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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C:羅馬書 1
聖徒保羅的羅馬人書
注釋 及實際觀察
如果我們可以對比各章的聖經,並認同一些虔誠信徒的觀點,那麼舊約中大衛的詩篇,
新約中保羅的書信,則堪稱最耀眼的明星,它們與其他星辰在榮耀上有所不同,
整本聖經的確實是一封從天上寫給地上的書信:但所收錄的一些特別的書信,
多為保羅所寫,因為他是使徒中為首的,比其他人更為勞苦.我毫不懷疑他天生才華橫溢;悟性敏銳
表達流暢豐富; 他的情感,無論當他專注哪一方面時,都是非常熱切火熱,他的決心不乏膽識和勇敢 :
這些特質使他在歸順基督之前是一個非常熱衷於迫害基督徒的人;但當這位強人被解除武裝之後,
於是他就開始運用自己的恩賜並將其聖化,於是他變得更強了,成為技巧性最高,最熱心的傳道人;
在拯救人的靈魂方面無人能望其項背.在聖經正典中有他寫的十四封書信;
在他服事的生涯中他很可能寫下了更多的書信,也許也是於教訓督責等等有益的,
但是因為不是由神所默示的,正典並沒有收錄它們,也沒有流傳下來.
有古人提到寫給塞涅卡(Seneca)的六封書信,據說出自保羅之手,
還有八封塞涅卡(Seneca)寫給他的書信 [Sixt. Senens. Biblioth. Sanct. lib. 2]
它們依然存留至今;但是它們一眼看上去像是偽作.
這封給羅馬人的書信被放在第一的位置,並非因為它是最早寫的,而是因為這封書信寫得堪稱卓爾不凡,
是所有書信中最長內容最豐富的之一,也許是因為它所寫給的那地方地位尊貴. 屈梭多模(Chrysostom)要人每星期給他讀這封書信兩次.
從這封書信的某些段落我們可以推測它是寫於主後56年,寫於哥林多,當時保羅在前往特羅亞的途中在此稍事停留,徒20:5,6.
他向羅馬人舉薦非比,一位堅革哩教會中的女執事(羅16:1), 堅革哩這個地方屬於哥林多. 他稱該猶為那接待我的,
或在他家中寄宿的 (羅16:23), 而該猶是哥林多人,和那在徒20:4所提到的特庇人該猶不是同一個人.保羅當時正往耶路撒冷去,
帶着捐給那裏貧窮聖徒的錢款; 他在羅15:26提到這一點. 因這封書信講述極大的奧秘,
和保羅其他的書信一樣,會有許多難明白的地方,彼後3:16. 這封書信所用的方法(和其他幾封書信一樣)很明顯;
前半部分是關於教義的,在前11章;後半部分是實際應用的,在最後5章:為要講明神的審判,改變我們的生活.
要明白前半部分所講述的真理的最好辦法就是遵行後半部分所列舉的各項義務;因為, 人若立志遵着他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約7:17.
I. 這封書信關於教義的部分教導我們,
1. 關於拯救之道(1.) 拯救的基礎在於稱義,而不是在於外邦人按天性的行為(第一章),
也不是按照猶太人遵行律法的行為(第2,3章), 因為猶太人和外邦人都在神的詛咒之下; 得拯救是靠對耶穌基督的信心,
(羅3:21等等,第4章). (2.) 這拯救的步驟是, [1.]與神和好, 羅5:1-21. [2.] 成聖,(羅6,7章). [3.] 得榮耀。 (羅第8章)
2. 關於得拯救的人,他們屬於恩典的選民(羅第9章),包括外邦人和猶太人, 羅10,11章.
似乎他所講的主題是當時常常講的真理,正如使徒所講的那樣,彼後1:12. 當時猶太人在兩件事情上絆倒—因信稱義,
而不是靠守律法,還有外邦人被接納進入教會;因此在這兩點上他盡力講清楚和加以證實.
II. 在接着的關於實際應用的部分我們看到, 1. 對所有基督徒都適用的普遍勸勉,
(羅第12章) 2. 對我們作為社會成員的行為方面的指導,( 羅13章)。 3. 作為基督教會的肢體,基督徒相處的行為準則 (羅14;1-15:14)。
III. 在書信的結尾處, 他講明要給他們寫這封信的原因(羅15:14-16), 介紹自己和他所做的事情 (羅15:17-21),
答應要去看望他們 (羅15:22-29), 懇求他們為他禱告(羅15:30-32), 向在羅馬的許多朋友致以特別的問候(羅16:1-16),
警告他們要小心那些惹起紛爭的人(羅16:17-20), 還有和他在一起的朋友的問候(羅16:21-23), 結尾是對他們的祝福和對神的頌讚(羅16:24-27).
羅馬書第一章
在這一章我們可以看到, I.到16節為止,整封書信的前言和介紹. II.
在17節一開始就陳明因信稱義教義的確據,以及對外邦人世界中一些令人震驚的描述
書信開始是按照通常的正式格式,但遣詞用句不乏優美生動之處。
使徒的職份
1.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奉召為使徒,特派傳神的福音。2. 這福音是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3. 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
是從大衛後裔生的.4. 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里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5. 我們從他受了恩惠,並使徒的職分,在萬國之中叫人為他的名信服真道。
6. 其中也有你們這蒙召屬耶穌基督的人。7. 我寫信給你們在羅馬為神所愛,奉召作聖徒的眾人。願恩惠平安,從我們的父神,並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
這一段我們可以看到,
I.對書信作者的描述(第一節):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這是他以此為榮的尊貴稱號,不像猶太人的教師,稱呼拉比,拉比;而是作為一個僕人,
一個更親近的侍者,主人家中的管家。奉召為使徒,有人認為保羅是在暗指他以前的名字掃羅,意思是蒙召的或被召的;基督尋着他讓他成為使徒(徒9:15)。
在此他把自己的權威建立在他的呼召上,不像那些假使徒,他不是沒有奉差遣而奔走的;稱為使徒,仿佛這就是他被人稱呼的名字,
儘管他承認自己不配稱為使徒(林前15:9)。特派傳神的福音, 法利賽人的名字意思是分別開來,因為他們把自己分別出來研究神的律法,
保羅從前也是這樣的人,但是他已經改換他的研究,成為傳福音的法利賽人,他是按照神的心意被分別出來(加1:15),
從母腹里分別出來,被聖靈直接指引,並根據這個指引被按立分派出去(徒13:2,3),獻身做這份工作。他全身心事奉神的福音,
這福音是神所創始,神為起源,屬天神聖之精萃。
II.提及神的福音,他進一步稱頌道:
1. 福音的久遠。它是從前所應許的(第2節);它不是剛剛才冒出來的新的教條,而是在舊約的應許和預言中自古已經確立,應許和預言全部一致指向福音,
它們是公義的日頭所講述的晨光;這並非僅憑口傳,而是記載在聖經當中。
2. 福音的主旨:它是關於基督的(3,4節)。先知和使徒都為他作見證,他是隱藏在經文裏的真正寶藏。留心,當保羅提到基督的時候,
他是如何高舉他的名字和稱號, 牠的兒子,我主耶穌基督。講論到基督他是滿心歡喜,講論到他,他禁不住在字裏行間表達他對基督的愛和尊崇,
在這裏,基督一人身上向我們顯現他兩種獨特的本性。(1.) 他的人性: 從大衛後裔生的 (第3節), 就是說,從出於大衛本家的童女馬利亞所生(路1:27),
約瑟作為他名義上的父親, 路2:4. 這裏提到大衛,因為神給他關於彌賽亞,特別是關於他的王位的特別應許; 撒下7:12,詩132:11,請比較路1:32,33. (2.)
他的神性: 顯明是神的兒子(第4節), 按亙古的世代是神的兒子,或者,像這裏解釋的那樣, 按聖善的靈說. 按肉體說,是指他的人性, 是從大衛後裔生的.
但是按聖善的靈說,是指他的神性(像聖經所講的,按着靈性他復活了, 彼前3:18,請比較林後13:4, 他是神的兒子. 他從死里復活就是一個極大的確據和無可否認的證明. 先知約拿的預表,基督的復活,是作為最後的證據, 太12:39,40. 如果這都不能使人信服,那麼就再沒有確據可以使他們信服的了。
這樣關於基督一人身上兼具兩種本性,在這裏我們就有了一個福音教義的總結。
3. 福音的果子 (第5節); 從他, 就是說,籍着基督在福音中的顯明,我們 (保羅 和其他的同工) 受了恩惠,並使徒的職分,就是說恩典賜給使徒,
弗3:8. 使徒成了一台給世人看的戲,過着艱難困苦和危險的生活, 終日被殺, 然而保羅把使徒的職份看作神給他的恩惠:我們也應當把為神工作,
服事神看為極大的恩惠,不管這工作服事多麼困難或危險。 保羅接受使徒的職份是為了叫人為他的名信服真道, 就是要讓人信服;服事基督的人要象基督一樣,
領受是為了施予。保羅是要讓萬國向基督順服,因為他是外邦人的使徒, 羅11:13. 請留意這裏對基督教宣言的描述:這就是信服真道。它不是概念上的知識,
也不是無憑無證的認同,更不是不合情理的爭辯,而是順服。對真道的信服與羅馬書3:27所提到的信主之法相符。信心之舉是對神的啟示有了解上的順服。
信心的結果是意志上順服神的命令。保羅預見到有人會曲解他隨後講的不靠守律法而是因信稱義的教訓,於是他在這裏說基督教就是順服。
基督也要背負他的軛。其中也有你們 第6節. 你們羅馬人與那些沒有你們這麼大的名氣,沒有你們這麼富有的外邦人的國家是站在同一地位上,
你們所有都是在基督里是合一的。福音的救贖是共同的救贖,猶1:3. 在神面前人人平等。 蒙召屬耶穌基督的人; 是所有那些,並僅限於所有那些蒙耶穌基督
有效呼召為他的名信服真道的人。
III. 收信人 (第7節): 我寫信給你們在羅馬為神所愛,奉召作聖徒的眾人; 就是說寫給那些在羅馬表明自己是基督徒的人,不論原本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
地位高低,為奴的還是自由的,有學問的還是沒學問的。富有的和貧窮的都在基督耶穌里相聚在一起。在這裏, 1. 基督徒的特權:他們是神所愛的,
是蒙神所愛的那個身體的各個肢體,這身體是神所喜愛的。我們講到神豐富和滿有恩惠的愛,他對全人類的普遍的愛和對真信徒的特殊的愛;
兩者之間有一種愛是他為在世的基督徒所組成的身體所預備的。 2. 基督徒的職責;就是要成為聖潔, 因為他們是蒙神所召歸入他, 奉召作聖徒,
籍着得蒙聖潔而蒙召得拯救。聖徒,也只有聖徒,才是蒙神那特別獨有的愛所愛的。稱作聖徒, 表白信仰的聖徒:
如果所有稱為聖徒的都是真真正正的聖徒就好了。那些稱為聖徒的人要努力與這名相稱;要不然,儘管這是一種榮耀和特權,
如果在那審判的大日子我們只是名義上,而不是真正的聖徒,這對我們也全然無用。
IV. 使徒的祝福(第7節):願恩惠平安歸與你們。這是每封書信共有的標誌性祝福;它不僅表達一種良好祝願的情感,更帶着一種祝福的權柄。
在律法下祭司要祝福百姓,福音的牧師也要奉主的名這樣做。在這慣常的祝福里我們可以看到:1. 所盼望的福氣:恩惠平安。
舊約中的問候是願你們平安;但現在前面加上了恩惠二字—恩惠, 就是說, 神對我們的看顧或神在我們裏面的工作,兩者都是真正的平安所不可缺少的。
所有福音的祝福都涵蓋在這兩者之中:恩惠平安。平安,是所有的平安:與神同在的平安,在自己良心裏的平安,以及一切與你相關的平安;
所有這一切都是以恩惠為根基的。 2. 這些福氣的源泉,從我們的父神,並主耶穌基督而來。所有福氣來自, (1.) 神我們的阿爸父:
他將自己當作我們的爸父是為了鼓勵我們渴慕他,祈求他;他教導我們求恩惠和平安的時候,要向他,我們的父求。 (2.) 從主耶穌基督而來,,
他是我們的中保,神把我們所要領受的這一切福份託管給他。我們由他的完全而得到這些福份,由他功德的完全我們得平安,由他靈的完全而得恩惠。
8.第一, 我靠着耶穌基督,為你們眾人感謝我的神。因你們的信德傳遍了天下。9. 我在他兒子福音上, 用心靈所事奉的神,
可以見證我怎樣不住的提到你們,10. 在禱告之間, 常常懇求, 或者照神的旨意,終能得平坦的道路往你們那裏去。11. 因為我切切的想見你們,
要把些屬靈的恩賜分給你們, 使你們可以堅固。12. 這樣我在你們中間, 因你與我彼此的信心,就可以同得安慰。13.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
我屢次定意往你們那裏去, 要在你們中間得些果子, 如同在其餘的外邦人中一樣。 只是到如今仍有阻隔。14. 無論是希利尼人,化外人,聰明人,
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15. 所以情願盡我的力量,將福音也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
在這裏我們可以看到,
I. 他為他們感謝神 (第8節):第一,我感謝我的神。做任何事情之前都感謝神,這是好的。把感謝神作為我們每一首頌歌的阿拉法,
俄梅戛,凡 事謝 恩。--我的神。 他帶着喜悅和勝利的心說這話。在我們一切的感謝中,我們仰望神,看他是我們的神,這是好的。
當我們說:「他是和我立約的神」的時候,這使每樣憐憫都甜如蜜--靠着耶穌基督。只有靠着耶穌基督,我們所有的工作和表現才能蒙神悅納,
我們的讚美和禱告也要如此。--為你們眾人。 我們要表達對朋友的愛,不僅僅通過為他們禱告,而且還要為他們感謝神。
神要因着我們從朋友而得到的安慰得着全部的榮耀,因為所有的被造之物都是神為我們所造的。許多這些羅馬人保羅並不認識,
但為他們的恩賜和恩典而由衷喜樂。當一些羅馬來的基督徒和他見面的時候 (徒28:15), 他受到鼓勵,為他們感謝神;但在這裏他真切而廣博的愛更加深遠,
他為眾人感謝神;不單單為他們中間那些在基督里與他同工,幫助他的人而感謝神(他在羅16:3,6提到這些人的名字),
他更為所有的人而感謝神。--因你們的信德傳遍了天下。保羅在各地旅行,不論他走到哪裏,他都聽到對在羅馬基督徒的大力讚許,他提到這件事,
不是要令他們驕傲,而是要激發他們,要配得眾人對他們的稱讚,不辜負眾人對他們的期望。在信仰上人的名聲越大,就要越發小心保守這名聲,
因為一點愚昧,也能敗壞智慧和尊榮,傳道書10:1.-- 傳遍了天下, 指的是羅馬帝國, 革老丟下令把所有的猶太人從羅馬驅逐出去,
羅馬的基督徒也分散流落到各地, 但如今他們回到羅馬, 看來他們在他們所到各處,在各教會裏留下極好的名聲。這是他們受苦而得到的好的果效:
如果他們沒有受到迫害, 就不會有這好的名聲。這的確是好的名聲, 在神面前,在善良的人面前的好名聲,這些羅馬人就好像古人一樣在這信上得了美好的證據,
希11:2. 因着信仰而得着好名聲是值得切慕的。 羅馬基督徒的信心被廣為稱讚,不單單是這信心本身是何等卓越,更是他們的信心在所處的環境中光芒四射。
羅馬是建造在山上的城市,每一個人都會注意在那裏發生的事情。因此在眾目睽睽之下人更加要謹言慎行,因為他們所做的,無論好壞都會被人議論。
當時羅馬的教會是一個興旺的教會,但到現在這光芒已經變得如此暗淡!這精金經歷了何等的改變! 羅馬已經不比從前。
她曾作為貞潔的童女許配給基督,且有傾城之美;但是她如今已經墮落,行事詭詐,投入外人的胸懷; 因此 (就象那本古舊的好書,
《敬虔的操練》所舉不下26個例子)《致羅馬人書》如今成了《反對羅馬人書》; 她再無理由誇耀她往日的功績。
II. 他為他們的祈求, 第9節. 儘管他們是一個出名的興旺的教會,他們還是需要代禱;他們還沒有完全。保羅提到這些作為他愛他們的一個例證。
我們可以向朋友所行最大的善事之一,有時候是我們有能力所行的唯一的善事,就是通過禱告把他們交託給喜悅良善的 神。
從保羅的例子我們在這裏可以學習 1.恆切禱告:不住的禱告 。他所教訓人的,他自己也是這樣行的,弗6:18;帖前5:17.
不是說保羅除了禱告什麼事也不做,而是說他定下時間莊重履行這個職責,常常禱告,不至忘記。2. 愛心的禱告: 提到你們。
儘管他和他們不是特別熟悉,也沒有什麼特殊的關係,但是他為他們禱告;不單是總體上為所有的聖徒禱告,他特別為他們禱告。
有時候我們特別為着某些教會某些地方禱告,這並非不妥,這不是要提醒神,而是要感動我們自己,往往從我們最經常為之禱告的
朋友身上我們最能得到安慰。關於這一點他向那位看透人心的神莊嚴呼籲: 神是我的見證。這是一件大事,他在這件只有神和他
自己的心知道的事情上起誓。能讓神對我們行使職責的真誠和恆心作見證,我們的心是何等坦然無愧。神特別見證我們在隱密處的禱告,
所禱告的事情,禱告的態度;我們的神在暗處查看,太6:6. 用心靈所事奉的神。用心靈事奉神的人可以憑着單純的信心向他呼求,
而那做表面功夫的偽善的人卻不能。在他為他們禱告的許多事情中,有一個特別的祈求,就是讓他有機會可以探望他們(第10節):
提出請求,如果通過任何方法可行的話。無論我們想要在何事上得着何等的安慰,都要籍着禱告向神祈求;因為我們的時候在他的手中,
我們的道路由他所定。這裏所用的語氣表明他十分盼望有這樣的機會:如果通過任何方法可行的話,他盼望已久,但常常失望:
然而他把這一切交託給神;或者照神的旨意,終能得平坦的道路往你們那裏去。對於我們所計劃的,我們所盼望的,
一定要記得加上這一句話,主若願意, 雅4:15. 我們的路程順利與否都是按着神的旨意,照着他所定義的。
III. 他如此想見他們的原因,11-15節. 他聽到許多關於他們的事,他實在很想更多地去認識了解他們。多結果子的
基督徒是忠心服事主的工人的喜樂,正如不結果子的,徒有其名的信徒則是他們的傷悲那樣。因此,他屢次定意去,只是到如今仍有阻隔 (13節),
因為人定意,但神定事。他有其他的工作,他要關心其他的教會,他們的事情更加緊迫,因此有阻攔。保羅首先要做最需要做的事,
而不是最想做的事(要不是他早就去了羅馬), --這是服侍的一個好榜樣,所顧及的不是自己的喜好,
而是他人靈里的需要。保羅盼望去拜訪這些羅馬的信徒,
1. 是要使他們得造就(11節):要把些屬靈的恩賜分給你們。他領受了是為了分享。保羅全身心切切要把屬靈的恩賜分給他們,
就是向他們傳道,就好像母親急切想給嬰兒哺乳一般。好的佈道就是一份好的禮物,屬靈的禮物更為美好--使你們可以堅固。
在稱讚了他們的興旺之後他在這裏表達了希望他們得堅固的願望, 以致他們向上枝葉繁盛的時候,向下可以根基牢固。
最優秀的聖徒,如果還是身處這個動盪的世界中,依然需要越發得堅固;屬靈的恩賜對堅固我們有特別的幫助。
2. 他可以得安慰, 12節. 保羅得知他們在恩典中興旺,他如此喜樂,以致希望可以看到更多這樣的見證。
保羅可以因着其他工人勞苦所結的果子而得安慰。--因你與我彼此的信心,即我們彼此的信心和忠誠。
神的工人和信眾之間有着彼此的信任是何等令人欣慰,他們信任他是忠心的工人,他信任他們是忠心的民眾。
或者指信心相互的工作,就是愛;他們因着相互表達對對方的愛,或因彼此在信心上的溝通而滿有喜樂。
基督徒在屬靈心得上相互交通能令彼此精神振奮,由此得到造就,好像鐵磨鐵,磨出刃來.-- 要在你們中間得些果子,
13節. 他們得造就也是他的益處,就如他交帳時有更多的果子。保羅看重他的工作,相信行善越多,他的獎賞越大。
3. 他可以盡作為外邦人使徒的責任 (14節): 我都欠他們的債 (1.) 他所領受的讓他成為欠債的,
因為所有交託給他的才能都是為了要榮耀他的主。當我們渴慕行大事的時候應該思考這一點,`
就是我們所領受的一切都使我們欠了別人的債,我們只是照管我們主的財物的管家 (2.) 他的職份讓他成為欠債的,
因為他是使徒,所以他是欠債的;他被呼召出去做工,他盡力為之。保羅提高了他的才幹,勞苦工作,
所做的不比任何一個人遜色,然而當他思想他的工作的時候,他仍然把自己看作欠人債的;因為,我們作完了一切所吩咐的,
只當說,我們是無用的僕人。 --欠希利尼人,化外人的債, 就像接下來的解釋那樣,指的是欠聰明人,愚拙人的債。
希臘人自以為只有他們才擁有智慧,把世上其他的人都看作不開化的,這是相比而言,指的是在學問和藝術上沒有他們那樣有修養。
保羅欠了這兩種人的債,看自己是要盡力服事這兩種人。 因此我們可以看到他用講道和寫書信來償還他所欠的債,
向希臘人和化外人行善,並按照他們所能領受的不同程度相應教導他們。你可以看到保羅在路司得向沒有文化的呂高尼人
的佈道(徒14:15 等等.) 和他在雅典向那些彬彬有禮的哲學家的佈道 (徒17:22 等等.) 有何不同。他把自己看作欠了他們的債,
向他們傳道,按照他們的份相應償還。儘管保羅是一個說話通俗易懂的傳道人,然而作為欠了智慧人的債的人,
他在完全的人中也講智慧, 林前2:6. 為了這些緣故,他已經準備好,一有機會就將福音也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15節.
儘管羅馬是一個公開的地方,一個危險的地方,一個基督教遇到極大阻攔的地方,然而保羅已準備好了在那裏承擔風險,
如果是呼召他到那裏: 情願.這表示他思想上已經有充分的準備,很盼望這樣做。他所做的,
不是為了不義之財,而是出于堅定的心志。立定心志抓住每一個機會行善致善是一件極好的事情。
16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17因為神的義,
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18原來神的忿怒,
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
保羅在這裏開始了對因信稱義的詳細論述,在這一章的後半部立定了他的論點後,為了證明他的
論點他描述了外邦人所處的悲慘境況。他的論述轉折流暢,如同辯論家一般:他預備好在羅馬傳福音,
儘管福音在羅馬被那些自稱有智慧的人蔑視;他說:我不以福音為恥, 16節.福音里有太多的東西,
對像保羅這樣的人來說,實在易受試探而以福音為恥,特別這福音是關於一個被掛在十字架上的人,
福音的教條很簡單,很難激發學者的興趣,相信福音的人地位卑微,受人蔑視,福音到處被人毀謗,
然而保羅不以福音為恥。不以福音為羞恥,也不令福音蒙羞恥的人才是真正的基督徒。
保羅論到這福音的本質和卓越,告訴我們他大膽表白接受福音的原因。
I. 主題,16,17節. 福音的卓越之處就在於此,它向我們顯示了,
1. 福音的目的在於拯救相信的人:這福音是神拯救的大能。保羅不以福音為恥,儘管肉眼看來這福音實在卑微,
受人蔑視;因為神的大能,籍着它要救一切相信的; 它向我們顯明了拯救之道 ( 徒16:17), 它是偉大的憲章,
籍此把拯救傳給我們,加給我們。請注意, (1.) 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沒有這大能福音只是死的字句,
福音的啟示是耶和華的膀臂的顯露( 賽53:1), 這能力隨着基督的話語而給人醫治。(2.) 這能力是給那些,
也只是給那些,相信的人。相信令我們盼望得到福音的拯救,對其人來是它是隱藏起來的。為病人預備的藥物,
如果不服下是醫治不了疾病的。--先是猶太人。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通過基督和他的使徒首先有福音傳給他們。
先到你們這裏來 (徒3:26), 但因着他們的拒絕,使徒轉向外邦人,徒13:46. 猶太人和外邦人現在站立在同一個地位上,
都因沒有救主而同樣悲慘,救主也同樣歡迎他們來到自己面前,西3:11. 這樣的教訓很令猶太人吃驚,
他們一直是神的選民,看不起外邦人;但是企盼已久的彌賽亞是照亮外邦人的光,又是他的民以色列的榮耀。
2. 方法是信徒因信稱義(17節): 因為在保羅所夸勝的這福音上,神的義正顯明出來。我們犯罪的結果就是
我們的悲慘和敗壞,這指明我們需要拯救,指明我們稱義的途徑,福音的工作就在於此。 福音顯明了一種義。
神是公義聖潔的神,我們是有罪的罪人,我們一定要有一種義才能來到他的面前;讚美神,有君王彌賽亞把這義帶給我們
( 但9:24),並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 義, 那就是,儘管我們有罪,還是有一種滿有恩典的方法令我們與神和好被神接納。
這福音的義, (1.) 被稱為神的義; 這是神所命定,神所悅納的。它之所以被稱為神的義是因為要斬除一切認為靠我們的
功德能得以稱義的謊言。這是基督的義,他就是神,來自基督無可限量的贖罪之功。(2.) 它是本於信以致於信,
本於神的信實的顯現,以致於人的信心的接受(一些人這樣認為); 本於倚靠神,和他直接相交,如同墮落前的亞當一樣的信心,
以致於倚靠一位中保,並這般與神相交的信心(其他人這樣認為); 本於開始的信心,我們靠着可以得稱為義,以致於其後的信心,
我們依靠活着,不斷活在義中: 那使我們稱義的信心就是按着浸禮之約的宗旨接受基督做我們的救主,成為真正的基督徒;
本於把我們接入基督的信心,以致於紮根於基督,靠着他結果子的信心: 這些都包含在下面這一句話里:義人必因信得生
。因信稱義, 這信心使我們稱義; 因信得生, 這信心扶持着我們;所以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 信心是一切的根本,
從一開始到基督徒生活的每一步。不是從信心到行為,好像信心讓我們稱義,然後靠行為保守我們在義中,而是本於信心以至於信心,
正如 林後3:18 所說,榮上加榮; 這是加增,持續,保守的信心,不斷向前的信心,戰勝不信的信心。
為了說明這不是突然冒出來的新道理,保羅引用了那句有名的舊約經文,新約也常常提到這句經文( 哈2:4): 惟義人因信得生。
因信稱義的人要靠信心活着,過滿有恩典和榮耀的生活。先知哈巴谷立在望樓上觀看,期望有一些特別的發現 (哈2:1),
這發現就是所應許的彌賽亞在日期滿了的時候一定會來臨,儘管當時看來有遲延。當時這被稱為異象,為神所啟示,
在其他地方被稱為應許; 當時候接近,以及當時候來到,義人必因信得生。 因此這是本於信以至於信的福音的義
—本於在舊約時對那要來的基督的信, 以至於在新約時對那已經來的基督的信。
II. 這個觀點的確據則是猶太人和外邦人在神面前都需要義,沒有人能靠自己站立得住. 稱義不是靠信心就是靠行為。
稱義不可能靠行為,他描述了猶太人和外邦人的行為,從而完全證明了這一點;因此他得出結論稱義必須要靠信心, 羅3:20,28.
保羅這位使徒就象一位高明的醫生,在敷藥之前要仔細查看傷口--首先證明人的罪和神的忿怒,然後指明拯救之道。
這使福音更加可貴。我們必須首先看到 神定人罪的公義,然後神使人稱義的公義才值得全部接受。
總括起來(18節), 神的忿怒顯明。 本性的光照以及律法的光照顯明了 神對因着罪以致於罪的忿怒。
福音顯明了神使人稱義的公義是因着信以致於信,這令我們感到安慰。這個對比十分明顯。在這裏,
1. 描寫人的罪; 他概括為兩方面,不虔和不義; 不敬虔是對十誡前五條誡命的違抗,不義是對十誡後五條誡命的違抗。
2. 罪性的原因就是行不義阻擋真理. 人多多少少知道一些關於神的事情,多多少少能分辨善惡;但是他們用不義抵擋這些認識,
就是說他們明明知道,但還是沉迷在他們的罪惡道路中. 他們把真理打入牢籠,於是真理就不再對他們產生影響,不然的話,則會產生。
一顆不虔邪惡的心就是囚禁和埋葬真理的地牢. 用信心和愛心常常守着純正話語的規模是一切宗教的根本( 提後1:13),
但用不義守着的則是一切罪惡的根源.
3. 神對此的憎惡: 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 不單單在神所默示的聖經上顯明(外邦人還沒有聖經), 更顯在神的旨意中
他對罪人施行的審判,這些都不是無緣無故而起,或偶然降臨,它們也不能被歸為第二因,這都是天意的顯明.
或是從天上來的忿怒已經顯明 ; 這不是我們人自己的忿怒,而是天上來的忿怒, 因此更加可怕越發無可逃避.
19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裏。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 20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
雖是眼不能見,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21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 也不感謝他。
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22自稱為聰明, 反成了愚拙,23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佛必朽壞的人,
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24所以神任憑他們,逞着心裏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25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
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 。26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
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27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
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28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29裝滿了各樣不義,
邪惡,貪婪,惡毒(或作陰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30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或作被神所憎惡的),
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31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32他們雖知道神判定,
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
在本章後半部分他把所講述的特別應用在外邦人身上,我們可以看到,
I. 他們已經有認識神的方法和幫助. 儘管他們不像雅各和以色列一樣有神的律法典章( 詩147:2),
然而在他們中間他為自己未嘗不顯出證據來 ( 徒14:17): 因此人所能知道的,等等c., 19,20節. 我們看,
1. 他們已經有的發現: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裏, --在人心裏; 就是說, 即使在他們中間也有人有對神的認識,
也要承認有一位最高之神. 畢達哥拉斯,帕拉圖和斯多葛的哲學對有關神的認識有極多的發現,極多的見證可以證明神的事情。
人所能知道的, 這隱含着有很多事情是人所不能知道的.我們不能了解神的本質,對神的本質也許可以領悟,但不可能全部了解.
我們不能盡情測透他, 伯11:7-9. 有限的理解不能完全認識無限的神; 但是感謝神,確實有人所能知道的,
這已經足以帶領我們實現人的主要目的,就是榮耀神,以神為樂;明顯的事是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而隱秘的事是不由得我們去探究的,申29:29.
2. 從哪他們有這發現: 神已經給他們顯明. 關於神的普遍觀念是由自然之神親自印在他們心裏的,他是眾光之父.
人意識到了這一位神的,對這位神的敬畏是與生俱來的,甚至有人認為人和動物的區別就在於此而並非出於理性。
3. 這些發現和認識,乃通過 神的創造之工得以證實和確認,那麼是用何種方式和方法呢(20節); 雖是眼不能見, 等等.
(1.)留意他們所知道的: 眼不能見之事,甚至於神的永能和神性. 儘管神不是靠感官可以認識的,但是他籍着
靠感官可以認識的事物顯明自己.神的永能和神性是肉眼看不見的, 然而他的所造之物卻是可見的. 他在隱秘處工作
(伯23:8,9,詩139:5,傳11:5), 但把所作的顯現出來,從而讓人得知他的永能和神性,以及人被光照後所能領悟到神的其它本性.
人靠着本性的光照是無法得到關於神性三位一體的知識(儘管有人以為在帕拉圖的著作里有這方面的影子),
但是他們的確可以有對神的認識,至少這些認識可以讓他們遠離偶像. 這就是他們用不義抵擋的真理.
(2.) 他們如何知道: 藉着所造之物, 所造之物不能自我創造,也不能靠碰巧達至精確的秩序和完美的和諧;
因此它們一定是由某種第一因或智慧者創造出來的,而第一因只能是那永遠的大能的神. 看 詩19:1,賽40:26,徒17:24.
人認識工匠是通過他的工作. 被造之物的是如此多樣,繁多,有秩序,美麗,和諧,本性互不相同,設計如此精巧,
它們都指向某些目標,各個部分構成了整體的美與好,這一切的的確確證明了一位創造者和他的永能和神性的存在.
自從造天地以來的,光就是這樣照在黑暗之中. 可以這樣理解, [1.] 對神的認識是從造天地而來的.
要表明這個真理,我們要查究偉大的創造. 有人認為這裏所講的天地的創造(可以這樣讀解),應該理解為人類,
這是地上最了不起的被造之物 , 稱為「凡受造的」, 可16:15. 人身體的組織結構,特別是人靈魂所具有的優秀的能量,
才幹和能力,的的確確有力地證明是有一位創造者的存在,他就是神.或者, [2.] 對這認識開始的時間.這認識就和世界的創造一樣久遠.
這是聖經最經常的用法 . 對神的認識不是近代才有的發現, 而是自古以來,從一開始就有的.
對神的承認自古就有,是從開始就有的.真力先於謬誤而存在.
II. 儘管神向他們顯現自己,他們仍放肆拜偶像; 如 21-23節,25節所描述的。我們若想到,即使是猶太人,
有了聖經之光的引導,還是很容易去拜偶像,那麼 神的普遍啟示不能阻止外邦人不去拜偶像,對此我們也就不足為奇了;
墮落的人是多麼可悲地陷入到感覺的泥潭. 看
1.他們敬拜偶像內在的原因, 21,22節. 他們沒有藉口,因為他們知道神,從他們所知道的很容易就應該推論出他們應該敬拜他,
只能敬拜他 . 儘管一些人比起其它人有更大的光照和知識,然而他們全體都有基本的認識,因而難逃其咎. 然而所造成的損壞是, (1.)
他們卻不當作神榮耀他. 他們對神的愛慕,對神的敬畏和崇拜, 比不上他們頭腦的知識. 把他當作神榮耀他就是要單單榮耀他;
因為只有一位造物主: 但是他們並不這樣榮耀他,因為他們設立了許多其他的假神. 把他當作神榮耀他就是要用靈來崇拜他;
但他們卻將他做成各種畫像和雕像. 不把神當神來榮耀實際上就是根本不榮耀他; 尊他為受造之物並不是榮耀他,而是褻瀆他.
(2.) 也不感謝他; 對從神那裏領受來的普遍恩惠他們不存感恩的心(我們犯罪離棄神的原因是對神的恩典麻木不仁);
特別對神樂意向我們顯明他自己不存感謝的心. 不去更新對神的認識和恩典即是對這一切不心存感激. (3.) 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
--在他們的理性上以及實際結論里. 他們對普遍真理有很多的認識( 19節), 但卻不加以實際應用. 或者,
在對神的觀念,創世,人類的起源,至善之事等事情上,當他們離棄真理,馬上就陷入各種虛妄愚昧的妄想以及爭論之中.
不同門派的哲學家們對上述事情的看法和假設都是虛妄的幻想.真理被棄絕時,謬誤就無限增長(4.) 他們無知的心就昏暗了.
人的才智和才幹由於人心的愚昧和敗壞受蒙蔽. 使人的理智逐漸失去判斷並墮落,這方面由以人感情意志的敗壞淪落為最(5.)
自稱為聰明, 反成了愚拙,22節. 這句話是對那些哲學家,那些謊稱擁有智慧的人的有力批判. 那些擁有最奇異的幻想,
認為自己明白神的事情的人, 就落入最大的無知矇騙里:這正是對他們的驕傲和自我欺騙的公義報應. 事實就是那些文明最發達,
最看重智慧的國家, 在信仰上最為愚昧. 野蠻人敬拜日月, 這對其他人來說是最明顯的拜偶像; 但有學問的埃及人拜牛犢和洋蔥.
在智慧上卓著的希臘人敬拜各種疾病和人的欲望.羅馬人是所有人之中最有智慧的,他們敬拜復仇女神.
現今貧窮的北美印第安人敬拜雷電;而心靈手巧的中國人敬拜魔鬼. 因此世人憑自己的智慧不認識神, 林前1:21.
自稱有智慧卻是極大的愚昧, 驕傲自欺以為有智慧是眾多愚昧的根源. 我們發現很少有哲學家改信基督教的;
在有學問的雅典人當中保羅的傳道最受嘲弄,徒17:18-32. 自欺為有智慧. 神的明明白白的真理不能說服他們;
他們以為自己明白得更多,因此落入最大的謬誤里.
2. 他們拜偶像外在的表現, 23-25節. (1.) 將神變為偶像(23節), 這樣他們就改變了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
參看詩106:20,耶2:11. 他們把神性賦予最低賤的受造物,用它們代表神. 神給人最大的榮耀就是按着神的形象樣式造人;
但是人對神最大的褻瀆就是把人的形象加在神身上. 神在這方面已經嚴厲地警告過猶太人,申4:15, 等等.
保羅在雅典的講道也揭露了這樣的愚昧, 徒17:29. 看 賽40:18等和44:10等等. (25節) 這就是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
這褻瀆了他的榮耀, 歪曲了神的本體. 偶像被稱為虛謊,因為偶像偽裝為神, 好像他有一個形體, 而神是一個靈,耶23:14,
何7:1. 虛謊的師傅, 哈2:18. (2.) 將神的榮耀加給受造之物: 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卻不敬拜事奉造物主.
他們口頭上確實承認有一位神, 但因着敬拜受造之物實際上已經否認了神; 因為神要麼是獨一的,要麼就不為神了. 或作,
在造物主之外, 更敬拜他們那些低級的神,星月,英雄,鬼怪,認為那至高的神無法接近, 或無法敬拜. 他們敬拜受造之物本身就是罪;
這裏稱敬拜受造之物甚於敬拜造物主則罪加一等. 這就是外邦人普遍的罪行,這罪滲透進了他們的法律和政府當中;
即使是他們中間最開明的人,明知道承認有一位至高的神,知道他們的多神論和拜偶像是多麼的荒謬不經,
也隨同眾人同流合污.在Aug. de Civit. Dei摘引塞內卡所著的De Superstitione, 一書6卷 10章中 (這本書已經遺失),
作者列舉大量例子論證了世俗宗教的極大愚昧和不敬虔後, 得出的結論卻是, --智者將按法律所定的而行,
卻不認為他們敬畏這些神. 接着, --古代迷信積累下來的這些卑鄙的眾神, 我們也會敬拜,卻要知道對它們的敬拜
只是隨從風俗而非真心實意. 奧古斯丁對此評論道, --他敬拜他所責備的, 他行他知道是錯誤的, 他仰慕他所所挑剔的.
我在這裏引用這些是因為它充分解釋了使徒在(18節)所講的: 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 值得留意的是,
保羅在列舉外邦人拜偶像褻瀆神的這段話當中, 表達了他自己對神極大的讚美: 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
當我們看到或聽到對神或神的名的蔑視時,我們要藉此從心裏敬拜他,高聲讚美他 . 在這裏,和在其事情上,
其他人越是惡劣,我們就應該更是良善. 可稱頌的直到永遠, 不管別人是如何褻瀆他的名:儘管有人不榮耀他,
然而他已經得到榮耀,並要得到榮耀直到永遠.
III. 神對他們拜偶像的審判; 這並不是許多現世的審判(當時那些拜偶像的國家是統治世界的), 而是屬靈的審判,
任憑他們落在最野蠻和逆性的情慾中. –他任憑他們; 這裏重複了三次, 24,26,28節.
屬靈的審判是一切審判中最嚴厲最讓人畏懼的. 在這裏留意,
1. 是誰丟棄他們. 神丟棄他們, 這是一種正義的審判,作為對他們拜偶像的公平審判--放開那約束
恩典的馬勒--讓他們任意妄為--不管他們; 因為恩典是屬於他自己的,他不欠任何人的債,他隨己意施與恩典或不與恩典.
對於這种放棄是神主動性的舉動還是被動性的,這讓學者去爭論好了: 但我們可以肯定的是,神任憑人隨自己心裏的私慾而行,
讓他們陷入強烈的妄想中,讓他們受撒旦的影響,在他們面前放置絆腳石,這絕非新奇的事. 然而神不是罪的創造者,他是無限公義和聖潔的;
神任憑人隨己意而行,接着就有極大的邪惡出現,錯就錯在罪人邪惡的心.如果一個病人很固執,
不肯接受醫生的方法,反而故意行不利自己的事, 醫生在萬般無奈之下將這個病人放棄,這實在不能責怪醫生;
由此產生的致命病症不能歸咎於醫生, 只能歸咎於疾病本身和病人的愚蠢和頑固
2. 神任憑他們行什麼.
(1.) 放縱污穢邪惡的情慾, 24,26,27節. 對於那些心思意念中未受那更精純的自然之光的啟示,也就是那保守神榮耀的自然之光,
則完全喪失了那保守人本性榮耀的情感。人在榮耀中, 拒絕認識那造他的神,就比死亡的畜類 更糟,詩49:20.
因此按着神的許可,人互相成為對方的懲罰; 但這是(如這裏所講的那樣) 逞着他們心裏的情慾—這是所有的過錯所在。
那些褻瀆神的被棄絕,任憑他們褻瀆自己. 一個人憑着自己的情慾行事,則成為自己情慾的最大奴僕.這樣的人象那些埃及人一樣被
被交到一位殘忍的主手中.(賽19:4) 他們放縱污穢邪惡情慾的實際例子就是他們逆性的情慾,許多沒有信仰的人,甚至他們當中那稱為有智慧的,
如梭侖和芝諾, 都以違抗最樸素,最明顯的指示而臭名昭著,而這指示就是自然之光。 因着所多瑪和蛾摩拉那些罪滔天的罪行,他們是被神從天上降下硫磺所除滅了,
在異教徒的國家裏,人不但普遍地去行那樣的罪行,而且還肆無忌憚. 也許使徒在這裏特指他們在拜假神偶像的罪行,如此地令人深惡痛絕。
他們諸神的榮耀乃是最大的污穢; 用卑賤拜卑賤的神:邪靈喜悅如此的服侍. 在現今羅馬教會,
異教徒偶像崇拜之風重新興起,只是從前拜邪靈,如今拜偶像和聖徒,我們聽聞這樣令人深惡痛絕的事變得厚顏無恥了,還得到教皇的許可(Fox's Acts and Monuments,
卷 1, 808頁), 人不但公然犯下這些罪行,一些主教還為他們辯解求情: 同樣的屬靈瘟疫伴隨着同樣的屬靈邪惡. 請看人的本性是何等的邪惡.
人是何等的污穢可憎! 大衛問,主,人算什麼?; 人放任自流時是何等的邪惡! 神讓我們看到是他克制的恩典保守了人本性一切的尊嚴和體面。
如果不是這樣,那比天使略微小一點的人,會把自己變得比鬼魔更低賤. 這就是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 審判全地的主必行公義, 要對人的罪施行公義的審判.
(2.) 對那些行這些惡事存邪僻的心的人,28節.
[1.] 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 他們心眼的盲目是由他們的心志性情上故意行惡造成的.他們故意不認識神,因為他們不願意這樣做.
除了取悅自己的事情以外其他的他們一概不願認識或行. 這正是屬肉體的人心的品性; 取悅自己是他們最大的追求.有很多人認識神,
他們無可迴避 ,神的光全然照在他們臉上;但是他們還是排斥神. 他們對神說,離開我們吧。( 伯21:14), 因此他們故意不認識神,
否則他們的肉慾會受到譴責; 他們不願意這樣. 認識, 對神的認識和承認是有區別的; 異教徒知道神,但是不承認神,也不願意承認神.
[2.] 因着他們故意不認識真理,神任憑他們落入最大的罪中,這裏所講的邪僻的心 , 指他們的心志喪失所有的感知和判斷力,
不能分辨對錯,以致在屬靈的事情上左右不分.請看罪引人走向何等的邪路,最終讓罪人掉進很等大的深淵; 這就是屬肉體的私慾所帶來的直接後果.
他們滿眼是淫色,止不住犯罪, 彼後2:14. 這邪僻的心是被烙鐵烙熱,盲目的良心,已經毫無知覺, 弗4:19. 當人的心服從罪,他離地獄就不遠了.
起初法老使自己心硬,但後來神使法老的心硬. 因此人故意心硬必受公義嚴厲的審判.-- 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這句話好像講的是一些不那麼嚴重的惡事,但在這裏表達的是最嚴重的罪行; 這些事是不合人的本性,和本性的光照和律法正相違背.
在這裏他列舉了外邦人因着存心邪僻而犯罪所行的各樣不合理的事的黑名單. 若不是存邪僻的心,否則再也找不到有如此窮凶極惡,
如此與本性的光照,萬國的法律,人類的福祉相違背的罪行了. 按照當時的歷史記載,特別是關於在古羅馬的德行淪喪之後,
羅馬人全民的素質和操守的記載,我們可以發現這裏所列舉的罪正是當時舉國風行的罪行. 在這裏列舉了不下二十三種各樣的罪和罪人,
29-31節. 這就是魔鬼的寶座;他的名字叫群, 因有許多. 是時候向這些人傳福音了,因為這世界需要更新.
首先, 違抗十誡前四條誡命的罪: 怨恨神的. 這是魔鬼的本象,罪惡的顯明. 有理智的人會憎恨至善的神,
靠神生存的人會恨惡他們生命的泉源,這可以理解嗎? 然而這的確如此. 每一樣罪都包含着對神的憎恨;
但一些罪人比其他的罪人更開宗明義公然與神為敵, 亞11:8. 狂傲和自誇的人 與神為敵,將本應放在他寶座面前的冠冕戴在自己的頭上.
其次, 違抗十誡後六條誡命的罪. 這裏一一列舉出來,因為在這些事情上他們有更清晰的光照. 用不義可以概括這些罪.
首先講不義,因為每件罪都是不義;就是該行的不去行,曲解那正確的; 這裏所列明的違抗十誡後六條誡命的罪,
我們不願別人這樣對待我們,我們卻向別人這樣行. 違抗第五條誡命: 違背父母, 以及無親情的, 即父母兒女惡待他們.
因此,當一方不盡義務時, 通常另一方也是如此.違背父母的子女受到報應,他們的父母全無親情; 另一方面,
無親情的父母受報,他們的兒女違背父母. 違抗第六條誡命: 邪惡(為行惡而行惡), 惡毒, 嫉妒,兇殺,爭競, 毒恨, 侮慢人的,
不憐憫人的; 這些表達了對我們弟兄的憎恨,就是在心裏犯下殺人罪的. 違抗第七條誡命的: 淫亂;
在前面講到各樣的不潔之後他沒有再講更多(譯者注:原文無此字,系英文欽定本加上) .違抗第八條誡命的: 不義, 貪婪. 違抗第九條誡命的:
詭詐, 讒毀的,背後說人的, 背約的, 撒謊和誹謗人. 這裏有兩件前面沒有提到的事--捏造惡事的, 無知的; 善於行惡,卻不知如何行善.
罪人越是在捏造惡事上盤算精明,他們的罪就越大: 在發明罪行上如此機敏, 然而在神的事情上卻是無知(極其的愚蠢) .
看到我們原本的敗壞,這足以令我們謙卑下來; 因為在每個人的心按着本性都有這些罪的種子.最後他提到所有這些罪的匯總, 32節.
1. 他們知道神的審判; 就是說, (1.) 他們知道律法. 神的審判就是要伸張公義,因為神是公義的,他的審判也是公義的. (2.)
他們知道刑罰;這裏解釋道: 他們知道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 是永遠的死; 他們的良心不能迴避,也告訴他們這一點,
然而他們卻放膽去犯罪. 當人明明有這樣的知識卻去違背而行, 特別是干犯關於神的審判的認識時,這就是極大的罪了 (各4:17).
這是放膽輕看審判.這證明人心已經剛硬,決意要去犯罪. 2.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 . 擺在人面前的試探也許太過強烈,
催逼人去犯罪,他那敗壞的性情以犯罪為樂; 但是喜歡別人去犯罪就是為罪而犯罪了: 就是為了魔鬼的國度和工作而夥同一起.
他們不但犯罪, 而且振振有詞自我辯白, 並且鼓勵其他人一同犯罪. 我們的罪因着夥同其他人犯罪,以其他人的罪為樂而更顯為惡.
擺出所有這一切, 我們還能說,服在如此的罪行和敗壞之下,外邦人還能靠着自己的行為在神面前稱義嗎?