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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真道圣言/2017年2月9日
DAY 193 [3.4.15-16] 天主教告解認罪的謬論
總而言之,天主教的神學家們說什麼呢?他們下令所有的男女,一旦到懂事的年齡,都應當至少一年一次向神甫告解承認他們一切的罪,否則他們的罪不得赦免,天國之門就不再向他們敞開。天主教宣稱神甫擁有鑰匙權,捆綁和釋放罪人。然而,他們對這鑰匙權的解釋自相爭鬥。有的人說只有一把鑰匙。也有人因擔憂神甫私自擴張權柄,就說有兩把鑰匙:判斷權,行使權。更有人打造其他把鑰匙,真是任意妄為。
他們明知神藉先知宣告:「惟有我是耶和華;除我以外沒有救主……惟有我為自己的緣故塗抹你的過犯」(賽43:11,25)。但他們卻說神甫自己負責決定捆綁或釋放誰,並陳明誰的這罪得赦免或留下;神甫聽審時宣判赦免或不赦免人,他開除人的教籍或允許人開始領聖餐。神甫經常不公義的宣告捆綁或釋放人,而這些人在天上必沒有被捆綁或釋放。
他們還說:鑰匙是基督自己交付所有的神甫,是藉著主教在按立神甫時,賜給他們的。然而只有那些在職的神甫才能自由地使用這些鑰匙;至於被除教和除職的神甫,雖然手中仍握有這些鑰匙,但卻是生銹和失效的。這樣說的人,比起那些隨己意打造新鑰匙的人,還講一點道理,因為那些人竟然教導說:惟有用這些鑰匙才能打開教會赦罪的寶庫。
天主教要求來向神甫告解認罪的人,必須列舉訴清一切的罪,並說,除非人真誠來告解認罪,否則罪就不得赦免;也誇大的說,人若忽略在神甫面前認罪,就無法進入天堂。我們能列舉一切的罪嗎?我相信大衛王對認罪有正確的認識,他說:「誰能知道自己的過失呢?願你赦免我隱而末現的過錯」(詩19:12);「我的罪孽高過我的頭,如同重擔叫我擔當不起」(詩38:4)。他清楚知道我們的罪有如深坑,罪行有多種面目,罪這怪物有幾個頭,尾巴拖的有多長。所以,他並沒有分類算清這些罪,反而從他惡行的深淵向神呼求:我被罪所勝,被其埋葬,被其窒息,「陰間的繩索纏繞我」(詩18:6),我陷在深淤泥中(詩69:6-3,15-16),求主的膀臂拯救我這軟弱、瀕臨死亡之人。有誰看到大衛根本無法數算自己的罪,還會以為他能數清自己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