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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息日會

出自基督徒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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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基督復臨安息日會(英語:Seventh-day Adventist),是與基督教有關、卻有本質差別的一個組織,源自19世紀中期美國的米勒耳派運動,該組織成立於1863年,以遵守基督教傳統曆法中每一周的第七天(即星期六)為安息日和預言耶穌基督即將再臨日期為人所知。 基督復臨安息日會的神學觀點大致取自福音派,例如三位一體和聖經無誤等。另外有獨特的教義則包括死人無知覺和查案審判等。另外,這個組織也因強調飲食和健康,宣揚宗教自由和強調保守原則和生活方式為人所知。

詳見異端安息日會基督復臨安息日會大衛支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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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心提醒!主內親愛的@肢體平安。梁朴牧師 陳美濤長老 -保羅的心- 等mtfy麥田福音的都是異端安息日會的賬戶,自稱改革宗實際上在傳安息日會異端教訓。請小心他們的信息。願上帝賜福您和家人!詳見 http://t.cn/zj6mJXq (@暗語App @基督徒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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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 @愛慕寧靜尋找永生之道 域名 weibo.com/3326061812 是異端#安息日會#的宣傳員,他們的作品有:奇妙真相、SOSTV、聖經學校zhenglischool.com ,現在還有了個 holytv.cc 請各位小心其信息

中國安息日會

神學分辨

基督復臨安息日會的幾項獨特信條常被指為異端﹐包括地獄毀滅觀﹑查案審判(和有關的救贖觀)和一些預言觀點。該會也因高度強調遵守誡命和安息日被指為律法主義。[來源請求]

包括林獻羔唐崇懷<ref>唐崇懷牧師個人網站</ref>、何克滿Louis Talbot,<ref> Louis Talbot, "Why Seventh-day Adventism Is Not Evangelical", The King's Business, April 1957, pp. 23-30.</ref> J. K. van Baalen,<ref> J. K. van Baalen, The Chaos of Cults, rev. ed.,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62, pp. 228-256. </ref> Harold Lindsell<ref> Harold Lindsell, "What of Seventh-day Adventism?" Part 1, Christianity Today, 31 March 1958 pp. 6-8. </ref><ref> Harold Lindsell, "What of Seventh-day Adventism?" Part 2, Christianity Today, 14 April 1958, pp. 13-15. </ref>的一些宗教學專家因基督復臨安息日會的特殊信仰把它定性為異端。但在1950年代安息日會與新教保守宗派的一連串對話後。[來源請求],個別基督教宗派已認為它有朝着主流方面邁進的努力。例如在1956年﹐由Donald Barnhouse編輯的保守派基督教雜誌Eternity刊登文章認為復臨信徒有可能是基督徒。Walter Martin在1960年的著作《基督復臨安息日會的真相》(The Truth about Seventh-day Adventists)也曾為安息日會做了某種程度的辯護。但是,今日的安息日會依然堅持"總議會的裁判,是神所認定最高的權力機關在地球上,這機關行使獨立及秘密裁決是不一定要被監管的,但是一定要被聽取。" ,因而不能被認為有實質性的歸正。

錯謬之處<ref>http://www.guizheng.net/article.asp?id=985</ref>

  (一)關於神


  在基督人性無罪的問題上存在着模糊不清的教導。


  (二)關於救恩


  他們對基督贖罪的看法有自相矛盾的地方,一方面認為基督的替死是足夠的,一方面又加上「調查審判」和「將罪歸給撒但」的教條。從他們的教導看來,主耶穌贖罪的工夫並未在十字架上完成。原因是他們把赦罪與除罪作了區別。他們認為當一個人悔改相信時,他的罪是被赦免了,但還沒有被塗抹。那些「被赦免的」 罪仍然記錄在天上的聖所。所以,自基督在1844年進入天上的聖所後,他便開始進行「調查審判」,以信徒一生的表現來決定誰可以復活,這時,蒙接納的信徒的罪債被撤銷,最後基督把他們的罪歸給撒但,而撒但要負起使別人犯罪的一切罪孽,擔負最後的刑罰。


  他們曾經主張不守安息日就不得救,但現在已修正了這個錯誤。他們的信仰混合了律法主義,既相信人靠恩典得救,卻又要因行為蒙保守。因為他們相信,人接受基督之後所犯的罪仍有可能使神撤銷他的赦免。這意味着信徒必須依靠遵行律法、行善積德才能有得救的把握。


世界大部分安息日會信徒信仰岔路:

混合了律法主義,認為必須依靠遵守律法、行善積德才能有得救的把握。


回歸聖經的正路:

「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羅1:16);沒有人能靠律法稱義(參羅3:19-28;加2:16、3:1-3、23-26);完全由三一神作工完成的救贖(參彼前1:1-3);其它方面請參看歸正福音網首頁-歸正信息頻道。

(三)關於聖經


  他們雖然也尊重聖經,卻更尊重《預言之聲》和懷愛倫太太的「啟示」等。


世界大部分安息日會信徒信仰岔路:

雖然也尊重聖經,卻更尊重《預言之聲》和懷愛倫太太的「啟示」等。

回歸聖經的正路:

「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參羅10:17)。神的道是有功效的,能辨明一切(參來4:12);晝夜思想神的話(聖經)才能使人得福(參詩1:1-3;提後3:16)。

(四)其它


  他們曾經推算基督再臨的時間。另外,他們主張「靈魂睡眠說」,說人一死就失去知覺,到將來復活時才醒過來。他們否定地獄與永刑,認為人復活後,經過審判,投入火湖才被消滅。


世界大部分安息日會信徒信仰岔路:

曾經推算基督再臨的時間。還認為:人一死就失去知覺,到將來復活時才醒過來;沒有地獄與永刑。

回歸聖經的正路:

「那日子、那時辰,你們不知道」(太25:13)。

人死後下到陰間且有知覺(參路16:19-24);不信的人和魔鬼要受永火的刑罰(參太18:8、25;猶7章)。

更多有關復臨安息日的50多處錯謬,請參閱歸正福音網-抵禦異端頻道的其它有關揭示「復臨安息日會」異端的文章詳介,以此裝備自己,為主道辨明而行,願神賜福給你,阿們!



分辨文章<ref>http://www.jonahome.net/Article/article/2006-3-21/302-1.htm</ref>

安息日會(全稱為:基督復臨安息日會)不是一個宗派,也不是一個因為守禮拜六(安息日)而與一般教會有分別的教會,她根本就是一個傳異端的宗教團體。


起源:


  安息日會是在十九世紀中在美國開始的。一八三一年,美國紐約州一位浸信會牧師米維廉(William Miller)宣布,根據其對聖經預言研究結果,基督將於一八四三年降臨世界。到了那一年基督並未降臨,米氏又宣布次年十月廿二日必定降臨,屆時又未發生。米氏遂坦然承認錯誤,並與該運動脫離了關係。但該運動其他從眾,並不願效法米氏知過而改的態度,其中尤以一位懷艾倫太太(Ellen G. White)聲稱見了異象,知道基督確曾於該年日降臨,不過並非臨到「地上的聖所」。在眾人跟隨之下,安息日會遂告產生。


  這懷師母就是安息日全的創始人。她說她從天上得着神的宣告說,主耶穌在一八四四年是有動作,只是米維廉領會錯了,主不是從天上到地上,而是在天上一處的地方轉移到另一個地方。她說自從主升天一直到一八四四年,主只是到了天上的聖所,在一八四四內然後才進入至聖所。


  安息日會成立以後,立即與其他基督教會隔離;一方面宣傳自己的「特別真理」(如守安息日,天上聖所,調查性的審判,及預言之靈等),一方面定罪一切反對他們教訓的人,稱他們為「巴比倫」,為接受「獸印記的人」。(啟十三16-18)


發展:


  安息日會成立迄今不過百餘年,但在全球擁有超過一百五十萬的會眾,牧師一萬,印刷廠四十餘所,印行四百種刊物,每年出版六十種新書,他們在普世的福音廣播課程擁有學生三百餘萬名!


  安息日會的教友勵行十一奉獻制度,是基督各宗派中平均捐獻最高的。


  該會主張與世界分別的生活,禁止飲酒、吸煙、屬世娛樂,並戒數種食物,這些教條對某些群眾具有其吸引性。這也是該會發展迅速,會眾努力的原因之一。


  安息日會雖然相信三位一體的真神,熱心慈善事業(尤其是醫院及學校),但對救恩、律法及聖經真理,有諸多錯誤之處,分述如下:


基督復臨安息日會的信仰(一)——守安息日(星期六)


  安息日會認為今日一切基督徒皆應守安息日(星期六),是為服權柄的記號,守安息日也可有助於得救。


  聖經真道:


  在聖經的記載中,自從基督復活以後,從未有任何地方說到應該守安息日的字句。羅馬書十四章清楚說明信徒不可以因守特殊節日或禁戒飲食而互相論斷。該會的人竟以守安息日為教條,規定其信眾必須遵守。


  保羅說:「人在自己以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責,就有福了。」(羅十四22)歌羅西書二章里,保羅吩咐歌羅西的教會不要受飲食、節期、日朔和安息日的轄制,因為這些事都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但是安息日會卻拿影兒作實體(基督)。安息日預表基督給我們的安息,舊約時代的人在安息日得到安息,但在新約時代主耶穌自己來了,衪就是我們的安息,衪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太十一28)。安息日會的人捨去這真正的安息而繼續抓住那舊的影兒,正如很多猶太人今日不信真彌賽亞救主耶穌基督,而卻仍舊一年一次殺雞贖罪一樣。


  保羅對加拉太教會說的話是安息日會的人所應該注意的:「現在你們既然認識神,更可說是被神所認識的,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情願再給他作奴隸呢?你們謹守日子、月份、期節、年份。我為你們害怕,惟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工夫!」(加四9-11)


  保羅稱呼加拉太人為「願意在法律以下的人」,並將他們比作夏甲之子,乃是屬血氣生的,是屬乎律法的,代表西乃山,結果是要被丟掉;信徒應該是以撒的地位,是憑應許生的,有兒子的名份,是自主的,代表天上的耶路撒冷,要永遠承受屬天的產業。(加四21-31)


  保羅繼續勸勉加拉太人說:「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原來在基督耶穌里,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加五1-6)


  這幾處經文已經說得清楚了,安息日會在真理方面是在開倒車,主已經藉自己流血的功勞將我們放在恩典中,但安息日會卻偏要抓住一部份律法不放,仍然要靠守律法得永生,這是一種半新不舊,介乎猶太教與基督教之間的信仰,兩方面都不徹底。


  安息日會的人若認為應該守律法,就應該守得徹底,他們的男人都該受割禮,按摩西的律法獻祭,每年三次去耶路撒冷守猶太人的節期。


  反之,他們若真實相信耶穌,相信衪的受死,埋葬與復活,就該棄絕這些律法儀文的事,在基督里里成為新造的人,在恩典中與神同行,服事衪。


  他們目前的情形,正是主耶穌責備文士與法利賽人的話「新酒裝在舊皮袋裡」。


基督復臨安息日會的信仰(二)—— 「天上聖所」


  安息日會認為基督在一八四四年,進入衪天上職務的第二階段,從「天上聖所」的第一部份進入了第二部份。


  聖經真道:


  安息日會這樣的說法,可以掩飾他們豫言一八四四年基督降臨之錯誤。希九12清楚告訴我們:基督「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久贖罪的事」。在原文「進入」二字是過去式,表示在希伯來書寫成時(在主後七十年聖城被毀之前),基督已經一次而完全的進入聖所,進入了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來九11),成就了人類永遠救贖的事。第24節說得更清楚:「基督並不是進了人手所造的聖所(這不過是真聖所的影像),乃是進了天堂,如今為我們顯在神面前」。這裡給我們看見希伯來書九章衪所說天上的聖所就是指着天堂,指神所在的地方。主耶穌釘死十字架時,聖所與至聖所中間的幔子已經裂開了,藉着主的死,聖所已經連合為一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已經建立了,我們藉着主可以直接來到神的面前,天上的聖所是神的同在,再沒有中間的間隔,沒有所謂第一部份、第二部份之說,基督更不可能等候一千八百多年以後才進入聖所。


  從懷艾倫所寫的《基督與撒但的大戰爭》一書四百二十至四百二十二頁的記述里(一八九六年版)。我們便可以看到她荒謬。她說:「從贖罪日的禮節的影像,可以學習許多重要的事實,雖然罪人因代替得蒙悅納,但是犧牲的血並未曾取銷罪,不過給了一個法子,把罪移到至聖所。……基督的工作尚未完成,雖然有記載說移開並塗抹一切的罪,但是我們要考察書中所載的,看定這些話不過是說,凡悔罪信了基督的,有享受他贖罪利益的可能。再考察先知的預言,就知道基督在一千八百四十四年二千三百日的末了,不是來到地上,而是進入天上的至聖所,在神的面前完成救贖的工作,預備降臨在地上。」


  然而,聖經的話卻明說:「(主)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來九12)又說:「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來九10)但是安息日會的人卻說,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獻祭)沒有完成救贖,主自己都說「成了」,他們卻說要等到一八四四年。他們還說,悔改信主不能得救,只不過有享受贖罪的可能。這些論調不單把福音修改,並且把基督所作成功的救恩變成了可有可無的事。這是何等的得罪主!


基督復臨安息日會的信仰(三)——調查性的審判


  安息日會認為今天在天上在進行着一種審判,審閱每一個信徒是否配得永生。


  聖經真道:


  約五24告訴我們,信主的人「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因為基督已經為我們的罪受了完全的審判(西二13,14),我們不必再為永生永死的問題受審判,這是我們信主之人有福的確據。我們將來要被提在空中與主相遇,在羔羊的婚筵時受審判,但這個審判不是永生永死的審判,而是按着我們所行的得賞賜的審判。


  安息日會主張人得救非要遵行律法不可,尤其是要守十誡上的安息日。這樣作,就是把歷史向後拖。神藉着基督所作的,把人從律法的咒詛重軛下遷進他的恩典中,而他們卻要把人重新領回律法下,並且否認基督的救贖。結果叫多少人中了這異端的毒,失掉了神赦免的恩典。這些年來,他們對得救的問題有了一些修改;他們說,得救不是單靠律法,也是因信稱義。但是真的信心一定有表現,那表現當然是遵守神的誡命,所以得救的人一定遵守律法。我們若仔細分析,就能發現這種修改仍然是換湯不換藥的說法,仍然是不守法律就不是得救的人。


基督復臨安息日會的信仰(四)——永刑


  安息日會認為人死後不是永遠有知覺(Conditional Immortality),人的靈魂乃是進入一種安眠狀態,他們認為一個永遠有知覺的刑罰是不公平的,所以惡人死後就被消滅,化歸烏有。


  聖經真道:


  太廿五41說得非常清楚,地獄的刑罰是永久的,若是惡人死後沒有審判,沒有刑罰,一死了事,那麼為惡之人太便宜了。從財主和拉撒路死後的情形(路十六),我們可以知道人的來生是有知覺的。


  安息日會勉強引用多處經文來確定基督復臨之時日,這在基本上是違背神旨意的事。對於這一個大日,神定意不給人豫先知道:「但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太廿四36),以使人自行警戒,但安息日會的人偏偏去「校對」、「計算」、替神定規日期,神已經一再使他們看見自己的錯誤,但他們不但不肯承認,反而強解聖經,自圓其說。


  總的一句話說,安息日會一面降低基督救贖工作的完備,一面要靠人的行為換取得救,結果就使人去得救的機會。在他們的主張中,還有許多的無物「啟示」,並沒有永遠刑罰的論調,這些說法都不與神的話調和得來。



<refer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