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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神學(章力生)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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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mplate:系統神學(章力生)卷三

卷三 人類論 第壹章 人類的起源

壹 緒言

在神學的系統上,從「上帝論」轉到「人類論」,乃為順理成章之事。因為人乃是上帝登峰造極的創造,人不但為其創造之極峰,且又為其特別關愛的對象。上帝在聖經裡面的啟示,不是僅僅給人類,而系與人類切身有關。質言之,上帝的啟示不是抽象空洞的,而乃和他受造之物,尤其是人類,有具體真切的關係。更明顯的講,上帝的啟示,實乃關乎人類的禍福,尤其是上帝如何準備救贖人類的記錄,而人類在其中乃占中心的地位。為求正確認識人類與上帝的關係,所以在「上帝論」以後,須立刻講「人類論」。

可是系統神學中的「人類論」,並非社會科學中的「人類學」,二者在英文均為Anthropology,但兩者的意義乃各不同,不可混淆。一般的「人類學」,乃是講人類的原始與歷史,生理的結構,心理的特質,尤其是關於不同的種族在人種上、語言上、文化上和宗教上的演變與發展;但神學上的人類論,乃是根據聖經的啟示,來研究人類與上帝之間的關係,及其對上帝應有之地位,應持的態度。凡此一切皆應以聖經為基準,從上帝的話語來光照我們,俾明上帝關於人類問題的教訓。並且進而詳究關於人類的來源、本性,原有地位,考驗犯罪墮落、罪惡本質,以及始祖亞當的罪對他及其後裔的影響。


貳 聖經的教訓

人類的起源,在聖經開宗明義的創世記第一章二十六、二十七節,有明白的記載:「上帝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里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上帝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在創世記第二章說:「耶和華上帝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

在這個記載裡面,乃有兩個要點:其一,人的身體,乃是上帝直接造的,不是生長的,也非循序漸漸發展起來的。其二,人的靈魂乃是從上帝而來的。「上帝將生氣吹在」人裡面,這才使他成為人,而且帶著上帝的形像。

許多人推論,靈魂乃從上帝本質中流出來的(particu spiritus divini in corpore inclusa)。這乃是所謂「流出說」,乃是一種異端,曾被初期教父強烈反對,且被教會駁斥,認為此說乃有違上帝的本性。這種學說不啻以為上帝的本質乃是可以分割的,且可傳給沒有他屬性的人,從而和墮落的人類的靈魂一樣,也可降低他的品質。

高級批評者說,創世記的作者把創世記第一章第一節至第二章第三節和第二章第四節至二十五節兩件有關創世的敘述湊合在一起;其實這二者乃是獨立的,而且互相衝突的。但是賴特勞氏(Laidlaw)在其所著《聖經的人類論》中雖承認這段敘述有兩種來源,但卻否認有兩種不同的創世的敘述。他所以否認創世記第二章是一種不同的創世的記載,乃是因為創世記第二章第四節說:「創造天地的來歷,在耶和華上帝造天地的日子,乃是這樣。」創世記中常有「……的後代記在下面」一語,這乃提示我們,這乃是講他們的家世,而非指他們的根源與開始。第一種記載,乃是講上帝創造天地萬物先後的次序,但第二種記載乃是講人與萬物的關係,只是指示我們,上帝在造人以前所造的萬物,乃是為人類預備適宜的住處,並使他治理這地,管理萬物,作萬物之王。這又曉諭人類在上帝創造萬物中所處的地位,世界的動植物都環繞他,使人類開始他的歷史。所以人類在上帝創世的計劃中,乃有和萬物不同的顯著的特點:


一、人類創造乃先有上帝的計劃

聖經作者,被聖靈感動,在寫到創造人的計劃的時候,上帝乃先有一個會議,所以在創世記第一章二十六節說:「上帝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接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一般教會對於「我們」二字的解釋,大都以上帝三位一體為根據。可是有些學者卻以為這「多數」乃是指榮威;還有些學者,則認為這乃是上帝和天使多次的商議;更有些人則又以為這「多數」乃為自我鼓吹,虛張聲勢。這三種說法,都不確當。第一種說法,乃言之過早,因這乃為以後的事。第二種說法乃不可能,因為這乃將天使視為和上帝同工的造物主,而人類將成為照天使的形像造的,宵有是理。第三種說法乃更不成理,乃為荒謬之論。一無是處。


二、人類創造乃上帝直接的作為

上帝創造人以前所造之物,不是直接創造的。例如說:「地要發生青草和結種子的菜蔬,並結果子的樹木,各從其類。」……「水要多多滋生有生命的物」……「地要生出活物來,各從其類……」但是關於造人則不同,乃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上帝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創一26、27)。這乃和其他被造物不同,乃是不用「媒介物」的。他雖曾用地上的塵土,但這僅為軀體,不是靈魂。上帝造人,乃「將生氣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創二7)


三、人類創造乃是照上帝的形像

上帝造魚,造飛鳥,造動物,乃都是「各從其類」。但創造人類,便非如此,更非照下級的動物而造。關於造人,上帝特鄭重宣稱:「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這樣鄭重的宣稱,乃要我們注意,上帝創造人類,乃是和萬物不同的。我國成語說,「人為萬物之靈。」


四、人類本性乃有兩種不同元素

創世記第二章七節指示我們,人類軀體的來源乃和靈魂的來源是完全不同的。軀體乃是用地上的塵土而造,乃為用已經存在的物質所造的產品;但是靈魂的創造,則並非用已經存在的物質,而乃是從一種新的本質而來。嚴格言之,這乃是上帝一種新作為。「耶和華上帝……將生氣吹在(人)鼻孔里,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這句話便清楚宣示,人乃有兩重的本質或元素,此乃可用其他經文作引證。例如傳道書第十二章說:「塵土仍歸於地,靈仍歸於賜靈的上帝。」馬太福音第十章二十八節主耶穌說:「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路加福音第八章五十四、五十五節說:「耶穌拉著她的手,呼叫說:『女兒,起來吧!』她的靈魂便回來,她就立刻起來了。」哥林多後書第五章一至八節說:「……我們時常坦然無懼,並且曉得我們住在身內,便與主相離。因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我們坦然無懼,是更願意離開身體與主同住。」腓立比書第一章二十一至二十三節說:「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但我在肉身活著,若成就我工夫的果子,……我正在兩難之間,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觀此可知,人乃有兩種不同的元素,一為肉身,二為上帝吹進的生氣(靈),由於這兩者之結合,人「就成了有靈的活人」。


五、人類在萬物中有崇高的地位

人類在一切受造之物之中,乃處頂點,他有崇高的地位,乃為萬物之王,治理全地,管理萬物(參創一25;詩八4、9)。這乃由上帝命定,這雖是人類的權利,也是他們的責任,所以應當順服上帝的旨意,達成他的願望;這才能使他們的治權,能夠彰顯天地萬物的主宰造物之主,全能上帝的榮耀。


叄 反聖經學說

一、自生說(自然發生說)(Doctrine of spon- taneou S Generation)

此說以為人乃是從地上自然發生出來的(terrigena),他們認為地里乃藏著豐富的活的生物的胚種,在環境有利之時,便發展起來,成為生命,這乃是地球上一切動植物的根源。此說淵源甚古,但是近代的哲學和科學,卻用各種方式,把它重振起來。凡是不信位格的上帝存在的人自然不信上帝創造天地萬物和人類之說。從神學的觀點來說,自必反對這種學說。一般的自然哲學和科學都不信上帝是萬物之起因,不信上帝造人。初期教父,對於當時希臘羅馬哲學家所倡之邪說,早已起而「竭力的爭辯」;而今之教會復一致對於自然科學與哲學之謬論加以駁斥。人和其他動物既是從地里自然發生,但為什麼現在不再自然發生出來,事實勝於雄辯,此即可證此說之妄。


二、進化論

1.進化論之概念——進化論乃有不同的說法。有些人說人乃是「似人猿」(Anthropoid)的後裔;也有人說,人和高級猿乃有一個共同的祖先。然而無論其說法如何,他們都確認人乃是從下級動物,完全照自然的程序,並受先天力量的控制,遺傳下來的。進化論有一個基本原則,就是在獸與人之間必有嚴格的連結,其間絕對不容中斷,否則此說便不能成立。所以整個進化論的過程,自起初到末了,必受先天力量(inherent forces)的嚴格控制。

還有一些神學家倡一種「有神的進化論」(Theistic Evolution),把進化視為上帝施展他工作的方法。或則意指進化乃是上帝把無機的與有機的,理性的與無理性的受造物兩相構通起來。但是兩者構通,其間乃有無法逾越之鴻溝,此即「缺失之環」,此則進化論者,實不能自圓其說。此說冠以「有神論」的美名,致為許多神學家所接受,天主教方面對此說尤表贊同。但進化論在本質上,乃大有可議之處,容再詳論。

2.進化論之代表——­­­進化論一義,須就各家學說,分別說明,「進化」一詞,其首加明用者,乃為第十五世紀的柯舍納氏(Nicolaces Cusanas l401一1464)。他說「線乃點之進化」,此乃就數理而言。世人雖都以達爾文為進化論的開祖,其實拉馬克(Lamarck)可說是他們的先鋒。拉氏為法國自然主義者,他以為一切植物,動物,乃至人類,都是從簡單的胚種進化而來。他雖相信上帝的存在,但是他以為上帝僅僅創造物質,以後他就不管;我們的生命,以及各種生物和心意,都是由無知無覺的物質及其能力發展而來。易言之,生命乃是自然發生的,不是從神而來。拉氏的學說,有三大要點:(a)因為萬物生存的環境不斷的變遷,因此促動萬物新的欲望與需要。(b)因為新的欲望,便激發新的行動,從而養成新的習慣。(c)這些新的行動和習慣,便發生新陳代謝的作用,使不用的器官漸漸消失,而產生各種新的器官。其次是達爾文(Charles Darwin),他在《物種原始》一書中說:「一切動植物,都是從一種原型(Prototype)而來;一切有器官的生物,乃是從一個原始的型態(Pri-mondial Form)遺傳下來」。易言之,都不是從神而來。達爾文的學說,有四大要點:(a)遺傳說,例如有其父必有其子。(b)變說,雖「有其父,必有其子」,但和他們的祖先有若干不同。(c)「生存競爭」說,動植物生長是幾何級數的,因為養生之物,供不應求,故必競爭,始能生存。(d)「適者生存」說,由於「自然淘汰」,只有最優秀的始能生存,此即所謂「優勝劣敗」。其三為華勒斯(Alfred Rumel Wallace),華氏為英國自然哲學家,嘗赴南美印度,考求生物史的資料,搜集標本,發明「自然淘汰說」,與達爾文不謀而合,因此達爾文始公布其說,出版其書。其四為赫胥黎(Thomas Henry Huxley),亦為英之自然哲學家,嘗週遊紐幾內亞與澳洲各地,考察海產動物,多所發明,倡進化論。其五為斯賓塞(Herbert Spencer),斯氏不僅治生物學,對於心理學、社會學、教育學均有著作。達爾文的進化論,僅限生物學,斯氏始把它綜合其他科學,加以發揚光大。其六為海克兒(Ernst Heinrich Hackel),海氏為德國生物學家,他復將達爾文、赫胥黎的學說,擴而大之,應用到宗教哲學方面。其七為羅曼納(George Q.Romanes)亦維護進化論,並以之應用在發生心理學,自成一家。此外還有魏思曼(Weismann),耿弗理(Devries)和孟德兒(Mendel),他們對達爾文的遺傳學說,持有不同的意見。達爾文以為後天的特性(Acquired Characteristics)是能夠遺傳的;惟魏思曼則反其說,他經精密考察,獲得充分的證據,證明後天的特性不能遺傳,其說頗得學者的擁護,此實為對於達爾文的進化論一個重大的打擊。


肆 進化論的批判

進化論者號稱科學,竟斥上帝創造論為迷信,殊不知進化論並不科學。科學重客觀事實,此說則全屬主觀的空想;科學重證據,此說乃為毫無根據的虛構;且遭科學家的駁斥,認為乃是兒戲的假設。甚至進化論者自己也自相矛盾,駁斥修正,莫哀一是。最後以為是進化論的「開祖」達爾文自己;也恍然大悟,根本痛悔。

茲將(甲)神學家;(乙)科學家,(丙)進化論者自己對此說之批判,分述如後:


一、神學家的批判

1.神學家柏可富(Louis Berkhof)說,「達爾文想從五種論據,證明人類乃是從「似人猿」(Anthropoid Ape),或稱「類人猿」變成的,此即(a)人和高等動物結構相似論;(b)胚胎論;(c)不完全器官論(Rudimentany Organs);(d)血液論;(e)人類原始論。但這五種論據乃都不可靠。(a)、(b)兩說,據生物學家研究結果的報告,人獸並無結構上的相似性(structural similarity),僅有發生學的相關性(genetic relationship)。(c)科學家並不認為所謂人類的退化器官乃是由動物而來。(d)最近化驗的結果,發現人獸之血,乃有本質上的不同。(e)人從猿猴進化而來,至今沒有找到「缺失之環」(Missing Link)。他們花了許多心血找到所謂「爪哇人」……等等,照科學家鑑定,實在毫無價值,有些骨頭到底是人的抑或是獸的,根本沒有定論。除此以外,進化論者還有更嚴重的難題,便是關於人獸更大的異點,如人類的心靈,他們的智慧、語文、良知和宗教,進化論者都不能作合理的解答。關於這個問題,當於下文再加詳論。


2.神學家霍祺(Charles Hodge)對於進化論的批判,計有四點。其一:進化論者把萬物之靈的人和小小的蚊蟲,視為出於同源,而且要經過幾百萬萬年的過程始成為人。此種學說,不待智者,必大為震驚,實為科學界之恥辱。無怪當此說發表的時候,科學界大為震怒;徒以迎合時代的潮流,世人惑於進化論之美名,故能風行一時。其二:這種學說,乃是建立在一種絕對不可靠的假設上面,便是把沒有生命的物質,當作能夠思想設計,並且好像無所不能,這不但絕不可能,而且荒謬絕倫!拉馬克說,上帝僅造物質,達爾文說,上帝僅造沒有理智的細胞,以後上帝便不過問,就由那些沒有理智的細胞和物質,照著所謂自然律自動地變成植物動物,乃至萬物之靈的人類。這些沒有理智的細胞和物質,幾如無所不能的上帝,甯有是理!這又等於說,一幅美麗的圖畫,一篇優美的文學作品,乃是由一些顏料,一些墨水,自己作成的,試問有誰能信呢?其三:達爾文等,雖非無神主義者,但是他們的想法和說法卻正和無神主義者異曲同工。因為照達爾文的說法,上帝在幾百萬年以前,造了一些胚種,從此上帝便不管宇宙萬物,好像沒有上帝一樣。他把有神論者所相信的上帝心智奇妙的作為,都認為僅系物質的原因,乃為自然界無數次湊巧的動作。達氏復反對聖經上帝照他們自己的形像和樣式造人之說。在他所著的《人類的血統》(Descent of Man)一書中說,人乃是從猿猴演進而成。他雖信有上帝,卻是宣傳無神主義,實屬矛盾。其四:此種學說,乃是一種無可證驗的幻想。一切的生物,乃是從一個原始的胚種經過了五百萬萬年演進的過程而來;不但如此,甚至連本能、智力、德性也都是從這同一個源頭,經同一個歷程而來,這種學說,實在比印度的神話,更為虛玄,殊難置信。


二、科學家的批判

進化論反對上帝創造說,斥為迷信,世人惑於其說,盲從附和,以為合於科學;殊不知當此說於一八五八年發表之時,科學界便大為震怒。當時的博物學雜誌(Annals and Magazine of Natural Science),即刊有著名博物學家阿格錫(M. Agassiz)的論文,從科學的立場抨擊達爾文。一八六○年英國利物浦文哲協會(Literary and Philosophical Society)在所出的專刊中,特以此文刊入;該刊之中,並有柯霖湖博士(Dr.Collingwood)一文,擁護阿氏駁斥達爾文之論;倫敦大學解剖學教授吳德博士(Dr. Wood)在他所著的《人類始祖》(Ancestor of Men)一書中說,「他們用盡心計,所制的各種圖片,根本等於痴人說夢,實在沒有絲毫價值」。著名科學家佛蘭明氏(Fleming)說,「那些稱猿猴為『人類堂兄弟』或『人類至親」的人,制了圖片,刊載雜誌,實為一種欺世惑眾的罪行」。史各脫博士(Dr.D.H.Scott)說,「進化論在科學上毫無可靠的事實。」弗萊希曼博士(Dr. Fleischmann of Enlangcn)說,「進化論乃為絕無事實可證的『幻想』。」季特博士(Dr. B. Kidd)說,「進化論乃是一種駭人聽聞,愚不可及的假設」。

班納氏(E.C.Payne)在其所著《上帝創造的印記》一書中說,「據進化論者說,幾百萬年以前,地上是沒有動物的,只在海里有一些沒有骨頭的像鮫魚一樣的生物。在那個時候,根本沒有骨頭這種東西。」「但進化論者又說,海洋里的鮫魚,過了幾百萬年以後,忽然心血來潮,要到江河裡去探險,孰知事有湊巧,結果到了鹽水湖裡,阻斷了到江河之路,而湖水後來又潮趨乾涸,這些鮫魚要想在淤泥中跳動,便長出一些骨質的鰭來,結果就長出兩條腿,後來終於生出四條腿來。為著適應環境,呼吸系統也不得不改變,以後又作新的打算和計劃,由是隨著一定的程序,從爬蟲類、鳥類、哺乳類,最後進化成人。這種欺哄小孩的胡說,等於痴人說夢;孰知那些神經正常的人,在所謂科學昌明時代,不但信以為真,且後大為鼓吹,實令人啼笑皆非。」「其實若講進化論,用不著那些進化論者替上帝設想,要費幾百萬年的工夫。例如一隻青蛙,起先僅為一個小卵,後成一條小魚,以後便生兩條前腿,再後又生兩後腿,最後掉去尾巴成為青蛙,跳到岸上。又如一個雞蛋,變成一隻小雞;又如一條醜陋軟弱,艱於爬動的毛蟲,變成一隻美麗而能飛翔的蝴蝶,不僅外形完全改變,其整個性格,生活方式,也徹底改變,而且不用幾百萬年,都只要幾天或幾星期的工夫,這乃是上帝創造的奇工。」「『深哉!上帝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他的判斷何其難測!他的蹤跡何其難尋!」(羅一一33)用不著進化論者作他的謀士。而且上帝創造萬物,乃是『各從其類』,最後才照他形像和他的樣式造人,人並非從動物進化而成。如果要照進化論的說法,先從植物進化為魚,魚又進化為爬蟲,爬蟲進化為鳥,鳥類進化……為人,試問為什麼這種進化的程序忽然停頓?」「在美國某著名的博物院裡,陳列著一個有名的『猿人』,使萬物之靈的人類,作為獸類的後裔,這誠為科學界的恥辱,也是人類智慧的恥辱。」 美國德州科學院(Texas Science Academy)商特博士(Dr.D. E.Sanden)對於人類和禽獸根本的不同,提出十二個特點,認為進化論乃有十二個難關。第一關是數學——秦雅各爵士(Sir James Jean)在其所著《宇宙的奧秘》一書中說,上帝乃為一大數學家,貝爾氏(Eric T.Bell)在其《人類與數學》一書中說,人類有數學的天性,即遠在古代,人類已知天文、明物理、能造曆法、建宮殿。但禽獸至今不通數學,此為人獸根本不同之第一點。第二關是語文——芝加哥大學米特教授(George H. Mead)說,語文為人所為人之特徵,亦人獸不同之界。其他動物,雖鸚鵡能夠學語,鴿子能唧咕通情,猴子能彼此「談天」,但並無精確的語文,尤不能吟詩作文,著書立說。語言文字,乃為上帝賦予人類之特殊恩賜,亦為通神(祈禱)之媒介。主耶穌為上帝之「道」,吾人當運用此恩賜,「以文載道」,以口傳道,向神讚美,感恩祈禱。若倡進化論,以文否認上帝的創造,以口褻瀆聖善的真神,乃是忘恩負義,大逆不道。第三關乃為發明──鳥僅能作巢,狐狸僅能作侗,但並不能改進,更不能創造發明。猴子可加訓練,使能騎自行車,但卻不能駕駛汽車,更不能造車,不能開設工廠,建實驗室。人乃是照上帝的形像而造,上帝乃是創造天地萬物之主,上帝命令人「治理這地」,管理萬物(創一26、28),故人有智慧,能創造發明,改進其生活方式。第四關是人體的結構——上帝「從一本造出萬族」(徒一七26),「凡肉體各有不同:人是一樣,獸又是一樣,鳥又是一樣」(林前一五39)。人獸之間,不能輸血。主耶穌降世,乃是「成為人的樣式」(腓二7)。第五關是人類的形像——人乃是照著上帝的形像和樣式而造,倘使人的腳像牛的蹄,人的膀臂像鳥的腿,人的口鼻像豬的口鼻,則便不倫不類,不能表現上帝的智慧、能力、慈愛和榮美。第六關是德性──禽獸沒有道德律,無所謂犯罪行義的道德觀念。但人能為非作惡,犯法倡亂;也能悲天憫人,救苦濟難。有彼得和保羅至死忠心,也有賣主的猶大。人有自然律,也有道德律,如果違反道德律,則必墮落痛苦,但禽獸僅有自然律,而無道德律。燕子按著季節,飛來飛去,這是自然律,並非遵行道德律。犬雖能守夜,對主人忠心,但這乃出於自然律,並非道德律。第七關是良心──此乃上帝在人心中的呼聲,人若作惡,便受良心責備,能在上帝面前認罪痛悔。一個印第安人,雖無高度文化,卻能形容其犯罪的良心不安,好像一片三角玻璃刺透其心;但禽獸則無良心責備,不能祈禱認罪。第八關是功罪影響——人的品性作為,對於社會國家,天下後世,為禍為福,乃有重大影響。人可作罪惡的奴僕,亦可為義的器具(羅六13一17)。但禽獸的生活,則無社會和歷史的影響。第九關是靈性——禽獸不知得罪上帝,不能向其傳道,如果要它認罪,等於對牛彈琴;但人聽了福音便能認罪悔改,皈依救主。第十關是重生——人悔改得救以後,便能重生,成為新造之人,舊事已過,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羅六4;林後五17)。一個為非作惡的盜匪,真正得救重生以後,便能成為謙卑敬虔的聖徒。第十一關是復活——此乃上帝對人特別的應許,聖徒榮耀的盼望。血肉之體,不能承受上帝的國,禽獸與主的救贖工作,主的復活毫無關係,因為沒有靈命,也無復活的應許。但人乃「是天上的國民」,一個重生得救的人,便和「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到主再來之時,其「卑賤的身體」便要「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那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 一同被提到雲里,在空中與主相遇……和主永遠同在」(參弗二6;腓三20、21;帖前四16、17;西三4;約壹三2)。第十二關是永生——禽獸既沒有靈命,不能重生。沒有復活的應許,所以沒有來生和永生的盼望。但是「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主耶穌「他已經把死廢去,藉著福音,將不能壞的生命彰顯出來」(提後一10)。救主來臨之時「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林前一五52、53)。那時我們在新天新地,「上帝要擦去我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啟二一4)。

上文所提的深負時望的阿格錫,他乃是一位卓越生物學家,對於博物學復有劃時代的創見和貢獻,他的話,實深足代表科學家反對進化論的意見。他有一次在哈佛大學比較動物博物館講演,公開反對進化論說,「從古生物的研究中,可以證明的那種從下等動物演進為高等動物的學說,乃是一種違反自然,毫無根據的謬論」,「從動物生活各種不同的現象中,仍可發覺其有一致的地方,這便可證明上帝造物乃有一個整個的同一的計劃」,「我們的世界,決不是各種無意識的有機物的力量造成的結果,而乃是一位有意識的,全知全能的上帝創造的傑作」。阿氏又在《博物學研究法》一書中說,「我覺得一般博物學家,乃都在那裡追逐一個幽靈,要想用進化論的觀點,從動物世界中——一種唯物論的等級發展,來解決人類創造問題。他們想用這種簡單的方法,輕易解決人類起源的奧秘問題,無疑的乃屬幼稚可哂,又證人類知識之貧乏可憐。從上帝創造宇宙萬物作為之偉大奇妙來看,他的智慧決不會像人那樣幼稚,僅把猴子變成人類。何況,這種唯物幼稚的解釋,和自然演進的道理,乃是根本自相牴觸的,和胚胎學、古生物學的事實,是絕對不符的;在胚胎學裡,絕對沒有一個事實,可以證明進化論是合理無誤的。猿猴之不能演變為人,正如古代鍊金術者,不能把下級金屬變成金子一樣。『各從其類』(創一21-25),乃是上帝創造的計劃。人類僅能生養,但物種的由來,則為上帝的創造」。


三、進化論者自我的批判與最後的悔悟

進化論既在科學上有其偏差,所以進化論者自己也常自我批判,不斷加以修正。例如一八六四年斯賓塞修改拉馬克的學說,提倡「微芽說」;以後魏恩曼又提倡「生物細胞淘汰說」,又把拉馬克和斯賓塞之學說完全否認。到了二十世紀,遺傳學興起,進化論又遭到一個打擊,雖狄弗里修正了達爾文之說,仍是遇到嚴重的困難。魏恩曼的學說雖獲得學者的擁護,後又被摩根學派取而代之。可證他們乃是立說紛紜,莫衷一是。所以進化論者,亦深感難於自圓其說,不能不廢然而返,從而徹悟上帝的大能,及其創造的智慧。

例如,斯賓塞不能不承認萬物乃係一種不可思議的無限的大能所產生,此種大能,必為創造萬物之上帝。華勒斯(Wallace)亦反對達爾文之自然淘汰說,謂在人心以外,人心之上,必有一位超乎自然和宇宙的本體,此即上帝,遂放棄他們無神論。赫胥黎(Huxley)對達爾文的書,亦發生反感,謂乃是對「目的論」(Teleology)的致命打擊!海克兒(Hsckel)本為唯物無神的進化論者,亦承認進化論之謬妄。熱烈擁護進化論的羅曼納(Romanes)且於逝世之前,皈依基督。

最後達爾文自己,也恍然大悟,悔悟前非。達氏為研究人類根源和發展,曾赴南美,發現該處有一種土人,身材矮小,簡直和一般動物無異,且與禽獸為伍,環境惡劣,而且體格多不健全,腦力則和發育不健全的低能兒童一樣,因此加以徹底研究,認為這種土人,必須經過無數悠久的年代的教育與訓練,始能達到一般文明人的水準。孰知過了不多幾年,達氏重遊南美,研究這些土人,已經大大進步,使其大為驚奇。這些原與禽獸為伍的土人,不僅衣冠楚楚,而且能讀能寫,他們又復有學校,有教堂,已經達到文明人的水準。因此達氏不得不自承其以往的錯誤,乃忽略了一個重大因素,便是上帝。因為從上次他離開南美之後,便有傳道人前往宣揚福音,經上帝聖靈大能的感化,這些土人,已經成為「新造的人」(林後五17),這絕非他的自然淘汰說所能解釋。世人都假達爾文之名,提倡進化論,殊不知達氏到了晚年,深悔其早年所著的書,實都謬妄,他恨不得收回他的著作。在其臨終之前,常在病榻讀經,並時喃喃自語「聖潔的上帝」,「偉大的上帝」,「無比的救主」!據當時看顧達氏的何伯夫人(Lady Hope)所作的見證說,「達氏在臨終之前,異常悔恨,自承其所倡的進化論,乃為年少無知的時候,所作的懸測與空想,萬不料他的書竟成燎原之火,世人把它當作一種宗教」!

基上所論,一切反聖經的學說,都難成立,人類的起源,當以聖經──上帝的話語為依歸。「上帝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耶和華上帝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創一26,二7)。人類的起源,既非自然發生,也非由於進化,乃是天父上帝的創造。 本書為未授權圖書,源自網絡,在此刊登只為交流學習之用,請勿用於其它目的,謝謝。若侵犯了您的版權,請來函告知刪除。 電郵 ccwiki@ccwiki.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