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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史话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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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史话21 圣洁没有瑕疵

自从主后313年宽容宗教自由的“米兰谕令”颁布以来,基督教会在罗马帝国不再遭受大规模逼迫,但却必须处理善后──如何对待变节背道者。一般来说,东部教会认为烧香献祭者是背道者,交出圣经与奉献盘者的“交出者”(traditores)则从轻发落。西部教会虽然遭受逼迫的时间与程度较短少,也受影响的地区有限,但是却对“交出者”处分则看法不一,特别对圣职人员的惩戒轻重,双方激烈争辩,甚至导致教会的分裂。

迦太基的争论

北非迦太基的主教孟苏瑞(Mensurius),曾屈从当地政府,停止公开聚会。他未曾交出圣经,只将异端书籍充数,交给警察了事。他的对策是息事宁人,安静等候逼迫风暴过去。罗马主教马歇林(Marcellinus)也曾交出圣经。

但是在迦太基所在地的努米底亚省(Numidia),交出圣经者是大逆不道,交出其它书籍(例如有位主教交出医学书籍)为警察所接受而过关者,也被认为是贪生怕死、不愿殉道之辈,其心态与交出圣经者是一样的,当受同样的惩戒。对持守这种立场的人来说,若不如此,则那些宁死也不交出圣经(或不以其它书籍顶替)的殉道者或受刑者,岂不是白白牺牲了吗?

孟苏瑞主教认为执意不愿与警察合作,不作任何妥协,只会刺激当局做出更严厉的逼迫措施。这种作法在当地却遭受严厉的批评。所以,凡是不肯与当局合作而被捕下狱,又指责孟主教作法的人,就与他划清界限。他的主要助手凯其良(Caecilian)甚至在监狱门口放哨,不准许会友探监送食给这些指责主教的“宣信者”(Confessors,为宣告信仰而遭受刑求不屈的服刑者)。

孟主教在312年过世后,凯其良由三位乡村主教仓促按立为继任的主教,而这三位主教中有一位名为腓力斯(Felix),是众人皆知的交出圣经者。此举在努米底亚省引起议论纷纷,由“交出者”参与按立圣职的主教,被认为不合乎圣经,所以无效。努米底亚“严格派”的70位主教们,就按立梅约瑞纳(Majorinus)为迦太基的主教。如此一来,双方对立,造成当地教会的分裂。

梅氏于313年过世,继承的领袖是多纳图(Donatus),所以反对凯氏为主教的群众,被称为是“多纳派”(Donatists)。

诺瓦天派的前例

在罗马皇帝戴克里先与加列流的逼迫之后,在北非所引起的“多纳派之争”,可说是历史重演。因为约在半世纪之前,在德修皇帝251年的逼迫之后,在罗马与北非等地的“诺瓦天派”(Novatians)所提出的争论,也如出一辙。

当时罗马的长老诺瓦天严守传统立场,认为教会无权赦免背道者,只能为他们祈求在末日审判时得著神的怜悯。然而,持宽大立场的哥尼流(Cornelius)认为,主教能赦免背道这样的重罪。

关键在于∶教会是“圣洁子民的团体”或是“蒙恩罪人的学校”?早期教会传统看法是注重教会的“圣洁性”,认为背道者是离弃信仰,不能得赦免、重回教会。但是在德修皇帝大逼迫之后,面对为数不少的背道者,教会领袖逐渐看到问题亟待解决,处理背道者的作法则偏向“实际性”。

“从宽派”认为,若有真实悔改的凭证,就可接纳背道者再度回到教会。当时较具代表性的考核办法,有下列四步骤∶一、“痛悔期”,每主日崇拜时跪在教堂外哀哭痛悔;二、“听道期”,进入教堂走廊旁听证道;三、“跪拜期”,进入教堂大厅,聚会时跪立,圣餐时退席;四、“站立期”,可站著参加聚会。

经过这四阶段考核之后,就可以同领主餐,恢复与众圣徒的交通团契。原则上,是每期一年,实际执行时可长可短,视当事人的表现决定。

各地教会执行的程度不一,有的认真,有的松弛。

“从宽派”的立场越来越获得多人支持,教会不愿拒绝背道者回归教会,只有在施行惩戒之后接纳他们。明显的,要实际解决群众问题,“从宽派”的作法必然是占上风。所以,在罗马主教殉道之后,251年选举继任主教时,主张严守教会“圣洁性”的诺瓦天落选,主张解决“实际性”的哥尼流获多数支持,被选立为主教。在罗马教会居少数的“从严派”,就按立诺瓦天为主教,脱离大公教会。各地不满“从宽派”作法者,就加入诺瓦天派。

诺瓦天派的信仰,在北非与小亚细亚相当兴旺,一直延续到第五世纪,才不见踪影。

居普良与司提反之争

当时北非迦太基的主教是居普良(Cyprian),他原先持传统立场,认为没有任何人有权赦免背道之罪,当事人必须面对最后审判。后来,他在德修逼迫期间隐藏避难,逼迫之后回到岗位,他的立场改变为主教可以赦免背道的罪。

他写了一篇情词并茂的〈论教会的合一〉,来强调主教制度是保障教会合一的关键。他也强调施行圣礼者与圣礼本身不可分,若是施行者本身有问题,则所施行的圣礼是无效的。

罗马主教司提反(Stephen,254-256)的看法与居普良不同,认为圣礼的有效性在于圣礼的正确施行,不在乎施行者。两位主教的争论暂时无法解决,后来双方都在皇帝瓦勒良逼迫时期(256-258)为主殉道。

后来,亚历山大主教丢尼修(Dionysius)出面调停,提出和平方案,使得罗马与迦太基双方勉强同意恢复交通,保留各自看法。所以,迦太基继续坚持居普良的“圣礼论”,直到第四世纪“多纳派争论”发生时。

上告康士坦丁

当康士坦丁在“米兰谕令”之后,发回没收的教会财产,以及补偿损失。在北非努米底亚省的教会分成两派∶凯其良主教的“大公教会派”(与一般教会来往交通),与反对他的“多纳派”(自称为“殉道者的教会”)。

313年,多纳派上诉皇帝说他们才是真教会,因为凯其良的按立圣礼是无效的(因为施行按立圣礼者有问题)。这是努米底亚省多数主教与会众的看法,其根据是居普良多年以来的“圣礼论”。康士坦丁征询其教会事务顾问胡西亚(Hossius)的意见,胡氏是西班牙克多瓦的主教,建议皇帝采取罗马主教的立场。

康士坦丁依据胡西亚的建议,指派高卢的三位主教,以罗马主教为首(由他选派15位义大利主教协助)组成调查委员会。罗马与高卢的主教裁定凯其良的主教职位是有效的,条件是凯其良必须放弃居普良的圣礼论。多纳派不服此裁决,继续上诉。康士坦丁于314年在高卢的亚尔列(Arles)召开西方教区大会来审理此案,共有23位主教参加,其中三位来自不列颠。大会结论是维持罗马主教的裁决,圣礼的有效性不在于施行者,多纳派对凯其良的指控不成立。

多纳派继续抗争

多纳派秉持教会必须圣洁,不容妥协,就决定与凯其良的教会分开。于315年正式按立多纳图为他们教会的主教,断绝与凯其良以及支持他的教会的关系。多纳派走上诺瓦天派的路线,与东西方大公教会切断关系。

他们继续上诉皇帝康士坦丁,康士坦丁就于316年正式宣告凯其良无罪,并以武力镇压不服皇帝宣告者。但是,多纳派并未因此就销声匿迹,反而是愈加抵抗。武力镇压并未生效,多纳派继续为生存而奋斗。

多纳派在多纳图有力的领导下,也结合了北非反抗罗马的民族主义。他们称“大公教会”为“大海那边的教会”,视大公教会的主教们为帝国政策执行者。当多纳派上诉皇帝失败后,就宣称“皇帝与教会有何关系?”他们强调教会有属灵的权柄,不是皇帝能干预的。

到了奥古斯丁任北非西坡主教时,多纳派仍然势力强大;虽然奥古斯丁多方规劝,但是他们不愿归回大公教会。双方仍然争辩,各自解说当初分裂的原因。

411年5至6月,皇帝特使在迦太基召开的会议,是多纳派最后一次公开申辩。残存的会议记录显示∶多纳派拒绝与“不敬虔的”大公教会代表入席同坐。后来,皇帝昂那瑞(Honorius)于412年1月宣布多纳派为非法,圣职人员遭放逐,会员按社会阶级处以罚金,没收教会财产。

多纳派经历罗马政府多方镇压,以及第五世纪蛮族汪达尔人(Vandals)入侵统治,都仍存留。后来,皇帝游斯丁尼在第六世纪收复北非时,仍无法除灭多纳派。到了罗马教皇大贵钩利(Gregory the Great)时,也抱怨努米底亚省当地政府不愿严格执行“反多纳派”的法律。

然而,到第七世纪回教大军席卷北非时,多纳派才与大公教会一同被扫除。

历史的鉴戒

“多纳派的抗争”是教会历史上的悲惨教训,本来问题是如何处理逼迫中的背道者,特别是圣职人员,却导致了“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的悲剧。从“圣礼的有效性”到“教会的惩戒”,这些都是重要的“教会治理”课题,本该根据圣经的原则慎重讨论,无奈“宽大派”或“严格派”双方都缺乏耐心,又有私人恩怨卷入∶孟苏瑞对待反对者过严,凯其良竟然禁止信徒探望坐监受刑的“宣信者”,凯其良又与梅约瑞纳的家族有嫌隙,凯其良又仓促行按立礼(未按常规谘询努米底亚的众主教们),这些都是造成关系决裂的因素。

分裂的导火线,在于“交出者”腓力斯是按立主教团的成员,虽然腓力斯不是背道者,但是在“宣信者”眼中是一失败的见证。对圣职人的生活见证,理当是比一般会员的要求为高。显然凯其良虽然同意居普良的“圣礼论”,但是认为腓力斯交出圣经只是权宜之计,不认为他是失职的主教。如果凯其良回避腓力斯,另请其他主教参与按立圣职,就可避免落人口实。努米底亚省的主教们,应当与凯其良一同商议如何解决难题,例如重新按立或澄清立场,而非另立主教分庭抗礼。

今日教会面对“惩戒纪律”问题,多半是“从宽派”的立场,但是不少时候已经“宽大”到违背圣经的程度,带来“各堂会任意而行”的乱象。

“实际性”的考虑,不能超过“圣洁性”的真理界线。这是“多纳派”对的坚持,这是保持教会洁净的依归。坚持“圣洁性”,必须具有“实际性”可行方法。这是“大公教会”的主要考量,也不容忽视。二元对立划分,在出发点上就已经埋下悲剧的种子。

其实,圣经真理既是“圣洁”又是“实际”。圣经真理不容妥协,因为是我们成圣的准绳标竿。“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你的道就是真理”(《约》17∶17)。主耶稣颁布“大使命”,要教会领袖将“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太》28∶19-20)。教会必须按照圣经,严格施行管教惩戒天国子民,此为“天国钥匙”的捆绑与释放(《太》16∶19;18∶15-18)。然而,教会按照圣经施行管教时,必须要“同心合意,奉主的名聚会,祈求主的旨意”(《太》18∶19-20),如此才可以避免在做法上过严或过宽。

多纳派与大公教会的分裂,削弱了教会力量,也瓦解了团结的士气,以致不能抵御蛮族汪达尔人与回教军队的入侵。罗马主教在纷争过程中的领导决策,也助长了中世纪教皇制度的萌芽。这些都是负面的结果。

结论

皇帝康士坦丁在处理“多纳派之争”时,主要关切在于维持教会的安定与合一。他认为自己是教会的保护者。他的作法是尊重罗马主教,后来召开“亚尔列大会”来定案,这都助长他处理教会争议的经验,以面临数年之后更大的挑战。

康士坦丁在324年击败理吉尼,来到帝国东部时,发现东方教会因“亚流”(Arius)异端问题濒于分裂之际,他先派胡西亚主教来处理,后来又召开“尼西亚大公会议”。“尼西亚大会”的影响重大,因为面对异端的冲击;相形之下,“亚尔列会议”只是处理内部“多纳派”纷争,但是却为“尼西亚大会”制胜“亚流异端”的模式奠基铺路。这都显明“神叫万事互相效力,叫主的教会得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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