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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成为一个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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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基督教不是什么

    由于时下基督教的流传有很多错误的观念,因此我需要先针对这方面的问题。很多时需要有拆毁然后才可以建造。那么,基督教的本质究竟是什么呢?

    第一,基督教基本上不是一种信条,但却习非成是。有些人以为,如果他们能够全情投入他将使徒信经由头到尾背诵一次,就足以使他们成为一个基督徒。我曾经与一位顾问医生交谈,我就问他心目中的基督徒是怎样的?经过一番思量后,他回答说:「一个基督徒就是一个同意某种教义的人。」但他的答案是不正确的。当然,基督教有某些特别信念是非常重要的,不过有可能你同意所有基督教信仰的条文而仍然不是一个基督徒。最好的例证就是魔鬼,正如雅各所说:「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错:鬼魔也信,却是战惊。」(雅各书二:19)

    第二,基督教基本上不是一套道德律,但很多人却认为他是。他们说:「其实你信什么并不重要,只要你过一个端正的生活。」所以他们竭力去持守十诫,去活出登山宝训的标准,并依循那「金律」(编者按:即马太福音七:12)。其实所有这些都是美好而高尚的,但基督教的本质并不等同道德律。当然,基督教是合乎道德律的。其实,世界上最高的道德价值尽在基督教所说之爱的定律中。但我们可以过正直的生活但却仍然不是基督徒,正如很多不可知论者可以证明这一点。

    第三,基督教基本上不是一套礼仪.如果教派这个字的意义代表着「一个宗教崇拜的系统」和一大堆的礼仪。当然基督教有某些宗教仪式,例如福音书中提及的水礼及主餐,就是耶稣自己亲自设立并由教会执行至今,两者都是珍贵而有益的。再者,成为会友和参与教会聚会是基督徒生活的必须部分:正如祷告和读经般同样重要。但有可能我们参与这些外在的活动而仍然未达到基督教的核心。旧约先知就是经常斥责以色列人这种虚有其表的宗教,而耶稣也以同样理由批评法利赛人。

    所以基督教不是一种信条、一套道德律、或一套礼仪,然而这些都有其重要性。基督教的本质也不是一种理念、伦理或礼仪的系统。事实上,我们要更进一步。基督教并非单单将三者合而为一。事实上我们极有可能(虽然因为不易达致而罕见)信仰正统,行为正直,又恒守宗教礼仪,而仍然忽略基督教的要点。

    约翰卫斯理的「圣会」
    也许最好的历史实例,就是约翰卫斯理真正悔改前在牛津的日子。他与他的兄弟查理卫斯理以及他们相识的朋友,在1729年建立了一个宗教团体,后来被称为「圣会」(‘the Holy Club’)。他的会员好像在每一方面都值得人尊崇。第一,在信仰上他们十分正统,他们不单只相信使徒信经、尼吉亚信经和亚他拿修信经,他们也相信英国教会所定下的「三十九信条」(the Thirty-NineArticleS)。
第二,他们过着一个没有瑕疵的生活。他们每周有数晚的聚会,他们改进文学修养和尝试使他们的时间表充实,他们做到每一日的每一分钟都有预定的工作。他们继而开始去探访在牛津堡和博卡度(因欠债者)的囚犯,然后在贫民区建立了一间学校:他们自己掏腰包来支付教师的费用和供应孩童衣服。他们做了很多善工。
第三,他们很虔诚。他们每周都参加崇拜,在周三和周五禁食,经常祷告,守周六和主日为安息日,和依循早期拉丁教会教父特士良严格的操练。

    然而,将这些超凡的正统思想、善行和敬虔相结合,约翰卫斯理最后仍要断定自己那时还不是个基督徒。在写给他母亲的信中他承认,他的信心可能像「仆人」的信心,却绝对不是「儿子」的信心。宗教对他而言是束缚,而非自由。

    在1735年,他以一个美洲殖民他牧师和向印第安人传道的宣教士身分航行至美国乔治亚州。但两年之后,他深深醒悟过来,便决定回航。他在日记中如此记述:「我往美洲去叫印第安人悔改信主:可是,谁会叫我悔改信主呢?」再者,「我在此时对自己有何认识?为何卑微的我生出这种怀疑,就是我往美洲叫人悔改信主,但自己却从来未曾向神悔改。」1。我们稍后会再提及卫斯理。

然后:基督教是什么

    这样,我们究竟还欠缺些什么呢?如果基督教的本质既不是一种信条、一套道德律和一套礼仪:然则,基督教又是什么呢?就是基督!基督教基本上不是某种体系,乃是一个人,以及和那个人所建立的个人关系。这样其他东西就可以定位了——我们的信仰和品行、我们的会籍和聚会、我们个人和集体的敬拜。基督教若没有基督,就像一个没有图画的画框、一个没有首饰的首饰盒、一个没有呼吸的躯体。使徒保罗在腓立比书内就很简单而明确的道出这点。在形容过基督徒就是那些「在基督耶稣里夸口,不靠着肉体的(即不靠自己)」之后,他继续说:只是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不但如此,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我为他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并且得以在他里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乃是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腓立比书三:7-9)

    我们从保罗这句属于个人而又伟大的宣告里学习到,要成为基督徒,第一就是要认识基督作为我们的朋友。也许「朋友」这个词语我们已经耳熟能详,但耶稣自己就曾使用过这个词语,他说:「我乃称你们为朋友」(约翰福音十五:15)。而所有的新约作者都在教导我们与他建立一种亲密的关系,彼得说:「你们虽然没有见过他,却是爱他」(彼得前书一:8):约翰则这样写:「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他儿子耶稣基督里面」(约翰一书五:20):保罗也见证自已是「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腓立比书三:8),他所说的不是头脑上认识基督,而是个人经历基督。我们都知道关于基督的事——他的出生和童年、他的职业、他的教训和工作、他的死亡和复活。问题是我们是否可以诚实他说我们认识他,而他就是我们生命中的至高者。

    保罗这里用的语调对一班经商的人是很适切的,因为他用获利与亏本的方式作陈述。这边账项上他写下以前他认为有益于他的因素——他的家谱、遗传、教养、教育、公义和宗教热诚:那边账项上他只简单写下「认识耶稣基督」。随着他小心计算比较之下,得出结论是「认识我主基督耶稣获利至钜」,其他都是亏本的。这就是说,认识基督是一种特别宝贵的经验,相比之下,我们生命中最宝贵的东西也变成粪土。这是一个惊人而又充满挑战的宣告。

    得着基督
    第二,要成为基督徒就是要相信基督作为我们的救主。保罗不单只写到「认识基督」,也提到「得着基督」和「得以在他里面」。他跟着用一个重要的对比去解释其意义:「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即是由服从律法而得),乃是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听起来好像很复杂,但去阐明他却毫不困难。一切都关乎那个「义」字。保罗所指的是什么呢?

    因为神是公义的,所以如果我们要进到他面前,我们也必须是公义的,这是合乎情理的事。但我们从何处可以得到所盼望的公义,以致我们可以进到神面前呢?对于这个问题只有两个可能的答案。其一就是我们会尝试去建立自己的公义于我们的好行为和宗教礼仪上:很多人作此尝试,但注定失败。因为在神的眼中我们「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以赛亚书六十四:6)。凡是曾经对神荣耀有过一瞥的人,都会感到目眩和强烈感觉到自己的罪恶。因此,我们根本不可能使自己在神面前达到他的标准。如果我们以为自己可以,那么我们一定是对神的标准过于低估,又或自视过高,更有可能两者兼备。

    相信基督
    剩下惟一能在神面前得称为义的途径,就是藉着将我们的信心放在耶稣基督身上,去接受神所赐给我们免费的礼物。因为主耶稣基督他自己就曾活出过一种完全公义的生活:他自己并没有罪,因此也毋需为罪付出赎价。然而在十字架上,他自己却认同了我们的不义,他代替我们的位置,担当我们的罪孽,付出赎价,为我们死。诚然,「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哥林多后书五:21)。因此,如果我们来到基督那里并将我们的信心放在他身上,一个使人惊异又带有神秘的改变就发生了。他除去我们的罪,并为我们穿上义袍。因此,我们得以站在神面前,不是因信自己的义,乃是由于神丰富与莫大的怜悯:我们便不再穿上自己道德破烂的衣服,乃是披上基督无瑕疵的义袍。而神接纳我们并非因为我们是公义的,乃是因为公义的基督为我们的罪死了,并从死里复活。

    这个真理来到约翰卫斯理那里之时,是在1738年5月24日。当时他正探望一个在伦敦东部艾德斯基街举行的莫拉维弟兄会的聚会(Moravian meeting)。在会中有人读出马丁路德所写的《罗马书释义》的序言,文中路德解释「惟独因信称义」的意思。那时,在基督里个人的信心就在卫斯理心中诞生。他在日记中如此记述:「我感觉到心中有一股奇异的暖流,我感觉到我的确是相信基督,惟有基督带来救恩:我同时得到一个确据,就是他除掉了我的罪,并救我脱离罪和死的律。」2。最有果效的字句就是现在他相信「惟有在基督里带来救恩」。多年来他相信自己(他的正统信仰、慈惠工作和宗教热诚):但如今他终于将他的信仰放在基督里,他成为他自己的救主。我们也必须如此效法。

    第三,要成为基督徒就是要服从基督作我们的主。保罗曾写到认识「我主基督耶稣」。耶稣的主权是今日最被忽略的真理。我们惯常将此挂在口边,并经常以「我们的主」作为对耶稣礼貌的称呼,但他仍然会如在登山宝训中问:「你们为什么称呼我『主啊,主啊,』却不遵我的话行呢?」(路加福音六:46)。「耶稣是主」是所有基督徒的认信中最早出现的(参罗马书十:9:哥林多前书十二:5:腓立比书二:11),并且有很大的含意。当耶稣真的是我们的主,他就会带领着我们的生活,而我们也乐于服从他。事实上,我们必须将自己生活中每一部分都放在他的主权之下——我们的居所和家庭、我们的性和婚姻、我们的工作或失业、我们的钱财和产业、我们的抱负和娱乐。

    对基督委身
    我们已经知道在本质上,基督教就是基督,是基督作为我们的朋友、救主和主的一种个人关系。但一个人怎样以此方式委身于他呢?我建议可以采用四个步骤。(以英文来说,为帮助记忆,他们是用A、B、C、D作开始的)

    承认(Admit)
    A代表承认。我们第一步是承认(用传统的词汇)我们是「罪人」并需要一位「救主」。「罪」在圣经中的意义是自我中心。神的次序是我们首先爱他,然后爱我们的邻舍,而最后才爱我们自己。罪乃是将这次序逆转——就是将我们自己放在首位,其次是我们的邻舍(当我们方便时),然后将神放在老远的地方。我们不但没有以全人去爱神,甚至反叛他,并偏行己路。没有去爱和服事我们的邻舍,而只自私他顾着我们自己的利益。曾几何时,我们都领悟到自己的境况并全然感到羞愧。

    还有,我们的罪使我们与神隔绝,因为他是绝对纯洁和神圣的。他不能与恶并存,对他不屑一顾,更不能与恶作出妥协。圣经描述神像一些使人睁不开眼的光芒和毁灭的烈火,所以他的「愤怒」(不是任何一种个人的怨愤,乃是对罪的义怒)临到我们。因此,我们最大的需要就是一位「救主」,他能连接起那将我们与神阻隔的鸿沟,因为我们自己努力建立的桥并不能使我们到达彼岸,我们需要神的赦免和一个新的开始。

    第一步可能是那四个步骤中最难开展的一步,因为我们发觉他使人丢脸。我们非常愿意去建立自尊和自信,并坚持我们可以处理自己的事。在这种心态之下,我们永远不会来到基督那里。正如他说:「康健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来本不是召义人(即自以为义的人),乃是召罪人」(马可福音二:17)。换句话说,正如我们若不是有病和承认有病,我们就不会去见医生:同样,如果我们不是罪人和承认是罪人,我们也不会到基督那里去。那种傲然拒绝承认这个事实的态度比起其他因素,能将更多人摒于天国的门外。我们要谦卑自己并承认自救是不可能的。

    相信(Believe)
    B代表相信,即相信耶稣基督就是那位我们承认所需要的救主。事实上,因为他的身分和他的工作,惟独他有资格去拯救罪人。他是谁?他是永生神的儿子,道成肉身成为拿撒勒人耶稣,是惟一的、完全的神和人。他作了何事?他以一种无私的服事态度在世工作一段时间之后,就定意上耶路撒冷并钉身在十字架上。他预先宣告会自愿为我们「舍命」(见约翰福音十:11,18),并且他会为我们「舍命作多人的赎价」(马可福音十:45)。由此他指出我们是无路可逃的罪犯,而地要牺牲他自已的生命为我们付出得释放的代价,他代替我们的位置为我们死。正如他降生时取了我们人的样式,以致他的死可以背负我们的罪和过犯。这些就是他所作的。在十字架上他以一个无罪之人的身分,去忍受我们的罪所带来的可怕刑罚,就是与神隔绝的死亡。

    当然基督徒的信仰所包含的东西多过基督的个人和工作,但这两点真理是核心所在。当然我们也难以理解耶稣神人二性与代罪的死亡(以神学名词来说,就是道成肉身和赎罪)的神秘性,所以我们要在有生之年继续深入探求内里意义,也很可能探索至永远也未可料。但我们仍然有足够的资料去显示福音的一些不争的事实:神的儿子成为拿撒勒人耶稣,在十字架上为我们的罪而死,从死里复活显明他的大能。就是这些真理使他有资格拯救我们这些罪人;没有其他人具有此等资格。

    三思(Consider)
    C代表三思,即三思一下耶稣基督要成为我们的主和救主。他诚然是「我们主救主耶稣基督」(见彼得后书三:18),我们没有权可以将他一分为二,接受一半而拒绝另一半,因为他既有要求也有付出。他带给我们救恩(赦免和他圣灵释放的能力):他要求我们定意和完全的忠贞。

    基督也呼召我们去悔改。这并不是单单的后悔,一种模糊的悔恨和羞愧感觉:悔改乃是一个决定性的回转,从神所不喜悦的事物中向神回转。悔改也不单是一种负面和只与过去有关的事:悔改乃是包括在以后的日子里决定走基督的路,成为他的门徒,去学习和服从他的教训(比较马太福音十一:28-30)。他告诉他同时代的人说,他们必须计算跟从他的代价。他重申除非我们愿意将他放在首位,甚至先于我们的至亲、我们的抱负、和我们的财产,否则我们便不能成为他的门徒(路加福音十四:25-35)。他呼召我们要全然忠诚,低于此标准就不行。

    行动(Do)
    D代表行动。头三个步骤可以在头脑上进行。我们承认是罪人并需要一位救主:我们相信耶稣基督来到世间并为我们死,成为我们的救主:我们也三思过他要成为我们的主。但到现在,我们对于这事一些行动也没有,所以我们现在需要去问一个在当日五旬节群众问彼得的问题:「弟兄们,我们当怎样行?」(使徒行传二:37)。又或者更详细的如腓立比的狱卒问保罗和西拉的问题:「二位先生,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使徒行传十六:30)。答案就是我们每一个人必须亲自来到耶稣基督那里去,恳求他的怜悯临到我们的身上。承认我们需要一位救主是一件事:将我们的需要缩减至基督、和相信他就是来到世间为我们死的那位我们所需要的主,是另一件事;我们跟着就要求他作我们的救主和我们的主,这个个人委身的行动往往被很多人忽略了。

    使我对这事更清楚的一节金句(很抱歉他说那是在我领受坚信礼之后约年半),相信也是很多基督徒喜欢的金句,他是耶稣基督自己说的:「看哪,我站在门外叩门,若有听见我声音就开门的,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启示录三:20)。耶稣描述自己好像站在我们紧闭的心门外面,他叩门,目的是引起我们注意他已来到:并表示他有进来的意图。跟着他加上一个应许,就是如果我们开门,他会进来并与我们一同坐席,亦即我们与主彼此团契的那种喜乐的满足程度,堪与一个筵席相比。

    开门
    这里我们带到一个重要的问题,我们曾否向基督打开我们的门?我们曾否邀请他进来?这个正正是我需要问自己的问题。因为理性上来说,我一生已经相信耶稣,但却是在门的另一边。我经常努力去透过匙孔发出我的祷告:我甚至徒劳无功他将钱塞在门底下试图安抚他。我已受过婴儿洗礼,愿意接受坚信礼,我上教堂,读我的圣经,有崇高的理想,想做好人和行善。但这段时间,我根本没有意识到我与基督是咫尺天涯,将他摒诸门外。我知道一旦门开了,就可能会有重大的后果。
我十分感激他令我能够开启我的门。现在回顾过去五十多年,我发觉到那一个简单的步骤改变我整个人生方向、路程和生命的质素。同时,恐怕有人会曲解我所的,我觉得有需要作出三个否定。

    第一,「决志信主」或向基督委身并不一定需要有一种强烈的情绪相随,因为我们的脾性和处境各有不同,所以经历各异,因此我们千万不要尝试使他们变成千篇一律。就个人来说,我未曾看过灵光一门或听到雷声大作,我的身体也没有被电极的感觉,我并没有感觉至什么。但在我打开心门的第二天,我知道一些难以解释的事已经发生在我身上,随着年、月、日,甚至十年渐渐他过去,我和基督的关系乃是稳步加深和成熟。

    第二,委身于基督并不是终结,我们还要紧紧跟从他,因为我们还要寻求在基督里成长。但我们有一个不能省略的起点,就是你作见证说:「我归向基督,我我的罪悔改,我拒绝罪恶」。

    第三,虽然你知道自己已经归向基督,而你却忘掉你何时何日作出这个决定时,这并不要紧。有人记得决志日期,有人不记得。问题重点不是在何时,而是我们是否真的已经相信基督。耶稣称我们基督徒生命的开始是第二个「诞生」,这个类比在很多方面都很有帮助。例如,我们并未意识到我们的肉身出生时的情况,若非父母告诉我们,我们也会永不知晓自己的出生日期。我们虽然不记得出生的情况,但我们知道我们已经生出来的原因,是在于今日我们正享受着这生命,这生命必定是有一个诞生作开始的,这与我们新生命的诞生很相似。

    作出这些澄清之后,我回到那个基本问题:耶稣基督在门的那一边?他在门内抑或门外?如果你不肯定,我建议你快些弄清楚。有可能你所做的就像用墨水填写铅笔字般重复,但这问题太重要了,不容模棱两可。也许你要找一处不受骚扰的地方独自去思想,你也可以重读「委身基督」这部份。跟着,如果你已准备采用我上列的四个步骤(A-B-C-D),你就可以用下面的祷文祈祷

    主耶稣基督,我承认我犯罪得罪神和其他人,并且偏行己路。我为着我的自我中心而悔改。我感谢你,因为你为我而死的大爱,代我背负了我犯罪的刑罚。现在我向你打开心门,主耶稣啊,求你进来!进来作我的救主,洁净我,更新我。进来作我的主,管理我。   
    藉着你的恩典,我会忠心服事你,与你其他的门徒有相交,终我此生。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