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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要义”每日灵修版II351-360
DAY 351 [3.18.5] 赏赐是根据赦免
圣经说:有公义的冠冕为我们存留,就是按著公义审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赐给我们的(提后4:8),这是什么意思呢?我们先引用奥古斯丁的话回答:若慈悲的父神没有先赏赐恩典,那么按公义审判的主将赐冠冕给谁呢?若神没有先赏赐人那“称罪人为义”的恩典,那么他怎能称人为义呢?除非他先赏赐罪人所不应得的恩典,使他成为义人,神怎能将这公义的冠冕赐给那人呢?
我们也要强调:除非神的慈爱遮盖我们行为里一切的不义,神怎能将义归给我们的行为呢?除非他以自己无限的恩慈,除掉我们行为中一切应得惩罚的罪,他怎能审断这些行为应得赏赐呢?奥古斯丁习惯将永生称为“恩典”,因为虽然神以之报应人的行为,但永生是神白白的恩赐。圣经使我们谦卑下来,并同时使我们升高。因为,圣经不仅禁止我们以行为夸口(因为这些行为是神白白的恩赐),同时也教导我们,我们的行为总是有污秽的渣滓,以至于若这些行为照神的标准受审,就无法满足神的要求。但是为了免得我们丧胆,圣经教导我们,唯独藉著蒙赦免,我们的行为就能蒙神悦纳。
我们可举例比较两个人:第一位是看来全然圣洁完美,几近奇迹;第二位是正直的且生活习惯整全,却仍是不完美,有许多需要改进之处。后者虽然在道德上似乎是比前者差了许多,但他却真正的信靠神,并且因信而活行事为人;也凭著信心省察自己,在他一切的过错中责备自己,并在他一切的善行中赞美神,将羞辱归给自己,将荣耀归与神,并从神那里得蒙赦罪和且爱好公义。这人在离开世界后,将立刻与基督同在团契。他如此生活行事为人,岂不是因信而活么?此人的信心是真实得救的信心,不是虚假的信,因为真实的信心使人生发仁爱的行为(加5:6)。他藉著信,罪得到赦免,因为“义人因信得生”(哈2:4)。因为若没有信,则表面看来是善的行为,其实都变为罪。我们从此得到结论:信徒的善行之所以可算为义,是唯独根据神的赦免。
DAY 352 [3.18.6] 积儹财宝在天上
使徒保罗说“你要嘱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要自高,也不要倚靠无定的钱财;只要依靠那厚赐百物给我们享受的神。又要嘱咐他们行善,在好事上富足……为自己积成美好的根基,预备将来,叫他们持定那真正的生命”(提前6:17-19)。行善就是在好事上富足,这是指我们在永恒福分中所享有的丰富。除非我们转眼注目圣灵在此教导我们的目的,否则我们永远不能真正认识“善行”。
基督所说的这话是真实的:“你的财宝在哪里,你的心也在那里”(太6:21)。今世之子惯于追求今世的富足,纵情享受今生的事物。相比之下,信徒应该注意:既然已经学会看明今生如梦转眼成空,当积儹财宝在天上,将他们所真正想要享受的,转移到天上更美家乡,在那里享有永生。我们应当效法那些计画移民的人,他们选择了搬到某地,在那里居住终老。他们先将自己的一切财富逐步转移到目的地,也不因暂时缺乏感到难过,因为他们认为积儹财富在目的地越多,未来就会过得越快乐。照样,我们若真的相信天堂是我们更美的家乡,就该将我们的财富转移到那里去,这远比将财宝留在此地好。因为当我们突然被接去时,就会失去积蓄在地上的财宝。
我们要如何将之转移到天上呢?乃是藉著照顾穷人的需要;因为凡我们作在主的弟兄身上的,主说是作在他自己身上(太25:40)。从此,我们得著这显著的应许:“怜悯贫穷的,就是借给耶和华”(箴19:17)。同样的,“多种的多收”(林后9:6),因为我们出于爱心的职责,所献给弟兄的一切,都是储存在神的手中。神是最忠信的保管者,有一天会加上丰厚的利息还给我们。我们当尽的本分,在神眼中是如此重要,被视为在他手中为我们存留的财富。谁会犹豫不承认这事实?因为这是圣经常常且公开见证的。可见,善行全然是神的恩慈,若有人强解人的行为配得功德,这些经文绝不会支持他的谬论。因为这些经文的见证,我们只能结论说:一切都是神对我们的怜悯。神为了激励我们行善,虽然我们所呈献给他的一切事奉,是不值得一顾的,然而他不会忽略我们所行的,必定丰富的赏赐我们。
DAY 353 [3.18.7a] 忍受患难有赏赐,并非回报功德
使徒保罗安慰受患难的帖撒罗尼迦信徒,他教导说,这样的患难临到他们的目的,是叫他们可算配得神的国,他们就是为这国受苦(帖后1:5)。他说:“神既是公义的,就必将患难报应那加患难给你们的人,也必使你们……与我们同得平安。那时,主耶稣……从天上在火焰中显现”(帖后1:6-7)。
“帖后1:5-7”与人的行为功德毫不相关,乃是显明:父神定意我们这些他所拣选作他儿女的人,效法基督他长子的模样(罗8:29)。正如基督要先受苦难,并最后进入预定给他的荣耀中(路24:26),所以“我们进入神的国,必须经历许多艰难”(徒14:22)。所以,我们为基督的名受患难,就是神给我们打上烙印,凡是他羊群中的羊都有此印记。因这缘故,我们可算配得他的国,“因为我们身上带著耶稣的印记”(加6:17),这些印记是作神儿女的证据。
以下的经文也有同样含意:身上常带著耶稣的死,使耶稣的生也显明在我们身上(林后4:10)。我们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我们也得以从死里复活(腓3:10-11)。
保罗说到我们忍受苦难,“叫我们算配得神的国”,这并非证明我们忍耐的行为有功德价值,乃是要显明我们身上有主耶稣的印记,并且提醒我们:为主受苦,为义受逼迫,就证明我们是神国度的子民(太5:10-12)。我们既是天国子民,就要活出天国子民的身分,行事为人与主基督的福音相称(腓3:20;1:27);我们蒙召受苦,这显明我们是跟随主的脚踪行(彼前2:21)。保罗在“帖后1:5-7”是鼓励我们,叫我们因对神国度的盼望刚强壮胆。他等于是说:不要怕那将患难加给你们的人,神会将患难加给他们,这是公义的报应;同样的,神使你们在受患难之后,赐给你们平安,也是他公义的报应。
DAY 354 [3.18.7b] 神不忘记我们为他所作的
希伯来书的作者说:“神并非不公义,竟忘记你们所作的工和你们为他名所显的爱心,就是先前伺候圣徒”(来6:10)。这是教导我们,神是公义的,必不轻看他儿女的事奉,绝不会忘记我们所作的工,并且假设语气暗示神若忘记我们的事奉,则是不公义的。这表示神为了刺激我们脱离自己的懒惰,赐给我们保证,应许我们为主名的荣耀忍受患难,必不是徒然的。
我们应当永远记住:此应许就如神所赐的其他应许一样,都是根据神已经先赐下的白白恩典之约,否则无法在我们身上发挥果效。因为我们蒙救恩的确据,完全是倚靠这全然出于怜悯的恩约。我们既因完全倚靠恩约,就当确信:虽然我们的事奉是不配得赏赐,然而神出于自己的丰盛恩典,必会赏赐我们。为了使我们大有盼望,使徒宣告神是信实的公义的,必定按照他的应许成就。所以“来6:10”所说神并非不公义,主要是指神应许的真实,而不是说他公平回报我们行为所应得的。
天主教人士诡辩说,人的行为有功德,所以神会公平的回报。他们妄想以“来10:6”来证明人靠行为称义,实在是毫无根据。此经文所说的“你们所作的工,所显的爱心”是指得救之后所结的果实,并非指得救的原因。得救不是靠好行为,乃是本乎恩,藉著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绝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因为我们是他的工作,在主基督里造成的。我们得救以后,必会结出好行为的果子,这本是神的救恩计画,预备叫我们行善(弗2:8-10)。
敬虔的人都当注意:神是信实的,他自己守约赐恩福给我们,并非我们先给了他,使他后来偿还,乃是因为他出于自己的主权恩典,应许将万事赐给我们。愿一切荣耀都归给他,直到永远(罗11:33-36)。
DAY 355 [3.18.8] 因爱称义?
那些主张靠行为称义的人,错解保罗所写的经文,来支持他们的谬论:“我若有……全备的信,叫我能够移山,却没有爱,我就算不得什么”;“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爱这三样,其中最大的是爱”(林前13:2,13)。天主教人士是想靠行为称义的法利赛人,以这两处经文争辩说,我们是因爱称义而不是因信称义;他们说爱的力量比信大,所以是因爱称义。
我们能轻而易举地驳倒这似是而非的诡辩。我们已解释过“林前13:2”所说的“信”是指特别的信心恩赐(可以移山),并非指真实得救的信心,所以不是指使人称义的信心。保罗说“信望爱,其中最大的是爱”,爱比信更大,并非因为爱具有更多的功德,乃是因爱结出更丰盛的果实,因爱伸展的更加长远,因爱服事的更多,也因爱兴旺到永远;而使用信心的恩赐只是继续存在于一时(林前13:1-2,8-10)。
若我们谈的是优越伟大,则神的爱排在第一,当然是对的;但是保罗在此所说并不是指这个。事实上,他强调的只是:我们应当藉彼此相爱在主里互相造就。然而,假设爱在各方面都胜过信,难道任何通达明理的人会据此论证说,爱比信更能使人称义吗?因为信心具有使人称义的力量,并不在于它所拥有的任何功德价值。我们被称为义,唯独出于神的怜悯和基督的功劳,而信心是作为媒介接受称义的恩典,所以圣经说唯独信心使人称义。
若仔细询问天主教人士,他们说“爱使人称义”是什么意思,他们的答案是:因尽责的行为讨神喜悦,神的美意接受行为的功德,义就因此归给人。他们的论证十分狡诈。圣经说信心使人称义,并不是因为信心本身有功德,配得神称我们为义,乃是因为信心只是媒介,使我们藉著信,得著基督的义是白白恩典。他们忽略神的怜悯,越过基督是义的一切根源,所以他们争辩是人的爱使人称义,因为爱比信优越。这样的谬论就如有人说,君王比鞋匠更有能力作鞋子,因他比鞋匠伟大优越无比。这样的逻辑推论,充分证明天主教神学家对“因信称义”真理没有丝毫概念。
DAY 356 [3.18.8b] 恩赐的比较
“林前13章”的上下文(从12到14章)是在列举在基督身体里事奉的各项恩赐,所以保罗在13:1-3所列举的恩赐“说方言,作先知讲道”等,都是在“信心和盼望”的范畴内,因为它们都与认识神有关。所以他藉著重述总结,将它们都包括在“信”和“望”的范围之内。他等于是说“先知讲道、说方言、解释的恩赐、知识等,其目的都是引领我们认识神。然而我们在今生认识神,只是藉著盼望与信心。因此,当我提到信心和盼望时,我同时也包括所说的这一切恩赐”。
所以,“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爱这三样”,意思就是说,不论恩赐的种类是何等的多,它们都包括在“信、望、爱”之内。但是这些恩赐“其中最大的是爱”(林前13:13)。既然此段经文是论到恩赐的比较,说“爱”比“信和望”大。天主教强解经文来支持其“因行为称义”的谬论,反对“因信称义”的真理,这是无的放矢。何况他们以为“善行”就是“爱”,其实不然。虽然真正的“爱”必然带来善行,但是外在的好行为(例如将所有的赒济穷人,舍己身叫人焚烧)不一定有爱(林前13:3)。所以他们将“因行为称义”与“因爱称义”划上等号,是人本思想功德观所制造出来的邪说异端。
他们另举经文“在这一切之外,要存著爱心,爱心就是联络全德的”(西3:14)来狡辩说,若“爱心是联络全德的”,必是指因爱称义,因为义就是完全的德。这仍是望文生义。首先,保罗在3:12-14所说的是“在怜悯、恩慈、谦虚、温柔、忍耐、饶恕之之外,要存著爱心,因为爱使教会肢体彼此合一,爱使我们在神面前成为完全”。此处毫无“爱使人称义”的论据,他们岂不是凭空捏造吗?其实,除非我们完全尽到爱的全部要求,否则我们无法成为完全。既然人人都远远达不到完全“爱神爱人”(罗13:8),那么他们想靠自己达到完全的爱是绝对无望的,怎么可能因爱称义呢?
DAY 357 [3.18.9] 认清自己无法遵行全律法,才会转向投靠主基督
天主教神学家强解许多经文,来支持其因行为称义的谬论,不胜枚举。他们甚至曲解主基督的话。有一少年的官问主基督说,他该作什么善事,才能得永生;基督的答复是:“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太19:17)。另一律法师如此询问,主也是如此回答(路10:28)。天主教神学家竟然结论说,施恩的主吩咐我们藉著遵守诫命得永生。他们真是糊涂到底,望文生义,竟不晓得主基督明显是对症下药,针对当事人的需要回答他!
在此,这少年的官不仅问主如何获得永生福分,甚至问人该做什么善事才能得永生。发问者是谁,和所问的问题本身,都促使主这样回答他。少年的官显然是熟悉律法,习惯以行为追求律法的义,他相信靠自己的行为得永生,真是弄瞎了自己。他只追求遵行律法来获得救恩。所以主恰当地叫他面对律法,详细察看公义的完美准则。
我们也一样大声的宣告:若有人想靠行为寻求永生,他就必须遵守这些诫命。基督徒也必须知道这真理,因为除非他们明白自己已从生命的道路上落入死亡,否则他们怎会寻求基督?除非他们认清自己因靠行为遵行律法,已经遭到律法的咒诅定罪,偏离生命的道路在濒死边缘,否则他们怎么会投靠主基督呢?除非他们先明白生命之路在哪里,否则他们怎么知道自己偏离生命之路有多远?惟有当他们分辨自己生活行为与神的义(律法所彰显的)的差距有多大,他们才会醒悟认清基督是蒙恩得救的避难所。
总之,假如我们想靠行为得救,那么我们就必须遵守诫命,因为诫命教导我们何为完全的义。但是我们若坚持靠行为称义,就只能半途而废,因为没有人能完全遵守神的诫命。所以,既然因行律法称义是不可能的,我们就必须寻求另外的救法,即信靠基督。因这缘故,就如在经文中所述,主知道这少年的官自以为有好行为,主就提醒他认清律法诫命的真相,使他发现自己是罪人,被律法定罪伏在永死的恐怖刑罚下。照样,主在另一处境下以恩典的应许(根本未提律法),安慰那些已经因律法知罪而谦卑下来的人:“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你们心里就必得享安息”(太11:28-29)。
DAY 358 [3.18.10] 义和不义,不能混为一谈
天主教人士在强解经文感到困倦之后,就开始用狡猾奸诈的方法来搅和。他们说在某些经文中,信被称为“工作”(约6:29)。他们以此推论说,我们将信心与行为对立是错的。他们诡辩说,既然信心在某种意义上是对神旨意的顺服,信心本身就有功德能使人称义。他们将信心当作是人自己的善行,所以有功德。其实正好相反,信心只是媒介领受神的怜悯,是神的福音传讲赐下怜悯,将基督的义印记我们心里。
他们的立场自相矛盾,混乱信心与行为的区分,其谬论不攻自破。然而这些似是而非的异议,危害不成熟的信徒。我们必须揭穿他们的诡辩真相。他们说:常识告诉我们,既然我们每一个罪都算为我们的不义,所以我们每一个善行都算为我们的义。对于此谬说,有人提出反驳说,人之所以被定罪,完全是出于他们的不信,并非因为他们个别的罪。这个答复并不周全,不令人满意。我们当然同意“不信”是万恶之根源。因为“不信”是人离弃神时第一个犯的罪,而且从此罪导出各式各样违犯律法的罪。
然而问题的核心在于,不应当以同样方式衡量人的善行和恶行。因为行为的义是要完全遵守律法。所以,除非你一辈子毫不失误的遵守这正直的准则,否则你无法因行为称义。你一旦偏离这正直的准则,就立刻滑入不义。由此明显可见,人无法因一两个善行被算为义,乃是要一生毫无偏差的遵守全律法,才可算为义。但是审断“不义”却是截然不同。因为强盗或淫乱的人,只要犯一个罪,就应被判死刑,因他冒犯了神的威严。
这些攻击我们的诡辩家,之所以败落跌倒,是因为他们忽略了雅各的话:“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原来那说不可奸淫的,也说不可杀人”(雅2:10-11)。所以,我们说人所犯的每一个罪,其公义的刑罚都是死刑,这是完全正确,因为每一个罪都应得神公义的忿怒和报应。反而言之,你若是说人能藉著一个善行使自己与神和好,这是荒谬的,因为他的许多罪恶使他应得神的义怒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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