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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真道圣言/2015年1月15日

来自基督徒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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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要理问答


56 问:第三诫命举出的理由是什么?

答:第三诫命举出的理由是:虽然违犯此诫命的人,可能逃避从人的刑罚,但是主耶和华我们的神,必不容让他们逃脱祂公义的审判。


Q. 56. What is the reason annexed to the third commandment?

A. The reason annexed to the third commandment is that however the breakers of this commandment may escape punishment from men, yet the Lord our God will not suffer them to escape his righteous judgment.


■略解略解:这里特别警告我们,人虽允许我们犯此诫而不受罚,但神可决不这样。他不去不审判我们的。 1.申廿八58~59:这书上所写律法的一切话,是叫你敬畏耶和华你神可荣可畏的名;你若不谨守遵行,耶和华就必将奇灾,就是至大至长的灾,至重至久的病,加在你和你后裔的身上。



圣经经文


申 28:58 - 申 28:59 “这书上所写律法的一切话,是叫你敬畏耶和华你 神可荣可畏的名。你若不谨守遵行,耶和华就必将奇灾,就是至大至长的灾,至重至久的病,加在你和你后裔的身上。


撒上 3:13 我曾告诉他必永远降罚与他的家,因他知道儿子作孽,自招咒诅,却不禁止他们。 撒上 4:11  神的约柜被掳去,以利的两个儿子何弗尼、非尼哈,也都被杀了。


大要理问答


问114:第三诫命列举什么理由,要我们遵行?


答:第三诫命列举要我们遵行的理由,是在以下的话中:「耶和华你的上帝」和「因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因为祂是主耶和华,我们的上帝,因此祂的圣名是不容我们亵渎或以任何方式妄用;也特别因为祂不会以违犯此诫命者为无罪而赦免之,虽然许多这样的人逃避从人来的责难与刑罚,然而祂不会容让他们逃脱祂公义的审判。


Q. 114. What reasons are annexed to the third commandment?


A. The reasons annexed to the third commandment, in these words, The LORD thy God, and, For the LORD will not hold him guiltless that taketh his name in vain, are, because he is the Lord and our God, therefore his name is not to be profaned, or any way abused by us; especially because he will be so far from acquitting and sparing the transgressors of this commandment, as that he will not suffer them to escape his righteous judgment, albeit many such escape the censures and punishments of men.


威斯敏斯特信条

第二十二章 论合乎律法的宣誓和许愿

一.合乎律法的 宣誓是崇拜的一部分(申10:20),即在必要的时 候,宣誓者严肃地呼吁上帝,为他所讲述或承诺的事作见证,并按照他宣誓的真伪对他施行审判(出20:7;利19:12;林后1:23;代下6:22-23)。


二.惟有上帝的名才是人应当用来宣誓的,应用时当存完全圣洁的敬畏之心(申6:13);所以,人若用那荣耀和可畏的名虚空地或轻率地宣誓,或用别的名宣誓,都是有罪的,可憎恶的(出20:7;耶5:7;太 5:34,37;雅5:12)。然而,不论是在旧约圣经还 是在新约圣经中,在严肃的场合和重要的事件上,宣誓都是上帝的圣言所认可的(来6:16;林后1:23;赛65:16);这样,在这类事件上,合乎圣经的权威所规定的合乎圣经的宣誓也应当予以遵行(王上8:31;尼 13:25;拉10:5)。


三.凡宣誓者,都要正当地考虑此严肃行为的庄重性,并且只宣述他完全相 信真实无疑的事(出20:7;耶4:2)。任何人 不应起誓把自己束缚于任何事上,除非那事是善良和公义的,是他如此相信的,并且是他能够而且决心实行的(创24:2,3,5,6,8,9)。然而在关于善良和公义的事上,若拒绝合乎圣经之权威所命令的宣誓,那便是罪(民5:19,21;尼 5:12;出22:7-11)。


四.宣誓应照简明普通的字义,不可用模棱两可的双关语,或内心有所保留 意思的字句(耶4:2;诗24:4)。宣誓不 能迫人犯罪;但在非属犯罪之事上所作的宣誓,虽有损于己 ,也得遵守实践(撒上25:22,32-34;诗15:4);纵使向异端者或不信者所作的宣誓,也不可背弃(结17:16,18-19;书 9:18-19;撒下21:1)。


五.许愿与带承诺的宣誓性质相同,当用同样的敬虔之心许愿,并用同样的 真诚去遵守(赛19:21;传5:4-6;诗61:8;66:13-14)。


六.人不可向任何受造者许愿,只可向上帝许愿(诗76:11;耶 44:25-26)。若要所许的愿蒙悦纳,就当甘心乐意, 出于信心,并明白所包含的本份,为求对已经领受的慈爱表示感谢,或为求获得我们所要的而许愿;由此,我们对须尽的本分,或对与这些本分有关的事,应当更加 严格地约束自己(申23:21-23;诗50:14;创28:20-22;撒上1:11;诗66:13,14;132:2-5)。


七. 人不可许愿去行圣经所禁戒的,或阻止圣经所命令的本分,或行他力量所不及的,以及那未从上帝应许得着能力去实行的(徒23:12,14;可 6:26;民30:5,8,12,13)。这样看来,罗马 天主教修道者终生独身,自甘贫穷,和服从教规的许愿,决非更高的完全程度,而是迷信和犯罪的罗网,凡是基督徒,不可自陷于其中(太19:11,12;林前 7:2,9;弗4:28;彼前4:2;林前7:23)。



小要理问答详细释义

第 八 课

问55 第三条诫命禁止我们作什么?

答:第三倏诫命禁止我们亵渎或妄用神所藉以彰显自己的任何事物 。

问56 我们为什么当守第三条诫命?

答:我们当守第三条诫命,因为犯这条诫,虽能逃避人的刑罚,却不能脱离神公义的审判 。


在前一章里,我们学晓第三诫要求在敬拜时,有一个适当的内心态度。基于这个原因,这诫命包括一个特别的警告:“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论断别人不是我们的本份。“因为公义的上帝察验人的心肠肺腑。”只要人们表白一个真正的信仰,外表遵守属灵的教训,我们会视他们为真正的信徒,虽然他们有时候会犯错或做事前后矛盾,我们仍会比我们自己更尊重他们。只有一些外表证据——如拥有虚假的教条,公开不守主的圣餐——我们才下结论说这人妄称主名。在使徒时代,关于这些在教会的人,约翰说:“他们从我们中间出去,却不是属我们的。若是属我们的,就必仍旧与我们同在。他们出去,显明不是属我们的。”(约一2:19)。就是一个受了默示的使徒,对于那些妄称主名的基督徒,也不敢定他们的罪,直至他们离开了教会的团契。

从这个警告,可以确实知道,我们在敬拜真神时,需要一个诚实的态度。正是这个原因。圣经警告我们避免过一些其中藏着虚伪的宗教生活。举例说:第一、形式主义(Formalism)。以赛亚责备说:“主说,因为这百姓亲近我,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他们敬畏我,不过是领受人的吩咐。所以我在这百姓中,要行奇妙的事,就是奇妙又奇妙的事。他们智慧人的智慧,必然消灭,聪明人的聪明,必然隐藏。”(赛29:13-14)这就是新约所警告的:“有敬虔的外貌,却违背了敬虔的责意。”(提后3:5)。当一个人生来就有一个真正可见的教会里的所有权益——认识圣经的教义,及敬拜的圣经方法他会以为正在蒙悦纳地敬拜上帝。但圣经说我们要一定先知道自己是“困苦、可怜、贫穷、瞎眼、赤身的。”(启3:17)、只有这样,有真正的悔改及信心,我们才能真正的敬拜神。第二、与此有些相同的就是传统主义(Traditionalism),这就是文士与法利赛人的罪。主说:“他们拜我也是枉然。”“因为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可7:7-13)。举例说,第五诫吩咐儿女们在年老父母的需要上,去照顾他们。这些文士与法利赛人怎样做呢?他们把持一个宗教传统,去决定这条诫命。他们持守着一个人若奉献他的金钱给上帝,作了一个“各耳板”,称已将所持有的献给神,在这个似乎是孝顺的敬虔下,就可不尽照顾父母的责任了!(注意,有趣的是同样的邪恶,已经进入了一些基督教会。)我们应该看出:传统往往跟真正的心灵敬拜相反。它似乎是养育着一个主义,只要我们跟着以往的方法,就是一件重要的事。我们要一次又一次的真正问自己:这是合乎圣经的原则吗一我有没有离开了对上帝诚实的服事?第三、有一些不同,但也是一样的重要,就是现代主义(Modernism)。现代主义是我们对虚假的基督徒信仰的一个名称。就是这些说法,使得历代基督教信仰,在文字本身,完全发生了意义的变化。举例说,历代基督教信仰,在“复活”这字中,是指肉体的再生。而现代的说法,却变了,成为耶稣基督教训不断的影响,或是当肉体死亡时,灵魂的不灭。就是救世主这重要的名字,在现代式的说法里,也彻底产生变化。就圣经的意义来说,称呼耶稣是主,就是称祂为耶和华或是上帝。但当一个现代主义者说主啊主啊时,是指耶稣是一个伟人,或是教师,这就完全是妄称主名了。

怪不得耶稣说:“不是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都是能进天国的。”他说:“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都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的你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的异能么。我就明明的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罢。”(太7:21-23)换句话说,人有可能欺骗自己。他们有形式——说正确的话,做公义事——就想是有敬虔的实意。这是因为两件事,第一:“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耶17:9)意思是我们喜欢把自己想像得比实际更好,并不喜欢按本来的面目来看自己。第二:事实上撒但——最大的欺骗者——遍地寻找可吞吃的人。(彼前5:8)他欺骗的能力为大,(林后11:14-15)。所以圣经一次又一次地警告我们要小心,免得受了迷惑(太24:4;林前6:9;加6:7;约一3:7等)。所以吩咐我们去检讨,清楚我们是属乎基督的。(林后13:5)。我们在表白我们的信仰时,如何才能不妄称主的名呢?雅各有清楚的答案:“只是你们要行道,不要单单听道,自己欺哄自己。因为听道而不行道的,就像人对着镜子看自己本来的面目,看见走后,随即忘了他的相貌如何。惟有详细察看那全备使人自由之律法的,并且时常如

此,这人既不是听了就忘,乃是实际行出来,就在他所行的上,必然

得福。”(雅1:22-25)在这里我们看见两件重要的事。一方面是圣经描写一个真基督徒,这就是我们说一个名为基督徒应有的“字里图画”(word-Picture)。另一方面,又有一个名为基督徒的真实境况。小心及恒久地把两者比对一下,是需要的事。在这里我们会看见为什么一个真正的信徒,(不是一个假冒为善的),他会常常查考圣经。这并不是表示我们正在找寻一个在圣经里的字里图画,而是寻找观看主耶稣基督的荣耀,从祂的形像中,我们要遵守。“我们众人既然敞着脸,得以看见主的荣光,好像从镜子里返照,就变成主的形状,荣上加荣,如同从主的灵变成的。”(林后3:18)。当我们看见经文里的描写,就会看见自己的本相。我们要谦卑,诚心的祈求上帝帮助,我们就能从渴望像祂中,得到滋养。另一方面,假冒为善的人,将会中气不足:没有神圣洁的话,他将不能生活。

从以上的讨论我们就可了解,一个忠心的改革宗教会,要教友作一个严肃的起誓的原因了。就是这个原因,这些教会坚持要仔细地教导那些希望表白信仰的人。这是永远真确的,但双重的不得已,就是普遍有基督徒信仰的外貌,没有敬虔的实意。要教导人们明白这些事的分别,使他们真正的知道用主名的意思。同理,忠心的教会,不会让人们随着自己心意的冲动,来到圣餐前。忠心的教会,不会随便让一个人领受圣餐,除非主礼人满意他已经做了一个适当的信仰表白时。将这责任完全推卸到会众的教会,仓因鼓励会众妄称主名而受责备。

用主的名,或在说话与表白中,高举主名最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在没有认识它所牵涉的严肃责任前,我们不要用主的名。所以让我们保持一个恒常的心志,在我们生活的领域中,培养出对上帝及其名完全尊崇的态度。

问 题:

1.为什么这诫命包括一个特别的警告?

2.到那时我们才可以估计别人为真正的信徒?

3.到那时我们才可以结论地说一个人妄称了主的名? 4.什么是形式主义?

5.形式主义怎样妄称主名?

6.什么是传统主义?

7.传统主义怎样反对心灵敬拜?

8.什么是现代主义?

9.现代主义怎样妄称主名?

10.为什么做假冒为善的人是容易的?

11.我们怎样知道我们不是一个假冒为善的人?例图怎样描写?

12.忠心的教会有什么作为足以显示她们已正确了地解这条诫命的意义?


小要理问答释义问答


五十六问:第三条诫命所附加的理由是什么?

回答:第三条诫所附加的理由乃是:虽然那干犯这条诫的人可以逃避人的刑罚,但是主我们的上帝却不容他逃避他公义的审判(申28:58-59;撒上3:13;4:11)。




问1:为什么这种亵渎上帝之名的人确实可以逃避人的刑罚呢?

回答:这种亵渎上帝之名的人,多半都避开了人的惩罚――


1. 因为人的法律没有也不会包括一切亵渎上帝之名的罪。


2. 因为那些已经涉及到亵渎、伪证、假誓等各种明显的亵渎上帝之名的罪的法律,许多当权在位的人并没有加以执行,他们本人也多是亵渎上帝的恶人,更乐意惩罚那些尊上帝之名为圣的人,而不是那些亵渎上帝之名的人。




问2:为什么说那些亵渎上帝之名的人绝不会逃脱上帝公义的审判呢?

回答:那些亵渎上帝之名的人,绝不会逃脱上帝公义的审判,原因就在于上帝是公义的,他断不会以他们为无罪。




问3:主何时惩治那些亵渎他名的人呢?

回答:1.有时上帝确实在今生就惩罚他们,在今生就把可怕的灾患降在他们的身上。“这书上所写律法的一切话,是叫你敬畏耶和华你上帝可荣可畏的名。你若不谨守遵行,耶和华就必降奇灾”(申28:58,59)。


2.如果亵渎主名的人今生逃脱上帝的审判,来生他们绝不会逃脱永远的震怒和报应。“你竟任着你刚硬不悔改的心,为自己积蓄愤怒,以致上帝震怒,显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罗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