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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沛渊主日证道之罗马书20
讲道: 罗马书 3:18-20 训蒙的师傅
前言: 使徒保罗引述旧约圣经来证明: 犹太人与外邦人都在罪恶之 下,【他们眼中不怕[敬畏]上帝】[诗 36:1]。罪人心中无神,目中无 神,是人们言行犯罪的根本原因。今日世人仍然是高举人的智慧, 作伤天害理之事,不理会上帝。反过来说,蒙恩得救的子民是敬畏 神的:【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认识至圣者便是聪明】[箴言 9:9]。
1. 智慧人的生活 诗 16:8-11
(1)【我将耶和华常[always]摆在我面前】,一直思想神,与神同在,
活在神面前。如同将经句放在案头或挂在墙上,提醒自己不要忘记
神的同在
(2)【你必将生命的道路指示我】,主为自己的名引导我走义路
(3)【在你面前有满足的喜乐,在你右手中有永远的福乐】,从主而 得的喜乐是满足又恒久
2. 真实的敬畏
世人不敬畏上帝,不表示他们完全不怕神,他们有时会惧怕未来的
公义审判,害怕地狱刑罚。但是他们对上帝没有真实的敬畏。基督
徒的敬畏神,有下列要点:
(1)感恩的心,记住神的主权
【就当感恩,照著上帝所喜悦的,以虔诚敬畏[awe, godly fear]的心事
奉上帝,因为我们的上帝是烈火】来 12:28-29,我们总是要记住神的
庄严伟大、荣耀权能。在神面前,不可造次轻举妄动。如同摩西在
神的面前,必须【把你脚上的鞋脱下来,因为你所站的是圣地】[出
3:5-6]
(2)敬拜的心,赞美感谢神 真实的敬畏必是全心想要敬拜赞美神,更多的认识神,与他团契[约 17:3;约壹 17:3]
(3)儆醒的心,要向主交帐 神审判全地的主,我们都在主的手中,审判从神的家中起首。不悔 改的罪人必经过最后审判,往永刑里去【伸冤在主,主必报应,落 在永生神的手里,真是可怕】来 10:30-31
3. 律法之下的罪人 3:19-20
(1)罗 3:19-20 总结了 “1:18 – 3:20”【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
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从 3:21 开始讲论【唯独因信称义】与【基
督赎罪】的福音真理。因为普世的人都是全然堕落的罪人,都需要
认识自己的败坏无能,才会承认自己需要救主耶稣的拯救
(2)【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的人说的】,从 1:18 – 3:9 已经证 明犹太人外邦人都在罪恶之下。在罪恶之下的人,就是在律法管辖、 定罪、刑罚之内的人。人心中 “律法的功用”已经定了世人的罪;犹 太人得到旧约圣经的启示,更是没有借口脱罪。
(3)【塞住各人的口 every mouth be stopped】我们哑口无言
[1]法利赛人与税吏 路 18:9-14
[2 少年的官 可 10:17-22
[3]约伯 伯 42:5
(4)【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的审判之下 under the sentence of God】我们 是有罪的,我们都是不虔不义的人,都在神的震怒之下[诗 90:7-9; 弗 2:1-4]
结论: 世人都犯了罪,都在律法之下被定罪
1.【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没有
任何人能藉著行律法来称义。人违犯律法,无法经由律法而得救。
2.【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律法的颁布不是因为人有能力遵行律
法,乃是叫人知道自己的罪恶,如镜子一般显明真相,【律法本是
外添的,叫过犯显多】[5:20]
3.律法显出罪的穷凶恶极[7:7],定人死罪[7:13],叫我们对自己绝望,
【律法是训蒙的师傅[管家],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
[加 3:24]
4.律法不能拯救人,乃是定罪刑罚犯罪之人;唯有主基督才能拯救罪
人[提前 1:15],他在十字架上受死,替我们承担了律法的刑罚,赎出
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加 3:13]。身为罪人的我们,唯有信靠他才能罪
得赦免,因他的义使我们得称为义。【他是爱我,为我舍己!】[加 2:20]
问题讨论:
1. “怕神”是指“敬畏神”,为何罪人不敬畏神,却又惧怕审判刑罚呢?
2. 何谓【真实的敬畏】? 包含哪些要素? 你真实敬畏神么? 在哪些
方面需要悔改?
3. 律法塞住各人的口,原因何在? 在神的律法面前,罪人还有什么
理由可以抗辩?
4. “在律法之下”与“在恩典之下”有何不同? 是否 “在恩典之下”的人
可以任意而行?
5. 律法颁布的目的是什么? 有人说: “神既然颁布律法给人,就表示
人有能力遵行,不然为何颁布给人呢?”,根据圣经,你当如何回应?
6. 为何说 “律法引导我们到基督那里”? 主基督如何拯救你脱离了
律法的咒诅? 为何他要如此作呢?
秩序单 File:Bulletin2014-12-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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