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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樸歸真1-3
4.在「人理」後面是什麽?
讓我們總結一下已經得到的結論。從石頭、樹木這一類的事物來看,我們叫做天理的東西不外是一種說法。我們說自然受有某些法則或律的支配,所指的只不過是自然行為的一種方式。所謂律可能並不真的存在,在我們觀察到的事實之外或之上並沒有什麼在左右他。可是從人來說,事實卻不是這樣。
「人理』或是非之理的確存在於人的行為之外和之上,這也就是說,在實存的事實之外,還有一種東西,是真正的律,不是人發明出來的,人心裡也明白應該遵守這個律。
現在,我要討論一下,我們從這總結中對宇宙,也就是我們居住的世界,能得到點什麼認識。人自從能夠思想以來,一直想明白宇宙到底是什麽,是怎樣出現的。粗略地說,有兩種看法,一種叫做唯物主義的看法。持這種看法的人,認為物質和空間乃自然而有,一直存在,誰也不知他們怎樣來的。物質照某種固定方式活動,像我們這種會思想的人之類的造物,也是偶然發生。有種東西偶然擊中太陽,從而製造出行星;又有一些構成生命的化學物,在極之偶然的機會中,剛好氣候適宜,在這些行星中的一個裡頭出現,因而在這個地球上出現了一種有生命的物質。又經過很長的一系列的偶然,這些有生命的東西演變成像我們人這種東西。
另一種是宗教的看法,這種看法認為宇宙的後面有一存在,遠超過我們所知道的一切東西,勝過人的意志。這就是說,這存在是有知覺的,有目標的,有喜愛的。根據這意見,宇宙一半為了我們不知道的目的,一半為了要造成像這存在一樣的被造物,像他一樣有意志,因而出現。請別以為這兩種看法,一種早就為我們持有,一種是逐漸形成的。事實上,凡是有會思想的人存在的地方,就有這兩種看法出現。同時請注意,我們不能像通常說的,用科學來找出那種看法對。科學靠實驗,靠觀察事物的行為,每一則科學陳述,不問看來如何複雜,到頭來只不過想指出:「我一月十五日清早兩點二十分鐘將望遠鏡對住天空某一部份,見到什麽什麼,」或者「我將這種東西放進試驗管,加熱到某種溫度,發生了如此如此的現象。」不要以為我這樣說是反對科學,我只是指出科學的任務罷了。一個人越有科學頭腦,越會(我相信)同意我所說的科學的任務是如此;很有用,也很必要。可是,為什麼天空會有那些東西在那裡呢?這些科學觀察到的東西後面,有沒有一種什麽特別的力量在那裡呢?這種問法是不科學的。要是那裡有一種「後面的東西」,不是永不讓人發現,便得循不同的途徑讓人發現。說有這種東西存在,或說沒有這種東西存在,都不是科學有能力提出來說的。真正的科學家通常也不說這種話。通常只有新聞記者和普及科學小說家,從教科書裡頭找來一些似科學實非科學的一鱗半爪,大說一通。歸根結底,仍是常識問題。即令科學發展到十全十美,可以說明全宇宙中的每一事物,可是對「為什麼會有宇宙?」「為什麽宇宙會以現在的方式發展?」「宇宙有意義嗎?」等等問題,顯然仍舊無法解答。
這樣看來,豈非絕望?幸虧在全宇宙中有一樣東西,而且是唯一的一樣,我們可以從他那裡得至比外在觀察更多的資料。
這東西就是「人」。我們不止觀察人,我們就是人自己。我們可以說有內幕資料,知道內情。正因為如此,我們知道人能發覺自己受一種道德律的支配,這律不是人發明出來的,也不能不理他,而且我們知道非遵守他不可。
無論是誰,若像研究電流、蔬菜一樣,從外面來研究人,要是他不懂我們的語言,是沒法從我們得到資料來了解我們的內心;全靠外面的觀察來認識人,決無法取得證據,證明人有這種道德律。他怎麼能得到呢?他憑觀察只能見到我們外在的行為,而道德律所管轄的是人應該怎樣行為。同樣,要是在可以觀察到的事實的後面,例如前面說過的石頭或者天氣的後面,還有一種力量,我們單靠外在的觀察,永無法發現這律。問題因此陷入這樣一種情況;我們想找出宇宙究竟是不是偶然發生,抑或後面有種力量使他成形,發展到今天這個樣子。
而這種力量,要是存在的話,不會是一個可以觀察到的事實,而是一種實體,這實體創造事實,若只憑觀察這些事實卻發現不到他。要解答是不是確有這一種力量存在,只有靠研究人。而我們研究人的結果,的確找到了這個力量。
讓我們倒過來說:要是在宇宙之外有一種左右宇宙的力量,他不能像宇宙中的事實那樣出現在我們眼前;就像我們可以見到一間屋子的牆、樓梯、火爐等等,卻見不到設計和建造這房子的建築師一樣。唯一能叫這力量出現的方法,是從我們裡面去找。我們裡頭是不是感到一種影響力,一個驅使的力量,要我們照某種方式去行動。而這正是我們在自己裡面所發現的。
這豈能不引起我們的懷疑?因為從唯一的可以找到答案的個案中,你得到的答案是「肯定』;而在其他找不到答案的個案中,你卻知道為什麽找不到。假設有人問我,要是我見到一個著藍色制服的人,從街的一頭走來,在每家屋門口放一個紙袋。我怎能看出袋裡頭裝的是信呢?我的答覆是:「因為那人放在我門口的同樣的紙袋,裡頭裝的是信。」他聽後不同意,他說:「可是你沒有見過他人接到的紙袋裡面裝的東西呀。」我會回答說:「當然沒有見過,也不應該那樣做,因為那些信不是寫給我的。我只是根據我可以拆開的信封來說明我無權開拆的其他信封中的內容。」關於宇宙後面的那種力量的解答也是如此。
我有權拆開的唯一信封是「人」,我拆開他,特別拆開的是我自己時,我發現我不是靠我自己來存在,我受一條律的支配,那「人」或那「物」要我遵守某種方式行動。我當然不會說,要是我走進石頭或者樹裡頭,我會發現和存在我裡頭同樣的東西;就像我不會說,這條街上每家人收到的都是像我收到的同樣的信件。但我應該可以在石頭裡發現,石頭得服從地心吸力。
發信的人寫信給我,希望我裡頭的人性之律會叫我去收他的信。 同樣,我們拋出一塊石頭,也會希望石頭順從石性之律跌落地上。從收信和石頭跌下來這兩件事,都應該叫我們看出,在這事實背後,有個「發信的人「,有個力量,或是引導者,或是總指揮。
別以為我急於想把基督信仰中的上帝推出來。從現在到介紹基督教的神學,其 還有好長一段路得走。我說到現在,只說明了有種左右宇宙的東西,從我看來,這是一條促人走正路的律。要是我走錯了路,做錯了事,這律會讓我覺得不舒服,會告訴我得對所做的錯事負責。我認為我們應該說,這力量不像我們已經知道的任何事物,他是有意志的。其他我們知道的東西都不外是物質,物質當然不會給你發命令,教你做什麼。物質也不用有意志,更不用像人。
下一章我們試進一步來認識這律和這力量。但請注意,一百年來,推銷上帝的言論可真不少,這可不是我要做的事,千萬別以為我要推介什麼。
【附註:本文原為電台廣播,因受時間限制,我只說了唯物論和宗教論兩個觀點。在這二者間還有一種叫做「生命力論」或者「創造演進說」、「意外演進說」的哲學。其中主張此說、警語連篇的當推蕭伯納,但最有深度的應推法國哲學家伯格森(Bergson,1859-1941)。主張此說的,認為地球上的生命從最低級的形狀「發展」到成為人,其間的小小變化,不是由於「偶然「,而是來自一種生命力的催動,要達到他的目標。
對提倡此說的人,我們得問,他們所謂的生命力,究竟有無意志。如果有,這個「讓生命發生,並趨完美的意志」其實就是上帝。那麼,他們的主張便和宗教觀一樣了。要是不是上帝,那麼沒有意志的東西何能「催動」,何能有「目標」?這就成了此說不能成立的致命傷。許多人覺得「創造進化說」有吸引力,因為他可以給人相信有上帝存在的舒服感,但是用不箸去承當一切比較不這樣舒服的後果。
你身心舒暢,太陽照在你身上,而你不想去相信整個宇宙只是原子的機械跳躍,願意想像有一種巨大的神秘力量,在時間裡載著你不斷在地殼上翻滾向上,當然很愉快。可是,假若你打算做點卑鄙低劣的什麼事時,那股所謂的生命力,因為他是一種盲目的力量,沒有道德感,也沒有意志,你不會像專門找你麻煩的上帝來干涉你,生命力變成了一位馴伏的上帝。你要他的時候,可以叫他出來,不過他不會幹涉你做什麽。你得到有宗教信仰的一切快慰,但不用付出代價。你能說「生命力說」不是這世上異想天開的人最偉大的成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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