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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各书》第二章
《雅各书》查经资料 |
提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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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
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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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
第十章 雅各书二章的信心与行为的关系
神的话对于得救的条件,是够清楚的。神给我们看见说,得救是因 信,不是因 行为。我们已经读过够多的圣经章节,也看过够清楚的理由,为甚么我们不能把行为带进来。为甚么不能有行为呢?因为我们是信神藉儿子所作的工。但是有的人,因为没有看见圣经里的话,曾来问我说,雅各书不是给我们看见,人称义不是因 信,是因行为么?雅各和保罗也许是冲突的吧?也许人要称义,必须要因 信,也因行为。他以为保罗和雅各不是一致的,罗马书、加拉太书和雅各书也不是一致的。我也要用保罗的话说,断乎不是!我们现在来读雅各书,看雅各书自己说甚么。
当我们读雅各书的时候,有一件事要注意,你只能读雅各书所说的,不能加上自己的思想。雅各说那么多,就只那么多,你自己加进去的不算数。你不要把自己的意思读到雅各书里去。所以你必须看雅各说了甚么,和没有说甚么。
雅各书的主题是怜悯人,称义的事是带手提的
我们来看雅各书二章十四至二十六节。在我们还没有读这段圣经之先,让我先问一句话,这里的上文是甚么?保罗写罗马书是有题目的,他写加拉太书也是有题目的。罗马书是说,人是因信称义。加拉太书是说,人不是因行为称义。罗马书是从正面说的,加拉太书是从反面说的。罗马书是在正面宣告说,人怎样可以称义;加拉太书是在反面辩驳说,怎样才称义,怎样就不称义。所以罗马和加拉太两卷书是合起来的。这两卷书的主题是专门注重称义的问题,专门对付称义的问题,一个是从正面来对付,一个是从反面来对付。
许多人觉得雅各书二章难得很。但是让我先问一个问题,雅各书二章的主题是甚么?罗马书的主题是称义,加拉太书的主题是称义,雅各书二章的主题是甚么?雅各书二章的主题最少是要可怜人、怜悯人、帮助人。你看见上文怎么说:
「你们反倒羞辱贫穷人。那富足人岂不是欺压你们,拉你们到公堂去么?他们不是亵渎你们所敬奉的尊名么?经上记说:『要爱人如己。』你们若全守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但你们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为犯法的。因为凡连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原来那说不可奸淫的,也说不可杀人;你就是不奸淫,却杀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你们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审判,就该照这律法说话行事。因为那不怜悯人的,也要受无怜悯的审判;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6-13节)
它的主题是要怜悯人;不要巴结有钱的人,倒要俯就卑微的人,磷悯贫穷的人。这是一至十三节所说的,而一节是从一章继续下来的。一章末了一节说:「在神我们的父面前,那清洁没有玷污的虔诚,就是看顾在患难中的孤儿寡妇,并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27节)这是它的主题。它的主题是,一个人如果说自己是个虔诚的基督徒,那他的虔诚就要在看顾、济孤儿和寡妇上显出来。他不是在聚会里看见穿得好的人,就请他上坐,看见孤儿、寡妇和贫穷的人,就说你坐在我脚凳下面。你要去看顾、怜悯、济那些人所看不起的人。它的主题就是清洁、没有玷污的虔诚。那清洁没有玷污的虔诚,乃是显明在贫穷、卑微、平常人看不起的人身上。
后来,从二章十四节之后,还是说到怎样济人的问题。「若是弟兄,或是姊妹,赤身露体,又缺了日用的饮食,你们中间有人对他们说,平平安安的去吧,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却不给他们身体所需用的,这有甚么益处呢?」(15-16节)雅各的主题,在一章末了是说要看顾孤儿寡妇;在二章第一段末了是说要怜悯人,赒济贫穷人,不轻看贫穷人;到第二段又说,如果看见弟兄姊妹没有衣服穿,没有东西吃,我们当如何。这些话都是说到赒济人、怜悯人、不轻看贫穷人、帮助人。十四至二十六节,不过是带手提起一点称义的问题。称义的话是带手提起的。因为要说怜悯、赒济、看顾孤儿寡妇的问题,所以提起称义的问题,来达到他的目的。所以你看见,雅各并没有教训我们称义的问题。
我们这两个礼拜所讲的主题,是神的救恩。如果在这几天,我主日早晨站起来讲一篇道,不是讲救恩,是讲怎么得胜,或者讲国度问题,讲我们怎样与主耶稣在千年国里掌权,那是我讲的题目。但是我在讲的时候,也有八、九句带手提起救恩的道。试问,你要明白救恩的道,是要听我这两个礼拜所讲的呢?或者是听了我那八、九句的话,就把我这两个礼拜所讲的都洗干净了?罗马书和加拉太书是专门讲怎样称义。雅各书不过是说几句关乎称义的事。它的主题不是称义,它的目的也不是叫人称义。它的目的是要劝人济,称义的话是顺带提起的。所以人根本就不能用这几句话来推翻罗马书和加拉太书所说的。那雅各书是不是与罗马书和加拉太书有冲突呢?等一下你就看见说,我开头就是希望你们把题目看准,雅各不是说称义的方面,是说怜悯的方面,看顾的方面,说到对于孤儿寡妇所当有的行为。
说自己有信心,却没有行为,没有甚么益虚
十四节:「我的弟兄们,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心,却没有行为,有甚么益处呢?」在这里请你们注意一件事,雅各并没有说,这人相信神。你不要把雅各所没有说的加进去。雅各没有说这人是不是信徒。雅各只说,如果有人说自己有信心。不管这人有没有行为,他这样说总是不大好看。如果你在神面前有信心,根本就不必说。保罗是说,信的人得称义;保罗不是说,说自己是信的人得称义。根本不是说而得称义。所以这人怎样我不知道。他有信心没有,我不知道。雅各没有说,他信了没有。我们反而看见说,这人是个喜欢夸耀的人。他里面也许有,但是他喜欢把里面所有的拿出来,给人看见。他喜欢把里面所有的摆在名片上,给人看说他有信心。所以雅各说:「我的弟兄们,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心,却没有行为,有甚么益处呢?」我告诉你,你如果碰到一个人,对自己的行为一点都不注重;他说他信耶稣,但是他甚么事情都作。你也要与雅各一样说,加果有人说自己有信心,却没有行为,有甚么益处呢?我刚才看见你在门口与人打架,你还说你有信心。我刚才看见你在门口与人吵嘴,你还说你有信心。他如果不说,雅各书二章就不说他。雅各书二章叫说的,就是有的人没有行为,又要一直说。你有没有碰见过这样的人?他喜欢夸耀,喜欢高大,喜欢得荣耀。这样的人,不只雅各要把他压下去,就是我们也要把他压下去。
所以这里不是说有没有信心的问题,也不是说信的人行为的问题。雅各是说,那说自己有信心的人行为的问题。这里不是对付基督徒行为的问题,而是对付那说自己是基督徒的人行为的问题。这里是对付挂名的教友,挂名的基督徒,说自己有信心的人行为的问题。请你记得,雅各书二章是说若有人,不是说若有一个基督徒。
十四节接说:「这信心能救他么?」这信心是甚么?如果信心不能救他,就甚么能救他呢?雅各是说这信心,雅各不是说信心。如果信心不能救他,那我们不必在这里讲道了。雅各说的这信心,就是那摆在口里一直说的信心。我们要记得雅各所说的,不要把他说的改了。雅各不是说信心能救他么?雅各是说这信心能救他么?这是那种在口里一直说的信心。我不知道你曾碰见这样的人没有,我曾碰过这样的人。他说,我是基督徒,我信这个,我也信那个,我的信仰是甚么。这信心能救他么?
信心若没有行为,乃是死的
十五节是雅各所举的一个比方:「若是弟兄,或是姊妹,赤身露体,又缺了日用的饮食,你们中间有人对他们说……」这就是那一个说自己有信心的人,出来对有缺乏的弟兄姊妹说,愿你平平安安的回去吧!愿神祝幅你,愿你穿得暖吃得饱。你问他,你为甚么愿他平平安安的回去?你为甚么愿他穿得暖吃得饱?他说,我有信心;我相信他回去定规穿得暖吃得饱,我相信他回去定规是平平安安的。雅各在这里就是说到那一等相信肚子饿自会饱,赤身露体自会有衣服穿的信心。
「却不给他们身体所需用的,这有甚么益处呢?」所以你看见说,雅各这比方的目的,不是说称义的问题,乃是劝我们对弟兄姊妹要有切实的表显。我们对弟兄姊妹的爱,不是在口中的,是要有行为的。你看见他缺衣缺食,你就得送他衣服穿,给他饭吃,你要照顾他。这就是雅各的目的。雅各反对人说,愿你平平安安的回去,我替你都相信了。雅各说,今天不是要你相信的问题,今天是要你打开钱包的问题。今天不是要你信,今天是要你把钱给出去。你把钱包扎得紧紧的,你说你有信心,你愿人平平安安的回去,这一种信心有甚么用处呢?你面对一个贫穷的弟兄或姊妹,你不肯拿出所有的来济他,看顾他,你只是口里说,我替你相信,你可以平平安安的回去;如果你相信主耶稣的信心是这一种的信心,这信心能救你么?如果你对待弟兄姊妹是这一种的信心,你用同样的信心来对待称义,我就要问你说,这信心能叫你称义么?雅各说,如果你对弟兄姊妹是这一种的信心,恐怕你对主耶稣的信心也是一样的。如果你对于得救问题的信心,如果你对于称义问题的信心,与你对弟兄姊妹的信心是一样的话,我就要问你,这信心能救你么?如果你的穿得暖吃得饱是一点根据都没有的,那你的得救,你的称义,也是没有根据的。你如果看见一个弟兄贫穷,你给他一点钱,给他一点衣服,给他一点吃的,然后你相信;这样,你的那个信心才是有根据的。
神看见你赤身露体,神看见你饥饿,神看见你贫穷,神是不是在那里说,愿你穿得暖吃得饱,愿你永远不下地狱,愿你上天堂?我告诉你,如果神的信心和你的信心一样,就全世界一个得救的人都没有了。神是怎么作?神看见我们贫穷、饥饿、赤身露体,死在罪中,神是来作成救赎的工作,叫我们能得救。感谢神!先有工作摆在那里,然后我们才接受。照样,你对弟兄姊妹的信心是不是虚浮的?神如果对你是虚浮的,那就是空的。你如果对神是虚浮的,你的信心也是空的。今天我们知道,我们称义了,我们得救了,我们有永生了,为甚么缘故呢?因为神不是坐在云端上说,但愿全世界的人个个都得救,个个都不下火湖。神怎么作?神是亲自从天上下来成功 的义,在十字架上把罪解决了。因为神实在有了行为,所以我们今天能有信心,所以我们今天的信心是靠得住的。
十七节:「这样,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不是说,人信了不能得救;不是说,人信了不能得永生;也不是说,人信了不能称义。是说,你听见那等人说的话,你知道他的信心必定是死的。今天就是把保罗请来,他也要说这种信心必定是死的。如果光是说有信心,外面一点表现都没有,那个信心是死的。因为不管你信心多大,那个人还是需要衣服穿,还是需要东西吃。他不能穿天上的光,叫他不赤身露体;他也不能吃空中的气,叫他不饥饿。所以没有行为的信心,是空的,是死的。
要藉 行为将信心指给人看
十八节:「必有人说,你有信心,我有行为;你将你没有行为的信心指给我看,我便藉我的行为,将我的信心指给你看。」这里是给我们看见,这一个虚浮的人,这一个夸耀的人,如果在那里一直的说,旁边的人就要站起来说,你说你有信心,你那一个信心在那里呢?你别说了!你有信心,但是我有行为。你要注意,这里不是说,我只有行为,没有信心;这不是基督徒的说法。他是说,你有信心,我有行为。我今天请他吃一顿,我今天拿一件衣服给他穿。请你把没有行为的信心指给我看。你光会说,这有甚么益处呢?你们看见这里的意思么?你读的时候必须注意口气。读雅各书,顶要紧的就是要注意口气。你若注意这里的口气,你必定承认说,这是对那一个虚浮、夸耀的人说的。这是实行方面的事,并不是对付因信称义的问题。
我们还得注意,这里有个「看」字。「指给我看」,「指给你看」。所以这里所说的,不是我们人在神面前有没有信心的问题。雅各书二章根本不是对付我们在神面前有无信心;雅各书二章是说,信心到底在人面前是怎样。你如果在人面前说,你有信心,好,你就把你没有行为的信心指给我看。雅各书二章是说在人面前的问题。你有没有信心,人看不见,人只能看见你有没有行为,你能不能将衣服给人穿,将东西给人吃。你知道么?这也是需要信心的。今天晚上,如果有一个弟兄或者姊妹没有衣服穿,没有饭吃,我们对他说,我们只要相信,就能穿得暖吃得饱,这是不够的。雅各就是说,要给地吃,要绐他穿。雅各在这里是说,一面要给他吃,同时还得有信心。你知道么?给人也需要信心。这信心是从两方面来说。我如果没有钱,我口袋里只有几个铜板,但是我看见他没有吃的,没有穿的,我要信。我对他用不信心,只要有行为就够了。但是对我自己,我要有信心。如果我对自己没有信心,我这几个铜板还得多摸几下才拿得出来。我想,我从那里再得这些钱呢?你所以能顶自然的拿出来,必定是因你有信心。所以你看见一个贫穷人,你如果要给他吃,要给他穿,你里面必须有信心,然后才有行为。如果没有行为,你的信心显不出来。此外,如果你是有钱的,你给一点出去固然不需要信心,可是你把钱给了人,怎么知道他不会被你弄坏了,下一次他眼睛只看看你,一直要你背他的担子?你如果滥作好事,不是叫他一直仰望人来给么?许多时候我们不给讨饭的,就是怕他永远作一个讨饭的。所以你就是一个有钱的人,你也需要信神能叫这一个人不养成坏的习惯,不作一个专门仰望人、倚靠人的人。你需要相信神不会叫你一直挑这人的重担。这一个行为,是信心的行为,是从信心出来的行为。
请你记得,那空口说白话的人,好象信心大得很,实在说他根本没有信心。你如果有信心,你就解下自己的衣服来给他穿,你就请他去吃。你这样说,就是没有信心。所以雅各在这里断定,他这样的说是罪。这里所看重的,不是信不对,乃是空口的说不对。昨天晚上我们在这里传信,前天晚上我们在这里也传信,可是我们从来不注重这一种信心。雅各怎样反对它,我们也怎样反对它。空口说白话,一点用处都没有。
十九节:「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错;鬼魔也信,却是战惊。」这是一句顶重的话。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得不错,鬼魔也信,却是战惊。请你注意「却是」这两个字。今天的问题,不是信不信。你说你信,人没有法子说你不信。今天的问题是魔鬼也信,但是它没有平安。使徒没有给魔鬼写信说,愿神叫你平安,愿神祝福你和你下面犯罪的天使。虽然鬼魔信,但是它战惊,那个信对一点用处都没有。它的信心叫它发抖,叫它不平安。你说你信,你的信是不是鬼魔那样的信?雅各的话说得顶重,顶厉害。不错,你信神,但是鬼魔也信。不错,你说你信,可是你战惊,你发急,你惧怕,你与鬼魔站在同等的地位上。所以,当我们读下去的时候,我们就顶清楚的看见,雅各反对的是甚么。雅各根本没有反对信心,雅各是反对那一种信心。雅各不是说,信不能称义;雅各是说,那一种信心不能称义。
到了二十节,雅各对这样的人,说出他的名字来了。雅各喊他的名字。他不是说,弟兄姊妹;也不像保罗说,亲爱的;也不像约翰说,父老们、少年们;都不是。他是说:「虚浮的人哪,你愿意知道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么?」注意「愿意」这二字。这就是证明说,这人的态度是何等的硬,人把神的话告诉他,警戒他,他远不信。所以雅各说,你愿不愿意知道那一个信心是死的?你不是不能知道,不是不能清楚,也不是我不教你知道,乃是你根本不愿意知道。比方我对饶弟兄说这句话,他眼睛看到那一边去;我对饶弟兄说那句话,他眼睛又看到这一边来;我再对他说话,他就对梁弟兄说话。我就问他,弟兄,你到底肯不肯听?这就是雅各在这里所说的。你到底愿意不愿意知道,你这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
所以你读圣经的时候,你要求神叫你知道,这句话是在甚么光景里写的。雅各称这一种人是虚浮的人,因为他把甚么都摆在外面,好给人看见,好说话,好显露自己。他无论对甚么事情,都想有分;无论在甚么地方,都要说话。雅各说,对于这样的人,不能不压他一下。你这虚浮人哪!你到底愿意不愿意知道,这信心是死的?因为雅各说了这么多,他还不肯听,所以雅各说他一句,喊他一声。
亚伯拉罕得称义的例证
从二十一至二十五节,雅各说了两个譬喻,都顶有意思,给我们看见因信称义到底是怎样。二千一节:「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岂不是因行为称义么?」「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雅各书二章引的是亚伯拉罕的事,加拉太书三章引的也是亚伯拉罕的事,罗马书四章引的也是亚伯拉罕的事。保罗说,人是因信称义,不是因行为称义;他引亚伯拉罕的事作凭据。罗马书四章和加拉太书三章,都是要证明人称义是因 信,不是因 行为。雅各要证明人称义不只是因信,也得有行为,他也是引亚伯拉罕的事。他如果引别人的事,我们可能不懂得;他也引亚伯拉罕的事,我们就能懂得甚么是因信称义。
保罗引的是创世记十五章的事,雅各引的是创世记二十二章的事。在创世记十五章,神应许亚伯拉罕说,我要叫你的子孙像天上的星那样的多。后来在加拉太书三章,就重的说到神所给亚伯拉罕的应许。保罗在加拉太书里面,一直的说到应许这件事。「应许」这两个字,在加拉太书里顶多,保罗一直把它高举起来。
你知道甚么是应许么?在全世界上,人要得 应许的方法就是信。人要得应许,没有第二个办法,只有这一个条件。神如果说,你替我作这个;你说,我就替你作那个;那是行为。但是神没有对亚伯拉罕说,你要这样那样,我就给你。神是对亚伯拉罕说,我要给你子孙。亚伯拉罕怎么得的呢?就是信,没有别的。比方马弟兄对他的小儿子说,今天晚上你要记住这个英文生字,明天早起我就给你五块糖。他的小儿子如果要得那五块糖,就要认识这个生字。这就是行为。如果马弗兄只是应许说,明天我要给你五块糖,他的小儿子要怎么作?他是不是说,我要作这个,我要作那个,才能得?这个小孩子甚么事情都不必作,只要信他父亲会替他作。在创世记十五章,神没有留下一件事亚伯拉罕作,根本没有。神说,我要替你作,我要绐你子孙。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尥的义。我们再说马弟兄的小儿子,如果这一个孩子心里说,我父亲会绐我五块糖么?没有这么好吧?他这样想就是没有信心。凡读加拉太书的人,凡要明白加拉太书的人,必须知道应许是没有条件,没有行为的。不必我作甚么,父亲都已经给我作好了。感谢神,凡所应许的都是神作的,只要 靠得住,就好了。你就是要作,也不能作。
在创世记十五章,神应许亚伯拉罕,要给他许多子孙。亚伯拉罕千有万有,就是没有儿子。牛有,羊有,帐棚有,就是没有儿子。但是亚伯拉罕相信神,他相信神要给地儿子。他光是相信神,没有行为。到了二十二章,神在给他一个儿子之后,对他说,你带你的儿子,往摩利亚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献为燔祭。亚伯拉罕清早起来,带他儿子往摩利亚山去。亚伯拉罕把祭的荣放在他儿子以撒身上。以撒背看烧他的柴,就像主耶稣背他十字架。到了山上,亚伯拉罕筑了一座坛,把他的儿子放在坛的柴上,就要杀他。雅各就是引这一次亚伯拉罕称义的事。十五章神称他为义,是关于他儿子的事;二十二章神称他为义,也是关于他儿子的事。
在十五章,亚伯拉罕没有儿子,但是他心里裹信说,神说要给我儿子,我就定规有儿子。到了二十二章,他生了一个儿子,但是神说,要把这儿子献给。亚伯拉罕如果没有信心,就要说,神阿,你告诉我说,你要给我许多子孙,现在把他杀了不是没有了么?我不是不肯,我是要你的应许得成就。我不是不敢,我是要保守你的信实。你想亚伯拉罕献以撒是行为呢,或者是信心?如果是行为的话,杀儿子是甚么好行为呢?杀儿子有甚么可赞美的呢?亚伯拉罕把刀拿起来,要把他的儿子献上,乃是表明他照旧相信十五章的应许。神说要给我许多子孙,神也给了我一个儿子;现在神要我把他杀死,神就得叫他死而复活。这就是亚伯拉罕杀他儿子时的存心。杀不过表明他相信以撒要从死里复活。所以十五章的信心,是使无变为有的信心;二十二章的信心,是使死人复活的信心(罗四17)。在这两处都不是行为的问题,乃是信心的问题。亚伯拉罕的行为是表明他有信心。不是说亚伯拉罕杀儿子能被称义,是说亚伯拉罕能拔出刀来,就证明他有信心。亚伯拉罕能把儿子献上,就是他有信心的凭据。
所以雅各没有说,相信不能称义。保罗敢说,称义不是因行为。保罗能顶重的说,称义不是因 行为。雅各不敢说,称义不是因信心。如果彼此是冲突的话,就该一个说,称义是因信心,不是因行为;一个说,称义是因行为,不是因信心。雅各没有这样说,你不要说雅各所没有说的。雅各不是说,不要有信心;雅各是说,要有行为来证明信心。保罗是讲原则的人,所以他大瞻的宣告,是信不是行为。雅各是实行的人,所以说不只要信,也要有行为。人信还得有行为,才表明那信是真的。我们把二十一节,再读一遍:「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岂不是因行为称义么?」他把儿子献上是行为,他有行为才显明他有信心。
二十二节:「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保罗敢说,光有信心,不要行为。雅各从来不敢说,只要行为,不要信心;他是说,十五章的信心和二十二章的行为是并行的。下面再加上一句话,不是说信心加上行为才称义,是说「而且信心因行为才得成全」。十五章神看见亚伯拉罕有信心,所以神称他为义。二十二章我们看见亚伯拉罕有行为,所以我们称他为义。亚伯拉罕的称义,是因二十二章的行为得成全的。二十二章的奉献以撒,是显明十五章的信心。十五章的信心,是因 二十二章的行为得 成全。
到了二十三节,我们的弟兄雅各,也引创世记十五章的话。保罗在罗马书四章引创世记十五章的话来证明,只要信不要行为;我们的弟兄雅各也引同样的话:「这就应验经上所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这里的「这」,就是二十二章山上的行为。亚伯拉罕在二十二章的奉献以撒是有信心的奉献,是显明出信心而有的行为,那一个是应验了十五章的话: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在十五章,神对亚伯拉罕的称义,是因他的信;亚伯拉罕在二十二章的行为,是应验神在十五章的应许所作的。所以你不能说,光是信不能得救,还得有行为。条件是信,不是行为;但是如果有信,行为自然有改变。
有一个人是打锡箔的,他听了福音就信了。他信了之后,还是打锡箔。这对不对呢?他自己也说,这是拜偶像用的,我们基督徒不能作。你问他,你信不信主耶稣呢?他说,我信主耶稣。但是我不打锡箔,生计怎么办?他承认自己是基督徒,但是我们不敢说,他到底有没有得救。他在神面前有没有蒙恩,有没有信心,我们不知道。我们如果看见一个人,相信主耶稣是神的儿子,相信主耶稣为他钉十字架,他对神的福音全部相信;但是他说,如果我不作这生意,就不能维持我的生计,那我们就不知道他到底是不是得救了。也许他在神面前有信心,但是种子种下去还没有长出来。我们必须看见有叶子长出来才知道。我们不是说他不得救,但是我们不敢说他得救。分别就在这里。信就能得救,一点问题都没有,但是如果没有从信心出来的行为,别人就不知道。这里绝对不是行为好坏的问题。请你注意这句话。雅各书二章绝对不是说好行为或坏行为的问题。雅各书二章所看重的,是证明信心的行为。雅各书二章没有叫我们注意好行为,或者坏行为;雅各书二章所注重的是出于信心的行为。有许多人行为好得很,但是他的行为不能表明他的信心,是没有信心的行为,那一个不是雅各书所注意的。
二十四节顶好:「这样看来,人称义是因 行为,不是单因 信。」你看见雅各多小心,他说,人称义是因 行为,不是单因 信。保罗敢说,人称义是因信,不是因 行为。但是雅各从来没有说,人称义是因 行为,不是因 信。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相信两个使徒在道理上有不同的意见。雅各说,人称义是因行为,不过他下面又加上一句,不是单因 信。因为有行为,才能证明他的信。不是说要有好行为,是说要有信心的行为。
喇合得称义的例证
雅各怕我们对亚伯拉罕的事情看不清楚,在二十五节又给我们一个比喻。他引的是一个妓女的事。喇合是一个不好的女人,她的行为没有甚么可赞美的,所以这就给我们看见,不是好行为的问题,乃是信心的行为的问题。我说过几遍了,是信心的行为的问题,不是道德的行为的问题。「妓女喇合接待使者,人放他们从别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样因行为称义么?」这是甚么好行为?以色列人要从约但河那边过来打耶利哥,如果喇合稍微有一点爱国的思想,必定会把那两个探子交出去。但是耶利哥王派人来抓他们的时候,喇合把他们藏在楼上,以后又把他们放走了。雅各就给我们看见说,这样的女人,她的行为是被称义的。她有甚么行为?她的行为就是撒谎,明明有,她说没有。撒谎是好行为么?每一个基督徒都知道,撒谎是不好的。但是她因撒谎的行为被称义。人如果说,这是因行为称义,这根本是他自己想出来的,不是雅各说的。他把雅各当作题目,来说自己所要说的。雅各说甚么?他说,那两个探子来探耶利哥,喇合把他们放走了,这就算为她的义。
这是怎么说的呢?以色列人从埃及出来,到了旷野,东不能停留,西也不能停留,飘荡了四十年,这样的国有甚么用?就喇合来说,耶利哥最少有城墙,以色列人有的不过是脚下的沙。耶利哥最少有房屋,以色列人有的不过是帐棚,连他们的神也是住在帐里。这样的国有甚么特别呢?不过那两个侦探来诉说,神怎样看顾他们,为他们施行神迹,并且应许要把耶利哥给他们,甚至要把整个迦南地给他们。这话叫喇合相信了,她就将自己的前途、性命、全家,都交给他们。她宁可作得罪国家的事。神不说这是好行为,但是说这行为是她信心的表显。如果耶利哥的城墙是稻草作的,是鸡毛作的,也许我们想这城墙很可能倒塌。但是耶利哥的城墙是顶到天的,耶利哥的城门是有铜闩的,那里能这样容易解决呢?喇合怎么就把自己托给那两个探子呢?这就是出乎信心的行为。神说,能叫人称义的就是这一种的行为,这是好坏的问题。根本上,作得好不是问题,作得坏也不是问题。肉体在神面前是一点用处都没有的,是一点都没有地位的。所有在亚当里的行为,不管是好的、坏的,都是被神弃绝的。人如果告诉我们,要有好行为才能得救,他这个人,根本就不知道甚么是肉体。所以不是行为的问题,好行为不能称义,坏行为也不能称义。
所以雅各书二章是讲信心的行为的问题,不是讲别的。喇合在那里是冒生命的危险。如果耶利哥王打发来的人,在喇合家找到以色列探子的话,喇合立刻没有命了。但是她盼望藉以色列探子得救,她把自己的性命、前途,都投注在他们身上。所以问题不是好行为或者坏行为,问题是有信心或者没有信心。乃是信心叫人称义。这里说喇合也是因行为称义,这一个行为不过表明她有信心而已。
末了,二十六节这样说:「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灵魂是住在我们的身体里,所以灵魂可以说是身体的灵魂。我们说邪灵是脱体的灵,因为它是没有身体的。有一种行为是要有信心的,是要与信心联起来的。有一种行为是出乎信心的,是从信心出来的。如果信心没有行为,就是死的,像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一样。所以我们得救是因 信,我们得称义是因 信,我们得生命是因信。虽然表显信心的行为有许多,但总是因信。有的人是丢弃职业来表显,有的人是违背父母来表显,有的人是与丈夫不和来表显,有的人是丢掉地位来表显,这表显有各种各样,问题不是作得好不好,问题是因 信。不过有机会的时候,就要把你的信心表显出来。
所以不可以说,要靠行为得救。希伯来书六章一节说到基督道理的开端、基督道理的根基,就是懊悔死行。甚么是懊悔死行呢?就是懊悔我们作死人时候的行为。在圣经中,有两件东西需要我们懊悔,一件是罪,一件是死行。凡是在道德上不好、不对的事,就叫罪、叫过犯。一个人如果信主,自然必须懊悔,必须对付这些罪。不只如此,我们还得恨恶、懊悔我们作死入时候的行为。甚么是死人的行为?就是我们在没有得救之先,没有作神的儿女之先,没有得 新的生命之先,没有进入新的族类之先,靠自己的力量能作的一切好事。你看见你的过犯、你的罪,但是你看不见你所以为有道德、高尚的事。神说那些是死的行为,是你作死人的时候所发出来的。这些行为都得经过懊悔,但不是说要靠 它得救。
当我们得救的时候,有两个大懊悔,一个是懊悔我作了那么多不该作的事,还有一个是当我们明白福音的时候,当我们看见神儿子十字架的工作是那么的完全之后,懊悔我们从前所作的那些好事。从前我们尽力的作好事,好象是要叫神受我们好行为的感动来救我们。今天我们作了基督徒,我们就不只懊悔我们的罪,也懊悔我们的死行。所以死行不能帮助我们得救。你说,要信主耶稣,也得有好行为。但是根本神看你就像一块破布一样。神所给我们的义是超过律法的义。所以人到神面前来,不只不能把罪带进来,也不要把行为带进来。如果讲行为的话,那就得像基督在神面前那样完全才可以。
朋友,你必须看见得救不是由于你自己。你必须从心里看见,都是由于主耶稣。相信不是功劳,相信不过是接受。我们有一首福音诗歌(《诗歌》第六七九首),说到行善不能救我,哀哭不能救我。当初其中有一句说,「信主才能救我」。我一看见,就把这句涂掉,改作「耶稣才能救我」。因为信心不是功劳,信心乃是让主救我。就像你落在水里,有人撒下网来救你,你不要作别的,只要不从网里跳出来就好了。一切都是主耶稣作的,阿利路亚!我再说,千万不要误解雅各书二章,雅各书二章所说的行为不是好或者坏的问题,乃是有信心或者没有信心的问题。―― 倪柝声
二 待人(2:1 -13)
前章已经论到虔诚应如何表现于待人方面,就是要看顾在患难中的孤儿寡妇,这几节则推广上文的意义,用例牌解说明信徒待人该有的态度和原则:
1 不可按外貌(2:1 )
1 信徒跟世人的一大分别,就是不按外貌待人。世人不但用外貌待人,也欢喜别人用外貌待他;甚至明知别人对他的恭维称誉,不是出于真诚的,也会欢喜接受。圣经在这里论到,信徒不按外貌待人的理由,是由为我们是信奉「荣耀的主耶稣基督」的人。这似乎说明了,我们信奉了基督的人、如果还是按貌待人,就羞辱了这荣耀的基督──因世人也曾凭外貌误认了基督,而终于把钉在十字架上(林后5:16)。基督在世的时候,并没有凭外貌争取人的敬重(太12:19),只一味的向那位注重内心而不单凭外貌看人的神忠心(撒上 16:7);我们得救也不是凭外貌乃是凭信心,这样,我们就不可按外貌待人,也不可只以外貌的敬虔为满足了;注重外貌的结果,必定使我们在灵性生活趋于虚伪,不求真实的进步。
「不可按着外貌待人」,这句话也是指着,不可按表面观察事情或判断人。就算我们有很丰富的人生经验,但如果我们只凭已往的经验,对于某事或某人的个别情形不深入了解的话,结果还是会判断错误的。例如:多数人作贼心虚,被人查问就会脸红,但是有的人却一听见人家掉东西就会脸红,他却未必就是贼。许多人太相信自己耳朵所听见的;但有更多的人,却太相信自己眼睛所看见的;而那些太相信自己眼睛的,他们在判断上的错误比起那些相信「耳朵」的来说,常常是错得更加地离谱。
2 不重富轻贫(2:2-3)
2-3 雅各在这两节经文中所举的例,虽然是很浅显易明的,却包含着十分合乎实用的真理,照明了许多人心中深处的黑暗。这也是圣经的真理,跟世上许多只能供人欣赏,而不能实用「理学」不同的地方之一。这里所举的例,只不过指那些重富轻贫,到完全表面化的人来说;但那些表面上不分分贫富,而实际上还是重富轻贫的人(或教会),却应该同样受到这些真理的警告。现在的教会,虽或没有在聚会的地方,另设富人的高位,但在教会人事的组织和权力方面,却常常把富有的人安置在高位上,让他们很快就担任教会中的重要职位,而不问他们的灵性情形怎样;相反的,贫穷的信徒,虽或真诚爱主,却只有很少的机会负责重要的工作,即或当选教会执事,他们的意见也不受人尊重。这种情形,不但不合圣经的要求,而且阻碍圣工,使教会渐渐世界化;这是不能完全听从圣经的真理,而要听从人意思所造成的结果。
3 不偏心待人(2:4)
4「偏心待人」,就是不按公平合理的待遇对待人,而只凭着私心和不正当的用意,偏袒自己所喜欢的人,在教会的肢体中,按外貌私自分别等级轻重的意思。
「偏心」diekrinw,即分择,分别判断等意,由dia(分)与kriw(辨),二字合成。徒11:12之小字译作「分别等类」,林前6:5译作「审断」,林前11:29-31作「分辨」,本书的1:6作「疑惑」。在世界有贫富阶级的分别,在基督里却都成为一,所以任何「分别」的观念对信徒彼此间的关系,都是一种阻拦;信徒只可以在对罪恶和世界方面应有分别,但对任何弟兄,却不能因财富地位的不同,而存着任何分别高低的观念。
「用恶意断定人」,这是偏心待人的必然结果。既有偏心,当然就不会有公平的判断,既有重富轻贫的成见,自然容易只会凭着外貌选择自己所喜欢的人,而自私料想那些外表贫穷的人,对教会不会有什么贡献,而不看重他们了。
4 应与神待人的原则相符(2:5-7)
5「神岂不是拣选了世上的贫穷人」:这句话与林前1:27-29的意思互相补充,是贫穷信徒的安慰;也是富足信徒的警告,神绝不贪图人的金银,也绝不会重富轻贫。
「叫他们在信上富足」,真正的「富足」,不是人用诡诈的方法获致成功的;乃是神「叫」他们富足的结果。在神面前富足的涵意,并不只是「有钱」,更是指着属灵信德的富足而说(「信上富足」的「信」,就是从信心所表现出的各种美德的意思)。有些人只在物质上富足,另有些人,神却叫他们在灵性上丰富,在神看来,后者倒是值得受人更大的敬重;照样,我们也该照着神的法则,尊重那些在灵性上富足的人,多过于那些在物质上面富足的人。
「并承受所应许给那些爱 之人的国么」:这是一个证据,证明神待人的原则,的确不是根据人的贫富,而是根据人「爱」的程度而定,因为神所应许给人的属灵福气,是不分贫富的。可见神待人的原则,是按着人在灵性方面对神的态度,而不是按着人财富的多少;「若有人爱神,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林前8:3)。
6-7雅各解明神待人不分贫富之后,就责备并警告那些羞辱穷人而讨好富人的人,指明他们的动机,完全未曾顾念到神名的荣耀;而讨好富人的结果,也未必能从他们得到什么好处,且反而常受他们的欺压,这是教会倚靠人的钱财而不倚靠神的必然结果──受富人的支配,看人的脸色,神真理的权威不被尊重,甚至连 的名受到亏损也不被顾念。
这两节圣经也告诉我们,金钱如何使人的心眼昏花,恩怨不分。世上正有无数的人,因为贪求物质的好处而求人的喜悦,他们虽然也曾因为讨好富人而受过欺压和羞辱,但他们却还是依然如此,只希望得着人的好感,而而不肯信靠爱他们的神。
5 应合乎爱心的原则(2:8-13)
8 这节圣经引自利19:18,新约中曾多次引用过(太5:44;19:19及太22:39;可12:31;路10:27;罗13:9;加5:14;雅2:8 等)。主耶稣曾以「尽心中尽性,尽力爱主你的神」为最大的诫命,而其次就是「爱人如己」(可12:29-31),但这两条「诫命」都不指着神的其他吩咐(本书的1:25;2:12;4:11)。这里说「要爱人如己」是「至尊的律法」,因为在对待人方面这是最大的「诫命」。
9按外貌待人便是犯法,是引用申1:17;16:19的话。因为这样作便违反爱心的原则,爱既是律法的总纲,概括律法和先知的一切道理,那么违背爱的原则,当然就是犯法了。由此可见,新约信徒的行事以爱为准则,绝不可以为自己没有犯十诫就够了;因为一切不合爱心原则的事都是罪,正如按外貌待人,虽然不在十诫之内,却也还是算为犯罪一样。
10-11 这两节圣经,是那些凭守律法称义的人的当头棒。我们在神面前,并非要犯许多条律法,或是屡次违犯神的律法才是罪人;而是只要有一次犯了其中一条,就已经是罪人,且算已经犯了「众条」了。雅各在此论到这方面真理的目的,是要提醒那些凭外貌偏心待人的人,不可以为他们在某些事上遵守了律法,就可以自夸;其实他们若在这方面亏待了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可见我们不但不应存偏心对人,就是对圣经的真理,也不可偏重于一方面,而应当重视圣经的全部真理。
12 「使人自由的律法」,就是爱的律法。爱是主所给的命令,也是新约信徒所遵守的「律法」,它不像旧约信徒要逐条遵守,而是以一个原则──爱,总括一切。这样,在实用上更为活泼与严密,使人不能凭固定的字句逃罪。圣经是记载神的爱的一本书,所以圣经也是「使人自由的律法」,所以本节有两层解释:
A 我们既然因基督的爱,把我们从律法的咒诅下赎出来(参加3:13),使我们在恩典之下(罗6:14),按着爱的律法受审判(约13:34,35;约一3:11,23);这样,我们就当照基督的爱律去说话行事。
B 我们既然要按圣经的话在神面前受审判(约12:48),不是按人的律法,或按人的道理;就应照此说话行事,而不是只顾得人的称许,以人的主张为行事的准则。
13对那些不如自己的人,应当怜悯他们,不是轻视他们,这才合乎爱心待人的原则;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以爱心待人的胜过用公义待人。
这两句警告性的话,是特意提醒那些按外貌轻看别人的人。如果他们不用怜悯待人,而神也以同样的态度来对待他们的话,他们的处境就不堪设想了;但神却还是愿意按怜悯对待他们,因基督爱的救赎,已使神公义的审判不再临到那些蒙了怜悯的人(参提前1:15,16)。这样,我们就该用神的怜悯,怜悯一切还没有蒙怜悯的人,而不该分贫富贵贱了。
「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我们如果在神面前为人作代求者,远胜过作人的审判官。许多人好象一位无怜悯的「常任法官」,无时不在审判人,但如果我们不先学会体会神怜悯的心肠,就没有资格作「天国的法官」。
问题讨论
虔诚是什么意思?怎样虔诚才不至于流于虚伪?
虔诚应表现于那三方面?
信件待人的五大原则是什么?
信徒为什么不可按外貌待人?
教会重富轻贫有什么害处?
信徒彼此相待,应否有「分别」的观念?
在神里面「富足」的涵义是什么?
何以见得神待人的原则不分贫富?
讨好富人的结果是否必能得着好处?
按2:8看来,新约圣经对「律法」或「诫命」的用法是指什么说的?
为甚么按外貌待人便是犯法?
为什么不能凭守律法称义?
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审判」是什么意思?
为什么我们要以怜悯待人?「怜悯是向审判夸胜」是什么意思?
第四段 信心与行为(2:14-26)
按本段的记载看来,当时的信徒,显然误解了有好行为和靠好行为的分别。他们以为既不必靠行为得救,就不必有好行为了;其实信徒虽然不是靠行为得救,却应该有好行为,好行为虽不能算是一种足以使信徒得救的功绩,却是信徒该有的一种本分。反之,现在有好些信徒却错误的把该有的好行为,当行要靠好行为才能得救;但实际上,不管是过去、现在、或将来,信主之前或信主之后,我们得救都全然是本乎恩(徒15:11;弗2:8,9),而没有人有希望凭行为得救。上文所说的两种极端,都是由于不明白信心与行为的关系所产生的结果。本段真理指出真信心与真行为是二而一,一而二的。
一 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2:14-17)
1 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毫无功效(2:14)
14 本节的意思是要说明,信心若没有行为,是不能发生功效的。一个人有没有信心,并不是凭他口中怎样说,乃在乎他的行为表现是否和他自己所以为有的信心一样,这才能证明他的信心。注意:「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心,却没有行为……」,这句话暗示,在教会中可能有些人自以为有信心,实际上却没有信心,因为他所有的只是没有行为的信心。
在教会里面,对信心与行为的关系的认识,有两种危险的错误,就是:
没有信心的行为
基督徒要有好行为,但是要先有信心──内在的信仰──然后才能有出于信心而有的,也是神所要我们有的好行为。没有信心也会有行为吗?会的。行为是一种外在的表现,人只能看到外表而看不到内心,这样,有外表的,不一定有内心;外表斯文的,也不一定内心斯文;内心像禽兽的人,外表还可以像圣人;内心像魔鬼的人,外表又可以像天使。所以单凭外表的行为好,就断定人的内心也好,这样判断是很危险的。因为有好些行为不是发自内心的。
有许多宗教的「行为」是可以学来的,却不是出于信的真行为,这必定是经不起考验的。例如一个人可以学会讲一些属灵的话语,一些基督教习惯和公式化的祷告……等;但在他里面却没有信靠神的心,这种行为就不是「信心的行为」,显然地,在圣殿祷告的法利赛人正是属于这一种人,他们在教会里面,却始终未接触到基督的生命,所接触的,不过是基督教的外表。这种人的危险就是,以为自己所学到的一些宗教习惯和仪式,就是已得救的行为表现,或者以为这就是信心的表现;其实,他们早已作了天国的门外汉,却还不自知,但他们这种没有信心的行为,却会使那些不明白真理的人把他们当作榜样,以为信耶稣得救,就是像他们那样而已。
没有行为的信心
没有行为的信心就是假信心。这种人自以为有信心,其实他们还不知道什么是真信心。真信心是必有行为的信心,就如现在有人跑进来说;后屋已经着火了,你如果真相信后屋已经着火,就会立刻逃跑;可是如果你听了全没有动静,还是安详的坐着,就证明你没有相信那个人所说的话,因为真信心是必定有行为的。另一情形,也是很容易叫我们自以为有信心,其实却不合乎圣经要求的信心,比方说:你听见人家讲一个故事,描述后屋正在着火的情形,你虽然相信那故事所叙述的是真事,你也不会因此逃走;因为那是故事里面的屋子着火,跟你没有关系。这一类的信心是客观的,不是主观的,这种信心并不是圣经所要求的得救的信心,而只是一种「知识」而已。许多人虽然在理论上相信耶稣降世受死赎罪是对的,但却从未真正在自己经历里面,相信是为救自己脱离罪恶而死,而只是把这种「知识」当作信心而已;正像一个人相信故事里面所讲的后屋着火是真的,也承认要从前屋逃走是对的,但他自己却从来没有因房子着火而逃走的经验;因为他们从来没有觉得自己的罪的危险,已经如火逼近。这种信心,就是圣经所说的没有行为的信心。
没有信心的行为叫人趋向于假冒伪善,没有行为的信心却把人陷在自欺里面。
「这信心能救他么」:这「他」字有两种不同解法:
A 这「他」字是指那些说自己有信心却没有行为的人自己。这样,这节的意思就是说,没有行为的信心,不能救自己。
B 这「他」字指下文15节的人。这样,本节的意思就是说,若自己以为有相信神会供给缺乏弟兄需用的信心,却不实际帮助他们,这样的有信心,只是空话,是不能救人的。
2 没有行为的信心不能救人(2:15-16)
15-16 在此举一个例子,说明没有行为的信心的虚假。真信心并不放弃人应尽的本分,叫人幻想奇迹。世上有既不肯帮助弟兄,又希望他能得着温暖;既不用出钱,又可以行善的事吗?这种利用「信心」来代替自己应该有的善行和本分的信心,不但不能救人,而且会把人绊倒,,所以在缺乏的人方面,虽然应当专心信靠神;但在富足的人方面,却不该以他应当专心信靠神为借口,而不尽本分帮助他。
注意,这两节所讲的,实际上与约一3:18所讲的意思相同:「小子们哪,我们相爱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在约翰一书,认为这是一种「爱心」的表现;而在本书,却看作是「信心」应有的表现,可见本书所论的信心,不是单指信基督得救的信心;更是指得救了的信徒应该表现之信德而说的,因为凡是真正有信心的人,都是从神而生的,他们必会爱从神生的人(参约一 5:1 ),这种爱心就是有信心的一种外在的凭证,是表现在行为上的。
3 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2:17)
17 「死的」意思,就是没有生命的,也不能表现于生活的;这句话也反面说出,真信心是有生命的信心。正如有生命的人必定有各种生命的表现一样;死人怎样不能表现行为,与人无益,照样,死的信心也是如此。
二 信心与行为不能分开(2:18-20)
1 信心与行为是紧密不分的(2:18)
18 本节说明信心与行为的不可分割。我们绝不能说这个人有信心,那个人有行为,是各有长短,仿佛这是各不相同的两样东西,就像属灵恩赐各有不同,但各人可以有其中的一样,这就完全误解信心与行为的关系了。同时,我们也不能把行为当作信心,以为我既有了行为,就证明必定是已经有信心,因为「行为」未必全是出于信心,但真信心却必定有行为的表现,真行为也必定来自于信心;这是互为表里,二而一、一而二,紧密不分的。
2 信行不一致是鬼魔的信心(2:19-20)
19 「鬼魔」不是「魔鬼」,原文是多数式的,包括魔鬼和属魔鬼的鬼魔。鬼魔虽然也信神只有一位,却不悔改,这种信,实际上等于不信,不过是一种知识,它虽然明知只有一位神,这个无可否认的事实,但并未信靠 服从,且在这独一真神以外,竟然用各样的诡计和假冒引诱人相信假神。这样,鬼魔们所表现的行为,是与它们的信心不一致的──一方面信神只有一位;另一方面却又表现得叫人相信有许多的神。这样的信心是叫人越信越「战惊」的灭亡的「信心」,因为它们所信的,更叫它们知道无法逃避独一神的审判;所以没有行为的信心乃是鬼魔的信心,不能得救的信心。
20 「虚浮」原文kenos,这字含有虚空、徒然的意思。新约共用过十八次:可12:3;路1:53;20:10,11;徒4:25;林前15: 10,14,58;林后6:1 ;加2:2;弗5:6;腓2:16;西2:8;帖前2:1 ;3:5;雅2:20。英文钦定本(K.J.V.)只有两种译法,就是:vain(徒然),empty(虚空)。但N.A.S.B., R.S.V.及B.E.C.K.却译作foolish,即愚笨。圣经在此称呼那些只有死信心的人是「虚空」与「徒然」的人,他们的人生正像他们的「信心」一样虚空与徒然。
三 信心与行为并行的例证(2:21-26)
1 以亚伯拉罕献以撒为例(2:21-24)
21 为什么这一节圣经说亚伯拉罕称义是因行为,而圣经在别的地方(参创15:6;罗4章;来11:17),却说他是因信称义呢?注意,2:21所引的事,是亚伯拉罕献以撒的事。按亚伯拉罕称义的经历,明记于创15:6:「亚伯兰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且在他得着称义经历以后的十多年,神又给他割礼的约作为他已经称义的凭据(创17:9-14),罗4:9-11更清楚地解释了他这两步经历的关系和意义:「如此看来,这福是单加给那受割礼的人么,不也是加给那未受割礼的人么,因我们所说,亚伯拉罕的信,就算为他的义,是怎么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礼的时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呢。不是在割礼的时候,乃是在未受割礼的时候,并且他受了割礼的记号,作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使他们也算为义」(参罗马书4:9- 11注释{\LinkToBook:BookID=102,TopicID=209,Name=3 亚伯拉罕称义与外邦人称义的关系(4:9下-16)})。以此说明,亚伯拉罕称义是在割礼之前;但献以撒,却已是在他受割礼以后大约十多年(参创22:6),称义以后大约三十年的了(假定当时以撒已十五、六岁的话)。
创22:1 说:「这些事以后,神要试验亚伯拉罕,就呼叫他说,……」就说明了神要亚伯拉罕献以撒的目的,不是要他凭着献以撒称义,而是要「试验」他那已称义的信心;来11:17也是这么说:「亚伯拉罕因着信,被试验的时候,就把以撒献上,这便是那欢喜领受应许的,将自己独生的儿子献上。」他完全顺服神的要求,献上了以撒,这样的行为,证实了他从前称义的信心是完全信实的;从前称义的经历也是实在的。他在受最高的信心试验中所显出的信心的行为,完全证明了他对神最初步的信心之真确,所以这里说,亚伯拉罕献以撒是因行为称义,而绝不是说,他在献以撒时才得着称义;乃是说,亚伯拉罕既能在信心的最高试验中表现真行为,就更能因这献以撒的行为,显出他被神称义时的信心是真实的了。事实上,神试验亚伯拉罕不是因为神还不知道亚伯拉罕,而是为着亚伯拉罕自己。神如果不试验他,他的信心只有神知道;但在神试验他之后,他的信心就显明在人面前,人就很清楚知道他的信心是真的;神这样的把他的信心显明出来,不但为亚伯拉罕的益处,也为今天一切信徒的益处。
另一方面,亚伯拉罕所有的既是真信心,而真信心又必定有行为,是并行不分的,那么既说,亚伯拉罕是因信称义;当然也可以从另一角度说,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了。
本书在上文15,16节已说过,雅各书所论的信心,不是单指信基督得救的信心,而是包括得称义以后,所表现之信德。这里引证亚伯拉罕献以撒之例解,也可以作为上文解释的例证之一。
22 「可见」……,解明上节所引的例子,为要证明信心与行为的并行,和互相成全。「他的」他字是单数阳性的,不是指「信心」,是指有信心的人,这意思就是人的信心,是和人的行为并行的。「并行」sunergei,意即同工,新旧库译本作「一同运行」(参英文K.J.V., R.S.V., N.A.S.B.等译本)。「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在此信心是单数的,行为却是多数的(行为或译作「工作」);得救的信心只有一个:「一主、一信、一洗……」,但得救之信心所表现的行为却有许多,并且继续有所表现的。真信心所表现的行为绝不会是单数的,必然是多数的;像亚伯拉罕献以撒的行为,就是他真心所表现的一连串好行为中,最被神所喜悦、且可以作为他所有好行为代表的行为。
23「应验」eplerothe,意即使之充满,在圣经里面有许多次译作「应验」(五十一次),在太13:48;路21:24;约3:29;徒2:2;腓1:11;6:11译作「满了」、「充满」,或「满足」,在这里有完全应验,证实神话语的真确的意思。
所以本节的意思就是:亚伯拉罕在献以撒的事上,完全证实了神因他的信就算他为义,是真确而无误的;因他所有的是真正的信心,是有行为的信心。这样中本节也解释了21节,「因行为称义」的意义,就是指他献以撒的行为实在是「应验」了神因信称他为义是正确无误的。
「又得称为神的朋友」,有行为的信心,不但使他被神称义,且使他成为神的「朋友」,使他在神前的地位提高,与神的关系继续进深。此外旧约代下20:7;赛41:8也提到,亚伯拉罕是神的「朋友」;新约福音书中,基督亦是称信 的人为朋友(参约11:11;15:15)。
2 以喇合的得救为例(2:25)
25 按来11:31可知,喇合得救是因着信,在这里却说是因行为。按喇合接待使者的事记载在书2:1 -21;6:23。当时以色列人所打发的使者是为刺探耶利哥的情形,如果不是喇合对神有极大的信心,相信神的旨意不是人所能抗拒的,必要成就,就不能有这种接待他们的行为的表现;反之,如果她没有真实的信心,只说要信靠以色列人所信的神,却不接待神藉约书亚所打发出去的使者,就必定跟耶利哥的人一同灭亡,所以喇合所有的是有行为的信心。这样,她的信心既然是有行为的,那么不论她是因信得救,或者是因行为称义,都是同一回事了,因为她的信心与行为是并行不分的。
照样,现在我们得救,也不单是承认在历史上有耶稣为人受死这个事实而已,而必须在我们的信心上,切实接受了耶稣替我们死的这个功劳,才能使我们得救。
按喇合接待使者的事,在人看来,似乎是一种叛国的行为,为什么反被神称义呢?因为所有地上的国家都是属神的,是神把治理国家的权柄给人,人领受神所给的权柄和土地,却背弃神,就是反叛的罪;这样的罪,是比反叛国家的罪更大的。
喇合的国家是神所要全然毁灭的国家,喇合在这种情形中,只能在反叛神而爱国,或不爱国而信靠神二者之间抉择其一,而她选择了后者。结果,她不但是神所称义的,而且名字也列在来11章的信心伟人名谱中。所以喇合的见证告诉我们,基督徒若处在爱国与信仰冲突情形下,应当如何抉择。
3 以身体与灵魂的关系为例(2:26)
26 信心与行为的关系,正如灵魂与身体的关系,是互为表里、不能分开的。灵魂没有身体,就不能在物质界中表现出生活来,身体没有灵魂,也是是同样的不能生活、渐渐腐烂;照样,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没法证明它的存在,行为若没有信心,也就就像没有灵魂的死人一样,只暂时维持一个躯壳,不久就朽坏了,可见,人类怎样因灵魂与身体的合一而存在,信心与行为就是这样的合一而并行。
问题讨论
当时的信徒与现今一般信徒对信心与行为有什么误解?
什么信心是没有功效的信心?
试述没有信心的行为,与没有行为的信心有什么分别?
「这信心能救他么」这句话有什么不同的解释?
试举一例说明无行为的信心怎样不能救人?
2:15,16的话跟新约什么地方的经文相似,而着重点各有什么不同?
「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这「死」的意思是什么?
真信心与真行为的关系怎样?
鬼魔与魔鬼有什么分别?
为什么\cs14「鬼魔也信,却是战惊」?
亚伯拉罕献以撒的经历是否得称义的经历,还是试验称义之信心的经历?为什么?
2:23怎样解释?注意「应验」在全节中的意思。
2:25说喇合得救是因行为,怎样解释?
喇合接待使者是否为叛国行为?为什么反而得称义?
信心与行为的关系跟身体与灵魂的关系比较,有什么相似的地方?――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