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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史话11
教会史话11 殉道凯歌
使徒保罗因上诉罗马皇帝该撒,约于主后60-61年间抵达罗马。根据路加的记载,他在罗马待了足足两年,他在自己所租的房子,放胆传讲神国的道,传扬主耶稣基督的福音。他先邀请犹太人首领来,然后接待外邦人,向他们传福音(《徒》28∶17-30)。这正是保罗自“第一次宣教旅程”以来,在神的带领之下,所发展出来的宣教策略∶“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罗》1∶16;《徒》13∶46-52)。
路加并未记载两年之后发生的事情。根据史家优西比乌Eusebius所著的《教会历史》,保罗在两年之后获释(约主后62-63年间),后来他在罗马于尼禄(Nero)皇帝的手下殉道(尼禄死于主后68年)。保罗在主后62至68年间,继续从事宣教与坚固教会的圣工,被称为他的“第四次宣教旅程”。关于保罗在此时期的事奉,我们无法确知其行踪细节。但是,根据现有的资料,可描绘出大体的轮廓。
远赴西班牙
保罗在罗马获释之后,先赴西班牙宣教,这是他长久以来的心愿(《罗》15∶24,28)。根据保罗的“监狱书信”所说,他深信自己会获得释放(《腓》1∶25;《门》22)。所以他获释之后,以罗马教会为基地,远赴“大海的那一边”宣教,是最合理的推论。
早期教会留下的文献,也支持此论点。保罗离世约三十年之后,在罗马的革利免(Clement of Rome)所写的《致哥林多人前书》(约主后95年)中,说∶保罗“在东方与西方传福音,赢得尊贵人士的归信,教导全世界学义,到达西方最远的边界(或他在西方的目标)”(5∶6f)。虽然革利免没有直接提到“西班牙”,但是他是在罗马写此书信,“西方最远的边界”或“保罗在西方的目标”当然是指比罗马更西边的西班牙。第二世纪末在罗马编纂的《穆拉多立正典》书目(第34至35行)也说到保罗从罗马赴西班牙。
后期的事奉
保罗很可能是在主后62至64年间完成西班牙宣教的壮举。根据保罗在“第四次宣教旅程”所写的《提摩太前书》、《提摩太后书》、《提多书》(此三卷合称“教牧书信”,教导提摩太与提多如何牧养教会),我们可以肯定他再次回到地中海东区,在爱琴海两岸从事宣教与坚固教会的圣工。保罗的足迹至少到了下列地点∶革哩底岛(《多》1∶5);亚西亚省的米利都(《提后》4∶20)、歌罗西(《门》22)、以弗所(《提前》1∶3)、特罗亚(《提后》4∶13);马其顿省的腓立比(《腓》2∶23-24;《提前》1∶3);依庇鲁省(希腊西部)的尼哥波立(《多》3∶12)。
教会在罗马
保罗约在主后66-67年间再次来到罗马(《提后》1∶17)。教会此时的处境,已经与前大不相同。大概在保罗于62年离开罗马之后不久,使徒彼得来到罗马。彼得约在63年间,于罗马写信给小亚细亚的众教会,即《彼得前书》。此书信结尾提到当时他与马可都在“巴比伦”(《彼前》5∶13)。从(《西》4∶10)与(《门》24),说到马可当时(61-63年间)与保罗同在罗马;并且当时基督徒称罗马帝国首都为“巴比伦”,(《启》17∶5)即是明证。
《彼得前书》警告基督徒说∶“有火炼的试验”临到,不要以为奇怪(《彼前》4∶12);教会将大遭逼迫,信徒会因承认自己是“基督徒”而受苦。情况越来越恶化,连具公民身份的基督徒,也无法获得罗马法律的保障。
罗马政府与基督教
当主后52年迦流出任亚该亚省方伯时,哥林多的犹太人拉保罗上公堂,指控他所传的基督教是非法的。迦流认为此案是犹太教内部的争论,所以拒绝受理(《徒》18∶12-17)。这表明罗马官员并未区分基督徒与犹太教徒。犹太教是受罗马法律保护的合法宗教,只要“基督教”被视为“犹太教”的分支,就是合法的教派。但是,到了六○年代,情况已经改变,基督教已被罗马政府辨明与犹太教大相径庭。基督教会在帝国全境各处,如雨后春笋迅速增长,大多数是外邦人,且不在会堂聚集,也不受割礼。犹太教徒也与基督徒划清界限。
主后62年,尼禄皇帝与帕派依雅(Poppaea)结婚,皇后帕氏是犹太人之友,显明自此犹太人在罗马宫廷中的势力渐长。根据犹太史家约瑟夫(Josephus)的记载,他于63年访问罗马时,觐见皇后受其款待;罗马史家塔西图(Tacitus)在其《年》记载帕氏死于65年,并未按照罗马习俗火化,乃是按照外国皇家作法土葬。约瑟夫在其《古史》明白指出帕氏是皈依犹太教的外邦人。犹太教势力深入宫廷,又与基督教水火不容,自然造成了罗马政府对基督教的排斥。
罗马城大火
主后64年,罗马城被大火吞噬,原因不明。但是谣言四起,认为是尼禄一手策划的。当尼禄发现民情鼎沸时,深感不安,就立刻寻找代罪羔羊,即基督徒。塔西图在其《年》中记载当时情形。虽然他本人厌恶基督教,但是他知道大火与基督徒无关。他记述∶“尼禄为要遏阻谣言,就嫁祸于群众称之为‘基督徒’的一帮人,以他们为罪魁祸首,以最严酷的刑罚对付他们┅┅。首先,逮捕那些承认自己是基督徒的人;其次,多人被定罪,罪名与其说是‘纵火’,不如说是‘恨恶人类’。他们被处死的过程是被戏弄玩耍∶披着兽皮,被狗撕裂;或绑在十架上被火焚烧,作为夜间照明之用。尼禄开放其花园作为行刑之所在,供民众观赏┅┅。然而,恻隐之心油然而生,因为大家觉得∶这些人被牺牲了并非大众之福,乃是满足一人的暴虐之心”(《年》,XV,44)。 由于基督徒不参加罗马社会的祭拜偶像与淫荡宴乐,又不像犹太人有豁免权,所以受到民众的非议,被冠以“恨恶人类”的罪名。塔西图对此次逼迫的描述,有另一位罗马史家苏东尼司(Suetonius)的佐证。虽然苏氏在其《尼禄生平》书中说∶“刑罚临到基督徒,他们这群人是沈迷于一新奇有毒的迷信中”,但是他毫不保留,直接明说是尼禄纵火焚烧罗马城。革利免在其《致哥林多人前书》说到∶罗马教会遭大迫害,真正原因是世人的嫉妒憎嫌基督徒。他见证说∶极多的选民受到轻慢侮辱,遭到残忍刑罚,为主殉道留下勇敢的见证。
我们可结论说∶在主后64年“罗马城大火”之后,基督教会已经被公开点名为“异端邪教”,政府随时可以找个理由镇压逼迫。革利免在其书中特别提到∶彼得与保罗,两位使徒都在罗马城殉道。
彼得在罗马
使徒彼得原先在耶路撒冷教会,并以耶路撒冷为基地,在巴勒斯坦各地事奉,后来到了罗马。第四世纪教会史家拉克坦提(Lactantius),他在其书《迫者之死》(On the Deaths of Persecutors)说到∶“使徒们分散世界各地传福音┅┅有二十五年之久,直到尼禄执政开始,他们在各省各城奠定了教会的根基。当彼得到罗马之时,尼禄已经是皇帝了”。尼禄是在主后54年登基为皇帝,其前任皇帝革老丢(在主后49年)曾下令驱逐犹太人离开罗马。当新皇帝即位时,是犹太人返回罗马的大好机会,更是罗马教会重组的契机,如果十二使徒之首的彼得,前往罗马坚固教会,当然是再好也不过了。罗马教会追本溯源,是在五旬节信主的犹太人返乡成立的。他们是因彼得讲道而悔改得救的,当然是非常乐意彼得前来带领。
由优西比乌与耶柔米(Jerome)所保留下来的教会传统,说使徒彼得做过罗马教会的主教。如果使徒彼得在主后54至55年赴罗马,带领当地教会的发展,奠定其良好根基;则我们就更容易明白保罗在写《罗马书》时(约主后57年)所说的∶他立志不在基督的名被称过的地方传福音,“免得建造在别人的根基上”(《罗》15∶20)。
显然,保罗的同工亚居拉和百基拉,后来也从以弗所回到了自己的家乡罗马;因为当保罗写《罗马书》时,他们已在罗马教会,保罗在书信结尾时,首先向他们问安(《罗》16∶3)。
彼得与保罗的殉道
使徒保罗在“第四次宣教旅程”末期又来到罗马,帮助当地教会。所以,罗马教会尊敬他为教会的共同创办者,与彼得同列。当安提阿主教伊格那丢(Ignatius)被政府捉拿,在解送罗马受刑途中,于示每拿写信给罗马教会,求他们不要运用影响力来拦阻其殉道;他在《致罗马教会书》(约主后107年)中请求他们尊重其意愿∶“我不是命令你们,像彼得与保罗那样做”。教父爱任纽(Irenaeus)在其书《驳斥异端》(约主后180年)说到∶罗马教会是“由两位最荣耀的使徒,彼得与保罗”所创立的。当尼禄继续逼迫教会到最后高潮,彼得与保罗双双在罗马殉道。
彼得的殉道,主耶稣早已预言(《约》21∶18-19)。有关彼得倒钉十架的记载,是优西比乌根据教父俄利根(Origen)的记述,保存在其《教会历史》书中。保罗的殉道是被斩首,因其为罗马公民可免受极刑。优西比乌在其书中说到一位罗马教会的长老,名为该犹(Gaius),于主后200年左右宣称∶彼得与保罗的“凯旋纪念碑trophy”,分别立在“梵帝冈山丘(Vatican hill)与“奥司提安大道(Ostian Way)上。“纪念碑”是指明他们被杀殉道或身体埋葬之处。后来第四世纪时,归信主基督的康士坦丁皇帝,在这些纪念碑遗址上建造了“圣彼得教堂”与“圣保罗教堂”。
结论∶高唱凯歌
尼禄的逼迫是极其残忍的,开了罗马皇帝逼迫基督教会的先河。后来的教父特土良(Tertullian,约主后160-225)称之为“尼禄先例(Institutum Neronianum)”;他见证说∶“基督徒所流的血,是生长的种籽”。一粒麦子落在地里死了,就结出许多籽粒。使徒彼得和保罗,并许多在罗马的圣徒,他们在殉道离世时高唱得胜的凯歌∶“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罗马教会虽然遭遇空前的大逼迫,但是靠主恩典至死忠心,不但没有衰微,反而更加兴旺,成为早期教会的榜样。这正见证了主耶稣的话∶“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它”(《太》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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