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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載懸疑》第十一章 他改變了我的生命

出自基督徒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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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ook.png 聲明:本文主要摘自網頁《千載懸疑》第十一章 他改變了我的生命, 以便基督徒朋友作資料查詢和學習之用。無任何商業目的!
《千載懸疑》
序言
第一章有何分別?
第二章 主?騙子?還是瘋子?
第三章 那麼科學又如何?
第四章 聖經的記載可靠嗎?
第五章 誰肯為謊話而犧牲性命?
第六章 死的彌賽亞又有什麼用呢?
第七章 你聽過掃羅這個人嗎?
第八章 復活呢?還是……
第九章 可否請真的彌賽亞起來?
第十章 還有其他方法嗎?
第十一章 他改變了我的生命

耶穌基督是活著的。今天我仍然活著又為主而工作這事實就表明耶穌基督的確是從死人中復活了。

亞圭那(Thomas Aquinas)寫道:「每一個人靈魂的深處都渴慕得著快樂和生命的意義。」從少年時代開始我就想生活得快樂。其實這個想法也沒有什麼不對的地方。我希望能夠成為世界上最快樂的人之一。我亦想生活得有意義。我喜歡尋求問題的答案。「我是誰?」「我為什麼樣會生存在這個世界上?」「我將往何處?」

我更想生活得自由。我希望能夠成為世界上最自由的人之一。自由對我來說並不是任意而行。任何人都有可以隨意而行,事實上很多人就是這樣活著。我說的自由是「有能力去做你知道應該要做的事。」大多數人都知道他們應該要做什麼,只是他們沒有能力實行出來。因此,他們是不自由的。

我們開始去找尋答案。我發覺差不多所有人都屬於某種宗教,所以我亦不甘後人,開始在教會中尋找。只是我一定是找錯教會了。你們或許有些人會明白我的意思:我覺得在外面比在教會裡還好過一點。那時我是舉凡聚會都參加的

我一向都非常現實,倘若有什麼是行不通的,我就會放棄。結果我放棄了宗教。那時宗教對我來說不過是一種無關痛癢的例行公事。大抵很多人也有此同感吧。

於是我又想,名聲會不會是答案?成為一個領袖,投身致力於某些思想,使自己變成街知巷聞的響噹噹人物,這樣可能會使我得到滿足。在我念大學的第一年,學生領袖是學校中風頭最勁的人物。我亦成功地爭取到一年班班主席的職位。成為校園之內的風頭人物的確令人有點飄飄然的感覺,到處都有人叫你的名字,你有權力作重要的決定,又可以支配大學所撥出的公費、學生會的會費,請你自己喜歡的講員。這一切都使我覺得非常滿意,只是它和其他我所試過的東西一樣,每況愈下。星期一早上醒來的時候,我總是覺得有點頭痛,心裡想:「唉,前面還有五日。」我勉強支撐由星期一捱到星期五。一星期只有三晚是我覺得快樂的:星期五、星期六、星期日。然後整個惡性循環又再重新開始。

大學裡的人都被我騙倒了。他們以為我是個樂天派。在竟選期間,我們曾以「麥就是快樂」為口號。我運用學生會費,大開派對,他們卻不知道我的所謂快樂其實跟其他人的也差不了多少。我的心境因著周圍的環境而改變,如果事情順利,我就眉飛色舞。事情一團糟的時候,我亦會變的一團糟。

我就好像汪洋中的一條船,際遇就像浪一般把我拋來拋去。有一個聖經的名詞可以描繪這種生活:「地獄」。但我卻找不到什麼人有其他的生活方式,亦沒有人能夠告訴我更佳的方法或給我生活的力量。很多人可以告訴我應該要做什麼,卻沒有一個能給我實行的力量。我開始感到灰心。

我懷疑在美國的大專學生當中,沒有幾個在尋找生命的意義、真理和目的這事上,態度比我當時更真誠。那時候我還沒有找到,但我卻不知道。在大學裡我發現到一小組人:八個學生及兩名講師,他們的生活確有與別不同之處。他們似乎真的知道自己所信的是什麼。雖然我意見跟他們不同,但我卻喜歡跟他們在一起。我的一些老友不以為然,但我卻仰慕有堅定信念的人。(我沒有見過太多這樣的人,但我對他們卻是衷心的佩服)。這也是有時我寧願與激進份子相處多於與一些基督徒相處的原因,有些基督徒真是不知所謂,以致我懷疑他們當中有一半是在假裝。但這小組的人卻似乎明白自己是在幹什麼。這在大學生圈子中是不常見的。

我開始注意到這班人不單只是講講愛心,他們的確也切實把愛心行出來。他們似乎能超越於大學的緊張生活之上,其他人則被壓逼得透不過氣來。我注意到一點很重要的是他們的快樂和不受環境影響的心態。他們好像擁有一股內在及恆常的喜樂泉源。他們快樂得令人討厭,大抵吃不到的葡萄總是酸的吧。

像其他的同學一樣,別人有而我沒有的,我總想得到。那就是在校園之內單車也必須上鎖的原因。倘若教育真是問題的答案,大學應該是在道德上最理想的社會。但事實卻並不是這樣。故此,我決定要與這些神秘人物交個朋友。

兩個星期之後,我們六個學生和兩位講師都坐在學生會所的一張長桌周圍。我們的話題也開始涉及神。如果你缺乏安全感而話題又是環繞著神的時候,你會很自然地築起一道厚厚的牆。每一個校園或社區都會有這一類的人:「唔……基督教?哈哈。那是心智軟弱者的寄託,絕對不合知識分子的口味。」(通常聲音愈大的心裡的空虛感也愈強。)

他們使我感到不安。為了不讓他們以為我真的對他們感到興趣,於是,我裝出一副滿不在乎的樣子,把身子往後靠著椅背,注視著其中一位眉清目秀的女同學(我一直以為基督徒都是醜陋的),對她說:「告訴我,是什麼改變了你的生命?為什麼你們的生活水平與其他學生、領袖和教授有這麼大的分別?為什麼?」

那位女同學必定有很強的信念。她正色地望著我,嘴邊沒有絲毫笑容,然後給我一個我認為不應該在大學裡聽到的答案。她說:「耶穌基督。」我說:「噢,我沒有聽錯罷,我不要聽廢話。宗教、教會、聖經我都已受夠了。我不要那些無聊的宗教垃圾。」她還擊道:「先生、我並沒有說是宗教,我是說耶穌基督。」她指出一件我從來都不察覺的事。基督教並不是一種宗教。宗教是人試圖藉一己之力尋找達到神。基督教是神藉著耶穌基督進到人間主動進行和解。

我想對基督教誤解最大的人,在大學裡比在世界任何其他地方都多。最近我在一個研究院課程中聽見一個助教這樣說:「任何進入教會的人都會變成基督徒。」我反問道:「你行入車房會不會使你變成一架車?」它們之間根本沒有任何關係。「基督徒」是指那些信靠基督的人。

我的幾位新朋友向我挑戰,要我從理性方面審察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這個宣稱;他成為血肉之軀,生活在活生生的人群中間,為了世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他被埋葬,三日之後復活,而且能夠改變這活在二十世紀的人。

我一向都以為這不過是瘋人說夢話。事實上,我覺得很多基督徒都是白痴。這些人我遇過不少,很多時我都讓他們先發言,然後才徹頭徹尾的奚落他們一頓。在我只知基督徒都是沒腦袋的糊塗蟲。

但這些人一次又一次的向我提出挑戰。最後,我終於接受他們的挑戰,但這完全是要維護我自己的尊嚴,一心想駁倒他們。我不知道它背後有事實支持,也不知道有可供鑒辨的證據。

最後,我所得出的結論就是耶穌基督就是他所自稱的那一位。事實上,我最先著作的兩本書(鐵證待判卷一,卷二),裡面的資料都是我要用來駁倒基督教的真實性的。後來我發覺自己辦不到,反而變成了基督徒。直到現在為止,我已用了十三年時間來引證我相信耶穌基督在理智上是絕對說得通的。

然而,在那時我卻覺得非常困擾。我的心思告訴我這些全是真的,我的意志卻把我拉到相反的方向去。我發覺成為一個基督徒需要自我的完全破碎。耶穌基督向我的意志發出直接的挑戰,叫我完全信靠他。他說:「你看!我一直都站在你門口不斷叩門。倘若任何人聽見我的呼聲就給我開門,我必定進去」(啟三20筆意譯)。他是否能在海上行走或以水變酒我都不感興趣。

每一次我置身於那些熱心的基督徒之中的時候,我就會感到十分矛盾。如果你試過在心情壞的時候跟一班快樂的人在一起,你就必然明白那是一種怎麼樣的感覺。我受不了他們的快樂和我的不安強烈對比,於是我霍然站起來,跑出學生會大樓。更糟的是有時候我在晚上十時上床,但到凌晨四時還在床上輾轉反側。我知道我必須將這事弄清楚,向自己負責。我一向都是很開通的,為這緣故我對自己更不有馬虎。

就是因著我這開明的性格,我終於在一九五九年十二月九日晚上八時半,在我念大學第二年的時候,真正的成了基督徒。

有些人問我:「你怎樣知道?」我說:「你自己看吧,我就站在這裡。它改變了我的生命。」在那夜,我跪下來祈禱。我向那更新我生命的永活基督告四件事,建立了我們之間的關係。

首先、我說:「主耶穌,多謝你在十字架上為我而死。」第二、我說:「我承認在我生命中那些不討你喜悅的事,求你赦免並潔淨我。」聖經說:「你的罪雖象朱紅,我必叫它白如雪。」第三,我說:「現在,就我所知的,我將我的內心及生命的門向你打開,信靠你為我的救主並生命的主。請接管並治理我的生命,將我由里至外完全改換一新。造就我,叫我成為符合你創造願意的人。」我最後所禱告的,是「多謝你給我的信心,以致今天我有你進入我的生命之中。」這樣的信心並不是建基於無知,乃是建立在歷史的證據和事實、並神的話語上。

我知道你一定聽過不少人描述他們緊張刺激的得救經歷。但在我祈禱之後,並沒有什麼特別事情發生,一點也沒有。我的肋旁並沒有長出翅膀。事實上,在我作出決定之後,我覺得比以前更難過。我甚至有一種想嘔的感覺。我自己亦覺得莫名其妙:「喂,你現在又怎麼了?」我好像是掉進了一個無底深潭一樣。

我可以告訴你一件事:在六個月至年半之間,我發現事實並不是這樣。我的生命的確有了改變。有一次我在中部與當地一間大學的歷史系主任辯論,我提到自己的生命完全被改變過來。我還沒有說完,他便插著問:「麥道衛,你是不是說神真的在這二十世紀改變了你的生命?改變了你的那一方面呢?」四十五分鐘之後他說:「好了,夠了。」

在那段談話中,我告訴他我不安的心情。我常常都有逼自己忙這樣、忙那樣。我不能忍受孤單,找尋刺激的活動只可作暫時性的逃避。有時就是在校園內走走,我的思想也會像野馬亂奔,不受驅駕。有時我想坐下來溫習一下也不能。但在我決志接受主之後幾個月,心緒就漸漸地平服下來。不要誤會我並不是說從那時起就完全沒有問題。但是從那時開始,我卻知道怎樣去處理問題。我深覺這樣比不遇到問題還要寶貴千萬倍。

另外一樣開始改變的是我的壞脾氣。以前如果有人稍為得罪我,我就會大發雷霆、不可收拾。我還記得大學第一年的時候就是這樣差一點弄出人命。急性子可以說是我本性的一部份,我亦沒有強求去改變它。只是有一次我應該發脾氣的時候,火氣卻已消失得無影無蹤!在十四年之內我只是發過一次脾氣,它費了我六年的時間去彌補!

還有另一面是我不能引以為榮的。我提到這方面是因為很多人都需要有同樣的改變,而我又找到改變的動力:與復活及永活的基督建立關係。我所指的就是憎恨。我的生命曾經充滿過無盡的恨。它不是一種外在的動作,而是一種內在的苦恨。我對人、對事和對物都不能付以全心。跟很多人一樣,我缺乏安全感。每一個與我不同的人都對我構成威脅。

我曾憎恨一個人比世上任何人更甚。他就是我的父親。我曾恨之入骨。他是鎮上著名的醉酒鬼。如果你是出身於小城鎮,而你雙親其中一位又是酒徒,你可能會知道我在說什麼。鎮上沒有人不認識我父親。讀中學的時候,朋友常常來找我開玩笑,說我父親怎樣醉倒街頭。他們以為我不會介意。我當時亦跟他們一起笑,但讓我告訴你,我心底是充滿著淚水。有時我到牛棚去的時候,會看見母親被打得撐不起來,躺在牛糞之間。有朋友到訪的時候,我會將父親綁在牛棚里,用乾草及貨車把他圍起來,然後告訴朋友他到別處去了。我想沒有人會恨任何人比我恨父親的更深。

在我決定信靠基督之後大概五個月,一種從神藉著基督而來的愛進入我生命之中,其力量甚至將我心中的憎恨完全反轉過來。我能夠坦然地對父親說:「爸爸,我愛你。」這是出於我心底的說話。我以實際行動來支持我的態度,使我震驚不已。

在轉到另一所私立大學的期間,我曾遇到一次嚴重的交通意外。我的頸骨受傷,後來送返家中休養。我永遠不會忘記父親走進我房間時的情景。他問我說:「孩子,你怎能夠愛一個像我這樣的父親?」我說:「爸爸,六個月前我還是看不起你。」然後,我跟隨他分享我對耶穌基督所下的結論:「爸爸,我讓基督進入了我的生命。這是我不能完全解釋的,但是因為這個關係,我不但能夠去接納你,更能夠無條件地接納其他人。

四十五分鐘之後,在那房間發生了我有生以來其中一件最令我興奮的事。就是我自己家中的人,一個徹底認識我,叫我不能蒙蔽的人,對我說:「孩子,如果神能夠在我生命中作我在你身上所看見的事,我也願意抓住這機會。」就在那裡,父親跟我一同禱告,表示信靠基督。

通常來說,一個人的改變都需要好幾天、好幾個星期、好幾個月,甚至是一年。我的改變差不多是經過半年至年半的時間。然而,父親的改變就發生在我的眼前。那就好像伸手開燈掣一樣。我從來沒有,以後也沒有見過那麼快的轉變。從那時開始,父親只是摸過一次威士忌,而那次亦只是止於唇邊。我所得出的結論是,與耶穌基督建立關係會改變人的生命。

你可以取笑基督教,你可以侮辱它。但是它真有改變生命的能力。如果你真是信靠基督,你會看見耶穌基督改變你的態度及行為。

你不能勉強或強逼人接受基督教。我們每個人都要個別地對自己的生命負責任。我所能夠做到的,只不過是把我所知道的告訴你。然而,取捨卻完全在乎你自己。

或許我的禱告會幫助你:「耶穌基督,我需要你。多謝你在十字架上為我而死。求你赦免我、潔淨我。就在這個時刻,我信靠你作我的救主並生命的主。求你將我塑造成為合乎你創造我的原本意思。奉基督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