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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三.十架七言(五)
聲明:本文主要摘自網頁六十三.十架七言(五), 以便基督徒朋友作資料查詢和學習之用。無任何商業目的! |
「從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了。約在申初,耶穌大聲喊着說:『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就是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站在那裡的人,有的聽見就說:『這個人呼叫以利亞呢!』內中有一個人趕緊跑去,拿海絨蘸滿了醋,綁在葦子上,送給祂喝。其餘的人說:『且等着,看以利亞來救祂不來。』耶穌又大聲喊叫,氣就斷了。」(太二十七45-50)
自主和門徒在逾越節的筳席開始,祂整夜沒有休息,在客西馬尼園流淚禱告父神,後來被猶大所帶來的人捉拿,徹夜在大祭司那裡受審和受辱:「他們就吐唾沫在祂臉上,用拳頭打祂;也有用手掌打祂的,說:『基督啊!你是先知,告訴我們打你的是誰?』」(太二十六67-68)這是何等的凌辱!繼而祂被拉到彼拉多那裡再受審問和折磨:「於是彼拉多釋放巴拉巴給他們,把耶穌鞭打了,交給人釘十字架。巡撫的兵就把耶穌帶進衙門,叫全營的兵都聚集在祂那裡。他們給祂脫了衣服,穿上一件朱紅色袍子,用荊棘編做冠冕,戴在祂頭上,拿一根葦子放在祂右手裡,跪在祂面前,戲弄祂,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又吐唾沫在祂臉上,拿葦子打祂的頭。戲弄完了,就給祂脫了袍子,仍穿上祂自己的衣服,帶祂出去,要釘十字架。他們出來的時候,遇見一個古利奈人,名叫西門,就勉強他同去,好背着耶穌的十字架。」(太二十七26-32)
當時羅馬人是以一種稱為「九尾鞭」的刑具來鞭打犯人的,在鞭子的末尾帶有不少釘子,抽打在犯人背上自然會帶來血肉模糊的效果;主就是受這種鞭打的煎熬,並被交予兵丁去釘十字架。全營的兵便聚集在主周圍,為要戲弄和羞辱祂,他們從主身上脫去祂的衣服;本來背上已被抽打得皮開肉裂,半乾的血塊黏住衣服,他們這樣行,自然又給主帶來莫大的痛楚。他們又給祂穿上一件朱紅色袍子,凌辱一番以後,又再脫去袍子,就更苦上加苦了。他們又把荊棘的冠冕戴在祂的頭上,荊棘的每一根刺都刺在主的頭上,血流被臉:他是為着我們每一個罪人在心思上所犯的罪而承受這種痛苦的。此外,兵丁以葦子戲弄祂,打祂的頭,還笑問祂知否誰打了祂,又吐唾沫在主的臉上,恭喜這位「猶太人的王」……主所受的痛苦實在難以言喻。
主整夜沒有休息過,又承受了種種痛苦,肉身變得十分虛弱,所以當祂背起十字架不久便不支倒地,兵丁就隨便在路上拉了一個名叫西門的古利奈人,勉強他為主背起十字架,以完成這段路程。如此種種,都是聖經對主耶穌肉身上所承受的苦楚的描述,只要細心默想,便可略為了解祂祂為我們所承當罪的刑罰,但對於祂魂中的痛苦,誰又能曉得呢?當主被釘十架時,眾門徒都離開了祂。那無罪的卻替我們成為罪,本來是神無瑕疵、無斑點的羔羊,是神完全聖潔的兒子,不帶絲毫的罪,但有一天竟被列在罪犯之中,為我們成為罪人。也許我們曾試過被人冤枉,那時我們的心情如何呢?心中定必感到何等忿怒和無辜,難以忍受這種屈辱。主耶穌同樣未犯過任何罪,但全世界人所犯的一切罪,竟都歸到祂的身上,實在是神無罪的兒子,替我們成為罪了。並且祂被掛在木頭上,眾人亦認為祂是大罪人,理當釘祂十字架,反而強盜巴拉巴得着釋放,這又是何等無辜和冤枉哩!但主因着愛我們的緣故,甘心承受這一切的痛苦。
主不但承受了肉身和魂中的痛苦,至終連神也離開祂,祂靈里的痛苦就更大了,以致祂大聲呼喊道:「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父神從未試過離開祂,在主耶穌三十三年半的日子裡,父常與祂同在,甚至有好幾次從天上發聲說:「這是我的愛子。」但當主擔起普天下人的罪,在十字架上接受神公義審判的一刻,父竟離開了祂,以致祂發出這般大聲的呼喊。神在這宇宙的法庭——十字架——顯出公義,面對擔負世人所有罪的救主,祂要審判罪,絕不能徇私枉法,以致聖潔的神要離開祂的愛子——這位替我們成為罪的耶穌。對於主來說,還有什麼比這痛苦更大呢?何以祂要承受這種痛苦呢?祂是父懷中所愛的獨生子,是父所愛的神子,但在被釘十字架的一刻,父神竟離棄了祂。祂為何要付這種代價,經歷父子的分離呢?無他,是因愛的緣故!為着拯救我們這些與神遠離的罪人,可以藉着祂的救贖得以與神親近,叫祂的父成為我們的父,叫祂的神成為我們的神。
這愛曾感動了千千萬萬神的兒女去廣傳福音,就如保羅一樣,他曾說:「我在基督里說真話,並不謊言,有我良心被聖靈感動,給我作見證;我是大有憂愁,心裡時常傷痛;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羅九1-3)保羅的同胞——猶太人其實一點也不可愛,保羅一生中所受的痛苦,大都是來自他們:從耶路撒冷直到外邦地,他們一直想把他置諸死地。但保羅竟愛這些逼迫他的猶太人,愛他們到一個地步,不但為他們憂傷,甚至為着他們與基督分離也是願意的。換句話說,只要他們得着救恩,縱然自己失去基督的拯救,也絕不後悔,完全顯露出他在基督的愛里,為着別人蒙救贖而焦急的心情。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經歷了父神的離棄,為要叫我們得與父神親近。在歷世歷代里,這愛感動了無數的人。
當我們進一步思想時,其實還有一點比主在靈、魂、體之中所受的痛苦更大,就是當祂為我們付上這一切代價時,我們竟懷疑祂的大愛。你若愛一個人,甚至甘願為他犧牲自己的生命,但他視你的愛為虛假和造作,那時你會怎樣呢?就如父母為兒女甘願付上一切代價,但兒女如浪子般反叛,父母心中的痛苦又怎能以筆墨來形容呢?耶穌基督的愛遠超過以上所比喻的,祂為我們流血捨命的圖畫,在聖經中都活活地描繪出來,好叫每一位聖徒都能了解、接受這愛,讓我們以心來愛祂,這也是祂所配得的。但若主為我們付出了那麼多,卻換來一班毫無感覺,也沒有絲毫回報這愛的人,這痛苦絕不下於兵丁的鞭打,十字架上的鐵釘,眾人所加諸於祂身上的侮辱,以及父神的離棄。所以聖經提醒我們,不但要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也要思想一件很重要的事:「那忍受罪人這樣頂撞的,你們要思想,免得疲倦灰心。」(來十二3)
我們必須經歷十架大愛:主耶穌為我們所付出的何等多,但願我們感受這愛,接受這愛,心被這大愛所感,一生愛我們的主。有一件不可磨滅的事實——主為我捨命受苦,所以你今天愛主的心是受教會的情況所左右,或是因弟兄姊妹的表現而改變,這都只會是短暫的愛。在歷史上,神許可祂教會的情形有高有低,從世界而來的衝擊又一浪接着一浪,艱難、逼迫未嘗消失過,只有以不死的愛——十架的大愛,方能叫屬神的人站得住。縱然人會改變,環境會改變,但主為我流血的事實卻總不會改變,祂一愛就永遠愛到底,所以沒有理由能叫我們改變對祂的愛,我們愛祂是理所當然的。但願我們一生被這大愛所抓,心永不忘記這在十字架上所顯明的愛。
「從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了。約在申初,耶穌大聲喊着說:『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就是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起來,這並不是自然的現象,而是因這是神審判的時候;在聖經中,每到神審判的時候,都會有黑暗的景象。當神審判祂兒子耶穌基督,黑暗也就落在祂身上,甚至神離棄了祂。就着客觀的真理來說,因着信我們蒙聖靈重生,並且領受神的生命,聖靈也住在我們裡面,故此絕沒有神離開我們這種情形;但就着主觀經歷來說,我們卻會因某些原因,而失去了與父神親近的感覺,並且感受到好像神已離棄我們一樣。當我們真的落在這種光景中,也許我們會立時離開神,但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遭受神離棄祂的時候,祂卻以信心大聲呼求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當內心承受着極沉重的擔子,人也會發出呼喊,但主的呼喊並不是呼冤,乃是向神的逼切禱告。當我們落在艱難中,只懂得向人呼籲,尋求人的聆聽,卻不曉得向神呼求,就代表我們太少這方面的操練和學習。故此,無論遭遇任何境況,應當學習抓住神的手,尋求祂的聆聽。
主被釘在十字架時,站在人子的地位上向神呼籲說:「我的神!我的神!」聖經告訴我們,神是亞伯拉罕的神,是以撒的神,是雅各的神,祂在每一個時代中,不單是團體的神,也是個人的神。「我的神」乃是指着個人來說,是人在一生中所當經歷和享受的。當主復活以後,就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說:「你往我弟兄那裡去,告訴他們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約二十17)自我們得救那天起,祂就成了你的神,你的父。我們在地上絕不是孤兒,當遇到難處、憂傷時,為何不快快抓住祂、尋求祂、經歷祂呢?
亞伯拉罕敬畏神,以撒生在這個家庭中,卻不是因為承繼父親的傳統而敬拜神;以撒自己也同樣經歷過神,生出信心和敬畏,以致伸出手來祝福自己的兒子。雅各受了祝福也不是糊里胡塗地過繼承式的宗教生活,神的手並沒有放過他,興起各樣環境,叫他也親身經歷到這位神。縱然雅各曾從以撒口中聽過神許許多多的事,但缺乏對神主觀的經歷,所以神的手一生都沒有離開他:他雖用計得到長子的名分,但卻要離家逃避以掃的殺害,在往巴旦亞蘭的路上,神向他顯現說:「我是耶和華─—你祖亞伯拉罕的神,也是以撒的神;我要將你現在所躺臥之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創二十八13)那時,神不單是他先袓的神,也成了他的神,於是雅各立定心志,向神許願,願以一生事奉神,又稱那地為伯特利(就是將來聖殿的所在),甚至到人生的末了,還能為法老祝福。當雅各自巴旦亞蘭回來時,所帶許許多多的財物,也沒有一樣是從他父親而來的,因為以撒的東西都由以掃所承繼了。雅各雖漂流在外,卻經歷神,蒙神祝福,亦成了神賜福的器皿:以色列十二支派從他而出。由此可知,神願意屬祂的人都能個別地經歷祂,所以他被稱為「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
主耶穌在十字架上說:「我的神!」這絕非一個素常沒有經歷神的人所能發出的呼籲。主耶穌在每一件事上都是緊緊地聯於神,沒有一件事是憑自己去作,所以縱然在十字架上,連神也離了祂時,祂仍宣告、呼籲說:「我的神!」也許你現在經歷到神好像離了你,所祈求和禱告的似乎不蒙垂聽,但是否仍憑信心呼籲說:「你是我的神,我永不離開你!」巴望我們無論身處何方,人、事、物有何變遷,這位神能成為「你的神」,成為你一生所經歷的。當傳福音時,你所傳揚的並不是一位「別人的神」,乃是你所經歷過的神,是你以一生所印證的。為人父母的弟兄姊妹,你的神也要成為你兒女們的神,不要只把地上的產業留給他們,當把短暫人生中所遇見、所得着的這位活神留給他們,為他們禱告,讓兒女們可以接續你事奉神,一生跟從主,這是屬神的父母們所當盡的責任。故此,亞伯拉罕能夠傳留給以撒,以撒能夠傳留給雅各,一代接續一代,今天我們是否也把這屬靈的福分傳留給下一代呢?不要讓兒女們給世界所薰陶,使他們充塞時代的文化和虛榮,要將最寶貴的救主——這位影響你一生的福分——耶穌基督傳給他們。你若如此行,祂也要以此傳給祂的兒女們,就這樣一代接續一代,這是何等有福呢!
十架的愛叫我們可以經歷得到,這位神是「我的神」,讓我們一同效法恩主耶穌,一生緊緊地聯於神,經歷祂,信靠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