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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要義」每日靈修版271-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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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要義」每日靈修版 - Book I 對創造主上帝的認識


DAY 271 [2.6.2a] 舊約子民也是藉著信靠中保基督得拯救


若非經由中保基督,神就不向舊約子民施恩,也不賜給他們恩典的盼望。我們且不談律法時代的獻祭,雖然這些獻祭清楚教導: 信徒唯有藉基督獻上的贖罪祭得著救恩,別無拯救。我們要強調的是: 教會所蒙之恩福,其根基始終是建立在基督身上。神將亞伯拉罕的所有子孫都包含在聖約中(創17:4),然而保羅智慧地論道: 神使萬族蒙福的亞伯拉罕之後裔,就是基督(加3:14)。因為亞伯拉罕肉身生的後裔,不都是神的兒女(加3:16)。


我們且不提以實瑪利等人,就說以撒的雙生子還在母腹時,神已揀選雅各,撇棄以掃(羅9:11),為何頭生的被棄,次子卻得長子名分? 為何亞伯拉罕的肉身後裔,多數都被棄? 可見,唯有真正屬於元首基督的,才真正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必須等到基督來臨,神應許的救恩才得實現,基督來將他四散的子民聚集同歸於一。所以舊約中神的選民能得兒子名分,完全依靠中保的恩典。


即使摩西的書教導此教義真理,沒有使用直接清楚的用詞,但是一切敬虔之人都明白此真理。在以色列子民中選立君王之前,撒母耳的母親哈拿,在其頌歌中所描述敬虔之人的喜樂:「耶和華必將力量賜給所立的王,高舉受膏者的角」(撒上2:10)。這話的意思是: 神要賜福他的教會。 後來,神又藉先知預言:「我要為自己立一個忠心的祭司,他必永遠行在我的受膏者面前」(撒上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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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272 [2.6.2b] 大衛預表主基督


毫無疑問地,天父定意我們要從大衛及其後裔身上,看到基督的形像活潑地彰顯出來。所以大衛勸告信徒敬畏神時,吩咐他們要「以嘴親子」(詩2:12)。這與福音書所說的相對應: 「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來的父」(約5:23)。因此,雖然以色列國度因十個支派的背叛而分裂,但神與大衛和其後裔所立的約依然堅立,「只是我不將全國奪回,要因我僕人大衛和我所揀選的耶路撒冷,仍給所羅門留一個支派」(王上11:13,32)。


神接二連三重複這應許,清楚表明「我必使大衛後裔受患難,但不至於永遠」(王上11:39)。不久之後又說「耶和華他的神因大衛的緣故,仍使他在耶路撒冷有燈光,叫他兒子接續他作王,堅立耶路撒冷」(王上15:4)。後來在國家瀕於滅亡邊緣時,又說「耶和華卻因他僕人大衛的緣故,仍不肯滅絕猶大,照他所應許大衛的話,永遠賜燈光與他的子孫」(王下8:19)。


綜上所述,其他人都被略過,唯獨大衛被揀選,是神喜悅的人,正如經上說「他離棄示羅的帳幕……並且他棄掉約瑟的帳棚,不揀選以法連支派,卻揀選猶大支派,他所喜愛的錫安山」(詩78:60,67-68)、「又揀選他的僕人大衛…為要牧養自己的百姓雅各和自己的產業以色列」(詩78:70-71)。總之,大衛預表基督,基督是神所揀選、所喜悅的。神喜悅選立基督來保守他的教會,教會的穩妥平安是完全依賴其元首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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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273 [2.6.2c] 舊約子民都是以信心仰望主基督


大衛宣告:「耶和華是他百姓的力量,又是他受膏者得救的保障」(詩28:8),立即加上禱告:「求你拯救你的百姓,賜福給你的產業」(詩28:9)。教會就是主的產業,教會的景況是在基督的權柄保護之下,二者密不可分。另有經文說到同樣的意義:「求耶和華施行拯救;我們呼求的時候,願王應允我們!」(詩20:9)。這些經文清楚教導: 眾信徒尋求神的幫助,當作他們的避難所,且他們確信唯一的保障,是在王(主基督)的保護下。另一詩篇也是有此涵義:「耶和華阿,求你拯救;奉耶和華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詩118:25-26)。


這些經文清楚告訴我們: 神乎召信徒歸向基督,使他們有盼望,神的大能膀臂必搭救他們。另一處的祈求表達同樣意義,是全教會呼求神的憐憫:「願你的手扶持你右邊的人,就是你為自己所堅固的人子」(詩80:17)。雖然這詩篇的作者為百姓即將被逐四散而悲痛哭泣,但他仍祈求藉元首基督復興子民。


當百姓被擄到外邦後,土地荒蕪,一切都被毀壞,耶利米為教會的災難憂傷,他特別痛哭流涕,因為國度被毀壞,信徒的指望被剪除了。耶利米悲歎道:「耶和華的受膏者,好比我們鼻中的氣,在他們的坑中被捉住;我們曾論到他說,我們必在他蔭下,在列國中存活」(哀4:20)。這清楚告訴我們: 既然神在中保之外,無法救贖子民,所以在律法時代,神總是立基督為列祖們信靠的對象,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舊約子民都是以信心仰望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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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274 [2.6.3a] 舊約子民的信心與盼望,都是倚靠所應許得基督


神應許在患難中的子民必得安慰,特別是當他應許教會得拯救釋放時,都是以基督作為信靠和盼望的標記來預告。先知哈巴谷說:「你出來要拯救你的百姓,拯救你的受膏者」(哈3:13)。每當先知說到教會的復興時,他們提醒百姓神應許大衛的話: 大衛的國度存到永遠(王下8:19)。這是必然如此,否則神的聖約就不能堅立到永遠!


先知以賽亞的宣告是特別適切的。沒有信心的亞哈斯王,拒絕接受他論到被圍困的耶路撒冷將被解救的預言。他就直接宣告預言彌賽亞的來臨:「因此,主自己要給你們一個兆頭,必有童女懷孕生子」(賽7:14)。他藉此表示: 雖然當時的君王和人民邪惡地棄絕神的應許,他們是故意蔑視神的承諾,然而神的聖約卻不因此失效,因為救贖主必會按所定的時候來臨。


總之,為了彰顯神的憐憫,眾先知不斷地努力傳揚大衛的國度,因為這是救贖和永遠救恩所依據的根基。以賽亞記載:「我必與你們立永約,就是應許大衛那可靠的恩典。我已立他作萬民的見證」(賽55:3-4)。信徒在苦難悲慘的光景中,唯一的盼望在於此聖約的見證,神必如此向他們施憐憫。


同樣地,耶利米為了扶持絕望的人,他說:「日子將到,我要給大衛興起一個公義的苗裔;在他的日子,猶大必得救,以色列也必安然居住」(耶23:5-6)。以西結也說:「我必立一位牧人照管他們,牧養他們,就是我的僕人大衛;我耶和華必做他們的神,我的僕人大衛必在他們中間作王,我必與他立平安的約」(結34:23-25)。在另一處論到奇妙的復興之後,以西結同樣說到:「我的僕人大衛,必做他們的王,眾民必歸一個牧人…並且我要與他們立平安的約」(結37:24,26)。這些經文所說的 “大衛”明顯是指主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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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275 [2.6.3b-4a] 信徒的盼望從古至今,都是唯獨在基督裏


上文從眾多經文中所列舉的幾節,為要提醒讀者: 信徒的盼望從古至今,都是唯獨在基督裡。聖經中眾先知都是同樣的教導,例如何西阿說:「猶大人和以色列人必一同聚集,為自己立一個首領」(何1:11)。後來,他更清楚解釋:「以色列人必歸回,尋求他們的神耶和華,和他們的王大衛」(何3:5)。這裏所說的 “大衛”明顯是指主基督。彌迦論到百姓的歸回,也清楚地說:「他們的王在前面行,耶和華引導他們」(彌2:13)。


阿摩司在預言百姓的復興時,說:「到那日,我必建立大衛倒塌的帳幕,堵住其中的破口,把那破壞的建立起來」(摩9:11)。這表示: “我必再次在大衛家興起君尊的榮耀,就是救恩的獨一旗幟,如今在基督裏得以應驗”。因此,撒迦利亞,因為他的時代更接近基督的降臨,更公開宣告:「錫安的民哪,應當大大喜樂;耶路撒冷的民哪,應當歡呼。看哪,你的王來到你這裡! 他是公義的,並且施行拯救」(亞9:9)。這與已用過的詩篇經文相符:「耶和華是他受膏者的保障。求你拯救你的百姓」(詩28:8-9)。這裏所說的是: 救恩從元首基督(受膏者),流通到全身的肢體。


神的旨意是: 用這些先知的話,來教導猶太人,使他們轉眼仰望基督,來尋求拯救釋放。雖然他們忘恩負義地離棄神,他們也不能從記憶中塗抹這總原則: “即神向大衛的應許,他將藉基督的手拯救釋放子民,並且神用白白恩典所賜的聖約,以此收納他的選民,使聖約必永遠堅立”。因此,在當督在受死前進入耶路撒冷城時,眾人與孩童都歡呼:「和散那歸於大衛的子孫」(太21:9,15)。


眾人和孩童所唱的詩歌,顯然是廣為人知的頌歌,大家都知道: 神救恩憐憫的獨一應許保證,在於救贖主的來臨。因這緣故,基督親自勸勉門徒信靠他,好讓他們清楚且全然相信神:「你們信神,也當信我」(約14:1)。信徒是藉基督相信父神,但基督此句話的意思是: 雖然我們信心的對象是父神,然而若沒有基督為中保替我們代求,全然堅固我們的信心,則這信心就會逐漸凋零而消失。因為我們是必朽壞的人,如在地上爬行的蟲,如無中保基督,我們怎能靠自己守住對至高至榮的上帝的信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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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276 [2.6.4b] 若離開基督,就沒有真實的信心,不認識真神


我們都說: “神是信心的對象”,這是對的,然而需要加以清楚的說明: “我們是在主基督裏信靠神”。基督是真實信心的唯一中保。因為基督並非無緣無故被稱為「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西1:15)。這稱號使我們警醒: 若非神在基督裡臨近我們,顯示他自己,我們就無法確知自己是否真正得救。在猶太人中,文士法利賽人用錯誤解釋,模糊遮蓋了眾先知對救贖主的教導。儘管如此,百姓仍普遍相信,唯有中保的降臨,才能使神的子民從絕望的光景中被拯救釋放。


的確,並非所有人都知道保羅的教導,即「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羅10:4),然而這是所有人都應當知道的。這是真實且確定的,因為律法和先知書都清楚證明此點。我們都認同: 敬虔的第一步,就是認識神是我們的天父,眷顧、掌管、撫養我們,直到他聚集我們承受他國度的永恆基業。如此更證明我們的教導: 在基督之外,沒有人能真認識神而得救。因此,自從世界的起初,基督就是為選民預備的中保,選民應當仰望基督並全然信靠他。


無限的天父,藉著聖子基督道成肉身,向我們顯明(約1:14,18)。他如此屈尊降卑為要牽就卑微有限的我們,免得我們的心思被他至極的榮耀所淹沒。然而狂熱分子卻不理會思想此真理,反而將之褻瀆地曲解為基督只有部分的神性,從父神完美的神性而出。其實道成肉身的真理,就是指: “唯有藉基督才能認識神”。使徒約翰說的是永恆真理:「凡不認子的,就沒有父」(約壹2:23)。


從前有不少人誇口他們所拜的是至高真神、創造天地的主,然而他們沒有中保,就不可能真正體會明白神的憐憫,並且因此無法確信神是他們的天父。因為他們不接受基督為他們的元首,所以他們對神的認識只是虛空無憑的。因這緣故,他們至終落入愚蠢、邪惡的迷信,暴露自己的無知。今日回教徒,雖然宣稱神是創造天地的主,卻敵擋拒絕基督;其實他們仍是另立自己心中的偶像,代替真神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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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277 [2.7.1a] 中保乃為墮落之人而設立


神在亞伯拉罕去世大約四百年之後,才頒布律法(加3:17)。從摩西到眾先知的連續見證,我們得知: 律法的頒布,並非要選民以為他們不需要基督,而是要他們專心仰望等候他降臨的日子,甚至點燃他們渴慕他的心願、堅固他們的盼望,免得他們在長久的等待中灰心喪志。這裡所說的「律法」不僅包括十誡(這教導人如何過敬虔、聖潔生活的準則),也包括神藉著摩西所傳的民刑律與禮儀律(敬虔生活的施行法歸細則)。


神吩咐摩西頒布律法,並非要廢去神從前應許亞伯拉罕後裔的福分。反而,我們看見摩西常常提醒猶太人: 這與他們的祖先所立的恩約是白白恩典,並且他們就是這恩約的後嗣。摩西就是神所差派來重新堅立這聖約的。獻祭禮儀非常清楚顯明此一事實。請問: 人獻祭物、焚燒牛犢脂油所散發的臭氣,能使自己與神和好? 用灑水和血的方式,就能潔淨自己的污穢? 從表面看來,這豈不是荒謬的嗎? 簡言之,所頒布的禮儀律,若只按字面解釋,而非作為真理的預表、實體的影兒,則是荒謬至極的。


所以,在司提反的講論(徒7:44)與希伯來書(來8:5)中,都注意解釋並強調: 神對摩西的吩咐,要他照著在山上指示他的樣式,來建造會幕(出25:40)。若這些儀式沒有解釋其屬靈的意義,來引領猶太人,則他們遵行這些空洞無意義的儀式,虔敬之心就必萎縮凋零,就落入像外邦人的宗教儀式一樣愚昧繁瑣。不虔敬的人(就是那些從來沒有熱心追求敬虔的人)無法忍受如此複雜的儀式,必定厭煩。他們不但質問神為何吩咐古人遵循如此眾多的儀式,也藐視這些儀式,取笑為孩童的遊戲。探究其原因,他們毫不注意律法的功用;人若將律法的儀式與其目的分離,則必會定罪律法是毫無意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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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278 [2.7.1b] 律法指向中保基督


摩西律法的禮儀是作為預表,其本身顯示: 神吩咐以色列百姓獻祭,並非為了使敬拜他的人忙於地上的儀式。反而是要提高他們的心靈,注意這些影兒所預表的實體。這從 “神的屬性”就可分辨明白: 既然神是靈,他的屬性是屬靈的,唯有屬靈的敬拜才蒙他的悅納,眾先知的許多敘述證明這要點,他們指責猶太人的愚昧;因為猶太人以為獻這祭或那祭,在神眼中是有價值的。眾先知絕不是貶損禮儀律法,反而因為他們是律法的真正詮釋者,所以他們的目的是要用此勸戒,來引導人們的眼睛注意真正的目標,而這目標正是百姓所偏離的。


猶太人所得到的律法,是神的恩典。由此來看,我們可確實知道: 律法並非沒有指向基督。因為摩西教導猶太人,神收納他們為子民的目的,是要他們作祭司的國度歸於他(出19:6)。然而,除非有比動物的血更有效更優越的方式,使他們與神和好,否則他們不能成為祭司的國度(來9:12)。由於罪性罪污的遺傳,亞當所有的後裔生來就是罪的奴僕,極不適合被授予君王的尊嚴,有分於神的榮耀,除非有外來的恩典加給他們,即基督崇高的良善公義。


除非神藉聖潔的元首將他們分別為聖,否則按照他們的本相是如此邪惡污穢可憎, 神不會賜給他們作祭司的權利。因此,彼得恰當的引用摩西的話,教導說: 猶太人在律法之下所預嘗的恩典,已經在基督裡豐滿地顯明出來:「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彼前2:19)。彼得如此使用這些字詞,乃是表示: 在福音裏蒙基督顯現與拯救的人,比他們的先祖得著更豐盛的恩典。因為神所有的子民,都被賦予祭司和君王的榮耀,所以他們藉著信靠中保,就可以坦然無懼的來到神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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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279 [2.7.2] 律法包含應許在內


在此必須提及: 至終在大衛家族中所建立的神的國度,是律法的一部分,包含在摩西的事奉職分中。所以,整個利未支派和大衛的後裔,就如一把兩面鏡子,將基督彰顯在古代子民面前。如上所述,被罪和死亡所捆綁並因自己的敗壞而污穢的人,若不是因為彌賽亞的應許,就無法在神面前做君王和祭司。因此,保羅所說的確是真的: 猶太人在「師傅」的監管之下(加3:24),直到神向以色列人應許的彌賽亞降臨。既然他們尚未親密的認識基督,他們就如軟弱的孩童無法充分明白屬天的事。


這些獻祭儀式如何引領他們歸向基督,我們在前面已經討論過。從眾先知許多的見證,可更清楚的看明白。雖然舊約子民天天獻上新的祭物,為要平息神的忿怒,然而以賽亞預言: 彌賽亞一次永遠的獻祭,必贖盡他們所有的罪惡 (賽53:5)。但以理也有同樣的預言(但9:26-27)。從利未支派所指定的祭司,經常進入聖所,然而聖經說: 只有基督是神以鄭重的起誓所選立的,「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詩110:4;來5:6;7:21)。當時祭司的按立儀式是用可見的油膏抹,然而但以理藉異象預言將有另一種膏抹(但9:24)。我們不需引用更多例證,希伯來書作者在第4-11章清楚且充分的指出: 獻祭儀式是影兒,其本身是虛空無用,直到基督的時候來臨。


關於十誡,我們應注意保羅所說:「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羅10:4)。保羅又說:「主基督就是那靈」(林後3:17),律法字句本身是叫人死,他賜生命叫人活(林後3:6)。羅10:4的敘述是指: 律法誡命的教導是無法使人得著義,直到基督藉著聖靈使人重生與白白的歸算,將義賜給我們。因此,保羅恰當地說: 基督是律法的成全或總結。律法的軛和重擔是我們無法承擔的,在律法之下勞苦受壓的人,若是沒有主基督的拯救,即使知道神對他的要求也是徒然的。「律法是為過犯添上的」(加3:19),律法叫人確知自已被定罪,而使人謙卑下來。這是真正唯一能預備人心、使人謙卑尋求基督的途徑,保羅所有的教導都與此一致。保羅與那些邪惡的教師爭辯,他們教導人靠行律法的功勞稱義。所以,保羅為了反駁他們的謬誤,有時必須採用律法的狹義用法。然而,另一方面而言,律法的頒布是在 “以白白恩典收納子民的聖約”中賜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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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280 [2.7.3] 律法叫我們無可推諉,並且使我們對自己絕望


為了使人因覺悟自己的罪咎而尋求赦免,我們必須要知道: 道德律對人的教訓,是如何使人更無可推諉。既然律法教導我們何為完全的義,所以我們知道: 完全遵守律法之人,在神面前就是完全無瑕疵的義人。人假若能完全遵行律法,則在天上的審判台前被稱為義人。所以當摩西頒布律法後,就立刻呼天喚地來作見證: 他已將生死禍福陳明在以色列人面前(申30:19)。我們不能否認: 人若完全遵守律法,就必得永生的賞賜。另一方面來說,我們必須省察自己是否滿足神所要求的完全順服,因為藉此完全順服,人能確信他必得永生的賞賜。除非我們確知自己能完全遵守律法得永生,否則即使我們知道完全遵行律法就得永生的賞賜,又有什麼意義呢?


由此可見,律法的軟弱暴露出來(羅8:3)。既然我們之中沒有任何人能遵守律法,我們就都被排除在生命的應許之外,並落在律法的咒詛之下。這裏所說的,並不僅是會發生的,乃是必定發生的。既然律法的要求遠超過人遵守的能力,人是能從遠處望見神所提供的應許,卻無法在這應許上得任何益處。因此,唯一的結論是: 從所應許的良善,人應當更能確定自己的悲慘,既然他與得救的盼望隔絕了,他就確知自己面臨死亡的威脅。另一方面,律法可怕的威脅籠罩著我們,壓迫纏繞的不是我們中的少數人,乃是我們全人類。這些威脅環繞著我們,並且冷酷無情的追趕我們,所以我們從律法所看到的,只有迫在眉睫的死亡。 <refer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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