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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要义”每日灵修版291-300
“基督教要义”每日灵修版 - Book I 对创造主上帝的认识
DAY 291 [2.7.14] 对信徒而言,律法已被 “废除”是指什么意思?
律法对信徒而言,有劝勉的功用。律法不是以咒诅约束他们良心,乃是藉反复的激励,促使他们脱去懒惰,叫醒他们察觉自己的缺欠。所以,许多人为了要表白他们已脱离律法的咒诅,就说对信徒而言,律法(指道德律)已经废除了。其实,这并非说律法不再劝勉信徒行善,乃是说律法如今对他们而言,功用与从前不同。律法不再以恐吓搅扰来定他们的罪、折磨他们的良心。
保罗清楚教导: 对信徒而言,律法的管辖与定罪功用,已经被废去(罗7:6;8:1),并非指律法的劝诫功用。主耶稣当时的犹太人,一般以为他来了是要废去律法;主就驳斥他们这样的看法(太5:17)。犹太人有如此看法,必是有其作为借口的原因,可能是他们误解了主的教导;因为所有的错谬,几乎都是来自对真理的曲解。所以,为了避免重蹈覆辙,我们必须清楚分辨: 律法中哪些已被废去,哪些是仍然有效的。
当主耶稣见证说: “我来不是要废掉律法,乃是要成全律法…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太5:17-18)。他充分确认: 他的来临一点也没有废去律法的遵行,因为他来的目的乃是要拯救罪人,挽回人对律法的违犯。所以,藉著基督,律法的教导仍然有效、不可废去。律法以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装备属神的人,预备我们行各样的善事(提后3:16-17)。
“基督教要义”每日灵修版 - Book I 对创造主上帝的认识
DAY 292 [2.7.15] 律法被 “废去”是指不再定罪信徒
保罗所说的律法的 “咒诅”被废去,显然不是指律法的教训本身,而是单单指其约束良心的力量。律法不仅教导我们,也明确强制执行所命令的,要人必须遵守。人若不遵守,甚至在任何方面有失职守,律法就发出雷厉风行的咒诅。因此,保罗说:“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著: 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加3:10;申27:26)。他所说“凡以行律法为本的”是指那些不以 “赦罪称义”为本的人。我们是经由罪得赦免而脱离律法权势之人。所以保罗教导说: 我们必须从律法的咒诅权势下得到释放,否则我们必在其下灭亡。
这咒诅权势是什么呢? 就是律法对人严厉且致命的要求,不容人丝毫免于律法的极度刑罚,绝不容许任何过犯逃避惩罚。为了救我们脱离这可怕咒诅,基督替我们成了咒诅:“经上记著: 凡挂在木头上的,都是被咒诅的”(加3:13;申21:23)。并且保罗在下一章说: “基督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加4:4-5),这与加3:13“成了咒诅”意义相同,因为“叫我们得著儿子的名分(加4:5),这是甚么意思呢? 为了要释放我们脱离这无尽的捆绑,这捆绑使我们良心因恐惧死亡而痛苦不已。同时,我们也要留意: 律法从未失去其真理的权柄,我们总要以同样的尊敬和顺服,来领受律法。这是驳不倒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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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293 [2.7.16] 礼仪律
礼仪律与道德律是不同的情况,献祭礼仪所带来的影响并没有被废去,而是礼仪的施行被废去了。基督的来临终止了献祭礼仪,然而礼仪律的神圣意义丝毫未受剥夺;反而,基督也赞成并尊荣之。献祭礼仪对旧约中子民而言,并非虚空,因为礼仪预表基督的死和复活,彰显其大能与意义。正因这缘故,当基督已经来到,礼仪的施行就废去了。假若作为预表的礼仪律没有被废去,如今我们就不能明白神当初设立礼仪律的目的为何。
所以,保罗为了证明今日遵行礼仪律不仅是多馀的,也是有害的,他就教导我们: “礼仪律是影儿,为了教导我们而存在的,其实底是基督”(西2:17)。由此可见,如今礼仪律被废去,为要使真理更清楚地照耀出来;因为旧约礼仪原是从远处且被帕子蒙住,来预表基督,如今基督已经来到,清楚晓谕他自己。在基督死时,“殿里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太27:51);因为如今属天福分的真相已经活生生的彰显出来,先前所启示的只是模糊的轮廓而已,就如希伯来书的作者所言(来10:1)。
论到此点,基督也说:“律法和先知到约翰为止,从此神国的福音传开了”(路16:16)。这并非说: 旧约的圣徒族长,没有传讲救恩和永生的盼望,乃是说: 他们从远处望见这影儿般的轮廓,对照我们今日在完全光照下所清楚看到的实体。施洗约翰解释了为何神的教会必须越过初期阶段:“律法本是藉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约1:17)。虽然古时的献祭是真实应许了赎罪,且约柜确实保证了神以父亲的慈爱对待我们;然而这一切若非根据基督之恩典,则仍旧是影儿。因为唯有在基督身上,人才能看到永恒和完美的实体。
我们要确信此事实: 虽然律法的礼仪仪式如今不再遵守施行,然而在基督来临后被废去,就使人更清楚认出在基督来临之前,它们的功用是如何。基督的来临废去了礼仪律的使用,而他藉著献祭受死,印证了礼仪律的力量和果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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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294 [2.7.17a] “那有碍于我们的字据”被涂抹了
使徒保罗说:“你们从前在过犯和未受割礼的肉体中死了,神赦免了你们一切过犯,便叫你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又涂抹了在律例上所写攻击我们、有碍于我们的字据,把他撤去,钉在十字架上”(西2:13-14)。此段经文似乎有点难解,保罗似乎说律法已被废去,到了我们与律例无关的地步。有些人误解此段经文,将此 “律例”直接解释为道德律,他们说神废去了道德律的严厉绝情,而不是道德律的教训。
另有些人比较谨慎查考保罗的论述,认为此处所指的应当是礼仪律,并指出保罗不只一次使用“律例”此词。他也如此写信给以弗所的信徒:“他使我们和睦,将两下合而为一,拆毁了中间隔断的墙;而且以自己的身体废掉冤仇,就是那记在律法上的规条(律例),为要将两下藉著自己造成一个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弗2:14-15)。此处的 “规条”与 “律例”在原文是同一字,毫无疑问的,保罗在此指的是礼仪律,因为他说到 “规条”是指那区分犹太人和外邦人的 “隔断的墙”(弗2:14)。区分犹太人与外邦人的,是礼仪律,并非道德律(因为外邦人心中也有道德律,罗2:14-16)。因此,将西2:13-14的“律例”解释成道德律是错误的,解释为礼仪律才是正确的。
然而如此解释还不够,并未清楚将保罗在西2:13-14的意思完全表达出来。因为此段经文与弗2:14-15,并非在每一细节上的教导都相同。当保罗要使以弗所信徒确信: 他们被接纳有分于以色列子民的团契中时,他教导他们: 从前隔断他们的障碍如今已经被挪去。这隔断的墙就是礼仪律的仪式,因为犹太人藉著这些献祭与洁净礼仪,被分别为圣归主,使他们与外邦人有别。
歌罗西书所指的,显然是更崇高的奥秘,这是谁都看得出来的! 在歌罗西所面临的问题,有关遵守摩西的礼仪律,因为假使徒妄想唆使基督徒子民来遵行这些旧约规条。然而就如在加拉太书中,保罗将这些讨论更深入到核心(其实是回归起始点),在歌罗西书这里也是如此。如果所考虑的不外乎“是否必须遵守这些礼仪”,则为何说这些礼仪是“有碍于我们的字据”(西2:14)? 又为何将 “我们蒙救赎”全部放在 “这些礼仪律已被涂抹”的事实上呢? 因此,这经文本身在呼喊,要我们注意其内在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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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295 [2.7.17b] 礼仪律见证人的罪,是攻击我们、有碍于我们的字据
歌罗西书2:13-14正确的解释,来自圣经清楚的教导: 犹太人的礼仪,是子民的认罪,而不是真正的赎罪(来10:1;利16:21)。犹太人献祭所作的是什么? 以洁净的祭物替代自己献上,难道不就是承认自己犯了该死的罪吗? 他们的洁净礼仪成就了什么? 难道不就是承认自己是不洁净的吗? 他们如此作,就是不断地重复那 “攻击我们、有碍于我们的字据”,见证自己的罪恶和不洁。然而不断见证自己的罪恶和不洁,并不等于从罪中得解救。
因这缘故,使徒保罗说:“既然基督受死赎了人在前约之时所犯的罪过”(来9:15),所以保罗称礼仪律的仪式为“攻击的字据”(西2:14)是恰当的。这些礼仪攻击定罪那些遵行献祭礼仪之人,见证他们的罪。因为藉这些仪式,他们公开见证自己是被定罪和不洁的(来10:3)。
旧约守礼仪律的选民与我们同得救恩,在同样的恩典有分,并不矛盾。因为他们是在基督里获得救恩,并非在这些礼仪上。保罗在西2:13-14将旧约使用的礼仪与基督作对比,因为这些礼仪模糊了基督的荣耀。我们相信: 礼仪本身被称为 “攻击人、有碍于人得救的字据”是恰当的,因为 “字据”是法律文件具有约束力,见证当事人的罪状。
当假使徒妄想捆绑基督教会,唆使信徒再回头遵行这些礼仪时,保罗据理力争,深入重述礼仪律的终极目的,警告歌罗西信徒: 假如他们容许自己如此被压制在礼仪律之下,则会陷落在何等危害中(西2:16)。他们若靠自己来遵行礼仪律,将丧失基督的恩典,因为基督已经作成一次永远的赎罪,就废去了那些日日遵行的礼仪律仪式,因那些礼仪只能见证有罪、被定罪,而无法除罪、涂抹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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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296 [2.8.1] 十诫对我们有何意义?
以简明解释来介绍律法中的“十诫”是适切的,因为这样的解释,第一能清楚表明: 神在古时所吩咐有关公众崇拜的诫命,在今日仍然有效。第二能证明: 犹太人不仅从律法学习何为真实的敬虔,也因看见自己无力遵守律法,就因惧怕刑罚而不得不被引到中保面前。
总结真认识神的必需条件,我们已教导过: “我们一认识到神的伟大,就必然立即被他的威严所折服,使我们不得不敬拜他。我们在讨论认识自己时,也已经阐明此要点: 倒空一切自鸣得意的看法,剪除所有自以为义的确信(其实就是因认知自己是彻底贫乏),我们才能学会真正的谦卑和自惭形秽。
主的律法在我们身上成就这两件事。首先,神宣告他有权柄大能吩咐我们,并呼召我们敬畏他的神性,也具体地告诉我们这敬畏在于甚么与包括甚么。其次,神在颁布他的公义准则后,指责我们的无能和不义。因我们的本性邪恶和败坏,总是敌对神的正直,并且因为我们能力微小与脆弱,远远不及神的完美。
那么人心中内在的律法,即我们所说过的铭刻在所有人里面的是非之心(罗2:14-16),就某种意义而言,其所宣告的与从十诫所学的相同。因我们的是非之心(良心)不容许我们一直沉睡执迷不悟,反而作为内在见证,鉴察我们对神的亏欠,也在我们面前分别善恶,因此在我们不尽本分时谴责我们。
但是人被错谬黑暗所笼罩,无法藉自然律(良心)领会甚么是神所悦纳的敬拜。所以对敬拜毫无真实的认识。此外,因人骄傲自大野心勃勃,又被自恋蒙蔽,而无法正确省察自己,所以无法谦卑下来,承认自己悲惨的光景。因这缘故,(因为我们的愚妄和骄傲),神就赐给我们成文的律法,这是更清楚见证他的诫命(自然律的启示对于罪人是过于模糊),并除去我们的怠惰,更加警醒我们的心,加深我们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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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298 [2.8.3] 律法叫我们知罪,有积极的目的
律法引领我们,使我们认识不能以自己的无能为托辞,我们应当藉律法的引导省察自己。“省察自己”使我们发现两件事情: 第一,当我们将律法所要求的义,与自己所思所行相比较时,就会发现我们根本没有顺服神的旨意。因此我们不配称自己为神所造的,更何况称自己为他的儿女。第二,当我们省察自己的能力时,就会发现自己软弱未能遵行律法,甚至根本无能遵行。因此我们必会怀疑自己是否有真实的良善,开始烦恼担忧、恐惧害怕。
当我们的良心受律法责备,认识自己的罪恶,感受到罪的重担时,就立刻想到神的公义审判,并惧怕死亡的刑罚(罗3:19-20)。同样地,当良心面对许多证据证明自己软弱无能时,就不能不对自己感到绝望。这样的恐惧战兢、灰心绝望,使人谦卑和羞愧不已。最后,人因意识到永死的刑罚而惊恐不已(因他明白了这是神对他的罪的公义审判),他只有投靠神的怜悯,唯有神的恩典是他安全的避难所。如此,人因察觉自己无法偿还他亏欠律法的债,而对自己感到彻底绝望,就被驱使寻求和等候从神而来的帮助。律法是训蒙的师傅,引导我们到主基督那里(加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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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299 [2.8.4] 律法的应许和警告
我们若是只因惧怕神的公义而敬畏神,则这是不足够的。神为了使我们喜爱公义、恨恶罪,他赐给我们应许和警告。因为我们的心灵盲目,不能被良善之美吸引,所以我们慈悲的父,出于他的大爱怜悯,按照他旨意所喜悦的,用甘美的赏赐吸引我们去爱他和寻求他。神的律法宣告他奖赏义行,并且遵行他的诫命不是枉然的,必得赏赐。
反而言之,神的律法也宣告他不仅恨恶不义,也必定刑罚不义,他将亲自报应犯罪、藐视触犯他威严的人。神为了在各方面鼓励引导我们,他应许我们: 顺服他之人,在今生世和来世都必得福,并以今生的灾祸和永死的刑罚警告作恶之人。神的应许“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利18:5),“犯罪的他必死亡”(结18:4,20)。这是指永远的报应: 永生或永死。整本圣经在各处提到神的爱和震怒,前者指永生,后者指永死(约3:35-36)。律法特别藉著爱和震怒,强调永生和永死,并详列今生的福分和咒诅(利26:3-39;申28)。这些咒诅彰显出神是忌邪的,不容忍任何邪恶,他是至高纯洁的至圣主。
神在律法中的应许,彰显他是公义的,因为他奖赏所有的义行。他的律法也彰显他奇妙的恩慈: 我们本来就应当用我们所有的一切荣耀神,神在律法中所要求我们的,遵行律法是我们当尽的本分,而他竟然赏赐我们的遵行。正如欠债还债是尽本分,还债的人不需要被奖赏,我们的所有一切都是从他而来,理当为他而活、听从他,遵行他的诫命。因此,当神应许因我们顺服他而赏赐我们时,这是他施恩屈就我们,因为这顺服理所当然的,是神公义的要求。现在我们要牢牢记住: 律法的应许高举神的公义与慈爱,使我们更加确信神喜悦人遵守律法。并且神警告违背律法的人必得惩罚,这使我们更憎恨罪恶,也使放纵私欲之恶人,不敢忘记神律法的公义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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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300 [2.8.5] 律法是全备充足、完美无缺的
神颁布律法,赐下完美的义的准则,向我们宣告: 这些诫命都是他所喜悦的生命法则。这显明神最喜悦人顺服他的律法,按照他旨意来生活。我们需要特别注意此事实,因为罪人由于自己的堕落,编造各种人为敬拜的方式,想要讨神喜悦。在各时代中都有这种假冒伪善拜偶像的仪式、亵渎的宗教行为。由于此劣根性植于罪人的本性中,人们总是喜欢在神的话语之外,自己捏造某种行善方式,伪装敬虔。有敬虔的外貌,却违背了敬虔的实意(提后3:5)。
世人普遍认为的敬虔善行中,大多不是律法所要求的,大多数是人自以为是所编造的。摩西在颁布律法之后,向百姓宣告:“你要谨守听从我所吩咐你的一切话,行耶和华你神眼中看为善,看为正的事。这样你和你的子孙就可以永远享福”(申12:28),“凡我所吩咐的,你们都要谨守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删减”(申12:32)。这岂不是要约束众人,以免他们任意妄为吗? 摩西也见证: 以色列民之所以比万族有智慧和悟性,是因为他们听到了摩西所传的神的公义律例、典章、礼仪(申4:6-8)。
“你只要谨慎,殷勤保守你的心灵,免得忘记你亲眼所看见的事,又免得你一生这事离开你的心”(申4:9)。这显示: 神知道在他颁布律法给以色列人后,他若不严重警告他们,他们必为自己编造新的律例(例如他们曾为自己造金牛犊来敬拜)。神在此宣告: 他的律法彰显完美的义,律法是充分够用的。这律法应当成对他们最佳的管教与约束,但他们仍不断任意妄为犯罪。
这与我们新约子民有何相关呢? 律法也教导我们、警惕我们。律法的一点一画都不能废去,都要成全(太5:18),神所赐的律法是完美的义的准则,永远都不会失效。然而,我们不仅不满意律法(自以为是的低估这准则),并且还忙于编造各种虚假的善行。矫正此疾病的良方,就是要确信: 这从天上来的律法,是训蒙的师傅,为了教导我们完美的义。律法的教导完全是神的旨意,律法是全备、确定、正直、清洁、洁净、真实(诗19:7-9)。由此可见,人们自以为讨神喜悦而编造的新花样,一切都是徒然的。因为唯有顺服神的的律法,才是神所喜悦的敬拜与敬虔生活。因此若我们以悖逆之心,热衷于神律法之外的假冒敬虔,就是神所不能容许的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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