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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如灯火,一灭全完。人一死百了。这样的人生观,有何错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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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这件事是人人必须承受的事,没有人可以逃避。但死并不是人生的结局,人的生命不只是在地上的生命,乃是永远延续的。身体的死亡并不是生命的结束。圣经告诉我们:“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希伯来书九:27)又说:“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罗马书三:10)“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马书三:23)这就足够证明死并不是人生的完结。那么,人死了之后的结局又如何呢?圣经上也清清楚楚地告诉我们:“我又看见一个白色的大宝座,与坐在上面的。从祂面前天地都逃避,再无可见之处了。我又看见死了的人,无论大小,都站在宝座前,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旳,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于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阴间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们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死亡和阴间也被扔在火湖里。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没有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示录二十:11 -15)

  是不是每个人死了都要受这个审判呢?不错。但是你如在生命册上有记名,就可以避开。神造人,祂并不希望我们被扔入火湖里受痛苦。祂非常爱祂所造的人,可是人对神悖逆,犯罪作恶,去拜假神,失去了神给他的生命,以致死后受痛苦的结局。神为了挽救人类,用了一个奇妙的方法,“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三:16)耶稣钉死在十字架上,用祂的血亲自担当了我们的罪。第三天祂复活了,解决了我们死的问题。圣经告诉我们:“凡信祂的人,必因祂的名,得蒙赦罪。”(使徒行十:43)“除耶稣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使徒行传四:12)

  只要我们相信耶稣,就在生命册上留名,可以避免受白色大宝座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