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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真道聖言/2015年2月25日

出自基督徒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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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要理問答

問答48 問:第一誡命中的「除了我以外」此話,特別要教導我們什麼?

答:第一誡命中「除了我以外」(或作「在我面前」)這話教導我們:鑑察萬物的神,理會並憎惡我們另有別神的罪。


Q. 48. What are we specially taught by these words before me in the first commandment? A. These words before me in the first commandment teach us that God, who seeth all things, taketh notice of, and is much displeased with, the sin of having any other god.


■略解略解:為什麼我們需要守此誡的特別理由是,那鑑察萬物的神,特別注意誰違反此誡,就極度不悅而施以懲罰。 1.詩四四20:倘若我們忘了神的名,或向別的神舉手,神豈不鑑察這事麼?



聖經經文


申 30:17 倘若你心裡偏離,不肯聽從,卻被勾引去敬拜事奉別神,

申 30:18 我今日明明告訴你們:你們必要滅亡,在你過約但河進去得為業的地上,你的日子必不長久。

申 32:16 敬拜別神,觸動 神的憤恨,行可憎惡的事,惹了他的怒氣。

代上 28:9 「我兒所羅門哪!你當認識耶和華你父的 神,誠心樂意地事奉他;因為他鑑察眾人的心,知道一切心思意念。你若尋求他,他必使你尋見;你若離棄他,他必永遠丟棄你。

詩 44:20 倘若我們忘了 神的名,或向別神舉手,

詩 44:21  神豈不鑑察這事嗎?因為他曉得人心裡的隱秘。

結 8:12 他對我說:「人子啊!以色列家的長老暗中在各人畫像屋裡所行的,你看見了嗎?他們常說,耶和華看不見我們,耶和華已經離棄這地。」

來 4:13 並且被造的,沒有一樣在他面前不顯然的;原來萬物,在那與我們有關係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


大要理問答

問106:第一誡命中「除了我以外(在我面前)」,這特別要教導我們什麼?


答:第一誡命中「除了我以外」或「在我面前」要教導我們:上帝鑑察萬事萬物,特別注意人們犯「有別神」的罪,對此罪大為不悅。所以,「除了我以外」或「在我面前」此句話是用來阻止我們犯此罪,強調此罪的嚴重,是最卑劣的惹祂憤怒之罪;此句話也勸服我們在祂面前行事為人,所作的一切都是事奉祂。


Q. 106. What are we specially taught by these words, before me, in the first commandment?


A. These words, before me, or before my face, in the first commandment, teach us, that God, who seeth all things, taketh special notice of, and is much displeased with, the sin of having any other God: that so it may be an argument to dissuade from it, and to aggravate it as a most impudent provocation: as also to persuade us to do as in his sight, whatever we do in his service.



威斯敏斯特信條

第二十一章 論崇拜和安息日


一.自然之光顯明有一位上帝,祂是 萬有的主宰,對萬物有至高的主權;祂本為善,並善待萬物;所以人 當盡心、盡性、盡力地敬畏、愛慕、讚美、求告、信賴、服事祂(羅1 :20;徒17:24;詩119:68;耶10:7;詩31:23;18:3;羅10:12;詩62:8;書24:14;可12:33)。但敬拜真上帝惟一蒙悅納的方法乃是由祂自己設立的,並限於祂自己所啟示的旨意,因此我們不可按照人的想像和設計,或撒但的建議,使用任 何有形的代表物或聖經所未吩咐的其他任何方法(申12:32;太15:9; 徒17:25;太4:9-10;申4:15-20;出20:4-6;西2:23),去敬拜祂。


二.崇拜應歸於上帝父、子、聖靈;並且惟獨歸於祂(太4:10;約5:23;林後13:14),而不可歸給天使、聖徒或其他任何受造之物(西2:18;啟19:10;羅 1:25);並且自從人墮落以來,只可借着一位中保敬拜上 帝;基督之外,別無中保(約14:6;提前2:5;弗2:18;西3:17)。


小要理問答詳細釋義

第 四 課

問47 第一條誡命禁止我們作什麼?

答:第一條誡命禁止我們棄絕真神 ,不敬拜他,不榮耀神,不以他為神 也不以他為我們的神 ;也禁止我們將那隻當歸給神的敬拜和榮耀歸給任何受造之物 。

問48 第一條誡命「除了我以外」,這幾個字的意思是什麼?

答:第一條誡命「除了我以外」(原文說在我面前),這幾個字的意思:那鑑察萬事的神 ,留心觀看,並且很憎惡人敬拜別神的罪。


假若真的只有一位又真又活的神,那麼,唯獨他當受敬拜。又假如這位真神藉他靈感的言語(即聖經)向我們表明自己,那麼,我們 便該小心避免拿他跟偶像混淆。可是我們卻時常如此被試探。混合主義(Syncreiism)嘗試把不相容的原則鳩雜在一起。宗教混合主義則是把真宗教和世上其他假宗教調和的嘗試。第一條誡命正是警告我們防備這種罪。在任何情況下,我們都不可以把聖經所說的那位神和世上假神視為一物,混為一談。這正是很多秘密組織諸如基本罪惡。共濟會稱自己是一種眾所同意的自然宗教。換句話說,這會社的教訓認為不論是基督徒、猶太教徒、回教徒或其他類別教徒,都可以集成一宗教團契,一同向宇宙的偉大設計師禱告。共濟社的社員認為這是可能的事,因為不回信仰的人只是以不同方式敬拜一個神祗。因此有人說共濟會「與其他宗教絲毫沒有衝突,除非那宗教認為得救只此一家」(J.S. M. Ward, Free Masonry: Its Aims and ldealS,p.187)換言之,共濟會的基本原則認為所有神祗都是平等的。可是聖經否認此事。「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提前2:5)若不藉着耶穌基督,沒有人能到神那裡去(約14:6)。「凡不認子的就沒有父」(約一2:23)正因為這些原因,基督徒不能在那個人未承認相信耶穌基督之前,跟他有任何宗教方面的團契(約二10)。這也是表里一致的基督徒不能夠成為像共濟會那類會社成員的原因。他不能這樣做,因為神不容許信徒以假當真。當然,不是每個人都有此知識(林前8:7)。有時我們甚至發覺有些基督徒不明白他們是不可以涉及宗教混合主義的。但我們的責任不該由人們混亂的思想所決定,而只應讓神在聖經里的啟示來決定。

但是,讓我們不要以為,只有宗教組織存有混合主義。事實上,我們今天的社會有很多地方都沾染同等罪惡。例如,當總統宣誓就職時,我們習慣上邀請各個不同宗教的代表祈禱。於是乎猶太拉比祈禱,之後又由羅馬天主教神父祈禱,隨後又由更正教某宗派的牧師祈禱。給人的觀念是,無論誰祈禱,神都接納禱告。我們也常常注意到,無論誰在領禱,人都低頭參予。這是否表明不論他們屬何宗教,都可以向同一個神祈禱?這顯然又是一種混合主義,和違背第一條誡命。拉比不會接納本是神的基督為主耶穌。他更不相信耶穌是神。可是聖經說:這是真神(約一5:20)。耶穌基督的確是真神!既然如此,基督徒怎能跟一個不承認基督的人一同祈禱而仍然忠於基督呢?

當然,更正教和天主教的差異可能不是這麼極大。但當神父向童貞女馬利亞祈禱時又如何!表里一致的基督徒實無法參予。

宗教方面的民主通常稱為「不分宗派」(non-sectarian)。它實際上要我們忘卻那些使我們分別的東西,而在那些我們都同意的基礎上聯合起來。基於此,有些人在公立學校提出「不分宗派」的祈禱。可是讓我們明白,這跟全無禱告一樣壞。「不分宗派」的禱告意即沒有耶穌的禱告。(不然的話,猶太人必要反對了。)這正是神在第一條誡命中所禁止的事。我們永遠不能放下耶穌去跟別人在宗教事上聯合,好像我們都是敬拜同一位神。

錯誤的容忍態度是我們受試探違反這條誡命的第三方面。我們從插圖中看到矮仔的朋友指向他的教會。但那是一所摩門教會,而 根據聖經的教訓,摩門教徒並不敬拜那獨一又真又活的神。因此,基督徒的責任是要向摩門教徒作見證(宣講耶穌基督和那得救的淮一方法)。可是,試探卻教我們不要作聲。那些試探叫我們表現得好像一個人屬何宗教都不大要緊。當然,人人皆有公民自由權去選擇任何宗教。政府不應當強迫人接受這個真宗教。基督徒甚至應當隨時樂意保護那些受逼害的假宗教信徒。可是,在神面前,人是沒有任何宗教的權利去選擇聖經以外其他宗教。在神眼中,人的責任就是篤信耶穌基督,並且接受聖經的教訓。而基督徒在神的眼中不該把別人究竟照做不照做看成無關重要。基督徒必須不用威迫的方法而使這些人知道他們的

宗教是錯誤的,並且,除非他們悔改相信,否則會被神棄絕。

最後,我們必須提到那些從現今大眾接納的宗教中立思想中來的強烈試探。大部分在現代生活和社會各方面所見的都遭受那種既不反對又不贊成任何特殊宗教的思想所鑄成。美國政府所實施的也是受制於這種觀念:它既不反對,也不贊成任何特殊的宗教。這就是那種學說和思想了。可是耶穌說:「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路11:23)。這也說明了宗教中立是不可能的。假如我們不承認耶穌基督為獨一真神,那麼,我們的默不作聲就等於宣告拒絕接受他的宣稱。換句話說,假如我們不宣告任何東西,我們的不宣告已經宣告了很多東西了——因為行動比說話來得更響亮。也正是為了這一原因,基督徒已經開始明白那些不贊成基督的便是敵對他。他們也漸漸明白,基督在我們生活和社會領域中,因為宗教中立的無罪呼籲下,已陸續地被我們否認了。

這也正是基督徒聯合起來重建基督教的基礎如此重要的緣故。例如,我們必須為耶穌基督擁有學校。可是,依照真理,每一項人類活動,與及有組織的活動形式,都應該在一健全的基督教基礎上推行。

假宗教時常樂意支持假想的中立。這是意料中事。假宗教需要做的是中和真宗教。倘若真宗教被制止發聲,無法指正錯誤,那麼,錯誤便會得寸進尺。然後當錯誤漸漸勢力浩大,它便運用武力逼迫真宗教。這些事都會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過。今天也同樣正在發生,基督徒必須醒悟。他們必須學習明白宗教中立思想的底蘊——撒旦的一種聰明的哄騙。讓我們重覆一點:不可能有宗教中立。讓我們更進一步說:生活的任何一方面,都不可能有宗教中立。不管生活的那一方面,或是我們從事的那一類活動,都應當公開表明忠於耶穌基督。這也即是說,公開拒絕所有其他神祗。起乎萬名之上的名屬於耶穌(腓2:9)。萬膝都當跪拜於此。

問 題:

1.混合主義是什麼?

2.共濟會如何違背了第一條誡命?

3.基督徒為何不得與其他宗教的信徒進行宗教上的交通。

4.混合主義的危機怎樣在我們的社會中顯出來?

5.「不分宗派」祈禱有何意思?

6.為何此類禱告對基督徒來說是錯誤的?

7.在何種意義上我們應當容忍其他宗教?

9.「宗教中立」是什麼意思?

10.有沒有「宗教中立」這回事?請解釋。

11.假宗教為何崇尚宗教中立?

12.在一個愈來愈受宗教中立思想控制的社會裡,我們今天的責任是什麼?



小要理問答釋義問答

四十八問:第一條誡命中「在我面前」一語特別教訓我們什麼?

回答:第一條誡命中「在我面前」一語教訓我們,上帝無所不見,他注意到人另有別神之罪,大為不悅(申30:17-18;代上28:9;詩44:20-21;結8:12)。




問1:如何表明上帝無所不見呢?

回答:上帝確實是無所不見的,因為上帝無所不在,而且他的知識是無限的。「人豈能在隱密處藏身,使我看不見他呢?耶和華說:我豈不充滿全地嗎」(耶23:24)。「他的智慧無法測度」(詩147:5)。




問2:為什麼上帝注意到人另有別神之罪,大為不悅呢?

回答:因為另有別神之罪,對於上帝聖潔而忌邪的眼目而言,是極大的公然藐視,上帝斷不會把他的榮耀歸給別神。「倘若我們向別神舉手,上帝豈不鑑察這事嗎?」(詩44:20,21)。「我是耶和華,這是我的名,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假神,也不將我的稱讚歸給雕刻的偶像」(賽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