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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基督徒百科网:读经日引/2009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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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书一至三章


重点: 只有一个福音;称义是因信而非因律法;律法是训蒙的师傅。

钥节: 我只要问你们这一件:你们受了圣灵,是因行律法呢?是因听信福音呢?你们既靠圣灵入门,如今还靠肉身成全么?你们是这样的无知么?(三2-3)

内容

因信称义是基督教信仰的基石,可是我们如保罗所说的无知,靠圣灵入了门,藉信得救,却靠肉体成全;在我们的基督徒生活上,没有用信心走天国属灵的路,而守犹太人的律法──守十诫、守礼拜、十一奉献等或其他规条──以进入成圣之路。阿!真是糊涂。

人既不能守律法、靠行为得救和称义;得救后,难道我们可以靠行为、守律法吗?从前既不能守律法,现今也绝不能守。我们既靠圣灵入门,就不要再回到律法里去。

那么,我们凭甚么生活,是否可以犯律法呢?我们既靠圣灵入门,就当靠圣灵而活,“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凡是如此生活的人,就用不著律法了。”(五22-23,通译本)

因此,我们的心不是放在律法上,乃在基督;不是在圣经上找出要遵守的律法,乃是文字背后的基督。“现在活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二20)


默想: 你是以守了诫命律法为满足,还是以基督为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