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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洗派

来自基督徒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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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世纪宗教改革运动中,在“抗议宗”(新教)之外另有一派人士,认为 “宗教改革”改得不够彻底,必须彻底废除所有传统,按照新约的教训重建教 会。他们主张彻底的“政教分离”,严格执行会员纪律。由于他们反对婴儿洗 礼,认为婴儿所受的洗礼无效,信徒必须重新受洗,因此被称为“重洗派 Anabaptists”。由于这一派认为唯有他们是真教会,其中少数的狂热份子甚至曾 经从事武力革命,所以天主教与抗议宗都视重洗派为异端而不容其存在。 自 1535 年重洗派的暴力革命被消灭后,崇尚和平的门诺西门 Menno Simons (约 1469-1561) 在荷兰等地成为重洗派的主要领袖,在门诺西门的领导下,奠定了 “门诺会 Mennonites”日后的发展。

1693 年艾门 Jakob Ammann 创立了门诺会中一个极端保守的支派,流传至今, 即“艾门派 Amish”。

另外,在十六世纪由胡特 Jacob Hutter 在莫拉维亚所领导的重洗派团体,也辗转 流传至今,被称为“胡特派 Hutterites”,他们与艾门派人一样,拒绝现代化文 明,保持三百年前的生活方式。他们不开汽车,只驾马车;不用电灯,只点油 灯。

1.格列伯(Conrad Grebel)

  重洗派源自瑞士,瞬即蔓延到许多国家,而成为改教运动潮流中的一条支流。这些自称为“委身的一群”的基督徒,专心研读圣经,对于已写成的信经及教会组织并不关心。他们认为,改教运动者在洁净教会的工作上做得不够彻底,也没有把圣经的教训完全应用出来。

  格列伯是苏黎世教会中一位杰出的会友,曾因慈运理的带领接受了福音派信仰,并全力支持慈运理的改革工作。但是,没有多久,他和一批人就开始对慈运理和路德深表不满。有数年时间,他们照慈运理的建议,在各人家中查经。公元1525年一月,在一次查经会中,有一位名叫布老若克(B1aurock)的弟兄请格列伯为他重新施洗(因他曾受过婴儿洗),格列伯应允了,并正式为他施洗。后来,布老若克也为其它人施行重洗。这件事发生在慈运理取消弥撒、改革瑞士教会的前几个月。

  由于他们实行重洗礼,而被称为“重洗派”。虽然他们明显的特点是“重洗”,但他们最基本的特点却是对教会的看法,这一点牵涉到教会和政府之间的关系。


2.政教合一的缘起

  重洗运动的一部份原因是为反对政府和教会之间有亲密关系。“政教合一”可以溯源到君士坦丁及克洛维时代的集体归主与中世纪蛮族的大批归主,以致造成全国公民都自认是教会会员的局面,也在无形中,把世界带进了教会。

  复原派教会也有很多集体归主的情形:只要市议会决定参加改教运动,就可以把全城都变成复原派城,于是市民同时也是教会会员,使教会和政府之间产生密不可分的联结。

  这种“集体入会”方式给复原派教会带来很大的忧患。表面上,天主教仪式改革了,但信徒的个人生活却未改善。许多人利用“因信称义”的道理,不再“行善”,而过放肆的生活。无怪乎路德晚年时,曾为复原教大多数信徒道德的低落,深为叹息。这是路德和慈运理在改教过程中失败的一面。

  重洗派的教导就是为反对“政教合一”而引起的,他们强调教会会员必须限定是“真正委身于基督”的人,他们反对藉政府之力,轻易地加入教会。


3.改教分开

  当政教合一时,错误教义不但违反教会,也同时违反政府;因此异端成为由政府严惩的大罪,而且天主教和复原教都采这种看法。重洗派由于主张政教分开,坚持宗教自由,竭力争取一个“自由的教会”,所以反对经由法律订立任何信仰。

  早期重洗派教导信徒要尽力与世界分开,虽然他们承认在世上需要有某种形态的政府,但他们不能有份于其中,因为在政府做事,难免会卷入“动用刀剑”的事上,因此,他们规定基督徒不可服公职,不可当兵,不可起誓,也不可在法庭起诉。

  很明显地,重洗派成为当时的激进份子。


4.重洗派对教会的看法

  当路德与慈运理宣告他们的改教运动原则时,重洗派和他们的看法一致,甚至到今天,他们仍赞同基督教的主要教义,如:圣父、基督的神性、教会是信徒的集合、圣经是神的话及基督的再来。

  然而,当改教运动扩大以后,这批人开始表示不满。他们认为改教运动没有达到“恢复初期教会”的地步。他们坚持教会必须完完全全回到使徒教会时代的信仰和生活。

  重洗派的人对基督以及基督的话、基督的教会和基督的命令特别看重,尤其是基督所强调的爱、圣洁、舍己、降卑、和睦。由于他们重视基督的大使命,使他们对宣教工作格外关心,这也是他们自称是“委身的一群”的原因。

  他们从新约圣经中所看到的教会,是一个独立自主、与政府分开的教会,教会的成员只有信徒,并没有提到婴儿洗礼之事。根据他们的看法,“婴儿洗”及“政教合一”是使教会腐化最严重的罪。他们认为,信徒的儿女在自己能对信仰负责前的幼龄时期,已经属于神的国度,无需为他们另外施行洗礼。


5.凡物公用

  重洗派以惊人的速度发展,遍及瑞士许多县郡、奥国、波希米亚、德国南部,直到莱因河谷,抵达荷兰。在瑞士,发展成瑞士弟兄派(Swiss Brethren);在荷兰,发展成门诺派(Mennonites)。

  有些人非常羡慕初期耶路撒冷教会凡物公用的生活,尤其是在莫拉维亚(Moravia)的重洗派信徒们。公元1533年,一位瑞士弟兄派传道人胡特尔(Jacob Hutter)加入奥国重洗派,后来成为他们的牧师。于公元1536年被焚之前,胡特尔采用一种严格的公社生活管理,每一个单位称为一个[弟兄社区”(brother-estate);直到今天,在加拿大的亚伯达省(Alberta)及曼尼托巴省(Manitoba)仍有上百个“弟兄社区”存在.


6.重洗派信徒受逼迫

  由于重洗派对教义、政治及社会的看法独特,使他们同时遭到天主教与路德派的敌视。婴儿洗礼已在教会中施行了数世纪之久,对天主教而言,婴儿洗礼非常重要,甚至若一个婴孩临死前找不到神甫,他们会请任何人为婴儿施洗。所谓“拒绝为婴孩施洗,而为成年信徒重洗”这种事,不但从未听说过,而且应当受最高谴责。重洗派信徒不但拒绝与政府合作,他们对于社会的态度也令人怀疑;一般人都认为他们是革命派,是社会中的危险份子。天主教因重洗派而怪罪路德派,以致路德派痛恨重洗派。

  不久,慈运理派、路德派、加雨文派及天主教一起发动对重洗派残忍的逼迫。他们被监禁、罚款、淹毙、烧死、折磨……举凡当日所有违犯“政府教会”的罪状,如:不缴什一捐、不聚会、不参加家庭查经、不肯传道等刑罚,都加在他们身上;在当时,这些罪都列入反抗政府的罪行中,因此,数千重洗派信徒被置于死地。


7.蒙斯特王国(The Kingdom of Munster)

  一些重洗派激进份子在德国韦斯发里亚(Westpha1ia)的蒙斯特(Munster)所成立的重洗派王国,可以说是教会历史中最悲惨的插曲之一。

  贺夫曼(Me1chior Hofmann)是一位皮货商,他起先热心地跟随路德;但经过一段时期后,他自己护展出一套奇怪的解经,使许多人迷惑;不但“政府教会”反对他,连瑞士重洗派也反对他。他预言基督将于公元1533年再来,荷兰有许多人附从他,其中包括一位来自哈伦的面包师马提斯(Jan Matthys)。贺夫曼后来被关进斯特拉斯堡监牢,最后死于狱中。

  马提斯声言自己就是贺夫曼所预言,基督再临前要来的先知以诺(Enoch)。公元1533年,马提斯的跟从者占领了蒙斯特城,使马提斯立刻掌握大权。他宣称蒙斯特就是新耶路撒冷:他们凡物公用,没有律法。于是,成千人潮自德国、荷兰各地涌进蒙斯特城。

  不久,天主教与路德派军队围困蒙斯特城,在短暂的“准许离城恩典时期”过后,旋即展开对所谓“亲敌者”的残忍屠杀。马提斯于公元1534年四月死于战场,由雷登约翰(John of Leyden)继任;他实行多妻制,并于公元1534年秋,自立为“王”。

  在这同时,围城仍然继续,超过一年之久,这些重洗派信徒拿出狂热的勇气,保卫自己的王国。到围城末期时,他们所受的痛苦,是笔墨无法形容的。最后,在公元1535年六月廿四日,城终于被攻下,紧接着的是可怕的杀戮与残酷的折磨。


8.门诺派(The Mennonites)

  一些激进份子过度的狂热行为,玷辱了重洗派的声誉,以致有一段时期重洗派似乎全盘失败。然而在一位荷兰改教家门诺(Menno Simons)的领导下,一支温和的重洗派,在十六世纪后半期兴起。

  门诺于公元1524年在自己家乡弗立斯兰被立为天主教神甫。他事奉的第一年,便开始怀疑“化质说”的教义。许多事情发生,使他不得不在圣经上多下功夫,并研读早期作者和路德等改教领袖的著作。直到公元1536年,他才脱离罗马天主教,加入弗立斯兰重洗派。他在荷兰及德国各地旅行,每到一处,必将信徒组成教会,藉讲道及写作劝勉他们。

  不久以后,这批信徒就以“门诺派”取代了“重洗派”。他们是一些和平、勤奋、兴盛、被人尊重的公民。在改教时期到处被拒的重洗派信徒,现在却是一批被誉为“敬虔的”基督徒。他们最大的贡献,是强调政教分开。


9.亚米胥派(The Amish)

  公元1693年,瑞士弟兄派分裂;因为亚们(Jacob Ammann)根据圣经认为,应当与被革除教籍的人完全分开(林前五11);但其它人则认为,这点只应用在圣餐上。瑞士弟兄派分裂以后,亚们的跟从者订立了严格的教会惩戒方案;这方案使他们保持独特的传统生活形态。直到今天,在美国宾州、俄亥俄州、印地安那州、爱阿华州及加拿大安大略省,都可以找到亚米胥派的聚居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