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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比較與綜合
《新約神學淺介》 |
導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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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耶穌的信息:天國的福音 |
第二章 早期教會的信息 |
第三章 保羅的信息:基督里的救恩 |
第四章 彼得、猶大、希伯來書與路加的信息 |
第五章 約翰的信息:生命之道 |
第六章 比較與綜合 |
第六章
比較興綜合
在導言中,我們曾經指出幾個研究新約神學時所要面對的問題。現在,我們要嘗試根據研究的結果,提出解答這些問題的線索。
由於我們研究的路線是從縱切面歷史發展的角度探討神在不同時代藉着不同人啟示他自己的真理,也許讀者們最容易察覺到的便是新約神學中的差異:作者們寫作時代與文筆風格固然不一樣,他們所面對的時代問題也使他們信息的重心不一樣。耶穌基督針對着外邦人統治下的猶太人傳講「神」國的福音,而早期教會則傳講「主耶穌基督」的福音;在這分別之下,我們還發現保羅關心的是因信稱義與基督徒生活的問題,而約翰則討論生命與信仰的關係。這些差異,不過是最明顯的例子而已,讀者們只要比較每一章的標題,便可找到其他不同的重心。
另一種差異,是當我們詳細比較時,我們會發現不同的人可能使用不同的名詞來講論同一件事,也可以使用相同的名詞而給予不同的定義與重點。前者我們可用耶穌基督的名稱為例:在耶穌口中,我們看到他自稱為「人子」;在保羅書信中,耶穌是「主」,是「神的兒子」;而約翰雖然也說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他卻也可稱他為「道」──一個獨有的名詞。後者我們可用「信心」為例:保羅心目中的信心,必定是有「降服」的表現;雅各對信心的定義則近乎「認知」、「同意」;而希伯來書作者則強調「恆忍」。
這些差異不免令人要問一個問題:到底在新約神學的研究中,我們是否發現不同作者之間出現矛盾?
首先,讓我們思想一下「信心」的問題。倘若我們進一步的觀察,我們不難發現保羅雖然強調信心中降服的因素,他事實上也沒有否認信心與知識和盼望有關,不過,當他強調因信稱義時,他是假定了知識必須與行為配合。而雅各與保羅的基本分別,是他採取不同的角度看信心的問題,由於他面對「知行」分割與不配合的背景,他指出信心若僅是口頭與內心的事,這信心便不足以使人稱義;然而,當他強調「行為稱義」時,他事實上是在說明信心必定包括「降服」。同樣,希伯來書作者強調恆忍,也沒有與保羅的「信心」衝突。因此,在這一類的差異中,我們不但發現表面的衝突不是真正的矛盾,而且可以幫助我們從不同的角度得到更充實的觀念。
耶穌基督名稱的差異,則使我們看到另一個現象,那便是新約的信息可以基於對象、文化與環境的差異而以不同的形式表達。「人子」的稱呼表達出耶穌不是當代猶太人心目中政治性的人物,也暗示他是君王而又是超自然的人物;「主」同樣是表達耶穌基督的權威與神性,但卻是一個外邦人也能了解的名稱;而「道」字,則是約翰用以代替「基督、神的兒子」的另一個名詞。名詞不一樣,並不表示信息基本的差異,卻能讓不同背景的讀者了解基本的信息。
至於耶穌基督的信息與早期教會信息的差異,我們所面對的是另一種現象:神在歷史的過程中,愈來愈充實地啟示出救恩的真理。一方面,我們可以看到這差異不是真正的衝突,因為在宣講「神」國的時候,耶穌也同時要求跟從他的門徒對他絕對的真誠,好像對神一樣;而在宣講耶穌為主的信息中,早期教會也沒有否認神國的來臨,而僅是強調神國與耶穌有不可分割的關係。但是,另一方面,我們也不否認另一個事實:耶穌基督根據舊約傳講神國的信息,但早期教會的信息則是建立在舊約和耶穌基督的身上;在新約中,系統神學中三位一體教義中的第二位──聖子──較為突出。這是神在新約時代更明顯的啟示,門徒在耶穌基督復活之後清楚明白的真理。
類似的現象,也在舊約與新約的差異中表現出來。雖然在本書中我們研究的不是舊約神學,讀者們還是會發現新約的信息是建立在舊約之上,作者們許多時候假定了舊約的信息與教訓,而且新約神學的主題也經常是取自舊約。例如,耶穌基督所宣講的神國事實上是神在舊約應許的實現,而他雖然少用「彌賽亞」這名稱,「人子」的自稱卻是但以理書中用以表達同樣觀念的方法。但是,在新約與舊約的差異中,我們又進一步地看到新約的啟示不但比舊約的應許更完滿,而且它的實現也廢棄了舊約的規條。因此,在新約中,我們看到耶穌、保羅、約翰和希伯來書的作者,雖清楚地說新約成全了舊約的精神,也同時表明新約廢棄了舊約的規條。
在這一切的差異與一致之中,我們是否可以發現新約神學共同的課題呢?首先,我們必須承認,神沒有把所有的真理在單獨一本書卷中啟示出來,而且新約中有些書卷,例如猶大書,非常簡短,因此某些課題僅被提及而沒有討論,另一些課題甚至不出現。這現象最好的例子,便是千禧年的問題,在名詞上至少我們可說它是約翰獨特的貢獻。但是,倘若我們將它與其他較詳盡的信息比較,便不難發現啟示錄一書中的基木課題,也在其他信息中出現,成為新約中共同的課題:
(一)世人不僅是生活在一個物質的世界中,他們是處於一個有神、有天使、也有魔鬼工作的「末世」之中。
(二)這信息的中心是耶穌基督。他不僅一度生活在世上,也要再來審判宇宙。
(三)世人能逃避審判是在乎神在耶穌基督里的恩典;但這恩典並不否定人的責任。
(四)真正敬畏神的生活是在乎純正的信仰與這信仰本身所假定的敬虔行為。
(五)信徒應生活在愛的團契與聖靈引導之中。
然則,除了這些課題,我們能否找到一個貫穿新約神學的主題呢?依筆者個人的見解,倘若我們承認早期教會的信息是建立在耶穌基督的教訓與舊約的應許之上,那麼,「神的國」似乎可算為新約的主題。當然,我們不否認這名詞在某些時候──例如保羅的信息中──出現的次數不多,但是,我們卻可說這主題事實上是成了保羅等人的基本假定,而且他們所談論的實際上也是「神國」的內容,教導世人如何在神的統治下生活。
亞歷山大抄本中的一頁,推定是使徒行傳廿八章,鑑定是第五世紀作品,在主後一六二八年康士坦丁堡大主教贈送給英王查理一世,現存於大英博物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