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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基督徒百科网:读经日引/200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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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二十三二十四章


重点: 耶稣在彼拉多和希律跟前受审;耶稣受死与复活。

钥节

耶稣转身对她们说:“耶路撒冷的女子,不要为我哭,当为自己和自己的儿女哭。”(廿三28)

内容

主耶稣经过整夜、不停的审讯,被民众判以死刑(彼拉多已放弃了法庭公义的裁决),便被带往各各他山受刑,途中主说了仅有并严肃的话(28-31节)。

女性较容易因看见别人受苦而生出同情悲伤之心。故此,她们看见主耶稣面容憔悴,伤痕累累,连背十架的力量也没有(官兵后来将十架搁在古利奈人西门身上),就情不自禁地痛哭起来。

主劝她们不要为祂哭,要为自己和自己的儿女哭。无罪的、甘心为世人背负罪孽的主耶稣,是不需要有罪的人同情;有罪的人本无资格怜悯无罪的主。

我们若不为自己和儿女痛哭,怎能面对将来的审判呢?无辜的(有汁水的树)主耶稣既受这样的苦难,犯罪的犹太人(无生命、枯干的树)和世人会怎样呢?他们宁愿死于毁灭,以求解脱,也不愿忍受持续不断的痛苦和审判。

为儿女哭,为社会哭,为同胞哭,为世人哭,恳求圣灵感动世人,为罪自己责备自己,接受基督在十架上牺牲大爱,尊祂为主,以脱将来的审判。


默想: 基督此刻心灵寄挂的是甚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