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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C:約翰福音 10

出自基督徒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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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16【譯】何葉-【校】陳傳道

  第10章

  章節大綱

  第1-5節 好牧人的比喻。   第6-9節 基督是門。   第10-18節 基督是好牧人。   第19-21節 猶太人對主耶穌的態度。   第22-30節 基督在修殿節的講述。   第31-38節 猶太人企圖用石頭砸主耶穌。   第39-42節 基督離開耶路撒冷。


  第1-5節

  這幾節是一個取自東方習俗的比喻或者說是比方,說的是對羊的看顧。人,作為仰賴自身創造主的受造物,被稱為主草場上的羊。神在世上的教會好比羊圈,在那引誘人的和那惡者面前無遮無掩。那偉大的好牧人認識自己所有的羊,以他自己的心意保護他們,用他的聖靈和真道來引領他們,並行走在它們前面,就像東方的牧人走在羊群前面一樣,引導羊群跟隨他的腳步。傳道人應當以屬天的顧念掛慮之心來服事群羊。如此,基督的靈必會為他們開門。基督的羊必定認識自己的牧人,對生人則會警惕害怕,因為生人總是趕著群羊背離真理,去到他那兒,取悅他自己。


  第6-9節

  很多聽見基督話語的人,因不願意理解而不理解其深意。但我們會發現聖經是互為印證的,可稱頌的聖靈見證可稱頌的主耶穌。基督就是那羊圈的門。對神的教會而言,在教會和教會一切仇敵的對峙中,除了主耶穌,還有什麼更可靠的保障嗎?祂是過道和交通之門。這裡簡要地說明了怎樣進羊圈;而我們只有通過耶穌基督這道門才能進去。我們信主耶穌在神與人之間是偉大的中保。同時,我們若遵守基督的引導便能得著寶貴的應許。基督對神的教會及每位信徒,就像好牧人對自己的羊群一樣盡心竭力;祂期望教會和眾信徒們等候祂,並持守在祂的牧場上。


  第10-18節

  基督是好牧人。很多人,雖不不是盜賊,但玩忽職守,對羊群麻痹大意,這樣的牧人會受虧損。畢竟,差勁的原則滋生出糟糕的辦事。但主耶穌認識自己所揀選的人,並對他們滿有把握;而他們也知道他們所信的是誰,並也對祂滿有信心。看看基督在此的恩典吧;無人能向主索要祂的生命,而祂卻甘心為了救贖我們而捨棄自己。祂捨身成為了救贖主;「看啊,我來了。」按著我們實際呼求的迫切,祂捨身成為了贖罪祭。祂是大祭司,又是奉獻給上帝的祭物,故而,祂對生命的放下也正是祂對自己的高舉。在此,很清晰明了,祂以肉身代替眾人受死,為的是使世人在罪的懲罰中得到赦免,在罪中得到饒恕,而正是祂的受死成就了這樣的饒恕。我們的主捨棄生命,不是為著教義,而是為了愛祂的群羊啊。


  第19-21節

  撒但禍害很多小羊,通過對真道和命令的斷章取義使羊不知所措。人不會因著對食物的需要而被取笑,卻常常為著那更必須的事而被嘲諷。如若我們為基督的緣故,尤其是為了引羊歸回羊圈這可稱頌的聖工的緣故而熱情和懇切,使我們名聲受損,我們斷不要介懷,卻是要記念我們的主在我們以前,也是被如此惡待的。


  第22-30節

  人有任何想對基督講的,都可以進到聖殿裡找到祂。基督總令我們信祂;而我們總使自己懷疑。猶太人能聽懂主的話,卻不能把主的話作為對主的控告的充分依據。主描述著自己的羊美好的氣質並喜樂的光景;人聽了就信祂的話,甘作敬虔的門徒跟從祂,且無一失喪;因為子與父原為一。這樣,主能抵擋一切仇敵來保護自己的羊,就證明了祂所宣告的神能和完全是與父同等的。


  第31-38節

  基督滿有能力和憐憫的作為宣告祂要高過一切,神永遠配得稱頌,世人都可知道並相信子在父裡面,父在子裡面。父差遣來的,父便使他分別為聖。聖潔的神願獎賞也願使用的,除神所分別為聖的以外,別無他人。父在子裡面,子藉著神的能力,行了神跡;子也如此地在父裡面,所以深知父一切的心意。對此,也許我們不能藉著查考聖經而完全明白,但我們可以實在知道且相信基督的這些宣告。


  第39-42節

  抵擋我們主耶穌的行徑勾當,沒有一樣能成功的。祂離開那裡,不是因為他害怕受逼迫,而是因為祂的時候未到。祂知道如何交託自己,也知道怎樣把敬虔之人交託給父,來逃避引誘,並且也知道怎樣使我們在患難中找一條出路。逼迫我們的人可以將基督和祂的福音趕出他們的城市或國家,卻不能將之趕出這世界。當我們透過心裡的信心認識基督的時候,我們就會發現聖經中所有對基督的記載都是真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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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本

約10

在這一章我們看到,I. 基督關於祂自己是羊圈的門,以及羊的牧者的比喻式講論,1-18節。II. 人對此不同的意見,19-21節。 III. 在修殿節的時候,基督與猶太人在聖殿裡的爭論,22-39節。IV. 祂於是離開去到鄉間,40-42節。

約10:1-18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人進羊圈,不從門進去,倒從別處爬進去,那人就是賊,就是強盜。從門進去的,才是羊的牧人。看門的就給他開門;羊也聽他的聲音。他按著名叫自己的羊,把羊領出來。既放出自己的羊來,就在前頭走,羊也跟著他,因為認得他的聲音。羊不跟著生人,因為不認得他的聲音,必要逃跑。」耶穌將這比喻告訴他們,但他們不明白所說的是什麼意思。所以耶穌又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我就是羊的門;凡在我以先來的,都是賊,是強盜;羊卻不聽他們。我就是門,凡從我進來的,必然得救,並且出入得草吃。盜賊來,無非要偷竊、殺害、毀壞;我來了,是要叫羊(或作「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若是僱工,不是牧人,羊也不是他自己的,他看見狼來,就撇下羊逃走;狼抓住羊,趕散了羊群。僱工[逃走],因他是僱工,並不顧念羊。我是好牧人;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正如父認識我,我也認識父一樣;並且我為羊捨命。我另外有羊,不是這圈裡的;我必須領他們來,他們也要聽我的聲音,並且要合成一群,歸一個牧人了。我父愛我,因我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權柄舍了,也有權柄取回來;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

不確定這講論是在修殿節,在冬天的時候(約10:22所說的),這可能不僅是接著的發生的事,也是之前發生的事的時間(支持這一點的是,基督在那裡的講論中繼續講到羊的比喻,約10:26-27,從中看出那講論和這講論是同時的);還是這講論是延續祂在上一章結束時與法利賽人的對話。法利賽人用這條原則來支持他們與基督的對抗,就是他們是教會的牧者,耶穌沒有從他們領受的使命,是入侵者,是冒名頂替的騙子,所以人們的責任就是堅持跟從他們,反對祂。基督反對這一點,在此描述了誰是假牧人,誰是真牧人,讓他們自己推斷他們是誰。

I. 這裡是提出的一個比喻(約10:1-5);它是取自那一國關於他們羊群的風俗。比喻被用來說明神的真理時,應該取自最熟悉最常見的事,以致神的事情不會被那應該清楚說明真理的事情遮蔽。這講論的前言是嚴肅的:「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 阿們,阿們。」 這強烈的宣告表明祂所說的話的確鑿和分量;我們在教會的讚美和禱告中看到阿們的重複,詩41:13;72:19; 89:52。如果我們要我們的阿們在天上蒙悅納,就要讓基督的阿們,祂重複的阿們在地上通行無阻。

1. 在比喻中我們看到,(1.) 一位來傷害羊群,傷害主人的賊和強盜的表現,約10:1。他不從門進去,因為他沒有合法的理由進入,而是從別處爬進去,從一扇窗戶,或者牆的某個破口爬進去。惡人是多麼努力要行破壞的事!他們定下何等的計謀,他們費盡何等的苦心,他們冒著何等的危險努力做他們邪惡的工作!這應當使我們為著我們對神服事的懶惰和膽怯感到羞恥。(2.) 對羊擁有所有權,看顧羊的合法主人的特徵:從門進去,作為一個有權柄的人進去(約10:2),祂來向他們行這樣或那樣美好的本職工作,受傷的,祂必纏裹;有病的,祂必醫治,結34:16。羊需要人的照顧,作為對此的回報,服務於人(林前9:7);它們向那些用圍欄保護它們,餵養它們的人提供衣服和食物。(3.) 牧羊人快快找到門路進去:看門的就給他開門,約10:3。古人在他們家中外面大門之內搭建羊圈,使他們的羊群更安全,好使除了看門的給他開門,或者主人給他鑰匙的人以外,沒有人可以按照正確的門路去到羊群那裡。(4.) 他對他的羊的看顧和所作的供應。羊進入羊圈,他很熟悉地對它們說話,就像今天的人對待他們的狗或馬匹時,羊聽他的聲音;還有,他按著名叫自己的羊,他對它們的關注,對它們記帳是如此仔細,他帶它們出羊圈去到青草地的牧場上,並且(約10:4-5)當他把羊領出來吃草的時候,他不是驅趕它們,而是(按照當時的風俗)走在他們前面,預防任何可能臨到它們的傷害或危險,它們習慣了這樣,就跟著他,就是安全的。(5.) 羊對牧羊人那不可思議的回應:它們認得他的聲音,可以藉此明白他的心意,與陌生人的意思區分開來(因為牛認識主人,賽1:3),羊不跟著生人,而是懷疑生人有某些險惡動機,從他那裡逃走,不認得他的聲音,而知道這不是它們自己牧人的聲音。這就是這比喻,我們有打開它的鑰匙,結34:31:你們作我的羊,乃是以色列人,我也是你們的神。

2. 讓我們從這個比喻留意,(1.) 好人很貼切地被比作是羊。人作為依靠他們的創造主的受造物,被稱作是祂草場的羊。作為新造的人,好人具有羊的美好品質,像羊一樣無害無爭;柔和安靜,不發出吵鬧聲;像羊一樣在剪羊毛的人和屠夫的手下都忍耐;有用有益,對牧人溫順馴良,彼此和氣,多多被用在獻祭上。(2.) 神在這個世界上的教會是一座羊圈,四散的神的子民被聚集進入這羊圈(約11:52),在當中他們聯合成為一群;這是一個佳美之圈,結34:14,見彌2:12。這羊圈是大得堅固,因為神親自作它周圍的火牆,亞2:5。(3.) 這羊圈大大暴露在賊和強盜,要誘惑欺騙的狡猾騙子,要摧毀吞噬的殘忍逼迫之人面前;有凶暴的豺狼(徒20:29);要從基督那裡偷走祂的羊的賊,把他們作為祭物獻給魔鬼,或者偷走他們的食物,使之因缺乏食物而滅亡;披著羊皮的狼,太7:15。(4.) 群羊的大牧者奇妙看顧羊群和所有屬於它的人。神是那位大牧者,詩23:1。祂認識所有屬於祂的人,按著名叫他們,給他們標上屬於祂自己的記號;帶領他們出去到肥美的牧場,使他們在當中吃草和安歇,向他們說安慰的話,用祂的護理保護他們,用祂的聖靈和話語引導他們,走在他們前面, 叫祂的腳蹤成為可走的路。(5.) 在祂之下的牧者,他們受到委託餵養神的群羊,應當在履行這委託時謹慎忠心;民事長官一定要保衛他們,保護和促進他們所有在這世上的利益;牧師一定要服務他們屬靈的利益,一定要忠心使用所闡述和應用的神的道,餵養他們的靈魂,正當實施福音聖禮,照管他們。他們一定要從門進去,從按規矩按立的門進去,對於這樣的人,看門的就給他開門;基督的靈要在他們前面給他們一個敞開的門,在教會中給他們權柄,在他們自己的心中給他們確信。他們一定要按名字認識他們羊群的成員,為他們守望;一定要帶領他們進到公開聖禮的牧場上,在他們當中主持,作他們向神說話的口,神向他們說話的口;在他們的行事為人當中一定要作信徒的榜樣。(6.) 那些真是基督的羊的人,一定要非常留心觀察他們的大牧者,對生人一定要非常警惕,躲開他們。[1.] 他們跟著他們的牧人,因為認得祂的聲音,有分辨的耳朵和順服的心。[2.] 他們從生人那裡逃跑,害怕跟從他,因為他們不認得他的聲音。跟從那些我們在他們身上分辨不出基督的聲音的人,那些要吸引我們,離開對祂的信心,進到關於祂的幻想的人,這是很危險的。那些經歷神的真理在他們心裡大能和功效的人,已經嘗過神真理滋味的人,擁有一種奇妙的敏銳,能發現撒但的詭計,分辨善惡。

II. 猶太人對這講論要旨和含義一無所知(約10:6):耶穌將這比喻告訴他們,對他們作這比喻性,但卻是滿有智慧、 文雅和富有教育性的講論,但他們不明白所說的是什麼意思,不知道祂藉著賊和強盜指的是誰,藉著好牧人指的是誰。許多聽到基督的話的人,他們不明白,這是他們的罪和羞恥,他們不明白是因為他們不願明白,是因為他們要誤解基督的話。他們不認識這些事情本身,對這些事情沒有經歷,所以不明白用來例證說明這些事的比喻和比較。法利賽人大大自滿於他們自己的知識,不能忍受別人對此提出質疑,然而他們卻沒有足夠的意識明白耶穌所說的是什麼意思,這些超越了他們的能力之外。通常來說最假裝有知識的人,對神的事情最是無知。

III. 基督對此比喻的說明,完全闡明它的細節。不管主耶穌的話里有何難明之處,我們都看到,只要我們願意明白祂的話,祂都樂意親自加以解釋。我們要發現一段經文解釋另外一段,配得稱頌的聖靈是解釋配得稱頌的耶穌的那一位。基督在比喻中已經藉此把牧人和強盜區分開來,即他從門進去。現在,祂在解釋這個比喻的時候,把自己說成是牧人藉此進去的那門,以及那從門進去的牧人。儘管在修辭學中,把同一位比作是那門和那牧人,這可能是一種背理的作法,但是在神學中,認識到基督從祂自己得著祂的權柄,就像祂在自己裡面有生命一樣,這卻不是背理;祂自己用自己的血,以此作門,進入聖所。

1. 基督是門。這話是祂對那些假意尋求義,但卻像那些所多瑪人一樣,摸來摸去,總尋不著房門的人說的,他們在那尋找不到的地方尋求。祂是對猶太人說的,他們要人認為他們是神唯一的羊,是對法利賽人說的,他們要人認為他們是猶太人唯一的牧人:「我就是門,」 是羊圈的門,是教會的門。

(1.) 普遍來說,[1.] 祂是一道關上的門,把賊和強盜,以及那些不適合被接納進來的人擋在外面。把門關上是讓屋子安全;除了主耶穌,以及祂的智慧、權能和良善在神的教會和它一切仇敵之間作的干預,教會還可以得著比這更大的安全嗎?[2.] 祂是為進入和交通而打開的門。第一,藉著作為門的基督,我們得以第一次被接納進入神的羊群,約14:6。第二,我們在一種信仰方面的行事為人當中出入,得到祂的幫助,在祂裡面得接納;一舉一動奉祂的名,亞10:12。第三,藉著祂神來到祂的教會,眷顧它,親自與它交通。第四,藉著作為門的祂,羊最終被接納進入天國,太25:34。

(2.) 更具體來說,

[1.] 基督是牧人的門,所以凡不是藉著祂進來的人,都不可被當作牧者,而是(按照立下的原則,約10:1)賊和強盜(儘管他們假裝是牧人;但羊卻不聽他們。這指的是所有那些具有以色列的牧人的身份,不管是民事長官或牧者,不理會彌賽亞,或者除了他們自己屬肉體的利益之外,就不理會任何其它對祂的盼望,這樣而行使他們職分的人說的。請觀察,第一,對他們身份的判定:他們是賊和強盜(約10:8);所有在祂以先來的,不是指時間,這樣的人當中有很多是忠心的牧人,而是指所有那些在祂的差遣以先,在祂差遣他們之前就去(耶23:21),僭越,在祂之先,在祂之上,就像聖經說敵基督是高抬自己,帖後2:4。「文士,法利賽人和祭司長,所有,凡在我以先來的,預先讓人對我產生偏見反對我,盡力要搶先手阻止我的利益,攔阻我在人心中得到任何地方的,他們是賊和強盜,偷取他們不擁有對其所有權的那些人的心,騙取其合法主人的產業。」他們定我們救主的罪,說祂是賊和強盜,因為祂不是以他們為門進去,從他們那裡得許可;但祂表明他們本應從祂這裡得到差遣,本應得到祂的接納,在祂後面來,因為他們不是這樣,而是踏步在祂以先,他們就是賊和強盜。他們不願作為祂的門徒來,所以被當作是篡位者遭到定罪,他們假裝擁有的使命被解除更替。請注意,與基督競爭的人是搶奪祂教會的強盜,不管他們是怎樣假稱是牧人,甚至是牧人的牧人。第二,保守羊脫離他們所作的努力:羊卻不聽他們。那些有敬虔真正的香氣,屬靈和屬天的人,真誠委身於神和敬虔的人,絕不認可長老的傳統,也不對他們的形式主義感興趣。基督的門徒沒有得到他們的主具體的教訓,卻不在吃飯不洗手,或者在安息日摘麥穗的事情上良心糾纏;因為再也沒有什麼是比法利賽人的精神更與真正的基督教信仰相反對的了,再也沒有什麼是比法利賽人假冒為善的敬拜 是更讓人心厭惡的了。

[2.] 基督是羊的門(約10:9):「從我(di emou —通過我),以我為門進入羊圈,作為羊群中一員的,這人必然得救;」不僅安全脫離賊和強盜,還要成為有福,他要出入。在這裡,第一,是關於怎樣進入羊圈的清楚指引:我們一定要從耶穌基督,以祂為門進來。通過相信祂,以祂為那位神人之間偉大的中保,我們進入約和與神的相交之中。人若不進入基督的教會,就不能進入神的教會;在人當中,除了那些願意順服救贖主恩典和治理的人之外,就沒有人可以被看作是神國度的一員。我們現在一定要從信道的門進來(徒14:27),因為無罪的門已經對我們關上,那通道已經變得過不去了,創3:24。第二,是對那些遵守這指引之人的寶貴應許。1. 他們此後要得救;這是他們家的特權。這些羊要得救,不因所行的過犯,為作賠償而被神的公義扣押拘禁,他們的大牧人為損害作了償還;他們要得救,不作咆哮獅子的獵物;他們要永遠有福。2. 與此同時他們要出入得草吃;這是他們道路的特權。他們要靠著基督的恩典在這個世界上行事為人,要作為祂自己家中的人身處祂的羊圈之中,在當中他自由進、出、返回。真信徒是在基督里回到了家;他們出的時候,不會被當作生人關在外面,而是有自由再進來;他們進來的時候,不是被當作非法侵入者被關在裡面,而是有自由出去。他們早上出去到田地里,晚上進來到羊圈中;在兩種情形里這位牧人都要帶領保守他們,他們在兩樣情形里都要得草吃:田地里的青草,羊圈中的飼料。在公眾之處,在私下,他們要得著神的話語,與之相交,藉此他們的靈命得支持和滋養,從中他們滿有美德的盼望得滿足;他們滿得神家中的美善。

2. 基督是牧人,約10:11,等等。在舊約之下祂被預言是一位牧人,賽40:11;結34:23;結37:24;亞13:7。在新約祂被說成是那位大牧人(來13:20),那位牧長(彼前5:4),我們靈魂的牧人監督,彼前2:25。神是我們偉大的主人,我們被造是祂草場上的羊,祂已經設立祂的兒子耶穌作我們的牧人;在這裡祂一次又一次承認這種關係,祂就像好牧人看顧群羊一樣,全然看顧祂的教會和每一位信徒;要求教會和每一位信徒跟從和順服祂,在那些國家中的牧人是這樣對待他們的羊群的。

(1.) 基督是一位牧人,不像那賊,不像那些不從門進去的人。請留意,

[1.] 賊的險惡動機(約10:10): 賊來不是帶著任何好的動機,而是為了偷竊、殺害、毀壞。第一,他們對其行偷竊的人,他們把他們的心和愛從基督和祂的草場那裡偷走,他們在靈性方面殺害毀滅;因為他們私自引進的異端是害人的。欺騙靈魂的人是謀殺靈魂的人。那些用一種人所不明白的語言把持聖經,以此把聖經偷走,殘害聖禮、改變其性質,以此把聖禮偷走,用自己的發明取代基督的典章,以此把基督的典章偷走的人,他們是殺害、毀壞;無知和拜偶像是毀壞人的事情。第二,那些他們不能對其實施偷竊,他們不能帶領、驅趕、帶走離開基督羊群的人,他們企圖通過逼迫和屠殺,在集體方面予以殺害、毀壞。不容自己被搶劫的人,是落在被殺害的危險當中。

[2.] 牧人滿有恩典的計劃;祂來,

首先,是要叫羊得生命。與賊的目的相反(那是殺害、毀壞,是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目的),基督說,「我到人當中來」,1. 要叫他們可以得生命。祂來把生命放進群羊,普遍的教會中,那看來倒像充滿枯乾骨頭的山谷,而不像遍滿羊群的草場。基督來證實神的真理,潔淨神的典章,糾正傷害,振興衰敗的熱心,尋找那些屬於祂的羊群的失喪之人,纏裹那受傷的(結34:16),這對祂的教會來說,就是死而復生。祂來賜生命給具體的信徒。生命包括一切的美善,與所警告的死對立(創2:17);讓我們可以得生命,就像一個罪犯得赦免,一個病人得醫治,一個死人得復活一樣;讓我們可以得稱為義、成聖、最後得榮耀。2. 讓他們可以得生命,得的更豐盛,kai perisson echosin。正如我們看到的,這是比較的,使他們可以得著一種生命,是比因罪失去、放棄的生命更豐盛,比由摩西律法應許的在迦南地日子長久更豐盛,比我們能夠盼望,能夠所想所求的更豐盛。但這也可以無需按照比較加以解釋,就是他們可以得著豐盛,或者豐盛地得著生命。基督來賜生命,賜perisson ti —更多的事,更好的事,優越的生命;在基督里我們不僅可以活著,還可以安適地活著,豐足地活著,活著大大歡喜。豐盛的生命是永生,沒有死亡或對死亡恐懼的生命,生命和多得多的事情。

第二,為羊捨命,好使祂可以把生命賜給他們(約10:11):好牧人為羊捨命。1. 每一位好牧人的特徵,就是為了羊不顧生命危險。雅各是這樣做的,他願意為照顧它們經歷如此的勞苦,創31:40。大衛是這樣做的,他打死獅子和熊。聖徒保羅是這樣一位靈魂的好牧人,他甘心樂意為服事他們付上一切,鞠躬盡瘁,與他們得救相比,不看他的性命為寶貴。但是,2. 賜祂的生命買祂的群羊(徒20:28),為他們的過犯滿足神公義的要求,流血洗他們、潔淨他們,這是大牧人的特權。

(2.) 基督是好牧人,不是僱工。有很多不是賊,目的不是為了殺害、毀壞羊,但被看作是牧人的人,然而卻在盡責的事情上非常漫不經心,因著他們疏忽職守,羊群受到極大傷害;愚昧的牧人,無用的牧人,亞11:15,17。與這些對立的,

[1.] 基督在這裡稱自己是好牧人(約10:11),再一次這樣說(約10:14),ho poimen ho kalos —那位牧人,那位好牧人,是神所應許賜下的。請注意,耶穌基督是牧人當中,世界上最能監督靈魂的,無人像祂如此擅長,如此忠心,如此溫柔,沒有像祂這樣餵養、帶領靈魂,像祂這樣保護和醫治靈魂的。

[2.]祂證明自己確實如此,與所有僱工對立,約10:12-14。在當中請觀察,

第一,對不忠心牧人的漫不經心的描述(約10:12-13);那是僱工,被僱傭作一位僕人,按他的工作支付工錢,羊也不是他自己的,羊對他既無益也無損的人,看見狼來,或者其它危險在威脅,就撇下羊交給狼,因為實際上他並不顧念羊。這裡明顯是指那無用的牧人,亞11:17。邪惡的牧人、長官和工人,在這裡用他們惡劣的原則和惡劣的行為這兩樣來加以描述。

a. 他們的惡劣原則,是他們惡劣行為的根。是什麼使得這些為靈魂負責的人在試驗的時候辜負所託,在和平的時候對託付不加理會?是什麼使得他們成為虛假、輕浮和求自己的事?這是因為他們是僱工,並不顧念羊。就是說, (a.) 世界的財富是他們的好處,這是因為他們是僱工。他們擔任牧人的職分,是作為謀生的行當,以此致富,而不是把這當作服事基督和行善的機會。讓他們在當中行事的,是對金錢的愛,對他們自己肚腹的愛。不是說那些侍候祭壇,靠祭壇養生,得安適養生的人是僱工。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做工的人得糧是應當的,丟臉的供養很快就要造就一個丟臉的事奉。但是那些愛工價勝過愛工作,把他們的心放在工價上的人是僱工,正如聖經說到僱工那樣,申24:15。見撒上2:29;賽56:11;彌3:5,11。(b.) 他們擔負的工作是他們最不關心的。他們不看重羊,不關心他人的靈魂;他們的工作是作他們弟兄的主,不是作看守、幫助他們弟兄的人;他們求自己的事 ,不像提摩太那樣,很自然就關心人靈魂的光景。狼來的時候,除了逃走,人還能期望他們做什麼呢?他不顧念羊,因為羊不是他自己的。在一方面我們可以說,對在基督手下最好的牧人而言,羊不是他們自己的,他們對他們沒有管轄權,不擁有他們(基督說,「牧養我的羊,牧養我的小羊」);但是在寶貴和親愛方面,羊應當是他們自己的。保羅把那些他稱之為他所親愛所想念的人,看作是他自己的。那些不熱忱擁護教會的利益,以這些作為他們自己利益的人,他們對這些利益的忠心不會持續長久。

b. 他們的惡劣行為,這些惡劣原則的果效,約10:12。在此請看, (a.) 僱工是何等卑劣地拋棄他們的崗位;他看到狼來的時候,儘管羊是最需要他,他卻撇下羊逃走。請注意,那些顧念他們的安全勝過顧念他們責任的人,很容易就會成為撒但試探的犧牲品。(b.) 結果是多麼致命!僱工幻想羊會自己照顧自己,但情況證明並非如此:狼抓住羊,趕散了羊群,對羊群造成可悲的摧殘,這一切都要歸罪在不忠的牧人身上。神要向漫不經心守望的人討滅亡靈魂的血。

第二,在這裡請看,正如預言所說(結34:21-22,等等),與前者對立的好牧人的美德和溫柔:「我是好牧人」。這是對教會,以及她所有朋友的安慰,就是不管她會如何受到她之下職員不忠和管理不善的傷害和危及,主耶穌就像過去一樣,現在是,將來是那位好牧人。這裡是兩個重要的例子,證明這牧人好在哪裡。

a. 祂親自認識祂的羊群,認識所有屬於祂的羊群,或無論如何與之有關的人,這分兩種,都為祂所認識:—

(a.) 祂認識所有現在是祂的羊的人(約10:14-15),身為好牧人(約10:3-4):「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請注意,基督和真正相信的人之間存在著一種相互認識;他們彼此非常熟悉,這認識表明愛。

[a.] 基督認識祂的羊。祂以分辨的眼光認識誰是祂的羊,誰不是;祂認識落在許多軟弱之下的綿羊,以及在裝得最像的偽裝之下的山羊。祂用眷顧的眼光認識那真是他自己的羊的人;祂注意到他們的光景,親自關注這些事,對他們溫柔關愛,祂活著,在幔子內代求時不斷想起他們;祂用祂的靈施恩眷顧他們,與他們相交;祂認識他們,就是祂認可和接納他們,正如詩1:6;詩37:18;出33:17所言。

[b.] 祂為他們所認識。祂用恩待的眼光看他們,他們用信心的眼光看祂。基督認識祂的羊,這被放在他們認識祂之前,因為祂首先認識我們,愛我們(約壹4:19),我們的福氣,與其說是我們認識祂,倒不如說是祂認識我們,加4:9。然而基督的羊認識祂,這是他們的特徵;認識祂,與所有假裝和入侵的人分辨開來;他們認識祂的心思,他們認識祂的聲音,憑經歷認識祂死的能力。基督在這裡說話,就像祂以被祂的羊所認識誇口一樣,認為他們的尊敬是對祂的一種尊榮。在這一次基督提到(約10:15)祂的父和祂自己互相認識:「 正如父認識我,我也認識父一樣。」這可以被看作,第一這是基督和信徒之間存在的那親密認識和關係的基礎。維繫這種關係的恩典之約,是建立在父與子之間的救贖之約上的,關於這救贖之約,我們可以肯定它是堅立;因為父與子在這件事情上完全彼此認識,當中不可能有任何錯誤,要讓這件事有任何不確定,或者使它落入任何危險當中。主耶穌知道祂所揀選的是誰,對他們十分熟悉(約13:18),他們也知道他們所信的是誰,對祂熟悉(提後1:12),這兩件事的基礎,都是在兩職之前籌定和平的時候,父子之間完全認識彼此的心意。或者第二,這是一個貼切的比喻,表明基督和相信的人之間的親密。這可以和前面的話聯繫起來,就作:「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正如父認識我,我也認識父一樣 ;」比較約17:21。1. 正如當子像羊被牽到宰殺之地時父認識祂,愛祂,在祂受苦當中認祂一樣,同樣基督認識祂的羊,警醒溫柔看顧他們,當他們只剩下自己的時候,要與他們同在,就像父與祂同在一樣。2. 就像子認識父,愛祂,順服祂,總是行討祂喜悅的事,即使當父看似拋棄了祂的時候,也相信祂是祂的神,同樣信徒是帶著一種順服信靠認識基督。

(b.) 祂認識那些後來要在這群羊里的羊(約10:16):「我另外有羊,對那些不是這個圈裡的,不是猶太教會這圈裡的羊擁有所有權,與他們息息相關;我必須領他們來。」請留意,

[a.] 基督對可憐的外邦人的看顧。祂有時候表明祂特別關注以色列家迷失的羊;確實祂親自的事奉是局限在他們身上;但祂說:「我另外有羊。」那些隨著時間進程要相信基督,從外邦人當中被帶出來順服祂的人,在這裡被稱作羊,這裡說祂有這些羊,儘管他們還沒有蒙召,他們當中許多人尚未出生,這是因為他們是蒙神揀選的,在亙古以來神愛的旨意中被賜給了基督。基督因著父賜予和祂自己買贖的功效,對祂現在還沒有得到的靈魂擁有所有權;就是這樣祂在哥林多有許多的百姓,儘管那時它還落在邪惡當中,徒18:10。基督說:「我有的那些其他的羊,我是在我眼中擁有他們,就像我已經得著他們一樣確定。」在這裡基督講到那些另外的羊,這是要,第一,除去人對祂的蔑視,那種說跟從祂的人寥寥無幾,只不過有一小群,所以即使祂是一位好牧人,也不過是一位可憐貧窮的牧人的蔑視;祂說:「但是我有比你們看得見的更多的羊。」 第二,除去猶太人的驕傲和虛榮,他們認為彌賽亞一定要從他們當中收聚祂所有的羊。基督說:「不是的,我有其他的羊,我要把他們和我羊群中的羔羊放在一起,儘管你們不屑於把他們和你們看守羊群的狗放在一處。」

[b.] 祂的恩典為他們所定的旨意和決心:「我必須領他們來,把他們帶回神面前,帶進教會,為了這樣,我要帶他們脫離虛妄的行事為人,把他們從像迷失的羊一樣的遊蕩中帶回來,」路15:5。但祂為什麼必須把他們帶來?這必須是必須在哪裡?首先,他們情形的迫切性要求這樣:「我必須把他們帶來,否則他們必然就被撇下無目的地遊蕩,像羊一樣,他們絕不會自己回來,沒有人能,沒有人願意把他們帶來。」 其次,祂自己委身的必要性要求這樣:祂必須把他們帶來,否則就是對所託付給祂的不忠心了,對祂的承諾不守信了。「他們是我自己的,被買來,我付出了代價,所以我絕不可忽略他們,任由他們滅亡。」祂必須信守承諾,把神委託給祂的那些人帶來。

[c.] 在兩件事上這有福的果效和結果:—第一,「他們也要聽我的聲音。不僅我的聲音要在他們當中被聽到(他們從前未曾聽過,所以不能相信,現在福音的聲音要傳到地極),而且還要被他們聽到;我要說話,讓他們聽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我們勤奮留心聽基督的聲音,這既是我們被帶到基督這裡來,通過祂被帶到神這裡的方法,也是如此的證據。第二,並且要合成一群,歸一個牧人了。有一位牧人,所以要有一群。猶太人和外邦人在迴轉相信基督時,要被合成一個教會,在教會特權的事上一同平等承受,沒有分別。他們與基督聯合,就要在祂裡面聯合;兩根杖要在主的手中成為一根。請注意,一位牧人使羊成為一群;一位基督成就一個教會。正如教會在構成方面為一,服於一位元首,由一位聖靈賦予生機,受一種管治指引,同樣它的成員應當在愛和性情上合一,弗4:3-6。

b. 基督為祂的羊捨命,這是祂是好牧人的另外一個證據,在這方面祂進一步舉薦祂的愛,約10:15,17-18。

(a.) 祂宣告祂為祂的群羊死的旨意(約10:15):「我為羊捨命。」祂不僅為他們甘冒生命危險(在這樣的情形里,救祂的生命的盼望可以平衡對失去祂的生命的恐懼),還是確實交出祂的生命,使之服在為救贖我們而死的必要性之下;tithemi—我要交出來,像交上抵押或憑據一樣,像購買的定金一樣。被安排受宰殺,準備被獻為祭的羊,由牧人的血買贖回來。祂捨命,hyper ton probaton,不僅是為羊的好處,還是代替他們。成千上萬的羊已經為了它們的牧人作為祭物,作為贖罪祭被獻上,但這裡是令人驚奇的逆轉,牧人為羊作為祭物被獻上。以色列的牧人大衛自己有罪,因他罪的緣故滅城的天使拔劍要擊殺群羊時,他懇求,「但這群羊作了什麼呢?願你的手攻擊我」(撒下24:17),他這樣懇求是有道理的。但大衛的兒子是無罪無瑕疵的,祂的群羊是什麼惡沒有作過呢?然而祂說,願禰的手攻擊我。基督在這裡似乎是指著那預言說的,亞13:7,刀劍哪,應當興起,攻擊我的牧人;儘管擊打牧人目前要分散羊群,但這是為了把他們收聚進來。

(b.) 祂在四個方面除掉十字架令人跌倒的地方(對許多人來說十字架是絆腳石):—

[a.] 祂為羊捨命,這是條件,履行這條件使祂有資格得著祂高升光景的尊榮和權能(約10:17):「我父愛我,因我將命捨去。按著這些條件,作為中保,我就要盼望我父的接納和嘉許,以及父為我安排的榮耀,就是我成為為蒙揀選的余民所作的獻祭。」雖然身為神的兒子,祂從亙古就為祂的父所愛,但身為神人,身為以馬內利,因為祂承擔了要為羊而死,就因此為父所愛;因此神的心喜悅祂,祂是神揀選的,在此祂是神忠心的僕人(賽42:1);因此神說:「這是我的愛子。」這是神對人的愛何等的例證,就是祂因祂的兒子愛我們而更加愛祂!請看基督是何等看重祂父的愛,為把自己交託給這愛,祂願意為羊捨命。祂認為神的愛足以補償祂一切的服事和受苦,我們豈應認為神的愛對我們的服事和受苦來說太微不足道,而去追求世界的認可加以補償?「我父愛我,因我將命捨去,就是我,以及所有因信與我合為一的人;我,以及那奧秘的身體,因我將命捨去。」

[b.] 祂捨命,是為要再把它取回來:「我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 首先,這是祂的父的愛的果效,是祂得高舉的第一步,是那愛的果子。因為祂是神的聖者,祂必不見朽壞,詩 16:10。神太愛祂,必不把祂撇在墳墓里。其次,祂捨命有這目的,就是祂可以有機會因從死里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1:4。按照神的策略(就像那在艾城面前的策略一樣,書8:15),祂服在死之下,仿佛在死面前祂遭受擊打,以致讓祂可以更充滿榮耀地征服死,勝過墳墓。祂舍下一個遭人毀謗的身體,使祂可以得著一個得榮耀的身體,適合上升到靈的世界;舍下一個適應這個世界的身體,但取得一個適應那個世界的身體,就像一粒麥子一樣,約12:24。

[c.] 祂的受苦和死是完全自願的(約10:18):「沒有人強迫,也沒有人能夠強迫從我這裡奪去我的性命,違背我的意願,而是我主動自己舍的,我把它交出來,是我自己的作為舉動,因為我有(這是沒有人有的)權柄舍了,也有權柄取回來 。」

第一,在這裡請看基督作為生命的主,特別是作為祂自己生命的主所具有的權柄,這權柄是祂自己有的。1. 祂有權柄對抗全世界保守祂的性命,所以沒有祂自己的許可,就不能從祂這裡奪去。儘管看起來基督的生命是被強暴奪去,但其實它是被交出來的,否則它就是堅不可摧,絕不能被奪走的。主耶穌落在逼迫祂的人的手中,不是因為祂無法避免,而是祂把自己交在他們手中,因為祂的時間到了。「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最大膽的英雄也從未發出這樣的挑戰。2. 祂有權柄捨命。(1.) 祂有能力這樣做。祂樂意的時候,能夠解開靈魂和身體之間聯繫的結,不行任何對自己施暴力的作為,讓它們彼此分離;祂自願取了一個身體, 祂能夠自願再次把它舍下,當祂大聲喊叫斷了氣的時候,這件事就顯出來了。(2.) 祂有權柄這樣做,exousian。儘管我們可以找到殘忍的工具,以此結束我們自己的生命,然而 Id possumus quod jure possumus—我們能,我們只能做那我們能合法做的事。我們沒有自由結束我們自己的生命,但是基督有一種主權的權柄,按祂的意思處置自己的生命。祂不像我們虧欠生或死,而是全然sui juris,有權處理自己的事務 。3. 祂有權柄取回來;我們沒有。我們的生命一旦放下就覆水難收 ;但是基督捨命的時候,祂的生命仍觸手可及,呼之即來,可以再取回來。祂自願出讓,與它分離,可以按自己的意思限制這交出,是用可撤消的能力交出,這對於保護這交出的目的來說是必要的。

第二,在此請看基督的恩典;因為沒有人可以依法要祂交出祂的性命,或用暴力強奪,祂就自己舍了,為要救贖我們。祂獻上自己要作救主:「看啊,我來了;」然而,我們的情況必然需要這樣,祂就獻上自己作為祭物:「我在這裡,就讓這些人去吧;我們憑這旨意就得以成聖,」來10:10。祂既是獻上祭物的,也是獻上的祭物,所以祂捨命,就是把自己獻上。

[d.] 祂做這一切,是按照祂的父明確的命令和安排,祂最終把整件事交在當中:「這是我從父所受的命令;」不是這命令在祂自己自願承擔之上,使祂一定要這樣做;而是這是那中保之律,祂願意,已經把這寫在祂心裡,按照它樂意行神的旨意,詩40:8。

約10:19-21

猶太人為這些話又起了紛爭。內中有好些人說:「祂被鬼附著,而且瘋了,為什麼聽祂?」又有人說:「這不是鬼附之人所說的話。鬼豈能叫瞎子的眼睛開了呢?」


我們在此看到關於人因這前面的講論,對基督產生不同看法的敘述;他們當中有了紛爭,產生分裂;他們意見不一致,這把他們拋入激烈爭論和分門結黨之中。像這樣的激動,他們之前曾經有過(約7:43:約 9:16);在有意見不一的地方,現在情形再次出現。撕開裂口,要比彌合修補容易。這分裂是由基督的話引起的,人會以為,基督的話本應該把他們都聯合在祂裡面,以祂作他們的中心;但基督的話倒讓他們產生分歧,正如基督預見的那樣,路12:51。但人因著基督的教訓起紛爭,這要比聯合起來服事罪要好,路11:21。請具體看這爭論是什麼。

I. 一些人利用這次機會說基督和祂的教訓的壞話,這不是當著大會公開說的(因為祂的仇敵非常自以為是),就是私下在他們自己當中說的。他們說,「祂被鬼附著,而且瘋了,為什麼聽祂?」 1. 他們責備祂是被鬼附。他們把最糟糕的人品加在最好的人身上。祂是一個精神失常的人,祂發瘋了,語無倫次,聽祂的話,就當作聽一個精神病院裡的人胡言亂語一樣。現在仍是一樣,如果一個人嚴肅迫切地傳講另外一個世界的事,他就要被說成是像一個狂熱份子般說話;他的舉止就要被算作是幻想,發熱的頭腦,瘋狂的想像。2. 他們譏笑聽祂的話的人:「為什麼聽祂?你們為什麼如此鼓勵祂,留意祂說的話?」請注意,撒但讓很多人對神的話語和蒙恩之道產生偏見,把遵從聖道和蒙恩之道說成是軟弱和愚蠢的事,這樣就敗壞了很多人。人不會這樣受到譏笑就不吃他們必需的食物,然而卻容許自己被別人譏笑,就不接受那比食物更必需的事情。那些聽基督的話,用信心調和他們說聽的,很快就能很有道理地說明他們為什麼聽祂。

II. 其他人挺身而出為祂和祂的講論辯護,儘管水流湍急,卻敢於逆流而上;儘管他們可能不信祂是彌賽亞,他們卻不能容忍聽到祂被如此說壞話。如果他們不能對祂作更多的評價,這卻是他們要堅持認為的,就是祂沒有被鬼附,祂既不是無知,也不是無德。有時候加在基督和祂的福音之上的荒謬和最不講道理的責難,激發了一些人出來支持祂和祂的福音,而這些人原本對這兩樣都是不熱衷的。有兩件事是他們提出作為申辯的:—

1. 祂教訓的卓著:「這不是鬼附之人所說的話;它們不是閒話;精神失常的人不會這樣說話。這些不是被魔鬼施暴附上,或主動與魔鬼結盟之人的話。」基督教信仰若不是真信仰,它就必然是自古以來加在世人身上最大的欺騙;如果是這樣,它就必然是出於魔鬼的,魔鬼是一切謊言的父;但肯定基督的教訓不是鬼魔的教訓,因為它是直接針對魔鬼的國度,撒但老奸巨猾,絕不會自我相爭。基督的話語中是如此聖潔,以致我們可以得出結論,這不是鬼附之人所說的話,所以這是奉神差遣來的人的話;不是從地獄來的,所以必然來自天上。2. 祂的神跡的大能:「鬼,就是一個被鬼附的人,豈能叫瞎子的眼睛開了呢?」瘋子和壞人都不能行神跡。鬼魔不是大自然力量的主宰,以致能行出這樣的神跡;如果牠們真的能,牠們也不是人類如此的朋友,以致願意行出這樣的神跡。魔鬼要更快快使人瞎眼,而不是開人的眼睛。所以耶穌不是被鬼附。

約 10:22-38

在耶路撒冷有修殿節,是冬天的時候。耶穌在殿裡所羅門的廊下行走。猶太人圍著祂,說:「禰叫我們猶疑不定到幾時呢?禰若是基督,就明明地告訴我們。」耶穌回答說:「我已經告訴你們,你們不信。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可以為我作見證;只是你們不信,因為你們不是我的羊。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祂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我與父原為一。」

猶太人又拿起石頭來要打祂。耶穌對他們說:「我從父顯出許多善事給你們看,你們是為哪一件拿石頭打我呢?」猶太人回答說:「我們不是為善事拿石頭打禰,是為禰說僭妄的話;又為禰是個人,反將自己當作神。」耶穌說:「你們的律法上豈不是寫著,『我曾說你們是 神』嗎?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若那些承受神道的人,尚且稱為神;父所分別為聖,又差到世間來的,祂自稱是神的兒子,你們還向祂說『禰說僭妄的話』嗎?我若不行我父的事,你們就不必信我;我若行了,你們縱然不信我,也當信這些事,叫你們又知道,又明白父在我裡面,我也在父裡面。」

我們在此看到在聖殿裡基督和猶太人之間的另一次衝突,在當中從基督口中而出的恩言,或是從他們口中而出的惡毒的話,很難說哪一樣是更令人覺得不可思議。

I. 我們在此看到這對話發生的時間:修殿節,是冬天的時候,這是人皆認同每年遵守的一個節期,為的是紀念在聖殿遭褻瀆,祭壇被污穢後,由猶大•馬加比(Judas Maccabeus)將一座新祭壇分別為聖歸給神,潔淨聖殿一事;在關於馬加比的歷史中我們看到對這個故事的詳細記敘(卷一4章);我們有對此事的預言,但8:13-14。關於這個節期更多的情況,請參考馬加比後書1:18. 。他們重得自由,這對他們來說就仿佛像是從死里復活一般,為紀念此事,他們在基斯流月的第二十五日,即大約十二月開始的時候守這一年一度的節期,持續到七天之後。歡慶這節日,這並不像歡慶神所定的節期一樣,是局限於耶路撒冷,而是每一個人在自己的地方守這節期,不是作為聖日(只有神所設立的才能使日子成為聖),而是作為歡樂的日子,像普珥日一樣,斯9:19。前面提到基督現在在耶路撒冷,不是為了尊榮這節期(這節期並不要求祂在那裡度過),而是祂可以為了美好的目的善用這八天休息時間。

II. 這件事發生的地點(約10:23): 耶穌在殿裡所羅門的廊下行走;有這叫法(徒3:11),不是因為這是由所羅門建造,而是因為它是建在在第一所聖殿以他名字命名的同一個地方,這名字被保留下來,是為了使它有更大的聲譽。基督在當中行走,遵守坐在這裡的大公會的程序(詩82:1); 祂行走,準備傾聽任何要到祂這裡來的人說的話,服事他們。祂行走,看起來有一段時間是獨自一人,像一個遭人忽視的人;預見到聖殿被毀,憂愁行走。那些有任何話要對基督說的人,可以在聖殿中找到祂,在當中與祂一同行走。

III. 這談話本身,在當中請留意,

1. 猶太人向祂提出一個重大問題,約10:24。他們圍著祂,要譏笑祂;祂在等候機會向他們行善,他們抓住這機會向祂行惡。以惡報善並非罕見,不是少有的回應。祂不能自己安樂不受打擾,連在祂父的殿中也是不能。他們到祂這裡來,仿佛要圍困祂:如同蜂子圍繞祂。他們到祂這裡來,仿佛要實現一個聯合一致的願望;像一個人一般來,假意要不偏不倚迫切地尋求真理,但目的是為了向我們的主耶穌發動總攻;他們看起來是代表他們國家的意思說話,仿佛他們是所有猶太人的出口:「禰叫我們猶疑不定到幾時呢?禰若是基督,就明明地告訴我們。」

(1.) 他們與祂爭吵,仿佛祂行事不公,到目前為止都讓他們猶疑不定。 Ten psychen hemon aireis —禰偷走我們的心到幾時呢?或者,奪走我們的靈魂到幾時呢?有些人是這樣解讀的;他們卑鄙地暗示,祂所得的百姓對祂的愛與尊重,不是祂正當得回來的,而是通過間接的方法,像押沙龍偷走以色列的人心一樣,像騙子誘惑那些老實人的心,就這樣引誘門徒跟從他們,羅16:18;徒20:30。但是大多數的解經家和我們的理解是一樣的:「 禰叫我們猶疑不定到幾時呢?我們要被禰控制,爭論禰是不是基督,不能決定這個問題到幾時呢?」在這裡,[1.] 在我們的主耶穌如此完全證明祂自己就是基督之後,他們仍對此懷疑,這是他們不信和強力偏見的結果;對於這一點,他們是自願地猶疑不定,而他們本是可以輕易解決問題。這掙扎是在他們的知罪和他們的敗壞之間的掙扎,這知罪告訴他們,祂是基督;這敗壞說,不是,因為祂不是那位像他們期望一樣的基督。那些選擇作懷疑之人的人,如果樂意,是可以抓住天平,連最有說服力的論證都不可以壓下最輕浮的反對意見,而讓天平的標尺仍然保持均衡。[2.] 他們把自己的猶疑怪罪在基督祂自己身上,仿佛祂自己前後不一,讓他們懷疑,而事實上是他們沉溺在偏見之中,自己讓自己懷疑,這是他們厚顏無恥和自以為是的一個實例。如果智慧說的話看似讓人猶疑,錯不在所說的話,而在於人的眼睛;對於這些話,有聰明的以為明顯。基督要讓我們相信,我們讓自己猶疑。

(2.) 他們向祂發出挑戰,要祂直接明確地回答祂是彌賽亞還是不是:「 禰若是基督,就像許多人相信禰是的那樣,就明明地告訴我們」,不要用比喻,如我是世上的光,我是好牧人,以及類似的說法,而要totidem verbis—用這樣的說法,要麼禰是基督,要麼像施洗約翰說的那樣,禰不是基督,」約1:20。他們的這追問看似是好的;他們假裝心急要知道真相,仿佛他們願意接受真相;但這實際是惡劣的,帶著險惡動機;因為如果祂明明白白告訴他們祂是基督,他們就不需要更多的證據,去讓祂惹動羅馬政府的嫉妒和苛刻對待。人人都知道彌賽亞是要作王的,所以任何自稱是彌賽亞的人,都要被當作是叛黨受逼迫,這正是他們要達到的目的;因為讓祂如此明白地告訴他們祂是基督,他們就會立刻說這話,「禰是為自己作見證」,就像他們在約8:13那裡說的一樣。

2. 基督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在當中,

(1.) 祂證明自己根本沒有義務受他們不信和懷疑的脅迫,讓他們去思想,[1.] 祂已經說過的話:「我已經告訴你們。」祂已經告訴他們祂是神的兒子,是人子,在祂自己裡面有生命,祂有權柄執行審判等等。這豈不就是基督嗎?這些事情是祂已經告訴他們的,他們不信;那麼為什麼還要再告訴他們一次,只是為了滿足他們的好奇心呢?「只是你們不信。」他們假裝他們只是猶疑,但基督告訴他們,他們是不信。對信仰的懷疑不比完全的不信更好。我們不可教導神祂應該怎樣教導我們,也不可吩咐祂應該如何清楚告訴我們祂的心意,而是要為著我們得到的神的啟示感恩。如果我們不信這得到的啟示,即使它被大大改變迎合我們的脾氣,我們也不會被勸服。[2.] 祂讓他們思想祂的作為,祂生命的榜樣,這不僅是全然純潔,還是對人高度造就,與祂的教訓一致;祂讓他們特別去看祂行的神跡,為證實祂的教訓所行的神跡。肯定的是若非神與祂同在,就無人能行這些神跡,神不會與祂一起驗證造假的事。

(2.) 祂定他們儘管有一切用來說服他們的最清楚、最有力的論證,卻頑梗不信的罪:「你們不信;再一次,你們不信。你們還是以往一直的樣子,在你們的不信中頑固不化。」但祂列舉的理由令人非常驚奇:「你們不信,因為你們不是我的羊:你們不信我,因為你們不屬於我。」 [1.] 「你們不願跟從我,沒有馴良受教的性情,沒有意願領受彌賽亞的教訓和律法;你們不願與我的羊同為一群,不願來看,來聽我的聲音。」對基督福音根深蒂固的厭惡,是不義與不信的鐐銬。[2.]「你們不是被計劃好來跟從我的;你們不屬於那些我的父賜給我,被帶進恩典與榮耀中的那些人。你們不屬於選民的成員;你們的不信,如果你們繼續在當中堅持,就是你們不是的確鑿證據。」請注意,那些神從未賜予他們信心的恩典的人,是神從未計劃要使他們得天堂和幸福的人。所羅門論到道德敗壞的話,也適用在不信上,它是深坑,耶和華所憎惡的,必陷在其中 ,箴22:14。Non esse electum, non est causa incredulitatis propriè dicta, sed causa per accidens. Fides autem est donum Dei et effectus prædestinationis—不被包括在選民當中,這不是不信的本質原因,只是非本質原因。但信心是神的恩賜,是預定的結果。 詹森(Jansenius)在這裡分別得很清楚。

(3.) 祂用這次機會描述了那些是祂的羊的人的蒙恩性情和有福光景;因為儘管他們不是祂的羊,這樣的人卻是。

[1.] 為讓他們確知他們不是祂的羊,祂告訴他們祂的羊有何特徵。第一,他們聽祂的聲音(約10:27),因為他們知道這是祂的聲音(約10:4),祂已經保證,他們要聽祂的聲音,約10:16。他們分辨出這聲音,「是我良人的聲音,」歌2:8。 他們以此為樂,當他們坐在祂的腳前聆聽祂的話語時,他們是如魚得水。他們按這聲音去行,以祂的話語作他們的原則。那些對祂的呼召充耳不聞,對祂的吸引充耳不聞的人,詩58:5,基督將不把他們當作是祂的羊。第二,他們跟著祂;他們願意順服祂一切的命令,歡喜效法祂的靈和榜樣,以此服從祂的引導。命令的話總是,「來跟從我。」我們一定要把祂看作是我們的帶領和元帥,按著祂的腳蹤行,像祂一樣行 — 服從祂話語的命令,祂護理的提醒,祂靈的引導 —跟從羔羊( dux gregi s— 羊群的領袖),無論祂去哪裡 — 如果我們不跟從祂,我們就是枉然聽祂的聲音。

[2.] 為叫他們相信,不是基督的羊,這是他們極大的不幸和苦難,祂在這裡描述了那些是祂的羊的人的蒙福光景和情形,這也是為了支持和安慰那些跟從祂,可憐、受人藐視的人,保守他們不去嫉妒那些不是祂的羊的人的權勢和堂皇。

首先,我們的主耶穌認得祂的羊:「他們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祂把他們和其他人分別開來(提後2:19),特別關注每一個個人(詩34:6);祂知道他們的缺乏和盼望,知道在逆境中他們的心如何,知道在哪裡可以找到他們,要為他們做什麼。祂認識其他遠處的人,但也認識附近在祂身邊的人。

其次,祂已經為他們預備了一種福分,是合適他們的:「我又賜給他們永生,」約10:28。1. 賦予他們的產業是豐富貴重的;它是生命,永遠的生命。人有一個活的靈魂,所以供應的福分是生命,適應他的本質。人有一個不死的靈魂,所以預備的福分是永生,與他持續的時間並行。永生是不滅靈魂的福和至善。2. 賦予的方式是白白的:「我賜給他們;它不是出於價值的考慮討價還價售賣的,而是由耶穌基督白白的恩典賜下的。賜者有能力把它賜下。是生命的源泉、永在的父的那一位,已經授權基督賜人永生,約17:2。這裡不是說「我將要」賜下,而是「我實在」賜下;這是一份當前的恩賜。祂賜下關於它的確據,它的憑據和質,它初熟的果子和預嘗的滋味,那是永遠生命起頭的屬靈生命、在種子、花蕾和萌芽狀態的天堂。

第三,祂已經為他們的安全、保守他們得到這福分作出承擔。

a. 他們要得救脫離永遠的滅亡。無論怎樣,他們必永不滅亡;這句話就是這樣說的。正如有一種永生,同樣就有一種永遠的摧毀;靈魂不是 湮滅,而是遭毀壞;它要繼續,但它的安慰和幸福是無可挽回地失去了。所有相信的人都得救脫離這一樣;不管他們遭遇何等挫折,他們卻不至定罪 。一個人除非落在地獄中,否則他就絕不會被毀滅,而他們絕不會下到那地獄中去。擁有大群羊的牧人常常失去一些羊,容得它們滅亡;但基督已經保證祂的羊沒有一個要滅亡,一個也不會滅亡。

b. 他們不能被攔阻,得不到屬於他們的永遠的福;這福現在是保留供他們以後享受,但祂把這福賜給他們,就要保守他們得到這福。 (a.) 祂為他們投入祂自己的大能:「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這裡講到為著這些羊,有一場極大的爭戰在進行。牧羊人如此關心他們的福祉,不僅把他們圈在祂的羊圈中,在祂眼目的關注下,還保守他們在祂手裡,使他們在祂特別的愛中有份,被接過來在祂特別的保護之下(眾聖徒都在祂手中,申33:3);然而他們的仇敵是如此猖狂,以致他們企圖把他們從祂手裡奪去 — 他們是屬於祂自己的,祂看顧的就是他們;但仇敵不能做到這一點,做不到這一點。請留意,那些在主耶穌手中的人是安全的。聖徒是為基督耶穌保守 :他們的得救不是交由他們自己來保守,而是在一位中保的保守之中。法利賽人和官長盡其所能恐嚇基督的門徒,不讓他們跟從祂,責罵和威脅他們,但基督說他們不會得勝。 (b.) 祂的父也同樣為保守他們投入祂的大能,約10:29。祂現在顯為軟弱,為免得人認為祂的安全保證是不足夠,祂把祂的父帶進來,作進一步的安全保證。請留意,[a.] 父的大能:「祂比萬有都大;」比教會所有其他的朋友都大,所有其他的牧人、長官或牧師都大,能為他們做成他們不能做的事。那些牧人們打瞌睡、睡覺,要把羊從他們手裡奪去,這很容易;但祂日夜保守祂的群羊。祂比教會所有的仇敵,所有反對教會利益的勢力都大,能夠保護祂自己的人抵擋他們一切的攻擊;祂比地獄和地上聯合的一切勢力都大。祂的智慧比那古蛇要大,儘管那古蛇以狡猾著稱;力量比那大紅龍更大,儘管牠的名字是群,牠的銜頭是執政的掌權的。魔鬼和牠的天使儘管如此大大推推嚷嚷,但卻從未得勝,啟12:7-8。耶和華在高處大有能力。[b.] 父在羊身上的利益,為著這緣故為他們投入這大能:「是我的父把他們賜給我,保守祂所賜的,這事關祂的榮耀。」他們被賜給子,作為交由祂託管的,由祂管理,所以父仍看顧他們。神一切的能力都投入其中,為要成就神一切的旨意。[c.] 從這兩件事推出的聖徒的安全。如果情況如此,那麼「誰也不能(人或魔鬼都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不能奪去他們得著的恩典,也不能攔阻他們去得到定意要賜給他們的榮耀;不能使他們離開神的保護之外,也不能讓他們落入他們自己的勢力範圍之內。基督親身經歷了祂的父對祂的支持和加力,所以也把所有跟從祂的人交在父的手中。保證救贖主要得榮耀的那一位,要保證被救贖的人得榮耀。為進一步證明這安全,讓基督的羊可以大得安慰,祂宣告承擔做成此事的這兩位的合一:「我與父原為一,已經聯合和各自承擔要保護聖徒和他們的完全。」這表明的不止是在作成人的救贖這件事上父與子之間的和諧、一致和默契。每一位好人都是如此與神合一,以致與神一致;所以這必然是指父與子本質的合一,他們在本質上是一樣的,在權能和榮耀上是同等的。眾教父強調這一點,既是反對撒伯流派,證明眾位格的不同與複數,父與子是兩位,也是以此反對亞流派,證明本質的一致,這兩位為一。如果在關於這句話的意思上我們全然不作聲,那麼就連猶太人拿起來扔祂的石頭也要說話,因為猶太人明白祂說這句話,說自己是神(約10:33),祂並不否認這一點。祂證明誰也不能把他們從祂手裡奪去,因為他們不能把他們從父手裡奪去,要是子沒有與父一樣的全能,因此在本質和作為上不與祂為一,這就不可能是一個決定性的論證。

IV. 猶太人針對這講論對祂發出的憤怒和強暴:猶太人又拿起石頭來要打祂,約10:31。這和之前說的(約8:59)不一樣 ,而是 ebastasan lithous —他們搬起石頭 — 大石頭,是重荷的石頭,那些他們用來把罪犯擲死的石頭。他們把這些石頭從遠處某個地方帶來,就好像在為不經任何司法程序就把祂處死作準備;仿佛根據事實臭名昭著的證據祂被定了褻瀆的罪,無需進一步的審理。猶太人對基督的這攻擊的荒謬之處就要顯明出來,只要我們思想,1. 他們曾經傲慢地,更不用說是冒失地說話,挑戰祂要告訴他們,祂是基督還是不是;然而現在祂不僅說祂是基督,還證明自己確實如此,他們就定祂是一個罪犯。如果傳講真理的傳道人謹慎傳講,他們就被打上懦夫的烙印;如果他們勇敢傳講,就被說成是蠻橫無禮;但智慧之子,都以智慧為是。2. 之前他們曾作類似的嘗試,卻是枉然;祂從他們中間逃脫了(約8:59);然而他們重複他們受挫的企圖。大膽的罪人要向上天扔石頭,儘管石頭要落回在他們自己的頭上;要給自己鼓勁反對全能的神,儘管讓自己剛硬反對祂的無一人曾經成功。

V. 基督在這次怒氣爆發的時候溫柔勸告他們(約10:32)):耶穌回應他們做的,因為我們看不到他們說了任何話,除了他們可能挑動他們使之聚集在祂周圍的眾人加入他們的行列,高呼「用石頭擲祂,用石頭擲祂」,就像後來高呼「釘祂十字架,釘祂十字架 」 一樣。祂本可以從天上降下火來回應他們,但祂卻溫柔地回答:「 我從父顯出許多善事給你們看,你們是為哪一件拿石頭打我呢?」這話如此柔和,以致人以為會融化一顆石心。面對仇敵,祂仍用祂的作為進行論證(人通過他們所行的證明他們的為人),用祂的善事 ——kala erga,極好、傑出的行為證明。Opera eximia vel præclara;這句話既表明大工也表明善工。

1. 祂作為的神能定了他們至頑梗不信的罪。這些是從祂的父來的事,如此遠超人本性所能及所能行的,以致證明祂行這些事,是奉神差遣,按照從祂而來的使命行。這些事祂顯給他們看;祂在人面前公開行了這些事,而不是在一個角落裡行。祂行的事要經受得住試驗,讓最探究和最公平的觀眾為它們作見證。祂不是用燭光把祂行的事顯出來,好像那些只關心表現的人一樣,而是在世人面前在光天白日之下把它們顯出來,約18:20。見詩111:6。祂所行的事得到如此不容否認的顯明,以致它們無可辯駁地顯明了祂使命的合法性。

2. 祂所行的事帶著的神的恩典,定了他們最卑劣的忘恩負義的罪。祂在他們中間所行的事不僅是神跡,還是憐憫;不僅是奇事,讓他們驚奇,還是愛和仁慈的事,向他們行善,就這樣造就他們,要讓他們愛祂自己。祂醫治病人,使長大麻風的人得潔淨,趕鬼,這些是恩待眷顧的事,不只是對有關的人,還是對大眾的眷顧;這些事祂反覆做,多多做:「你們是為哪一件拿石頭打我呢?你們不能說我對你們造成了任何傷害,或者真的對你們有任何得罪;如果你們要找事與我爭吵,這必然是為了某件善事,某些向你們行的善的緣故;告訴我,是為了哪一件事。」 請注意,(1.) 我們得罪神和耶穌基督,這是可怕的忘恩負義,使這些罪更罪大惡極,讓它們顯得極其罪惡。請看神是如何論證表明這一點的,申32:6;耶2:5;彌6:3。 (2.) 如果我們遇見那些不僅無緣無故恨我們,還因為我們的愛與我們敵對的人,詩35:12;詩41:9,我們不要以為奇怪。當祂問:「你們是為哪一件拿石頭打我呢?」祂是表明他對自己的無辜是非常滿足,這在受苦的日子給人勇氣,所以祂讓逼迫祂的人思想他們與祂為敵的真正原因是什麼,讓他們像所有那些給他們鄰舍添麻煩的人當問的那樣去問這個問題,「我們逼迫他要何等地重呢?」正如約伯要他的朋友問這個問題一樣,伯19:28。

VI. 他們為企圖對基督做的事,以及他們逼迫的原因辯護,約10:33。當甚至是流血逼迫神兒子的人都可以找到一些話為自己辯解時,還有什麼罪是找不到無花果葉來為自己掩飾的?

1. 他們不願人把他們看作是為一件善事逼迫祂,與他們國家為敵的人:「我們不是為善事拿石頭打禰。」因為確實他們幾乎不願承認祂所行的有任何一件是善行。祂醫治那癱子(約5)和那瞎眼的人(約9),這些根本不被他們承認是為大家所行的善,是可稱讚的,以致被列在祂的罪單上,因為這些事是在安息日行的。但如果祂行了任何善事,他們也不願承認他們是為了善事拿石頭打祂,儘管這些善事就是最激怒他們的,約11:47。就這樣,儘管這是至為荒唐,他們卻不能被說服承認自己的荒謬。

2. 他們要人把他們看作是為著祂說僭妄的話逼迫祂,與神和神的榮耀為友的人:「為禰是個人,反將自己當作神。」在此是,

(1.) 假裝為律法發熱心。他們看起來非常關心神威嚴的榮耀,懷有一種對他們認為是對這榮耀的侮辱的敬虔懼怕。一個褻瀆神的人是要用石頭打死的,利24:16。他們認為這律例不僅支持他們要做的事,還使之成為神聖,如徒26:9表明的那樣。請注意,人常常用看似有理的藉口來粉飾最卑劣的做法。正如沒有什麼是比一個深明事理的良心更令人充滿勇氣,同樣沒有什麼是比一個生發錯誤的良心更使人行事殘暴的了。見賽66:5;約16:2。

(2.) 對福音真正的敵意,他們對福音最大的冒犯,莫過於把基督說成是一個說僭妄話的人。人決意要最苦待最好的人,把最惡劣的人品加在他們身上,這不是什麼新事。[1.] 控告祂的罪是說僭妄的話,說話侮辱和恨惡神。神自己是罪人不能碰到的,不能受到任何真正的傷害;所以與神為敵就是向祂的名噴毒液,就這樣顯明它的惡意。[2.] 這罪的證據:「禰是個人,反將自己當作神。」正如神是神,這是祂的榮耀,我們把祂變成是完全與我們自己一樣,我們就是搶奪了祂的這榮耀;同樣除神以外沒有別的神,這是祂的榮耀,我們把自己,或任何受造物變得完全與祂一樣,我們就是強奪了祂的這榮耀。在這裡,第一,到目前為止他們是對的,即基督對自己的說法等同於這一點,就是祂是神,因為祂曾說過祂與父原為一,祂要賜人永生;基督沒有否認這一點,如果這是從祂說的話作出的錯誤引申,祂就會加以否認了。但是第二,他們看祂只是一個人,祂宣告祂是神,這是一種假冒,是祂自己編造出來的,他們就大錯特錯了。他們認為一個像祂的人,看起來像是貧窮、卑賤、可鄙的人,竟自稱是彌賽亞,給自己冠上公認歸給神兒子的尊榮,這是荒謬和對神不敬。請注意,1. 那些像索西奴派一樣說耶穌只是一個人,是被當作神,就是實際上在指控祂說僭妄的話,但實際上是證明自己是說僭妄話的人。2. 像教皇那樣,是一個人,一個有罪的人,卻當自己是神,宣稱擁有神的能力和特權,無疑就是一個說僭妄的話的人,是那敵基督。

VII. 基督對他們對祂的指責所作的回答(因為他們為自己所作的辯護確實是對祂的指責),為他們說祂是說僭妄話的宣告辯護(約10:34,等),用兩個論證證明自己不是褻瀆神的人:—

1. 用從神話語中取得的一個論證。祂訴諸於他們的律法上寫著的,就是舊約上寫著的話;不管是誰,要反對基督,他就要肯定得著聖經對自己的支持。經上寫著(詩82:6),我曾說,你們是神。這是一個a minore ad majus—從小及大的論證。如果他們是神,我就更加是了。請留意,

(1.) 祂是怎樣解釋這經文的(約10:35):「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若那些承受神道的人,尚且稱為神。」神差遣的話臨到他們,指定他們擔任他們的職分,作士師,所以他們被稱為神,出22:28。對一些人來說,神的話直接臨到他們,像臨到摩西一樣;對其他人,則是通過一種神設立的制度。長官的職分是神設立的一種制度;長官是神的特派員,所以聖經稱他們為神;而我們肯定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不能廢它,不能挑它的錯。神的每一句話都是正確的;連聖經的風格和用詞也是無可指摘的,不容被糾正,太5:18。

(2.) 祂是怎樣應用這經文的。這樣很容易推論出普遍方面極多的事,就是那些只是因為基督自稱是神的兒子,就譴責祂是說僭妄話的人,然而他們自己按照聖經所許可的,稱他們的長官是神的兒子,他們就是非常輕率,不講道理。但是這論證是更進一步(約10:36): 如果長官因為受到差遣在國中施行公義而被稱作是神,「父所分別為聖的,你們還向祂說『禰說僭妄的話』嗎?」我們在此看到關於主耶穌的兩件事:— [1.] 父對祂的尊榮,祂理所當然地以此為榮耀:父將祂 分別為聖,又差到世間來的。長官被稱作是神的兒子,儘管只有神的話語臨到他們,治理的靈有限量地臨到他們身上,如臨到掃羅身上;但我們的主耶穌祂自己是那道,得著聖靈,是沒有限量的。長官是為一個特別的國、城或民族被設立的;但祂是被差到世間來,被賦予普世的權柄,作萬有的主。 他們被差去,是遠處的人;祂被差到,是亙古以來一直與神同在的。父使祂分別為聖,就是安排祂,將祂分別出來擔任中保的職分,賦予祂資格,使祂勝任這職分。使祂分別為聖 ,這和印證祂是一樣的,約6:27。請注意,父差遣的,祂使之分別為聖;祂安排使其成就神聖目的的,祂用聖潔的原則和性情加以預備。聖潔的神要賞賜,所以要使用的人,除了祂看到是聖的,使之成聖的以外,就別無他人。父使祂分別為聖,差遣祂,在這裡被斷言是祂稱自己為神的兒子的充分保證;因為祂是聖者,祂被稱作神的兒子,路1:35。見羅1:4。[2.] 猶太人對祂的侮辱,對此祂理所當然發出抱怨 — 就是他們不敬虔地議論祂(祂是父如此尊榮的),因祂稱自己作神的兒子,就說祂是說僭妄的話:「你們還向祂說這樣那樣的話嗎?你們敢這樣說嗎?你們敢就這樣用口得罪天嗎?你們厚顏無恥到了如此地步,對真理的神說祂說謊, 那有公義的,豈可定祂有罪嗎?請直面看著我,如果你們能,就這樣說吧。什麼!你們說神的兒子說僭妄的話?」如果祂來定牠們罪的鬼魔這樣說祂,這就不會如此令人驚奇;但人,祂來教導拯救他們的人,竟然這樣說祂,諸天哪,要因此驚奇!看頑梗的不信要說怎樣的話;它實際上是稱神聖的耶穌是一個褻瀆神的人。很難說哪一樣更令更人驚奇,是呼吸神造的空氣的人竟說這樣的話,還是說這樣的話的人竟仍得到神的許可呼吸神的空氣。仿佛就好像人的邪惡和神的忍耐在競爭,看哪樣是至為令人驚奇。

2. 用從祂自己做的事中取得的一個論證,約10:37-38。在前一個論證中,祂只是用ad hominem — 用人自己的論證駁斥他自己的方法回應了說祂說僭妄話的控告;但是祂在這裡發出自己的宣告,證明祂和父原為一(約10:37-38):「我若不行我父的事,你們就不必信我。」儘管祂可以拋棄這些褻瀆的惡人,以他們為不可救藥而顯為公義,然而祂卻允諾與他們論理。請觀察,

(1.) 祂根據什麼進行論證— 根據祂做的事,祂常常以此作保,作為祂的憑證,證明祂使命的證據。正如祂用他所行之事的屬神性質證明自己是從神差來的,同樣我們必須要用我們所行之事的基督教信仰性質證明我們自己是與基督聯合。[1.] 這論證是非常有說服力的;因為祂行的事是祂父的事,只有父能行的事,是按照一般的自然規律行不出的事,只有靠著自然的神主權的支配能力才能行的事。Opera Deo propria — 唯獨神能行的事,以及Opera Deo Digna— 配得神所行的事 — 神的能力所行的事。能隨己意,靠著自己的能力廢除、取消、更改和反勝自然規律的那一位,當然就是那位在一開始制訂和頒布這些定律的主權君王。使徒奉祂的名,靠祂的能力,為著證明祂的教訓所行的神跡,是證實了這個論證,在祂離開之後繼續顯明這個論證。[2.]它提出來,是再公平不過,能直截了當解決紛爭。 第一,我若不行我父的事,你們就不必信我。祂不要求人有一種盲從的信心,也不要求人認同祂從神而來使命,超過祂能證明的程度。祂不是轉彎抹角地巴結人,也不用偷偷摸摸的暗示欺哄他們,或用大膽的斷言迫使他們輕信,而是用能想像得出來最大的公平滿足他們要相信而提出的一切要求,祂不止於為著這些要求提出根據。基督不是忍心的主,在沒有種論證的地方要收割人對祂的認同。無限的智慧本身作判斷的主,就無人會因著不信那些不是帶著要他們相信的充分動機而向他們提出的事滅亡。第二,「但我若行了我父的事,我若行了無可否認的神跡,證實神聖的教訓,你們縱然不信我,縱然你們如此顧慮多多不信我的話,你們也當信這些事:當相信你們自己的眼睛,你們自己的理智;事情自己表現得很清楚了。」正如關於創造主的眼不能見之事因祂創造之工和普遍護理而變得明明可知(羅1:20),同樣關於救贖主的眼不能見之事因著祂的神跡,因著祂大能和憐憫的一切做工而為人所知;所以那些不因這些事而折服的人是無可推諉。

(2.) 祂為了什麼進行論證— 「叫你們明白,可以有理智地明白相信,完全滿足地明白相信,父在我裡面,我也在父裡面;」這是和祂之前說過的「我與父原為一」是一樣的(約10:30)。父是如此在子裡面,以致在子裡面住著神本性一切的豐盛,祂行祂的神跡,是靠著一種屬神的能力;子是如此在父裡面,以致祂是完全明白父全部的心意,不是通過溝通明白,而是通過在父懷裡意識覺悟明白。對於這一點,我們必須知道;不是知道和解釋(因為我們不能通過搜尋將它完全查究出來),而是知道和明白相信;我們無法尋找到底的時候,就當承認和稱頌這深度。

約10:39-42

他們又要拿祂,祂卻逃出他們的手走了。耶穌又往約旦河外去,到了約翰起初施洗的地方,就住在那裡。有許多人來到祂那裡。他們說:「約翰一件神跡沒有行過,但約翰指著這人所說的一切話都是真的。」在那裡信耶穌的人就多了。

我們在此看到與猶太人談話的結果。人本會認為這會說服、融化他們,但他們內心變得剛硬。在這裡我們被告知,

I. 他們如何暴力攻擊祂。因此 他們又要拿祂,約10:39。因此,1. 因為祂完全回應了他們說祂說僭妄話的指控,把這歸罪抹得一乾二淨,以致他們因著蒙羞不能繼續企圖用石頭打祂,所以他們設計要捉拿祂,把祂作為反對國家的犯人提出起訴。當他們被迫放棄發動群眾暴亂的企圖時,他們就要嘗試可以在司法程序的掩護下做一些什麼。見啟12:13。或者,2. 因為祂堅持那關於祂自己的同樣見證,他們就繼續惡意反對祂。祂實際上是把祂之前說過的再說一遍,因為那誠實作見證的,從不偏離祂曾經說過的話;所以他們受到同樣的觸動,就表現出同樣的仇恨,用企圖捉拿祂的另外一個企圖來證明他們企圖用石頭打祂是合理的。逼迫的靈的性情就是這樣,它的做法也是如此,malè facta malè factis tegere ne perpluant—用另外一套惡行掩蓋上一套,免得前者落空。

II. 祂怎樣逃走避開他們;不是不體面的撤退,在當中夾雜任何人的軟弱,而是一種榮耀的退下,在當中顯明極大的神能。祂逃出他們的手走了,不靠任何曾經幫助祂的朋友的干預,而是靠祂自己的智慧擺脫了他們;祂給自己披上一條遮布,或者在他們眼前布下一層迷霧,或者捆綁那些祂不令其內心迴轉之人的手。請注意,反對我們主耶穌的鬥爭手段沒有一樣會成功,詩2:4。祂逃走,不是因為祂怕受苦,而是因為祂的時候還沒有到。祂知道如何救自己,無疑也知道怎樣救敬虔的人脫離試探,給他們開一條出路。

III. 祂退下時怎樣安排自己:祂 又往約旦河外去,約10:40。我們靈魂的牧人來,不是固定在一個牧區,而是從一個地方去到另外一個地方,廣行善事。這位偉大的恩主從來不會脫離祂的工作,因為無論祂去到哪裡,哪裡都有要做的工。雖然耶路撒冷是王城,祂卻多次到訪鄉間,不僅去自己的鄉下加利利,還去其它地方,甚至那些在約旦河外最偏僻之地。在這裡請留意,

1. 在那裡祂找到怎樣的隱蔽之處。祂進到鄉間一個秘密地方,就住在那裡;在那裡祂找到一些休息和安靜,是在耶路撒冷根本得不到的。請注意,儘管逼迫的人可能把基督和祂的福音從他們自己的城市或鄉間趕出去,他們卻不能把祂從世界上趕出去。雖然耶路撒冷不被收聚,將不會得到收聚,基督卻是充滿榮耀,將要充滿榮耀。基督現在去到約旦河外,這是預表要把神的國從猶太人這裡奪去,把它帶給外邦人。基督和祂的福音常常在淳樸的鄉下民眾中間得到更好的接受,勝過在有智慧、有能力、有尊貴的人當中得到的接待,林前1:26-27。

2. 祂在那裡得到怎樣的成功。祂到那裡去,不僅僅是為了他自己的安全,還是為了在那裡行善;祂選擇到約翰起初施洗的地方那裡去(約1:28),因為那裡的人必然還會留下對約翰事奉和在那裡施洗的一些印象,這會讓他們傾向於接受基督和祂的教訓;因為自從約翰施洗,基督祂自己在伯大巴喇受洗以來三年還不到。基督現在到此處來,要看施洗約翰在他們中間付出的一切勞苦代價結出什麼果子,他們當時聽了和領受的事情,有哪些是留下來的。這件事在某種程度上回應了對此的期望;因為我們被告知,

(1.) 他們蜂擁跟隨祂(約10:41):有許多人來到祂那裡。蒙恩之道在一個地方經過一段時間間斷之後重新回來,通常會引發人感情極大的激動。一些人認為基督選擇在伯大巴喇住下,那是航道之家,有渡船,人可以渡過約旦河,人在那裡匯集,這可以帶來向許多人作教導的機會,那些人順路就願意來聽祂教導,但幾乎不願多走一步離開平常的路徑,來尋找聽祂說話的機會。

(2.) 他們按好的方面思想祂的事,尋找論據認同祂,不亞於那些在耶路撒冷的人尋找反對意見與祂作對。他們很有見識地說:「約翰一件神跡沒有行過,但約翰指著這人所說的一切話都是真的。」他們考慮兩件事,回想他們從約翰那裡看過和聽過的,把這和基督的工作作比較。[1.] 基督遠超施洗約翰的能力,因為約翰一件神跡沒有行過,但耶穌行了很多神跡;由此很容易推論出耶穌比約翰更大。如果約翰是如此偉大的一位先知,那麼這位耶穌會是何等偉大!人這樣把基督與他人對比,使祂至高超越其他人,就最能認識和承認祂。儘管約翰帶著以利亞的靈和能力來,然而他卻不像以利亞那樣,沒有行過神跡,免得人的思想要在他和耶穌之間猶豫,所以行神跡的榮耀是為耶穌保留的,作為祂冠冕的一支奇葩,有一種可以感受到的證明,一種無可否認的證明,表明儘管祂是在約翰之後來,然而祂卻是遠在他以前。[2.] 基督完全應驗了施洗約翰的見證。約翰不僅沒有行過神跡,把人從基督那裡吸引過去,他還說了極多的話,指引他們到基督這裡來,把他們帶到祂這裡來作祂的門徒,他們現在想起了這一點:約翰指著這人所說的一切話都是真的,即祂當是神的羔羊,當用聖靈和用火施洗。約翰指著祂說了很重要的事,這使他們期望變得很大;所以儘管他們沒有足夠的熱心,讓他們去到祂所在的鄉間向祂求問,然而當祂來到他們的地方,把祂的福音帶到他們的門口時,他們承認祂就像約翰說過的一樣偉大。我們知道了基督,終於在經歷方面認識祂的時候,我們發現聖經指著祂說的一切話都是真的;是的,事實超過所議論的,王上10:6-7。施洗約翰現在死了,不在了,然而他的聽眾從他們從前聽過的話里得到益處,通過把他們當時聽的和他們現在看的進行比較,他們得到一種雙重的優勢;因為第一,他們所信的得到確立,就是約翰是一位先知,他預言了這樣的事,講到這位耶穌要達到的卓越,儘管祂的起頭是如此微小。第二,他們準備相信耶穌是基督,在祂身上他們看到約翰預言的那些事成就了。藉此我們看到,所傳之道的成功和功效並不局限於傳道人在生的時候,也不隨著傳道人斷氣而過去,而是那看似如同水潑在地上的,後來可以收回。見亞1:5-6。

(3.) 很多人在那裡就信了祂。他們相信祂行了這樣的神跡,約翰的預言在祂身上得應驗,祂就是祂宣告自己是的那一位,是神的兒子,他們就把自己交給祂,作祂的門徒,約10:42。這裡強調的是,[1.] 信祂的人;信祂的人就多了。雖然那些在耶路撒冷領受和相信祂教訓的人不過就像葡萄園裡摘剩的葡萄,但那些在鄉間,在約旦河外信祂的人是收聚歸給祂的豐收。[2.] 這個地方是在哪裡;這是約翰傳道和施洗,取得極大成功的地方;在那裡信主耶穌的人就多了。傳講悔改的教義如願取得成功的地方,在那裡傳講和好與福音恩典的教義是最有可能得順利的。在約翰被人接受的地方,耶穌不會不被人接受。禧年的角聲在那些於贖罪日因罪責打自己內心的人耳中顯得至為動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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