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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史话16
教会史话16 至死忠心
在主后第二世纪初期,基督教会在罗马帝国境内如雨后春笋般增长扩张。皇帝特拉建(Trajan)任内(主后98-117年),虽然帝国继续逼迫基督徒,但是基督徒的数目有增无减。地方官员处理审讯控告基督徒的案件,日益增多,达到非常棘手的地步。这从庇推尼省的状况,可以得知。
庇推尼省
庇推尼省位于小亚细亚(今日的土耳其)的西北部,南边是亚西亚省,东边是本都与加拉太省,北临黑海。教会历史中著名的大公会议地点,如尼西亚与迦克敦,都在庇推尼省。
使徒保罗在第二次宣教旅程中,曾想从弗吕家与加拉太一带,沿西北方进入庇推尼省传福音,但是圣灵引导他们直接向西进到欧洲,至马其顿(《徒》16∶6-10)。福音如何传入庇推尼省,虽然细节不详,但是到了六○年代左右,当地的基督教会已经成长茁壮,面临逼迫。因此使徒彼得写《彼得前书》时,特别提到在庇推尼的基督徒(《彼前》1∶1)。
普立尼(Pliny the Younger)于主后112年出任庇推尼省的总督。他也是出名的作家,留下《普立尼书信集》传世。他曾多次上书皇帝特拉建请益,请其裁决难处理之政务。普立尼发现基督徒在庇推尼省的人数愈来愈多。身为总督,主宰其境内居民的生杀大权,只有罗马公民才有上诉皇帝的权利。
普立尼书信
普立尼在其任内初期,处死了数位基督徒,因他们拒绝离弃基督信仰。后来他发现庇推尼省有为数众多的基督徒,处死他们也不是办法。于是他决定上书皇帝,请特拉建裁决如何处理。在《普立尼书信集》第十卷中,收集了普立尼与特拉建的书信往返,其中有些片段摘录如下。
*普立尼上书特拉建∶ “有人被控告为基督徒,解到我这里时,以下是目前我的作法。我问被告,叫他们自己回答说是不是基督徒;如果他们说“是”,我就再问他们第二次,第三次,警告他们刑罚为何;如果他们仍执迷不悟,我就下令将他们交付行刑处死┅┅
后来,有匿名信呈到我眼前,这黑名单上有许多人名。其中有些人否认他们是或曾经是基督徒;我就吩咐他们照我所指示的,呼求神明,向您的像烧香献酒(我将您的像与其他神明偶像并列,我刻意下令将神像摆设在此);他们也咒诅基督;并且我得知真基督徒是不可能作出这些事的。
另一些人┅┅说他们曾是基督徒,但是已经放弃了信仰┅┅他们说∶当我公布禁止私人集会(根据您的指示)之后,他们就放弃了。所以,我觉得这必须更进一步严加审讯事情真相,就吩咐严刑逼供两位女仆,她们被称为“执事”;然而,我所找到的,不过是全然失控的扭曲迷信,仅此而已。
为要向您报告请示裁决,因此,我就延缓更进一步的调查。据我看来,此案件应该谘商,特别因为被告的人数。因为每一年龄、每一阶层,不分男女,都有许多人被控告,人数继续在增加中。此具传染性的迷信,不只是在城市蔓延,乡下农村也是如此┅┅”
*特拉建回复普立尼∶ “┅┅关于那些被控告为基督徒,在你面前受审的人,你所依循的程序是正确的。的确,无法定下判案的总原则,无从立定一套固定条例来审理他们。不可搜猎他们;如果他们被控告与定罪,一定要处罚,但是任何人若否认他是基督徒,又藉著呼求我们的神明提供实际证据,则不论过去有任何值得怀疑的根据,借此否认就可赢得赦免┅┅”
从这两封书信可看出∶普立尼从罗马法律的眼光来看,不知如何拿捏尺度来审理基督徒;连皇帝特拉建也没有指出先前的法律判例,可让普立尼依循办理。普立尼的信中还透露∶偶像庙宇因基督徒人数增多而放弃置闲;与偶像献祭有关的市场生意,落至乏人问津的地步。这暗示了基督教会的兴旺,导致庇推尼省中的宗教与经济受到很大影响。
普立尼的调查审讯,至少澄清了一项事实∶指控基督徒乱伦与吃人肉的谣言,是毫无事实根据的诬告。然而,对他来说,虽然基督徒没有这些“犯罪恶行”,但是拒绝听从他的吩咐离弃基督教信仰,抗拒罗马官长的命令,这本身就是该受死刑的大罪。显然,这也正是皇帝特拉建的看法,即罗马帝国官方的普遍作法。
特土良的回应
罗马皇帝特拉建逼迫基督徒的作法,事实上是不合理的。教父特土良(约166-225)在其名著《基督教的辩护》(Defense of Christianity)中,直接批评特拉建的作法,说∶“这是什么决定,真是毫无希望、自相矛盾!他说不可搜猎他们,暗示他们是无辜的;他下令要处罚他们,暗示他们是有罪的!”特拉建的作法的确是自相矛盾的,然而他自认这在当时环境,是合理的权宜之计∶如果基督徒被定罪,又不肯放弃他们非法的集会,则必须遭受应得的刑罚;但是不应特别花功夫,去侵袭骚扰他们,因为他们对于帝国并未造成那样的危险威胁。
伊格那提的殉道
在皇帝特拉建的任内殉道的基督徒中,最有名的是伊格那提(Ignatius)。根据史家优西比乌(Eusebiu)的《教会历史》书中记载∶他是叙利亚的安提阿城之第三任主教;安提阿是有名的大城,门徒被称为“Christians”(基督徒)是从此处起始的(《徒》11∶26)。这位安提阿的主教,也是历史上第一位开始使用“Christianity”(基督信仰,基督教)此字的。伊格那提约于主后108年被捕,由十位凶暴士兵解送罗马城,殉道于竞技场野兽口中。他被定罪的细节不详,但是他至死忠心,留下极美的见证。
他从安提阿起行赴罗马,在押送途中,受到各地基督徒的接待关爱。他在示每拿停留期间,受到当地主教波旅甲(Polycarp)以及邻近地方众教会的热情接待。在那里他写了四封书信,前三封分别给在以弗所、麦格尼西亚(Magnesia,距示每拿约15英里)、特拉里斯(Tralles,距示每拿30英里)的教会,劝勉他们;第四封是写给在罗马的教会,请求他们不要与罗马当局交涉,以致拦阻他为主殉道的心愿。后来,他到了特罗亚,又写了三封信,分别给非拉铁非教会、示每拿教会、波旅甲主教。然后,经由马其顿等地,最后经由海路解送罗马。在罗马受刑殉道,实现了他的愿望∶为基督的缘故,成为野兽口中“一粒麦子”。
伊格那提在沿途所写下的这七封书信,影响深远,是“使徒后教父”(Apostolic Fathers)文献中的传世名著。他的书信中(特别是《致罗马教会书》)洋溢著对主基督的热爱委身,视为主殉道为他最大的荣誉。在书信中,他也强调基督的完全神性与完全人性,警告信徒防范“幻影说”(docetism)异端(否认基督的道成肉身,在《约翰壹书》已经提及);他认为“主教”是保障基督真理与教会合一的重要职分,信徒应该顺服主教的领导。
黑德良与安东尼时期
特拉建之后的皇帝黑德良(Hadrian,主后117-138)与安东尼(Antonine,138-161),萧规曹随依循特拉建的政策,继续逼迫基督徒。优西比乌在其《教会历史》书中记载∶黑德良曾在主后124年写信回复给亚西亚省的总督方达纳(Fundanus),指示他如何对待基督徒,与〈特拉建回复普立尼〉所说的如出一辙。
总的来说,虽然罗马皇帝的一贯政策,都是“依法办理”对待基督徒,但是“法律”已经定基督教为非法宗教,基督徒聚会是非法集会。虽然罗马政府已经知道基督徒并非邪恶之辈,不应根据谣言取缔严打他们。但是,帝国要求百姓敬奉国教的神明,并且要尊敬皇帝为神,以此来表明对政府的忠贞。基督徒虽是善良忠诚之百姓,但是他们不肯向皇帝神像上香致敬,他们拒绝呼喊“该撒是主”的口号,因为这口号是表明承认皇帝是神明。基督徒深信“我们只有一位主,就是耶稣基督”(《林前》8∶6;《提前》2∶5)。这是当时许多基督徒在罗马官员手下殉道的主要原因。
波旅甲的殉道
有关许多殉道过程的记载,其中最著名的是示每拿的主教波旅甲(约主后69-156年),他是年高德劭、受人尊敬的主教,又是硕果仅存的“使徒后教父”(使徒的学生或有关连的教会领袖);他曾受教于使徒约翰,他收集并保存了《伊格那提书信》。他是亚西亚省众教会的最高领袖。
约在156年2月,亚西亚省的公共(异教徒)节庆中,反基督徒的游行愈演愈烈。暴民大声呼叫“捉拿波旅甲”,警察部队就逮捕了他。警察队长见他如此年纪老迈(至少86岁),又要受到如此残酷的凌辱,想放他一条生路,就在路途中对他说∶“为何呢?说一句‘该撒是主’与上一束香,就能救你自己,这有何妨呢?”。但是波旅甲拒绝其劝告,继续被押、走向竞技场。到了那里,亚西亚的总督亲自出马,想要劝服他,说∶“为你自己的年纪著想,奉该撒的神名宣誓;悔改并且说∶‘除去无神论者’”(注∶因为基督徒不信罗马国教的神明,所以被称为“无神论者”)。波旅甲向异教群众挥动他的手,庄严的说∶“除去无神论者”。总督继续逼他,说∶“宣誓吧,我就放你走;辱骂基督。”然后,这位老人作出他最后的信仰告白∶“我已经事奉 八十六年, 从未亏负我;我怎么能亵渎我的救主与王呢?”言尽于此,多说无益,波旅甲被绑上火刑柱,至死忠心。
波旅甲的殉道见证深入人心,民众的反教情绪顿时降温。在亚西亚省爆发的逼迫,随著他的死而平息下来。大约在这时候,皇帝安东尼(同前任的黑德良一样)下令给帝国东部一些城市,禁止官员纵容暴民攻击基督徒,务必按法律程序来审理。
结论
在《启示录》第2章,主对示每拿教会说∶“你务要至死忠心,我就赐给你那生命的冠冕。圣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应当听。得胜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2∶10-11)。波旅甲是示每拿的主教,想必熟悉此段经文,并且遵行主话,靠之得胜。“殉道”就是至死忠心,为主作见证。正如“亚伯”是第一位殉道的血证士(《创》4∶8;太23∶35),同样的,伊格那提、波旅甲与成千上万殉道的基督徒,“虽然死了,却因这信仍旧说话”(《来》11∶4)。今日的教会,凡有耳的仍应当听此“至死忠心”的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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