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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沛渊主日证道之罗马书72
講道 主後 2016 年 3 月 27 日 :
羅馬書 7:12-13 用腳踢刺
前言: 使徒保羅在 7:7 回答: “律法是罪麼? 斷乎不是!”,在 7:7-11 解 釋原因之後,提出總結: “這樣看來,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 公義、良善的”。律法所包含的全部誡命,都是聖潔的。律法是神的 律法,彰顯出神的屬性。
1. 律法是聖潔的
(1) 神是至聖的(出 15:11;賽 6:3;57:15;撒上 2:2),所以他的子民
要成為聖潔(彼前 1:15-16),他呼召我們成為聖潔的國度(彼前 2:9;出
19:5-6;申 7:6)。
(2) “聖潔”的原意是 “分別”(創 49:26),所以我們被分別為聖歸屬於 神。律法是神的話,彰顯神的聖潔屬性,是神子民聖潔生活的指南。
(3) 聖潔是不容忍任何罪惡的,必定要除去罪。所以律法斷乎不是罪。
2. 律法是公義的
(1) 神是公義的(賽 45:21;詩 7:9-11,17),他的道義哉誠哉(啟 15:3),
他設立律法(賽 33:22),神的子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必是飢渴
慕義、為義受逼迫(太 5:6,10;6:33)
(2) “公義”是 “公正、正確”,我們被稱為義,神親自成為我們的義(羅 3:26;耶 23:6),脫離不虔不義。律法彰顯神的公義屬性,斷不以有 罪的為無罪,賞善罰惡恰如其分。神子民要過義的生活,要靠主恩 遵行律法所指示的。
(3) 公義不容忍任何虛假欺騙,罪是引誘欺騙,所以義與罪勢不兩 立,律法是公義的,斷乎不是罪。
3. 律法是良善的
(1) 只有神是良善的(太 19:17),他本為善,所行的也善(詩 119:68)。
他為我們所定的計畫都是好的,叫我們得益處(創 50:20;羅 8:28)
(2) “良善”是 “美善、有益”,神的律法是美善的,誡命的目的、目標、 作用都是好的,要使我們認識他的美善,叫我們得益,使我們學習 如何行事為人。晝夜思想主的律法的人,是有福的(詩 1:2)
(3) 律法的良善美好(詩篇 119 篇),全備完美能甦醒人心(詩 19:7)。 律法顯出罪的窮兇惡極,所以律法斷乎不是罪。
4. 那良善的是叫我死麼 The good to me became death? 斷乎不是 May it never be!
(1) “叫我死的乃是罪 Rather, the sin”,罪才是元兇禍首。對照 7:7 的
“斷乎不是”,7:13 承先啟後,展開 7:14-25,解釋罪“如何”叫我死。
(2) “罪藉著那善良的(律法)叫我死”,這是神許可發生的,目的是 “就 顯出真是罪”,讓我們經歷結果而看清罪的真相: 我原不知貪心的罪 是這麼嚴重,帶來如此悲慘的後果,罪叫諸般的貪心發動,帶來死 亡(7:7-8)
(3) “罪因著誡命更顯出是惡極了 Sin might become utterly sinful through the commandment”,誡命如此顯出罪的猙獰面目。這是律法 對罪人的功用: 叫人知清罪的真相與極惡(3:20;7:7)
(4) 摩西律法本是外添的(後來進來,5:20;7:9),原是為過犯添上的, 等候那位蒙應許的子孫(那所應許的後裔「主耶穌基督」 ) 來到(加 3:19): 叫子民看見自己的罪況何等敗壞悲慘,何等需要恩典之約的救主來 到。所以,舊約律法的角色是 “訓蒙的師傅”引導我們歸向主基督(加 3:24)。
結論:
1. 羅馬書第 7 章說明: 我們基督徒和律法的關係,律法不能使我們
得救,不能使我們稱義,也不能使我們成聖。對於未重生的罪人,
他們是在律法之下,律法是行為之約,帶來定罪與刑罰。罪是元兇
禍首,藉著誡命叫人死。
2. 對於重生的子民,我們是在恩典之下,律法不是管轄定罪,乃是
生活的指南。律法沒有能力叫我們稱義,更不能叫我們成聖。如果
你想靠律法過成聖生活,則根本不可能,原因在 7:14-25 詳述。因為
我們裏頭仍有罪在蠢蠢欲動。我們新造的人只有靠主耶穌的恩典,
才能得勝舊人的情慾。
3. 想靠律法得救的掃羅,追求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腓 3:9;羅 9:31),
這等於是 “用腳踢刺棍”是困難的,是不可能的(徒 26:14)。他在聆聽
司提反的見證(指出割禮、律法、聖殿的由來,也指證猶太人不守律
法),與眾人一同極其惱怒,諸般的貪心發動,殺了司提反(徒 7)。從
此他硬心逼迫教會、殺害基督徒,同時他也開始經歷了羅 7:7-13 所
說的,直到在大馬色的路上蒙大光照他,三日之久瞎眼,不吃不喝,
思想掙扎,直到受洗歸主,被聖靈充滿(徒 9:17-19)
4. 保羅在重生之前經歷了“用腳踢刺”的痛苦(羅 7:7-13),從司提反的
證道認識到自己違背律法的悲慘罪況。主的恩典憐憫,在大馬色拯
救了他。他認識主的十字架大愛,捨己替他承擔了律法的咒詛刑罰(加
3:13;2:20)。請問你呢?
問題討論:
1.何謂 “聖潔”? 律法是聖潔的,原因何在? 何謂 “公義”? 為何說律
法是公義的? 如何從此證明律法斷乎不是罪?
2.何謂 “良善”? 詩篇 19 篇與 119 篇如何說明律法是良善美好的?
3.為何良善的律法定了我死刑呢? 是律法叫我死麼? 是什麼叫我死?
4.神容許罪藉著誡命殺了我,其目的何在? 有哪兩個原因?
5.保羅在何時經歷了羅馬書 7:7-13 所說的 “被殺的經歷”? 司提反的
證道(徒 7)內容為何? 對保羅帶來的影響為何?
6.主耶穌對保羅說: “你用腳踢刺是難的”(弗 26:14),原因何在? 意義
為何? 保羅如何明白了主釘十字架的目的和意義? 你明白了對你的
意義麼? 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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