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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要義」每日靈修版II231-240
DAY 231 [3.6.2] 基督徒生活的動機
「基督徒生活」根據聖經的教導,包括兩個主要層面。第一是「飢渴慕義」,這並非我們與生俱來的傾向,乃是神賜給我們的,並將之深植在我們的心中;第二,神給我們立定「義的準則」,使我們在熱心求義時偏離正道。
聖經說到許多極佳理由勸我們飢渴慕義。我們已經說過,現在繼續簡要的說明。聖經吩咐我們要聖潔,因為我們的神是聖潔的(利19:2;彼前1:15-16),這是最根本的理由,沒有比這更清楚的!我們的確如迷失的羊流離失所,並四散在世界的迷宮中;神拯救我們,將我們聚集回來,使我們歸屬於他。當我們讀到聖經告訴我們與神聯合時,我們應當記住這聯合是以「聖潔」為連結;但這並非表示,我們原是聖潔的,使我們與神聯合!反而我們是先歸屬於神,然後神賜我們聖潔,使我們成為聖潔之後,我們才能跟隨他的恩召。那召我們的是聖潔的,所以我們才能成為聖潔。
既然神的榮耀特別彰顯他的聖潔,就不允許有任何邪惡污穢在我們與他的交通中。聖經因此教導我們,這是我們蒙召的目標,我們若想回應神給我們的呼召,就必須注意此聖潔呼召(賽35:8)。我們若容許自己一生在邪惡污穢裏打滾,那麼,神救我們脫離這敗壞世界,是為了什麼呢?
此外,聖經也同時勸勉我們,我們被稱為神的子民,必須居住在聖城耶路撒冷(詩116:19;122:2-9)。神既然為自己將這城市分別為聖,就必不允許其中居民以污穢惡行玷污它。因此神這樣宣告:「行為正直,作事公義的人,才能寄居神的帳幕」(詩15:1-2;24:3-4)。因為神所居住的帳幕,若像馬房充滿污穢,則是是極不相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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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232 [3.6.3a] 父神藉著基督救贖了我們,是基督徒生活的最大動機
為了使我們醒悟,聖經啟示父神在基督裏使我們與他和好(林後5:18),他在基督裡,將他的形像印記在我們身上(來1:3),要塑造我們成為基督的模樣(羅8:29)。有些人認為,只能在哲學家中找到「道德哲學」正確與系統的解釋;其實,他們所說的遠遠不如聖經的啟示。他們雖然特別希望勸人向善,但是所宣稱的,也不外乎要人們順其本性生活行事。
然而,聖經的勸勉是來自真理的源頭。聖經不僅指明我們的生命與神有關(他是創造我們的主),我們的生命歸屬於他;也說明我們已經從當初被造時的純真狀態中墮落了。聖經也曉諭,我們藉著基督重新蒙神悅納,基督作為我們行事為人的典範,我們在生活中要活出基督的模樣。除了「效法基督的模樣」之外,你還能要什麼更有效的方法嗎?除此之外,你還能要求什麼呢?
神收納我們成為他的兒子,是以此為必要目的﹕我們的生命要彰顯基督,這是我們成為神的兒女的關鍵。因此,除非我們獻上自己委身於「義」,否則我們不但是邪惡地背叛我們的造物者,也是在拒絕我們的救主基督。聖經列出神所賜給我們的一切恩福,和救恩各項內容,並且以這些來勸勉我們。既然神向我們啟示他是我們的天父,我們若沒有活出神兒子的樣式,則就證明我們的忘恩負義(瑪1:6;弗5:1;約壹3:1)。既然基督以自己的寶血潔淨了我們,藉著洗禮賜下潔淨的恩典,我們若再犯罪玷污自己,這是極不相稱的(弗5:26;來10:10;林前6:11;彼前1:15,19)。
既然基督與我們連結,使我們成為他身上肢體,我們就必須特別謹慎,不可以污穢來玷污自己,因我們是基督的肢體(弗5:23-33;林前6:15;約15:3-6)。既然基督,我們的元首,已經升入高天,我們已不再愛慕地上的事,就應當全心全意思念上面的事(西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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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233 [3.6.3b-4] 基督徒生活不是在口頭上,乃在於內心
既然聖靈已將我們獻上,作為神的殿,我們必須致力在自己身上彰顯神的榮耀,必不可犯罪作惡而玷污自己(林前3:16;6:19;林後6:16)。既然神預定我們的靈魂和身體,將來在天上成為聖潔沒有瑕疵,並獲得永不衰殘的冠冕(彼前5:4),我們就應當殷勤的保守自己潔淨不玷污,直到主再來的日子(帖前5:23;腓1:10)。這就是行事為人最確實美好的根基。人若想在哲學家中尋找類似這樣的教導,則是枉然;因為他們所教導的倫理道德,從未超越罪人自我的尊嚴。
我們在此要斥責那些掛基督之名的人,他們希望稱自己是「基督徒」,何等無恥地以基督的聖名來誇口!事實上,唯有藉著福音的聖道真正認識基督的人,才與基督有交通。保羅也告訴我們,那些未曾被教導要穿上基督的人,根本沒有真正學了基督,領了他的教,因為他們沒有脫去舊人,這舊人是因私慾的迷惑變壞的(弗4:22,24)。這就證明他們的虛假且不義,假裝自己知道基督;不論他們有多少知識,如何高談闊論福音,都是無用的。因為福音的教訓,不在於言語舌頭,乃在於生命。福音不像世俗學科,僅僅在乎人的理解和記憶,而是唯有全心領受,在人內心深處紮根者,才是真正得著救恩。因此,我們盼望掛名的信徒,停止這虛假的誇口,不要再藐視神;或著請他們證明自己配稱為基督的門徒。
我們已經將福音教義擺在首位,信徒的敬虔生活包含在其中,因為我們的得救生活是從此開始。然而這福音教義必須進入我們的心,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活出來,如此改變我們,必定結出果子。哲學老師看到學生宣稱應當活出所學之道,卻將之視為高談闊論的閒聊話題,就會引來老師義憤填膺,引以為恥將此門徒趕逐出門。照樣,我們有更充分的理由,恨惡那些輕率胡為的經院哲學家,因他們只滿足於舌頭上談論福音,這福音教義應當深入自己的內心,紮根於自己的靈魂,影響全人。福音真理對他們的影響,應當遠超過哲學家的冷漠勸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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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234 [3.6.5] 基督徒生活,在今生雖不完全,卻努力長進
我們並非主張基督徒的道德生活,在今生可以完美的活出福音;但這應當是我們的理想,也是我們必須努力以赴的。我們不會嚴厲苛求人要完美的活出福音,才能算他是基督徒;我們也不會說,若沒有達到此標準,就不承認他是基督徒。若是如此,則所有的人都必被排除在教會之外,因我們每一人都離完美甚遠。雖然許多信徒在成聖生活上長進不夠,然而將他們排除在外是不應當的。
應當如何呢?應當將這目標擺在我們眼前,真誠以此為標竿,並努力向著標竿直跑。你不可與神討價還價,神藉著他的聖道所吩咐你的,你不可照自己的判斷,只遵行其中的一部部分,卻忽略其他部分。因為第一要緊的,神在聖經中處處教導我們,敬拜神最主要的關鍵是「整全,純正」(創17:1;詩41:12),這是指在神的面前有真誠單純的心,毫無詭詐虛假,與心持兩意相反。這等於是說,正直的生活是屬靈的,是內心無偽,將自己全然獻與神,培育聖潔與仁義。
然而信徒今生仍在肉體的羈絆之中,無人有足夠的力量,以當有的熱誠勇往直前追求聖潔;許多信徒因受軟弱攔阻,搖搖擺擺,跛腳而行,甚至有時掙扎爬行,以微弱速度前進。所以,我們每一個人都應照自己微弱力量長進,在已經開始的旅程上繼續前進。然而,也不應該有人糟糕到日日無所進步,至少也要有些微的長進。因此,我們不可停止行動,讓我們在神的道路上不停的前進。我們也不可因自己長進緩慢感到絕望;即使我們的進度與理想有差距,但只要今天比昨天更進步,我們的努力就沒有白費。
我們只要真誠單純地向著標竿直跑,朝向目標邁進;不奉承吹捧自己,或為自己的惡行找藉口,乃要繼續努力達到這目標:在良善上日勝一日超越自己,直到我們達到良善本身。的確,這就是我們一生致力尋求與跟隨的目標。然而,只有當我們最終脫去這軟弱的身體,並被神接到榮耀裡與他完全契合之後,我們才會達成這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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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235 [3.7.1] 我們不是自己的主人,乃是屬於神
神的律法是行事為人最完美的準則方法,然而我們屬天的救主,喜悅以更清楚直接的計畫,來教導他的子民,遵行他在律法中所設立的規範。此計畫的開端是:信徒的天職是要「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敬拜神(羅12:1)。這就是神所要求我們對祂的敬拜。據此,衍生出對信徒的勸勉:「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12:2)。最重要的是:我們被分別為聖並將自己獻與神,使我們此後在思想、言語、行為上,都是只為了榮耀神。因為任何已分別為聖的事物,作為不聖潔的用途,就必定冒犯神。
我們既然不屬自己(林前6:19)乃屬於主,那麼關於我們所當避免的錯誤為何,我們生活一切行事的導向,都是非常清楚的。我們不屬自己,因此,不可容讓自己的理智或意志,作主統治生活的計畫和行為。我們不屬自己:因此不可以滿足肉體的私慾,作為人生的追求目標。我們不屬自己:因此讓我們盡可能忘記自己,和自己的一切所有。反之,我們屬於神,因此讓我們為他而活並為他而死。我們屬於神,因此讓神的智慧和旨意,統領我們一切的行為。我們屬於神,讓我們生活每一部分都全力以赴,以他作為我們惟一的目標(羅14:8;林前6:19)。人若被教導他不屬自己,就將治理的主權從自己的理智奪回,並使之都順服神(林後10:5),這人是何等的有福!因為聽從自我中心,是最能毀滅我們的瘟疫;所以惟一使我們得救的避難所,是完全不靠自我中心的理智意志,而唯獨順從神的帶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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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236 [3.7.2] 藉著將自己獻給神來捨己
第二步是:我們不求自己的事,而是尋求神的旨意,將榮耀歸給他的事。我們總是要忘記自己,放下自憐自愛,忠心致力於獻上自己熱誠的服事神,和遵守他的誡命。因為當聖經吩咐我們放下自己時,這不僅從我們心裏除去渴望擁有、權力慾望、討人喜歡的念頭,也根除我們的野心和一切追求屬人榮耀的貪戀,以及其他更隱藏的罪惡。因此,基督徒必須如此立定心志,以致於從心裏深深感受到,他的一生都是活在神的面前。這樣,他既因將自己所有的一切,交給神來管理,向神交帳;他同樣也會將自己所有的心思意念,全然坦白歸向神。因為人若學會將他必須作的一切交託仰望神,同時就會避免一切虛妄思想。
這就是基督所說的「捨己」,他在門徒一開始跟隨服事他時,就立即語重心長吩咐他們必須捨己(太16:24)。這「捨己」一旦佔據他們的心,就不會留任何地步給驕傲、自大、虛偽,也不會容讓貪婪、私慾、淫蕩、邪情,或其他因自戀所導致的罪(提後3:2-5)。反而言之,人若沒有捨己,他若非寡廉鮮恥犯最污穢的罪,就必為了沽名釣譽而偽裝行善,此善行也被敗壞私慾所玷污。
若非照神的吩咐捨己,就不能自由的行善恩待他人,這是毫無例外!因為凡是沒有真正捨己的人,他追求美德的動機只是為了得到別人稱讚。那些哲學家中強烈爭辯者,說人應當為了美德本身而追求美德,他們是如此傲慢自高自大,其實這顯明他們追求美德惟一的理由,就是要滿足自己的驕傲慾望。然而神痛恨那些尋求別人的稱讚,以及一切狂傲的人,神宣告他們在今世已得了他們的賞賜(太6:2,5,16),也說娼妓和稅吏比他們更接近神的國(太21:31)。然而我們還沒有清楚說明:人若不捨己,則必有又多又大的障礙攔阻他走正路。古語有云:「人心中隱藏整個邪惡世界」。 而且唯一能救你的良藥,就是捨己,放下自我中心的關懷,回心轉意全然追求神所吩咐你的事,並且追求的動機單單是了討神喜悅。
因此,第一步是:人要捨棄自己,為了使他將一切才能獻上事奉神。我所說的「事奉」不僅是指順服神的話,也是改變人的心智,除去人肉體的私慾,完全聽從神的靈。雖然這是使人進入生命的開端,但所有哲學家對這改變全然無知,保羅稱這變化為「心志改換一新」(弗4:23)。因為哲學家唯獨將人的理智掛帥,當作人裡面的統治準則,且認為應當單單聽從理智;總之,他們將生活行為完全交託自己的理智。然而,基督徒的人生哲學,吩咐人的理智降服於聖靈的引領,使人不再為自己活,乃是聽從基督,基督在他裏面活著並統治他(加2:20)。 「基督教要義」每日靈修版
DAY 237 [3.7.3] 提多書二章所教導的捨己
保羅在提多書二章簡明扼要,更加清楚的描述「捨己有序」人生的各要點:「因為神救眾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教訓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等候所盼望的福,並等候至大的神和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他為我們捨了自己,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又潔淨我們,特作自己的子民,熱心為善」(提多2:11-14)。
當保羅以神的恩典鼓舞我們的心之後,為要預備我們真心敬拜神
,就說明要除去攔阻我們的兩個障礙:「不敬虔」即我們本性的強烈傾向;其次是「屬世的情慾」,這是更為普遍的問題。而且保羅所說的「不敬虔」不是單指迷信,也包括一切攔阻我們熱誠敬畏神的事。「屬世的情慾」與「肉體的私慾」是一樣的(約壹2:16;弗2:3;彼後2:18;加5:16)。保羅根據律法兩大法版「愛神愛人」,吩咐我們要脫去我們的舊人自己,並否定自我中心的理智意志之支配。他吩咐我們生活一切的行為,不可逾越三要點:自守、公義、敬虔。「自守」無疑指的是貞潔和節制,並正當節儉的使用今世財物,以及在貧困中忍耐。「公義」包括維繫公平的一切職責,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羅13:7)。然後是「敬虔」,就是離棄世俗的罪孽,在神面前過真正分別為聖的生活。
當「自守,公義,敬虔」密不可分的連結在一起時,就必帶來完全的長大成熟,結出捨己的果子。可是,我們在今世(被屬地的污穢所包圍),要過「捨己」的生活,是最困難的考驗;因為「捨己」是要摒棄屬肉體的理智並勒住了自己的情慾(應該說,棄絕這些私慾),獻上自己服事神和我們的弟兄,默想天堂的生活。所以,保羅為解救我們脫離世俗的一切網羅,就提醒我們思考那幸福永生的盼望,告訴我們在主裡的勞苦必不歸於徒然(林前15:58;帖前3:5)。因為正如我們的救贖主基督從前顯現一次作成了救恩,所以當他最後再來時,必完全實現他所作成的救恩。保羅如此教導,驅散了一切迷惑我們的烏雲,那些攔阻我們渴慕天上榮耀的誘惑。不僅如此,他教導我們在今世是天路客,免得我們忘記那在天上永不衰殘的產業(彼前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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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238 [3.7.4a] 捨己除去驕傲自大
我們從以上的教導領會了「捨己」,一方面是與別人有關,另一方面(這是主要的)是與神的關係。我們先討論「捨己」使我們如何對待別人。聖經吩咐我們要看別人比自己強(腓2:3),並以誠心盡全力善待他人(羅12:10)。這吩咐我們的命令,是我們心裡無法作到的,除非我們的心先被改變,除去肉體的私慾。因為我們盲目的自戀,我們每一個人都自以為是驕傲自大,與別人相比都是輕看別人。
若神賞賜我們任何的恩賜,我們就立刻坐擁恩賜自捧身價,不僅是洋洋得意,是自我膨脹滿心驕傲。我們將那些纏擾我們的罪惡,盡力在人面前隱藏,而同時以假冒為善來奉承自己,安慰自己說這些罪惡無關緊要,甚至有時將它們當作美德。若別人也擁有我們所自誇的美德,或比我們更好,我們就藐視抹黑他們的恩賜,免得承認別人比我們強。若別人有缺點,我們不會滿足於刻薄指責,甚至惡意誇大其詞加以渲染。我們都是如此粗魯無禮,每一個人都自命不凡,希望高人一等,並高傲野蠻地對待每一個人,或至少看不起他們。窮人降服於富人;平民降服於貴族;僕人降服於主人;文盲降服於學者。然而,沒有一個人在自己的心裏,不認為自己有傑出之處。
每個人都如此奉承自己,胸有成竹,在心中自己稱王。人人既將自己賞心悅目的,視為己有,就斥責別人的個性和道德。他若與別人發生衝突,心裏的惡毒就暴發出來。許多人只要事事稱心如意,顯然表現出一些溫和。然而,當被煩擾刺激時,多少人能保持這樣的謙和有禮呢?惟一的解藥是:將這好鬥自戀的致命毒害從心裏根除;惟有神的聖道才能將之根除。因為聖經教導我們當記住,神所賞賜我們的才能,並非屬於我們自己,而是神白白的恩賜;而任何人若以這些恩賜自傲時,就顯明他的忘恩負義。保羅問:「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你有什麼不是領受的呢?若是領受的,為何自誇,彷彿不是領受的呢?」(林前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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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239 [3.7.4b-5a] 捨己使我們善待別人
我們應當持續不斷省察自己的過錯,使自己謙卑下來。這樣,我們裡面就不會存留任何自我膨脹之物;反而使我們常常虛懷若谷。另一方面,聖經吩咐我們當尊重神在別人身上的恩賜,使我們尊榮得著這些恩賜的人。因我們若奪去神所賜給別人的尊榮,這就證明我們有多敗壞。反而,神的話教導我們不可計算人的惡,當然也不可諂媚慫恿這些過錯;乃是說,我們應以善意和尊榮來鼓勵人,不可因為他們犯錯就侮辱貶損之。這樣,凡是與我們往來的人,我們不僅溫和謙遜的對待他們,也是有禮的視其為朋友。只有一條路能使你成為真正溫柔的人,就是「捨己」:心懷謙卑,尊敬別人。
論到我們使鄰捨得益,要盡這職責是何等艱難!除非你放下一切自我中心的思想,走出自戀情結,否則你就一事無成。因為除非你捨己並一心為了別人,否則你如何能作這些服事?就如保羅所說,這些是出於愛的服事。他說:「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林前13:4-5)。即使只要求我們「不求自己的益處」,這就強烈違反我們的本性;我們如此傾向單愛自己,所以不容易讓我們忽略自己和自己所擁有的,來照顧別人使他得益;更不會甘心樂意放下自己的權益,捨己為人。
然而,聖經牽著我們的手引領我們捨己,告誡我們:凡是我們從主領受的,是主所交託我們的,都要為了教會公眾的益處來使用。神所賜給我們的一切恩福,要慷慨仁慈的與別人分享,這才是正當的使用方式。聖經教導:我們領受的一切恩賜,都是根據此條件「應該用來彼此服事」(彼前4:10)。沒有比這更確實的準則了,也沒有比這更有效的勸勉了。
聖經進一步教導說,這些恩賜就如賦予人身上肢體的功能(林前12:12-27)。沒有任何身上肢體的功能是為了自己,也不是私自使用;各肢體發揮功用,都是為了別的肢體。並且各肢體都是不求自己的益處,乃是使整個身體一起得益,自己就在其中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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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 240 [3.7.5b-6a] 捨己是不求自己的益處
凡是敬虔的人所能作的,都當為他的弟兄而作,其目的動機沒有別的,就是為了造就教會。因此,我們慷慨仁慈的準則是:神所賞賜我們的一切,我們是受託的管家,用來幫助鄰舍;我們要為此受託職分交帳。此外,唯有經過「愛的準則」試驗的,才是正確的管家職分。我們不僅應該將「熱心使人得益」與「關心自己利益」聯合,也應該將自己利益擺在別人利益之下。
我們從神所領受的一切恩賜,都是以此「捨己」為準則來管理使用。倘若有人還不明瞭的話,請注意神在古時也運用這準則在祂所賞賜人最小的恩賜上。神吩咐以色列人將初熟的果子獻給他,要他們以此作見證:若不先獻給神,否則他們不可享受任何恩賜(出23:19)。既然我們必須將神的恩賜親手獻上給創造主,然後才算是分別為聖,那麼若沒有如此獻上,則必是濫用。然而,你也不要以為你的奉獻會使神獲益;既然你的慷慨無法使神獲益(因為「你的好處不在神以外」),你就必須對「世上的聖民」行善,使他們獲益(詩12:2-3)。新約將「施捨」比作「聖潔的獻祭」,對應舊約律法所吩咐的(來13:16);所以我們「捨己捐輸」是神所喜悅的(林後9:7)。
此外,為了避免在行善上喪志(加6:9),這是經常會發生的,我們當提醒讀者保羅所說:「愛是恆久忍耐……不輕易發怒」(林前13:4-5)。神吩咐眾人「不可忘記行善」,沒有例外(來13:16)。然而,若按照人們的評判標準,大多數人所行所為,都不配作為我們行善的對象。但是聖經在此的教導,給我們最佳的幫助;它教導我們,不要考慮眾人所作所為是否配得,乃要注意看眾人身上有「神的形像」,是值得我們給予一切的敬愛。我們特別留意「神的形像」在信徒一家的人身上(加6:10),因為經由基督的靈,「神的形像」在他們身上已經恢復更新了。他們是新造的人(弗4:24;西3:10)。
因此,不論你遇到的人誰,他需要你的幫助,你沒有任何理由拒絕幫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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