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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基督教歷史故事4 -2
〖 第二節 瑞士的家教改革 〗
瑞士的宗教改革運動分為兩種。一是以蘇黎世為中心的茨溫利的宗教改革運動和以日內瓦為中心的加爾文的宗教改革運動。
1. 茨溫利的蘇黎世宗教改宗運動
宗教改革家茨溫利47歲(1484-1531)便結束了一生。他出生於瑞士的在維爾德豪斯(Wildhaus),曾在伯爾尼(Berne:1498-1500),維恩納(Vienna:1500-1502),巴塞爾(Basle:1502-1506)受過教育。
1506年他被按立為神父,在格拉魯斯(Glaarus)牧養教會(1506-1516)。他尊敬伊拉斯謨,並潛心研究人文主義。雖路德,加爾文批判伊拉斯謨和人文主義,但茨溫利是深受伊拉斯謨影響的宗教改革家。
因此,像伊拉斯謨一樣,他將耶穌尊為我們道德的典範,而不是救贖主,象伊拉姆一樣喜歡道德教育和實踐的生活勝於教義。並且,象伊拉姆一樣認為哲羅姆是比奧古斯丁更為優秀的教父。
1513-1515年之間,他任隨軍神父參加了摩爾哥納(Marignano)戰爭。 1518年12月11日他被選為蘇黎世牧師,在那兒,茨溫利一生奉獻於宗教改革運動。
瑞士的宗教改革是從1519年茨溫利的新約講義開始的。他在講道中攻擊煉獄說和修道院制度。他在1522年4月的著作《Von Erkiesen und Freiheit der Spysen》中主張信徒應當從教皇的主教和統治中獲得解放。
君斯坦丁(Condtance)的主教約翰·華波(Johann Faber)為解決此問題來到蘇黎世時,茨溫利在六百多名聽眾面前,以六十七條決議成功地為自己的立場作了辯護。
他的神學根據是福音,他批判教皇的權威和彌撒的犧牲及禁食節期和聖職人員獨身等。他特別反對四旬節期間禁止食用包括香腸等肉食,主張在四句節期間也繼續吃蘇黎世最有名的香腸。市議會全力支持茨溫利,立茨溫利為主教,並宣言為獨立的教區。
第二次爭論(1523年10月26日)時,茨溫利強調廢除彌撒、禮拜堂裡面的聖畫和聖像。他雖專功音樂,但卻反對在教會中使用樂器,理由是樂器妨礙集中精力聽道。在此期間,茨溫利於1524年4月2日與1522年以來一直被他的同工認為是他妻子的安娜·萊因哈德(Anna Reinhard)在教會舉行了婚禮。
1524年11月16日,在給馬特·阿伯(Matthaus Alber of Reutlingen)的信中,茨溫利開始表露出他對聖餐的理解。他主張象徵說(Symbolism)。他解釋說不是"This is my body", 而是"This is symbolizes(signifies) my body"。
他以約翰福音六章為跟據主張肉體是無益的,惟獨靈是有益的。他將聖餐比喻為新郎的戒指,正如妻子看着丈夫所給的戒指想念出遠門的丈夫一樣,通過聖餐回想記念新朗耶穌的愛。
因這種象徵聖餐論,茨溫利最終在1529年的馬爾堡(Marburg)宗教爭論中神學上與路德分裂。他反對天主教的變體論(Transubstantiation:味道、味和模樣依然存在,但餅和葡萄酒的本質變為基督的身體之說法)和路德的同體說(Consubstantiation: 餅和葡萄酒雖不變,但基督的身體參與聖餐的說法)中出現的基督的身體的參與(feal presence of the body of Christ)。
他根據安提阿派的基督論,主張復活的基督身體在寶座右邊,不能參與聖餐。
茨溫利的宗教改革運動向瑞士的其它地區繼續擴展。在波陵的論爭中茨溫利獲得了成功,巴策爾、聖加倫(St.Gall)、沙夫豪森(Schaffhausen)等地區開始幫助他的宗教改革。如此擴展後,導致五個森林地區(Lucerner, Zug, Schwyz, Uri, Unterwalden)強烈反對茨溫利。
最終1531年,五個森林地區的城市掀起反對茨溫利的戰爭,茨溫利以牧師身份隨軍出戰,最終於1531年10月11日在卡佩爾(Cappel)戰爭中犧牲了。從他的死也可以看出,他是熱切希望其宗教改革不僅成為教會改革,而且成為社會改革,乃至在政治改革上有所發展。跟路德不同,茨溫利反對政治家的獨載,主張由多位貴族統治的民主化貴族政治(Aristocracy),而不是君王的獨裁政治(Monocracy)。
2. 加爾文的日內瓦宗教改革運動
加爾文(John Calvin:1509-1564)是出生於法國努瓦永城(Neyon)的宗教改革家,但實際上他的真正的宗教改革運動是以瑞士的日內瓦為中心展開的。
1523-1528年他在法國巴黎就讀神學,但對聖職的呼召有所懷疑,因而最終也沒有接受按立,只是作一位平信徒。並且他還對信仰的問題也有所懷疑,從1528年起在奧爾良(Orleans)和布爾日(Bourges)就讀法律。
在那兒他受到了改新教宗教改革運動的影響。1533年加爾文為恢復教會原本的純潔性而深感宗教改革使命在身,從此與羅馬天主教會分開。
1534年加爾文回故鄉努瓦永城放棄12歲時所受的天主教聖職特權時,受到宗教迫害。1535年他逃往巴塞爾在那兒埋頭研究,並寫了有名的《基督教要義》(Institutio Religionionis christianae)第一版(1536年3月)。當然他花費一生的時間,反覆修改此書,但這本書成為代表改新教的第一部系統神學作品。當時他年僅27歲。
1536年7月應蓋魯恩·華勒爾(Guillaume Farel:1489-1565)真摯的邀情,加爾文留在日內瓦,並協同參與日內瓦市的宗教改革。但他們以過於嚴格的宗教生活要求日內瓦市民們而引起的強烈反對 。
例如,為了嚴格的信仰訓練,有黜教的權利,不僅要求每周舉行聖餐,而且還要求市議會決議全市民的信綱。最終,他們被趕出日內瓦,不得不在施特拉斯堡(Strassburg)過了三年流亡的生活。
在流亡的三年期間,他為法語民眾牧會,也應邀到神學院講授神學,而且與馬丁·巴策爾(Martin Bucer: 1491-155)結為摯交。1539年出版了羅馬書注釋(1514年),還與德國宗教改革家梅蘭希頓建立了深厚的友誼。
1541年,加爾文接受邀情重返日內瓦,支持加爾文的一派獲得了政治上的勢力,而加爾文則為建立舊約之神政政治奉獻了十四年。他組成了新的教會統治制度,有牧師、博士、長老、執事。加爾文指導並管理由平信徒和聖職者組成的教會會議(consistory)。
當然,加爾文並沒有行使立市議會之上政治權力,單單處於以聖經的教導教訓的預言者的位置上,但這教會會議擁有開除教籍的權利,並實施於日內瓦全市民的個人生活之上。因而會議禁止市民跳舞、賭博、要求他們過嚴格的宗教生活。為此有時市民被流放,甚至被處刑。
扎庫斯·哥路特(Jacques Gruet:1547),包爾·莫納特(Paul Monnet:1549)等人因姦淫罪和對加爾文的誣陷罪而被處刑,塞爾維特(Michael Servetus:1553年)因否認三位一體被定為異端以火刑處死。到1555年,所有的反抗銷聲匿跡,加爾文成為日內瓦市的老師,由法國市民的身份轉變成永久的日內瓦市民。
從1555 年開始直到去世(1564)加爾文再沒有受到任何挑戰,日內瓦市成為維持最嚴格的道德水平的聖市。他堅持不懈的教導舊約的神政政治和道德生活,1559年成立日內瓦學院(Academy of Geneva)繼續實行他的教導。
在日內瓦市牧會期間,加爾文作為教會的政治家、宗教的辨論家、教育家、作家,其名聲和影響力得到廣泛傳揚。他在神學上的洞察力、注釋上的才能、語言上的知識,使他成為宗教改革家中最有力的著述家。他的《基督教要義》是路德派之外的改新教會中最有權威的書。
(討論題目)
對於加爾文的日內瓦市成聖運動(宗教改革運動),你是如何想的!你認為今天這種社會成聖運動有可能實現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