所作這令人難受的話,廿七章十八節和十七章二節,有勸告僕人、鼓勵他們更有希望的話。他的命運無須全是血、汗、和眼淚的。如果他忠心儘自己的本分,並好好照顧主人的利益,在適當的時候他必定會有好報(廿七18)。儘管他的身分卑微,他智慧而又忠誠的服務,誠然會使他比生來有特權而人格卑鄙的人有更多好處(十七2)。雖然僕人在主人無子時能成為後嗣(請比較創十五2-3),律法上卻無規定僕人可以剝奪兒子的繼承權。終久人們會樂於承認,德性和才能比身分和特權更加重要。大抵這樣的事,可能發生,有時確實發生了。

B、社區中

美名

廿二章一節

美名勝過大財;恩寵強如金銀。

十章七節

義人的紀念被稱讚;惡人的名字必朽爛。

十三章十五節

美好的聰明使人蒙恩;奸詐人的道路崎嶇難行。

十二章八節

人必按自己的智慧被稱讚;心中乖謬的,必被藐視。

十一章廿七節

懇切求善的,就求得恩惠;惟獨求惡的,惡必臨到他身。

廿一章廿一節

追求公義仁慈的,就尋得生命、公義,和尊榮。

十八章三節

惡人來,藐視隨來;羞恥到,辱 同到。

十一章十六節

恩德的婦女得尊榮;強暴的男子得資財。

十一章廿二節

婦女美貌而無見識,如同金環帶在豬鼻上。

廿七章廿一節

鼎為煉銀,爐為煉金,人的稱讚也試煉人。

(一)

雖然不常提及,美名無價的資產(廿二1),在以色列哲人思想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而且為他們許多言論的基礎。廿二章一節希伯來原文只作『一個名字』,『美』字是由翻譯者加上去,使它的意義更加清楚。這個字在舊約裡面以『名聲』的意義用了幾次。因此最聲名狼藉的是那些建造巴別塔的人,他們要傳揚他們的『名』(創十一4);而一段比較愉快的記錄,藉直接的對比,上帝應許使亞伯拉罕的『名』為大(創十二2;也見撒下七9;八13)。名聲不好的人乾脆被稱為『無名者』(伯三十8,新國際譯本的譯法。譯按:中文本譯作『下賤人』)。

在廿二章一節的言論後面(也見傳七1),包含了古時希伯來人的思想,即一個名字不只是一個標記,而是理想上擁有其名者內在本性與品格的外在表現。例如當雅各之名被改為以色列時,這名字便配合了他品格的改變(創卅二28;請比較創廿七36)。仿佛這個人已在他的名字裡面。這一點在這裡是非常重要的。因為那超越財富價值的美名,並非只是一個在名義上的名字而已──那可能是不應受的──而是一個與擁有其名者實際的品格與價值相應的,所以那名字是充分應得的。要注意,一個人在有生之年應受人讚許,其重要性自不待言,卻還有比這更加得失攸關的。一個人的名字也被視為他死後繼續存在的『不朽的部分』(撒下十四7;十八18;得四10;伯十八17)。一個人須留下美名,而且他死了很久以後會被人憶起,他死後的名望被人稱讚;他須棄置惡名(那就是『無名』),讓它腐朽湮滅,讓他與惡名一同腐朽(十7)。或許更加中肯的是:他的家人仍然要與惡名同活!未聞有一家人因作父親的和作丈夫的加於這一家的恥辱而更改其名者。

美名這個主題由後來的哲人繼續論述。因此在傳道經中有如下鼓勵我們的言論(四十一12-13)。

要關心你的名,因為它會比貯存千年的金子 為你存留更加久遠。 美好的一生之日子是有限的, 但美名存留到永遠。

我們也受到警告(六1):

惡名招致恥辱和譴責。

而且,在猶太人之先祖言論(Sayings of the Fathers)中告訴我們(四17):

有三種冠冕,就是妥拉的冠冕,祭司的冠冕,和王的冠冕,但美名的冠冕尤勝三者。

(二)

在箴言中美好名聲的概念,隱藏在『恩寵』和『尊榮』這些字眼裡面,是很典型的。前一個字眼在考慮到眾人的(和上帝的!三4,34)接納和嘉許;後一個字眼在考慮到人們的重視和尊敬──也是所說的那個人在社區事務中帶有的『力量』或影響力(見三16的注釋──這人便為有福! {\LinkToBook:TopicID=121,Name=這人便為有福!(三13-20)})。約伯在他比較幸福的日子裡,提供了贏得恩寵並受人尊榮者(見伯廿九)美好的榜樣。在這裡我們也應注意這兩個字眼,還包含一個思想,就是個別的人對他所得的恩寵與尊榮加以權衡的內在價值。這一點在十一章十六節便巧妙地顯示出來了。『恩德』是與十三章十五節譯作『恩寵(譯按:中文本作「蒙恩」)』的同一個字。這個婦人,舉止可愛而又吸引人,以及品格正直,使她得到她應得的嘉許和尊榮(見卅一章,和賢妻{\LinkToBook:TopicID=157,Name=賢妻(Ⅰ)}這個題目的內文)──與十一章廿二節那個夫人完全相反,她的美貌很膚淺,因她缺乏高尚氣質與道德的識別力而顯得不相配。人們必定會看到金環後面的豬鼻。拿強暴的男人來作比較,其意義大概指他們被排除,雖然得到財富,卻不能得到那應與財富配合的尊榮(見三16)。因外在的美貌應該是內在美的一個指標,一個人的財富應該是他在自己社區的價值一個指標,一個人的財富應該是他在自己社區的價值一個指標;非法獲得的決不能作為一個指標(見智慧與財富 {\LinkToBook:TopicID=172,Name=智慧與財富(Ⅰ)}這個題目的內文)。恩寵與尊榮正當地屬於那些把好見識加於人生實用事務上的人(十三15;十二8),他們實際上對他們的同儕的利益和幸福有貢獻(十一27),而且他們追求公義和仁慈(chesed,見忠誠與信實 {\LinkToBook:TopicID=167,Name=忠誠與信實}這個題目的內文)所需要的一切(廿一21)──那就是追求作智慧人和義人。他們的對手,就是那些心思乖僻、行為邪惡而又不信上帝的人,他們對於社區的結構並無積極的貢獻,反而陰險地加以損害,而且切實摧毀及破壞,必定會受到『藐視』和『辱 』(十八3)。『辱 』來自一個意思是『會是輕的』字根。那麼這種人是『輕量的』;是被風吹散的糠(請比較詩一4);而且他們的同儕會為他們所是而承認他們──他們會是「無名的」。

(三)

很明顯哲人極其信任社會的良知,把尊榮賜與那些應得尊榮的人,並把藐視加於那些應受藐視的人。這種含義包含在廿七章廿一節的言論中。正如金銀的價值在坩堝中受到測驗一樣,一個人品格的價值也同樣受到他名聲的測驗。一個人的名聲是品性奇妙的見證人。

眾人的意見可能是錯的,而且有些人的尊榮是恥辱,他們的恥辱則是尊榮,這些事情都須要加以斷定,以期得到正確的權衡。良心的嘉許和上帝的嘉許引導一個人在他的同儕中踏上一條孤獨的路時,就會給他帶來他們的譏嘲和藐視。耶利米便是一個這樣的人;耶穌則是另一個。有十字架要耶穌的門徒在同一條道路上背負(見路六 22-23,26)。但是因為基督的名而成為『無名的』(『棄掉你們的名,以為是惡』,路六22)是一回事;因我們自己的緣故則是另一回事(請比較彼前四 14-15)。我們永遠不可忘記二者是有分別的。新約並不鼓勵我們對於我們的名聲不必加以注意或不必關心。它多次重複箴言三章四節的語調,即定真智慧的道路必贏得上帝的嘉許和世人的嘉許(路二52;徒二47;羅十四18;林後八21)。在整個社區中好名聲被挑選出來,作為在教會中作領袖的資格之一(提前三 2,7)。如果在我們的教會以外認識我們的人,無人對我們有好話可說,那我們的基督教便大錯特錯了。

朋友和鄰舍

十八章廿四節

濫交朋友的,自取敗壞;但有一朋友比弟兄更親密。

十七章十七節

朋友乃時常親愛,弟兄為患難而生。

廿七章十節

你的朋友和父親的朋友,你都不可離棄。你遭難的日子,不要上弟兄的家去;相近的鄰舍強如遠方的弟兄。

廿七章九節

膏油與香料使人心喜悅;朋友誠實的勸教也是如此甘美。

廿七章六節

朋友加的傷痕出於忠誠;仇敵連連親嘴卻是多餘。

廿七章十七節

鐵磨鐵,磨出刃來;朋友相感(原文作磨朋友的臉)也是如此。

廿六章十八、十九節

人欺凌鄰舍,卻說:我豈不是戲耍嗎?他就像瘋狂的人拋擲火把、利箭,與殺人的兵器(原文作死亡)。

廿五章十七節

你的腳要少進鄰舍的家,恐怕他厭煩你,恨惡你。

廿七章十四節

清晨起來,大聲給朋友祝福的,就算是咒詛他。

十七章九節

遮掩人過的,尋求人愛;屢次挑錯的,離間密友。

廿五章八節

不要冒失出去與人爭競,免得至終被他羞辱,你就不知道怎樣行了。

廿五章九節

你與鄰舍爭訟,要與他一人辯論,不可泄漏人的密事。

廿五章十節

恐怕聽見的人 你,你的臭名就難以脫離。

(一)

欽定本把十八章二十四節第一行譯作『朋友多的人必然表現自己是友善的』。這句時常被引證的格言,表達一種值得切記的優雅情懷。但是希伯來原文在這裡頗含糊,更可能是在兩種不同的朋友之間引出對比的箴言。但第一種是那些假裝為友善的人(標準修訂本的譯法),或是只適於作閒聊(新英文譯本的譯法),或是那樣不可靠、證明會為招致失敗的人(新國際譯本,耶路撒冷譯本的譯法)呢?無論如何,他們似乎是水手型的那一種人,會沉迷於:

在每一個共食者中找一個朋友, 在每一個港口中找一個妻子。

無疑很好交際,卻非常淺薄!與這樣的朋友對比起來,卻有一位,其友誼之連結比親族更密切,而且他與他的朋友『結合(譯按:中文本未譯出)』在一起,同甘共苦。『結合』是與路得記一章十四節用以描述路得『依附(譯按:中文本譯作『捨不得』)』她婆婆拿俄米為同一個字。傳道經用如下的話表明這種對比:『有一個朋友是酒肉朋友,但在你遭遇困難的日子他不會助你一臂』(六10)。正如患難見弟兄真情,照樣這時候你就知道誰是你的真朋友(十七17)。

在廿七章十節裡面,似乎是把三種各別的言論連結在一起。第一種應用堅持真朋友『乃時常親愛』這個要點,強調必須保持『經常修補友誼』,尤其是對長時期而又證明有價值的朋友:『毋忘你的戰友』(傳道經卅七章六節,耶路撒冷譯本的譯法)。我們無一人有朋友像那樣綽綽有餘的。失去老朋友總是比得到新朋友容易的。第二種言論讀起來使印象奇異。一個人在患難時若不上弟兄的家去,要到哪裡去呢?(請比較十七17)。那意義正可能是『不可以你一切的難題煩擾你的弟兄』(請比較廿五17)。然而大多數注釋家認為這經文有錯誤的地方。新英文譯本乾脆把這一行刪掉了。第三種言論提醒我們在許多難關中,在近處而最能幫助的,往往會是我們的鄰舍,而不是我們的弟兄(見三27-28的注釋──睦鄰之道{\LinkToBook:TopicID=122,Name=睦鄰之道(三 21-35)})。

廿七章九節的經文,正如標準修訂本所示,與朋友無關。然而第二行,在希伯來原文費解的地方採用了七十士譯本的變體,作『但他朋友出於真誠的勸教令人愉快』。這話的意思可能是,『但友誼比人自己的秘密甘美』(見新英文譯本舊約編者加的註腳)。但友誼並非全是膏油和香料,正如廿七章六節強調的。有某些關於我們不愉快的事,是我們最好的朋友應告訴我們的。我們可能不喜歡聽見那些事情;但他們善意導人向善的真理,是使我們成為更加健全的人而加的『傷痕』,我們遲早會為他們這樣行而感謝他們(請比較廿八23)。那是所以要有真朋友的目的;人若奉承我們,只說關於我們的好話……要當心猶大式的親嘴!

關於與別人交遊的價值,在廿七章十七節作了尖刻的注釋。一個人的品格和才智,不是在繭囊中發展的,而是藉與別人互相影響:美好的談話,交換意見,健康的不同意見等等,都是敏銳心思和塑造品性所必需的。與別人交遊較黑暗的一面是:『與壞人為伍敗壞好的品行』(林前十五33,新國際譯本的譯法;請比較箴十三20)。

(二)

約翰生博士(Dr. Johnson)智慧的忠告是:『先生,一個人應經常修補他的友誼』,這是第二組言論的基礎的主題。同伴,同事或鄰居之間的友誼,並不是自動增長的,而是要留心培養和照料的;它們破裂比修補更迅速。在這裡列舉出五點關於照料友誼和睦 的忠告:

(甲)要知道有時玩笑豈止是玩笑!(廿六18-19)。這個言論大可以包括在那些論愚妄人的言論中,因為在這裡警告人不可作這種戲耍的話就出現在他的街道上── 『愚妄人以行惡為戲耍』(十23)。他不顧一切信口雌黃,像火箭四射,當他的鄰居被刺透時,他認為他的金屬絲護罩『我不過是開玩笑』會為他辯解。他已從戲弄和惡作劇以至徹頭徹尾的挑撥離間畢業,而且已不能加以區分。

(乙)不可使自己成了令人討厭的人!(廿五17)。這個箴言警告人不可利用我們 居的仁慈和好客,不論是自私或是不得體。我們都知道那種隔天就來到門口借點糖、並一腳便擠進門來的那種居;或是那種時常來借你的工具並期望你也為他做好那工作的人。埃及人的亞尼訓誨錄(Instruction of Ani)有類似的教訓,警告人不可靠居的門階過活,且不可靠他的仁慈過活:『不可隨便到你 居的家裡去,只在你受到邀請時才好去』。

(丙)不可不顧及他人!(廿七14)。用現代的習語來說,這言論要表明的要點似乎是:人在超乎事理之外的時候,使他唱機或電視機爆出刺耳的聲浪,他的居必定會有老實不客氣的話要說了!這言論的要點可能表明這人是無誠意的。他假裝非常友善,但他的『友好姿態』的確做得太過分了。他大概正在做某種惡作劇;極可能他正設法暗中從你獲取甚麼(請比較廿七6)。

(丁)不可講述他人的壞事!(十七9)。新英文譯本解釋這一節論及向你的朋友『反覆申說』他的虧欠和過錯──這就使人聯想到循廿七章六節的路線結交朋友需要極大的智慧和機智。然而標準修訂本可能是正確的,了解這一節是言及在你朋友的背後講述有害於他的故事。無論如何,兩種情形都必定失去朋友。友誼在饒恕和愛心的土壤中才容易生長;而且它們不懷惡意,不講述他人的壞事(請比較林前十三)。

(戊)不可泄露秘密!(廿五 8-10)。不清楚這幾節是警告人不可衝動的在法庭中控告居,或是警告人不可在公眾中用有害的閒言和背信,達到與他爭吵對你的勝算。這幾節強調那設法刻薄批評他的居並這樣破壞他美名的人,結果自己便背上不忠和不能信賴之人的污名。正確而智慧的做法,是使爭吵在私下進行而且在私下了結(請比較太十八15-17)。

仇敵與報復

二十章廿二節

你不要說,我要以惡報惡;要等候耶和華,他必拯救你。

十七章十三節

以惡報善的,禍患必不離他的家。

廿四章十七節

你仇敵跌倒,你不要歡喜;他傾倒,你心不要快樂;

廿四章十八節

恐怕耶和華看見就不喜悅,將怒氣從仇敵身上轉過來。

廿五章廿一節

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飯吃;若渴了,就給他水喝;

廿五章廿二節

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耶和華也必賞賜你。

十六章七節

人所行的,若蒙耶和華喜悅,耶和華也使他的仇敵與他和好。

雖然人時常能選擇自己的朋友,他卻不能時常選擇自己的仇敵。他也不能經常規避他們。他能做的,是避免向他們顯出敵意,雖然他們會向他顯出同樣的敵意,這是這個哲人在這裡關注的。

(一)

舊約的\cs9報復法(lex talionis),『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出廿一23-24),聽起來令我們感到難受。它的用意是抑制拉麥誇耀的那種無自製的報復(創四 24),那在古代世界太常見了。這原則既非要求,也不是推薦以眼還眼,而是強調不過一個眼。雖然如此,二十章廿二節叫我們看見處理個人屈更佳的方法:『你不要說,「我要以惡報惡」』。伸 在上帝,而且必須讓去處理(申卅二35;羅十二17-21;帖前五15;來十30)。人的本分是等候並寄望上帝的幫助,而不舉手報復。他的『野性之公義』並不成就上帝的公義。在仇敵的惡意面前安靜、而又堅定等候上帝幫助的主題,在許多詩篇中都詳盡加以說明(見詩廿五3;廿七14;卅七34;六十二5)。在山上寶訓中,耶穌加強這要點,加上的門徒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更進一步告訴他們『要愛你們的仇敵』(太五38-48)。最好要注意舊約所論報復,從適當的角度看,並不是一個發泄個人報復心理的問題,而是為觸怒帶來分裂的社區恢復和諧與平衡,恢復我們已經看見的舊約所謂平安的問題。當耶和華,就是伸的上帝發出光來(詩九十四1)幫助我們對抗我們的仇敵時, 可能用令我們驚奇的方法這樣行──因為 也是和平的上帝(請比較十六7)。

我們在十七章十三節在拿八這個人物身上,見到愚頑而又剛愎之人的好例證。他,正如他的妻子告訴大的,是與他名叫『拿八(就是愚頑的意思)』很相稱的(撒上廿五21-22,25;請比較詩卅五12;一○九4-5)。以惡報善不但是以友當敵;哲人說,這樣作也要成為你自己的仇敵,和那些與你最接近且最親愛之人的仇敵。大在他下流的對待烏利亞以後,發現了這種做法的真理(撒下十二7-12;尤其是請比較11節)。

(二)

在廿四章十七、十八節警告我們,在我們的仇敵失敗時不可幸災樂禍。雖然我們可能不會舉手反擊得罪我們的人,我們若是向自己誠實的話,我們大多數人都會承認我們有限的忍耐遠不及約伯的忍耐(見伯卅一29):『報應不爽,他是應該的,』我們易於臉上沾沾自喜的說,『我不能說我感到難過!』下一節乍看起來反而破壞了上一節美好的情懷。它似乎是說,我們決不可幸災樂禍,因為那樣只會把我們的仇敵解救出來。更可能它的意思只是指對他的不倖幸災樂禍,是與他對我們的敵視一樣要不得,一樣使上帝不喜悅。哲人是要我們更進一步,在我們的仇敵困境中向他表示同情和憐憫,正如那位詩篇作者在詩篇卅五篇十一至十四節所表示的麼?無論如何,下一段經文(箴廿五21-22)包含了那種思想。它鼓勵我們用非常實用的方法,尤其是在我們便利的時候,向我們的仇敵表示仁慈和體恤。但是我們要怎樣解釋廿二節呢?在這裡乍看起來又是這種情形,這樣一來倒是使廿一節的光輝黯淡了。在詩篇中我們也聽見被仇敵圍困的這樣一個禱告:『願火炭落在他們身上!願他們被……拋在深坑裡,不能再起來!』(詩一四○10)。那裡的意思就是在這裡表達的思想麼?若然,其意義便是:藉把仁慈堆在我們仇敵的頭上,我們便是在刑罰他們的火上加燃料,並且為我們自己贏得更加寬大的報答。另一方面,在埃及有一種習俗的儀式,在這種儀式中一個人把一盆炭火放在自己頭上作為向公眾承認他的惡行可恥和懊悔的記號。那可能是廿五章廿二節炭火的解釋。那麼,這言論的要點就會是以仁慈報敵對,我們的仇敵就會自覺十分羞愧,而且我們會化敵為友。阿曼尼摩比之訓誨舉出同樣忠告的例子:『要用你的餅充滿他的肚腹,好叫他感到滿足而且羞愧』。使徒保羅便是這樣去了解這言論的。引證了這言論以後,他繼續寫道:『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羅十二20-21)。羅馬書中的這段經文(見14-21節)也給十六章七節提供了合適的注釋。蒙上帝嘉許之人所行的就是使人和睦之人所行的(見創廿六26-30;詩卅四14;太五9;雅三17-18)。最後,所行的也博得眾人的讚賞。

雖然他們並沒有用這麼多的話說到這一點,關於對待仇敵,哲人所作實用的忠告,與耶穌『要愛你們的仇敵』的命令之間,是沒有多大分別的。在已往的日子所『說的』(太五43)並非智慧人所說的。

怨恨與爭執

廿六章廿四節

怨恨人的,用嘴粉飾,心裡卻藏 詭詐;

廿六章廿五節

他用甜言蜜語,你不可信他,因為他心中有七樣可憎惡的。

廿六章廿六節

他雖用詭詐遮掩自己的怨恨,他的邪惡必在會中顯露。

十章十二節

恨能挑啟爭端;愛能遮掩一切過錯。

十五章十七節

吃素菜,彼此相愛,強如吃肥牛,彼此相恨。

十七章一節

設筵滿屋,大家相爭,不如有塊干餅,大家相安。

廿六章廿一節

好爭競的人煽惑爭端,就如余火加炭,火上加柴一樣。

十七章十九節

喜愛爭競的,是喜愛過犯;高立家門的,乃自取敗壞。

廿六章十七節

過路被事激動,管理不甘己的爭競,好象人揪住狗耳。

十七章十四節

紛爭的起頭如水放開,所以,在爭鬧之先必當止息爭競。

十八章十九節

弟兄結怨,勸他和好,比取堅固城還難;這樣的爭競如同堅寨的門閂。

(一)

廿七章六節,把忠誠朋友的斥責,與仇敵奸詐的連連親嘴作對比(見朋友和鄰舍{\LinkToBook:TopicID=164,Name=朋友和鄰舍}這個題目的內文)。在這一節裡面的『仇敵』一詞按字義是『憎恨人者』。因此,在廿六章廿四至廿六節這裡,我們有一篇論及這種人,最壞的一種仇敵簡略的描述,而且警告人不要被他愚弄。這種仇敵總是與家庭很接近的。它原來就是某一位你視為很要好的朋友或同事,而且是最後一個想你受害的人。但是在友善話語的虛飾後面潛伏『七樣可憎惡的』;他雖然在你面前微笑,他會在你背後刺你一刀。『七樣可憎惡的』可以回顧一下六章十六至十九節所說的話;但其概念更加可能是:憎恨乃許多邪惡的念頭和行動的發源地。廿六節還說,他的口是心非和姦詐遲早會顯露出來被大家看見。不幸在破壞造成之前這種情形很少出現,因為最後總是給他走脫。或許我們許多人都有過這種朋友被證實為仇敵的某種痛苦經驗。因此當人得罪你而不被寬恕時,友誼便很容易變質(十12;請比較十七9,朋友和鄰舍 {\LinkToBook:TopicID=164,Name=朋友和鄰舍}的內文);被冒犯的一方若不懷怨而長久積鬱,到最後,必然會突然爆發為憎恨。然後「報復」便視為當然了(見仇敵與報復{\LinkToBook:TopicID=165,Name=仇敵與報復}這個題目的內文)。被觸怒的朋友、鄰舍、或同事,誠然成為懷恨的仇敵,是到處最常見的典型。我們若沒有學會饒恕並忘記的話,我們大家也都有危險變成這一種仇敵。

(二)

在十五章十七節把兩種餐會拿來作對比。在一個餐會中預備了奢華的酒席。在這裡只有最好的。『肥牛』是王家的食品(王上四23),而且是順利和奢華的表記(摩六4;請比較路十五23)。但是在諧笑底下,有悶在心中苦毒的憤慨、爭勝、憎恨,掠過席間。因此這宴會非但不是表達並加強友誼結合的特別時機,反而成了運用欺詐的大場合。另一個餐會比較起來顯得很寒酸:一碟蔬菜中簡單的日常食品。在這裡沒有甚麼可以刺激味蕾。但在這餐桌上愛是主人,因此在這裡有令心靈歡樂的一切。哲人無疑寧願會在那一張餐桌上進食。

兩種餐食這個題目在十七章一節又還更進一步。這裡說到憎恨所助長的爭執(請比較十12)與愛所產生安寧的和諧之間的對比。『設筵……大家相爭』按字義是『爭執的祭物』。在舊約所獻某些祭物的情形,那祭肉不是放在祭壇上焚燒掉,而是被禮拜者之家人和友人作為團契餐吃的。因此所應為節慶和團契的一個特別時機,又再次成為衝突和爭執的時機(請比較撒上一3-8)。我們可能會注意到在新約里強烈的警告人,關於不配領受主的晚餐或聖餐的事,與教會內的分裂和紛爭有關聯(林前十一17-34)。

(三)

關於餐會的言論,顯示以色列的哲人真是多麼重視人與人彼此之關係的和睦與和諧。他們對於使和睦破裂和散布紛爭之人的類型與各種行為,都用敏銳的眼光去觀察,而且對於這樣的人,都立即加以譴責。心裡充滿憎恨和惡意的人,在箴言中,只是在那些善於惹起爭執的許多人物之一。例如,在他的同儕中有愚妄人(十八6;二十3。譯按:中文本十八6作『愚昧人』),暴燥之人(十五18;廿九22),褻慢人(廿二10;廿九8),酒徒(廿三29-35),貪婪人(廿八25),奸人(廿四8),和傳舌人(廿六20)。

最後一組的箴言,包含關於爭執這個題目一些進一步的觀察所得和評論。

在廿六章廿一節好爭吵的人,可能是廿六章二十節的傳舌人,或者他只是個總是迫切要人爭吵並且喜好看見別人彼此相爭的人。無論如何,廿六章十七節那個愛管閒事的人正是這一種人。他助長爭執和分裂,他總是干預別人的爭吵,而且給他們的爭論火上加油。他若碰了一鼻子灰,那才活該!

以色列哲人對捲入事不干己的爭吵者很不耐煩。但他們夠現實,知道爭論並不時常都能避免(請比較三30的『無故』)。我們已經看見他們勸人,要使這樣的爭論在私下進行並且在私下解決(廿五8-10,朋友和鄰舍 {\LinkToBook:TopicID=164,Name=朋友和鄰舍}的內文)。然而在十七章十四節指出其要點:我們應當儘可能在一開始就要避免捲入爭吵。這意思並不是說我們應當轉身離開現場,而是設法尋求『和解』,使雙方和好。而且作這事的時間,是在爭吵真正要進行並且不可能阻止之前──在堤壩爆裂之前修補缺口總是明智之舉。十八章十九節的希伯來原文非常暗晦不明。新國際譯本的譯法較可取:『被觸怒的弟兄比堅城更難折服,而爭論則像城堡閂住了的門』。爭吵發生時,雙方關係愈是密切,所造成的疏遠也愈大,要變成和好如初也愈困難。妨礙和好的障礙是難以克服的。那當然要給『務要消弭爭吵於未然』的忠告增添更大的重要性和智慧了。

忠誠與信實

十九章廿二節

施行仁慈的,令人愛慕;窮人強如說謊言的。

二十章六節

人多述說自己的仁慈,但忠信人誰能遇 呢?

廿五章十九節

患難時倚靠不忠誠的人,好象破壞的牙,錯骨縫的腳。

十四章廿二節

謀惡的,豈非走入迷途嗎?謀善的,必得慈愛和誠實。

十一章十七節

仁慈的人善待自己;殘忍的人擾害己身。

在這裡我們再次碰見對待所有的人如朋友和鄰舍的兩個偉大的字眼:『忠誠』(chesed)和『信實』(見三3注釋──哲人的妥拉 {\LinkToBook:TopicID=118,Name=哲人的妥拉(三1-4)}和三27-29的注釋──睦鄰之道 {\LinkToBook:TopicID=122,Name=睦鄰之道(三21-35)})。

十九章廿二節的第一行是費解的。希伯來原文作『一個人的熱望是他的忠誠』。這一句話由標準修訂本給予的較佳意義使人容易懂些(請比較新國際譯本)。然而新英文譯本假定『忠誠』是『恥辱』之誤,並譯作:『貪婪是一個人的恥辱』。如果仿照七十士譯本的變體,這一句話可以譯作:『造就一個人的是他的忠誠』。所以這句箴言的意義,可能是指產生忠誠者甚至是最窮的人,對社區生活的貢獻,比任何說謊的人,不論如何富足,都更豐富。人與人彼此勒詐,或他們的關係由冷酷的經濟學所支配的社區,便沒有一個能健康地繁榮起來的。

二十章六節觀察到,把忠誠加以測驗時,便發現在諾言與表現之間的懸殊。碎片已落地,尋找一下所行而不是所說時,便發現忠誠和信實是比想象稀罕得多的商品。下一個箴言(廿五19)把倚靠放在一個令人失望且不忠於所託的人身上,比作人依賴爛牙或跛的腿:那是完全沒有用的,而且容易引致痛苦和損傷。那是約伯痛苦的經驗(見伯六14-23)。

這些言論,給論良友與酒肉朋友這個題目提供另外的注釋(見朋友和鄰舍 {\LinkToBook:TopicID=164,Name=朋友和鄰舍}這個題目的內文)。但它們比那些還要更進一步。『不忠誠』一詞,與其他章節中譯作『奸詐』的,是同一個字。在那些章節中指出奸詐人不但是損友;他也是公眾的仇敵(見二22;十一3;十一6;十三2)。因此這裡忠誠與信實,是與撒謊、奸詐、殘酷,遙遙相對的(十一17『仁慈』是chesed[忠誠]這個字意義的另一色度)。這種對比的適當注釋,是由先知何西阿向百姓憤慨地說出這可怕的譴責時提供的(何四1-2):

這地無信實[譯按:中文本作『誠實』], 無仁慈[chesed][譯按:中文本作『良善』], 無人認識上帝; 但起假誓,撒謊[譯按:中文本『不踐前言』], 殺害,偷盜,姦淫,行強暴,殺人流血接連不斷。

第一節的反面與第二節的正面,是互相連屬的。因為無論何時,人讓他們彼此的關係和對待,由自己的利益支配,而且不把價值置於『信實』和『仁慈』之上時,他們便把應成為照顧的社區,變成最強者繼續生存的血腥森林──有害於他們自身(十一17)而且犧牲他們的人性。他們正如何西阿十分清楚表明的,也招致上帝對他們社區的審判。

富人與窮人

{\Section:TopicID=169}人生事實

廿二章二節

富戶窮人在世相遇,都為耶和華所造。

廿九章十三節

貧窮人、強暴人在世相遇;他們的眼目都蒙耶和華光照。

第一處的箴言,易於使我們聯想到如下的詩句:

富人居巨第, 窮人住門口, 上帝造他們或尊或卑, 並註定他們的財產。

哲人似乎未必很像所說的那樣遲鈍的。毋寧說,他是說在上帝所造的世界中、和統治的世界上,富人和窮人(以及窮人和壓迫他們的人,廿九13;請比較太五45)都並排可以見到──並沒有藉此暗示造成這種情勢的責任在於上帝,而且有親手所作的工作的記號或嘉許的印記。但必須承認,廿二章二節確實給予人頗保守的印象;而且確實是給所有論及這主題的箴言所定的主調。有些人富裕,而別的人則貧窮。有些人力足以過極奢華的生活,別的人則要掙扎才能使收支平衡;然而許多人都窮困。這是人生事實。以色列哲人接受這種事實;他們並未嘗試改變這種事實。他們既不是政經家,也不是社會改革家。因此並未嘗試在理論上精細計畫、或設法以實際的措施,使人人能過更好的生活,或使社區能完全根除貧困。先知在古時的以色列是真正的激進分子。甚至哲人為了窮人而論及社會公義這主題時,他缺乏先知那如火的熱誠以及對暴行的深惡痛絕。我們不可對他期望過多。

{\Section:TopicID=170}貧富的利弊

十章十五節

富戶的財物是他的堅城;窮人的貧乏是他的敗壞。

十八章十一節

富足人的財物是他的堅城,在他心想,猶如高牆。

十三章八節

人的資財是他生命的贖價;窮乏人卻聽不見威嚇的話。

十九章四節

財物使朋友增多;但窮人朋友遠離。

十四章二十節

貧窮人連鄰舍也恨他;富足人朋友最多。

十九章七節

貧窮人,弟兄都恨他;何況他的朋友,更遠離他!

廿二章七節

富戶管轄窮人;欠債的是債主的僕人。

十八章廿三節

貧窮人說哀求的話;富足人用威嚇的話回答。

以色列哲人的保守態度,在這些箴言中精微地顯示出來,不帶感情地把社會上富人的利益與窮人的不利作對比。他們很確定關於富足還有很多話要說,但關於貧窮,如果有的話,就很少話可以說了;而且他們也不怕這樣說。從觀察所得的有四樣:

(甲)財富給人安全(十15;十八11)。富人不但能很好的供給他們自己,並能滿足他們財政上的一切開支;他們也能充分地保護自己,應付命運任何突變。他們作了完全的保險,而且有銀行存款以備不虞之需。窮人便沒有這樣幸運了。他的生存方式,甚易受傷害而又不安定。他可能日復日過得還不錯。可是若有預料不到的一張賬單掉進他的信箱,結果可能是災難性的。在十八章十一節中,其意義應依照其邊注的變體,『……而且在他的想象中猶如高牆』。這可能暗示富人實際上在欺騙自己(請比較十一28)。但它的意思大概不過是表明富人想到他們的安全便感到很安慰。

十三章八節,正如在標準修訂本的譯法,便是與本題有關的一種情形。富人的性命,受到強盜、綁架者、勒索者等等威脅時,能用錢作贖價,救他脫離危境,由於窮人沒有甚麼可以爭議,他便完全由他們處置了。另一方面,誰會找麻煩去搶劫窮人呢?富人才是這種無法無天的行動的目標。因此這種優勢很成問題。實際上,這似乎就是這個箴言的要點。第二行希伯來原文其實是說『但窮人並不注意別人的指責』,新英文譯本了解這句話的意思,乃指他『是免除威脅的』,這大概是正確的。這是窮人結果反而有利的一種情形。他至少不會被人搶劫。但我們不應不注意這種反常的事情!

(乙)財富使朋友增多(十九4;十四20;十九7)。我們極可能想知道,由財富而新結交的朋友,是否值得結交的朋友。但這些箴言,並非要諷刺那些寄人籬下者和阿諛者。它們只是表明銳敏的觀察所得,無人願意與窮人做朋友,人性就是如此。窮人使他鄰舍的忍耐受考驗,甚至成了他親戚的重擔。與他做朋友簡直太多要求了。一般人自己的難處就夠受的了,不願把窮人的擔子也擔上。十九章七節的最後兩行,標準修訂本,已盡所能把那很難的希伯來原文試譯出來。新英文譯本跟隨七十士譯本,譯出一個論不同題目獨立的箴言:『習慣作惡的成了徹底的無賴;饒舌之人得到他應受的懲罰』。

(丙)財富給人帶來權力(廿二7)。政治和經濟的權力,都集中於富人手中。他們支配社區的事務,控制市場價格,支付工資並借貸圖利。他暗中操縱,窮人便是隨其操縱要跳舞的傀儡。

(丁)財富使人想怎樣便怎樣(十八23)。窮人必留心他所說的,尤其是當他希望賙濟的時候。需要說討好的話,而且也是他所留心培養的。但由於富人主持牌局,大牌全在他手中,他是無須小心翼翼的。他甚至能使出十分粗野的手段,不理窮人,並叫對方滾開。傳道經作了富於機智的觀察,說:『富人得罪人,還要侮辱並損害人;窮人被人得罪,還須另外賠罪』(十三3,新英文譯本的譯法)。

這樣看來,富人比窮人多有這些社會上的利益。這是以不提交的方式陳述的。它只是表明事情的真相。當然,富人把他們的利益應用在甚麼利益上,則是另外的問題。那將會是他們智慧的證明或是他們愚妄的表記。但是至少在社會生活主要的範圍內,富人可以選擇按智慧行事或按愚妄行事。這是要點所在。他們有足夠工作的空間──活動和決定的自由。在這些範圍中,窮人便沒有這些活動的空間。這便是為甚麼關於這個主題的那些箴言,要富人聽而不是要窮人聽了。

{\Section:TopicID=171}愚昧與貧窮

十三章十八節

棄絕管教的,必致貧受辱;領受責備的,必得尊榮。

十章四節

手懶的,要受貧窮;手勤的,卻要富足。

十二章十一節

耕種自己田地的,必得飽食;追隨虛浮的,卻是無知。

廿八章十九節

耕種自己田地的,必得飽食;追隨虛浮的,足受窮乏。

廿一章十七節

愛宴樂的,必致窮乏;好酒、愛膏油的,必不富足。

十三章廿三節

窮人耕種多得糧食,但因不義,有消滅的。

在一至九章中有個經常響起的旋律,即尊榮、財富,和智慧攜手而行,而且屬於智慧的施與(請比較三16;八18,21)。這旋律連同其反面,一同在十三章十八節裡面重複:貧窮與恥辱、愚妄攜手而行。在上列開始奏出的主題,便是這反旋律。

設法避開辛苦的日常工作的懶惰人(十4),把時間與精力浪費於瑣事的妄人(十二11;廿八19),或好宴樂生活和放縱自己於感官享受的人(廿一17),結果必致窮乏。他們不能埋怨誰,因為要怪責的只有他們自己。他們缺乏智慧,時常都會缺之金錢(廿一20)。『恥辱』一詞(十三18)表明缺乏明達人對他們的尊敬,而且他們對於社區也毫無價值。他們是『無足輕重的人』;對公眾的利益無明智的話可說,無有價值的事可以貢獻(見十八3,論\cf4 美名{\LinkToBook:TopicID=163,Name=美名}的注釋)。

這些箴言的真理是不證自明的。但以色列哲人並不是這樣天真的──正如有些基督徒一樣──以為窮人所以窮乏,大都由於他們自己的過錯,由於他們不勤勞,不節儉和無見識。十三章廿三節的農夫,孜孜不息耕種他那一塊頗貧瘠的田地,有美好的穀物收成;卻被那貪婪而狂妄的人強索殆盡。這世上的窮人更常成為別人貪婪和愚妄的犧牲品,過於成為他們自己愚蒙的犧牲品,而且哲人對這方面還有更進一步的事情要說。

{\Section:TopicID=172}智慧與財富(Ⅰ)

十三章十一節

不勞而得之財必然消耗;勤勞積蓄的,必見加增。

廿七章廿三節

你要詳細知道你羊 的景況,留心料理你的牛 。

廿七章廿四節

因為資財不能永有,冠冕豈能存到萬代?

廿七章廿五節

乾草割去,嫩草發現,山上的菜蔬也被收斂。

廿七章廿六節

羊羔之毛是為你作衣服;山羊是為作田地的價值,

廿七章廿七節

並有母山羊奶夠你吃,也夠你的家眷吃,且夠養你的婢女。

二十章廿一節

起初速得的產業,終久卻不為福。

廿八章廿二節

人有惡眼想要急速發財,卻不知窮乏必臨到他身。

廿八章二十節

誠實人必多得福;想要急速發財的,不免受罰。

二十章十七節

以虛謊而得的食物,人覺甘甜;但後來,他的口必充滿塵沙。

廿一章六節

用詭詐之舌求財的,就是自己取死;所得之財乃是吹來吹去的浮雲。

十章二節

不義之財毫無益處;惟有公義能救人脫離死亡。

十一章四節

發怒的日子資財無益;惟有公義能救人脫離死亡。

以色列哲人雖然確信財富是智慧的一種果實,他們同樣確信並非所有財富都是智慧的果實。財富與智慧結親成為一對幸福的配偶、但財富與智慧離婚,便成了不幸的單身漢──誠然,成了不幸造成的苦命人。因此一個人獲得他的財富,要在智慧的天平上衡量一下,好評估其真正的價值:為有價值的東西或為債務。

(一)

最佳而又最耐久的一種財富,是以正當手段藉辛勤的汗水逐漸積蓄而來的(十三11;請比較十4;十二11;廿八19)。在極端的勤勞中,有智慧和確定的報償。這是在廿七章廿三至廿七節,用家常的筆觸顯示出來的。這段經文推薦畜牧生活的價值和優點,為家庭經濟最佳的基礎。

在十三章十一節,把用正當手段藉勞苦工作獲得的財富,與不勞而得的那種財富作對比。在這裡所說的,大概指在貿易和商業上藉投機的投資而得的「橫財」。『迅速得來』(譯按:中文本作『不勞而得』)一語,可能暗示投機者用不誠實和狡詐的方法,或者無論如何他們是令人懷疑的。這可能是從一個心許地土的哲人而來的一句箴言,他吐露他對城裡市場中進行的情形有懷疑。但如果有一點成見在其中的話,那也不只是一點善意而已。金融市場會計員的多變時常都是聲名狼藉的。這句箴言在我們會注意到的『易得易失』的情況中,是廣泛適用的。

在廿七章廿三至廿七節中所表明的,大概也是同一要點,不過這個哲人是個牧人,而且在思想和感情深處不是個農夫。受勸誘而把田地賣掉的小地主,到市場去用賣得之錢去投資碰碰運氣,最好接受勸告三思而後行。即使他發現金礦,他的錢終久會用盡。他留意他的綿羊和山羊就會更好。它們是不會縮減的資產,反而在每年春天小羊生下來時還會增加,為他全家提供所需要的一切。在這個哲人身上沒有多少企業家的味道。但他對于衡量任何新的商業冒險,和避免鹵莽從事的精明,能給人極佳的忠告。

『急速』也是其次三個箴言(二十21;廿八22;廿八 20)的鑰字。二十章廿一節的箴言,大概想到在恰當的時間以前攫取的遺產,尤其是藉騙取或暴力的方法取得的。雖然是從不同的角度,十九章廿六節和廿八章廿四節都警告作兒子的不可做這種事情(見孝敬父母 {\LinkToBook:TopicID=155,Name=孝敬父母}這個題目的內文)。路加福音十五章浪子的故事,不但切題,而且是這一節第二行真理一個精微的例證。

(二)

在廿八章二十節和廿八章廿二節裡面,我們有守財奴和誠實人之間的一個對比。不久我們將會論及誠實人(見照顧窮人{\LinkToBook:TopicID=174,Name=照顧窮人(Ⅰ)}這個題目的內文)。『守財奴』按字義是『惡眼人』。這種人不但是吝嗇的。他是那極欲急速求富的人,對他怎樣去做,或誰在這種過程中會受苦,不會特別加以注意的:『欺騙(譯按:中文本作「虛謊」)』(二十17),『說謊(譯按:中文本作「詭詐」)』(廿一6),明目張胆的『邪惡(譯按:中文本作「不義」)』(十2)──不論甚麼全都為了一個『急速發財的人』。這種人在任何有錢可到手的所在,從董事室至二手車場,從政府會堂至后街,都可以找到。他可能輕拍他脹滿的錢袋並欣賞它甘甜的滋味,但是哲人說,遲早它會使他消化不良(二十17)。不義之財是『吹來吹去的浮雲』(廿一6),是無實質的。傳道經四十章十三節,有個毫不優雅的隱喻表達了同一思想:『不義之人的財富必定會像急流一樣枯竭,並且轟然一聲破滅像雨中轟隆巨響的雷聲一般』。它也是一個致命的『網羅』(廿一6),在『發怒的日子』毫無益處(十2;十一4)── 那就是當上帝斥責這樣的罪犯,刑罰他們的日子。因此不義之財不但在智慧的天平上加以衡量;它也在上帝的天平上加以衡量──並且發現虧欠,它的獲得是致命的損失!

{\Section:TopicID=173}智慧與財富(Ⅱ)

廿三章四節

不要勞碌求富,休仗自己的聰明。

廿三章五節

你豈要定睛在虛無的錢財上嗎?因錢財必長翅膀,如鷹向天飛去。

十一章廿八節

倚仗自己財物的,必跌倒;義人必發旺,如青葉。

廿二章一節

美名勝過大財;恩寵強如金銀。

十六章八節

多有財利,行事不義,不如少有財利,行事公義。

十九章一節

行為純正的貧窮人,勝過乖謬愚妄的富足人。

廿八章六節

行為純正的窮乏人,勝過行事乖僻的富足人。

十五章十六節

少有財寶,敬畏耶和華,強如多有財寶,煩亂不安。

十章廿二節

耶和華所賜的福使人富足,並不加上憂慮。

廿八章十一節

富足人自以為有智慧,但聰明的貧窮人能將他查透。

三十章七節

我求你兩件事,在我未死之先,不要不賜給我:

三十章八節

求你使虛假和謊言遠離我;使我也不貧窮也不富足;賜給我需用的飲食,

三十章九節

恐怕我飽足不認你,說:耶和華是誰呢?又恐怕我貧窮就偷竊,以致褻瀆我上帝的名。

但我們無需因取不義之財被發現為虧欠的。還有為另一方面是財富要在智慧的天平上加以衡量的:我們在我們自己的價值的天平上怎樣衡量財富。

(甲)如果智慧比金銀和眾人視為價值最高的東西都更加寶貴的話,那麼在人生中最有價值的便是智慧而不是金錢。所以成為智慧而不是成為富足,應當是人一生中第一個優先和首要擁有的。

關於金錢的難題,難在它就是不能耐久。它有長翅飛去的習慣(廿三4-5),或者如耶穌所說的,它──如果不是先被盜賊偷去的話──就會被蟲子咬而且能壞(太六19)。因此為賺錢而不顧自己性命的人是愚人,而且他正是在為一種枉費的目的而付出他的性命。他愈賺得多,他損失的便愈大。因此若非之前,他必定會在最後日子發現,正如意大利一句古諺說的,『一個人最後穿的衣裳是沒有口袋的』。

正如我們已經看見的,哲人都願意承認:金錢在人生中並不給人增添一定的安全。它能壓制人生中的許多打擊。但他們也確信把你的人生固定在金錢上,並把你的倚靠放在金錢上,那就是在做一件愚不可及的事。十一章廿八節說,它實際上會『枯萎』掉(但請看標準修訂本的註腳。譯按:中文本作『跌倒』)。很少事物使一個人的品格那樣徹底萎縮,像他讓金錢為他思想和說話時那樣。相反的,一個把自己的人生固定於公義上,並把自己的倚靠放在應當放的地方(請比較三5)的人,便充滿生命的力量,而且茂盛繁昌(見詩一3)。

(乙)在箴言中的哲人看來,義人的茂盛繁昌包含物質的繁榮。然而一系列『勝過』(譯按:見廿二1,十六8,十九1,廿八6,十五16;中文本有兩處如上譯,另兩處作『強如』中十六8一反常態把語句倒譯而作『不如』。若譯作『好過或更好』,則如下的意思更易表達,見下)表明兩個主要的論點:(1)雖然正當獲得的財富是『好』的事,(2)在人生中還有比財富更加『好得多』的事。這些更好的事有三樣被挑選了出來:美名(廿二1),公義(十六8;十九1;廿八6),和敬畏耶和華(十五16)。在這裡強調財富的真正危險,在於它能歪曲我們對於價值和優先的意識,而使我們看不見失去那些真正重要,而確實使人豐富的『更好』的事(請比較十12)。

(丙)要注意這些用了『更好(或好過)』這字眼的言論,並未假定智慧必然在它後面帶來財富。這種思想在箴言中頗例外,在這卷書中,財富是智慧整體中的一部分(請比較三13-18;八17-21),不過在人生中這是更真實的情形。這樣從以色列哲人的觀點來看,像廿八章六節的言論大可以配上『行為純正的富足人就最好』這樣的語句。然而廿八章十一節那無掩飾的聲明,似乎暗示他是罕見的一種人,因為『富足人自以為有智慧』。

在三十章七至九節,我們見到一個人的禱文,他銳敏地留意到財富能產生道德和靈性上的盲目。他知道駱駝穿過針的眼是多麼困難(太十九24)。但他也十分確信,貧窮並不是走上敬虔的一步。貧窮有可能使他變成一個盜賊,正如財富使他變成一個褻慢人一樣。他的理想是『中庸之道』:既不貧窮,也不富足。這種理想,源於他對人生美好事物清晰的洞察力。耶路撒冷譯本對第八節最後一行,有一種有力的譯法:『求你只把我那一分的餅賜給我吃』。如果個人和國家都這樣滿足的話,世界上三分之二的人口都不會生活在貧困中。這樣便把我們帶到下一個題目。

{\Section:TopicID=174}照顧窮人(Ⅰ)

十七章五節

戲笑窮人的,是辱沒造他的主;幸災樂禍的,必不免受罰。

十四章廿一節

藐視鄰舍的,這人有罪;憐憫貧窮的,這人有福。

十四章卅一節

欺壓貧寒的,是辱沒造他的主;憐憫窮乏的,乃是尊敬主。

廿二章十六節

欺壓貧窮為要利己的,並送禮與富戶的,都必缺乏。

三十章十四節

有一宗人,牙如劍,齒如刀,要吞滅地上的困苦人和世間的窮乏人。

廿八章三節

窮人欺壓貧民,好象暴雨沖沒糧食。

廿二章廿二節

貧窮人,你不可因他貧窮就搶奪他的物,也不可在城門口欺壓困苦人;

廿二章廿三節

因耶和華必為他辨屈;搶奪他的,耶和華必奪取那人的命。

十五章廿五節

耶和華必拆毀驕傲人的家,卻要立定寡婦的地界。

廿二章廿八節

你先祖所立的地界,你不可挪移。

廿三章十節

不可挪移古時的地界,也不可侵入孤兒的田地;

廿三章十一節

因他們的救贖主大有能力,他必向你為他們辨屈。

十四章卅一節的言論,概括了以色列哲人對照顧窮人要說的話。簡言之:不可壓迫他們,而要仁慈對待他們。當前這一段中那些箴言,都是關注到加於窮人的壓迫。

(一)

頭三處的箴言,形成這些言論的一個小家庭。它們從『戲笑』(十七5),而經由『藐視』(十四21),以至『欺壓』(十四31)追溯壓迫的過程。在十四章廿一節,我們能確實假定窮苦的鄰舍是首先考慮的。新英文譯本譯的『飢餓的人』,可以假定是把希伯來原文經文作稍微修正。本來似乎無惡意企圖做的事(嘲弄窮人的情況),立即變成固定的態度(以全然藐視的態度對待他們),然後這種態度演變為行為(壓迫他們)。但要注意,同樣的判決應用於態度正如應用於行為一樣── 而且它是一種值得注意的判決:上帝當它是對個人的侮辱!也要注意這判決,是以上帝已經創造人類,包括窮人的事實為根據。各種形式的壓迫和對別人的歧視,不論是以他們的社會地位、膚色、宗教、政治見解等等為理由,都是否定全人類的創造主上帝,而且落在同樣的判決之下。

在三十章十四節那些行不義並壓迫窮人的人,被比作食人肉的野蠻人。先知彌迦,當他譴責市民的首領和百姓的統治者時,使用這個意象,但是更加生動得多:

你們……從我民身上剝皮, 從他們骨頭上剔肉;吃我民的肉, 剝他們的皮,打折他們的骨頭, 分成塊子像要下鍋, 又像釜中的肉。 (彌三2-3修譯;見詩十四4;五十七4)

廿八章三節的隱喻是較為適度的:壓迫窮人的,像剷平並毀壞穀物的暴風雨,結果糧食缺乏。這裡壓迫人的,明顯也是比他那強有力的食肉的一方,有較為適度的工具。他自己也算是貧民中人。許多注釋家認為這必是經中文的錯誤,那個『窮』字應改正為意義為強有力的暴君的字(新英文譯本即如此),這個意義在希伯來文中只要作稍微改變便能辦到。在一部關於印度的記錄影片中,已故卡美隆(James Cameron)敘述遭放利者毒手的一個故事,他喪失了房子和家園,然後到城裡去。他在那裡的遭遇不壞,而且開始積蓄了些錢。過一段時間,他回到他本鄉 ──並開始從事放利的生意!這是一種壓迫──與出賣混合的壓迫──就是在這裡所暗示的麼?像那樣的人,在這個世界上曾經有,而且現在還有許多,都是最壞的那一種暴君。

(二)

『在城門口欺壓困苦人』(廿二22)的意思是剝奪他們的公平待遇。古時的以色列法庭,是在城門口開庭的(見得四1-12)。舊約強調窮人應公平對待的要求,而且再三警告人不可否定他們的權利。舊約也絕對清楚表明這是上帝特別關注的問題(見出廿二2-24;申十17-18;賽一23;十1-2;廿五4;耶五28;摩二6;四1;五12;彌三11)。窮人,連同寡婦(十五25)和孤兒(廿三10),窮人往往是與他們連結在一起的(見詩八十二3-4;賽十2),屬於社會的外圍。他們在社會上是弱者而又毫無能力,而且不能維護他們自己的權利。所以那時和現在一樣,他們是易於誘使比他們有能、有勢的鄰居,以苛刻、極不公正對待的對象(阿摩司書尤其顯示那是多麼誘使人對他們不利)。但這兩節警告人,如果處斷不公,法庭成了對付窮人和困苦人的武器,上帝便會立即為他們辨屈(出廿二22-24),使他們獲得公正的對待。

『地界』(廿二28;廿三10;請比較十五25)是豎立的石柱或圓錐形石堆,顯示不動產之間的邊界,標明合法的所有權。挪移這些界石,被視為非常嚴重的罪行(請比較申十九14;廿七17;伯廿四2),由於這樣行意味非法剝奪一個家庭所屬的一小塊土地。眾先知嚴厲地譴責貪婪的地主,他們藉苛刻的策略,犧牲他們那些較貧窮的鄰居,獨占巨大地產:

他們貪圖田地就占據; 貪圖房屋便奪取;他們欺壓人, 霸占房屋和產業。(彌二2)

禍哉那些以房接房, 以地連地,以致不留餘地的, 只顧自己獨居境內。 (賽五8;請比較王上廿一)

地界的使用在古時近東各地是常見的,而且擅改地界是到處都被判為有罪的。因此在阿曼尼摩比之訓誨中類似地警告人:

不可以暴力帶走可開墾之地邊界的界石, 也不可攪動測量的繩索之位置; 不可貪得一肘的土地, 也不可侵占寡婦的邊界…… 人以主的旨意滿足神明, 確定可開墾之地的邊界。

在以色列,屬於家庭的一小塊土地,是以遺產由父傳給子的。除了成為狂妄之人的犧牲品以外,許多家庭在艱難的時候可能被迫賣掉他們部分產業,或者因拖欠債務可能失去全部財產。這種情形下,他至近的親屬就有義務贖回那產業,並把它歸還這個家庭(請比較利廿五25)。他是『贖回者』(希伯來文為goel)。然而家屬的贖回者對於他的親人被強取和被壓迫而讓渡的產業,他是毫無辦法贖回的。但廿三章十一節說,上帝卻不是無能為力的:是困苦人和被壓迫者的親人和贖回者, 還會接納他們的緣由,把他們的土地歸還給他們。

{\Section:TopicID=175}照顧窮人(Ⅱ)

廿二章九節

眼目慈善的,就必蒙福,因他將食物分給窮人。

十九章十七節

憐憫貧窮的,就是借給耶和華;他的善行,耶和華必償還。

廿八章廿七節

賙濟貧窮的,不致缺乏;佯為不見的,必多受咒詛。

廿一章十三節

塞耳不聽窮人哀求的,他將來呼籲也不蒙應允。

如果『誠實人』在他獲得酬報以方法上有別於『守財奴』(『惡眼人』),(請比較廿八20,22;智慧與財富(Ⅰ) {\LinkToBook:TopicID=172,Name=智慧與財富(Ⅰ)}的內文),那他在使用金錢的時候會是個『慷慨的人』(廿二9,按字義是『眼目慈善的人』)。誠實人不但知道怎樣智慧地獲得財富,也知道怎樣智慧地加以使用。誠實人的有些品質,已出現於三章三節,三章廿七至廿九節以及忠誠與信實{\LinkToBook:TopicID=167,Name=忠誠與信實}這題目內文的注釋中。他是那熟知『社區』一詞之真正意義的人,而且他把『信實』和『仁慈』置於私利之上,好叫他向上帝守信(賽廿六2),向他的鄰舍守信(三27-29),向窮人守信:『他將食物分給窮人』(廿二9)。慷慨的人這樣行,就是借給上帝(十九17)!耶穌還把這思想更加推前一步,說,『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太廿五40)。而且要注意:我們無須有『牙如劍』的(三十14),而落在耶穌隨後所說的審判之下(太廿五41-46)──『佯為不見的』(廿八27)和『塞耳不聽的』(廿一13)就必定會受審判!哲人說,對窮人佯作不見的硬心腸而又吝嗇的人『必多受咒詛』。傳道經中的哲人詳細說明(四5-6):

不可把你的目光轉離困苦人, 也不可給人有理由咒詛你; 因為人如果心靈痛苦, 他便切求咒詛臨到你, 造他的主必會垂聽他的禱告。

而且今日塞耳不聽的人,極可能明日便發現自己在願意有人聽的一邊。耶穌陳明了一般的原則:『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路六38)。塞德(Ronald Sider)在所着飢餓時代的富裕基督徒(Rich Christians in an Age of Hunger)一書中引人注意地說:『世界的窮困,是一億做母親的在哀哭……因為她們不能餵養她們的兒女。』面對這種情形,基督徒應當為她們的緣故,一同來思索舊約對社會公義要求的含義,作為個人、作為教會,最好怎樣把智慧人和耶穌的忠告實際表現出來:要憐憫貧窮的並將食物分給窮人。基督徒也應當默想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路十),和耶穌在馬太福音廿五章卅一至四十六節以及路加福音十六章十九至廿六節說的嚴肅的話。這裡有幾句拉比的言論,也值得思索:

無論何人實踐愛心和正義,他便仿佛是用慈愛去充滿世界。 借錢給窮人的人比施捨的人更勝一籌;但其中最卓越的是把錢投資在合夥之窮人身上的人。

富人與窮人

{\Section:TopicID=169}人生事實

廿二章二節

富戶窮人在世相遇,都為耶和華所造。

廿九章十三節

貧窮人、強暴人在世相遇;他們的眼目都蒙耶和華光照。

第一處的箴言,易於使我們聯想到如下的詩句:

富人居巨第, 窮人住門口, 上帝造他們或尊或卑, 並註定他們的財產。

哲人似乎未必很像所說的那樣遲鈍的。毋寧說,他是說在上帝所造的世界中、和統治的世界上,富人和窮人(以及窮人和壓迫他們的人,廿九13;請比較太五45)都並排可以見到──並沒有藉此暗示造成這種情勢的責任在於上帝,而且有親手所作的工作的記號或嘉許的印記。但必須承認,廿二章二節確實給予人頗保守的印象;而且確實是給所有論及這主題的箴言所定的主調。有些人富裕,而別的人則貧窮。有些人力足以過極奢華的生活,別的人則要掙扎才能使收支平衡;然而許多人都窮困。這是人生事實。以色列哲人接受這種事實;他們並未嘗試改變這種事實。他們既不是政經家,也不是社會改革家。因此並未嘗試在理論上精細計畫、或設法以實際的措施,使人人能過更好的生活,或使社區能完全根除貧困。先知在古時的以色列是真正的激進分子。甚至哲人為了窮人而論及社會公義這主題時,他缺乏先知那如火的熱誠以及對暴行的深惡痛絕。我們不可對他期望過多。

{\Section:TopicID=170}貧富的利弊

十章十五節

富戶的財物是他的堅城;窮人的貧乏是他的敗壞。

十八章十一節

富足人的財物是他的堅城,在他心想,猶如高牆。

十三章八節

人的資財是他生命的贖價;窮乏人卻聽不見威嚇的話。

十九章四節

財物使朋友增多;但窮人朋友遠離。

十四章二十節

貧窮人連鄰舍也恨他;富足人朋友最多。

十九章七節

貧窮人,弟兄都恨他;何況他的朋友,更遠離他!

廿二章七節

富戶管轄窮人;欠債的是債主的僕人。

十八章廿三節

貧窮人說哀求的話;富足人用威嚇的話回答。

以色列哲人的保守態度,在這些箴言中精微地顯示出來,不帶感情地把社會上富人的利益與窮人的不利作對比。他們很確定關於富足還有很多話要說,但關於貧窮,如果有的話,就很少話可以說了;而且他們也不怕這樣說。從觀察所得的有四樣:

(甲)財富給人安全(十15;十八11)。富人不但能很好的供給他們自己,並能滿足他們財政上的一切開支;他們也能充分地保護自己,應付命運任何突變。他們作了完全的保險,而且有銀行存款以備不虞之需。窮人便沒有這樣幸運了。他的生存方式,甚易受傷害而又不安定。他可能日復日過得還不錯。可是若有預料不到的一張賬單掉進他的信箱,結果可能是災難性的。在十八章十一節中,其意義應依照其邊注的變體,『……而且在他的想象中猶如高牆』。這可能暗示富人實際上在欺騙自己(請比較十一28)。但它的意思大概不過是表明富人想到他們的安全便感到很安慰。

十三章八節,正如在標準修訂本的譯法,便是與本題有關的一種情形。富人的性命,受到強盜、綁架者、勒索者等等威脅時,能用錢作贖價,救他脫離危境,由於窮人沒有甚麼可以爭議,他便完全由他們處置了。另一方面,誰會找麻煩去搶劫窮人呢?富人才是這種無法無天的行動的目標。因此這種優勢很成問題。實際上,這似乎就是這個箴言的要點。第二行希伯來原文其實是說『但窮人並不注意別人的指責』,新英文譯本了解這句話的意思,乃指他『是免除威脅的』,這大概是正確的。這是窮人結果反而有利的一種情形。他至少不會被人搶劫。但我們不應不注意這種反常的事情!

(乙)財富使朋友增多(十九4;十四20;十九7)。我們極可能想知道,由財富而新結交的朋友,是否值得結交的朋友。但這些箴言,並非要諷刺那些寄人籬下者和阿諛者。它們只是表明銳敏的觀察所得,無人願意與窮人做朋友,人性就是如此。窮人使他鄰舍的忍耐受考驗,甚至成了他親戚的重擔。與他做朋友簡直太多要求了。一般人自己的難處就夠受的了,不願把窮人的擔子也擔上。十九章七節的最後兩行,標準修訂本,已盡所能把那很難的希伯來原文試譯出來。新英文譯本跟隨七十士譯本,譯出一個論不同題目獨立的箴言:『習慣作惡的成了徹底的無賴;饒舌之人得到他應受的懲罰』。

(丙)財富給人帶來權力(廿二7)。政治和經濟的權力,都集中於富人手中。他們支配社區的事務,控制市場價格,支付工資並借貸圖利。他暗中操縱,窮人便是隨其操縱要跳舞的傀儡。

(丁)財富使人想怎樣便怎樣(十八23)。窮人必留心他所說的,尤其是當他希望賙濟的時候。需要說討好的話,而且也是他所留心培養的。但由於富人主持牌局,大牌全在他手中,他是無須小心翼翼的。他甚至能使出十分粗野的手段,不理窮人,並叫對方滾開。傳道經作了富於機智的觀察,說:『富人得罪人,還要侮辱並損害人;窮人被人得罪,還須另外賠罪』(十三3,新英文譯本的譯法)。

這樣看來,富人比窮人多有這些社會上的利益。這是以不提交的方式陳述的。它只是表明事情的真相。當然,富人把他們的利益應用在甚麼利益上,則是另外的問題。那將會是他們智慧的證明或是他們愚妄的表記。但是至少在社會生活主要的範圍內,富人可以選擇按智慧行事或按愚妄行事。這是要點所在。他們有足夠工作的空間──活動和決定的自由。在這些範圍中,窮人便沒有這些活動的空間。這便是為甚麼關於這個主題的那些箴言,要富人聽而不是要窮人聽了。

{\Section:TopicID=171}愚昧與貧窮

十三章十八節

棄絕管教的,必致貧受辱;領受責備的,必得尊榮。

十章四節

手懶的,要受貧窮;手勤的,卻要富足。

十二章十一節

耕種自己田地的,必得飽食;追隨虛浮的,卻是無知。

廿八章十九節

耕種自己田地的,必得飽食;追隨虛浮的,足受窮乏。

廿一章十七節

愛宴樂的,必致窮乏;好酒、愛膏油的,必不富足。

十三章廿三節

窮人耕種多得糧食,但因不義,有消滅的。

在一至九章中有個經常響起的旋律,即尊榮、財富,和智慧攜手而行,而且屬於智慧的施與(請比較三16;八18,21)。這旋律連同其反面,一同在十三章十八節裡面重複:貧窮與恥辱、愚妄攜手而行。在上列開始奏出的主題,便是這反旋律。

設法避開辛苦的日常工作的懶惰人(十4),把時間與精力浪費於瑣事的妄人(十二11;廿八19),或好宴樂生活和放縱自己於感官享受的人(廿一17),結果必致窮乏。他們不能埋怨誰,因為要怪責的只有他們自己。他們缺乏智慧,時常都會缺之金錢(廿一20)。『恥辱』一詞(十三18)表明缺乏明達人對他們的尊敬,而且他們對於社區也毫無價值。他們是『無足輕重的人』;對公眾的利益無明智的話可說,無有價值的事可以貢獻(見十八3,論\cf4 美名{\LinkToBook:TopicID=163,Name=美名}的注釋)。

這些箴言的真理是不證自明的。但以色列哲人並不是這樣天真的──正如有些基督徒一樣──以為窮人所以窮乏,大都由於他們自己的過錯,由於他們不勤勞,不節儉和無見識。十三章廿三節的農夫,孜孜不息耕種他那一塊頗貧瘠的田地,有美好的穀物收成;卻被那貪婪而狂妄的人強索殆盡。這世上的窮人更常成為別人貪婪和愚妄的犧牲品,過於成為他們自己愚蒙的犧牲品,而且哲人對這方面還有更進一步的事情要說。

{\Section:TopicID=172}智慧與財富(Ⅰ)

十三章十一節

不勞而得之財必然消耗;勤勞積蓄的,必見加增。

廿七章廿三節

你要詳細知道你羊 的景況,留心料理你的牛 。

廿七章廿四節

因為資財不能永有,冠冕豈能存到萬代?

廿七章廿五節

乾草割去,嫩草發現,山上的菜蔬也被收斂。

廿七章廿六節

羊羔之毛是為你作衣服;山羊是為作田地的價值,

廿七章廿七節

並有母山羊奶夠你吃,也夠你的家眷吃,且夠養你的婢女。

二十章廿一節

起初速得的產業,終久卻不為福。

廿八章廿二節

人有惡眼想要急速發財,卻不知窮乏必臨到他身。

廿八章二十節

誠實人必多得福;想要急速發財的,不免受罰。

二十章十七節

以虛謊而得的食物,人覺甘甜;但後來,他的口必充滿塵沙。

廿一章六節

用詭詐之舌求財的,就是自己取死;所得之財乃是吹來吹去的浮雲。

十章二節

不義之財毫無益處;惟有公義能救人脫離死亡。

十一章四節

發怒的日子資財無益;惟有公義能救人脫離死亡。

以色列哲人雖然確信財富是智慧的一種果實,他們同樣確信並非所有財富都是智慧的果實。財富與智慧結親成為一對幸福的配偶、但財富與智慧離婚,便成了不幸的單身漢──誠然,成了不幸造成的苦命人。因此一個人獲得他的財富,要在智慧的天平上衡量一下,好評估其真正的價值:為有價值的東西或為債務。

(一)

最佳而又最耐久的一種財富,是以正當手段藉辛勤的汗水逐漸積蓄而來的(十三11;請比較十4;十二11;廿八19)。在極端的勤勞中,有智慧和確定的報償。這是在廿七章廿三至廿七節,用家常的筆觸顯示出來的。這段經文推薦畜牧生活的價值和優點,為家庭經濟最佳的基礎。

在十三章十一節,把用正當手段藉勞苦工作獲得的財富,與不勞而得的那種財富作對比。在這裡所說的,大概指在貿易和商業上藉投機的投資而得的「橫財」。『迅速得來』(譯按:中文本作『不勞而得』)一語,可能暗示投機者用不誠實和狡詐的方法,或者無論如何他們是令人懷疑的。這可能是從一個心許地土的哲人而來的一句箴言,他吐露他對城裡市場中進行的情形有懷疑。但如果有一點成見在其中的話,那也不只是一點善意而已。金融市場會計員的多變時常都是聲名狼藉的。這句箴言在我們會注意到的『易得易失』的情況中,是廣泛適用的。

在廿七章廿三至廿七節中所表明的,大概也是同一要點,不過這個哲人是個牧人,而且在思想和感情深處不是個農夫。受勸誘而把田地賣掉的小地主,到市場去用賣得之錢去投資碰碰運氣,最好接受勸告三思而後行。即使他發現金礦,他的錢終久會用盡。他留意他的綿羊和山羊就會更好。它們是不會縮減的資產,反而在每年春天小羊生下來時還會增加,為他全家提供所需要的一切。在這個哲人身上沒有多少企業家的味道。但他對于衡量任何新的商業冒險,和避免鹵莽從事的精明,能給人極佳的忠告。

『急速』也是其次三個箴言(二十21;廿八22;廿八 20)的鑰字。二十章廿一節的箴言,大概想到在恰當的時間以前攫取的遺產,尤其是藉騙取或暴力的方法取得的。雖然是從不同的角度,十九章廿六節和廿八章廿四節都警告作兒子的不可做這種事情(見孝敬父母 {\LinkToBook:TopicID=155,Name=孝敬父母}這個題目的內文)。路加福音十五章浪子的故事,不但切題,而且是這一節第二行真理一個精微的例證。

(二)

在廿八章二十節和廿八章廿二節裡面,我們有守財奴和誠實人之間的一個對比。不久我們將會論及誠實人(見照顧窮人{\LinkToBook:TopicID=174,Name=照顧窮人(Ⅰ)}這個題目的內文)。『守財奴』按字義是『惡眼人』。這種人不但是吝嗇的。他是那極欲急速求富的人,對他怎樣去做,或誰在這種過程中會受苦,不會特別加以注意的:『欺騙(譯按:中文本作「虛謊」)』(二十17),『說謊(譯按:中文本作「詭詐」)』(廿一6),明目張胆的『邪惡(譯按:中文本作「不義」)』(十2)──不論甚麼全都為了一個『急速發財的人』。這種人在任何有錢可到手的所在,從董事室至二手車場,從政府會堂至后街,都可以找到。他可能輕拍他脹滿的錢袋並欣賞它甘甜的滋味,但是哲人說,遲早它會使他消化不良(二十17)。不義之財是『吹來吹去的浮雲』(廿一6),是無實質的。傳道經四十章十三節,有個毫不優雅的隱喻表達了同一思想:『不義之人的財富必定會像急流一樣枯竭,並且轟然一聲破滅像雨中轟隆巨響的雷聲一般』。它也是一個致命的『網羅』(廿一6),在『發怒的日子』毫無益處(十2;十一4)── 那就是當上帝斥責這樣的罪犯,刑罰他們的日子。因此不義之財不但在智慧的天平上加以衡量;它也在上帝的天平上加以衡量──並且發現虧欠,它的獲得是致命的損失!

{\Section:TopicID=173}智慧與財富(Ⅱ)

廿三章四節

不要勞碌求富,休仗自己的聰明。

廿三章五節

你豈要定睛在虛無的錢財上嗎?因錢財必長翅膀,如鷹向天飛去。

十一章廿八節

倚仗自己財物的,必跌倒;義人必發旺,如青葉。

廿二章一節

美名勝過大財;恩寵強如金銀。

十六章八節

多有財利,行事不義,不如少有財利,行事公義。

十九章一節

行為純正的貧窮人,勝過乖謬愚妄的富足人。

廿八章六節

行為純正的窮乏人,勝過行事乖僻的富足人。

十五章十六節

少有財寶,敬畏耶和華,強如多有財寶,煩亂不安。

十章廿二節

耶和華所賜的福使人富足,並不加上憂慮。

廿八章十一節

富足人自以為有智慧,但聰明的貧窮人能將他查透。

三十章七節

我求你兩件事,在我未死之先,不要不賜給我:

三十章八節

求你使虛假和謊言遠離我;使我也不貧窮也不富足;賜給我需用的飲食,

三十章九節

恐怕我飽足不認你,說:耶和華是誰呢?又恐怕我貧窮就偷竊,以致褻瀆我上帝的名。

但我們無需因取不義之財被發現為虧欠的。還有為另一方面是財富要在智慧的天平上加以衡量的:我們在我們自己的價值的天平上怎樣衡量財富。

(甲)如果智慧比金銀和眾人視為價值最高的東西都更加寶貴的話,那麼在人生中最有價值的便是智慧而不是金錢。所以成為智慧而不是成為富足,應當是人一生中第一個優先和首要擁有的。

關於金錢的難題,難在它就是不能耐久。它有長翅飛去的習慣(廿三4-5),或者如耶穌所說的,它──如果不是先被盜賊偷去的話──就會被蟲子咬而且能壞(太六19)。因此為賺錢而不顧自己性命的人是愚人,而且他正是在為一種枉費的目的而付出他的性命。他愈賺得多,他損失的便愈大。因此若非之前,他必定會在最後日子發現,正如意大利一句古諺說的,『一個人最後穿的衣裳是沒有口袋的』。

正如我們已經看見的,哲人都願意承認:金錢在人生中並不給人增添一定的安全。它能壓制人生中的許多打擊。但他們也確信把你的人生固定在金錢上,並把你的倚靠放在金錢上,那就是在做一件愚不可及的事。十一章廿八節說,它實際上會『枯萎』掉(但請看標準修訂本的註腳。譯按:中文本作『跌倒』)。很少事物使一個人的品格那樣徹底萎縮,像他讓金錢為他思想和說話時那樣。相反的,一個把自己的人生固定於公義上,並把自己的倚靠放在應當放的地方(請比較三5)的人,便充滿生命的力量,而且茂盛繁昌(見詩一3)。

(乙)在箴言中的哲人看來,義人的茂盛繁昌包含物質的繁榮。然而一系列『勝過』(譯按:見廿二1,十六8,十九1,廿八6,十五16;中文本有兩處如上譯,另兩處作『強如』中十六8一反常態把語句倒譯而作『不如』。若譯作『好過或更好』,則如下的意思更易表達,見下)表明兩個主要的論點:(1)雖然正當獲得的財富是『好』的事,(2)在人生中還有比財富更加『好得多』的事。這些更好的事有三樣被挑選了出來:美名(廿二1),公義(十六8;十九1;廿八6),和敬畏耶和華(十五16)。在這裡強調財富的真正危險,在於它能歪曲我們對於價值和優先的意識,而使我們看不見失去那些真正重要,而確實使人豐富的『更好』的事(請比較十12)。

(丙)要注意這些用了『更好(或好過)』這字眼的言論,並未假定智慧必然在它後面帶來財富。這種思想在箴言中頗例外,在這卷書中,財富是智慧整體中的一部分(請比較三13-18;八17-21),不過在人生中這是更真實的情形。這樣從以色列哲人的觀點來看,像廿八章六節的言論大可以配上『行為純正的富足人就最好』這樣的語句。然而廿八章十一節那無掩飾的聲明,似乎暗示他是罕見的一種人,因為『富足人自以為有智慧』。

在三十章七至九節,我們見到一個人的禱文,他銳敏地留意到財富能產生道德和靈性上的盲目。他知道駱駝穿過針的眼是多麼困難(太十九24)。但他也十分確信,貧窮並不是走上敬虔的一步。貧窮有可能使他變成一個盜賊,正如財富使他變成一個褻慢人一樣。他的理想是『中庸之道』:既不貧窮,也不富足。這種理想,源於他對人生美好事物清晰的洞察力。耶路撒冷譯本對第八節最後一行,有一種有力的譯法:『求你只把我那一分的餅賜給我吃』。如果個人和國家都這樣滿足的話,世界上三分之二的人口都不會生活在貧困中。這樣便把我們帶到下一個題目。

{\Section:TopicID=174}照顧窮人(Ⅰ)

十七章五節

戲笑窮人的,是辱沒造他的主;幸災樂禍的,必不免受罰。

十四章廿一節

藐視鄰舍的,這人有罪;憐憫貧窮的,這人有福。

十四章卅一節

欺壓貧寒的,是辱沒造他的主;憐憫窮乏的,乃是尊敬主。

廿二章十六節

欺壓貧窮為要利己的,並送禮與富戶的,都必缺乏。

三十章十四節

有一宗人,牙如劍,齒如刀,要吞滅地上的困苦人和世間的窮乏人。

廿八章三節

窮人欺壓貧民,好象暴雨沖沒糧食。

廿二章廿二節

貧窮人,你不可因他貧窮就搶奪他的物,也不可在城門口欺壓困苦人;

廿二章廿三節

因耶和華必為他辨屈;搶奪他的,耶和華必奪取那人的命。

十五章廿五節

耶和華必拆毀驕傲人的家,卻要立定寡婦的地界。

廿二章廿八節

你先祖所立的地界,你不可挪移。

廿三章十節

不可挪移古時的地界,也不可侵入孤兒的田地;

廿三章十一節

因他們的救贖主大有能力,他必向你為他們辨屈。

十四章卅一節的言論,概括了以色列哲人對照顧窮人要說的話。簡言之:不可壓迫他們,而要仁慈對待他們。當前這一段中那些箴言,都是關注到加於窮人的壓迫。

(一)

頭三處的箴言,形成這些言論的一個小家庭。它們從『戲笑』(十七5),而經由『藐視』(十四21),以至『欺壓』(十四31)追溯壓迫的過程。在十四章廿一節,我們能確實假定窮苦的鄰舍是首先考慮的。新英文譯本譯的『飢餓的人』,可以假定是把希伯來原文經文作稍微修正。本來似乎無惡意企圖做的事(嘲弄窮人的情況),立即變成固定的態度(以全然藐視的態度對待他們),然後這種態度演變為行為(壓迫他們)。但要注意,同樣的判決應用於態度正如應用於行為一樣── 而且它是一種值得注意的判決:上帝當它是對個人的侮辱!也要注意這判決,是以上帝已經創造人類,包括窮人的事實為根據。各種形式的壓迫和對別人的歧視,不論是以他們的社會地位、膚色、宗教、政治見解等等為理由,都是否定全人類的創造主上帝,而且落在同樣的判決之下。

在三十章十四節那些行不義並壓迫窮人的人,被比作食人肉的野蠻人。先知彌迦,當他譴責市民的首領和百姓的統治者時,使用這個意象,但是更加生動得多:

你們……從我民身上剝皮, 從他們骨頭上剔肉;吃我民的肉, 剝他們的皮,打折他們的骨頭, 分成塊子像要下鍋, 又像釜中的肉。 (彌三2-3修譯;見詩十四4;五十七4)

廿八章三節的隱喻是較為適度的:壓迫窮人的,像剷平並毀壞穀物的暴風雨,結果糧食缺乏。這裡壓迫人的,明顯也是比他那強有力的食肉的一方,有較為適度的工具。他自己也算是貧民中人。許多注釋家認為這必是經中文的錯誤,那個『窮』字應改正為意義為強有力的暴君的字(新英文譯本即如此),這個意義在希伯來文中只要作稍微改變便能辦到。在一部關於印度的記錄影片中,已故卡美隆(James Cameron)敘述遭放利者毒手的一個故事,他喪失了房子和家園,然後到城裡去。他在那裡的遭遇不壞,而且開始積蓄了些錢。過一段時間,他回到他本鄉 ──並開始從事放利的生意!這是一種壓迫──與出賣混合的壓迫──就是在這裡所暗示的麼?像那樣的人,在這個世界上曾經有,而且現在還有許多,都是最壞的那一種暴君。

(二)

『在城門口欺壓困苦人』(廿二22)的意思是剝奪他們的公平待遇。古時的以色列法庭,是在城門口開庭的(見得四1-12)。舊約強調窮人應公平對待的要求,而且再三警告人不可否定他們的權利。舊約也絕對清楚表明這是上帝特別關注的問題(見出廿二2-24;申十17-18;賽一23;十1-2;廿五4;耶五28;摩二6;四1;五12;彌三11)。窮人,連同寡婦(十五25)和孤兒(廿三10),窮人往往是與他們連結在一起的(見詩八十二3-4;賽十2),屬於社會的外圍。他們在社會上是弱者而又毫無能力,而且不能維護他們自己的權利。所以那時和現在一樣,他們是易於誘使比他們有能、有勢的鄰居,以苛刻、極不公正對待的對象(阿摩司書尤其顯示那是多麼誘使人對他們不利)。但這兩節警告人,如果處斷不公,法庭成了對付窮人和困苦人的武器,上帝便會立即為他們辨屈(出廿二22-24),使他們獲得公正的對待。

『地界』(廿二28;廿三10;請比較十五25)是豎立的石柱或圓錐形石堆,顯示不動產之間的邊界,標明合法的所有權。挪移這些界石,被視為非常嚴重的罪行(請比較申十九14;廿七17;伯廿四2),由於這樣行意味非法剝奪一個家庭所屬的一小塊土地。眾先知嚴厲地譴責貪婪的地主,他們藉苛刻的策略,犧牲他們那些較貧窮的鄰居,獨占巨大地產:

他們貪圖田地就占據; 貪圖房屋便奪取;他們欺壓人, 霸占房屋和產業。(彌二2)

禍哉那些以房接房, 以地連地,以致不留餘地的, 只顧自己獨居境內。 (賽五8;請比較王上廿一)

地界的使用在古時近東各地是常見的,而且擅改地界是到處都被判為有罪的。因此在阿曼尼摩比之訓誨中類似地警告人:

不可以暴力帶走可開墾之地邊界的界石, 也不可攪動測量的繩索之位置; 不可貪得一肘的土地, 也不可侵占寡婦的邊界…… 人以主的旨意滿足神明, 確定可開墾之地的邊界。

在以色列,屬於家庭的一小塊土地,是以遺產由父傳給子的。除了成為狂妄之人的犧牲品以外,許多家庭在艱難的時候可能被迫賣掉他們部分產業,或者因拖欠債務可能失去全部財產。這種情形下,他至近的親屬就有義務贖回那產業,並把它歸還這個家庭(請比較利廿五25)。他是『贖回者』(希伯來文為goel)。然而家屬的贖回者對於他的親人被強取和被壓迫而讓渡的產業,他是毫無辦法贖回的。但廿三章十一節說,上帝卻不是無能為力的:是困苦人和被壓迫者的親人和贖回者, 還會接納他們的緣由,把他們的土地歸還給他們。

{\Section:TopicID=175}照顧窮人(Ⅱ)

廿二章九節

眼目慈善的,就必蒙福,因他將食物分給窮人。

十九章十七節

憐憫貧窮的,就是借給耶和華;他的善行,耶和華必償還。

廿八章廿七節

賙濟貧窮的,不致缺乏;佯為不見的,必多受咒詛。

廿一章十三節

塞耳不聽窮人哀求的,他將來呼籲也不蒙應允。

如果『誠實人』在他獲得酬報以方法上有別於『守財奴』(『惡眼人』),(請比較廿八20,22;智慧與財富(Ⅰ) {\LinkToBook:TopicID=172,Name=智慧與財富(Ⅰ)}的內文),那他在使用金錢的時候會是個『慷慨的人』(廿二9,按字義是『眼目慈善的人』)。誠實人不但知道怎樣智慧地獲得財富,也知道怎樣智慧地加以使用。誠實人的有些品質,已出現於三章三節,三章廿七至廿九節以及忠誠與信實{\LinkToBook:TopicID=167,Name=忠誠與信實}這題目內文的注釋中。他是那熟知『社區』一詞之真正意義的人,而且他把『信實』和『仁慈』置於私利之上,好叫他向上帝守信(賽廿六2),向他的鄰舍守信(三27-29),向窮人守信:『他將食物分給窮人』(廿二9)。慷慨的人這樣行,就是借給上帝(十九17)!耶穌還把這思想更加推前一步,說,『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太廿五40)。而且要注意:我們無須有『牙如劍』的(三十14),而落在耶穌隨後所說的審判之下(太廿五41-46)──『佯為不見的』(廿八27)和『塞耳不聽的』(廿一13)就必定會受審判!哲人說,對窮人佯作不見的硬心腸而又吝嗇的人『必多受咒詛』。傳道經中的哲人詳細說明(四5-6):

不可把你的目光轉離困苦人, 也不可給人有理由咒詛你; 因為人如果心靈痛苦, 他便切求咒詛臨到你, 造他的主必會垂聽他的禱告。

而且今日塞耳不聽的人,極可能明日便發現自己在願意有人聽的一邊。耶穌陳明了一般的原則:『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路六38)。塞德(Ronald Sider)在所着飢餓時代的富裕基督徒(Rich Christians in an Age of Hunger)一書中引人注意地說:『世界的窮困,是一億做母親的在哀哭……因為她們不能餵養她們的兒女。』面對這種情形,基督徒應當為她們的緣故,一同來思索舊約對社會公義要求的含義,作為個人、作為教會,最好怎樣把智慧人和耶穌的忠告實際表現出來:要憐憫貧窮的並將食物分給窮人。基督徒也應當默想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路十),和耶穌在馬太福音廿五章卅一至四十六節以及路加福音十六章十九至廿六節說的嚴肅的話。這裡有幾句拉比的言論,也值得思索:

無論何人實踐愛心和正義,他便仿佛是用慈愛去充滿世界。 借錢給窮人的人比施捨的人更勝一籌;但其中最卓越的是把錢投資在合夥之窮人身上的人。

富人與窮人

{\Section:TopicID=169}人生事實

廿二章二節

富戶窮人在世相遇,都為耶和華所造。

廿九章十三節

貧窮人、強暴人在世相遇;他們的眼目都蒙耶和華光照。

第一處的箴言,易於使我們聯想到如下的詩句:

富人居巨第, 窮人住門口, 上帝造他們或尊或卑, 並註定他們的財產。

哲人似乎未必很像所說的那樣遲鈍的。毋寧說,他是說在上帝所造的世界中、和統治的世界上,富人和窮人(以及窮人和壓迫他們的人,廿九13;請比較太五45)都並排可以見到──並沒有藉此暗示造成這種情勢的責任在於上帝,而且有親手所作的工作的記號或嘉許的印記。但必須承認,廿二章二節確實給予人頗保守的印象;而且確實是給所有論及這主題的箴言所定的主調。有些人富裕,而別的人則貧窮。有些人力足以過極奢華的生活,別的人則要掙扎才能使收支平衡;然而許多人都窮困。這是人生事實。以色列哲人接受這種事實;他們並未嘗試改變這種事實。他們既不是政經家,也不是社會改革家。因此並未嘗試在理論上精細計畫、或設法以實際的措施,使人人能過更好的生活,或使社區能完全根除貧困。先知在古時的以色列是真正的激進分子。甚至哲人為了窮人而論及社會公義這主題時,他缺乏先知那如火的熱誠以及對暴行的深惡痛絕。我們不可對他期望過多。

{\Section:TopicID=170}貧富的利弊

十章十五節

富戶的財物是他的堅城;窮人的貧乏是他的敗壞。

十八章十一節

富足人的財物是他的堅城,在他心想,猶如高牆。

十三章八節

人的資財是他生命的贖價;窮乏人卻聽不見威嚇的話。

十九章四節

財物使朋友增多;但窮人朋友遠離。

十四章二十節

貧窮人連鄰舍也恨他;富足人朋友最多。

十九章七節

貧窮人,弟兄都恨他;何況他的朋友,更遠離他!

廿二章七節

富戶管轄窮人;欠債的是債主的僕人。

十八章廿三節

貧窮人說哀求的話;富足人用威嚇的話回答。

以色列哲人的保守態度,在這些箴言中精微地顯示出來,不帶感情地把社會上富人的利益與窮人的不利作對比。他們很確定關於富足還有很多話要說,但關於貧窮,如果有的話,就很少話可以說了;而且他們也不怕這樣說。從觀察所得的有四樣:

(甲)財富給人安全(十15;十八11)。富人不但能很好的供給他們自己,並能滿足他們財政上的一切開支;他們也能充分地保護自己,應付命運任何突變。他們作了完全的保險,而且有銀行存款以備不虞之需。窮人便沒有這樣幸運了。他的生存方式,甚易受傷害而又不安定。他可能日復日過得還不錯。可是若有預料不到的一張賬單掉進他的信箱,結果可能是災難性的。在十八章十一節中,其意義應依照其邊注的變體,『……而且在他的想象中猶如高牆』。這可能暗示富人實際上在欺騙自己(請比較十一28)。但它的意思大概不過是表明富人想到他們的安全便感到很安慰。

十三章八節,正如在標準修訂本的譯法,便是與本題有關的一種情形。富人的性命,受到強盜、綁架者、勒索者等等威脅時,能用錢作贖價,救他脫離危境,由於窮人沒有甚麼可以爭議,他便完全由他們處置了。另一方面,誰會找麻煩去搶劫窮人呢?富人才是這種無法無天的行動的目標。因此這種優勢很成問題。實際上,這似乎就是這個箴言的要點。第二行希伯來原文其實是說『但窮人並不注意別人的指責』,新英文譯本了解這句話的意思,乃指他『是免除威脅的』,這大概是正確的。這是窮人結果反而有利的一種情形。他至少不會被人搶劫。但我們不應不注意這種反常的事情!

(乙)財富使朋友增多(十九4;十四20;十九7)。我們極可能想知道,由財富而新結交的朋友,是否值得結交的朋友。但這些箴言,並非要諷刺那些寄人籬下者和阿諛者。它們只是表明銳敏的觀察所得,無人願意與窮人做朋友,人性就是如此。窮人使他鄰舍的忍耐受考驗,甚至成了他親戚的重擔。與他做朋友簡直太多要求了。一般人自己的難處就夠受的了,不願把窮人的擔子也擔上。十九章七節的最後兩行,標準修訂本,已盡所能把那很難的希伯來原文試譯出來。新英文譯本跟隨七十士譯本,譯出一個論不同題目獨立的箴言:『習慣作惡的成了徹底的無賴;饒舌之人得到他應受的懲罰』。

(丙)財富給人帶來權力(廿二7)。政治和經濟的權力,都集中於富人手中。他們支配社區的事務,控制市場價格,支付工資並借貸圖利。他暗中操縱,窮人便是隨其操縱要跳舞的傀儡。

(丁)財富使人想怎樣便怎樣(十八23)。窮人必留心他所說的,尤其是當他希望賙濟的時候。需要說討好的話,而且也是他所留心培養的。但由於富人主持牌局,大牌全在他手中,他是無須小心翼翼的。他甚至能使出十分粗野的手段,不理窮人,並叫對方滾開。傳道經作了富於機智的觀察,說:『富人得罪人,還要侮辱並損害人;窮人被人得罪,還須另外賠罪』(十三3,新英文譯本的譯法)。

這樣看來,富人比窮人多有這些社會上的利益。這是以不提交的方式陳述的。它只是表明事情的真相。當然,富人把他們的利益應用在甚麼利益上,則是另外的問題。那將會是他們智慧的證明或是他們愚妄的表記。但是至少在社會生活主要的範圍內,富人可以選擇按智慧行事或按愚妄行事。這是要點所在。他們有足夠工作的空間──活動和決定的自由。在這些範圍中,窮人便沒有這些活動的空間。這便是為甚麼關於這個主題的那些箴言,要富人聽而不是要窮人聽了。

{\Section:TopicID=171}愚昧與貧窮

十三章十八節

棄絕管教的,必致貧受辱;領受責備的,必得尊榮。

十章四節

手懶的,要受貧窮;手勤的,卻要富足。

十二章十一節

耕種自己田地的,必得飽食;追隨虛浮的,卻是無知。

廿八章十九節

耕種自己田地的,必得飽食;追隨虛浮的,足受窮乏。

廿一章十七節

愛宴樂的,必致窮乏;好酒、愛膏油的,必不富足。

十三章廿三節

窮人耕種多得糧食,但因不義,有消滅的。

在一至九章中有個經常響起的旋律,即尊榮、財富,和智慧攜手而行,而且屬於智慧的施與(請比較三16;八18,21)。這旋律連同其反面,一同在十三章十八節裡面重複:貧窮與恥辱、愚妄攜手而行。在上列開始奏出的主題,便是這反旋律。

設法避開辛苦的日常工作的懶惰人(十4),把時間與精力浪費於瑣事的妄人(十二11;廿八19),或好宴樂生活和放縱自己於感官享受的人(廿一17),結果必致窮乏。他們不能埋怨誰,因為要怪責的只有他們自己。他們缺乏智慧,時常都會缺之金錢(廿一20)。『恥辱』一詞(十三18)表明缺乏明達人對他們的尊敬,而且他們對於社區也毫無價值。他們是『無足輕重的人』;對公眾的利益無明智的話可說,無有價值的事可以貢獻(見十八3,論\cf4 美名{\LinkToBook:TopicID=163,Name=美名}的注釋)。

這些箴言的真理是不證自明的。但以色列哲人並不是這樣天真的──正如有些基督徒一樣──以為窮人所以窮乏,大都由於他們自己的過錯,由於他們不勤勞,不節儉和無見識。十三章廿三節的農夫,孜孜不息耕種他那一塊頗貧瘠的田地,有美好的穀物收成;卻被那貪婪而狂妄的人強索殆盡。這世上的窮人更常成為別人貪婪和愚妄的犧牲品,過於成為他們自己愚蒙的犧牲品,而且哲人對這方面還有更進一步的事情要說。

{\Section:TopicID=172}智慧與財富(Ⅰ)

十三章十一節

不勞而得之財必然消耗;勤勞積蓄的,必見加增。

廿七章廿三節

你要詳細知道你羊 的景況,留心料理你的牛 。

廿七章廿四節

因為資財不能永有,冠冕豈能存到萬代?

廿七章廿五節

乾草割去,嫩草發現,山上的菜蔬也被收斂。

廿七章廿六節

羊羔之毛是為你作衣服;山羊是為作田地的價值,

廿七章廿七節

並有母山羊奶夠你吃,也夠你的家眷吃,且夠養你的婢女。

二十章廿一節

起初速得的產業,終久卻不為福。

廿八章廿二節

人有惡眼想要急速發財,卻不知窮乏必臨到他身。

廿八章二十節

誠實人必多得福;想要急速發財的,不免受罰。

二十章十七節

以虛謊而得的食物,人覺甘甜;但後來,他的口必充滿塵沙。

廿一章六節

用詭詐之舌求財的,就是自己取死;所得之財乃是吹來吹去的浮雲。

十章二節

不義之財毫無益處;惟有公義能救人脫離死亡。

十一章四節

發怒的日子資財無益;惟有公義能救人脫離死亡。

以色列哲人雖然確信財富是智慧的一種果實,他們同樣確信並非所有財富都是智慧的果實。財富與智慧結親成為一對幸福的配偶、但財富與智慧離婚,便成了不幸的單身漢──誠然,成了不幸造成的苦命人。因此一個人獲得他的財富,要在智慧的天平上衡量一下,好評估其真正的價值:為有價值的東西或為債務。

(一)

最佳而又最耐久的一種財富,是以正當手段藉辛勤的汗水逐漸積蓄而來的(十三11;請比較十4;十二11;廿八19)。在極端的勤勞中,有智慧和確定的報償。這是在廿七章廿三至廿七節,用家常的筆觸顯示出來的。這段經文推薦畜牧生活的價值和優點,為家庭經濟最佳的基礎。

在十三章十一節,把用正當手段藉勞苦工作獲得的財富,與不勞而得的那種財富作對比。在這裡所說的,大概指在貿易和商業上藉投機的投資而得的「橫財」。『迅速得來』(譯按:中文本作『不勞而得』)一語,可能暗示投機者用不誠實和狡詐的方法,或者無論如何他們是令人懷疑的。這可能是從一個心許地土的哲人而來的一句箴言,他吐露他對城裡市場中進行的情形有懷疑。但如果有一點成見在其中的話,那也不只是一點善意而已。金融市場會計員的多變時常都是聲名狼藉的。這句箴言在我們會注意到的『易得易失』的情況中,是廣泛適用的。

在廿七章廿三至廿七節中所表明的,大概也是同一要點,不過這個哲人是個牧人,而且在思想和感情深處不是個農夫。受勸誘而把田地賣掉的小地主,到市場去用賣得之錢去投資碰碰運氣,最好接受勸告三思而後行。即使他發現金礦,他的錢終久會用盡。他留意他的綿羊和山羊就會更好。它們是不會縮減的資產,反而在每年春天小羊生下來時還會增加,為他全家提供所需要的一切。在這個哲人身上沒有多少企業家的味道。但他對于衡量任何新的商業冒險,和避免鹵莽從事的精明,能給人極佳的忠告。

『急速』也是其次三個箴言(二十21;廿八22;廿八 20)的鑰字。二十章廿一節的箴言,大概想到在恰當的時間以前攫取的遺產,尤其是藉騙取或暴力的方法取得的。雖然是從不同的角度,十九章廿六節和廿八章廿四節都警告作兒子的不可做這種事情(見孝敬父母 {\LinkToBook:TopicID=155,Name=孝敬父母}這個題目的內文)。路加福音十五章浪子的故事,不但切題,而且是這一節第二行真理一個精微的例證。

(二)

在廿八章二十節和廿八章廿二節裡面,我們有守財奴和誠實人之間的一個對比。不久我們將會論及誠實人(見照顧窮人{\LinkToBook:TopicID=174,Name=照顧窮人(Ⅰ)}這個題目的內文)。『守財奴』按字義是『惡眼人』。這種人不但是吝嗇的。他是那極欲急速求富的人,對他怎樣去做,或誰在這種過程中會受苦,不會特別加以注意的:『欺騙(譯按:中文本作「虛謊」)』(二十17),『說謊(譯按:中文本作「詭詐」)』(廿一6),明目張胆的『邪惡(譯按:中文本作「不義」)』(十2)──不論甚麼全都為了一個『急速發財的人』。這種人在任何有錢可到手的所在,從董事室至二手車場,從政府會堂至后街,都可以找到。他可能輕拍他脹滿的錢袋並欣賞它甘甜的滋味,但是哲人說,遲早它會使他消化不良(二十17)。不義之財是『吹來吹去的浮雲』(廿一6),是無實質的。傳道經四十章十三節,有個毫不優雅的隱喻表達了同一思想:『不義之人的財富必定會像急流一樣枯竭,並且轟然一聲破滅像雨中轟隆巨響的雷聲一般』。它也是一個致命的『網羅』(廿一6),在『發怒的日子』毫無益處(十2;十一4)── 那就是當上帝斥責這樣的罪犯,刑罰他們的日子。因此不義之財不但在智慧的天平上加以衡量;它也在上帝的天平上加以衡量──並且發現虧欠,它的獲得是致命的損失!

{\Section:TopicID=173}智慧與財富(Ⅱ)

廿三章四節

不要勞碌求富,休仗自己的聰明。

廿三章五節

你豈要定睛在虛無的錢財上嗎?因錢財必長翅膀,如鷹向天飛去。

十一章廿八節

倚仗自己財物的,必跌倒;義人必發旺,如青葉。

廿二章一節

美名勝過大財;恩寵強如金銀。

十六章八節

多有財利,行事不義,不如少有財利,行事公義。

十九章一節

行為純正的貧窮人,勝過乖謬愚妄的富足人。

廿八章六節

行為純正的窮乏人,勝過行事乖僻的富足人。

十五章十六節

少有財寶,敬畏耶和華,強如多有財寶,煩亂不安。

十章廿二節

耶和華所賜的福使人富足,並不加上憂慮。

廿八章十一節

富足人自以為有智慧,但聰明的貧窮人能將他查透。

三十章七節

我求你兩件事,在我未死之先,不要不賜給我:

三十章八節

求你使虛假和謊言遠離我;使我也不貧窮也不富足;賜給我需用的飲食,

三十章九節

恐怕我飽足不認你,說:耶和華是誰呢?又恐怕我貧窮就偷竊,以致褻瀆我上帝的名。

但我們無需因取不義之財被發現為虧欠的。還有為另一方面是財富要在智慧的天平上加以衡量的:我們在我們自己的價值的天平上怎樣衡量財富。

(甲)如果智慧比金銀和眾人視為價值最高的東西都更加寶貴的話,那麼在人生中最有價值的便是智慧而不是金錢。所以成為智慧而不是成為富足,應當是人一生中第一個優先和首要擁有的。

關於金錢的難題,難在它就是不能耐久。它有長翅飛去的習慣(廿三4-5),或者如耶穌所說的,它──如果不是先被盜賊偷去的話──就會被蟲子咬而且能壞(太六19)。因此為賺錢而不顧自己性命的人是愚人,而且他正是在為一種枉費的目的而付出他的性命。他愈賺得多,他損失的便愈大。因此若非之前,他必定會在最後日子發現,正如意大利一句古諺說的,『一個人最後穿的衣裳是沒有口袋的』。

正如我們已經看見的,哲人都願意承認:金錢在人生中並不給人增添一定的安全。它能壓制人生中的許多打擊。但他們也確信把你的人生固定在金錢上,並把你的倚靠放在金錢上,那就是在做一件愚不可及的事。十一章廿八節說,它實際上會『枯萎』掉(但請看標準修訂本的註腳。譯按:中文本作『跌倒』)。很少事物使一個人的品格那樣徹底萎縮,像他讓金錢為他思想和說話時那樣。相反的,一個把自己的人生固定於公義上,並把自己的倚靠放在應當放的地方(請比較三5)的人,便充滿生命的力量,而且茂盛繁昌(見詩一3)。

(乙)在箴言中的哲人看來,義人的茂盛繁昌包含物質的繁榮。然而一系列『勝過』(譯按:見廿二1,十六8,十九1,廿八6,十五16;中文本有兩處如上譯,另兩處作『強如』中十六8一反常態把語句倒譯而作『不如』。若譯作『好過或更好』,則如下的意思更易表達,見下)表明兩個主要的論點:(1)雖然正當獲得的財富是『好』的事,(2)在人生中還有比財富更加『好得多』的事。這些更好的事有三樣被挑選了出來:美名(廿二1),公義(十六8;十九1;廿八6),和敬畏耶和華(十五16)。在這裡強調財富的真正危險,在於它能歪曲我們對於價值和優先的意識,而使我們看不見失去那些真正重要,而確實使人豐富的『更好』的事(請比較十12)。

(丙)要注意這些用了『更好(或好過)』這字眼的言論,並未假定智慧必然在它後面帶來財富。這種思想在箴言中頗例外,在這卷書中,財富是智慧整體中的一部分(請比較三13-18;八17-21),不過在人生中這是更真實的情形。這樣從以色列哲人的觀點來看,像廿八章六節的言論大可以配上『行為純正的富足人就最好』這樣的語句。然而廿八章十一節那無掩飾的聲明,似乎暗示他是罕見的一種人,因為『富足人自以為有智慧』。

在三十章七至九節,我們見到一個人的禱文,他銳敏地留意到財富能產生道德和靈性上的盲目。他知道駱駝穿過針的眼是多麼困難(太十九24)。但他也十分確信,貧窮並不是走上敬虔的一步。貧窮有可能使他變成一個盜賊,正如財富使他變成一個褻慢人一樣。他的理想是『中庸之道』:既不貧窮,也不富足。這種理想,源於他對人生美好事物清晰的洞察力。耶路撒冷譯本對第八節最後一行,有一種有力的譯法:『求你只把我那一分的餅賜給我吃』。如果個人和國家都這樣滿足的話,世界上三分之二的人口都不會生活在貧困中。這樣便把我們帶到下一個題目。

{\Section:TopicID=174}照顧窮人(Ⅰ)

十七章五節

戲笑窮人的,是辱沒造他的主;幸災樂禍的,必不免受罰。

十四章廿一節

藐視鄰舍的,這人有罪;憐憫貧窮的,這人有福。

十四章卅一節

欺壓貧寒的,是辱沒造他的主;憐憫窮乏的,乃是尊敬主。

廿二章十六節

欺壓貧窮為要利己的,並送禮與富戶的,都必缺乏。

三十章十四節

有一宗人,牙如劍,齒如刀,要吞滅地上的困苦人和世間的窮乏人。

廿八章三節

窮人欺壓貧民,好象暴雨沖沒糧食。

廿二章廿二節

貧窮人,你不可因他貧窮就搶奪他的物,也不可在城門口欺壓困苦人;

廿二章廿三節

因耶和華必為他辨屈;搶奪他的,耶和華必奪取那人的命。

十五章廿五節

耶和華必拆毀驕傲人的家,卻要立定寡婦的地界。

廿二章廿八節

你先祖所立的地界,你不可挪移。

廿三章十節

不可挪移古時的地界,也不可侵入孤兒的田地;

廿三章十一節

因他們的救贖主大有能力,他必向你為他們辨屈。

十四章卅一節的言論,概括了以色列哲人對照顧窮人要說的話。簡言之:不可壓迫他們,而要仁慈對待他們。當前這一段中那些箴言,都是關注到加於窮人的壓迫。

(一)

頭三處的箴言,形成這些言論的一個小家庭。它們從『戲笑』(十七5),而經由『藐視』(十四21),以至『欺壓』(十四31)追溯壓迫的過程。在十四章廿一節,我們能確實假定窮苦的鄰舍是首先考慮的。新英文譯本譯的『飢餓的人』,可以假定是把希伯來原文經文作稍微修正。本來似乎無惡意企圖做的事(嘲弄窮人的情況),立即變成固定的態度(以全然藐視的態度對待他們),然後這種態度演變為行為(壓迫他們)。但要注意,同樣的判決應用於態度正如應用於行為一樣── 而且它是一種值得注意的判決:上帝當它是對個人的侮辱!也要注意這判決,是以上帝已經創造人類,包括窮人的事實為根據。各種形式的壓迫和對別人的歧視,不論是以他們的社會地位、膚色、宗教、政治見解等等為理由,都是否定全人類的創造主上帝,而且落在同樣的判決之下。

在三十章十四節那些行不義並壓迫窮人的人,被比作食人肉的野蠻人。先知彌迦,當他譴責市民的首領和百姓的統治者時,使用這個意象,但是更加生動得多:

你們……從我民身上剝皮, 從他們骨頭上剔肉;吃我民的肉, 剝他們的皮,打折他們的骨頭, 分成塊子像要下鍋, 又像釜中的肉。 (彌三2-3修譯;見詩十四4;五十七4)

廿八章三節的隱喻是較為適度的:壓迫窮人的,像剷平並毀壞穀物的暴風雨,結果糧食缺乏。這裡壓迫人的,明顯也是比他那強有力的食肉的一方,有較為適度的工具。他自己也算是貧民中人。許多注釋家認為這必是經中文的錯誤,那個『窮』字應改正為意義為強有力的暴君的字(新英文譯本即如此),這個意義在希伯來文中只要作稍微改變便能辦到。在一部關於印度的記錄影片中,已故卡美隆(James Cameron)敘述遭放利者毒手的一個故事,他喪失了房子和家園,然後到城裡去。他在那裡的遭遇不壞,而且開始積蓄了些錢。過一段時間,他回到他本鄉 ──並開始從事放利的生意!這是一種壓迫──與出賣混合的壓迫──就是在這裡所暗示的麼?像那樣的人,在這個世界上曾經有,而且現在還有許多,都是最壞的那一種暴君。

(二)

『在城門口欺壓困苦人』(廿二22)的意思是剝奪他們的公平待遇。古時的以色列法庭,是在城門口開庭的(見得四1-12)。舊約強調窮人應公平對待的要求,而且再三警告人不可否定他們的權利。舊約也絕對清楚表明這是上帝特別關注的問題(見出廿二2-24;申十17-18;賽一23;十1-2;廿五4;耶五28;摩二6;四1;五12;彌三11)。窮人,連同寡婦(十五25)和孤兒(廿三10),窮人往往是與他們連結在一起的(見詩八十二3-4;賽十2),屬於社會的外圍。他們在社會上是弱者而又毫無能力,而且不能維護他們自己的權利。所以那時和現在一樣,他們是易於誘使比他們有能、有勢的鄰居,以苛刻、極不公正對待的對象(阿摩司書尤其顯示那是多麼誘使人對他們不利)。但這兩節警告人,如果處斷不公,法庭成了對付窮人和困苦人的武器,上帝便會立即為他們辨屈(出廿二22-24),使他們獲得公正的對待。

『地界』(廿二28;廿三10;請比較十五25)是豎立的石柱或圓錐形石堆,顯示不動產之間的邊界,標明合法的所有權。挪移這些界石,被視為非常嚴重的罪行(請比較申十九14;廿七17;伯廿四2),由於這樣行意味非法剝奪一個家庭所屬的一小塊土地。眾先知嚴厲地譴責貪婪的地主,他們藉苛刻的策略,犧牲他們那些較貧窮的鄰居,獨占巨大地產:

他們貪圖田地就占據; 貪圖房屋便奪取;他們欺壓人, 霸占房屋和產業。(彌二2)

禍哉那些以房接房, 以地連地,以致不留餘地的, 只顧自己獨居境內。 (賽五8;請比較王上廿一)

地界的使用在古時近東各地是常見的,而且擅改地界是到處都被判為有罪的。因此在阿曼尼摩比之訓誨中類似地警告人:

不可以暴力帶走可開墾之地邊界的界石, 也不可攪動測量的繩索之位置; 不可貪得一肘的土地, 也不可侵占寡婦的邊界…… 人以主的旨意滿足神明, 確定可開墾之地的邊界。

在以色列,屬於家庭的一小塊土地,是以遺產由父傳給子的。除了成為狂妄之人的犧牲品以外,許多家庭在艱難的時候可能被迫賣掉他們部分產業,或者因拖欠債務可能失去全部財產。這種情形下,他至近的親屬就有義務贖回那產業,並把它歸還這個家庭(請比較利廿五25)。他是『贖回者』(希伯來文為goel)。然而家屬的贖回者對於他的親人被強取和被壓迫而讓渡的產業,他是毫無辦法贖回的。但廿三章十一節說,上帝卻不是無能為力的:是困苦人和被壓迫者的親人和贖回者, 還會接納他們的緣由,把他們的土地歸還給他們。

{\Section:TopicID=175}照顧窮人(Ⅱ)

廿二章九節

眼目慈善的,就必蒙福,因他將食物分給窮人。

十九章十七節

憐憫貧窮的,就是借給耶和華;他的善行,耶和華必償還。

廿八章廿七節

賙濟貧窮的,不致缺乏;佯為不見的,必多受咒詛。

廿一章十三節

塞耳不聽窮人哀求的,他將來呼籲也不蒙應允。

如果『誠實人』在他獲得酬報以方法上有別於『守財奴』(『惡眼人』),(請比較廿八20,22;智慧與財富(Ⅰ) {\LinkToBook:TopicID=172,Name=智慧與財富(Ⅰ)}的內文),那他在使用金錢的時候會是個『慷慨的人』(廿二9,按字義是『眼目慈善的人』)。誠實人不但知道怎樣智慧地獲得財富,也知道怎樣智慧地加以使用。誠實人的有些品質,已出現於三章三節,三章廿七至廿九節以及忠誠與信實{\LinkToBook:TopicID=167,Name=忠誠與信實}這題目內文的注釋中。他是那熟知『社區』一詞之真正意義的人,而且他把『信實』和『仁慈』置於私利之上,好叫他向上帝守信(賽廿六2),向他的鄰舍守信(三27-29),向窮人守信:『他將食物分給窮人』(廿二9)。慷慨的人這樣行,就是借給上帝(十九17)!耶穌還把這思想更加推前一步,說,『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太廿五40)。而且要注意:我們無須有『牙如劍』的(三十14),而落在耶穌隨後所說的審判之下(太廿五41-46)──『佯為不見的』(廿八27)和『塞耳不聽的』(廿一13)就必定會受審判!哲人說,對窮人佯作不見的硬心腸而又吝嗇的人『必多受咒詛』。傳道經中的哲人詳細說明(四5-6):

不可把你的目光轉離困苦人, 也不可給人有理由咒詛你; 因為人如果心靈痛苦, 他便切求咒詛臨到你, 造他的主必會垂聽他的禱告。

而且今日塞耳不聽的人,極可能明日便發現自己在願意有人聽的一邊。耶穌陳明了一般的原則:『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路六38)。塞德(Ronald Sider)在所着飢餓時代的富裕基督徒(Rich Christians in an Age of Hunger)一書中引人注意地說:『世界的窮困,是一億做母親的在哀哭……因為她們不能餵養她們的兒女。』面對這種情形,基督徒應當為她們的緣故,一同來思索舊約對社會公義要求的含義,作為個人、作為教會,最好怎樣把智慧人和耶穌的忠告實際表現出來:要憐憫貧窮的並將食物分給窮人。基督徒也應當默想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路十),和耶穌在馬太福音廿五章卅一至四十六節以及路加福音十六章十九至廿六節說的嚴肅的話。這裡有幾句拉比的言論,也值得思索:

無論何人實踐愛心和正義,他便仿佛是用慈愛去充滿世界。 借錢給窮人的人比施捨的人更勝一籌;但其中最卓越的是把錢投資在合夥之窮人身上的人。

富人與窮人

{\Section:TopicID=169}人生事實

廿二章二節

富戶窮人在世相遇,都為耶和華所造。

廿九章十三節

貧窮人、強暴人在世相遇;他們的眼目都蒙耶和華光照。

第一處的箴言,易於使我們聯想到如下的詩句:

富人居巨第, 窮人住門口, 上帝造他們或尊或卑, 並註定他們的財產。

哲人似乎未必很像所說的那樣遲鈍的。毋寧說,他是說在上帝所造的世界中、和統治的世界上,富人和窮人(以及窮人和壓迫他們的人,廿九13;請比較太五45)都並排可以見到──並沒有藉此暗示造成這種情勢的責任在於上帝,而且有親手所作的工作的記號或嘉許的印記。但必須承認,廿二章二節確實給予人頗保守的印象;而且確實是給所有論及這主題的箴言所定的主調。有些人富裕,而別的人則貧窮。有些人力足以過極奢華的生活,別的人則要掙扎才能使收支平衡;然而許多人都窮困。這是人生事實。以色列哲人接受這種事實;他們並未嘗試改變這種事實。他們既不是政經家,也不是社會改革家。因此並未嘗試在理論上精細計畫、或設法以實際的措施,使人人能過更好的生活,或使社區能完全根除貧困。先知在古時的以色列是真正的激進分子。甚至哲人為了窮人而論及社會公義這主題時,他缺乏先知那如火的熱誠以及對暴行的深惡痛絕。我們不可對他期望過多。

{\Section:TopicID=170}貧富的利弊

十章十五節

富戶的財物是他的堅城;窮人的貧乏是他的敗壞。

十八章十一節

富足人的財物是他的堅城,在他心想,猶如高牆。

十三章八節

人的資財是他生命的贖價;窮乏人卻聽不見威嚇的話。

十九章四節

財物使朋友增多;但窮人朋友遠離。

十四章二十節

貧窮人連鄰舍也恨他;富足人朋友最多。

十九章七節

貧窮人,弟兄都恨他;何況他的朋友,更遠離他!

廿二章七節

富戶管轄窮人;欠債的是債主的僕人。

十八章廿三節

貧窮人說哀求的話;富足人用威嚇的話回答。

以色列哲人的保守態度,在這些箴言中精微地顯示出來,不帶感情地把社會上富人的利益與窮人的不利作對比。他們很確定關於富足還有很多話要說,但關於貧窮,如果有的話,就很少話可以說了;而且他們也不怕這樣說。從觀察所得的有四樣:

(甲)財富給人安全(十15;十八11)。富人不但能很好的供給他們自己,並能滿足他們財政上的一切開支;他們也能充分地保護自己,應付命運任何突變。他們作了完全的保險,而且有銀行存款以備不虞之需。窮人便沒有這樣幸運了。他的生存方式,甚易受傷害而又不安定。他可能日復日過得還不錯。可是若有預料不到的一張賬單掉進他的信箱,結果可能是災難性的。在十八章十一節中,其意義應依照其邊注的變體,『……而且在他的想象中猶如高牆』。這可能暗示富人實際上在欺騙自己(請比較十一28)。但它的意思大概不過是表明富人想到他們的安全便感到很安慰。

十三章八節,正如在標準修訂本的譯法,便是與本題有關的一種情形。富人的性命,受到強盜、綁架者、勒索者等等威脅時,能用錢作贖價,救他脫離危境,由於窮人沒有甚麼可以爭議,他便完全由他們處置了。另一方面,誰會找麻煩去搶劫窮人呢?富人才是這種無法無天的行動的目標。因此這種優勢很成問題。實際上,這似乎就是這個箴言的要點。第二行希伯來原文其實是說『但窮人並不注意別人的指責』,新英文譯本了解這句話的意思,乃指他『是免除威脅的』,這大概是正確的。這是窮人結果反而有利的一種情形。他至少不會被人搶劫。但我們不應不注意這種反常的事情!

(乙)財富使朋友增多(十九4;十四20;十九7)。我們極可能想知道,由財富而新結交的朋友,是否值得結交的朋友。但這些箴言,並非要諷刺那些寄人籬下者和阿諛者。它們只是表明銳敏的觀察所得,無人願意與窮人做朋友,人性就是如此。窮人使他鄰舍的忍耐受考驗,甚至成了他親戚的重擔。與他做朋友簡直太多要求了。一般人自己的難處就夠受的了,不願把窮人的擔子也擔上。十九章七節的最後兩行,標準修訂本,已盡所能把那很難的希伯來原文試譯出來。新英文譯本跟隨七十士譯本,譯出一個論不同題目獨立的箴言:『習慣作惡的成了徹底的無賴;饒舌之人得到他應受的懲罰』。

(丙)財富給人帶來權力(廿二7)。政治和經濟的權力,都集中於富人手中。他們支配社區的事務,控制市場價格,支付工資並借貸圖利。他暗中操縱,窮人便是隨其操縱要跳舞的傀儡。

(丁)財富使人想怎樣便怎樣(十八23)。窮人必留心他所說的,尤其是當他希望賙濟的時候。需要說討好的話,而且也是他所留心培養的。但由於富人主持牌局,大牌全在他手中,他是無須小心翼翼的。他甚至能使出十分粗野的手段,不理窮人,並叫對方滾開。傳道經作了富於機智的觀察,說:『富人得罪人,還要侮辱並損害人;窮人被人得罪,還須另外賠罪』(十三3,新英文譯本的譯法)。

這樣看來,富人比窮人多有這些社會上的利益。這是以不提交的方式陳述的。它只是表明事情的真相。當然,富人把他們的利益應用在甚麼利益上,則是另外的問題。那將會是他們智慧的證明或是他們愚妄的表記。但是至少在社會生活主要的範圍內,富人可以選擇按智慧行事或按愚妄行事。這是要點所在。他們有足夠工作的空間──活動和決定的自由。在這些範圍中,窮人便沒有這些活動的空間。這便是為甚麼關於這個主題的那些箴言,要富人聽而不是要窮人聽了。

{\Section:TopicID=171}愚昧與貧窮

十三章十八節

棄絕管教的,必致貧受辱;領受責備的,必得尊榮。

十章四節

手懶的,要受貧窮;手勤的,卻要富足。

十二章十一節

耕種自己田地的,必得飽食;追隨虛浮的,卻是無知。

廿八章十九節

耕種自己田地的,必得飽食;追隨虛浮的,足受窮乏。

廿一章十七節

愛宴樂的,必致窮乏;好酒、愛膏油的,必不富足。

十三章廿三節

窮人耕種多得糧食,但因不義,有消滅的。

在一至九章中有個經常響起的旋律,即尊榮、財富,和智慧攜手而行,而且屬於智慧的施與(請比較三16;八18,21)。這旋律連同其反面,一同在十三章十八節裡面重複:貧窮與恥辱、愚妄攜手而行。在上列開始奏出的主題,便是這反旋律。

設法避開辛苦的日常工作的懶惰人(十4),把時間與精力浪費於瑣事的妄人(十二11;廿八19),或好宴樂生活和放縱自己於感官享受的人(廿一17),結果必致窮乏。他們不能埋怨誰,因為要怪責的只有他們自己。他們缺乏智慧,時常都會缺之金錢(廿一20)。『恥辱』一詞(十三18)表明缺乏明達人對他們的尊敬,而且他們對於社區也毫無價值。他們是『無足輕重的人』;對公眾的利益無明智的話可說,無有價值的事可以貢獻(見十八3,論\cf4 美名{\LinkToBook:TopicID=163,Name=美名}的注釋)。

這些箴言的真理是不證自明的。但以色列哲人並不是這樣天真的──正如有些基督徒一樣──以為窮人所以窮乏,大都由於他們自己的過錯,由於他們不勤勞,不節儉和無見識。十三章廿三節的農夫,孜孜不息耕種他那一塊頗貧瘠的田地,有美好的穀物收成;卻被那貪婪而狂妄的人強索殆盡。這世上的窮人更常成為別人貪婪和愚妄的犧牲品,過於成為他們自己愚蒙的犧牲品,而且哲人對這方面還有更進一步的事情要說。

{\Section:TopicID=172}智慧與財富(Ⅰ)

十三章十一節

不勞而得之財必然消耗;勤勞積蓄的,必見加增。

廿七章廿三節

你要詳細知道你羊 的景況,留心料理你的牛 。

廿七章廿四節

因為資財不能永有,冠冕豈能存到萬代?

廿七章廿五節

乾草割去,嫩草發現,山上的菜蔬也被收斂。

廿七章廿六節

羊羔之毛是為你作衣服;山羊是為作田地的價值,

廿七章廿七節

並有母山羊奶夠你吃,也夠你的家眷吃,且夠養你的婢女。

二十章廿一節

起初速得的產業,終久卻不為福。

廿八章廿二節

人有惡眼想要急速發財,卻不知窮乏必臨到他身。

廿八章二十節

誠實人必多得福;想要急速發財的,不免受罰。

二十章十七節

以虛謊而得的食物,人覺甘甜;但後來,他的口必充滿塵沙。

廿一章六節

用詭詐之舌求財的,就是自己取死;所得之財乃是吹來吹去的浮雲。

十章二節

不義之財毫無益處;惟有公義能救人脫離死亡。

十一章四節

發怒的日子資財無益;惟有公義能救人脫離死亡。

以色列哲人雖然確信財富是智慧的一種果實,他們同樣確信並非所有財富都是智慧的果實。財富與智慧結親成為一對幸福的配偶、但財富與智慧離婚,便成了不幸的單身漢──誠然,成了不幸造成的苦命人。因此一個人獲得他的財富,要在智慧的天平上衡量一下,好評估其真正的價值:為有價值的東西或為債務。

(一)

最佳而又最耐久的一種財富,是以正當手段藉辛勤的汗水逐漸積蓄而來的(十三11;請比較十4;十二11;廿八19)。在極端的勤勞中,有智慧和確定的報償。這是在廿七章廿三至廿七節,用家常的筆觸顯示出來的。這段經文推薦畜牧生活的價值和優點,為家庭經濟最佳的基礎。

在十三章十一節,把用正當手段藉勞苦工作獲得的財富,與不勞而得的那種財富作對比。在這裡所說的,大概指在貿易和商業上藉投機的投資而得的「橫財」。『迅速得來』(譯按:中文本作『不勞而得』)一語,可能暗示投機者用不誠實和狡詐的方法,或者無論如何他們是令人懷疑的。這可能是從一個心許地土的哲人而來的一句箴言,他吐露他對城裡市場中進行的情形有懷疑。但如果有一點成見在其中的話,那也不只是一點善意而已。金融市場會計員的多變時常都是聲名狼藉的。這句箴言在我們會注意到的『易得易失』的情況中,是廣泛適用的。

在廿七章廿三至廿七節中所表明的,大概也是同一要點,不過這個哲人是個牧人,而且在思想和感情深處不是個農夫。受勸誘而把田地賣掉的小地主,到市場去用賣得之錢去投資碰碰運氣,最好接受勸告三思而後行。即使他發現金礦,他的錢終久會用盡。他留意他的綿羊和山羊就會更好。它們是不會縮減的資產,反而在每年春天小羊生下來時還會增加,為他全家提供所需要的一切。在這個哲人身上沒有多少企業家的味道。但他對于衡量任何新的商業冒險,和避免鹵莽從事的精明,能給人極佳的忠告。

『急速』也是其次三個箴言(二十21;廿八22;廿八 20)的鑰字。二十章廿一節的箴言,大概想到在恰當的時間以前攫取的遺產,尤其是藉騙取或暴力的方法取得的。雖然是從不同的角度,十九章廿六節和廿八章廿四節都警告作兒子的不可做這種事情(見孝敬父母 {\LinkToBook:TopicID=155,Name=孝敬父母}這個題目的內文)。路加福音十五章浪子的故事,不但切題,而且是這一節第二行真理一個精微的例證。

(二)

在廿八章二十節和廿八章廿二節裡面,我們有守財奴和誠實人之間的一個對比。不久我們將會論及誠實人(見照顧窮人{\LinkToBook:TopicID=174,Name=照顧窮人(Ⅰ)}這個題目的內文)。『守財奴』按字義是『惡眼人』。這種人不但是吝嗇的。他是那極欲急速求富的人,對他怎樣去做,或誰在這種過程中會受苦,不會特別加以注意的:『欺騙(譯按:中文本作「虛謊」)』(二十17),『說謊(譯按:中文本作「詭詐」)』(廿一6),明目張胆的『邪惡(譯按:中文本作「不義」)』(十2)──不論甚麼全都為了一個『急速發財的人』。這種人在任何有錢可到手的所在,從董事室至二手車場,從政府會堂至后街,都可以找到。他可能輕拍他脹滿的錢袋並欣賞它甘甜的滋味,但是哲人說,遲早它會使他消化不良(二十17)。不義之財是『吹來吹去的浮雲』(廿一6),是無實質的。傳道經四十章十三節,有個毫不優雅的隱喻表達了同一思想:『不義之人的財富必定會像急流一樣枯竭,並且轟然一聲破滅像雨中轟隆巨響的雷聲一般』。它也是一個致命的『網羅』(廿一6),在『發怒的日子』毫無益處(十2;十一4)── 那就是當上帝斥責這樣的罪犯,刑罰他們的日子。因此不義之財不但在智慧的天平上加以衡量;它也在上帝的天平上加以衡量──並且發現虧欠,它的獲得是致命的損失!

{\Section:TopicID=173}智慧與財富(Ⅱ)

廿三章四節

不要勞碌求富,休仗自己的聰明。

廿三章五節

你豈要定睛在虛無的錢財上嗎?因錢財必長翅膀,如鷹向天飛去。

十一章廿八節

倚仗自己財物的,必跌倒;義人必發旺,如青葉。

廿二章一節

美名勝過大財;恩寵強如金銀。

十六章八節

多有財利,行事不義,不如少有財利,行事公義。

十九章一節

行為純正的貧窮人,勝過乖謬愚妄的富足人。

廿八章六節

行為純正的窮乏人,勝過行事乖僻的富足人。

十五章十六節

少有財寶,敬畏耶和華,強如多有財寶,煩亂不安。

十章廿二節

耶和華所賜的福使人富足,並不加上憂慮。

廿八章十一節

富足人自以為有智慧,但聰明的貧窮人能將他查透。

三十章七節

我求你兩件事,在我未死之先,不要不賜給我:

三十章八節

求你使虛假和謊言遠離我;使我也不貧窮也不富足;賜給我需用的飲食,

三十章九節

恐怕我飽足不認你,說:耶和華是誰呢?又恐怕我貧窮就偷竊,以致褻瀆我上帝的名。

但我們無需因取不義之財被發現為虧欠的。還有為另一方面是財富要在智慧的天平上加以衡量的:我們在我們自己的價值的天平上怎樣衡量財富。

(甲)如果智慧比金銀和眾人視為價值最高的東西都更加寶貴的話,那麼在人生中最有價值的便是智慧而不是金錢。所以成為智慧而不是成為富足,應當是人一生中第一個優先和首要擁有的。

關於金錢的難題,難在它就是不能耐久。它有長翅飛去的習慣(廿三4-5),或者如耶穌所說的,它──如果不是先被盜賊偷去的話──就會被蟲子咬而且能壞(太六19)。因此為賺錢而不顧自己性命的人是愚人,而且他正是在為一種枉費的目的而付出他的性命。他愈賺得多,他損失的便愈大。因此若非之前,他必定會在最後日子發現,正如意大利一句古諺說的,『一個人最後穿的衣裳是沒有口袋的』。

正如我們已經看見的,哲人都願意承認:金錢在人生中並不給人增添一定的安全。它能壓制人生中的許多打擊。但他們也確信把你的人生固定在金錢上,並把你的倚靠放在金錢上,那就是在做一件愚不可及的事。十一章廿八節說,它實際上會『枯萎』掉(但請看標準修訂本的註腳。譯按:中文本作『跌倒』)。很少事物使一個人的品格那樣徹底萎縮,像他讓金錢為他思想和說話時那樣。相反的,一個把自己的人生固定於公義上,並把自己的倚靠放在應當放的地方(請比較三5)的人,便充滿生命的力量,而且茂盛繁昌(見詩一3)。

(乙)在箴言中的哲人看來,義人的茂盛繁昌包含物質的繁榮。然而一系列『勝過』(譯按:見廿二1,十六8,十九1,廿八6,十五16;中文本有兩處如上譯,另兩處作『強如』中十六8一反常態把語句倒譯而作『不如』。若譯作『好過或更好』,則如下的意思更易表達,見下)表明兩個主要的論點:(1)雖然正當獲得的財富是『好』的事,(2)在人生中還有比財富更加『好得多』的事。這些更好的事有三樣被挑選了出來:美名(廿二1),公義(十六8;十九1;廿八6),和敬畏耶和華(十五16)。在這裡強調財富的真正危險,在於它能歪曲我們對於價值和優先的意識,而使我們看不見失去那些真正重要,而確實使人豐富的『更好』的事(請比較十12)。

(丙)要注意這些用了『更好(或好過)』這字眼的言論,並未假定智慧必然在它後面帶來財富。這種思想在箴言中頗例外,在這卷書中,財富是智慧整體中的一部分(請比較三13-18;八17-21),不過在人生中這是更真實的情形。這樣從以色列哲人的觀點來看,像廿八章六節的言論大可以配上『行為純正的富足人就最好』這樣的語句。然而廿八章十一節那無掩飾的聲明,似乎暗示他是罕見的一種人,因為『富足人自以為有智慧』。

在三十章七至九節,我們見到一個人的禱文,他銳敏地留意到財富能產生道德和靈性上的盲目。他知道駱駝穿過針的眼是多麼困難(太十九24)。但他也十分確信,貧窮並不是走上敬虔的一步。貧窮有可能使他變成一個盜賊,正如財富使他變成一個褻慢人一樣。他的理想是『中庸之道』:既不貧窮,也不富足。這種理想,源於他對人生美好事物清晰的洞察力。耶路撒冷譯本對第八節最後一行,有一種有力的譯法:『求你只把我那一分的餅賜給我吃』。如果個人和國家都這樣滿足的話,世界上三分之二的人口都不會生活在貧困中。這樣便把我們帶到下一個題目。

{\Section:TopicID=174}照顧窮人(Ⅰ)

十七章五節

戲笑窮人的,是辱沒造他的主;幸災樂禍的,必不免受罰。

十四章廿一節

藐視鄰舍的,這人有罪;憐憫貧窮的,這人有福。

十四章卅一節

欺壓貧寒的,是辱沒造他的主;憐憫窮乏的,乃是尊敬主。

廿二章十六節

欺壓貧窮為要利己的,並送禮與富戶的,都必缺乏。

三十章十四節

有一宗人,牙如劍,齒如刀,要吞滅地上的困苦人和世間的窮乏人。

廿八章三節

窮人欺壓貧民,好象暴雨沖沒糧食。

廿二章廿二節

貧窮人,你不可因他貧窮就搶奪他的物,也不可在城門口欺壓困苦人;

廿二章廿三節

因耶和華必為他辨屈;搶奪他的,耶和華必奪取那人的命。

十五章廿五節

耶和華必拆毀驕傲人的家,卻要立定寡婦的地界。

廿二章廿八節

你先祖所立的地界,你不可挪移。

廿三章十節

不可挪移古時的地界,也不可侵入孤兒的田地;

廿三章十一節

因他們的救贖主大有能力,他必向你為他們辨屈。

十四章卅一節的言論,概括了以色列哲人對照顧窮人要說的話。簡言之:不可壓迫他們,而要仁慈對待他們。當前這一段中那些箴言,都是關注到加於窮人的壓迫。

(一)

頭三處的箴言,形成這些言論的一個小家庭。它們從『戲笑』(十七5),而經由『藐視』(十四21),以至『欺壓』(十四31)追溯壓迫的過程。在十四章廿一節,我們能確實假定窮苦的鄰舍是首先考慮的。新英文譯本譯的『飢餓的人』,可以假定是把希伯來原文經文作稍微修正。本來似乎無惡意企圖做的事(嘲弄窮人的情況),立即變成固定的態度(以全然藐視的態度對待他們),然後這種態度演變為行為(壓迫他們)。但要注意,同樣的判決應用於態度正如應用於行為一樣── 而且它是一種值得注意的判決:上帝當它是對個人的侮辱!也要注意這判決,是以上帝已經創造人類,包括窮人的事實為根據。各種形式的壓迫和對別人的歧視,不論是以他們的社會地位、膚色、宗教、政治見解等等為理由,都是否定全人類的創造主上帝,而且落在同樣的判決之下。

在三十章十四節那些行不義並壓迫窮人的人,被比作食人肉的野蠻人。先知彌迦,當他譴責市民的首領和百姓的統治者時,使用這個意象,但是更加生動得多:

你們……從我民身上剝皮, 從他們骨頭上剔肉;吃我民的肉, 剝他們的皮,打折他們的骨頭, 分成塊子像要下鍋, 又像釜中的肉。 (彌三2-3修譯;見詩十四4;五十七4)

廿八章三節的隱喻是較為適度的:壓迫窮人的,像剷平並毀壞穀物的暴風雨,結果糧食缺乏。這裡壓迫人的,明顯也是比他那強有力的食肉的一方,有較為適度的工具。他自己也算是貧民中人。許多注釋家認為這必是經中文的錯誤,那個『窮』字應改正為意義為強有力的暴君的字(新英文譯本即如此),這個意義在希伯來文中只要作稍微改變便能辦到。在一部關於印度的記錄影片中,已故卡美隆(James Cameron)敘述遭放利者毒手的一個故事,他喪失了房子和家園,然後到城裡去。他在那裡的遭遇不壞,而且開始積蓄了些錢。過一段時間,他回到他本鄉 ──並開始從事放利的生意!這是一種壓迫──與出賣混合的壓迫──就是在這裡所暗示的麼?像那樣的人,在這個世界上曾經有,而且現在還有許多,都是最壞的那一種暴君。

(二)

『在城門口欺壓困苦人』(廿二22)的意思是剝奪他們的公平待遇。古時的以色列法庭,是在城門口開庭的(見得四1-12)。舊約強調窮人應公平對待的要求,而且再三警告人不可否定他們的權利。舊約也絕對清楚表明這是上帝特別關注的問題(見出廿二2-24;申十17-18;賽一23;十1-2;廿五4;耶五28;摩二6;四1;五12;彌三11)。窮人,連同寡婦(十五25)和孤兒(廿三10),窮人往往是與他們連結在一起的(見詩八十二3-4;賽十2),屬於社會的外圍。他們在社會上是弱者而又毫無能力,而且不能維護他們自己的權利。所以那時和現在一樣,他們是易於誘使比他們有能、有勢的鄰居,以苛刻、極不公正對待的對象(阿摩司書尤其顯示那是多麼誘使人對他們不利)。但這兩節警告人,如果處斷不公,法庭成了對付窮人和困苦人的武器,上帝便會立即為他們辨屈(出廿二22-24),使他們獲得公正的對待。

『地界』(廿二28;廿三10;請比較十五25)是豎立的石柱或圓錐形石堆,顯示不動產之間的邊界,標明合法的所有權。挪移這些界石,被視為非常嚴重的罪行(請比較申十九14;廿七17;伯廿四2),由於這樣行意味非法剝奪一個家庭所屬的一小塊土地。眾先知嚴厲地譴責貪婪的地主,他們藉苛刻的策略,犧牲他們那些較貧窮的鄰居,獨占巨大地產:

他們貪圖田地就占據; 貪圖房屋便奪取;他們欺壓人, 霸占房屋和產業。(彌二2)

禍哉那些以房接房, 以地連地,以致不留餘地的, 只顧自己獨居境內。 (賽五8;請比較王上廿一)

地界的使用在古時近東各地是常見的,而且擅改地界是到處都被判為有罪的。因此在阿曼尼摩比之訓誨中類似地警告人:

不可以暴力帶走可開墾之地邊界的界石, 也不可攪動測量的繩索之位置; 不可貪得一肘的土地, 也不可侵占寡婦的邊界…… 人以主的旨意滿足神明, 確定可開墾之地的邊界。

在以色列,屬於家庭的一小塊土地,是以遺產由父傳給子的。除了成為狂妄之人的犧牲品以外,許多家庭在艱難的時候可能被迫賣掉他們部分產業,或者因拖欠債務可能失去全部財產。這種情形下,他至近的親屬就有義務贖回那產業,並把它歸還這個家庭(請比較利廿五25)。他是『贖回者』(希伯來文為goel)。然而家屬的贖回者對於他的親人被強取和被壓迫而讓渡的產業,他是毫無辦法贖回的。但廿三章十一節說,上帝卻不是無能為力的:是困苦人和被壓迫者的親人和贖回者, 還會接納他們的緣由,把他們的土地歸還給他們。

{\Section:TopicID=175}照顧窮人(Ⅱ)

廿二章九節

眼目慈善的,就必蒙福,因他將食物分給窮人。

十九章十七節

憐憫貧窮的,就是借給耶和華;他的善行,耶和華必償還。

廿八章廿七節

賙濟貧窮的,不致缺乏;佯為不見的,必多受咒詛。

廿一章十三節

塞耳不聽窮人哀求的,他將來呼籲也不蒙應允。

如果『誠實人』在他獲得酬報以方法上有別於『守財奴』(『惡眼人』),(請比較廿八20,22;智慧與財富(Ⅰ) {\LinkToBook:TopicID=172,Name=智慧與財富(Ⅰ)}的內文),那他在使用金錢的時候會是個『慷慨的人』(廿二9,按字義是『眼目慈善的人』)。誠實人不但知道怎樣智慧地獲得財富,也知道怎樣智慧地加以使用。誠實人的有些品質,已出現於三章三節,三章廿七至廿九節以及忠誠與信實{\LinkToBook:TopicID=167,Name=忠誠與信實}這題目內文的注釋中。他是那熟知『社區』一詞之真正意義的人,而且他把『信實』和『仁慈』置於私利之上,好叫他向上帝守信(賽廿六2),向他的鄰舍守信(三27-29),向窮人守信:『他將食物分給窮人』(廿二9)。慷慨的人這樣行,就是借給上帝(十九17)!耶穌還把這思想更加推前一步,說,『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太廿五40)。而且要注意:我們無須有『牙如劍』的(三十14),而落在耶穌隨後所說的審判之下(太廿五41-46)──『佯為不見的』(廿八27)和『塞耳不聽的』(廿一13)就必定會受審判!哲人說,對窮人佯作不見的硬心腸而又吝嗇的人『必多受咒詛』。傳道經中的哲人詳細說明(四5-6):

不可把你的目光轉離困苦人, 也不可給人有理由咒詛你; 因為人如果心靈痛苦, 他便切求咒詛臨到你, 造他的主必會垂聽他的禱告。

而且今日塞耳不聽的人,極可能明日便發現自己在願意有人聽的一邊。耶穌陳明了一般的原則:『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路六38)。塞德(Ronald Sider)在所着飢餓時代的富裕基督徒(Rich Christians in an Age of Hunger)一書中引人注意地說:『世界的窮困,是一億做母親的在哀哭……因為她們不能餵養她們的兒女。』面對這種情形,基督徒應當為她們的緣故,一同來思索舊約對社會公義要求的含義,作為個人、作為教會,最好怎樣把智慧人和耶穌的忠告實際表現出來:要憐憫貧窮的並將食物分給窮人。基督徒也應當默想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路十),和耶穌在馬太福音廿五章卅一至四十六節以及路加福音十六章十九至廿六節說的嚴肅的話。這裡有幾句拉比的言論,也值得思索:

無論何人實踐愛心和正義,他便仿佛是用慈愛去充滿世界。 借錢給窮人的人比施捨的人更勝一籌;但其中最卓越的是把錢投資在合夥之窮人身上的人。

負責還債

十七章十八節

在鄰舍面前擊掌作保,乃是無知的人。

十一章十五節

為外人作保的,必受虧損;恨惡擊掌的,卻得安穩。

廿二章廿六節

不要與人擊掌,不要為欠債的作保。

廿二章廿七節

你若沒有甚麼償還,何必使人奪去你睡臥的床呢?

六章一節

我兒,你若為朋友作保,替外人擊掌,

六章二節

你就被口中的話語纏住,被嘴裡的言語捉住。

六章三節

我兒,你既落在朋友手中,就當這樣行才可救自己:你要自卑,去懇求你的朋友。

六章四節

不要容你的眼睛睡覺;不要容你的眼皮打盹。

六章五節

要救自己,如鹿脫離獵戶的手如鳥脫離捕鳥人的手。

廿七章十三節

誰為生人作保,就拿誰的衣服;誰為外女作保,誰就承當。

二十章十六節

誰為生人作保,就拿誰的衣服;誰為外人作保,誰就要承當。

(一)

這些言論的主題是說作保證人(『擔保人』),承擔別人債務的法律責任為不智。願負起『擔保人的責任』為在以色列以及古代近東各處獲得借貸常見的方法。哲人可能特別思想到在市場地方,由商人和貿易者作信用處理辦法的繁複,不過他們的言論同樣適用於負責償還陷於艱難時候的朋友或鄰舍所負的債務。

以色列哲人所給人的忠告是:最明智的是不要替人作保,尤其是你對債務人並不很熟識的時候(『外人』,十一15;六1──除非是這意思只是指『另一個人』,見新國際譯本的譯法)。因此十七章十八節率直明言:為人作保是絕對愚蠢的記號;然而六章一至五節則力勸人,若是已經給人作了保證,就不可浪費時間,要竭力設法解除所作的保證。六章三節希伯來原文的最後一行,是比標準修訂本的譯法『你要去,抑制你的驕傲,並包圍你的鄰舍』更加有力的。『作保』這片語,按字義是『擊掌』的意思(六1;十七18;廿二26;不同地是廿七13),而且是指藉握手保證雙方同意協議的習慣。哲人顯然曾見夠多的債務人不還債,以及夠多出自善意但不謹慎的保證人因簽保而要負責還債,因粗心大意使自己泥淖深陷毫無辦法,困坐愁城,令自己確信這是最智慧的做法。廿二章廿七節用幽默的暗示警告人,對不智之保證人會發生的事情。他不僅變為赤貧,若不能還清拖債者的債務的話,他還要受奴役的威脅(請比較王下四1-7;尼五1-8)。

最後的言論(二十16;廿七13)可以從兩方面來了解:(1)作為一種譏諷的警告:擔保人無須期望在債主手中有慈悲:他要持守他的保證,債主要索債;或者(2)作者對債權人的忠告,由於外國人是不良的保險對象,在接受保證人負責為外人還債簽保時,千萬要提防,衣服往往提供作為借貸的抵押品(出廿二 25-27;申廿四10-13;請比較摩二8)。

(二)

我們若察究字裡行間隱含的意思,這些言論的警告聽起來主要是針對人不可作輕率和考慮欠周的保證,這樣的保證都是憑一時慷慨的衝動而作的,後來卻令人遭受極重的損失。可能有時候為朋友或鄰舍做保證人是明智而又仁慈的事。這至少是傳道經那個哲人所採取的見解,不過他也警告人提防這樣做會有的危險(廿九14-15,18,20):

一個善良的人會為他的鄰舍做保證人, 但一個已喪失恥辱感的人會使他失望。 不可忘記你的保證人一切的仁慈, 因為他已經為你交出他的性命…… 做保證人已破壞了許多原是順利的人, 並且把他們搖撼得像海浪一樣; 做保證人已驅使許多有權力的人流亡, 他們在異國到處流浪…… 要量你自己的能力幫助你的鄰舍, 但要自己小心,免得你跌倒了。

在希伯來書中作擔保人的術語應用於耶穌的身上,作了『更美之約的中保』(七22)。其意思是耶穌已經為了這約的實踐簽保並使自己負起責任,不但從上帝那一方面,也從的百姓這一方面,作他們的代表行事── 的百姓,如果曾經有一個的話,乃是一個不良的保險對象;但 是個使人不致失望的中保。

禮物與賄賂

十五章廿七節

貪戀財利的,擾害己家;恨惡賄賂的,必得存活。

十七章八節

賄賂在饋送的人眼中看為寶玉,隨處運動都得順利。

十九章六節

好施散的,有多人求他的恩情;愛送禮的,人都為他的朋友。

十八章十六節

人的禮物為他開路,引他到高位的人面前。

廿一章十四節

暗中送的禮物挽回怒氣;懷中搋的賄賂止息暴怒。

廿五章十四節

空夸贈送禮物的,好象無雨的風雲。

在十五章廿七節,我們有對賄賂率直的非難。其含意是:這些是那些犧牲別人、極欲急速攫取利益之人,所送或所受的賄賂,或許是在生意的企業上,或是藉歪曲公正的做法(請比較十七23)。下一個箴言出現在對賄賂這樣坦白的非難之後,讀起來有令人感到奇異的感覺。賄賂像一根『魔術棒』,正如我們會說的:把棒一揮,(喂,說變就變!)『隨處流動,都得順利』(十七8)。有賄賂或禮物在手中的人能結交朋友和有勢力的人(十九6),為他在社會上的發跡開路(十八 16),並且使自己從困難的情況中解救出來(廿一14)。簡言之,禮物和賄賂是社會上奇妙的滑潤油。它們使一個人的人生道路舒適並給他帶來成功。

關於以色列的哲人認為賄賂是壞事或好事,似乎有些不分明的地方。我們可能認為把『賄賂』和『禮物』之間加以區分便把這種不分明消除了。但是在那些箴言中雖然用兩個各別的希伯來文字眼,它們在廿一章十四節是被視為同等的,而且通常被譯作『禮物』的那個字,在十五章廿七節實際上是『賄賂』這個字。有兩點應特別提及。第一,作為賄賂之饋送與收受的評論,這些箴言聽起來是對的。那是事情的實情。哲人沒有必要推薦這種常例。第二,在古時以色列人的社會,正如今日許多東方人的社會一樣,尋求上級或保護人的恩寵時,送禮是社會接受的一種習慣。禮物與賄賂之間的區別,大半的時候總是不容易畫分的;而在有些社會中則比其他的更加難以畫分。在要畫分界線的地方,對於所有的社會來說也無須是相同的。雖然動機無疑是視為最重要的,禮物為明遞或暗送是辨明它在這條界線哪一邊的一個明確的記號,若有任何懷疑的話,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廿二節給基督徒提供正確的忠告:『凡呈現邪惡的事都要禁戒不作』(欽定本的譯法)。

在高位中之公義與邪惡

十一章十一節

城因正直人祝福便高舉,卻因邪惡人的口就傾覆。

十一章十節

義人享福,合城喜樂;惡人滅亡,人都歡呼。

廿九章十六節

惡人加多,過犯也加多,義人必看見他們跌倒。

廿八章廿八節

惡人興起,人就躲藏;惡人敗亡,義人增多。

廿八章十二節

義人得志,有大榮耀;惡人興起,人就躲藏。

廿九章二節

義人增多,民就喜樂;惡人掌權,民就嘆息。

十四章卅四節

公義使邦國高舉;罪惡是人民的羞辱。

(一)

我們已經注意到(見奸人{\LinkToBook:TopicID=149,Name=奸人}這個題目的內文)義人的言語和行動對於社區的整體和幸福的貢獻,然而邪惡人做的事則對社區造成破壞。它是好或壞的政治團體在社會上公義和邪惡的表現,就是現在在這些箴言中費煞工夫表達出來的。這一點已概括在十一章十一節裡面。正直人的『祝福』,可能是由上帝賜予他們的祝福,這祝福滿溢出來,仿佛使整個社區(『城』)都獲益,或者由正直人藉他們的善言善行給予他們同城的市民的祝福。或許兩者的意義都有。結果那城被高舉或被『建立』(新英文譯本的譯法)──為一個非常重要的城市!有明顯差異的是:邪惡人邪惡而又惡毒的言語,則打擊它的根基並且將城夷為平地。

四個相類的箴言,特別指出一個社區有恰當正確領導的重要性(廿九16;廿八28;廿八12;廿九2)。它們的主題是,社會由邪惡人或義人控制權力和影響時對比的結果。當邪惡人掌權並支配國家事務時,暴行和不義行為實際上便受到鼓勵而且猖獗不受抑制(廿九16),人民在無法忍受的壓迫的重擔下呻吟(廿九2),而且因為懼怕受大傷害而使他們人數稀少(廿八28;廿八12)。當義人興起掌權時,邪惡人便敗亡,人民──尤其是窮人──就有很好的理由歡樂,因為公義和公平必定豐盛。

(二)

在十四章卅四節採取了最廣大的視域:公義是使國家被高舉所走的道路;罪惡是使國家招致羞辱的道路。這是呼應舊約總括的思想,尤其是在希伯來眾先知的信息中屬於極重要的一個主題。這原則或許在申命記廿八章,以其一連串祝福與咒詛的對比中,陳述得最清楚:『你[以色列]若留意聽從耶和華你上帝的話……這以下的福必……臨到你身上……』(1-14節);『你若不聽從耶和華你上帝的話……這以下的咒詛都必……臨到你身上……』(15-68節)。以色列人民的故事,就是在舊約裡面陳述的,大都是這個主題的例證和表現。在本章所說的咒詛比所說的祝福強得多,反映出以色列民及其領袖更常寧願背逆而不聽從上帝聲音的事實,直到他們最後被暴力帶至放逐之地,作為對他們罪惡的懲罰。雖然以色列的故事以實例說明了這個主題,舊約視這個原則在一般的社區和國家,從所多瑪和蛾摩拉諸城(創十九)至巴比倫大帝國(但五)中顯示出來。

伯特菲德(Herbert Butterfield)在所着基督教與歷史(Christianity and History)一書中寫到『在歷史中之審判』這個主題時,說:

審判在歷史中最沉重的落在那些自命為神明的人身上,他們大膽反抗上帝和歷史,將他們的倚靠放在人為的體系里,並敬拜他們自己的手所做的工作,並說他們自己右臂的能力使他們獲勝……。如果人相信科學並且以它為生命的一切和目的,仿佛它是不要向任何更高之倫理目的屈服的話,那麼在宇宙的組成本身中就有東西會使它對它本身執行審判,若僅以原子彈的形式那就好了。

如果這些話不會成為對我們自己國家的預言的話,伯特菲德從過去國家與帝國興衰學到的功課所要說的,是需要銘記於心的:

有一種感覺,在這種感覺中我們對這個題目可能說的,以及我們可能加於人類歷史道德上的裁判,只有應用到對自我的審判才是有效的──只有令我們深切地領受到才是有用的。

C、市場上

合算的買賣,屯糧,和詭詐的法碼

二十章十四節

買物的說:不好,不好;及至買去,他便自誇。

十一章廿六節

屯糧不賣的,民必咒詛他;情願出賣的,人必為他祝福。

二十章十一節

孩童的動作是清潔,是正直,都顯明他的本性。

二十章廿三節

兩樣的法碼為耶和華所憎惡;詭詐的天平也為不善。

十一章一節

詭詐的天平為耶和華所憎惡;公平的法碼為他所喜悅。

十六章十一節

公道的天平和秤都屬耶和華;囊中一切法碼都為他所定。

(一)

討價還價,從前是,而且現在仍然是東方人市場中買賣貨物的方法。在二十章十四節,我們有一段幽默的論及聰明的顧客簡明的描寫。他埋怨賣給他的是次貨,好叫對方減價,及至買去,他便誇耀自己多麼聰明。這言論是以簡易視察人生事實的形式表達的。這樣的事時有發生。或許這是要我們思考到,欺詐在櫃檯的任何一方都可能發現的。或許只是要我們作會心的微笑罷了。

十一章廿六節,售賣人正在從事他的詭計。在這裡提及的或許是屯積穀物、推高價格的作法,謀取更大的利益,而且獲得更多的利潤。投機者聽任他的顧客怎樣想他是毫無疑問的;他們必定會『咒詛』他。但零售商人顧及自己顧客的利益,不僅是他自己真正的利益,也贏得他們的『祝福』。

(二)

律法、眾先知、和智慧人,同聲譴責包括使用詭詐法碼、升斗與天平欺詐手段的交易(請比較利十九36;申廿五13-16;結四十五10-12;摩八5;彌六 11)。秤或天平,是現在仍然使用的一種簡單的東西;天平是用一根秤桿兩端各用繩懸掛一個淺盤,中間或是用手持住或放在中心的一個支架上。它們很容易用不足重量的法碼加以操縱。『兩樣的法碼,兩樣的升斗』(二十10)的希伯來原文作『石和一石,伊法和一伊法』。法碼通常用石塊製成並刻上它們的數值。它們保存在一個囊中(請比較十六11)。日常用的基本重量單位是『舍客勒』(約11公分,王下七1;結四10)。伊法是用於穀類之量乾物的量器(士六19),等於一個夠大可以容納一個人的器皿之容量(請比較亞五6-11),而且算作為一頭『驢的重量』(即一『賀梅珥』;請比較賽五10)之十分之一。因此欺詐的商人會有兩組法碼和升斗,一組是低於標準的(『公平』的法碼,十一1;見新國際標準譯本)用於賣出,另一組則多於標準的,用於買入。我們可能注意到:雖然我們聽見有『王的平』(撒下十四26)和『聖所的平』(出三十13)以及這些可能代表用於徵稅等目的的標準,由商人所用實際重量的標準,是地區與地區和城與城之間都有分別的(見創廿三16)。那就使那狂妄者更容易使用欺詐的法碼和升鬥了。

上列第二組四個言論中的頭三個都強調商業上這樣不當的行為是上帝所痛恨的。然而最後的言論則更進一步,並且說公道的天平和秤都屬於上帝,而且是 手所作的工作。仿佛已經規定一個舍客勒應有多少重量,或一個伊法應有多少容量,而且自己費心察看商人的法碼和升斗是否與的相合。因此這些箴言堅持上帝銳利的細察臨到商店櫃檯的教訓,而且 期望完全的誠實。這個教訓適用於我們所有商業和生意的交易。

猶太人的拉比也強調有必要在法碼和升斗問題上完全誠實,而且規定嚴格的規則防止無意之中的曲解。因此,例如他們規定『零售商人每周必須拭抹他的升斗兩次,他的法碼每周一次,以及他的天平每次稱過都必須拭抹』。而且在注釋利未記十九章卅五節時說,『你們施行審判,不可行不義,在尺,秤,升,斗上,也是如此──「在尺上」指地的量度,他不可為一個人在夏天量,為另一個人則在冬天量[在夏天量尺收縮];「在秤上」,他不可把他的法碼放在盤裡面[那樣會使法碼重些];「在升斗上」,他不可使液體物質起泡』。我們可能不大關心拉比聲明的法律上的裝飾,但我們必須賞識他們對細節的注意。根據一個古時的言論說,『在小事上誠實不是一件小事』;另一句則說,『誠實是精確至不差毫釐的』。『小事』,『毫釐』是我們容易忽略,而為上帝所考究的。

D、法庭中

假見證

十二章十七節

說出真話的,顯明公義;作假見證的,顯出詭詐。

十四章五節

誠實見證人不說謊話;假見證人吐出謊言。

十四章廿五節

作真見證的,救人性命;吐出謊言的,施行詭詐。

廿五章十八節

作假見證陷害鄰舍的,就是大槌,是利刀,是快箭。

廿四章廿八節

不可無故作見證陷害鄰舍,也不可用嘴欺騙人。

廿四章廿九節

不可說:人怎樣待我,我也怎樣待他;我必照他所行的報復他。

十九章廿八節

匪徒作見證戲笑公平;惡人的口吞下罪孽。

十九章五節

作假見證的,必不免受罰;吐出謊言的,終不能逃脫。

十九章九節

作假見證的,不免受罰;吐出謊言的,也必滅亡。

廿一章廿八節

作假見證的必滅亡;惟有聽真情而言的,其言長存。

廿九章廿四節

人與盜賊分贓,是恨惡自己的性命;他聽見叫人發誓的聲音,卻不言語。

在全以色列大小城市中,法庭是在城門口開庭的。審判官是從長老──族長和社區中的領導人物──抽籤選定的(申廿一19;廿二15)。他們審問刑事和民事案件,不過二者的區別在舊約裡面,是從未清楚加以劃分的。這些法庭在工作上一個好例子,見於路得記四章一至十二節;一個較不吉利的例子則見於列王紀上廿一章八至十四節。

審判處理得公正或不公正大半有賴於證人的說實話(十二17;十四5)。因此證人登證人席要嚴肅起誓『說實話,全部實話,只說實話,不說別的』。作假見證是第九誡特別加以責難的罪:『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出二十16)。偽證是謊言最惡劣的一種形式,因為它使審判成了笑柄(十九 28),而且破壞了審判的目的(十四25)。

在這些箴言中擬想的情況是,人作假見證陷害無辜的人,而不為有罪的人──例如用案發不在場的假證提供罪證。在古時的以色列多方面的罪行都處以死刑,而且死刑通常大抵都是執行的。作假見證者的謊言,真正是致命的武器(廿五18)。這種武器,不但能破壞無辜之人美好的名譽,使他受重重打擊、受傷害,還能真的把他殺了(十四25)。拿伯的命運最能說明這一點。受王后耶洗別的教唆,他被當局依據捏造的罪名提訊,而且憑兩個被雇來與他作對之人的口供,他被定罪而且被人用石頭打死了(王上廿一8-14)。當死刑執行時,律法要求見證人『要先拿石頭打死他』(申十七7;請比較約八7),作為他們公開承認他們對他的被定罪與處死負責。

在廿四章廿八節『無故』這措辭是含糊不明的。它可能意味沒有根據的控告;或者意味沒有必要作見證人,那就是在沒有法律上的義務這樣作的時候。在後一種情形,雖然這樣作的人可能是個無賴,他是無須作假見證的。然而第二行顯示這樣的人,自己並不以為在作假見證。不論是哪一種情形,下一節顯露出所包含的動機:要報復。這樣看來,在這裡我們見到更進一步的警告,叫人不要報復(見仇敵與報復 {\LinkToBook:TopicID=165,Name=仇敵與報復}這個題目的內文),現在又見到附加的思想,即出於怨恨詆毀他鄰舍的人會立即發現自己在說謊。

在十九章廿八節的『戲笑』一詞,是與『褻慢人』一詞來自同一字根。這是褻慢人處於他最不以為恥和最危險的情形。像一個懷惡意、而不是那個和藹的彭布先生(Mr. Bumble)一樣,他認為如果法律假定聽假見證是錯誤的話,那麼『法律便是一頭驢──一個白痴』;而且他發現他造成的傷害是一口味美的食物(請比較十九 28)。但他嘲笑的公平,會發出最後的笑聲。作假見證的,無法逃避刑罰(十九5;十九9;廿一28)。應用報復法(lex talionis),法律規定:誣告者將會受被告(因他的見證而定罪)同樣的刑罰(申十九16-21)。然而更可能這些箴言的意思意味偽證者會被上帝刑罰,而不是透過適當的法律程序受罰。如果廿一章廿八節的第二行,是說忠實的見證人會存活──正如第一行導致我們預期它說的──那是奇怪的說法,希伯來原文就更加奇怪了(『聽見的人會永遠講述』,請比較欽定本的譯法。譯按:中文本作『其言長存』)。其意義是非常不清楚的,各種譯本都用它們自己的方法設法把其中的意義表明出來(請比較新英文譯本,新國際譯本的譯法)。

作假見證者一個更加明確的例子,在廿九章廿四節已被挑選出來。當時的情況,似乎是法官公開請求任何對罪行知情的人出來作見證(見利五1)。一個盜竊的從犯聽見了嚴肅的囑咐,但保持緘默,由於他只會使自己受牽連。結果他給盜竊加添偽證,使咒詛臨到他自己頭上(請比較士十七2)。

受賄的法官

十七章十五節

定惡人為義的,定義人為惡的,這都為耶和華所憎惡。

廿四章廿三節

以下也是智慧人的箴言:審判時看人情面是不好的。

廿四章廿四節

對惡人說「你是義人」的,這人萬民必咒詛,列邦必憎惡。

廿四章廿五節

責備惡人的,必得喜悅;美好的福也必臨到他。

十八章五節

瞻徇惡人的情面,偏斷義人的案件,都為不善。

十七章廿三節

惡人暗中受賄賂,為要顛倒判斷。

廿八章廿一節

看人的情面乃為不好;人因一塊餅枉法也為不好。

十七章廿六節

刑罰義人為不善;責打君子為不義。

被假見證人控告是夠糟的了,但人的案件,像拿伯的一樣(王上廿一8-14)也由那些受賄的法官審訊的話,就實在不幸了。因為盤詰見證人是他們的責任,並細察他們的見證,看看其真實性是否成立(請比較申十九18),好得到正確的判決。

受賄的法官,使公正的車輪偏離它們的軌道(十七23),定惡人為義並定義人為惡(十七15)。法庭的來龍去脈,宣告一個人為惡或義,並不是通過觀察他是那一種人,而是通過判決,指控他有罪或無罪。因此稱惡人為義只是意味宣告在錯誤一方的那人為正確的一方──即宣告有罪的為無罪;然而定義人有罪乃意味在正確一方的人是在錯誤的一方──就是宣告無辜的為有罪(請比較廿四24-25;出廿三7;賽五23;也見申廿五1關於正確做法給倒過來!)這術語形成了保羅在羅馬書開頭幾章解釋『因信稱義』的背景。在那裡最偉大的真理是上帝為義而且稱罪人為義(羅三26;四5)──在這裡這是法官決不會作的事!但是神聖恩典的反論就是這樣的;這非常大膽的思想,也警告人對律法的措辭不能過於強求,正如許多神學家往往冒險要作的。用不同的方法來說,受賄的法官偏袒有罪的人而剝奪無辜人的權利(十八5)。『偏袒』按字義是『扶起臉面』(譯按:中文本作『瞻徇情面』)。這種說法,追溯帝王把向他俯伏求憐憫或某種別的施與之臣民的臉扶起來,作為他已贏得恩寵的指示(請比較瑪一8)。雖然我們很少人會顯示裁判官偏袒的心理狀態,雅各書二章一至四節表明我們大家怎樣在教堂座位上,只藉勢利眼光就能把這種心態表露出來,實際上使我們自己作了審判官。提摩太前書五章廿一節也有話對教會的領袖們講。

在十七章廿三節的『惡人』,就是那受賄的法官。在先知書中所提及的話,顯示賄賂朝臣在古時的以色列盛行,正如今日在世界上有些地方一樣(賽一23;摩五12;彌三11;請比較撒上八 3)。那些在律法錯誤一方的人,總是發現有一、兩個法官在他們的口袋中作一種穩健的投資。『懷裡(譯按:中文本作「暗中」)』指衣裳在胸前的折層,在那裡金錢能隱藏起來,而且能秘密地溜出來。與歪曲公平之受賄並駕齊驅的貪婪和腐敗,在廿八章廿一節加以強調:『一塊餅』,那就是一個小數目,有時會被當作是足夠的報酬(見摩二6;請比較結十三19)。

十七章廿六節的第一行是夠清楚的:無辜的人不應被罰鍰。但第二行是甚麼意思呢?由於職位上的高貴並不保證品格上的高貴,它是否意味高貴人士因為他的高位,決不應被責打,或有高貴品格的人(就是『無辜的』)不應被責打。如果第二行是指這樣的意思,那麼這一行說的大概與第一行說的是同樣的事。但是在那種情形,『高貴(譯按:中文本作「君子」)』會是用得古怪的字,因為它通常指一個人的職位,而不是指他的品格。前者是了解這一行更加自然的方法,即使它在我們看來帶有偏袒的意味。它是費解的一行。新國際譯本譯作:『或為他們的正直責打官員』;這種譯法,如果正確的話,似乎意味拒絕被那「體系」賄賂的官員,不應成為受害者。

十八章十七節

先訴情由的,似乎有理;但鄰舍來到,就察出實情。

十八章十八節

掣籤能止息爭競,也能解散強勝的人。

十六章卅三節

簽放在懷裡,定事由耶和華。

第一處的箴言警告不可太早下判斷。它的背景是法庭。那先訴情由的是那控告另一個人的人。他說了他那一番話時,似乎很清楚他是對的。然而當被告有機會發言時,事情往往顯露不同的形勢;只有那時才能作公平而又相稱的判斷。作為一個共通的原則:每一個爭論都有兩面,這個箴言有廣泛的用途。它是夠明顯的要點,卻是容易被人忘記的要點。

有時案情已全部聽取,而且作了謹慎的細察之後,法官仍然不能作出判決。在這樣的情況下,『簽』便有用場了。我們聽見簽被用於各種不同的情況──例如,在各支派中分地給他們(書十八10);選立掃羅為王(撒上十20-21);以及在贖罪之日要選取送到曠野去的那頭公山羊(利十六8)。實際上,這是我們聽見在解決爭論上使用它的唯一地方。抽籤(或拈鬮)實際上所包含的情形不得而知。它們可能是小石頭,在上面有記號,抽的時候就把它們拋在地上,頗像擲錢幣的情形;或者它們可能從一個容器中抽出來,頗像從其中所盛許多作了記號的莖管抽出一根來的情形。投擲錢幣,可能是決定板球隊哪一隊先擊球的極好的方法,但我們會認為用它決定一個人是否有罪或無罪,是一種非常不能令人滿意的方法。如果不用太多的言辭來說的話,我們所稱為『或然(或可能)』的,希伯來人則稱為『上帝的保佑(或上帝的預備)』。在他們看來,人可以投擲錢幣,但它是否出現為人頭或背面,則由上帝決定的:『定事[按字義是「判定」]完全由耶和華』(十六33直譯)。

抽籤之法曾為初期使徒所採用,以決定哪一位加入他們的數目中(見徒一26),但自此以後似乎已經拋棄,由於聖靈來臨引導教會進入上帝的真理而作廢了。我們對於用任何機械方法以確定上帝旨意和尋求 的引導必須十分小心。

E、宮庭中

王的措施(Ⅰ)

廿八章十五節

暴虐的君王轄制貧民,好象吼叫的獅子、覓食的熊。

廿八章十六節

無知的君多行暴虐;以貪財為可恨的,必年長日久。

十六章十節

王的嘴中有神語,審判之時,他的口必不差錯。

二十章八節

王坐在審判的位上,以眼目驅散諸惡。

二十章廿六節

智慧的王簸散惡人,用碌碡滾軋他們。

廿九章十四節

君王憑誠實判斷窮人;他的國位必永遠堅立。

廿九章四節

王藉公平,使國堅定;索要賄賂,使國傾敗。

二十章廿八節

王因仁慈和誠實得以保全他的國位,也因仁慈立穩。

與大家都熟悉的描繪賢明智慧的君王清晰的輪廓描繪的獨栽者畫像(廿八15、16)遙遙相對的,是這裡並下一段言論,約略刻畫出賢明智慧君王的輪廓來。雖然這描繪大都是理想的,這些箴言乃是要作王的人傾聽,並且提醒他,這是他應當設法符合併受其規範的理想。

(一)

在以色列哲人看來,作君王的智慧標準,尤其是要知覺敏銳和正直,他要以此為伸張正義。列王紀上三章十六至廿八節,所羅門了結兩個妓女之間的爭論,『以色列眾人聽見王這樣判斷,就都敬畏他,因為見他心裡有上帝的智慧,能以斷案。』(28節)而且在箴言八章十五節善良的智慧女士宣告說,『帝王藉我坐國位,君王藉我定公平』。因此在箴言中智慧的王首先應是一個公平的王\cs8。

『審判的位』(二十8)極可能是指王審理案件時坐的一個特設的座位。在所羅門的王宮中有一個為這個目的而建造的特別的『審判的會堂』(王上七7直譯)。雖然案件會正常地在各地法庭由長老們審理,似乎每一個以色列人都有權利把他的 情直接呈到王面前,而且他的法庭也是最後的上訴法庭(請比較撒下十四4-11;王上三16-28;王下八1-6)。

由王所作的宣判是『靈感的決定』(十六10直譯。譯按:中文本作『有神語』)。在這裡所用的那個希伯來文字眼是饒有意味的。它實際上是『占卜』這個字。占卜術在古時的世界是廣為人所使用的(民廿二7;撒上六2;結廿一21),但禁止上帝子民作任何形式的占卜(申十八10)。同一字眼,也用於描述假先知的神諭,他們聲稱已『預言了』上帝的話(耶十四14;結十三6-7)。實際上,只在這個箴言中,這個字才帶有一種良好的意義。但它是甚麼意思呢?它的意思可能指王的判斷依賴上帝賜的智慧(八15;王上三28);或者它可能指智慧的王『不可思議的』洞察力,使他的決定仿佛是從上帝的口而來的神諭(請比較撒下十六23)。無論哪一方面,結果都是一樣:『當他宣告判決時,他必不致差錯』(新英文譯本的譯法,十六10)。新國際譯本把它譯作『他的口不應出賣公平』(十六10),把王的不致錯誤的判斷剔除了。這無疑是王在這裡要學的教訓;但它並不是希伯來原文最自然的譯法。當然,智慧人並不會那樣天真的相信那些君王不可能有差錯;但他們確實相信真相在一個智慧之王包容而又細察的眼光下總是會『露出來』(見廿五2的注釋,王的措施(Ⅱ) {\LinkToBook:TopicID=187,Name=王的措施(Ⅱ)}的內文),這樣使他能作出正確的判決。

(二)

王對公平的監督,是一種兩方面的工作。

(甲)他要注意作惡者應加以斥責和刑罰。在這裡,正如我們應期望的,智慧的王要有辨別力,看透惡棍為掩飾他們的邪惡並蒙蔽他而編造的狡詐計策。他要把真理與虛謊分開,確實如簸箕把糠與麥子分開一樣(二十8);而且他不會疏忽而不處罰他們,正如車輪在禾場上來回地壓在麥束上「輥軋」它們一樣(二十26;請比較賽廿八27-28;摩一 3)。在這裡沒有溫和的措施!

(乙)但更加重要地,他要注意窮人和困苦人的權利受到保護,不受富人和有勢力人士嚴厲手段和聲名狼藉的不公正對待(廿九14)。這誠然是舊約最期望一個君王要有的品質。因此每個新王在加冕儀式時都獻上如下的禱告:

上帝阿,求你將判斷的權柄賜給王, 將公義賜給王的兒子。 他要按公義審判你的民, 按公平審判你的困苦人! 他必為民中的困苦人伸 , 拯救窮乏之輩, 壓碎那欺壓人的。(詩七十二1-2,4)

這也是以色列諸王時常都太缺乏的品質。亞哈王便是一個特別顯着的例子,他不但對社會不義行為視若無睹,他甚至以自己為榜樣主動地加以鼓吹(王上廿一 1-16)。眾先知有些最嚴厲的話,都專用來指摘這個王和他那些政治領袖,因他們用他們的權力,犧牲窮人和困苦人,以達到他們自己的目的,而那些人原是他們應特別照顧和關懷的對象(見賽三13-15;耶廿二13-19;結卅四1-10;彌三1-4,9-12)。

(三)

公義之王的理想,是從以色列在二十章廿八節的信心特別的角度去看的。這言論回顧撒母耳記下七章十一至十六節,上帝與大和他的家立的約。上帝與王之間這特別的結合,是由上帝之『忠誠』(或『堅定的愛』,chesed)與『信實』(撒下七15;詩八十九24──見箴三3的注釋──哲人的妥拉{\LinkToBook:TopicID=118,Name=哲人的妥拉(三1-4)}。譯按:中文本作『仁慈和誠實』)支持的,在這裡被描述為王的王位,得以立穩的護。但這些也是王對他的臣民應顯示的品質(請比較三3;賽十六5),好叫所有子民都能處於賜與王的幸福和祝福的情況中。大自己在他『末了的話』裡面,概括上帝為王和百姓,與他立的約的含意:

以色列的上帝, 以色列的盤石,曉諭我說: 那以公義治理人民的, 敬畏上帝執掌權柄, 他必像日出的晨光, 如無雲的清晨,雨後的晴光, 使地發生嫩草。 是的,我家在上帝面前豈不是這樣立 麼? 因為 與我立永遠的約, 這約凡事堅穩。(撒下廿三3-5修譯;請比較撒下八15)

王要學習的教訓是:自私而又不公正的運用權力,會暗中損毀他的王位並給他的百姓帶來破壞。只有專心從事建立更公平的社會,糾正所加於無勢力者之損害的權力,至終才能獲勝,並給穩固的王位和安定的社會提供基礎(廿九4;廿九14)。近代使許多國家遭災,並犧牲無數生命的不穩定政治,顯示人沒有學會這個教訓到甚麼程度。但它也是容易轉變為更加謙遜的領導形式,適用於教會內外的教訓。

王的措施(Ⅱ)

廿五章二節

將事隱秘乃上帝的榮耀;將事察清乃君王的榮耀。

廿五章三節

天之高,地之厚,君王之心也測不透。

廿五章四節

除去銀子的渣滓就有銀子出來,銀匠能以做器皿。

廿五章五節

除去王面前的惡人,國位就靠公義堅立。

十六章十二節

作惡,為王所憎惡,因國位是靠公義堅立。

十七章七節

愚頑人說美言本不相宜,何況君王說謊話呢?

廿九章十二節

君王若聽謊言,他一切臣僕都是奸惡。

廿一章一節

王的心在耶和華手中,好象隴溝的水隨意流轉。

(一)

廿五章二、三節的箴言,雖然是用有幾分神秘論的言辭表達的,卻指出了兩個非常現實的要點:

(甲)智慧的王注意別人所說或所想的,作為行動的依據(2節)。上帝要深藏在人不能徹底明白的奧秘的事物中是一回事(申廿九29;伯廿六14;賽四十五15);但一個王不知道他周圍所發生的事(即不是上帝所隱藏的事),他就是一個拙劣的王。在撒母耳記下十四章二十節提哥亞那個智慧的婦人稱讚大說,『陛下如上帝的天使一樣智慧,而且知道國中所發生的一切』(新英文譯本的譯法)。王有本分統轄國家事務,密切注意他的大臣完成各人任務,並使自己對平民的情況見聞廣博。尤其是,他有本分對任何須要他處理的事情,格外小心而又全面的調查,為的是在採取任何行動以前,尋根究柢,從杜撰的故事中挑出事實。因為出於善意但資訊不足、又判斷失當而採取的行動,與出於惡意且不尊重真理、而採取的行動,同樣能對整體造成損害。

(乙)智慧的王不會隨便讓人識破他的心意(廿五3)。這裡的『地』大概代表『陰間』(請比較新英文譯本的註腳;也見伯十一8)。比較的要點,不在於一個王深奧的思想像他不可預測的行動一樣多。不過分泄露心意的王,會贏得他的臣民更大的尊敬。他要使他們保持警覺,在他面前放輕腳步,不可占他便宜──畢竟,王就是王!

從這些箴言的概念,除了那「大哥正監視你」用偵察、守秘密和恐懼為權力的重要支持策略之外,便沒有另外的意思。倒不如說,它們強調獲得公眾信任和尊重(『榮耀』,廿五2)的政府,雖然知道何時保持自己的意圖,卻顯示經仔細考慮而承擔起的行動和決定,是依據所見可用的證據與有關的事實,且最主要為關心真理和人民;而不是依據黨派的利益,狹窄的政治意識,或短期政治上權宜之計。

(二)

智慧之王另外的標誌,是他會謹慎用那些同樣廉正的官員和顧問作他的近臣。這是廿五章四、五節所表明的要點。在第四節標準修訂本加上『作……的材料』一語,使含糊不明的希伯來經文能有較明確的意義。現代英文譯本為使文意流暢而把它譯作『藝術家能製作美麗的東西』,這意思也許更好些。君王要擺出最佳狀態,正如銀匠顯示出上好的一樣,精煉的過程同樣必要。因此君王如果要為良好而又公平的統治,奠定穩固的基礎,就必須採取步驟,剷除貪官污吏。

十六章十二節第一行,新國際譯本的譯法較佳,『作惡的為王所深深憎惡』(請比較新英文譯本),因這話主要是指別人作惡(譯按:以上的注釋所以出現,因英譯本有語病,可能被人誤作『可憎惡的是君王作惡』)。所以這個箴言與廿五章四、五節的思想相連。但那樣並非讓王可以置身於精煉過程之外;因為廿九章十二節有警告,在這裡,正如極常見的情形,榜樣是具有決定性的。邪惡的王必定得到他應得的官員。

(三)

最後一處箴言的主題(廿一1),是上帝管理王的決定和行動。智慧的王行事為人,不會像個專橫霸道的人,全憑他自己的喜好而行,除了他自己,無須向任何人負責。相反地,他願意服從上帝的管理,好叫上帝能指揮他為 自己的旨意力,像農夫能那樣容易藉他灌溉的水道把水引至最需要的地方。這是王為上帝的『僕人』所包含的意義的一部分(詩七十八70;八十九3,50)。這是上帝時常期望眾僕人的。然而這個箴言同時也表明這個要點,即專制的王並非如他所想,他是主宰;因為在上帝的助佑中,甚至君王發現他們無意中作了上帝的僕人──古列(賽四十四28),尼布甲尼撒(耶廿五9),和希律(徒四27-28)可資證明。

利慕伊勒王母后訓誡(卅一1-9)

智慧而又公義之王的理想,是古代近東人民中廣泛珍愛的,我們一直尋找特別關於以色列人這方面的箴言就很少。罕摩拉比(Hammurabi)王在他着名的法典中告訴我們,他受命於最高神明,要他『促進人民的幸福……使正義在地上伸張,摧毀惡人惡事』;他而且誇耀說,『我治理他們,使他們時常享平安;我運用我的智慧庇護他們;為的是使強者不致壓迫弱者,孤兒寡婦可以得到公平的對待。』再者,在埃及人之米利卡勒王所受訓誨(Instruction for King Merikare)中,王得到教導是:『在你繼續留在地上時要施行公義……。不可欺壓寡婦,人在他父親財產的權利中別人不能取代……。要提防濫用刑罰。』

當前這一段經文,是與本題有關的另一個實例。在這裡我們有一篇保存在箴言中非以色列人的智慧文學,它甚至更確實強調論及王的義務這個最主要的題目。

關於利慕伊勒或他的母親,除了這段經文之外,我們一無所知。然而瑪撒(Massa,三十1;卅一1。譯按:中文本兩處均譯作『言語』)被認為是亞拉伯北部一個種族或地區(創廿五14)──一個以其智慧着名之地域(王上四30;耶四十九7)──的名稱。另一方面,Massa也是希伯來文中意義為『神諭』(按字義為『負擔[中文本作默示]』)的一個常見名詞。因此不是指明利慕伊勒來自何處(標準修訂本,新英文譯本),而可能描述所說的為『重要的話語』(請比較新國際譯本,現代英文譯本譯法)。

我們是否應認為利慕伊勒為一位年輕的王,從母親得到一些忠告,或認為他是一位放蕩的王,受到嚴厲的叱責,則很難說。無論如何,決不會被誤解的是這位母親對兒子強烈的關注。這一點在第二節以它重複三次的『啊』非常清楚地顯示出來(譯按:原文就更清楚。譯作『啊』的字是What[怎麼],而且置於每一句開端,表示重的意思。直譯作『怎麼[或啊],我的兒?怎麼[或啊],我腹中生的兒?怎麼[或啊],我許願得的兒?』)。新英文譯本這個驚嘆詞的意思是指:『我要對你說甚麼呢』。它也同樣極可能有『你究竟在做甚麼』的含意,尤其是如果語氣表示譴責的話。她訴諸他尊敬母親的微妙感覺,並他的誕生乃答覆她的祈求這些事實 ──極像撒母耳的情形(撒上一11)。在這裡利慕伊勒之名可能是意味深長的,因為它的意思大概是指『[奉獻]給上帝的』。

在卅一章三至四節裡面,我們有箴言兩個最喜愛的主題:雜交與醉酒。要注意:母后不再打算要兒子戒酒過於要他獨身。她的看法是:作全民的王在兩樣上必須避免過度放任;因為這一樣(大概是指過大的後宮)使人心情紛亂並且削弱體力,而另一樣則腐蝕意志並且使心思變為糊塗。而且這些國家的王不是在身體上、便是在道德上,不適於從事他的任務,監督公義的施行(5節;請比較後來的所羅門、王上十一1-6)。尤其是王必須為『啞吧』開口,就是為那些缺乏『膂力』的人,使他們的聲音在維護他們合法權利時能被人聽見:為孤獨的、窮乏的、和困苦的也是如此(8,9節)。王作這樣的事,就要有品格的力量和清楚的頭腦,而且總要警醒。

六、七節的話,從字面的意義來了解,贊成人把他的憂愁淹沒在酒杯中,從酒醉的昏迷中尋求解脫自己的不幸,是有幾分諷刺的。有些注釋家認為用酒作藥品或興奮劑是可推薦的。雖然智慧人確實認識它的藥用價值,很難相信這幾節是為了胃口而論到一點酒的功效。『給』這個動詞是複數,或許意味深長,好叫這訓誨表明並非特別對利慕伊勒講的。這一點倒使人聯想到這幾節,不過是對大眾飲用酒類視察所得;好象是說,「對不幸的人而言,在杯中尋求忘卻是一回事」,但王對於他們不幸的緣由不能忘卻。

智慧的朝臣

十六章十五節

王的臉光使人有生命;王的恩典好象春雲時雨。

十九章十二節

王的忿怒好象獅子吼叫;他的恩典卻如草上的甘露。

二十章二節

王的威嚇如同獅子吼叫;惹動他怒的,是自害己命。

十六章十四節

王的震怒如殺人的使者;但智慧人能止息王怒。

十四章卅五節

智慧的臣子蒙王恩惠;貽羞的僕人遭其震怒。

廿二章廿九節

你看見辦事殷勤的人嗎?他必站在君王面前,必不站在下賤人面前。

廿五章十五節

恆常忍耐可以勸動君王;柔和的舌頭能折斷骨頭。

十六章十三節

公義的嘴為王所喜悅;說正直話的,為王所喜愛。

廿一章十一節

褻慢的人受刑罰,愚蒙的人就得智慧;智慧人受訓誨,便得知識。

廿四章廿一節

我兒,你要敬畏耶和華與君王,不要與反覆無常的人結交,

廿四章廿二節

因為他們的災難必忽然而起,耶和華與君王所施行的毀滅,誰能知道呢?

廿三章一節

你若與官長坐席,要留意在你面前的是誰。

廿三章二節

你若是貪食的,就當拿刀放在喉嚨上。

廿三章三節

不可貪戀他的美食,因為是哄人的食物。

廿五章六節

不要在王面前妄自尊大;不要在大人的位上站立。

廿五章七節

寧可有人說:請你上來,強如在你覲見的王子面前叫你退下。

在這些箴言中的警告和忠告,現在是給將要在王家公職部門之一從事終身事業的年輕人聽的。

(一)

開頭幾處箴言警告年輕人職業上的危險。他們會發現王的公職會有危險,正如它會有酬報一樣。他們能被擢升至高位,或者正如很快便被解除職務一樣。一切完全視乎王對於他們的意向。而且王的喜好不但使他們的事業順利或受阻;但也對他的臣僕操生殺之權。

另一處的箴言(十六15)論及較幸福的一面。春雨(欽定本作『後雨』)約降於三、四月間,使穀物在被收割之前助其成熟。因此作雨水先兆的雲彩便給人以好收成的應許(亞十1)。照樣,王友善的容顏,便等於給蒙寵愛的朝臣生活順利和事業成功的應許。

另一方面,他們若犯錯誤,使王向他們發怒,便有禍臨到他們。他們也極可能激怒獅子;因為王的忿怒正如獅子的咆哮為死亡之先兆同樣可怕(十九12;二十2)。智慧的朝臣會注意王不悅首先泄露底蘊的記號,並會立即採取步驟止息他(十六14)。

這些箴言的主題關於約瑟(創卅九至五十章)、但以理及其同伴(但一至六章)、以斯帖的故事中,以及臨到亞多尼雅、約押、和示每(王上二)可怕的命運中,以實例說明了。

(二)

其他箴言關於怎樣贏得王的恩寵,並避免惹起他的忿怒,列出一些實用的忠告。這種忠告大抵是任何父親在兒子離開學校開始工作時會給他的,即使只是在當地的超級市場。

(甲)雖然在某種程度上,朝臣為王一時的怪念頭所支配,只要他應得的話,他可以預期有嘉許和擢升的。有效率而又明智地完成他任務的官員,就會走上成功的路;但不勝任的拙宦,使政府名聲掃地,就得當心了(十四35;廿二29)。

(乙)在他被召向王獻策時,就必須說得機智。王會採納忠告,並且能使他改變主意。但朝臣若一切都要越俎代庖,語帶要挾,要王隨他的想法團團轉,必引致反效果,不用說也知是不成體統了。所需要的是沉靜溫和、卻又堅定的勸誘;因為那樣至終會磨掉對他的忠告最堅固的阻力(廿五15)。

(丙)下一個箴言(十六13)現在強調言語必須真實而不在機智。它加強廿五章四、五節,十六章十二節和廿九章十二節的主題(見王的措施(Ⅱ) {\LinkToBook:TopicID=187,Name=王的措施(Ⅱ)}這個題目的內文),但現在是從官員的角度說的。(智慧而又公義的)王從他的官員聽到的,不是他們認為他會喜歡聽的,而是正直的話。

十六章十三節所要求的正直,和廿五章十五節所要求的柔和,似乎結合在廿二章十一節裡面了。然而在這裡希伯來經文是費解的。新英文譯本把它譯作『耶和華喜愛真誠的人;但你用你精煉的片語會使王與你為友』。那麼這話便暗示阿諛之詞和口才,是比真誠和正直的話獲得擢升更可靠的途徑了。如果新英文譯本的譯法是正確的話,那麼這言論對人生事實的觀察所得,便比十六章十三節有更合乎真理的聲音;但是作為一句忠告之言,對那認真接受第一行的人來說,是有所不足的。

(丁)朝臣對王必須敬畏和順從,正如他要這樣對上帝一樣。不是極度尊敬和絕對順從,對朝臣來說都會招致災禍(廿四21-22)。如果正如這言論暗示的,他對王的忠誠,是與他對上帝的忠誠相等的話,那便很明顯他極容易發現自己處於進退維谷之境。在這些忠誠互相牴觸的處境中,他要怎樣行呢?箴言中實際上並沒有考慮到會發生這種情況,不過這種可能性是夠真實的。不但在古時以色列朝臣中有這種情形。今日基督徒可能發現他事業的前途,有賴於照上級指示,從事於可疑的事情。我們剛才言及但以理書中的那些故事,大都環繞相牴觸的忠誠這個問題旋轉。在那裡最重大的原則,正如後來初期教會的使徒說的,『順從上帝優先於順從人』(徒五29,耶路撒冷譯本的譯法)。

(戊)一個朝臣無論如何能幹、機智、誠實、而又順服,如果他不留意坐席的禮貌的話,仍然可能陷於苦境的(廿三1-3)。面對豪華的酒席,使他食指大動,受到要把美食狼吞虎咽的試探,使自己成了老饕。『就當拿刀放在喉嚨上』,這種說法的意思,可能意味老饕的動作等於自殺,等於切腹自盡的動作;或者這可能是一種生動的方式說出:『要抑制你的食慾』。王的少許精美愉人的食物,為甚麼稱為『哄人的食物』(按字義是『謊言的餅』)則不清楚。或許它的意思意味可能在他的款待後面,有某種陰險的動機。亞拉伯人有一句俗語:『王的珍饈灼傷唇』。因此,朝臣要當心!更可能它只是意味王的款待,證實為朝臣的致敗之由。王會留心貪食之人,而且會很合理地假定這個人在執行他的職務時是很粗野的。

(己)當王的大臣和權貴們為某一正式的特別時機會集在朝時,朝臣必須知道自己的地位(廿五6-7)。如果他設法與比他高級的交好的話,他便冒被申斥的危險,並在每一個有關係的人面前丟臉。對他事業的前途會有無窮的損害。對於他來說,最好的策略是,置身於比他低級的人員中,因此當他被邀請加入更高貴的人員中時,就表示在王心目中他的地位得到公開肯定。他感到滿足。

這箴言可能是耶穌在路加福音十四章七至十一節所講婚筵的故事的基礎。耶穌做得比他更好,用格言中表示的意思,引伸出更廣泛的教訓(11節):『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下一次我們假裝優越的態度和舉止時,值得想記這教訓!

F、智慧學校中

須側耳聽受智慧人的言語(廿二17-21)

這段經文和下一大段搜集在一起的言論,帶我們再一次(請比較一至九章)回到智慧學校,來到智慧教師的跟前。

這段經文是這卷書第三大段(廿二17-廿四22)的引言。像一至九章一樣,它採用一系列父對子講話的功課的形式(廿三15,19,22,26;廿四 13,21──見一8-19,學校功課{\LinkToBook:TopicID=111,Name=學校功課(一8-19)}這題目內文的注釋)。它的標題大概是『智慧人的言語』(17節),它是後來錯誤併入十七節裡面的。這樣,第一行應依照七十士譯本的變體,作『你須側耳聽受我的言語』。正如我們已經說過的,箴言這一段是從埃及人的阿曼尼摩比之訓誨改作的。要注意我們這段經文與埃及哲人開始他的教訓的方法之間的類同處:

你要傾聽,注意聽所說的, 你要用心了解所說的。 把所聽見的存記在你心中是值得的。

也要注意『你好將真言回復那打發你來的人』(21節),和『把報告交給那打發你來的人』之間引人注意的類似點,後者是埃及人訓誨文總論中所明示的目的之一(見一1-6默想箴言{\LinkToBook:TopicID=107,Name=默想箴言(一1-6)}這題目注釋內文的引證)。在內容上也極其類似 ──其中有些我們已經特別提及了。下面是兩個例子:

好生氣的人,不可與他結交, 暴怒的人不可與他來往, 恐怕你效法他的行為, 自己就陷在網羅里。(廿二24-25)

憤怒的人,不可與他結交, 也不可為了談論而訪問他…… 恐怕可怕的人把你挾持而去。(阿曼尼摩比之訓誨)

不要勞碌求富; 休仗自己的聰明。 你豈要定睛在虛名的錢財上麼, 因錢財必長翅膀, 如鷹向天飛去。(廿三4-5)

你的心不要圖謀追求財富, 因為並沒有無知的命運和財富…… 它們已為自己作了翅膀像鵝一樣 向天飛去。(阿曼尼摩比之訓誨)

(要注意:在20節提及『三十條言論』。譯按:中文本未譯出)。饒有意味的是:阿曼尼摩比之訓誨分成簡短的三十章。雖然只約有三分之一的言論相似,把它改作的以色列哲人確實似乎曾保持這同一數目。經文由現代英文譯本整理成三十條言論,不過關於言論的精確數目和有些言論的分法,在注釋家中有些歧見。

正如我們已經看見的,阿曼尼摩比之訓誨的設計,是用來教育政府官員和公僕,在服務國家方面事業成功。然而由以色列哲人把它改編與重作的過程中,已把它從專業訓練的停泊處分離,並把它編成作為他們較廣的教育目標的用途。這方針改變最清楚的記號是十九節,這一節把這一段第一段連結在一起(請比較一7;三 5-8)。

智慧人的教訓

二十章十二節

能聽的耳,能看的眼,都是耶和華所造的。

十五章卅一節

聽從生命責備的,必常在智慧人中。

十八章十五節

聰明人的心得知識;智慧人的耳求知識。

廿三章十二節

你要留心領受訓誨,側耳聽從知識的言語。

十九章二十節

你要聽勸教,受訓誨,使你終久有智慧。

廿九章一節

人屢次受責罰,仍然硬 頸項;他必頃刻敗壞,無法可治。

十五章十節

捨棄正路的,必受嚴刑;恨惡責備的,必致死亡。

十二章一節

喜愛管教的,就是喜愛知識;恨惡責備的,卻是畜類。

十九章八節

得 智慧的,愛惜生命;保守聰明的,必得好處。

十五章卅二節

棄絕管教的,輕看自己的生命;聽從責備的,卻得智慧。

十九章廿七節

我兒,不可聽了教訓而又偏離知識的言語。

十六章十六節

得智慧勝似得金子;選聰明強如選銀子。

廿三章廿三節

你當買真理;就是智慧、訓誨,和聰明也都不可賣。

廿四章十三節

我兒,你要吃蜜,因為是好的;吃蜂房下滴的蜜便覺甘甜。

廿四章十四節

你心得了智慧,也必覺得如此。你若找 ,至終必有善報;你的指望也不致斷絕。

廿四章三節

房屋因智慧建造,又因聰明立穩;

廿三章四節

不要勞碌求富,休仗自己的聰明。

十三章十四節

智慧人的法則(或作指教)是生命的泉源,可以使人離開死亡的網羅。

十五章廿四節

智慧人從生命的道上升,使他遠離在下的陰間。

十九章十六節

謹守誡命的,保全生命;輕忽己路的,必致死亡。

十章十七節

謹守訓誨的,乃在生命的道上;違棄責備的,便失迷了路。

十三章十三節

藐視訓言的,自取滅亡;敬畏誡命的,必得善報。

廿一章十六節

迷離通達道路的,必住在陰魂的會中。

十五章卅三節

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訓誨;尊榮以前,必有謙卑。

十六章二十節

謹守訓言的,必得好處;倚靠耶和華的,便為有福。

十四章廿七節

敬畏耶和華就是生命的泉源,可以使人離開死亡的網羅。

十九章廿三節

敬畏耶和華的,得 生命;他必恆久知足,不遭禍患。

十四章廿六節

敬畏耶和華的,大有倚靠;他的兒女也有避難所。

十章廿七節

敬畏耶和華使人日子加多;但惡人的年歲必被減少。

十四章二節

行動正直的,敬畏耶和華;行事乖僻的,卻藐視他。

廿九章廿五節

懼怕人的,陷入網羅;惟有倚靠耶和華的,必得安穩。

廿八章十四節

常存敬畏的,便為有福;心存剛硬的,必陷在禍患里。

廿三章十七節

你心中不要嫉妒罪人,只要終日敬畏耶和華;

廿三章十八節

因為至終必有善報,你的指望也不致斷絕。

這些箴言都有一種為它們熟悉的特性。它們集中於四個主題,這些主題是教師在這卷書第一大段(一至九章)講述的訓誨中極顯着的。

(甲)留心聽的耳。第一組的箴言強調密切留意教師所要說的重要性。它們重視學校功課慣常用的導言:『我兒,要聽你父親的訓誨』(一8等)。善於觀察的眼(請比較『我看見就留心思想;我看 就領了訓誨』,廿四32),尤其是留心聽的耳,乃是賴以學習智慧的工具──而且二十章十二節說,它們是上帝所造的。其意義可能是表明藉 眼看和耳聽而得來的智慧,是完全可靠的;或者意味眼睛和耳應當專注於學習智慧,由於那是上帝所以造它們的緣故。尋求智慧的人,除了用他的耳以外,也必須對教師所教導的運用他的心思(十八15;廿三12;見二1-5的注釋──人的探索…… {\LinkToBook:TopicID=115,Name=人的探索……(二1-5)})。這一點在所羅門求上帝賜智慧的禱文中精巧地表明了,他祈求上帝賜給他『傾聽的心』(標準修訂本的譯法,『能領悟的心思』,王上三9。譯按:中文本未譯出)。在埃及人的智慧文學中,智慧人有時乾脆被稱為『傾聽的心』。有『傾聽的心』的學生,那顆心就是他自己最好的朋友(十九8);因為終久(十九20)他必置身於智慧人的行列中(十五31),而且會享受生命的『好處』(按字義是『會得到美[物]』,十九8)。

為加強留心傾聽的耳 之重要性,而對愚妄人發出警告,有為他預備的命運等 他,他有病的耳用最嚴厲的管教都無法醫治(十五10),反而使那已經背逆而又倔強的頸項更加剛硬了(廿九1)。他極力蔑視一切責備和懲戒(十二1),實際上是輕視他自己(十五32)。他那『剛硬的頸項』會變成那樣易碎,在災難來時便粉碎──無法可治(廿九1;請比較六15)。在耶利米書十九章十至十五節,先知把這隱喻應用在背逆的百姓身上,並在他們面前打碎那瓦瓶強調這要點。

(乙)智慧的價值。第二組頭兩條言論,回到智慧無法估計的價值上來,為智慧要付出的,沒有代價是太高的(十六16;廿三23)。其後的兩條言論增加其價值,強調(1)智慧的甘甜以及賜人健康的特性(廿四13-14;請比較十六24,以及與五3的對比),和(2)智慧的實際性(廿四3-4)。最後這一條言論可以按字面或隱喻的意義,指家庭關係之健康與和諧。頭一種情形,其注釋已由論智慧與財富的言論提供了;第二種情形,其注釋則由那些搜集在家庭中這個總題下的言論提供了。

(丙)兩條道路。其次一組的言論重提兩條道路這個主題及其明顯差異的目的地:其一的目的地是『生命』,另一目的地是『死亡』(見四10-19的注釋──兩條道路 {\LinkToBook:TopicID=124,Name=兩條道路(四10-27)})。關於『生命的泉源』(十三14)的隱喻,見三章十八節的注釋──這人便為有福{\LinkToBook:TopicID=121,Name=這人便為有福!(三13-20)}。它再次給我們加強對箴言中『生命的道』(十17)並非只是生存之道的認識,而是指它為最豐富而且最佳生命的道。在這裡哲人的教訓乃陳述它為生命活力和增長的泉源,它的豐滿及幸福,它的完整與豐富果實,給那些有耳傾聽的人(十17;十三13)。那些充耳不聞、而『藐視』(十九16;十三13)訓誨像褻慢人或『違棄』(十17)訓誨像愚妄人的人,便走上死亡的道路。要注意十三章十四節(十四27也是)那幅生動的死亡圖畫,說是像獵人布下的陷阱,捕捉未提防和未受指示要小心的人,使他們下到陰間(十五24;廿一16)。但我們可以再次提醒自己,所講述的這條路並非只是指它為通往墳墓的捷徑,而主要是指明它削弱生命的活力,並且使一個人健康而真正生活,使生命值得生活的事物都剝奪了。

(丁)敬畏耶和華。最後一組言論如上一組,除了一條以外都講述大致相同的事情,不過它們已轉到更高的層面。在其中是以敬畏耶和華為『生命的泉源』(十四27;請比較十三14),然而那通往死亡的道路,則是由那些藐視上帝的人行的(十四2)。要注意:這些言論並非附於箴言末尾,作為一種回想、或作為給有心宗教人士額外可隨意選擇的事情,而是散布於十至卅一章各處,仿佛提醒讀者時時都要想到一至九章所教導可以找到生活真智慧的所在,以及它存在何處的那些教訓。

這些較早論及敬畏耶和華的教訓,其中有三樣是在這裡特別加強的:(1)敬畏耶和華是最佳智慧教育。敬畏耶和華是使人真正智慧的『訓誨』(十五33;請比較十六20)。敬畏耶和華不但是所有真智慧的基礎(見一7的注釋──智慧的一個根基 {\LinkToBook:TopicID=110,Name=智慧的一個根基(一7)});敬畏耶和華也是敬畏耶和華的目標(見二1-5的注釋──人的探索……{\LinkToBook:TopicID=115,Name=人的探索……(二1-5)})。因此人探索智慧,得以『明白敬畏耶和華,得以認識上帝』(二5)時,他的探索便結出了它最成熟的果實;(2)敬畏耶和華便結出義果。在二章六至十五節上帝所賜的『真智慧』是嚮導,也是保護他抵擋惡人及其邪惡行徑的士。這種思想在十四章二節又再開始(請比較十六6)。箴言所最關注的便是敬畏耶和華所產生的這種在道德上的結果。因此在智慧人思想中,敬畏耶和華是與遠離惡事並肩而行的(見八13;十六6;請比較伯一1;廿八28);(3)敬畏耶和華是人生最安全的保證。敬畏並倚靠耶和華的人便安全而又穩當地行走在人生道路上,他既不會在拋於他腳前的香蕉皮人生上滑倒,也不會遭受那臨到那些藐視上帝之人的災難(見二20-22;三5-8的注釋──要倚靠耶和華 {\LinkToBook:TopicID=119,Name=要倚靠耶和華(三5-8)},21-26的注釋──睦鄰之道 {\LinkToBook:TopicID=122,Name=睦鄰之道(三21-35)})。關於廿三章十七-十八節,請看三章卅一至卅五節的注釋── 睦鄰之道{\LinkToBook:TopicID=122,Name=睦鄰之道(三21-35)}。

第三篇 人的道與上帝的道

善用言語(Ⅰ)

十八章廿一節

生死在舌頭的權下,喜愛它的,必吃它所結的果子。

十八章二十節

人口中所結的果子,必充滿肚腹;他嘴所出的,必使他飽足。

十二章十四節

人因口所結的果子,必飽得美福;人手所做的,必為自己的報應。

十八章四節

人口中的言詞如同深水;智慧的泉源好象涌流的河水。

二十章十五節

有金子和許多珍珠(或作紅寶石),惟有知識的嘴乃為貴重的珍寶。

十三章三節

謹守口的,得保生命;大張嘴的,必致敗亡。

廿一章廿三節

謹守口與舌的,就保守自己免受災難。

十章十九節

多言多語難免有過;禁止嘴唇是有智慧。

廿九章二十節

你見言語急躁的人嗎?愚昧人比他更有指望。

十二章十八節

說話浮躁的,如刀刺人;智慧人的舌頭卻為醫人的良藥。

十八章十三節

未曾聽完先回答的,便是他的愚昧和羞辱。

廿四章廿六節

應對正直的,猶如與人親嘴。

舌頭為善為惡的權力,在十八章廿一節加以強調。它可能與死、毀滅或生與醫治有關。我們已聽過很多有關舌頭這些對比的情形,特別關於它致命的情形。我們在這一段和下一段將要注意的箴言,搜集了偏重於一些強調其比較幸福和比較穩當的情形──對說者和聽者都一樣有利的情形。

哲人在它們以後像雅各一樣(見雅三1-12),對舌頭中傷殘害人的能力留下深刻的印象,就比它給人帶來穩當和醫治的情形要強得很多了。因此除了警告人關於它的危險以外,他們用極多時間強調必須小心舌頭不出惡言,也不可說輕率和絮聒的話語(十三3;廿一23)。除了要緘默時要緘默以外,有三件事顯示人謹守自己的舌頭:

(甲)他是沉默寡言的人(十19)。那太喜好自己所發出的聲音的人,就像在擊打有粘性的旋轉柵門。百分比是對他不利的。即使他有世上最好的目的而且無惡意,遲早他會說出錯誤而又有害的話,是他極想收回的,但卻不能了。

(乙)他先思而後言(廿九20;十二18)。『急躁』在箴言中是一個不好的字眼:性情急躁的人(十四29。譯按:中文本急躁作『暴躁』),急躁的許願(二十 25。譯按:中文本作『冒失……許願』),急躁的判斷(廿五7-8。譯按:中文本同上作『冒失』),急躁的決定(廿一5),急躁的行動(十九2。譯按:中文本作『急快』),急躁得的財富(十三11。中文本作『不勞而得之財』),以及現在在這裡的急躁的言語,所有都一樣受到哲人的譴責。這個急躁開口的人,可能再次以最佳的用意這樣做的。但充其量他的話與人無助而且滋擾,而不是緩和困難的情況或緊張的關係,然而壞到極點,他的話能像剃刀那樣鋒利的劍刺傷人。阿曼尼摩比之訓誨也對我們要先思而後言給了很好的忠告:

在神明心中的另一善行 是先等待而後言。

(丙)他先留心聽而後言(十八13)。這言論譴責健於談而拙於聽,乃一般人的通病。尤其是它考慮到在討論中,我們都急切地表達我們自己的觀點,卻不給別人表達他自己意見的機會。那最後的結果便是:我們有的是與我們自己意見的討論,而且以我們的蠢話逐漸破壞其中任何智慧。

善用言語(Ⅱ)

廿五章十一節

一句話說得合宜,就如金蘋果在銀網子裡。

十五章廿三節

口善應對,自覺喜樂;話合其時,何等美好。

十二章廿五節

人心憂慮,屈而不伸;一句良言,使心歡樂。

十六章廿四節

良言如同蜂房,使心覺甘甜,使骨得醫治。

十五章四節

溫良的舌是生命樹;乖謬的嘴使人心碎。

十六章廿一節

心中有智慧,必稱為通達人;嘴中的甜言,加增人的學問。

十六章廿三節

智慧人的心教訓他的口,又使他的嘴增長學問。

廿七章二節

要別人誇獎你,不可用口自誇;等外人稱讚你,不可用嘴自稱。

廿五章廿七節

吃蜜過多是不好的;考究自己的榮耀也是可厭的。

廿五章十二節

智慧人的勸戒,在順從人的耳中,好象金耳環和精金的妝飾。

廿八章廿三節

責備人的,後來蒙人喜悅,多於那用舌頭諂媚人的。

廿七章五節

當面的責備強如背地的愛情。

十章十節

以眼傳神的,使人憂患;口裡愚妄的,必致傾倒。

在這些箴言中,使用言語的四種智慧而又有吸引力的情形現在得到哲人的稱讚:

(甲)說得合宜的言語(廿五11;十五23;十二25)。如下這些言語是合宜的:(1)在它們的表達上,以及(2)在它們的時間上。智慧人的箴言,在它們適合理想的表達上,提供了美好的例證。它們簡明而又中肯,親切文雅而又平衡,而且還飾以克制。說得合宜的一句話說得意味深長,而且說得恰當。我們大家最好都以此為目標,不限於在我們中間的教師。我們若重視我們的思想,我們會小心怎樣用言語把它們表達出來。這是在『愚頑人說美言本不相宜』(十七7)一語所指的意思合適的表達。我們較早以前已特別提及:甚至愚頑人有時能說出美言;只是他未能掌握到合適的時間,無意間把他的弱點暴露出來了(請比較廿六7,9)。所以一句說得合宜的話語,也是要合其時的。話語不合其時是無效的,而且生反效果。話語必須合時而且必須切合場合,只要把十二章廿五節的良言,與廿五章二十節唱得走調的歌曲作一比較,便適當地說明了。在廿五章十一節擬想的那種有美感的設計出處不清楚,不過那要點是夠清楚的:說得合宜而且合時的話語,就如金蘋果在銀網子裡──是極富藝術性、美麗、和價值的東西。

(乙)悅耳的言語(十六24;十五4;十六21;十六23)。在十六章廿四節我們有甜如蜂蜜的言語在其最佳情況中;這言語不但甘甜,而且對講者和他的聽者都是健康的(與五3有明顯的差異)。在十五章四節的『溫良』一詞表達同樣的概念。希伯來原文作『醫治人的舌』。在這一節促進生命和活力(『生命樹』)的那醫治人的舌,與奸人乖謬的舌作對比,然而在十二章十八節,它是與說話浮躁如刀刺人的舌作對比。對我們的嘴和耳,甚至更加熟悉的,是那易感受刺激而又不耐煩的舌日常所說草率而又無情的話語。我們這個世界有多一點仁慈的話語和愉快的微笑的話,就會是個可居住更光明更加好的地方。『說服力』(十六21;十六23。譯按:中文本作『學問』)一詞是含糊不明的。希伯來原文的意思可以指這意義(正如在七 21),或者可以指『學問』(正如在一5)。因此這些箴言可以提醒人,沒有辯論是用刺耳的話語贏取的。或是刺耳的言語,不能使智慧人用來教導和推薦他們的智慧給別人(見新國際譯本)。

(丙)稱讚的言語(廿七2;廿五27)。廿七章廿一節說,『人的稱讚也試煉人』(見美名 {\LinkToBook:TopicID=163,Name=美名}這個題目的內文);但廿七章二節說,稱讚出自他自己的口便不可了。無人喜歡自吹自擂的人。的確沒有別的人能找到為他吹噓的絲毫理由,有一句德國的諺語把這要點清楚表明出來:自贊臭,友贊跛,他人贊響叮噹(Eigen-Lob stinkt, Freundes Lob hinkt, Fremdes Lob klingt)。

下一條箴言(廿五27)一開始便提醒我們我們可能吃太多的美物(請比較廿五16),然後至少根據標準修訂本應用恭維的原則;適度的稱讚,同樣是健康的,過分的稱讚便不健康了。恭維人的人必須自己抑制,否則他會被人發現為諂媚者,而他的恭維便成為網羅了(請比較廿九5)。在這裡希伯來經文是費解的。它實際上是說,『找到他們的榮耀就是榮耀』。標準修訂本領先仿照七十士譯本並且把經文加以修改。新國際譯本仿照希伯來原文,但要插入一個『不』字(『人尋求自己的榮耀也不是光榮的』,請比較欽定本),然而英文聖經新譯本從希伯來原文現有狀態取其意義,假定為『榮耀』與『重量』之間的雙關語(作『而且尋求榮耀是累人的』──請比較三16的注釋── 這人便為有福!{\LinkToBook:TopicID=121,Name=這人便為有福!(三13-20)})。

(丁)責備的言語(廿五12;廿八23;廿七5;十10)。如果哲人贊成稱讚的言語的話,他們便無法保留責備言語的價值了,不論是屬於父母的,教師的或朋友的。與留心聽的耳相配的,智慧的責備者言語,好象個金環(廿五12──大概是『耳環』,新英文譯本);那些言語會提高並裝飾聽者品格和行為(請比較一9;三22;四9)。當然雖然指責的刺仍然尖銳而新,聽者可能接受責備者有說服力的話,而不是諂媚者掛的金耳環(廿八23)。這言論生效的話語,因此是以『以後』的事(請比較來十二11)。智慧的責備者當時無需期望感謝的。

廿七章五節,我們可能曾期望當面的責備與暗中懷恨之間的對比。第二行的意義是不清楚的。它的意思可能誇張地指引入歧途的愛,為至好的動機卻對那人的過錯視而不見,但至終它對任何人都沒有幫助。如果十章十節的那『以眼傳神的』是為了保持和睦而佯為不見的人(請比較新英文譯本),而不是六章十三節之奸人的話,那麼這言論簡直是表明同一要點(譯按:十10第二句作『口裡愚妄的,必致傾倒』,但原書引證的英文經文的意思完全不同,可譯作:『但勇敢責備人的使人平安』。中文本完全沒有與『責備』有關的字眼在這節經文裡,把這一節經文放在這一段論『責備的言語』這一段注釋中,會使人莫名其妙。特此附及)。

心的憂苦

十七章廿二節

喜樂的心乃是良藥;憂傷的靈使骨枯乾。

十五章十三節

心中喜樂,面帶笑容;心裡憂愁,靈被損傷。

十八章十四節

人有疾病,心能忍耐;心靈憂傷,誰能承當呢?

十五章十五節

困苦人的日子都是愁苦;心中歡暢的,常享豐筵。

廿五章廿五節

有好消息從遠方來,就如拿涼水給口渴的人喝。

十五章三十節

眼有光,使心喜樂;好信息,使骨滋潤。

十三章十七節

奸惡的使者必陷在禍患里;忠信的使臣乃醫人的良藥。

廿五章十三節

忠信的使者叫差他的人心裡舒暢,就如在收割時有冰雪的涼氣。

十三章十二節

所盼望的遲延未得,令人心憂;所願意的臨到,卻是生命樹。

十四章十節

心中的苦楚,自己知道;心裡的喜樂,外人無干。

十四章十三節

人在喜笑中,心也憂愁;快樂至極就生愁苦。

廿五章二十節

對傷心的人唱歌,就如冷天脫衣服,又如鹼上倒醋。

這些箴言提供論喜樂與憂愁這個主題的若干反映。

(甲)頭兩條箴言中(十七22;十五13)關係幸福與健康,我們有具洞察力的注釋。以色列哲人可能沒有用過『精神治療』這個詞語,但這種概念對於他們是夠熟悉的。在這裡所引伸的對比,並不是我們大家在某些時候感覺到的喜樂與憂愁,而是對人生立定意向。有『喜樂的心』的人,是顯着快樂的『個人』,他對人生有積極和樂觀的展望,他似乎總會發現一些事值得快樂的,他的微笑是易傳播的。這樣的意向,有利於健康的身體和健康的面色(請比較三8;十四30)。在另一個極端,有『憂傷的心』的人是陰沉或憂心忡忡的『個人』,他總是面容沮喪的,總發現因某事而抱怨或煩躁,而且他使周圍的氣氛濡濕,像人人皆知的濕毯子一樣。這樣的意向,不利於健康。它使身體衰弱,使目光陰沉,而且讓它蝕刻在臉上。

(乙)你或許能想起小曲的詩句:

全世界都是一樣的, 知道挨 的是窮人, 知道享樂的是富人, 這豈不全是恥辱麼。

除了撰寫這些詩句的人以外,許多人也傾向於把幸福與享樂混淆了,而且有錯誤的觀念,以為幸福有賴於物質的東西。在十八章十四節和十五章十五節的箴言,都關心的指出人生幸福並不視個人的情況和物質的條件而定。相反地,在像不健康或身體殘疾的情形(十八14)和像貧窮缺乏的光景(十五15──『困苦人』是受壓制的窮人)都對我們不利的地方,喜樂的心、內在的幸福,能給我們勇氣、力量、忍耐,並克服它們。在情況變成困苦和生活變成艱難時,真正關係重要的,是個人意向,士氣和心靈力量;因為在浮游於人生波濤和巨浪之上,或沉沒在其下化為無影無蹤之間,造成巨大差別。

給身體帶來健康、並給心靈帶來力量的這種根深蒂固的喜樂,對於我們大多數人來說,來得並不自然或很容易。它是必須小心培養的一種果實(請比較加五22)。要注意它在腓立比書四章十一至十三節增長的秘訣。

(丙)在廿五章廿五節和十五章三十節關於好消息的言論變得更加切題,我們且不管現代電訊,若記得在小馬速遞以前的時代,消息的傳遞是極其緩慢的。我們所見以利坐在道旁焦急地等待消息、企待報信的人這幅圖畫(撒上四13),必定是常見的情景。『眼有光』(十五30)這種說法,或許指一個愉快友人快樂的神色和易傳播的微笑;或者由這一節的第二行看來,報信之人眼中的閃耀,是與帶來壞消息之人沮喪的眼神遙遙相對的。好消息帶來的喜樂與爽快在創世記四十五章廿五至廿八節給我們美妙地說明了。當雅各聽見他的兒子約瑟還活而且很好時,他的『心就甦醒了』──好消息使他再活過來了。要記得我們有的信得要寫的……!作為一個旁白,十三章十七節和廿五章十三節,注意到有忠信的和姦惡的報信的人,和好壞的信息。

(丁)在十四章十節和十四章十三節的言論,令人注意到在憂鬱心情中的哲人,憂思人類經驗中喜樂與憂愁的謎。在十四章十節他思考到這些感情的秘密性。我們雖能與別人分享我們的喜樂或憂愁(請比較羅十二15),其深處總是只有我們自己才知道的。有一句英國古諺差不多表明了同樣的要點:『無人知道鞋在哪裡會挾腳,只有穿的人才最熟悉』。在十四章十三節他還更進一步。他在這裡思考到人類的喜樂從來沒有是純粹的。甚至我們最幸福、最快樂的時刻,都帶有悲哀的意味;而且憂愁緊隨喜樂的腳跟。當然,這種頗悲觀的思想未必時常都適用的。但至少有些人會承認其中的真理。我們若可以從這些言辭中引伸出提醒的話,對別人的感覺必須敏感,在廿五章二十節那首不成調的歌,便極妙地表明了這要點(見十二25,善用言語(Ⅱ) {\LinkToBook:TopicID=196,Name=善用言語(Ⅱ)}的注釋)。

禱告,獻祭,和誓願

二十章廿五節

人冒失說,這是聖物,許願之後才查問,就是自陷網羅。

十五章八節

惡人獻祭,為耶和華所憎惡;正直人祈禱,為他所喜悅。

廿一章廿七節

惡人的祭物是可憎的;何況他存惡意來獻呢?

十五章廿九節

耶和華遠離惡人,卻聽義人的禱告。

廿八章九節

轉耳不聽律法的,他的祈禱也為可憎。

廿一章三節

行仁義公平,比獻祭更蒙耶和華悅納。

十六章六節

因憐憫誠實,罪孽得贖;敬畏耶和華的,遠離惡事。

廿八章十三節

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

很少箴言論及以色列敬拜方面,這些是一部分(見三9-10)。

(甲)許願是二十章廿五節的主題,不過這條箴言實際上是用來作為論及冒失說話的愚昧一個例證,冒失發言是哲人十分反對的。一旦許了願,許願的人便受誓願的約束:『這[誓願的事物]是聖的』──那就是說,它已成為屬上帝的所有物。所以許願而不還願,是一件非常嚴重的事(民三十2;申廿三21-23),然而冒失許願並還願,可能是一件代價非常大的事情(請比較士十一30-40)。智慧人的忠告是:『你許願不還,不如不許』(傳五5;請比較申廿三21-22)。

(乙)十五章八節表明的要點,並非祈禱在屬靈上比獻祭優越。二者並不是要彼此對抗的。祈禱與獻祭在以色列的敬拜中,總是密切連結而且相屬的。我們要把詩篇與利未記放在一起來讀,才可以得到以色列人宗教聚會的整幅圖畫。更正確地說,那要點是:獻祭本身並無功勞,但用真誠的心把它獻上時才有意義而且蒙上帝接納的。其後的三條言論(廿一27;十五29;廿八9)都強調這要點。對惡人來說,『惡意』與廿一章廿七節的唐突獻祭,他最熟悉。明顯地他覺得他藉假裝非常熱心宗教,便有更大的活動範圍。他現代的對手,便是能從易上當的教徒口袋裡壓榨金錢、而從事宗教事務的人。這個教訓是從廿一章三節引伸的:正義和公平是比獻祭更蒙上帝悅納的。對於上帝,那關係最重要的不是動聽的讚美詩和措辭妥善的禱文、我們珍愛的教義和禮拜的形式,而是我們是哪一種人、我們過的是哪一種生活。我們在教堂外的日常生活中我們怎樣生活、並怎樣行事為人,決定上帝對我們在教會內所作之事的評價。這是眾先知再三用可能最強烈的詞語強調的教訓(見賽一11-19;耶七21-26;何六6;摩五21-27;彌六6-8;請比較撒上十五22;詩四十6-8;五十8-15)。

(丙)最後兩條箴言與廿一章三節,比乍看之下可能顯示的主題關係還更加密切。『得贖』(十六6)這個字眼,屬於獻贖罪祭所用的術語(利四20,26等;十六 1-34)。但在這裡它不是獻祭而是人的『忠誠、信實』(譯按:中文本作『憐憫、誠實』)(見關於三3的注釋──哲人的妥拉 {\LinkToBook:TopicID=118,Name=哲人的妥拉(三1-4)}),說它使罪得贖。哲人並非暗示我們能拋棄『本乎恩因信』──這是舊約一個偉大的基本信條,正如為新約的一個基本信條一樣。更正確地說,他在這裡,而且在廿八章十三節,他予人以必要的提醒,即上帝的恩典不可能隨便撿得,而且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在舊約和在新約一樣,通往上帝之憐憫與赦免的道路,是一條三重的道路,即(1)認罪(請比較詩卅二3-5;五十一 1-17;約壹一8-10),(2)悔改──不只是說聲『抱歉』,而是轉過來背對罪惡而面向上帝(請比較耶三11-14;何六1-3;太三2;林後七 10),和(3)改正生活(請比較賽一16-20;彌六6-8;雅二14-16)。上帝悅納的祭是破碎痛悔的心,而且這樣的心決不會輕看的(詩五十一17)。

在天平里稱一稱

十五章三節

耶和華的眼目無處不在;惡人善人,他都鑑察。

廿二章十二節

耶和華的眼目眷顧聰明人,卻傾敗奸詐人的言語。

十五章十一節

陰間和滅亡尚在耶和華眼前,何況世人的心呢?

十七章三節

鼎為煉銀,爐為煉金;惟有耶和華熬煉人心。

廿一章二節

人所行的,在自己眼中都看為正;惟有耶和華衡量人心。

十六章二節

人一切所行的,在自己眼中看為清潔;惟有耶和華衡量人心。

三十章十二節

有一宗人,自以為清潔,卻沒有洗去自己的污穢。

二十章九節

誰能說,我潔淨了我的心,我脫淨了我的罪?

二十章十一節

孩童的動作是清潔,是正直,都顯明他的本性。

二十章廿七節

人的靈是耶和華的燈,鑑察人的心腹。

廿四章十節

你在患難之日若膽怯,你的力量就微小。

廿四章十一節

人被拉到死地,你要解救;人將被殺,你須攔阻。

廿四章十二節

你若說:這事我未曾知道,那衡量人心的豈不明白嗎?保守你命的豈不知道嗎?他豈不按各人所行的報應各人嗎?

(一)

在十五章三節和廿二章十二節,我們再次遇見(見五21)上帝無所不察的眼目,觀察銳利而且範圍廣遠,探究並穿透思想領域。沒有甚麼能逃避上帝嚴密的細察。沒有小的善行是瑣屑的,沒有易犯的小罪是無足輕重的,這些都使 注目而且獲得 的祝福或定罪(十五3)。作為時常鑑察的上帝,憑 的能力,是真理的監護者和士,而且是對付錯謬的仇敵(廿二12)。新英文譯本給『知識(譯按:中文譯本作「聰明人」)』假定一種不同的意義,產生差不多完全一樣的意義,但現在是按法庭術語的說法──『耶和華監察法律的每一個要求,卻推翻無賴的訴訟』。

上帝洞察的眼目,是十五章十一節的主題。陰間,正如我們已經看過的(見一12的注釋──規避不良同伴{\LinkToBook:TopicID=112,Name=規避不良同伴(一8-19)(續)};關於它的同義字『亞巴頓』,見廿七20貪婪人{\LinkToBook:TopicID=147,Name=貪婪人}的注釋),按照希伯來人說,座落於地球的中心,眼目不能接近,而且在活人的視界以外;一個被黑暗和隱晦,神秘和隱蔽籠罩的地方。因此這條箴言說,如果陰間黑暗神秘的深處在上帝面前是『赤裸』(請比較伯廿六 6。譯按:中文本譯作『顯露』)的話,人的心在面前豈不更加透明麼。在這裡,正如在這一段其他的箴言中一樣,『心』代表內在的渴望,隱藏的意願和動機,這些是一個人行動的根源和發條。是這些東西──別人不能接近的東西,而且如其他的言論會繼續指出的,部分是我們自己不能接近的──向上帝的細察敞開、暴露,形成上帝評估與判斷的基礎。

用了兩種隱喻的說法,描述上帝對人心的評估。第一,上帝『熬煉』人心(十七3)。極像試金者在坩堝中試驗金或銀的真實與純度一樣,上帝『試驗』人心,以確定人的真實與純度,把他們的假冒、外表、和偽稱,都剝除淨盡。第二,上帝『衡量』人心(廿一2;請比較十六2)。在這裡可能間接重複埃及人宗教信仰觀念,他們相信死人的心在至高神明壘(Re)之判斷的天平上,對『真理與正確』(Maat,見三16的注釋──這人便為有福{\LinkToBook:TopicID=121,Name=這人便為有福!(三 13-20)}的內文)加以衡量。然而在這些箴言中並無死後受審判的思想。在這裡『衡量』差不多與『熬煉』是同樣的意思,而且與上帝對人在此時此地之評估與判斷有關。

(二)

我們現在從上帝的眼目轉到人的眼目上來。其區別已佳妙地在撒母耳記上十六章七節表明出來:『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這樣,人的評估往往與上帝的評估不同──遑論在對自己評估的時候了(廿一2;十六2)。這兩條言論並不是那假冒為善、而又自以為義者的注釋,這種人對自己的正確判斷十分自豪,他的眼睛只看見別人的過錯(請比較太廿三25-26;路十八10-14)。那些是三十章十二節所擬想的那種人,是從他們真正所屬的那人去看的(見三十11-14)。更正確地說,他們是對如下兩點的注釋:(1)人們衡量自己的可憐標準──『那簡直是不公正的!』等等。在這裡饒有意味要特別提及的是:新英文譯本不作『耶和華衡量人心\靈』,反而譯作『耶和華給人的心\靈定了一個標準』,這是希伯來原文也能有的意思。無論如何,衡量的概念,包含對比一種標準加以衡量的思想。那標準必須是上帝的標準,而不是我們自己的標準;(2)人類的易於自欺令人驚奇:『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耶十七9)。在耶利米書中這段經文立即接說,上帝鑑察每一個人的心,試驗每一個人的肺腑,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作事的結果報應他(10節)。然而其他章節提醒我們,上帝的熬煉工作是一種煉淨的過程,不但要顯示我們真正是哪一種人,也要使我們成為更好的人(見詩一三九23;賽一25;鴻三2-3;彼前一7)。這個教訓已經給一篇詩篇的作者充分學會了:

上帝阿,求你鑑察我,知道我的心思! 試煉我,知道我的意念!看在我裡面有甚麼惡行沒有, 引導我走永生的道路。(詩一三九23-24)

在二十章廿七節的言論,與這一點配合得並不太恰當。它間接表明人的良心,鑑察並照明人心的純度像上帝的眼目一樣──除非它的意義是指上帝鑑察的燈(和人的願意被鑑察)是賜生命的『氣息』(這個字字面的意義,請比較創二7)給人的。

上帝衡量人心這個主題,在廿四章十至十二節用一個具體的實例加以說明。在十至十一節暗指的確實情況,是怎樣的情形,是完全不清楚的。也許它是論到那些對欺壓窮人的事視若無睹、而且不做甚麼去幫助他們的人。他們的託辭,要不是說他們對於這樣的事無能為力(10節),或者就說他們並不知道正在發生的事(12 節)。但是『那衡量人心的』只察覺到那對他們苦境無情的漠不關心,而且不會接受辯解的。

人的計謀與上帝的籌算

廿一章五節

殷勤籌劃的,足致豐裕;行事急躁的,都必缺乏。

十五章廿二節

不先商議,所謀無效;謀士眾多,所謀乃成。

十一章十四節

無智謀,民就敗落;謀士多,人便安居。

二十章十八節

計謀都憑籌算立定;打仗要憑智謀。

廿一章廿二節

智慧人爬上勇士的城牆,傾覆他所倚靠的堅壘。

廿四章五節

智慧人大有能力;有知識的人力上加力。

廿四章六節

你去打仗,要憑智謀;謀士眾多,人便得勝。

廿四章廿七節

你要在外頭預備工料,在田間辦理整齊,然後建造房屋。

十六章一節

心中的謀算在乎人;舌頭的應對由於耶和華。

十六章九節

人心籌算自己的道路;惟耶和華指引他的腳步。

十九章廿一節

人心多有計謀;惟有耶和華的籌算才能立定。

二十章廿四節

人的腳步為耶和華所定;人豈能明白自己的路呢?

廿一章三十節

沒有人能以智慧、聰明、謀略敵擋耶和華。

廿一章卅一節

馬是為打仗之日預備的;得勝乃在乎耶和華。

十六章三節

你所做的,要交託耶和華,你所謀的,就必成立。

廿七章一節

不要為明日自誇,因為一日要生何事,你尚且不能知道。

(一)

有兩種有密切關係的思想,貫穿於第一組的箴言中:即必須計畫,和必須商議。一般原則在頭兩條言論中都陳明了。任何冒險成功之鑰,都在于謹慎而又細心且堅決的計畫;急躁而又考慮欠周的行動過程,一般都證明是徒勞的(廿一5)。然而沒有儘可能作最廣泛的商議而定下的計畫,同樣是無效果的(十五22)。一人計短,二人計長,而且三個臭皮匠勝過諸葛亮。其思想並不含多廚司壞肉羹(或意譯謀士太多事難成)的意思!這樣,這些原則應用於生活的三個範圍,在這些範圍中謹慎計畫和廣泛商議都是必要的。

(甲)在國家事務上(十一14)。這箴言再次反映智慧與治國方策之間的密切關係,關於這一點,在關係到八章十五、十六節,論及王及其朝臣的箴言中,我們已經注意到,其中最重要的是王的顧問(請比較撒下十六5-十七23)。『智謀』一詞按字義是『駕駛』,如同駕駛一條船。約拿書一章六節的船長是『首席駕駛員』。因此這是要國家這條船上掌舵的那些人讀的箴言,強調駕駛它經過風暴的水域,到達安全的港口,需要想出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的適當政策,而且是許多人慎思熟慮的結果。

(乙)在戰略的運用上(二十18;廿一22;廿四5-6)。雖然士兵的力量和勇氣,都是不可缺少的,戰爭很少單是靠這些贏得的。它是靠執行戰略的智慧和使用戰術戰勝的。這裡又是智慧將軍在草擬他的作戰計畫以前先要作廣泛的商議,好確保各方面都顧及,而且儘可能把一切意外事故都考慮到。

雖然我們很少人有可能成為政府的部長或將軍,有兩個教訓能從這些言論引伸出來,是我們大家都適用的。第一,做一件事要三思而後行;而且要作的決定愈是重要,我們便應作更多的思考。第二,是要尋求忠告。我們沒有一個人這樣有智慧,而無須接受從別人而來的忠告,就能走過人生;但我們有些人給它作極好的嘗試!

(丙)在建造房屋上(廿四17)。這諺語採取不同的策略,論到這個題目,論及計畫值得注意的一方面。這是對年輕農夫的一個忠告,他正計畫或是蓋個房子或是娶妻生兒育女。這句希伯來文成語,可能指任何一樣(後者見得四11)。當然二者往往會一同進行的。這忠告是:初期他應確保他的田地在良好狀態而有充分的生產力。否則他可能發現自己的情況處於不能使房子完工,或給妻兒提供足夠的生活。盤算費用,並確定能夠承擔,是智慧而又謹慎計畫的一部分。

(二)

因此智慧人直率地斷言計畫、和商議,在處理人間事務上的價值。忽略這些便招致災禍,不論在政府,在戰場,或在人間任何其他冒險事業中,都是如此。不過正如柏恩斯(Burns)說的:

鼠與人最周密的計畫 也常有乖誤。 (The best-laid schemes o' mice an' men Gang aft a-gley.)

人和鼠在實施他們的計畫時,前者並不比後者更能主宰一切。莎士比亞筆下的哈姆雷特(Hamlet)說的話就更加有見識:

有一位上帝策畫我們的目的, 不論我們會把它粗製成怎樣。

這是在第二組箴言中發出的平衡旋律:『謀事在人,成事在天』。人會有他們的計畫,他們偉大的計畫,甚至他們的夢想;但當把計畫付諸行動時,上帝總是有最後的發言權:『惟有耶和華的籌算,才能立定』(十九21),而且人的計謀,不論如何智慧而又聰敏,都不能阻撓上帝的目的(廿一30)。

上帝按照 自己旨意和目的,管理並克制人類和國家的行動這種思想,是舊約的基本信仰:

耶和華使列國的籌算歸於無有, 使眾民的計畫無有功效。 耶和華的籌算永遠立定, 心中的思念萬代常存。 (詩卅三10-11修譯;請比較賽四十四24-28;但四34-35)

誠然,舊約敘述的故事大半是上帝運行在歷史中的故事,在審判和拯救中完成的目的。這個主題在出埃及記一至十五章和以賽亞書四十至五十五章中一大幅的油畫上,和在像創世記四十五章四至八節與民數記廿二至廿四章那些經文中較小一幅的油畫上,都能看見。但它最有力的措辭,見於彼得在五旬節的講詞中:『這耶穌,按 上帝的定旨和先見,被交給人,你們就藉 無法無天之人的手,把釘在十字架上殺了』(徒二23修譯;請比較四27-28)。

那麼,當上帝旨意似乎無疑會行出來時,我們為甚麼要禱告說,『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呢?答案的一部分,在於實際上用這些話來禱告時,表示在我們這方面,甚願我們的生活和我們的計畫按照上帝的旨意被塑造。要緊的是要注意:這些箴言對我們的計畫與共同商議的智慧和價值,並無發出上帝否決的聲音。正如廿一章卅一節暗示的,即使依賴馬和馬車爭取勝利是愚蠢的,時常把馬預備好為戰爭的日子使用,總是好的,因為只有上帝能使人得勝(請比較詩二十7;卅三16-19;賽卅一1-5)。更正確地說,上帝的否決,是為我們那些與旨意不相合而不利於目的的計畫保留的。所以這個教訓不是論計畫無用,而是我們在計畫時必須就教於上帝:『你所作的,要交託耶和華,你所謀的,就必成立』(十六3;請比較三 5-6)。我們的計畫若是要有成果而不致遭受挫折,那麼它們就必須與上帝的目的結合在一起。那控制我們目的的上帝,必定有助於控制我們的計畫。

但除了看見我們的計畫得以實現以外,還有另一個更加基本的理由,為甚麼我們應把我們的工作交託給上帝。一個人如果認為他控制自己畢生的腳步,而能使自己的道路安穩不遭遇憂傷的話,他便是自欺;因為他沒有上帝的幫助和引導,便不能制出一張畢生行走智慧道路的行程圖(二十24)。在人生道路上確定而又穩當的腳步,是『為耶和華所定』。上帝的籌算不但立定,而且在人間的事務上有最後的發言權;它為那些倚靠 的人也有最佳的發言權。

在箴言中大多數格言都有緒論中所謂俗世的性質。它們都假定各種情況,人能選擇智慧行動的進程,而避免愚妄;此刻就是真實的,正如當時是真實的一樣。但是生命有更深層的一面,我們已看過那些箴言顯示以色列哲人並沒有忽略這一點。我們若不把首位給我們自己的智慧,而給上帝的智慧,而且靠上帝的幫助努力使這兩種智慧合而為一的話,我們以此為最後辦法,就能活出智慧的生活。敬畏耶和華為智慧的開端,而且它也是它的目的。――《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