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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忘記,就不能真正的饒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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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本文主要摘自網頁聖言資源中心問題解答, 以便基督徒朋友作資料查詢和學習之用。無任何商業目的! |
要解答這問題,首先得瞭解饒恕的真義。
饒恕人是在別人得罪或傷害我的時候,願意放下自我,用愛心接納與寬容對方,不再耿耿於懷或心存惡念。
一個不能真正饒恕別人的人,他經常會感到氣忿、不甘心、創傷無法得醫治、經常活在過去裡、以及要尋找報復的途徑等。然而一個能真正饒恕別人的人,他心靈的創傷在基督裡首先得到醫治,進而願意將這恩典分享給那些得罪我們的人(參西三13),活出自由的、坦然的、奔放的屬靈生命。
因此,饒恕人是屬天的恩典,它無法在人自然的本性裡找到,只有在基督的救贖裡才可以全面獲得。
然而若是已經向 神祈求要饒恕對方,卻不能將事情忘懷,是不是饒恕仍不夠徹底?
聖經清楚指出 神是樂於饒恕而不記恨的神。先知耶利米說:「我( 神)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卅一34;參來八 12)另外,先知彌迦更強調說:「 神赦免罪孽,饒恕… 罪過,將我們的罪孽踏在腳下,又將我們的一切罪投於深海。」(彌七18-19)
然而 神是無所不知的 神,這種「忘記」或「不記念」當然是喻意的用法,表明 神的饒恕讓人無從追尋過去的不是,祂要我們忘記背後,對 神的饒恕不要帶有絲毫的懷疑。這是完全的饒恕的意思。
但在實際的生活中,要刻意忘記某些事是十分困難的。有些人的記憶力特別好,又或者是無論怎樣都忘不掉,那是不是等於沒有饒恕呢?不一定!因為「記得」是一回事,而「記恨」又是另一回事。我們可以在有意或無意之間記起往事,但那件事已經不再傷害我或攪擾我,因為我已不再被它的惡勢力所拑制。
以色列的先祖約瑟在少年時被兄弟們賣到埃及,受盡各樣的折磨與痛苦。當他與兄弟們相見的時候,雖然仍被勾起心酸的往事,但這些事已經不再毒害他。因他深信「這是 神差我在你們以先來…」 (創四十五5);「 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創五十20) 神的愛充滿他的心靈,使他沒有記恨。
其實約瑟在與兄弟相見之先早已處理內心的衝突。在他生長子時給他起名「瑪拿西」,意思是「 神使我忘記了一切困苦和我父全家」(創四十一51)。他原想把過去一切的困苦都從腦海全數抺去,但 神要約瑟在忘記困苦的同時,仍要記念在困苦中照顧他的 神。因此約瑟給次子起名「以法蓮」,意思是「 神使我在受苦的地方昌盛。」
約瑟後來有沒有忘記他的父家呢?沒有!因為他與兄弟們相認之後,並接雅各到埃及居住。但約瑟過去所受的傷害早已得到醫治,因此在想起這事的時候,不再將惡念存記在心中!
由此可見,饒恕不代表可以忘記往事,但卻代表從傷害中得到醫治。假若一個人曾受刀傷,經治療後已得痊癒,可能在傷處仍發現有疤痕,但痛楚已經完全消除了。雖然有時看見疤痕會想到被刀傷的情景,但已經不再痛苦了。一個經歷在基督裡面的饒恕,又願意用饒恕的恩典去對待別人的人,他們心靈的情況亦屬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